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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轉賬有沒有痕跡

發布時間:2024-06-20 04:52:02

『壹』 火幣商家付款不是本人實名

火幣轉賬都需要進行實名認證,因此商家付款一定會進行實名。但是是不是本人實名還有待商榷,畢竟使用該賬號的人很有可能不是本人。大家在交易時一定要小心,不要上當受騙。

1、火幣轉賬都是私人的嗎。

基本都是私人的,都需要實名認證,如果沒有實名認證讓你轉賬的話,對方要是不認賬,你沒法證明你轉過賬了。也就是說人家收到了錢,可以不給你幣。如果你的買家,如果還沒有比特幣,注冊了火幣賬號後,可以在接在法幣交易中,購買比特幣,購買成功後,你的錢包地址裡面就有比特幣了,之後就可以轉賬給賣家的錢包地址中。

2、火幣打款給對方跑了怎麼辦。

火幣這類大平台,基本都是實名認證了,轉賬也會有記錄,其實轉賬就是提幣。很多人都是直接在網上賣幣給其他人,如果賣家你轉賬後對方不聯系你,可以頁面打開等會。如果實在不出信息,可以找在線客服進行咨詢。客服會幫助所有用戶完成交易,不讓用戶的個人財產受到損失。

3、不要進行虛擬貨幣交易。

雖然市面上有許多虛擬貨幣交易平台,有些平台確實安全可靠,但是我國並不允許虛擬貨幣交易,也不認可虛擬貨幣的價值,因此大家千萬不要進行虛擬貨幣交易。如果上當受騙,沒有任何人可以為你保障自己的財產安全。而且虛擬貨幣每天的交易量比較大,有許多詐騙分子趁機渾水摸魚,從而進行詐騙。而且國內許多投資者根本買不到真實的虛擬貨幣,都是虛擬貨幣,期貨暴漲暴跌都會導致爆倉。使自己的財產受到損失,希望所有人都明白這個道理,遠離虛擬貨幣,創造美好生活。

『貳』 支付寶沒有綁定銀行卡,去銀行可以查到轉賬記錄嗎

支付寶沒有綁定銀行卡,通過支付寶收付款的記錄與銀行卡無關。去銀行可以查到銀行卡的收付款記錄。

『叄』 虛擬貨幣騙財怎樣追回

虛擬貨幣詐騙的錢可以拿回來。虛擬貨幣騙財屬於我國刑法財產范圍保護的法益。如果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則按詐騙罪定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當事人被騙,可以親自到公安機關報警;如果詐騙公私財物超過當地的受案標準的,可以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對方可能涉嫌詐騙罪或者集資詐騙罪。
建議搜集整理被詐騙過程的聊天記錄、轉款憑證、通話錄音等與案件相關的證據,再向公安機關報案。當然,詐騙案件、特別是與虛擬貨幣相關的詐騙案件,公安機關一般不太願意立案,所以這方面需要一定的溝通技巧和特別思路。
一、買數字貨幣被騙怎麼辦?
第一步,保持冷靜
買數字貨幣被騙之後,首先要保持冷靜。很多人驚慌失措,找到一些所謂宣稱可以「追回被騙資金」的人士,結果又陷入了新的騙局。
第二步,保存證據
接下來要保存好受騙證據,比如和誘導購買數字貨幣的人員的聊天記錄、交易客戶端、交易記錄、銀行轉賬記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肆』 你怎麼知道買的比特幣是真的呢

我大腦中一直有這樣一個問題:如果拿比特幣當錢的話,我們怎麼知道這個比特幣是真實的呢?就像如何鑒別鈔票的真偽一樣。

雖然說,比特幣從技術上解決了最重要的兩個問題,讓大家對其信任度非常高,如下:

如果確實回憶不起這兩個特點的人可以好好去回顧下之前的課程了,課程鏈接可通過關註上方公眾號,在菜單「基礎課程」那裡可以找到。

但是,這里有個非常關鍵的問題很多人沒搞清楚: 鑒別鈔票真偽的時候我們已經拿到這個鈔票了,但是我們在提「比特幣是否為真的?」這個問題的時候,我們有拿到這個比特幣嗎?

畢竟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貨幣,是個看不太懂又摸不著的玩意兒,所以把很多人繞得雲里霧里的,甚至都不知道自己買的是不是比特幣,到底有多少比特幣。我沒說錯吧?

比如我在某交易所買了一點比特幣,大家看下交易流水:

這些是比特幣嗎?雖然我們基本知道比特幣是一個採用數學加密演算法產生的虛擬貨幣,是一串字元或者說是一個utxo結構( 參考前期utxo課程 ),那麼上面這「一串字元」是否是我的比特幣呢?

好,仔細想了想,這么多條記錄可能是交易明細之類的東西,這能理解。但是,我的比特幣交易數量在哪裡?我有多少比特幣怎麼看?

我有時候也被交易所給搞糊塗了,比如我只能通過賣出時的數值才知道自己擁有多少比特幣:

看見紅色框框沒,只有在賣出時我才大概知道我有多少比特幣,大部分情況下都是一臉懵逼的表情。

通過上面的截圖,大家可以發現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當然,這是我很久前的一個困惑,後來光顧著學習,有些忘記了。在我的處女課《 如何從零入門區塊鏈技術 》里,當然有個人提了這么一個問題: 我怎麼知道自己買的比特幣是真的?

當然只能草草作答,直到今天才得空進行全面展開。

這個問題的關鍵在於:

在上周 數字貨幣投資小密圈 里我對交易所的內容進行了一個闡述,舉一個簡單的例子:

假設你在某交易所的賬號里有5000美元和3個比特幣。你相用580美元/比特幣的價格買兩個比特幣,這時交易所幫你找到交易對手並促成交易。現在,你的賬號里有5個比特幣和3840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當你在交易所完成上述交易的時候, 區塊鏈上並不會記任何交易。交易所不需要在區塊鏈里把比特幣從一個地址轉到另一個地址。 交易所只是修改了和你的合約,交易前,它說「我們日後會還給你5000美元和3個比特幣。」交易完成後,它說「我們日後會還給你3840美元和5個比特幣。」所以,交易前後,比特幣並沒有真正在區塊鏈中移動,只是你和銀行的合約變化了而已。對於你的交易對手而言,也是如此。

就是說,在我們通過交易所買賣比特幣時,其實我們手裡還什麼都沒有,交易所只是給我們用「筆」記錄了一筆賬而已。

那麼,要想確保自己買到的比特幣沒問題,首要的也是最重要的一點:

如何正規,這里不深入闡述了,在數字貨幣小密圈裡我會深入展開。

但是,購買還只是第一步。而我們絕大部分人,目前也僅停留在這一步,畢竟我們購買的比特幣數目不太多,沒那麼興師動眾的。所以,就這樣把「比特幣」扔在交易所的賬戶里躺著,其實,那些我們能看到的字元只有交易記錄和明文數字,與我們理解的比特幣還差很遠。

由於放得太久,或許有一天,我們都有點遺忘了:這玩意兒是我的比特幣?

如果我們持有「比特幣」數據較多,或者是喜歡鑽研的人,我們就要進行到第二步:提取比特幣。因為只有提取比特幣,交易所才會把剛才第一步記錄的賬進行兌現,將真實的比特幣給你。就如同,平時我們在銀行存的錢只是數字,只有提取的時候,銀行才會把真正的鈔票給我們一樣。

所以為了提取,要麼你自己有一個錢包,要麼你在另外一個交易所有一個收款地址。為了演示,我在OkCoin上注冊了一個,並將比特幣轉到了對應的收款地址上。

雖然,在轉賬完成後,本文第二個圖顯示可用BTC為零了,大致可以確定交易發生後,交易所已經兌現了承諾,將比特幣轉到了我指定的收款地址上。但是,仍然一臉懵逼: 比特幣去哪裡了?我怎麼確認轉賬真的發生了?

同樣地,在OKCoin上我依然只能通過賣出時的可用BTC來確認此次轉賬的發生,僅此而已。前文提的問題,如果驗證它的真偽,這個問題還是沒解決。

到這里,就進入了本文要介紹的關鍵所在,在驗證真偽之前,先要問自己一個問題:

什麼是真的?什麼是假的?

回顧一下,比特幣解決的第一個關鍵問題「貨幣偽造」,是如何做到的?這里需要大家回顧一下以前的基礎課程細節,在關於 utxo那節課 中,提到了比特幣里非常重要的數據結構utxo。

仔細學習後,我們應該知道,「1個比特幣」的概念是不存在的,utxo結構將貨幣從誕生(鑄幣)到花費的所有記錄都連接了起來,從而保證了貨幣無法偽造。關於確認貨幣真偽的問題,最後歸結為:

如何查詢這些信息呢?講了這么多,賣了這么多關子,神秘的面紗就要揭開,也是本文要告訴大家的:

比如,我在提取所有比特幣到OKCoin上後,當時使用的收款地址時:。

於是,我通過blockchain.info進行了查詢,結果如圖:

上面有多筆交易的轉賬記錄,基本展現了一個utxo的面貌,在這里可以查到很多信息,比如:

剛開始進去搜索的時候,可能有些迷茫,但是慢慢結合自己之前的學習,你能發現很多有意思的現象,也能理解得更深入。如果你能看懂一些規律,你或許就能明白了,我之前在一個課程里為什麼說「 比特幣其實不是匿名的 」。

比如上圖,轉給我收款地址的一個地址是: 。這個地址我理解應該是交易所的地址,就是說我在提幣的時候,交易所通過這個地址將指定數目的比特幣轉了出去。

但是,這個地址有故事:

更多信息,請大家自行搜索。

通過本文詳盡的介紹,大家應該知道如何辨別你比特幣的真偽了吧?

如果沒有,請趕緊復習前期基礎課程,來我千聊課程里聽聽我的語音解答也是不錯的選擇喲:

『伍』 比特幣提現會被銀行查嗎

只要是在提現轉賬時不出現比特幣、BTC、以太坊、加密貨幣等敏感字眼一般不會被銀行查。
1、中國證監會銀發〔2013〕289號通知,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但是絕大多數比特幣交易平台都提供了C2C服務,也就是個人對個人在平台擔保下進行交易,即個人在線下轉賬,賣方在交易平台將加密貨幣所有權轉讓給買方。只要是在提現轉賬時不出現比特幣、BTC、以太坊、加密貨幣等敏感字眼一般不會被銀行查。數額過大的交易有可能會有洗錢嫌疑從而引起銀行注意,因此不建議單次大量的提現。
2、我國目前沒有法律明確禁止比特幣,但它的交易受到嚴格限制。單純持有比特幣不違法,一般只允許個體之間相互交易轉讓,只是不允許機構向公眾出售。另外,比特幣等加密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和洗錢的工具。法律依據:根據中國證監會銀發〔2013〕289號通知,我國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認為它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而且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拓展資料
1、 持有人將持有的「虛擬貨幣」免費贈與其他人,94公告、289號文並未予以明確禁止,且289號文界定比特幣具有虛擬商品的屬性,從法理角度理解,作為虛擬商品的贈與行為應屬於意思自治的范疇,但受贈方需就免費取得的資產向中國稅務機關申報個人所得稅,如未進行納稅申報,則涉嫌偷稅漏稅行為;
2、 持有人以支付人民幣的方式在境內買入「虛擬貨幣」,再通過任何形式賣出提現為外幣,或者持有人以支付外幣的方式在境外買入「虛擬貨幣」,再通過任何形式賣出提現為人民幣,在上述情況下,無論買入與賣出之間經過多少次幣幣交易轉換,其本質上違反了中國外匯管制相關規定並涉嫌洗錢犯罪;
3、 持有人將合法取得的「虛擬貨幣」,在不涉及洗錢和偷稅漏稅的情況下,以個人對個人的交易方式轉讓給其他人,94公告、289號文並未予以明確禁止,但不被政策鼓勵;
4、 持有人為中國公民,在知情的情況下,將其持有的「虛擬貨幣」賣出給他人,變相協助他人將資金非法出入境,則同樣涉嫌洗錢犯罪,如果他人資金本身為非法所得,則可能涉及更多項犯罪。


『陸』 etc轉賬多久到賬 虛擬貨幣

一般3到5天可以查詢到。
對ETC儲值卡需要用戶預存款後使用,一般在5個工作日內扣款。對於ETC信用卡的,銀行會每日統計一次扣款明細,用戶只需在還款日按時將信用卡賬單還清即可。
ETC不停車收費系統是目前世界上最先進的路橋收費方式。通過安裝在車輛擋風玻璃上的車載電子標簽與在收費站ETC車道上的微波天線之間的微波專用短程通訊,利用計算機聯網技術與銀行進行後台結算處理,從而達到車輛通過路橋收費站不需停車而能交納路橋費的目的。

『柒』 實行數字貨幣後如手機丟了,手機里的錢沒了,是不是比較好破案

實行數字貨幣後如手機丟了,手機里的錢沒了,是比較好破案的。當然如果錢較少,沒有達到立案標准,或者對方僅使用手機錢包匿名支付時就比較難了。

1、央行數字貨幣其功能和屬性與紙幣相似,只不過形態是數字化的。存在手機里的是DCEP的數字錢包,只要手機有電,哪怕沒有網路,兩個手機一碰觸就可以使一個人電子錢包里的數字貨幣轉給另外一個人。也就是說,數字貨幣在支付的時候是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的,不像現在用微信和支付寶都需要綁定銀行卡,DCEP不需要綁定銀行賬戶,除了要往DCEP里充錢或者要從DCEP里取錢進行理財等用處時,用戶與用戶之間的轉賬不需要進行賬戶綁定。但是央行的數字貨幣還是中心化管理,也就是央行為中心的,有中國主權的貨幣。因此沒有網路時進行的轉賬、支付等信息,在有網路時依然會進行更新信息。

2、央行數字貨幣可以滿足匿名支付的需求,但出於反洗錢的考慮,央行對數字錢包也設置了分級和限額安排。比如,用手機號碼注冊的錢包級別是最低的,只能滿足日常小額支付需求。如果上傳身份證和銀行卡,就可以獲得更高級別的數字錢包;如果去銀行面簽,可能支付就沒有限額。只要進行正常交易,想進行一些不想讓別人知道的消費,這種隱私是有保護的。也就是說,公眾有匿名支付的需求,基於現在的支付工具,例如說互聯網支付、銀行卡支付都是跟傳統銀行賬戶體系緊緊綁定的,滿足不了匿名的需求,也就不可能完全取代現鈔的支付,也就是紙鈔支付。所以,央行數字貨幣能夠解決這些問題,它既能保持現鈔的屬性和主要的價值特徵,又能滿足便攜和匿名的要求。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頂層設計沒有採用區塊鏈技術,它只是一種數字支付工具,當然具體下層用不用區塊鏈技術就取決於各個銀行的的決策了。

數字錢幣很多人都說的很復雜,很專業,大部分人看完依舊是一頭霧水,不知道數字貨幣是啥?我們通俗一些的來講,數字貨幣其實就是紙幣的數字化。

發行數字貨幣後,每個人都會有DCEP賬戶,也就是數字錢包,這個錢包目前最大的可能是內嵌於手機(也只有手機基本是每個人的必要件),當然它還有可能是一個小的晶元液晶卡,你可以掛鉤與鑰匙之上(目前以何種形式存在,央行並未明說)。而這之後,我們的工資或者其他的收入是直接發到每個人的DCEP賬戶。

你持有這個DCEP錢包,可以直接用於購買產品或者轉賬,比如你去菜市場買菜,花費了10元錢,可以直接從你的DCEP錢包付款10元給商戶,就像你直接從口袋裡取出10元錢給商戶,不在需要支付寶或者微信或者銀行卡,而且這個支付行為是支持無網路進行的,也就是即使手機或者存放DCEP的媒介沒有網路,這個錢依舊可以支付出去,這相對依賴於網路的支付寶或者微信更進了一步。

DCEP賬戶就相當於你的口袋,如果說你要理財、購買基金股票等等,你的錢依舊要轉到銀行賬戶中;如果你要網購,你的錢要嘛轉入支付寶或者微信中,要嘛直接把DCEP賬戶綁定在支付寶中,這樣才可以網購支付。

DCEP賬戶,只是可以監測資金的流向,但是它並不知道是誰操作的,就好比現金丟了,它最大的好處就是知道了資金的流向,這確實有助於破案,畢竟通過流向容易查詢到這筆資金的最終受益人是誰?

不過其實你大可不必太過於擔心,數字貨幣支付容易,但肯定也會有相對應的保障措施,比如說支付需要指紋驗證或者掃臉驗證或者密碼驗證等等,以確保資金的安全,故而就算手機或者存儲媒介丟失,也不代表著資金就會丟了,本身推行數字貨幣就是為了進一步提高便捷與安全性的,而不是降低安全性,所以無需多慮。

俗話說:「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有人認為推行數字貨幣後,手機丟了,手機里的錢被盜,這樣破案應該會很容易,其實未必是這樣。

先說貨幣,所謂數字貨幣就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新型貨幣,既然是貨幣,就要有貨幣的基本功能,它和現行的人民幣、美元、英鎊在功能上是一樣的,只不過現在的紙幣是有形印刷的紙張,而數字貨幣是電子生成的數字碼。

另一個是支付,以往任何貨幣都可以直接用現金支付,數字貨幣能不能直接支付呢?現在還不好說,估計應該具備這個基礎的功能,也就是說把它固化到一個存儲器上,就可以在人和人之間交換,而且很可能是匿名的,如果這樣的話和紙幣是一樣的道理。

我們現在用的移動支付也是一種支付方式,無論什麼貨幣都可以用支移動支付進行交易,因此數字貨幣也可以通過移動支付進行。

從現在的技術看,如果 我們的手機丟失了,手機里的錢被盜,要想追查資金,主要是通過支付流水進行跟蹤,和貨幣沒有關系,無論你是人民幣,還是美元或者英鎊。

將來發行數字貨幣後,同樣會存在類似的情況,我們只可以追蹤交易流水,但是很難對貨幣進行干預,因為貨幣和個人並不直接關聯。

比如別人拿你的手機用數字貨幣購買了國外的產品,只能查到這些錢交易到某個賬戶,但是並不能判定是誰盜竊了你的錢財,這和現在的電子化貨幣是相同的道理。

所以,現在還無法確定數字貨幣被盜是不是更容易被追查。

另外,作為一個新興事物,數字貨幣還在試驗階段,有很多場景我們還不熟悉,有很多技術我們還沒掌握,這種情況下的技術漏洞可能會更多,而且一旦出現問題,追查起來會更麻煩。

比如現在支付寶,微信支付,銀行卡都有被盜的現象,但是追查起來並不見得比現金被盜更容易,將來數字貨幣如果被盜,肯定是一種更高技術的作弊,理論上追查起來可能更麻煩一些。

央行數字貨幣(DCEP)只會讓支付更安全。

DCEP是數字貨幣和電子支付工具的結合體,我們暫且把他成為「錢包」 ,DCEP推廣之後我們每個人就可以把「錢包」帶在身上(類似於微信錢包和支付寶余額),同時我們在我們需要消費支付或者轉賬時,我們可以用「錢包」里的「數字化了的人民幣」來完成。

但是,「錢包」採取分級管理制度,這也就保證了交易的安全性和「可溯源性」,該管理制度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小結:從上文介紹我們知道,大額轉賬和消費至少要求「錢包」是實名認證的,這樣就避免了「洗錢」「詐騙交易」「非法收入轉移」等諸多問題。

舉個例子: 假設A的手機丟了,密碼等信息都已泄露,撿到手機的人(B)通過操作A的「錢包」把大額資金轉到自己的「錢包」里了,而B的錢包又沒有實名,那麼如何找到B?找到B容易嗎?

從已知的一些數字貨幣的特性來說,確實如此,不管手機里的錢被人偷了,還是被人詐騙了,相比於傳統貨幣,數字貨幣是更容易破案的。當然了,如果太小額度,比如三塊五塊的,警察可能也沒空去破案。

我國自從2014年開始就進行了數字貨幣的設計,目前基礎上已經接近成熟,但是很多細節並沒有向外界公布。從現有已知的一些信息來看我們的賬戶會分為兩個一個是小額賬戶,一個是大額賬戶。

小額賬戶類似於我們的零錢包,在日常生活中比如買個菜,買個早飯之類的場景可能用的到。但手機轉賬支付一定會用大額賬戶。

題主所說的場景,如果是小額證賬戶可能是免密的,也許有人撿到了,你的手機能打開,恰好你的錢包也是開著的,那麼也許他能夠轉走。但是涉及大額賬戶,我認為沒那麼容易轉走,肯定要有一系列的驗證,比如身份、密碼之類的一些驗證。

如果真的運氣特別差,被壞人把大額賬戶里的錢轉走了。這個時候由於數字貨幣的可追溯性,不管你的錢轉到誰的賬戶里了,在央行的系統里都可以查到。如果公安機關想破案的話,這個時候是比較簡單的,直接跟央行合作,把你的錢在誰的賬戶里查到就可以了。

和以前相比,我們查的是你的錢在誰的賬戶里,而不是你的錢流進誰的賬戶里。在以往的犯罪操作中,有些詐騙等違法收入是被轉來轉去,轉很多個賬戶操作,最後查不到源頭。但是使用數字貨幣之後我們可以先不查錢轉到哪去了,而是直接查錢最後在誰的賬戶里,然後再往前查路徑。這樣就更容易找到你的錢被誰轉走了。

央行發行了數字貨幣,支付方式不一定是手機,有可能是其他的媒介,不管什麼樣的支付媒介,數字貨幣是有唯一性,數字貨幣的支付來龍去脈一目瞭然。

舉個簡單的例子,在一家單位工作,單位每個月發放我們薪資,薪資是使用數字貨幣發放,一個月是1萬塊錢,1萬塊錢都是有記錄的,沒有花出去前,數字貨幣的區塊鏈上會記錄現在的錢屬於我我,當然這筆錢也有來源,比如說上游是銀行支付給我公司或者是公司通過其他的方式的收入,所以這個資金的來龍去脈非常清楚,上下游可以追溯,我們不小心手機掉了,壞人拿著我們的手機把這筆錢花出去了,首先這筆錢能不能花出去不一定,因為區塊鏈的技術需要所有的節點都同意,也就是說我同意才能支付。

即使這筆錢能花費出去,區塊鏈會記錄這個錢下一個主人是誰,同時也會記錄這個這筆錢上一個主人是誰,這時候如果是被壞人花費出去了,報警立馬就可以追溯的誰花的,所以破案非常容易。

不是好不好破案,而是你的錢根本上丟不了。數字貨幣雖然是等同於現在央行發行的低幣,但是和紙巾相比還有更多的功能和優勢。

如果你的手機丟了,手機里的錢也不見了(雖然這是不可能的),因為每個人的數字錢包都有自己獨特的密匙,別說是普通人,就是國家級專業人員也不可能破解,從而轉移你的錢。

雖然國家會加強個人數字貨幣的保密,但是央行授權,國家法律授予許可權等機構還是很容易追綜到貨幣的路徑和帳戶的,其實實行數字貨幣後,錢被盜被搶可能性基本為零了。

個人數字貨幣不是銀行卡,支付寶和微信上的數字,這些數字之所以能支付是因為你銀行里存的錢作為保證的,而數字貨幣它就是錢,是你實實在在的錢,它後面的保證人是央行,任何商家和個人必須接受其支付,這是國家法律強制接受的,否則屬於違法行為。

總的來說,上面講的只是基本功能的一小部分,還有基於國家信用的國際流通,儲備功能,貨幣穩定,通貨膨脹管控功能等,數字貨幣在央行哪裡是全透明的,央行時刻都掌握著國家貨幣分布的動態,可以做出准確的政策調佩等等,反正好處是大大的多。

實行數字貨幣後如果手機丟了,手機里的錢沒了,是不是比較好破案?

首先肯定的說,實行數字貨幣後,你的錢就丟不了。手機丟了也不意味著錢會丟,退一萬步講,你手機丟了,並且泄露了支付密碼,根據數字貨幣的特點,也是很容易追蹤到,破案當然更不費吹灰之力。

最近數字貨幣的話題很熱。對數字貨幣大家了解多少呢?

很多人把數字貨幣等同於虛擬貨幣,其實這兩個完全是不同的東西,我國數字貨幣是法定的,而虛擬貨幣就目前來說在我國還是違法的。最典型的虛擬貨幣是比特幣,其他剩下的各種虛擬貨幣,基本都是掛羊頭賣狗肉。

那麼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到底有哪些區別呢?主要有兩點:

這兩個差別就決定了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根本不是一回事兒,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東西,不要混為一談。

簡單地說,數字貨幣實際上就是數字化的人民幣,或者叫「電子版人民幣」,它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稱之為法定數字貨幣,它同紙幣一樣,具有法償性,任何人不能拒絕接受。

我們上面說了,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是兩回事兒。那麼數字貨幣和電子貨幣是不是一回事呢?答案當然不是。

有的人會想當然地認為,我們現在存在銀行里邊的錢,支付寶、微信、銀行卡用來支付的不就是數字貨幣嗎?

其實這種理解是錯誤的,我們現在存在銀行裡面的錢它只是一堆數字,一個余額而已,只是一隻電子儲存方式。

而數字貨幣是把紙幣完全數字化了,像紙幣一樣,有發行時間和編號,而我們現在銀行卡和存單里的錢是沒有這些的,它只是一條電子記錄。

數字貨幣之後,我們每一筆收入和每一筆支出都有一個類似於紙幣編號。這是數字貨幣的核心所在,這個編號就表明人們流通的每一筆錢都可追溯。

央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穆長春表示: 央行將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紙幣的功能及屬性是一樣的,區別在於:數字貨幣的形態是數字化的 。

怎麼理解這句話呢?說白了,數字貨幣其實和紙幣沒有什麼差別。 比如你去買東西,需要100元,你付給他100元紙幣。

如果你沒有紙幣,而是用數字貨幣來支付的話,你只需要拿出手機,點開APP,點擊支付即可,這樣支付出去也是100塊,非常方便。光從體驗上來看,其實和我們現在用微信支付,支付寶支付並沒有太大的差別。

數字貨幣支付時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只要手機上有DC或者EP數字錢包,可以在不連接網路的情況下進行支付,只要手機有電即可。

數字貨幣支付對消費者來說,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支付渠道,也將深刻影響我們的支付習慣,但對銀行卡來說並不是一個好消息。

數字貨幣當前正處於測試階段,還並沒有真正的推廣使用,所以大家對它還很陌生,也就有了很多的疑問和擔心。數字貨幣安全嗎?這是大家首先考慮到的;其次如果手機丟失之後,裡面的錢被盜刷,能夠快速的找到犯罪分子嗎?

對於任何一種新生事物,在推出之初,都會有各種各樣的問題,這不足為怪。

我們在前面已經講過了,數字貨幣都有一個編碼,就是用來跟蹤資金流向的。這樣你就不用擔心錢被騙、被盜付或是丟了,既使被騙了也可以追蹤的到。

數字貨幣本身是有加密密碼的,便於資金流向追蹤,只要你不要乾洗錢等犯法的事情,你這個錢是不會丟的,是可以追蹤到的。

數字貨幣的推行,將會使我們生活更加便捷,支付渠道更加多元化,也更加安全。

從監管層面來說,可以更有效的進行金融管理,是一項進步的舉措,它是一個先進的系統,所以我們需要推動它。

確實是比較好破案的。數字貨幣具有唯一性,而且誰花出去的也有印記,這樣的話,只要數字貨幣花出去或者轉走,可能就會生成很多有效信息,這些信息將會讓丟錢更容易破案。

如果實行數字貨幣以後手機丟了,一般來說風險也不大的。首先數字貨幣具有唯一性編碼,只要使用就是可以追溯的。還有一個是現在手機都會設有開機密碼,即使是開機密碼破解了,支付軟體還有支付密碼,起碼是大額資金轉不出去的。

現在使用的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寶支付的時候是不需要二次驗證的,而微信要進入微信支付界面也是可以設置手勢密碼的。因此,相對來說,可能微信支付更安全一些。

如果是數字錢包的話,可能打開錢包的話,也會實行二次手勢密碼等驗證,或者是指紋密碼驗證,這樣的話,可能就會更加的安全了。也就是說,如果你設置了更多的指紋密碼和手勢密碼驗證,那麼你手機丟了可能也不會再損失其他錢財的。

當然了,如果你沒有設置密碼,或者是讓人猜出來了密碼,如果用小額免密支付,可能會損失一些小錢,但是大額的數字貨幣可能要經過支付密碼驗證,應該是轉不出去的。

因此,可以看出來,使用數字貨幣會更加的安全。

數字貨幣具有唯一性編碼,而且肯定是沒有辦法偽造。而且數字貨幣進入誰的錢包可能又會生成可追溯的信息編碼,包括錢包主人的身份信息等,這樣的話,只要是數字貨幣花出去或者是轉賬出去,都是非常容易追溯的。

甚至未來,如果大數據和物聯網技術進一步升級,可能你在哪裡把數字貨幣花出去都是可以追溯的,包括花了幾塊錢等等,這些都是能夠比較輕松的知道,並且能夠追溯。

如果這樣的話,你的手機丟了,撿到手機的人也是很難破解手機上面的很多密碼的。

如果撿到的人費了很多功夫破解了密碼,那麼如果想把錢花掉,或者是轉賬,那麼也是可追溯的。

如果花掉三五元的小錢可能不好破案,但是如果是轉出去一兩萬塊錢,那麼轉到什麼賬戶一查就會清清楚楚的,肯定是非常容易鎖定轉賬人的,也就是非常容易破案。

綜上所述,確實是比較好破案的。數字貨幣具有唯一性,而且誰花出去的也有印記,這樣的話,只要數字貨幣花出去或者轉走,可能就會生成很多有效信息,這些信息將會讓丟錢更容易破案。

雖然還不知道央行數字貨幣如何使用手機這個媒介進行使用,但是基本上可以比較肯定的說,即使手機丟了,手機的開機密碼也被人知道了,但是手機中的數字貨幣應該也丟不掉。同時即使手機中的數字貨幣不慎被詐騙了,那麼,也很有可能詐騙分子花不了,很快被追回。

1.央行數字貨幣的原理是利用區塊鏈技術,使用多節點的分布儲存技術,將信息儲存在多個節點之上。這樣央行數字貨幣的儲存、流通、轉讓和買賣就不發生任何的風險了。這種節點的可追溯和數字化的唯一性,讓每個人自己的錢再也不用擔心盜用或詐騙後追不回來。

2.如果央行的數字貨幣儲存在手機錢包之內,我想未來可能會採用刷臉支付的模式,密碼支付可能會被淘汰。因為刷臉支付,除了具有密碼唯一性還具備實名認證的功能。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手機丟失,被人破譯了開機密碼。但是它無法實現數字錢包的轉賬功能,因為刷臉認證過不去啊。我們想想,央行的數字發貨幣都開始流通了,那麼手機的刷臉認證功能不就變成了標准配置了嗎?

3.再往後退一步,即使騙子用各種手段,通過手機錢包將央行的數字化貨幣轉走了,或者誘騙主人將自己手機錢包中的數字化貨幣給轉出去了。但是因為是區塊鏈技術在其中,那麼轉賬和消費的每一項記錄都被記錄在各個節點上,在共識機制下是無法抹掉和改寫以及隱藏的。那麼,被騙者只要向央行提出申訴,要求追查和討回自己的錢財。那麼通過央行和公安部門偵查,是可以最終按區塊鏈技術,將騙子小偷都抓住的,且還能將數字化貨幣全部追回來。

4.其實我們現在可以肯定的是,央行發行的數字化貨幣,其實使用的是區塊鏈中的聯盟鏈技術。也就是說在此,其中有一個超級中心,那就是我們的央行,他擁有著超級管理員的許可權和能力。所以在受騙之後,可以通過央行來去將所有事情查清楚,並追討到自己的數字化貨幣。這是不同於現在的最知名的那個某特幣。假如是後者,如果被非法轉走了,是可以通過鏈上技術將其找尋,但是討要是一件非常艱難的事情。

這就是央行數字化貨幣未來的重大意義。同時反洗錢工作通過央行數字化貨幣,可疑交易將無所遁形,而且也不需要現在全金融系統共同參與,央行數字化貨幣系統自動會甄別和匯報,將大大節省人力資源投入以及提升反洗錢效率,並且是鐵證如山,無法抵賴。

『捌』 非法集資案件偵查途徑有哪些

主要是隨著資金鏈進行追查,然後進行目標鎖定,採取IP偵查的方式。在公安機關沒有掌握實質性的犯罪證據之前,是不能對公民採取扣留,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在公安機關將非法集資案件偵破之後,需要交由人民檢察院進行審理判刑。
一、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偵查途徑
隨著我國計算機網路的迅速發展和非現金支付工具的日益豐富和完善,越來越多的非法集資犯罪傾向於通過網上銀行進行資金的轉賬、匯款,網銀支付記錄了資金流轉的痕跡,為資金查控的實施提供了便利。可以說,如何在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偵查中有效地進行資金查控,決定了案件偵破的難易程度。
(一)發現涉案資金
1、通過受害人報案獲得涉案資金的線索。當被害人前往公安機關報案時,往往能提供與案件有關的信息,如犯罪分子的個人信息,單攔殲位信息,涉案的銀行賬戶或電子銀行賬號等,經偵機關可以通過這些信息對涉案資金進行資金查控。
2、通過搜查發現涉案資金的線索。有效地搜查可以發現與案件有關的存單、銀行卡或寫有數字、代號的筆記本、字條,從中可以發現涉案資金的線索。
3、通過詢問、訊問發現涉案資金的線索。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子女往往是涉案資金的直接或間接的擁有者、受益者,可以對其進行"坦白從寬"的教育,促使其交代涉案資金的去向。
4、通過調查犯罪嫌疑人的社會關系人發現涉案資金的線索。一些與犯罪嫌疑人有特殊關系的人,有可能會掌握一些案件線索,比如與犯罪嫌疑人有業務關系的金融機構,或者犯罪嫌疑人直接存取資金的銀行網點。
(二)資金查控的具體實施
1、主動出擊,依靠銀行、證券等金融部門的"反洗錢"機制,及時發現可疑的資金流轉情況,通過秘密調查確定其是否是非法集資犯罪案件。"反洗錢機制的重要功能就是從源頭上監測、調查與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相關聯的異常和可疑資金交易,及時發現和截斷違法犯罪活動賴以生存的資金鏈條,為偵查、控制和追蹤犯罪分子轉移和隱匿非法所得贏得時機。"通過反洗錢監測分析系統,經偵機關可以在銀行等金融部門的幫助配合下,通過資金查控主動發現非法集資犯罪活動。
2、對於一些線索模糊,性質不明的案件,經偵機關可以在初查階段秘密地對其進行資金查控,通過調查可疑賬戶的資金流轉的情況判明是否為非法集資犯罪。如果發現其燃空資金流轉情況涉嫌非法集資犯罪,要及時採取查封、凍結措施,果斷立案,盡快固定相關證據,防止打草驚蛇,使犯罪嫌疑人潛逃。如果查明其屬於正常的經濟往來活動,要及時停止相關調查,以免對相關企業、單位和個人造成不良影響。
3、對於證據確鑿的報案線索,要及時介入,盡快控制涉案財物、人員及其財務賬冊,並及時展開資金查控。通知相關金融機構進行配合,利用查詢和凍結等偵查手段調查、控制相關賬戶,在最短時間內了解涉案資金的往來情況,了解涉案資金的用途及流向,查清與資金流向有密切聯系的相關賬戶及其企業的情況,以及提取現金、資金流向個人賬戶和資金購買私人財產、物品等信息,注意收集相關的銀行查詢單、記賬單、發貨票等物證,收集犯罪證據。根據資金的來源和流向,發現相關涉案賬戶,調查與賬戶有關人員的情況,摸清其資金運作的模式,查清犯罪事實。
4、在對非法集資犯罪案件進行偵查的過程中,都伴隨著資金查控的實施,以便查明其犯罪事實,摸清犯罪脈絡,查清涉案人員,並固定證據,抓獲犯罪嫌疑人。比如,對於相關賬戶的資金流轉情況,要以書面證據或電子證據的形式加以固定,對於涉案資金的轉出,要查清其用途和去向;對於相關資金的流入,要查明其來源。這涉及到了與相關部門甚至外地公安機關的偵查協作,所以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這也是偵辦非法集資犯罪案件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此外,通過對已查明的犯罪嫌疑人及相關人員的財產進行資金查控以後,"如果分析犯罪嫌疑人及相關人員近期內可能來取款,就可以在銀行、金融機構或郵電部門進行守候監視,在犯罪嫌疑人及相關人員取款時將其抓獲,或者通過對前來取款的關系人進行跟蹤,查獲犯罪嫌疑人及相關人員".
5、"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得逞後大多將涉案財產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中,或者通過銀行轉賬、郵局匯兌的方式進行轉移和清洗。"因此,利用在資金查控中發現的線索,查明涉案財產的存放、流轉情況,對涉案資金款物,予以查封與凍結,有效制止犯罪嫌疑人及相關人員轉移涉案財產,也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再次將其用於犯罪,進而追繳涉案財產,挽回經濟損失。當案件的基本犯罪事實已經查清,經偵機關應當及時收簡段沖網,對相關的財物、錢款、人員採取查封、扣押、凍結、拘留等手段,並繼續通過調查、訊問等措施深挖餘罪,收集更多有力證據,擴大戰果。
二、什麼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犯罪是一種涉眾型經濟犯罪,並具有資金密集型的特點,其犯罪目標是眾多不特定受害者的資金,這種犯罪通過"拉人頭"的組織形式來掩蓋其"拉資金"的本質結構。從偵查的角度看,現金並不具有明顯的從屬性,其作為一般的個人私有物,很難被監控;而一旦現金進入金融系統,其交易記錄就是其活動軌跡,可以被偵查人員所跟蹤、調查。偵查人員可以根據涉案資金鎖定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根據資金流向判斷犯罪嫌疑人的動向,並及時對涉案資金採取查封、凍結等偵查措施,以便收集犯罪證據並追贓、返贓。因此,在非法集資類案件的偵查中,不僅要關注人,更要關注錢,也就是要對涉案資金進行查控,一旦做到對資金鏈的有效查控,就可以迅速打開案件的突破口,及時掌握犯罪線索,控制涉案資金,查獲犯罪嫌疑人,快速偵破案件。
三、非法集資案件資金運作模式
資金是非法集資犯罪的核心,在非法集資犯罪中,資金的運轉甚至可以體現出此類案件的整體脈絡,因此在經濟犯罪偵查領域,"涉案資金鏈"被譽為"犯罪DNA".回報和風險成正比是投資的客觀經濟規律,非法集資犯罪則具有典型的反投資規律特徵。非法集資犯罪的典型犯罪方式是"旁氏騙局",這在中國民間被稱為"拆東牆補西牆"或"空手套白狼",就是利用社會公眾的投資需求,編造各種投資名目,以高投資回報率為誘餌,引誘大量"投資者"投資,並用後期"投資者"的部分投資資金給予前期"投資者"投資回報的詐騙行為,其中的資金運作基本上是"利用新投資人的錢來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以製造賺錢的假象進而騙取更多的投資。"
(一)資金運作的典型模式。
1、虛擬貨幣與現實貨幣的轉換。非法集資犯罪最常用的資金運作模式是"虛擬貨幣與現實貨幣的循環轉換".一般來說,我們在追查網銀資金的軌跡時比較簡單,因此,查詢可疑賬戶的轉賬、匯款成為資金查控的主要偵查措施。但是,一旦虛擬貨幣轉換為現實貨幣,那麼我們對於這部分貨幣的跟蹤就會中斷。現金在社會上的流通,很難被跟蹤。因此,即使它再次轉換為虛擬貨幣,那麼也很難將其與之前被跟蹤的虛擬貨幣聯系起來。所以,非法集資犯罪的犯罪分子會採用"虛擬貨幣-現實貨幣-虛擬貨幣-現實貨幣......"相互轉換這種資金運作模式,中斷資金鏈的聯系,使偵查人員失去對涉案資金的追蹤控制。
2、網銀交易有利有弊。隨著電子商務的普及,網上銀行的轉賬、匯款或者使用銀行卡、信用卡進行結算的方式越來越普遍。犯罪手段總能做到與時俱進,因此在非法集資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除了使用傳統的現金交易的手段,更加傾向於使用網銀交易。
網銀交易具有安全、方便、快捷、不受地域限制等諸多特點,給生活帶來諸多便利的同時,也為犯罪分子提供了新的犯罪方式,主要表現在犯罪分子跨省跨行開戶、取款、轉賬,跨省異地犯罪等。這給偵查工作帶來諸多困難,尤其是在跨省跨部門的偵查協作中,偵查措施的使用時機被延誤,同時也為犯罪分子逃跑、隱匿贓款贓物提供了條件。
3、使用虛假開戶信息,多頭開戶,小額交易。由於信息實名認證制度的實施,使用假身份證開戶的情況基本消失,但使用他人的身份信息進行開戶的情況依然存在。由於現在金融系統未對個人或部門的開戶數量加以規定,所以犯罪分子使用他人或自己的身份證件多頭開戶的情況比較常見。此外,因為現在反洗錢監測系統的存在,國家對大額資金的流動比較重視,因此犯罪分子在進行轉賬、匯款、取款時,一般通過很多次的小數額交易來代替大數額的交易。非法集資犯罪屬於高智商犯罪,犯罪分子的反偵查意識較一般的犯罪分子更高,因此,他們通過這種方式來混淆公安機關的偵查視線,增加公安機關的偵查難度,更為了隱匿自己、逃避懲處。
(二)犯罪過程中資金的"募集"與"返利"的形式
在非法集資犯罪過程中,資金的募集和返利主要以現金和銀行轉賬、匯款兩種方式進行,有的還通過期貨、股票、有價證券的交易等形式進行。一般來說,在經濟欠發達的地區,限於當地的經濟狀況,比如農村或者中西部地區,主要以現金的方式進行資金的集資和返利。對於一些知識水平不高的人群,也傾向於現金進行集資和返利,比如農民工、老年人等。對於一些經濟發達地區和高知識分子,則大多通過銀行轉賬、匯款進行集資和返利。當涉及到網路非法集資時,則主要依靠銀行的轉賬、匯款以及電子銀行轉賬,如支付寶等。但是,為了進一步犯罪的需要,犯罪分子往往在返利環節大加宣傳,大多通過現金的形式現場返利,以造成更大的轟動效應,吸引更多的投資者。比如,許多非法集資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通過召開定期或不定期的"返利大會",召集眾多"投資者"或普通民眾,在現場以現金的形式向先期投資者返利,從而傳達出一種"確實賺錢"的信息,或吸引先期投資者繼續投資,或吸引更多的群眾進行投資。
四、非法集資案件偵查中資金查控的必要性
資金運作在非法集資犯罪過程中作用顯著,通過對資金運作模式進行資金查控,可以發現、跟蹤可疑交易信息,獲取犯罪證據,發現犯罪嫌疑人,這使得資金查控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並決定了非法集資犯罪的偵破。
(一)有利於發現或核查犯罪線索,確定偵查方向
"國際上執法部門都十分重視通過追蹤犯罪資金的使用、轉移、交易等來發現犯罪資金背後的刑事犯罪。"
對犯罪嫌疑人和其關系人的資金進行查控,了解犯罪嫌疑人及相關人員的資產情況、交易情況、資金的使用情況、入賬情況等,可以查明資金的異常動向、轉移途徑及其他可疑資金,發現同案犯罪嫌疑人及其他關系人,從中發現新的犯罪線索,進而主動出擊,打擊犯罪。
(二)有利於摸清犯罪網路及犯罪分子,一舉肅清犯罪集團
非法集資犯罪的整個犯罪過程都是圍繞涉案資金進行,犯罪網路依靠資金的連接得以展開,一切犯罪主體和犯罪行為都與資金密切相關。所以結合非法集資犯罪的資金運作特點,可以沿著資金流向,通過資金查控,理順整個犯罪過程的犯罪脈絡,查清所有的犯罪分子及其在犯罪過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摸清整個犯罪集團的人員架構,從而一舉肅清所有犯罪分子。
(三)有利於收集犯罪證據,判明罪與非罪
通過資金查控,可以利用相關偵查措施在最短的時間內查明與涉案資金有關的情況,並在這個過程中將涉案資金的流轉記錄予以固定,收集到犯罪分子在犯罪各個階段的犯罪證據。並且,根據涉案資金的流向和用途,可以確定犯罪嫌疑人在主觀上是否具有非法佔有的故意。"查明犯罪嫌疑人將資金用於個人揮霍還是組織生產、履行合同,或者是將資金藏匿起來,可以分析判斷其主觀心態,"從而為抓獲犯罪嫌疑人並對其定罪量刑打下堅實的基礎。
(四)有利於控制涉案資金,追繳涉案款物通過資金查控查明涉案財產的去向是追繳涉案財產的基礎
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郵政部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是資金流動的重要樞紐,因此,經偵機關在這些部門的配合下,可以通過資金查控發現涉案資金的存在與流向,並及時予以追繳。
(五)有利於查證被害人,返還財產損失
通過對偵查過程中查封、扣押的各種與犯罪有關的財務賬冊以及投資登記表等書證、物證的調查,可以獲得受害者的個人信息以及其"投資"情況。因此,通過資金查控,不僅可以快速的偵破案件,追繳贓款贓物,而且有助於在案件偵破後,結合報案登記,根據受害人的損失情況進行返贓,保證返贓工作的順利開展,盡可能的減少受害群眾的財產損失。
(六)有利於"反洗錢機制"的建設
反洗錢機制在公安機關打擊發現非法集資犯罪案件的工作中發揮了不可忽視的作用,但我國反洗錢機制的建設並不完善,經偵部門可以加強與相關金融監管部門的交流與合作,可以不斷發現並彌補反洗錢機制中的不足之處,從而促進反洗錢機制的完善,"將其作為提前發現線索、監控追查犯罪行為、收集犯罪證據、追逃追贓的有力武器"。
主要是隨著資金鏈進行追查,然後進行目標鎖定,採取IP偵查的方式。在公安機關沒有掌握實質性的犯罪證據之前,是不能對公民採取扣留,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在公安機關將非法集資案件偵破之後,需要交由人民檢察院進行審理判刑。

『玖』 比特幣怎麼轉賬

比特幣是類似電子郵件的電子現金,交易雙方需要類似電子郵箱的「比特幣錢包」和類似電郵地址的「比特幣地址」。和收發電子郵件一樣,匯款方通過電腦或智能手機,按收款方地址將比特幣直接付給對方。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
應答時間:2021-04-20,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平安銀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來看「平安銀行我知道」吧~
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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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虛擬貨幣轉賬有沒有痕跡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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