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家用電腦24小時不停地挖比特幣,能挖到比特幣嗎
在虛擬貨幣挖礦行業,早已沒人用家用計算機挖礦了,大多數都選用相對性劃算一些的挖礦機來挖礦。他們自己創建礦廠,在一些電費比較便宜的地區挖礦,這樣比較劃算。如今挖礦的成本通常是電費,挖礦的主力是專業的處理晶元類挖礦機。我們都知道用家用計算機科學上是能夠比特幣挖礦的,可是挖出來的幾率極端化低。為了能幫你們便捷了解,我舉個例子,假如說手裡拿著火繩槍上戰場能打死人嗎,答案是可能的,
你所獲得的收益伴隨比特幣的獎勵減半一樣是會下降的。而現階段比特幣的最大價錢早已達到了30萬人民幣,現階段也一直穩定在5.8萬美金周邊,這個價格深深吸引愈來愈多全世界投資人關心的目光,也有很多人逐漸加入到了比特幣的算率領域中。一旦您根據發掘遇到一個塊,新的事務將於該塊中記錄和認證。你,這一商業街的發現人,因你的努力而獲得了BTC的獎賞。
『貳』 挖礦虛擬貨幣犯法嗎
一、挖礦虛擬貨幣是違法行為
虛擬貨幣挖礦違法,不受法律保護。如果個人無照經營且大規模挖礦,這樣的挖礦屬於嚴重違法行為。虛擬貨幣在我國不可直接兌換法定貨幣,不可直接購買商品,但比特幣可作為商品被接受,使用人民幣來購買。
二、什麼是虛擬貨幣?
什麼是虛擬貨幣「挖礦」?
虛擬貨幣以數字化形式存在於網路世界中,它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也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的行為也不受法律保護。
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指通過專用「礦機」計算生產虛擬貨幣的過程,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國民經濟貢獻度低,對產業發展、科技進步等帶動作用有限,加之虛擬貨幣生產、交易環節衍生的風險越發突出,其盲目無序發展對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節能減排帶來不利影響。
三、「挖礦」的危害
「挖礦」活動一是會造成大量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違背新發展理念,不利於國家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的實現。二是消耗大量計算資源,使系統、軟體、應用服務運行緩慢,個人電腦或伺服器一旦被「挖礦」程序控制,則會造成數據泄露或感染病毒,容易引發網路安全問題。三是擾亂正常的金融秩序甚至社會秩序,其往往成為洗錢、非法轉移資產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更有犯罪團伙通過向社會公眾推銷購買虛擬貨幣「挖礦」設備,或以租賃「挖礦」算力為由,吸引投資者購買算力份額,騙取居民個人錢財,影響社會秩序穩定。四是存在部分國有單位職工利用國家資源、公共資源謀利,是典型的公私不分、損公肥私行為,嚴重違反黨紀政紀,嚴重影響國家對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整治成效。
堅決查處糾正以大數據、超算中心等名義立項但從事虛擬貨幣「挖礦」的項目主體。制止向虛擬貨幣「挖礦」行為提供場所、電力支持。
非法「挖礦」的行為體現:
1.技術性非法攫取
2.盜取電力資源
3.引發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組織領導非法傳銷罪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和按照規定應當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特定非金融機構,應當依法採取預防、監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履行反洗錢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於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2018修正)》第五十條生產、銷售列入淘汰名錄的產品、設備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的規定處罰。
使用列入淘汰名錄的技術、工藝、設備、材料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使用,沒收違法使用的設備、材料,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提出意見,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責令停業或者關閉。
違反本法規定,進口列入淘汰名錄的設備、材料或者產品的,由海關責令退運,可以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進口者不明的,由承運人承擔退運責任,或者承擔有關處置費用。
『叄』 現在還有什麼幣可以用普通電腦挖礦得到
某些新生的虛擬數字幣可以用電腦的算力挖礦得到,如ETH、ZEC、門羅幣、XRB等。
因為這一類幣需求的全網算力不高,個人電腦的算力進行哈希碰撞的概率可以在短時間內碰撞出答案,從而獲得區塊獎勵,但這類代幣普遍沒啥價值,或者沒有風險極高,因此,也沒有太大意義。
(3)個人電腦虛擬貨幣挖礦擴展閱讀:
挖礦的風險:
1、電費問題:
顯卡「挖礦」要讓顯卡長時間滿載,功耗會相當高,電費開支也會越來越高。國內外有不少專業礦場開在水電站等電費極其低廉的地區,而更多的用戶只能在家裡或普通礦場內挖礦,電費自然不便宜。甚至雲南某小區有人進行瘋狂挖礦導致小區大面積跳閘,變壓器被燒毀的案例。
2、硬體支出:
挖礦實際是性能的競爭、裝備的競爭,有些挖礦機是更多這樣的顯卡陣列組成的,數十乃至過百的顯卡一起來,硬體價格等各種成本本身就很高,挖礦存在相當大的支出。
除了燒顯卡的機器,一些ASIC(應用專用集成電路)專業挖礦機也在投入戰場,ASIC是專門為哈希運算設計的,計算能力也相當強勁,而且由於它們的功耗遠比顯卡低,因此更容易形成規模,電費開銷也更低,單張獨顯很難與這些挖礦機競爭,但與此同時,這種機器的花費也更大。
3、貨幣安全:
比特幣的支取需要多達數百位的密鑰,而多數人會將這一長串的數字記錄於電腦上,但經常發生的如硬碟損壞等問題,會讓密鑰永久丟失,這也導致了比特幣的丟失。
4、系統風險:
系統風險在比特幣這個裡面非常常見,最常見的當屬於分叉。分叉會導致幣價下跌,挖礦收益銳減。
不過很多情況表明,分叉反而讓礦工收益,分叉出來的競爭幣也需要礦工的算力來完成鑄幣和交易的過程,為了爭取更多的礦工,競爭幣會提供更多的區塊獎勵及手續費來吸引礦工。風險反而成就了礦工。
『肆』 用自己的電腦挖礦違法嗎
法律分析:現在在電腦上進行虛擬貨幣的挖礦是不算違法的,但如果偷電挖礦那就是違法的。虛擬貨幣在國內被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網民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否定了其貨幣屬性。當然,挖礦也不是所有的虛擬貨幣都存在的,一些幣就是不需要挖礦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六條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二)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三)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四)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