一、定義不同:
1.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為指非真實的貨幣。
2.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為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3.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為一種使用密碼學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單位創造的交易媒介。
4.代幣(通證):
一種形狀及尺寸類似貨幣,但限制使用范圍、不具通貨效力的物品,其通證則為代幣英文Token的諧音。
二、特點不同:
1.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不是一般等價物,而是價值相對性的表現形式,或者說是表現符號;也可以說,虛擬貨幣是個性化貨幣。在另一種說法中,也可稱為信息貨幣。
2.數字貨幣:
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
3.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基於去中心化的共識機制 ,與依賴中心化監管體系的銀行金融系統相對。
4.代幣(通證):
通常需要以金錢換取,用在商店、游樂場、大眾運輸工具等地方,做為憑證以使用服務、換取物品等。
(1)虛擬貨幣的來源擴展閱讀
現階段數字貨幣更像一種投資產品,因為缺乏強有力的擔保機構維護其價格的穩定,其作為價值尺度的作用還未顯現,無法充當支付手段。數字貨幣作為投資產品,其發展離不開交易平台、運營公司和投資。
數字貨幣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其所依託的區塊鏈技術實現了去中心化,可以用於數字貨幣以外的其他領域,這也是比特幣受到熱捧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如果數字貨幣被作為一種貨幣受到公眾的廣泛使用,則會對貨幣政策有效性、金融基礎設施、金融市場、金融穩定等方面產生巨大影響。
Ⅱ 什麼是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
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2)虛擬貨幣的來源擴展閱讀:
分類
1、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2、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3、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BTC)、萊特貨幣(LTC)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發展基礎
虛擬貨幣的產業化將形成虛擬貨幣市場。如果說股票市場的出現是工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結合的產物,那麼虛擬貨幣將是服務資本與金融資本結合的產物。
現代服務業,特別是個性化的現代信息服務業,將成為個性化虛擬貨幣的產業基礎。個性化的虛擬貨幣市場與股票、衍生金融工具市場不同,後者更多的是為工業化的需求而建立起來的,這種工業化的需求也體現在滿足所謂現代服務業的需求上。
而前者的產業基礎將與信息化的需求息息相關。未來的第三產業不同於服務業,它的發展方向是後現代服務業,也就是體驗業,即更多的滿足精神、文化、娛樂發展需求的個性化產業。
股市將更多的發揮利用信息引導工業和服務業理性投資的作用,而個性化虛擬貨幣市場則更多的是發揮利用信息引導體驗業感性消費的作用。
Ⅲ 比特幣是怎麼來的
比特幣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但在我國,比特幣是禁止流通的。
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
(3)虛擬貨幣的來源擴展閱讀:
《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一條 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第二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Ⅳ 虛擬貨幣是什麼
根據2012年歐洲央行的定義為:「一種無法律約束,由開發者發行與管控,在特定虛擬社群成員中接受和使用的數位貨幣。」
在2013年的美國國會聽證會上,時美聯儲主席本·伯南克稱「在過去的二十年來,虛擬貨幣被視為一種電子貨幣,或者一個一直在發展中的支付系統技術領域。」
美國財政部金融犯罪執法網路(FinCEN)在2013年定義其為:「虛擬貨幣為在某些環境下像實體貨幣一樣運作的交換媒介,惟不具備實體貨幣的所有屬性。」也不具有法定貨幣的地位。 2014年,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定義其為「並非由央行或政府部門發行的,也不必要與法定貨幣相關聯的一種數碼形式的價值,但是它作為一種支付途徑被自然人和法人所接受,並可以電子地轉帳,儲存和交易。
在中國大陸是指運行在網路上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騰訊公司的Q幣、盛大公司的點卷,另外網路游戲亦有虛擬貨幣。虛擬貨幣通常用於用戶購買網路上的虛擬服務,例如騰訊公司Q幣的QQ會員功能、網路游戲的裝備等。虛擬貨幣通常是用戶繳費手段。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等於2009年定義為:由網路游戲營企業發行,游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所提供的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位單位表現的一種虛擬兌換工具。
資料來源:Virtual currency From Wikipedi
Ⅳ 比特幣是怎麼起源的有什麼屬性
比特幣最開始起源於互聯網的一篇文章《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貨幣體系》。在2008年正值全球經濟危機的時刻,美國的次貸危機席捲全球,導致全球的經濟衰退。在同年11月,在互聯網上一個匿名為中本聰的人發表了他對於電子貨幣的構想,並首次提出比特幣這個概念,試圖通過藉助於區塊鏈技術構建一個支付網路,以期實現支付去中心化的功能。基於中本聰的理念,在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幣創世區塊正式誕生。
Ⅵ DIPTOK是什麼意思
DIPTOK是一種虛擬貨幣的名稱,來源於英文詞彙「crypto」和「token」。這種代幣是在以太坊平台上發行的,主要用於支付交易費和授權訪問特定的區塊鏈應用程序。與其他數字貨幣相比,DIPTOK的特點在於其高效、安全、便捷以及充分保障用戶隱私,逐漸備受人們的青睞。
DIPTOK的優勢和應用場景
DIPTOK在數字貨幣市場中具有獨特優勢,它的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可以跨國交易,且不需要中間商銀行的介入,這使交易更加快捷和低成本。除此之外,DIPTOK還可以用於不同類型的應用場景,如能源交易、智能合約、數字化身份驗證和游戲等,將在越來越多的領域得到應用。
DIPTOK的未來發展趨勢
隨著區塊鏈技術和數字貨幣市場的快速發展,DIPTOK將成為未來的發展趨勢。政府和企業也正在開始了解和採用這項技術,DIPTOK的應用領域逐漸擴大。未來,DIPTOK將會不斷完善其技術和應用,為人們帶來更優質、更便捷的數字金融服務。
Ⅶ 什麼是虛擬貨幣、數字貨幣和加密貨幣三者如何區分
隨著比特幣的快速發展和區塊鏈概念的廣泛傳播,「某某貨幣」這樣的詞彙一時間充斥於各類新聞資訊或自媒體文章中,比如「數字貨幣」、「加密貨幣」和「虛擬貨幣」,讓很多人傻傻分不清。另外,由於這些「某某貨幣」在國內並沒有非常明確、准確的定義,所以本文就以業內普遍認識對其進行解釋。
一、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未列印在紙上或印在金屬上的任何貨幣,所以它是虛擬的,只存在於虛擬世界中。
2014年,歐洲銀行管理局(EBA)對虛擬貨幣進行定義:「虛擬貨幣是價值的一種數字表達,其並非由中央銀行或公共權威機構發行,也不一定與某一法定貨幣掛鉤,但被自然人或法人接受用於支付手段,可以進行電子化轉移、儲藏或交易」。
所以,騰訊公司Q幣就是一種中心化的虛擬貨幣:由騰訊自行發行、管理,可通過微信支付、銀行卡等方式充值、按1Q幣/RMB比例購買,只能用來購買QQ平台的產品(如游戲道具)和服務,只能單向流通,即不能兌換現金,也不能進行轉賬交易。
與此類似的還有網路游戲中的點券、直播平台的魚丸、電商平台的金豆,均屬於虛擬貨幣的范疇。虛擬貨幣一般由網路運營商發行,發行數量由發行主體決定,信用保障來源於運營商品牌信用,發行數量和定價可隨時變更,並且只能在某一個場景中單向流通。所以一定程度上,這一類虛擬貨幣更像是「玩具」。
但從定義上講,虛擬貨幣的范圍最大,比特幣也可以算是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但和Q幣、游戲點券有著本質的區別,比如不受任何中心化機構控制,可用於購買某些商品和服務,與法定貨幣雙向兌換定等,所以比特幣將比特幣定義為加密(數字)貨幣更精準。所以有些國內證券行業的人士認為,虛擬貨幣僅指Q幣這一類,並不包含比特幣等加密(數字)貨幣。
二、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的定義分歧最大,但統一的部分是:一種以數字形式呈現的貨幣,而非紙幣、硬幣等實體貨幣,承擔了類似實體貨幣的職能,但能夠支持即時交易和無地域限制的所有權轉移。
數字貨幣包括加密(數字)貨幣和央行數字貨幣,這也是分歧所在,國內部分權威機構認為,只有央行發行的具備法定地位的數字貨幣,才是真正的數字貨幣。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工作組組長李禮輝在去年9月18日發布的一篇文章中稱,「數字貨幣必須具備法定地位、國家主權背書,明確發行責任主體。以比特幣和以太幣等為代表的虛擬貨幣沒有國別,沒有主權背書,沒有合格發行主體,沒有國家信用支撐,這些都不是數字貨幣。」
注意,數字貨幣是真實存在於數字世界的貨幣,不同於支付寶、微信、手機銀行轉賬,這些都是基於電子賬戶實現的支付方式,本質上只是現有法幣的信息化過程,這一類稱為電子貨幣更為精準,但廣義上也算在數字貨幣中。真正的(狹義)央行數字貨幣還處於研究階段,未來將和現有法幣同時使用,並將逐步取代現金。
三、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是基於某種加密演算法創建的數字貨幣,所以稱為加密數字貨幣更好理解。加密貨幣並非由任何中心化機構發行,理論上它不會受到政府部門干涉、管控的影響,目前幣圈流通的比特幣、以太坊、EOS等幣種都是加密貨幣。
密碼學的主要目標之一是安全的數據交換,密碼學創建並分析演算法和協議,以便傳輸的信息不會被第三方改變或破壞。密碼學結合了各種科學的原理,其中主要是數學,它提供演算法和協議的准確性和可靠性。
加密貨幣的「加密」是相對於「非加密」而言。非加密數字貨幣就中心化的數字貨幣,發行數量由發行主體決定,有一組人和一個監控網路交易的計算機網路,交易受到中心化機構的監管,錢包地址和交易信息不對外公布等,公司或者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或虛擬貨幣就是此類。
而加密貨幣採用的分布式記賬系統,共識機制由社區內大部分用戶制定,對使用者有很好的隱私保護,但交易信息是完全公開透明的, 且交易規則不會被某個機構或個人擅自更改,受到所有成員的監督。
所以啦,在區塊鏈投資領域的各種幣種,准確的定位是加密(數字)貨幣,大眾所關注與探討的數字貨幣,無論是關於比特幣、ICO,還是各國央行關注探索的數字貨幣,其實質就是加密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