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tiktok國外抖幣如何轉讓給朋友
抖幣不可以轉給好友,不過可以通過購買禮物的方式來送給好友,不能直接送抖幣。
抖音抖幣幣是向用戶提供的用於在本平台上進行相關消費的虛擬貨幣,您可以用「抖幣"自由購買虛擬禮睜脊物等本平台上各項產品或服務;悉察滲您可將購買的虛擬禮物贈與主播或平台創作者。抖音(TikTok)是由今日頭條推出的一款短視頻分享APP,於2016年9月上線,是一個專注於年輕人音樂短視頻創作分享的沒納社區平台。抖音應用人工智慧技術為用戶創造多樣的玩法,用戶可以通過這款軟體選擇歌曲,拍攝音樂短視頻,形成自己的作品。
Ⅱ 虛擬貨幣個稅
不反對國家徵收個稅,但先要保護個人的虛擬財產
國家稅務總局強調,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據北京市地稅局相關人士透露,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稅率固定為20%,北京地稅還將出台核定個人銷售虛擬貨幣財產原值的相關辦法。
關於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在網路虛擬世界中所流通的代用貨幣。除了各大網路游戲公司所發行的、冠有各種品名的虛擬貨幣外,使用較普遍的虛擬貨幣還包括騰訊Q幣等。
目前虛擬世界的網路交易已經大大超出了人們的設想,已經形成了產、供、銷一條龍的龐大網上交易市場。而且,產生了專門從事「打幣」的職業打工一族;也出現了專門兌換各種游戲幣的兌換店。
Ⅲ 我們公司購買個人持有的網路虛擬貨幣,支付的價款需要代扣個稅嗎
參考《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規定,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依據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財產轉讓所得應該由支付方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Ⅳ 買賣虛擬貨幣違法嗎
買賣虛擬貨幣是違法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擾亂經濟金融秩序,滋生賭博、非法集資、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
【法律分析】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的種類有:偽造貨幣罪,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持有、使用假幣罪,變造貨幣罪,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罪。賭博罪侵犯的客體是社會主義的社會風尚。賭博不僅危害社會秩序,影響生產、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誘發其他犯罪的溫床,對社會危害很大,應予嚴厲打擊。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所謂聚眾賭博,是指組織、招引多人進行賭博,本人從中抽頭漁利。這種人俗稱「賭頭」,賭頭本人不一定直接參加賭博。所謂以賭博為業,是指嗜賭成性,一貫賭博,以賭博所得為其生活來源,這種人俗稱「賭棍」,只要具備聚眾賭博或以賭博為業的其中一種行為,即符合賭博罪的客觀要件。非法集資並不是一個獨立的罪名,刑法上的非法集資是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非法集資是指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所謂非法集資,是指公司、企業、個人或其他組織未經批准。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法律依據】
《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第十九條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下列行為,涉嫌非法集資的,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以及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進行調查認定: (一)設立互聯網企業、投資及投資咨詢類企業、各類交易場所或者平台、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吸收資金; (二)以發行或者轉讓股權、債權,募集基金,銷售保險產品,或者以從事各類資產管理、虛擬貨幣、融資租賃業務等名義吸收資金; (三)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投資項目等商業活動中,以承諾給付貨幣、股權、實物等回報的形式吸收資金;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即時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開傳播吸收資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
Ⅳ 十年時間轉讓高達11萬億的比特幣,為何國家認定它非法
說到比特幣,我不知道哪個國家的錢。有一定知識的人知道比特幣實際上是一種虛擬貨幣。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後,一個自稱「中本」的人創造了一種虛擬貨幣「比特幣」。2009年,比特幣正式誕生。這是一種以區塊鏈或P2P比特幣的形式使用分散支付系統的虛擬加密貨幣。與所有其他貨幣不同,比特幣沒有特定的貨幣發行人。因此如果惡意使用比特幣,很可能被他人使用,很可能對國內經濟產生巨大影響。因此,為了安全起見,許多國家並不承認比特幣的合法性。
區塊鏈的優勢在於開放性、審查簡單、可靠性高。例如,現在有四個人在做生意:A、B、C和D。A給B錢。在B付給C之前,B必須將a和B之間的交易「打包」並一起交給C,這樣就可以認為B已經完成了一筆交易。同樣,在C和D交易之前,有必要將a和B之間的交易與B和C和D之間的交易打包。「打包」一次會獎勵交易員一枚比特幣,由於比特幣的特殊交易模式,比特幣深受一些人的喜愛。據統計,比特幣自正式誕生以來,已完成價值11萬億美元的交易!也就是說,從2009年到2019年,這十年共有11萬億美元通過比特幣實現了財富轉移。我們需要知道的是,美國國債約為22.5萬億元人民幣,也就是說,比特幣擁有如此巨大的能量,在大約10年的時間里,比特幣已經轉讓了美國國債的一半,為什麼各國不承認它的法律地位?究其原因,首先是「黑色產業鏈」問題。由於比特幣的特殊性,它更容易被「黑色產業鏈」中的一些人使用。我相信每個人都知道它的目的。
Ⅵ 數字貨幣盈利要不要交個稅如果交要交多少
在我國,數字貨幣不屬於貨幣。所以,數字貨幣取得的收入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8〕818號)規定,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
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財產轉讓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
應納稅所得額=每次轉讓財產收入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確定財產原值。
Ⅶ 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的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嗎
法律分析: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的收入需要徵收個人所得稅。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通過網路買賣虛擬貨幣取得收入徵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 一 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二 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三 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Ⅷ 虛擬貨幣轉讓協議怎麼寫
參照實物轉讓合同即可,但寫清楚虛擬物品的價值、時效和存在狀況 通過轉讓合同格式為: 甲方: (簽字、地址、身份證等) 乙方: (簽字、地址、身份證等) 具體條款: 物品名稱、存在形態、存在位置、價值等 交付方式、糾紛解決辦法等可以分點虛擬貨幣轉讓協議怎麼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