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哪些虛擬貨幣是騙人的
虛擬貨幣傳銷詐騙花樣繁多, 一年涉案上千億。因為2017年的暴漲,讓人們開始貪婪,也失去了理性,才會被騙子和騙局欺騙。前兩天央視剛剛曝光了一批涉嫌傳銷和詐騙的幣種名單,還有此前約一千多種宣布死亡的數字貨幣。
2018年最新空氣幣 傳銷幣 歸零幣不完全名單曝光
已經發生哪些數字貨幣的騙局
1,太空鏈
太空鏈這個數字貨幣騙局已經暴露,相關部門已經針對這個案件進行調查。
2,紅幣。
去年,出現一個紅幣的數字貨幣的詐騙案,很多人被騙。
3,南非的比特幣。
南非比特幣詐騙案,涉及全球人數達到2萬多人。
2. 類似比特幣這種區塊鏈的虛擬貨幣有哪些
1、萊特幣
萊特幣 (Litecoin, LTC) 是受比特幣(BitCoin, BTC) 的啟發而推出的改進版數字貨幣,由一名曾任職於谷歌的程序員設計並編程實現 , 2011年11月9日發布運行。萊特幣與比特幣在技術上具有相同的實現原理,但萊特幣的創造和轉讓基於一種開源的加密協議,不受到任何中央機構的管理。
2、陽光幣
陽光幣(SUNSCOIN)簡稱SSC,發起人為浙江省金華市快遞協會副會長,快遞行業實業企業家、慈善家劉春陽,其為法人的浙江省東陽市悅音科技有限公司為正規工商局注冊,注冊資金一千萬元。以此為後盾和支撐,隸屬該公司的陽光精英團隊推出了第一款虛擬幣--陽光幣。
3、維卡幣
維卡幣英文名為Onecoin,一種創造出來的網路虛擬貨幣名詞,被政府認為涉嫌傳銷類詐騙。
2017年央視公布350個資金傳銷組織名單,維卡幣在名單中。
2018年5月,湖南省株洲縣檢察院將公安部督辦的「3·15」維卡幣特大網路傳銷案第三批次的最後4名涉案嫌疑人向法院提起公訴。
4、亞馬遜幣
亞馬遜2013年2月初宣布,預計於2013年5月在美國推出亞馬遜幣Amazon Coins。Amazon Coins是一種新的虛擬貨幣,可以供美國用戶購買Kindle Fire里的應用程序、游戲和應用程序中的道具物品。亞馬遜屆時將提供數千萬美元的亞馬遜幣,免費讓用戶試用消費Kindle Fire上的應用程序、游戲、應用程序中的道具物品。
5、以太幣
以太幣(ETH)是以太坊(Ethereum)的一種數字代幣,被視為「比特幣2.0版」,採用與比特幣不同的區塊鏈技術「以太坊」(Ethereum),一個開源的有智能合約成果的民眾區塊鏈平台,由全球成千上萬的計算機構成的共鳴網路。開發者們需要支付以太幣(ETH)來支撐應用的運行。和其他數字貨幣一樣,以太幣可以在交易平台上進行買賣。
3. 國家打擊虛擬貨幣名單
國家對於虛擬貨幣的非法行動持嚴厲打擊的態度,但並沒有明確的名單。
一、有關會議精神
7月30日,人民銀行召開2021年下半年工作會議,會議指出推動平台企業金融業務規范發展,嚴厲打擊虛擬貨幣非法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決策部署,約談從事金融業務的頭部平台企業,督促其全面落實金融監管、公平競爭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有關要求,深入開展自查和整改。
二、什麼是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在虛擬空間中特定社群內可以購買商品和服務的貨幣。它具有基本的交易媒介和記賬單位的貨幣功能。
虛擬貨幣大致按照其流通特點,可以分為三類:
1、與實體貨幣無關,只可以在封閉的虛擬環境中使用,通常是網路游戲中的貨幣。
2、只可單向兌換,通常只可以在虛擬環境中使用,有時候也可以購買實體商品和服務,如Facebook Credits、Amazon Coin。
3、雙向兌換,有買入價和賣出價,跟貨幣相同,包括由發行機構發行的,如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等屬於此類,媒體多以"虛擬貨幣"一詞指稱。
三、為什麼要打擊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作為灰色地帶,會為非法跨境轉移資產、洗錢、金融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渠道,嚴重擾亂國家的外匯管理制度、金融制度等,給市場主體和監管部門辨識、規範金融市場風險,維護金融系統穩定性帶來了新的風險和不便。
所以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交易炒作活動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轉移資產、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風險,已經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現在必須被嚴厲打擊。
4. 火幣pro是騙局嗎
是騙局。
近年來,虛擬貨幣投資悄然興起,不法分子緊跟熱潮利用投資虛擬貨幣進行詐騙。近期,警方接到多起通過"火幣 Pro" APP交易虛擬貨幣被騙的警情。
在此類詐騙中,不法分子引誘被害人下載"火幣 Pro" APP,聲稱購買虛擬貨幣能獲得高額利潤,以此來誘騙受害人投資充值,騙取錢財。
1、2020年8月11日蔣某鳳報警稱:一網友向其推薦「火幣 Pro」APP購買虛擬貨幣稱可以賺錢,其信以為真下載該APP完成注冊,並在該平台充值3000元,賺錢之後又充值5萬元,但發現不能提現,意識到被騙。
2、2020年8月6日王某報警稱:一網友稱可帶其做副業賺錢,讓其下載「火幣Pro」APP充值購買虛擬貨幣,其按對方提示進行操作共充值13萬元,後無法提現,發現被騙。
3、2020年8月5日朱某報警稱:其在某公司工作人員的介紹下,在「火幣 Pro」APP購買了248600元「以太坊」虛擬貨幣做投資,現發現存放在網站上的「以太坊」虛擬貨幣全部被清零,意識到被騙。
(4)虛擬貨幣被抓名單擴展閱讀
2019年就有大量用戶在網上對火幣合約發出聲討。總的來看,質疑聲主要集中在以下三點:
第一,跟隨行情波動巧合地出現宕機等技術性問題,導致用戶遭受經濟損失;
第二,通過設定不合理的保證金率提前爆倉以達到周周0分攤的戰績;
第三,火幣工作人員對待用戶投訴的態度,不回復、移出群、刪評論、黑名單。
5. u幣合法嗎
違法。U幣是2017年央視公布的資金傳銷組織名單之一。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組織、領導傳銷活動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U幣是指新浪網推出的一種虛擬錢幣,1元人民幣=1點U幣(銀行匯款、網上支付)。
對於新浪用戶而言,使用U幣可以用於購買新浪讀書、財經等產品板塊提供的增值服務。除此意外,當用戶使用新浪U幣時,可以產生相應積分,用戶可以使用積分可以參加U幣積分頻道的所有抽獎兌換活動。
一、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二、虛擬幣種類多樣,在國外接受度比較高的虛擬貨幣有Facebook的F幣、網路游戲SecondLife的林登幣等,在國內比較有代表性的虛擬貨幣有騰訊Q幣、新浪U幣、網路幣、盛大元寶等。
市場上的虛擬貨幣主要有四類:
1.由游戲運營商開發,供玩家在網路游戲中作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戲幣;
2.由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信工具發行,供本運營網路空間內使用的專用虛擬貨幣;
3.既可以在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內使用,又可以向非發行主體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互動式虛擬貨幣;
4.基於密碼學和現代網路P2P技術,通過復雜的數學演算法產生的,特殊的電子化的、數字化的網路密碼幣。
法律依據:《禁止傳銷條例》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6. 未來3年WDC貨幣價格會漲價嗎WDC是傳銷幣嗎
智慧鏈(WDC)是基於區塊鏈技術開發的一條獨立公鏈,作為商業應用的底層,其他區塊鏈應用可基於這條公鏈開發自己的側鏈,以此完成項目的資金籌集、數據公開、權益分紅等工作。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投資有風險,選擇需謹慎。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應答時間:2021-04-28,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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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如何查看2019傳銷幣名單
1、文娛鏈:文娛鏈利用區塊鏈的去中心化、開放性、信息不可篡改等特性,號稱要建設一個「IP資產交易所」,為一個優質IP發行自己的Token,解決文創IP行業變現、保護、管理的問題,構建一個弱中心化、可追溯、數字化、資產化的文創產業生態圈。但實際上,當進入到他們的社群之後,騙子的本性就暴露無遺,承諾上火幣等各大交易所,承諾開盤價不低於2倍收益,承諾只漲不跌,承諾不破發不吸籌,承諾進行拉盤性宣傳等,希望提高警惕。
2、螞蟻鏈(山寨ANTC):螞蟻鏈是山寨ANTC,聲稱自己是去中心化的數字式資產交易系統的代幣,並在各種微信和QQ群里大肆宣傳一份山寨版的ANTC白皮書,讓不少人誤以為是美國螞蟻鏈(ANTC)股份有限公司正在進行公開募幣,目的就是為了進行詐騙,沒有絲毫投資價值。
被冒名頂替的「正牌」螞蟻鏈,是一家致力通過數字資產和區塊鏈生態系統來構建智能交通網路的公司,位於美國波士頓,但該公司目前只推出了螞蟻單車。
3、共享鏈商城:共享鏈號稱是一個基於共享經濟打造的智能、可信、開放、去中心化的信用數據價值平台,是通過區塊鏈技術打造基於共享經濟的底層架構,只要消費者在商城購物消費,就能得到商城的特殊福利。
4、美思沃(POF):美思沃環保代幣,2018年1月起開始宣傳,簡稱POF,恆量發行7億枚,且永不增發,發行時間為期:4年,開發源代碼:以太坊ERC-20 原始發行單價:1RMB/枚。以靜態收益為例:天使投資1000--20000元。每天按投資額的3%返還,共計返給投資額的3倍結束。舉例說明,投資1000元,每天返還投資額的3%=30元,共計返100天,返還給投資者3000元結束。就是傳銷模式,後來經調查,美思沃代幣沒有運用任何區塊鏈技術,也未如宣傳中所說登錄任何交易所。
8. 央行承認維卡幣嗎維卡幣在中國合法嗎
央行不承認維卡幣,在國內不合法。維卡幣英文名為Onecoin,一種創造出來的網路虛擬貨幣名詞,被政府認為涉嫌傳銷類詐騙。2017年央視公布350個資金傳銷組織名單,維卡幣在名單中。
2018年5月,湖南省株洲縣檢察院將公安部督辦的「3·15」維卡幣特大網路傳銷案第三批次的最後4名涉案嫌疑人向法院提起公訴。
投資人購買賬戶後,便得到相應的代幣,利用代幣「挖礦」,就能獲得相應的維卡幣回報。未來公司業務將遍布全球,實現超過100萬的交易商和21億枚維卡幣的目標。
(8)虛擬貨幣被抓名單擴展閱讀:
相關事件
2017年9月,在第一批次的被告人審判開庭期間,株洲縣檢察院指派5名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面對包括法學博士、法學教授在內的53名知名律師組成的辯護團,該院公訴團隊充分尊重客觀證據,法庭上有理有據、控訴有力,案件審判順利進行並在3天內圓滿結束。
2017年12月5日,株洲市中級法院對該案作出二審判決,段某、李某因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被判處四年有期徒刑,其餘33名被告人均獲四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被適用緩期,並處1萬元至500萬元人民幣不等的罰金,依法沒收涉案資金13.68億元。
9. 什麼是維卡幣
維卡幣英文名為Onecoin,是一種創造出來的網路虛擬貨幣名詞,該貨幣被政府認為涉嫌傳銷類詐騙,在2017年央視公布的350個資金傳銷組織名單,維卡幣在名單中。
維卡幣的實質是一堆復雜演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組所能得到無限個解中的一組,而每一個特解都能解開方程並且是唯一的。以人民幣來比喻的話,維卡幣就是人民幣的序列號,知道了某張鈔票上的序列號,就擁有了這張鈔票。
要挖掘維卡幣可以下載專用的維卡幣運算工具,然後注冊各種合作網站,把注冊來的用戶名和密碼填入計算程序中,再點擊運算就正式開始。完成安裝維卡幣挖礦軟體以後,可以直接獲得一個維卡幣地址,當別人付錢的時候,只需要本身把地址貼給別人,就能通過同樣的客戶端進行付款。
在安裝好維卡幣客戶端後,它將會分配一個私有密鑰和一個公開密鑰需要備份你包含私有密鑰的錢包數據,才能保證財產不丟失。如果不幸完全格式化硬碟,個人的維卡幣將會完全丟失。
和法定貨幣相比,維卡幣沒有一個集中的發行方,而是由網路節點的計算生成,誰都有可能參與製造維卡幣,而且可以全世界流通,可以在任意一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上買賣,不管身處何方,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取維卡幣,並且在交易過程中外人無法辨認用戶身份信息。
維卡幣是一種「電子貨幣」,由計算機生成的一串串復雜代碼組成,新維卡幣通過預設的程序製造,隨著維卡幣總量的增加,新幣製造的速度也有所減慢,每當維卡幣進入主流媒體的視野時,主流媒體總會請一些主流經濟學家分析一下維卡幣。
早先,這些分析總是集中在維卡幣是不是騙局。而現如今的分析總是集中在維卡幣能否成為未來的主流貨幣,而這其中爭論的焦點又往往集中在維卡幣的通縮特性上。
(9)虛擬貨幣被抓名單擴展閱讀:
關於維卡幣的相關事件
2016年05月27日,中山東區警方成功偵破一起「維卡幣」傳銷詐騙案,抓獲廖某、曹某等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案件涉及多個省市數千名受害者,涉案金額達6億多元,截至目前,警方已經成功查封凍結相關資產合計3億余元。
據警方通報,該犯罪團伙通過虛假宣傳,吸引受害人購買一種叫「維卡幣」的投資產品,稱「維卡幣」類似網路虛擬貨幣「比特幣」,是網路第二代虛擬貨幣,升值空間巨大,投資可獲巨額收益。該團伙將會員設為「新手級」「入門級」等8個級別。
用戶在套現離場時受到限制,每個賬戶根據不同級別一天只能賣出20至50枚「維卡幣」。投資人要想賣出「維卡幣」變現或者退出投資,必須要有人接手才能成交,且只能將賬號整體轉讓給他人。
此外,犯罪團伙成員還以「拉人頭」的傳銷手法發展下線,上線根據不同的賬號級別,每次收取下線投資額的10%—40%作為提成,最多可以收取下線四代內的提成。
經警方偵查,該「維卡幣」網路團伙由境外人員組織,45歲的香港籍男子曹某和40歲的中山人廖某夫妻二人,是團伙的主要成員,負責中國大陸地區「維卡幣」業務的發展,兩人在中山將39歲的女子林某發展進入團伙。
受害人通過網站投資「維卡幣」的資金,實際上直接進入犯罪團伙成員的個人賬戶。犯罪團伙成員將巨額涉案贓款用於揮霍以及購買商品房、寫字樓、理財產品等。
該團伙網路涉及廣東、山東、遼寧、四川等多個省份,數千人成為受害者,涉案金額逾6億元。3月16日,警方經連日偵查,在中山市東區將廖某、林某、曹某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獲,繳獲作案工具電腦、手機一批,涉案銀行卡28張。
警方在破案同時還及時開展資產查控,截至目前,已成功查封凍結相關商品房、寫字樓、銀行資金、理財產品價值合計約3億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