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虛擬貨幣是怎樣運行的
一、7*24小時交易
數字貨幣的交易時間非常長,一天24小時全天交易,一周7天都開市,一年365天不休假。只要你喜歡,你想什麼時候交易就什麼時候交易,沒有任何的時間限制的。
做過股票和期貨的朋友都知道,股票和期貨是有交易時間限制的,一天就那麼幾個小時的交易時間,壓根就不夠盡興的,而數字貨幣是真正的全天候交易,可以滿足不同時間段交易的朋友,你什麼時候有空,就什麼時候交易,哪怕是周末咱們照樣可以做交易,就是這么地任性。
二、無漲跌停限制
數字貨幣的交易是沒有漲跌停的限制,也就是說可以任意的上漲下跌,沒有任何限制。這個就厲害了,你可以說是收益空間巨大,也可認為是風險偏大,這個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問題,有好有壞,因為收益和風險原本就是正向關系。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幣匯」。
而沒有漲跌停的限制才能真實的反映市場的價格需求,因為價格的漲跌都是一個很自然的過程,當大家都看好的時候就會上漲,都不看好的時候就會下跌,這就是價格的波動規律,而有漲跌停限制只是對價格的波動加設了人為干涉,用來減緩價格的波動,但是並不能真正阻擋價格的運行走勢。因此沒有漲跌停的限制,才是最真實的價格波動,真正的符合市場的需求和預期。
三、T+0交易
通俗說,就是當天買進的數字貨幣,在當天可以賣出,也就是可以隨買誰賣。聽起來是不是很好強大的樣子,如果說你買的數字貨幣賺錢了,那你可以立即賣出去,進行落袋為安;如果出現了一點虧損,你也可以立即拋出,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所有T+0交易制度真的非常實用,可以很靈活的處理手中的持倉。
四、雙向交易
數字貨幣是不僅可以買入做多,也可以賣出做空。大多數朋友對買入做多看漲基本都懂,但是對賣出做空看跌卻有點不理解。這個其實是一個逆向思維,關鍵點是漲跌的方向要判斷准確,同時有差價賺取就行。
比如我們既可以先低價買進,然後高價賣出來賺取差價(買入做多看漲);也可以先高價賣出,然後低價再接回來賺取差價(賣出做空看跌)。操作步驟都差不多,無非就是一個買賣的方向而已。
五、保證金制度
保證金交易就是需要繳納一部分的保證金就買到相關的數字貨幣,就好比房子的時候只需要付一定的首付就可以把房子買下是一個道理。這個就是傳說中的杠桿交易,但是目前只有部分平台有杠桿交易。保證金交易(杠桿交易)實現了以小博大,將資金利用效率發揮到最大,既能將收益擴大,也能將虧損放大,大家辯證看待即可。
❷ 虛擬貨幣在中國違法嗎
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
《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
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2)公平的虛擬貨幣制度方案擴展閱讀: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
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
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❸ 央行推行數字貨幣到底是不是依照去中心化
央行推行數字貨幣到底是中心化還是去中心化,這是一個相對的問題,如果從國內央行的角度來考慮,這是一個中心化過程,如果從銀行表外、互聯網金融、美聯儲等角度來考慮,我國央行的數字貨幣就是去中心化。
但是從美元、國內銀行、金融機構與互聯網金融等角度來說,則是一個去中心化過程。長期以來美國用美元的鑄幣稅橫行天下,全球各經濟苦美久矣,而我國基礎貨幣的不斷提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美元輸入所導致的。
截至今年3月份,我國央行的總資產為36.5萬億元,以當前匯率折算成美元大概為5.16萬億美元。我國央行的資產有大部分都是外匯資產,佔比達到了58%,其次為對存款金融機構的債權,佔比在31%左右。
由於美元輸入導致外匯占款比例較高,因此我國央行的貨幣發行權等於被美聯儲所侵佔,這不僅嚴重影響國內的宏觀調控,還為中國帶來了外匯儲備風險與經濟風險,對國內調控經濟增速、通脹水平、資產價格等等都非常不利,因此央行數字貨幣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繞過美元的國際支付與結算體系,令我國去美元化,去美元的中心化,這利於央行權力的再集中,也利於人民幣國際化,從這個角度來說又是去中心化。
另外,長期以來,由於銀行表外與互聯網金融等不斷抬高貨幣乘數,導致央行的貨幣發行權被稀釋,這不僅對國內系統性安全形成嚴重威脅,同時還令央行的貨幣政策越來越無力,這加大了市場風險,同時也降低了人民幣的信用,而央行數字貨幣會對銀行表外等具有明顯的牽製作用,會加強央行集權。
由於央行數字貨幣有國家信用背書,與法定貨幣等值,具有法償性,所以央行數字貨幣註定不同於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的去中心化。
央行數字貨幣是以國家信用為背書,以國家形式發行的數字貨幣,這是中心化的區塊鏈記賬方式。而目前流行的區塊鏈加密貨幣如比特幣等是去中心化,但是比特幣等由於不具備國家信用等特徵而不斷表現出高波動性,這就無法取代等價物,所以中心化的法定數字貨幣更具信用特徵、法律特徵、穩定特徵,才會比比特幣等得到更多的認同,才會有價值基礎,才會做等價標准。
各個國家所研究的數字貨幣,自然都具有主權特性,這必然與比特幣等去中心化不同,只能是中心化產物,與數字貨幣去中心化這一屬性會出現矛盾。 中心化在我,去中心化在他,這恐怕是各國央行數字化貨幣的必然選擇。
嗯,對於央視推出的數字貨幣。很多人有很多爭論,但是國家也是考量了很多方面的原因。才決心推動數字貨幣。數字貨幣從去年就開始國家有這方面的想法。但是並沒有去太多的實施。由於疫情的突發國家對數字貨幣這一塊更重視,也更快的去真正落地了。一個紙幣容易交叉感染不衛生。由於紙幣有可能會通過造假讓普通老百姓受損。存款取款特別不方便。而今天有了數字貨幣就不一樣了。所有的財富都會在我們的手機裡面。不需要任何數據網路是通過手機碰一碰就可以雙方產生交易。就不會產生太多的金融詐騙之類的。所以推動數字貨幣還是比較好的,但是它是需要一個過程。
央行推出的,是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的法定貨幣!肯定不是去中心的!說直白點就是點子版的人民幣!和我們平時花的紙錢性質是一模一樣的!
不同的是數字貨幣簡單化了流程,會更方便,簡單的服務大眾!比如我們要紙錢,我們要去銀行辦理銀行卡,要好多繁瑣的步驟,那如果對於要存一百塊錢的人來說就過於繁瑣了!所以現在全球好多人都還沒享受到金融服務!
數字貨幣的推出,大大降低了使用成本,只需要個手機號就能開啟服務!不過隨著業務量的增加,該有的認證還是會一步步加上去的!
有人會說,現在支付寶,微信不是也挺方便的,支付寶,微信背後都必須有銀行卡的綁定,那就又回到之前的那個繁瑣的手續問題了!
所以數字貨幣的推出,會大大降低人們的使用成本,更方便的服務大眾!
沒有一個央行會把自己手中的控制權拱手相讓給予市場,不然央行也無需這樣千辛萬苦地打造自己的數字貨幣,其目的就是在於市場化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沖擊,擔心會把自己的這快大蛋糕給瓜分走一部分。於是,各國央行也准備進行全面反擊,而最重要的各國央行的核心作用地位不能改變,各行央行發行貨幣的邊際成本為零的格局不能改變,央行可以根據政策需要發揮無限制量化寬松的貨幣發行特色不能改變。最後一個最難也是最緊要的,就是貨幣的獨立政策下的區域流動性特色不能改變,除非達到了貨幣全球化的時刻。
接下來,再說說這個數字貨幣的規模情況,我國的基礎貨幣大約在30萬億人民幣,可是紙幣的規模也就在7萬億,而我國3月份的供應量達到了208萬億,2019末的國內債務總規模達到了251.3萬億,是GDP的220%。當數字貨幣全面放開的情況下,估計也不可能會消滅紙幣的存在,而且其規模還是不會太小。因為無論紙幣和數字貨幣其鑄幣稅都是極其高昂,成本也都是可以忽略不計。對於央行來說其實打造數字貨幣和發行紙幣都是沒有太大問題。只要大眾需要兩種都可以發行。假如有一天數字貨幣與紙幣旗鼓相當,也就是3~4萬億的規模,占整個M2208萬億的2%。
這區區2%的數字貨幣又如何能夠達到去中心化,顯然不可能。但數字貨幣的本身就是去中心化,不僅可以通過第三方平台的大數據可以轉賬,通過點對點的無互聯網前提下也可以轉移錢包內的數字貨幣,這就是去中心化。而數字貨幣的移動痕跡是可以尋找到的。這也是央行在發行數字貨幣時必須做到的技術,而紙幣的痕跡比較難以跟蹤。可無論孫悟空的跟鬥打出十萬八千里,總是逃不出央行如來佛的手中心。而這手中就是掌握在幾百萬億規模的總貨幣供應量。
對數字貨幣和區塊鏈技術背景有所了解的人就知道,作為一項去中心化技術,數字貨幣自誕生之日起就有「反骨」,這與中心化的金融貨幣管理和發行機構形成了天然的沖突。中國、瑞典以及新加坡在內的各國央行已經著手開始籌備發行自己的數字貨幣。
問題也隨之而來。這種由國家政權背書的法定數字貨幣與產生在區塊鏈公鏈基礎上的諸如比特幣、以太幣有哪些區別?能否共存?未來二者的結局走勢又將如何?下面讓我們從兩個方面來分析一下。
問題一:數字貨幣與央行數字貨幣的多重差異
從技術定義來看,數字貨幣的表現形式是建立於開放區塊鏈之上的智能合約,其本質是勞動價值共識。因為區塊鏈有分布式賬本這種共享協議的存在,這種價值共識無需通過中介來傳遞和證明。反觀各國央行的數字貨幣,從目前的設計角度來看,其角色都是作為現行貨幣體系的補充,直白的說只是將現行貨幣進行數字化,所以本質上仍然擔當著價值中介的角色。
從產生背景來看,嚴重的通脹所帶來的世界范圍內的法定貨幣價值貶值,是數字貨幣產生的重要前提之一。數字貨幣的出現從邏輯層面解決了貨幣貶值和人為操縱價值波動的問題,但同時也必然對現行金融秩序形成了巨大挑戰。央行的數字貨幣正在在這一挑戰下所推出的被動應對措施。
由於各國金融貨幣體系所面臨的問題不同,在設計功能及擔負使命上也有很大差異。
比如,瑞典央行啟動數字貨幣研究的動機簡單而直接,就是為了應對國內現金流通的萎縮,所以直接稱呼為「數字克朗」,即數字現金。加拿大央行的出發點是評估數字貨幣是否比現有零售支付體系更加高效和低成本,所以提出的定義強調其支付媒介功能:「由中央銀行負債發行用於支付的數字價值形式」。英格蘭銀行對其的界定是央行通過特定規則發行的、與法定貨幣等價並且生息的數字貨幣,向公眾授予了一種可以隨時隨地、電子化接入央行資產負債表的方式。
相比之下,歐洲央行的理念更為全面宏大而長遠,打算利用區塊鏈技術同時支撐起基於賬戶和基於價值的兩種央行數字基礎貨幣(DBM)模式,並同時認可兩種模式下交易合法性,也是目前包容度最高的體系制度。
問題二:國家法定數字貨幣是否可以替代傳統數字貨幣
回答問題之前,我們先從 社會 學層面來進行定位。從種群角度來說,人類作為群體性動物,天然需要中心化的組織。同時,「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這種傳統矛盾哲學所帶來的 歷史 經驗也告訴我們,完全的去中心化是做不到的。其實,中心化本不是問題,問題在於中心化所帶來的負面影響,比如壟斷、不平等及欺詐行為的產生。但在公平、自由這種民主文明血液下所誕生的區塊鏈,恰恰沒有受到負面因素的干擾,所以反而產生了制約這種負面影響的技術功能。
理解了這一點,我們就不會再對這個問題產生過多的疑問和糾結。被譽為全球區塊鏈技術「扛把子」,同時也是Steemit公司聯合創始人和CTO的Dan Larime對這一點看的很透徹。他在采訪時就表示:「中心化不是目的,只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去中心化也不是目的,而是反審查、保持網路不被外界權力關閉的一種手段。」
合理預測,傳統數字貨幣與國家法定數字貨幣的發展會經歷三個過程:前期並行、中期互補、後期融合。
原因很簡單,生產力的發展是不以人的意志而轉移的,區塊鏈技術也一樣。同樣的,國家背書的法定公信力與技術背書的共識公信力在很長一段時間內也是無法比較的。區塊鏈技術尚未成熟,現存全球金融貨幣體系暫時還看不到崩潰的跡象,所以可以得出的基本判斷是二者無法相互替代,也無法相互消滅。
不僅如此,二者甚至可能在產生某種程度上的互補。(當然,前提是各國央行能夠走在正確的方向上。)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一方面會打擊各種假幣、空氣幣的生存空間,推進區塊鏈在金融系統的加快開發和利用,同時也在客觀上聚焦投資,讓有價值的區塊鏈以及ICO顯現出來。
我們可以拒絕選擇,但是無法拒絕未來。破繭成蝶的過程固然痛苦,但之後的展翅高飛更加值得我們期待。
不是,是可溯源的,是以國家本幣為背書的,如徹底完全去中心化,交易管理不可接受,它的最大的功能是交易和管理便利化
要理解具有價值傳遞功能的數字支付工具,那就有必要說說目前我們常用的支付寶、微信、二維掃碼等電子化支付工具。先舉一個簡單的場景,支付寶付款為什麼在無網路(離線支付)狀態下無法使用呢,難得離線就無法聯接嗎,為什麼就不能用藍牙、NFC等點對點連接方式支付呢,背後的原理就在於支付寶僅僅是支付中介手段,是實物貨幣支付的數字化、電子化形式,也就是說,表面是數學化支付、背後實質仍然是實物貨幣在交換。所以必須要聯網,對接實物貨幣過(賬戶系統)結算,否則電子化支付無法完成等價(價值)交換。
對的,去中心化是大趨勢
不是去中心化的,中國央行的數字貨幣dcep只是採用了區塊鏈技術的加密演算法,並沒有才有區塊鏈去中心化的結構 其實就是人民幣的數字化而已
現在還是有中心的,只要是央行推出的,就必然是有中心的,將來可能是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的。
❹ 國家打擊虛擬貨幣名單
國家對於虛擬貨幣的非法行動持嚴厲打擊的態度,但並沒有明確的名單。
一、有關會議精神
7月30日,人民銀行召開2021年下半年工作會議,會議指出推動平台企業金融業務規范發展,嚴厲打擊虛擬貨幣非法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決策部署,約談從事金融業務的頭部平台企業,督促其全面落實金融監管、公平競爭和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有關要求,深入開展自查和整改。
二、什麼是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在虛擬空間中特定社群內可以購買商品和服務的貨幣。它具有基本的交易媒介和記賬單位的貨幣功能。
虛擬貨幣大致按照其流通特點,可以分為三類:
1、與實體貨幣無關,只可以在封閉的虛擬環境中使用,通常是網路游戲中的貨幣。
2、只可單向兌換,通常只可以在虛擬環境中使用,有時候也可以購買實體商品和服務,如Facebook Credits、Amazon Coin。
3、雙向兌換,有買入價和賣出價,跟貨幣相同,包括由發行機構發行的,如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等屬於此類,媒體多以"虛擬貨幣"一詞指稱。
三、為什麼要打擊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作為灰色地帶,會為非法跨境轉移資產、洗錢、金融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渠道,嚴重擾亂國家的外匯管理制度、金融制度等,給市場主體和監管部門辨識、規範金融市場風險,維護金融系統穩定性帶來了新的風險和不便。
所以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交易炒作活動擾亂經濟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轉移資產、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風險,已經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現在必須被嚴厲打擊。
❺ 比特幣2月漲2倍,「區塊鏈+金融」大熱,怎麼幹才有機會
無疑,比特幣若是一座金礦,區塊鏈就是運送金礦的小推車。幾年前,人們只關注金礦本身,但後來發現,更有價值的是這輛小推車,它除了能裝載金礦之外,還能裝其他更多的東西,比如股權、債權、賬目……這就是未來,未來已來,只是尚未流行。
於是,小郝子想說,有志於區塊鏈+金融的大好青年,請活在未來,把缺失的做出來,不要造概念、賺快錢的套路,玩出技術金融的新高度,你們的未來,才是真的星辰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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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郝子 / ,10年傳媒經歷,前商業雜志資深記者,一隻互聯網商業模式的思考喵……互聯網的幸福就在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