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不同。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虛擬貨幣是電子商務的產物,並非真實的貨幣。
類型不同。數字貨幣以比特幣為代表,總量較小,且為不可無限製造類型的貨幣。虛擬貨幣有三種類型,即游戲幣、門戶網站或即時通信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如Q幣)、虛擬貨幣(如貝寶貨幣)。
特點不同。數字貨幣具有無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的特點。虛擬貨幣具有不兌換法定貨幣、可在虛擬網路中購物或增值的特點。
拓展資料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2021年5月18日晚間,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公告明確表示,有關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同時提醒消費者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謹防財產和權益損失。
CBDC,全稱為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ies,譯為中央銀行數字貨幣。
英國央行英格蘭銀行在其關於CBDC的研究報告中給出這樣的定義:中央銀行數字貨幣是中央銀行貨幣的電子形式,家庭和企業都可以使用它來進行付款和儲值。
中國版CBDC被描述為,數字人民幣,是由人民銀行發行,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和硬幣等價,並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的可控匿名的支付工具。
而我們所說的DC/EP是中國版的央行數字貨幣,譯為「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
國際清算中心(BIS)與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兩個權威國際組織聯手在2018年和2019年對全球60多家中央銀行進行了兩次問卷調查。問卷調查內容包括各國央行在數字貨幣上的工作進展、研究數字貨幣的動機以及發行數字貨幣的可能性。70%的央行都表示正在參與(或將要參與)數字貨幣的研究。
㈡ 數字貨幣是怎樣的騙局
基本套路:傳銷數字貨幣的「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機構控制,早期為吸引投資人投資,可能會將貨幣價格炒得很高,一旦時機成熟,就集中進行拋售,價格一落千丈,投資者最後血本無歸。
數字貨幣傳銷一般具有三大特點:
1、是有實在的產品——數字貨幣,而且被包裝得很高級。
2、是參加者可以獲得拉人頭獎勵,獎品是數字貨幣本身。
3、是數字貨幣會隨著參與騙局的人增加而升值,在數字貨幣升值周期,參與者可獲得數字貨幣的數量也會增長,參與者包括最底層參與者也會獲利,但是進入貶值周期,底層參與者往往損失巨大。
2017年,江蘇省互聯網金融協會出台了《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這份指南點名26種所謂數字貨幣都是披著或者疑似披著數字貨幣的外衣進行非法傳銷的項目。分別是:珍寶幣、百川幣、SMI、MBI、馬克幣、暗黑幣、MMM、美國富達復利理財、克拉幣、V寶、維卡幣、石油幣、華強幣、CB亞投行香港集團、幣盛、摩根幣、貝塔幣、世通元、U幣、聚寶、21世紀福克斯、萬喜理財、萬福幣、五行幣、易幣、中華幣等。
(2)虛擬貨幣地址是匿名的嗎擴展閱讀:
五招辨別數字貨幣是否是傳銷貨幣:
1、發行方式
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是去中心化的發行方式。每個不同的終端節點負責維護同一個賬本,而這個維護過程主要是演算法對交易信息進行打包和加密,而傳銷貨幣則主要由某個機構發行,並且採用拉人頭的方式獲利。
2、交易方式
虛擬貨幣是市場自發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後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來完成交易。而傳銷貨幣則有某個機構自己發行,並且自建平台來進行交易。
3、實現方式
虛擬貨幣本身是開源程序,在Github社區維護。其總量限制的參數和方式,均顯示在開源代碼中。而傳銷貨幣的開源是完全抄襲別人的開源代碼,且沒有使用開源代碼來搭建程序,所以其本質跟Q幣一樣是可受網站控制的。
4、是否給出源代碼鏈接
一般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都會在官網的顯要位置給出源代碼的鏈接,這樣做是為了公開透明地展示貨幣系統的運作機制。而傳銷貨幣重點宣傳的是充值購買交易流程,但並不提及其運作機制,甚至網站都沒有源代碼的鏈接地址。
5、官網是否是https開頭
一般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的官網和交易網站地址都以https開頭,其目的是這類網址可以很好地保護用戶的數據不被非法竊取。但傳銷貨幣的官網、交易網站等在內的相關網站都沒有以https開頭。
㈢ 虛擬貨幣在中國是否合法
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比特幣在國內被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現階段,各金融機構不得提供比特幣相關的產品或服務。比特幣不能也不應該作為貨幣使用。瑞波幣、萊特幣等山寨幣也同樣適用。
法律依據:(2013年12月3日人民銀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銀發〔2013〕289號)《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一、正確認識比特幣的屬性。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二、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三、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當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電信管理機構根據相關管理部門的認定和處罰意見,依法對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予以關閉。四、防範比特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應當密切關注比特幣及其他類似的具有匿名、跨境流通便利等特徵的虛擬商品的動向及態勢,認真研判洗錢風險,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各分支機構應當將在轄區內依法設立並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機構納入反洗錢監管,督促其加強反洗錢監測。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對用戶身份進行識別,要求用戶使用實名注冊,登記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各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以及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如發現與比特幣及其他虛擬商品相關的可疑交易,應當立即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並配合中國人民銀行的反洗錢調查活動;對於發現使用比特幣進行詐騙、賭博、洗錢等犯罪活動線索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五、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及投資風險提示。各部門和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社會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各金融監管機構可以根據本通知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㈣ 什麼叫比特幣,通俗一點
最早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它的特點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並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兌換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當做洗錢工具。2013年,美國政府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使得比特幣價格大漲。
比特幣是類似電子郵件的電子現金,交易雙方需要類似電子郵箱的「比特幣錢包」和類似電郵地址的「比特幣地址」。和收發電子郵件一樣,匯款方通過電腦或智能手機,按收款方地址將比特幣直接付給對方。
從比特幣的本質說起,比特幣的本質其實就是一堆復雜演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組所能得到無限個(其實比特幣是有限個)解中的一組。而每一個特解都能解開方程並且是唯一的。
許多面向科技玩家的網站,已經開始接受比特幣交易。包括Mtgox,BTCChina之類的網站,以及淘寶某些商店,甚至能接受比特幣兌換美元、歐元等服務。毫無疑問,比特幣已經成為真正的流通貨幣,而非騰訊Q幣那樣的虛擬貨幣。
㈤ 歐易平台別人給我轉的虛擬幣可以查出來實名信息嗎
能
別以為虛擬貨幣是匿名的,就查不到人的肉身?只要公安機關認真查,總能查到。
㈥ 一場風暴,將加密貨幣打到了谷底,虛擬貨幣都存在哪些風險
如果是傳統的普通貨幣,在交易的時候會被轉到指定的賬戶上面,而且在開通賬戶的時候也是需要實名認證才可以辦理的。但是虛擬貨幣就不一樣了,因為虛擬貨幣本身是在網路上面進行交易的,所以在交易的過程當中也就沒有太多的限制。雖然有一部分的虛擬貨幣,在交易的時候是要求進行實名登記注冊的,但是這些注冊的信息並不一定是真實准確的,而且客戶的真實身份也是沒有辦法去進行辨別。也就是說在整個交易過程當中是可以去隱藏交易者身份信息的,這其實就是比較明顯的一個風險了。
實際上很多的虛擬貨幣平台都是需要我們把資金存到該平台上,然後才能夠進行交易的,不平台為了吸引別人的眼球,往往會提供很多的優惠條件,然而有一些平台確實會存在很大的風險。比如說某些平台會直接卷錢跑路,甚至連平台的高管都會失蹤,這樣一來最後吃虧的還是普通老百姓。
㈦ 花兩萬塊買了點比特幣,虛擬貨幣的水到底有多深
如果你還沒懂區塊鏈是什麼,我用一句話簡單的概括:區塊鏈就是一個分布式資料庫,要往這個資料庫存儲數據需要每個節點的確認,同時數據一旦存入這個資料庫數據將無法修改。
區塊鏈其中涉及到的演算法是非常復雜的,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讀一讀「白話區塊鏈」這本書,這本書對區塊鏈的概念以及應用做了一些比較詳細的解答。光是從技術本身出發,因為不可修改性,區塊鏈在智能合約、金融領域其實是有非常大的價值的。
而比特幣又是什麼呢?比特幣是基於區塊鏈的一個應用,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是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從2009年的發行價0.2元開始經歷8年之後在2017年年末達到了10萬元,增長50萬倍,正是在這樣的炒作之下,一大波基於區塊鏈或者比特幣的應用泡沫快速的湧入市場,我把這些應用叫做「區塊鏈泡沫」
為什麼我會把這些稱之為區塊鏈泡沫,其一現階段基於區塊鏈的應用有99%都沒有成型的應用,基本上只是一個唬人的白皮書,一個理想化的商業模型;其二比特幣屬於區塊鏈的第一層應用區塊鏈1.0「數字化貨幣合約系統」,區塊鏈2.0是「自定義智能合約系統」,區塊鏈3.0是「超級賬本」,但是我目前看到的情況是區塊鏈1.0尚未成熟,卻有大批區塊鏈3.0的項目紛沓而至;其三很多項目就是為了割韭菜圈錢,因為發行虛擬貨幣太過容易。
關於割韭菜我深有體會,因為上周我花了一萬多塊錢學費進入了幣圈。什麼是幣圈呢?其實就是這些基於區塊鏈的應用為了能夠「圈錢」割韭菜,然後自己單獨發行的一種虛擬貨幣,這種虛擬貨貨幣人人可以買入賣出。你可以理解它為一種股票,當然你要是把它理解為Q幣我也不會怪你。你可以在一些平台用現金買虛擬貨幣,並且可以用虛擬貨幣等價交換其他虛擬貨幣。
當然和虛擬貨幣比起來,股票要穩得多。現階段虛擬貨幣的價值根本無法衡量,而且虛擬貨幣在幣圈的價格變動太大,增長百分之幾十甚至百分之幾百都可能是幾小時之內的常事。我個人認為現在的比特幣的價格就已經嚴重的超越了它本身應有的價值。
所以現在的虛擬貨幣市場更像是賭博,有的人認為自己聰明,有的人認為自己不會是那最後一撥人,可以短時內多賺點錢,殊不知虧得更多,這些人都在等待著中國大媽的湧入。
作為技術出身的人來說,我還是認為區塊鏈是一個非常有前景的技術,事實上有些應用也證明了這一點,但是可怕的是現在很多基於區塊鏈的應用泡沫正在以傳銷式的速度覆蓋著本性就愛賭博的普通群體。
幣圈水深似海,沒有足夠的專業知識和經驗,不要輕易踏進幣圈。到目前為止,虛擬貨幣到底是價值投資,還是一場騙局泡沫都還是在爭論不休。比特幣到現在已經有十幾年的發展歷程了,國際上對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都沒有一個完全的定論,你就應該知道這個東西有多大風險了。或許有一天國際上都不認可了,瞬間就灰飛煙滅了。如果你看別人都在玩,實在忍不住想進來試試水,那就拿一點閑錢買點比特幣或者以太坊現貨,然後賬號保存好,忘記這件事吧,持有現貨風險相對小一些,千萬千萬千萬不要碰合約。你永遠不知道下一秒是漲是跌,漲多少跌多少。它可以一天幾千上萬美金的漲跌幅度,而且你完全不會知道它的上漲或下跌依據是什麼。我能告訴你的就是虛擬貨幣的漲跌全看莊家心情。不要相信自媒體上的所謂大神的分析,要麼是說的含糊其辭,要麼就是說的兩頭能圓。不管是漲是跌,都給你一個很大的范圍,不管市場怎麼走,都在他給的范圍,不懂的你會以為他分析的好准,其實只是文字 游戲 而已。想在幣圈賺錢,要麼你是莊家,要麼你是有堅定信仰的屯幣者。雖然我個人比較看好比特幣未來的前途,但是中間的風險還是很大。小白遠離幣圈,遠離幣圈,遠離幣圈!!!
關於虛擬貨幣,我想告訴大家的是,千萬不要碰幣,否則你就等著碰壁。原因如下:
1、 貨幣,背後的支撐力量其實是國家信用,是國家把控經濟命脈的關鍵所在。可以稱為之國脈。既然是如此重要的東西,發行方必定是國家。因此,除了國家之外發行的所有虛擬貨幣,發行方都不是那麼靠譜。
2、 虛擬貨幣號稱是區塊鏈技術的產物,完全去中心化。在初期,是被極客圈子所認可的,它的前提是極客們都有同樣的信仰。但是一旦開放到更多的人,這些人的信仰可不一定一致。
3、 虛擬貨幣更多的投機,而非投資。所謂的投機,就跟去賭場一樣,壓大壓小的問題,而虛擬貨幣的莊家所掌握的籌碼更多,控盤的可能性越大,一般人進去,就是被操縱的命運,你無法掌握自己的命運。
4、 虛擬貨幣的價值在哪裡?通常講的匿名性,可溯源,但是這些是如何產生價值的呢,以何為依託呢,都沒有講清楚。因為不可靠,所以講不清楚。
可以理解在當下的經濟環境下,人們的焦慮、渴望,但是不要為了自己的無知買單,那可都是你實實在在通常自己的勞動賺來的錢,不要白白送給那麼操盤的莊家們。只要沒人跟他們玩,就象只要人們不進賭場,賭場早晚就會關門的。珍愛幸福,遠離幣圈。
如果你還沒懂比特幣區塊鏈是什麼,我用一句話簡單的概括:區塊鏈就是一個分布式資料庫,要往這個資料庫存儲數據需要每個節點的確認,同時數據一旦存入這個資料庫數據將無法修改
。區塊鏈其中涉及到的演算法是非常復雜的,有興趣的讀者可以去讀一讀「白話區塊鏈」這本書,這本書對區塊鏈的概念以及應用做了一些比較詳細的解答。光是從技術本身出發,因為不可修改性,區塊鏈在智能合約、金融領域其實是有非常大的價值的。
而比特幣又是什麼呢?比特幣是基於區塊鏈的一個應用,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是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從2009年的發行價0.2元開始經歷8年之後在2017年年末達到了10萬元,增長50萬倍,正是在這樣的炒作之下,一大波基於區塊鏈或者比特幣的應用泡沫快速的湧入市場,我把這些應用叫做「區塊鏈泡沫」
為什麼我會把這些稱之為區塊鏈泡沫,其一現階段基於區塊鏈的應用有99%都沒有成型的應用,基本上只是一個唬人的白皮書,一個理想化的商業模型;其二比特幣屬於區塊鏈的第一層應用區塊鏈1.0「數字化貨幣合約系統」,區塊鏈2.0是「自定義智能合約系統」,區塊鏈3.0是「超級賬本」,但是我目前看到的情況是區塊鏈1.0尚未成熟,卻有大批區塊鏈3.0的項目紛沓而至;其三很多項目就是為了割韭菜圈錢,因為發行虛擬貨幣太過容易。
關於割韭菜我深有體會,因為上周我花了一萬多塊錢學費進入了幣圈。什麼是幣圈呢?其實就是這些基於區塊鏈的應用為了能夠「圈錢」割韭菜,然後自己單獨發行的一種虛擬貨幣,這種虛擬貨貨幣人人可以買入賣出。你可以理解它為一種股票,當然你要是把它理解為Q幣我也不會怪你。你可以在一些平台用現金買虛擬貨幣,並且可以用虛擬貨幣等價交換其他虛擬貨幣。
當然和虛擬貨幣比起來,股票要穩得多。現階段虛擬貨幣的價值根本無法衡量,而且虛擬貨幣在幣圈的價格變動太大,增長百分之幾十甚至百分之幾百都可能是幾小時之內的常事。我個人認為現在的比特幣的價格就已經嚴重的超越了它本身應有的價值。
所以現在的虛擬貨幣市場更像是賭博,有的人認為自己聰明,有的人認為自己不會是那最後一撥人,可以短時內多賺點錢,殊不知虧得更多,這些人都在等待著中國大媽的湧入。
作為技術出身的人來說,我還是認為區塊鏈是一個非常有前景的技術,事實上有些應用也證明了這一點,但是可怕的是現在很多基於區塊鏈的應用泡沫正在以傳銷式的速度覆蓋著本性就愛賭博的普通群體。
比特幣這么火,我們知道比特幣都是計算機挖礦產生的,目前有一家
來自新加坡的挖礦平台MaxiMine,它是一家全球領先的數字資產挖礦平台,MaxiMine 平台的總部是位於新加坡的Talenta集團。目前在國內已經啟動社區建設,M2超級節點火爆進行中,M3生態應用正在陸續落地!
比特幣是過去十年中最迷人的創新之一。對於批評者來說,比特幣的是一種令人困惑的產物。不管他們的困惑如何,通過了解比特幣的雙重應用曲線,可以解釋比特幣的應用。比特幣是一種資產,同時比特幣是一種網路。在這篇文章中,作為兩部分系列的第一部分,我將在創新擴散理論的背景下解釋比特幣的雙重應用曲線。然後,在第二部分,我將深入探討快速接近的 "跨越鴻溝 "時刻,並提出一個關於比特幣跨越鴻溝的超級力量的假設。人類對創新的反應 人類在物種等級中的地位的提升,直接歸功於其利用原材料來發明創新技術的能力。 從火到車輪,人類發明的力量為世界 歷史 上任何物種的最高生活質量鋪平了道路。鑒於這種進化背景,人類似乎迷戀下一個新事物,即最先進的技術革新,這並不令人驚訝。通常情況下,這種痴迷會沸騰成投機和狂熱,因為人類試圖想像和預先經營未來。但是, 不管投機周期如何,高 科技 創新的應用遵循一個可預測的和透明的應用曲線。 在過去的十二年裡,比特幣已經捕獲了人類的想像力。比特幣的故事也許比之前的任何高 科技 創新更誘人。它為人類的基礎層之一帶來了最前沿的創新:貨幣。鑒於有可能徹底改變這樣一個基礎概念,比特幣在其短暫的 歷史 中經歷了幾個投機周期。然而,如果用這些周期作為否定比特幣的理由,那將是一個嚴重的錯誤。這些周期是一種被充分理解的心理現象,由人類對新事物的迷戀造成。此外,任何過分強調泡沫的做法都是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因為,在短短的12年裡, 比特幣已經在全球范圍內發展到1.35億用戶,其應用率比互聯網、行動電話或虛擬銀行工具(即PayPal)在可比時期的應用率還要快 。按照目前的應用率, 比特幣將在4年內達到10億用戶 。比特幣,就像之前所有的創新技術一樣,正在遵循一個可預測和透明的應用曲線,盡管速度加快了。
1962年,埃弗雷特-羅傑斯提出了創新擴散理論,旨在解釋新思想和技術是如何、為什麼以及以何種速度傳播的。該理論解釋了隨著時間的推移,一種產品或技術如何獲得動力並在特定人群中傳播。最終的結果是,人們應用一種產品、技術或想法。其中一個關鍵的啟示是, 一個新技術在人群中的應用並不是同時發生的。相反,某些人和群體更有可能在不同的時間應用技術,這與特定的心理和 社會 特徵相一致。 對於新的想法或產品,有五個既定的應用者類別。這些類別定義如下。
這個問題問得有點晚,你應該在買比特幣之前,問問虛擬貨幣說有多深,是不是可以購買。
不加杠桿,不玩合約,無非跌了有點浮虧,漲了就等漲到心理期待值就賣掉就行啦。
㈧ 數字貨幣轉給了騙子,能根據地址找到對方嗎
這個應該能查到對方,(現在登錄平台,賬號……都是實名認證,想鑽法律監管空子不太容易)現在網路監管逐步趨於完善,登錄昵稱都很嚴格,都是實名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