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pi幣中國會監管嗎
會監管,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B. 央行對虛擬貨幣進行監管的目的是什麼
主要有以下幾個目的:
1、加強對虛擬貨幣互聯網站的管理;
2、防範虛擬貨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
3、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及投資風險提示;
4、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
5、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
C. 虛擬貨幣受法律保護嗎
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2017年9月,在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框架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虛擬貨幣交易和代幣發行融資平台涉嫌非法發行證券、非法集資,指導各地集中取締173家平台,此後保持監管高壓態勢,累計清退38家境內新增平台。監管部門早已明確,任何為中國居民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的個人或交易所均涉嫌開展非法金融活動。但不少個人或「交易所」仍鋌而走險,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目前,我國明令禁止交易平台從事法幣與虛擬貨幣的兌換業務、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提供定價和信息中介等服務,按現行監管規定這一要求對境外交易所和場外交易商同樣適用。
法律依據
《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一條 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
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
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D. 央行承認的虛擬貨幣有哪些
央行不承認任何虛擬貨幣,而且中國目前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
目前市面上被中國承認的數字貨幣,只有央行發布的數字人民幣DECP,不過目前DECP還處於測試階段,並未普及,央行數字貨幣 DECP 已在農業銀行進行內測,同時也開始在深圳、雄安、成都、蘇州等城市進行試點,DECP 和傳統紙幣一樣由央行發行,本質上替代的是流通中的現金,只是換了種形式存在了數字錢包里。
關於虛擬幣的概念,主要代表觀點有以下三種:
1.虛擬兌換工具說。虛擬貨幣被界定為網路游戲中的虛擬兌換工具,除此之外並無其他用途與職能。2009年6月4日國家文化部下發的《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採用此說。
2.貨幣部分職能說。虛擬貨幣具備真實貨幣的部分職能,近似貨幣但又不是貨幣。有學者將虛擬貨幣分為初級虛擬貨幣、硬通貨初級虛擬貨幣和高級虛擬貨幣三個階段。在第一階段的虛擬貨幣由非金融機構發行,藉助計算機網路在小范圍的商家與持有者之間流通;第二階段的流通領域擴張到了所有接受初級虛擬貨幣的商家;理想中的第三階段是由中央銀行或者特定金融機構發行,虛擬貨幣成為能在虛擬世界中流通的法定貨幣。當前的虛擬貨幣僅處於初級階段。
3.數字貨幣說。虛擬貨幣基於數學演算法成立,不需要第三方信用機構的介入,任何達成一致的參與者都能使用,可以在網路虛擬空間發揮多種貨幣職能。如有學者認為,數字貨幣是基於計算機技術開發出來,以嚴格的數學演算法或加密技術保證安全性與專有性,在虛擬社區成員中流通且不受監管,不以物理介質為載體的虛擬貨幣。
E. 虛擬貨幣遭禁止,全面封殺
奉勸虛擬貨幣玩家們,不要再自欺欺人了,輪頌虛擬貨幣在現如今國內的狀態是全產業鏈全面封殺,即將迎來的不是監管,而是禁止。
繼5月18號 中國人民銀行通過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後, 央行國務院金融委此桐指5月21日又下達了新的通知,打擊比特幣的挖礦和交易行為。這就表明虛擬貨幣這種純粹的金融 游戲 ,在以發展實體經濟為主的中國是不可能獲得合法的地位。咱們先來說說5月18號金融業三大協會和央行公告的主要意思:全產業鏈禁止虛擬貨幣,把牽涉到虛擬貨幣經營的行為定性為非法集資罪、非法發行證券罪、非法發售代幣票券罪等等。具體分為以下幾點:一、全面禁止企業以經營虛擬貨幣為主營業務,封禁虛擬貨幣的經營主體,二、禁止為虛擬貨幣提供登記、兌換、支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讓虛擬貨幣變成一堆沒有意義的數字。三、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信息平台、中介服務等等,封禁虛擬貨幣的流通。四、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碰虛擬貨幣,讓虛擬貨幣斷網斷鏈,五、虛擬貨幣不得作為資產用於抵押或者為其保險,不得利用虛擬貨幣發行金融產品,信託公司、投資公司不得將虛擬貨幣作為投資標地消滅虛擬貨幣的所謂的數字資產屬性。六、個人炒幣不受法律保護。很多人不明白不受法律保護的含義是什麼,簡單一點說就是你要報案,公安部門不受理,你要起訴,法院不受理,這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含義等等等等。
當時並沒有封禁挖幣行為,沒想到三天之後的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下達通知打擊比特幣的挖礦和交易行為,如此的話,虛擬貨幣最後的也是最基礎的一環也遭到封殺。虛擬貨幣在國內的生產、經營、交易、兌換、服務全部鏈條已經被全面封禁,如果你使用銀行卡用於虛擬貨幣的交易,你的銀行卡也要小心了。有人說,以前也有類似的文件,還不是雷聲大雨點兒小?各位幣圈玩家,今天可不一樣,此一時彼一時,從去年下半年開始,國家對金融業管理的思路已經發生了大的逆轉,有兩點是核心,第一點,金融要服務實體,各位以為一季度18%的GDP增長率是怎麼來的,金融如果不能服務實體就沒有存在的意義,虛擬貨幣非但不能服務實體,還會導致實體經濟脫實向虛,你說它能不被封禁嗎?第二點,防範金融風險,防範個體風險向 社會 領域傳遞。所以還是森配那句話,如果有人建議你抄底,你覺得他是讓你去抄底,還是讓你去接盤呢?
F. 金融機構緊急與虛擬貨幣劃清界限,屢次出手打擊的原因是什麼
緊接著,6月21日下午,央行又出手給虛擬貨幣一記重拳,直接約談了包括工商銀行、建設銀行、農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支付寶等在內的主要銀行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要求各類機構都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包括賬戶開立、交易、清算、結算等。
消息一出,比特幣迅速跳水,跌幅達到了10%,價格已經跌到了32000美元/枚;以太坊、狗狗幣、瑞波幣跟跌,這些虛擬貨幣今年以內,價格已經較高點跌去了一半不止。隨後,比特幣下跌引發了市場的風險,短短一天,虛擬貨幣市場爆倉人數超過了17萬,爆倉金額合計達到了65億美元。
近年來,我們國家的監管部門一直在持續加強對虛擬貨幣的監管。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就發起牽頭,聯合了工信部等四大部門,共同對外發布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這個通知否認了比特幣作為貨幣的合法性與可能性,並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任何業務。2017年,各類虛擬貨幣發行的融資業務也被監管叫停,在這之後,人民幣與比特幣交易算是正式脫軌了。
今年以來,國家出手加強對虛擬貨幣的監管的力度又加強了。大家如果留一點心,就不難發現,目前在網路等搜索引擎上,已經很難查到虛擬貨幣交易的相關網站了,同時,原來非常活躍的幣圈大V也消聲滅跡,很多大V的微博 歷史 內容已經無法查看。
那麼,國家為什麼緊急出手對虛擬貨幣進行重磅打擊呢?
今年的5月21日,國務院金融委在北京召開了一次會議,會上專門討論了虛擬貨幣交易行為,並且把這作為國家防控金融風險,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維護金融安全和穩定的重要工作。今年之後,國家對於比特幣的監管和整治,幾乎都是在貫徹這一次會議的精神。
其實啊,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最根本的問題,是監管問題,背後最大的風險除了炒幣本身的風險之外,是一系列犯罪活動的風險。
首先,比特幣的交易規則和交易平台是沒有經過主權國家認可的,他作為貨幣本身就是不成立的,國內有很多人,看到別人早年炒作比特幣發了財,眼紅腦熱也去投資了,很多人一開始投了一部分資金進去,賺錢後嘗到甜頭,持續加碼,最後走火入魔甚至變賣家產,今年以來,比特幣的這場暴跌,損失錢財可能都還是好的了,很多人因此家破人亡,堪稱凄慘。
並且,現在對比特幣沒有統一的監管,24小時可以交易的比特幣跟股票不同,完全游離於法外,因此呢,很多不法分子會利用炒幣活動跨境轉移資產,進行X錢,這對於任何國家來說,都是不會被允許的。
比特幣在中國被這樣圍剿,未來的路真的就很難走了,大家不要跟國家作對,該退出的還是盡快退出,再不聽國家的話,到時候怕是要後悔都來不及。
G. 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活動的風險提示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的決策部署,防控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近期,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聯合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懷柔區政府相關部門,對涉嫌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軟體服務的北京取道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予以清理整頓,責令該公司注銷,官方網站已停用。
在此,我們鄭重警告轄內相關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經營場所、商業展示、營銷宣傳、付費導流等服務。轄內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虛擬貨幣相關服務。
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應增強風險意識,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不盲目跟風虛擬貨幣相關投機行為,謹防個人財產及權益受損。要珍惜個人銀行賬戶,不用於虛擬貨幣賬戶充值和提現、購買和銷售相關交易充值碼以及劃轉相關交易資金等活動,防止違法使用和個人信息泄露。及時舉報虛擬貨幣交易相關違法違規線索,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