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可以用數字人民幣發工資嗎
不可以,不合法。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五條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第三條也同樣規定: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
因此,根據法律規定,企業支付職工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不得以有價證券或虛擬貨幣進行發放
企業不顧職工反對,強行以虛擬貨幣形式發放工資,屬於無故剋扣工資的行為。
(1)職工首先可以向企業工會反映情況。
(2)職工也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企業無故剋扣工資的行為。
(3)職工還可以選擇申請勞動仲裁,要求企業支付工資。
(4)如果企業存在惡意剋扣工資的行為,職工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解除勞動合同,要求企業支付經濟補償金。
② 公司用虛擬貨幣支付工資是否可以舉報其偷稅漏稅
公司用虛擬貨幣支付工資可以舉報其偷稅漏稅。公司用虛擬貨幣支付工資可以舉報其偷稅漏稅,你可以舉報,稅務受理舉報通常要實名+證據,用虛擬貨幣支付拖欠工資的要求,法院不予支持,是違法的。
③ 虛擬貨幣發工資違法么
法律分析:虛擬貨幣不是真實的貨幣,其交換的運作就像一個貨幣媒介在某些環境中,但不具有真幣的所有屬性。後來官方將其定義為「既不是由中央銀行或公共機構頒發的,也不一定連接到法定貨幣值的數字表示。但由自然人和法人接受的一種手段支付和可轉移,儲存或電子交易。總之就是不是貨幣,但是在一定情況下,很多人卻認可它,並樂於使用它,比如騰訊的幣,比特幣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第二十六條 禁止下列損害人民幣的行為:(一) 故意毀損人民幣;(二) 製作、仿製、買賣人民幣圖樣;(三) 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四) 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其他損害人民幣的行為。前款人民幣圖樣包括放大、縮小和同樣大小的人民幣圖樣。
第四十二條 故意毀損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④ 虛擬幣在中國合法嗎
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為非法經營罪。
虛擬幣顧名思義是指互聯網上的一種塵謹虛擬發布出來的金錢。即高科技中代替實體貨幣流通的信息流或數據流。
非法經營罪立案標準是:
1、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二十噸以上的;
2、曾因非法經營食鹽行為受過派旁基二次以上行政處罰又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十噸以上的;
3、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4、非法經營卷煙二十萬支以上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條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啟埋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⑤ 虛擬幣賺5000萬要交多少稅
虛擬幣賺5000萬要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在我國,數字貨幣不屬於貨幣。所以,數字貨幣取得的收入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相關規定,個人通過網路收購玩家的虛擬貨幣,加價後向他人出售取得的收入,屬於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銷售虛擬貨幣的財產原值為其收購網路虛擬貨幣所支付的價款和相關稅費。對於個人不能提供有關財產原值憑證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財產轉讓所得適用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財產轉讓所得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應納稅所得額*20%;應納稅所得額=每次轉讓財產收入額-財產原值-合理費用確定財產原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並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⑥ 持有比特幣得繳稅嗎
根據美國國稅局Notice 2014-21的規定:
1、虛擬貨幣支付所需報告的信息范圍,與其他財產支付所需報告的信息范圍一致;
2、向服務提供商和獨立承包商支付的虛擬貨幣應被征稅,自由職業的稅收規則同樣適用於虛擬貨幣。繳稅者通常必須拿到Form1099-MISC;
3、使用虛擬貨幣給企業員工支付工資也必須要繳稅,而且還需要繳納聯邦所得稅和工資稅,企業僱主必須上報FormW-2;
4、代表商戶接受虛擬貨幣結算支付的第三方必須要在Form1099-K、支付卡和第三方網路交易商報告支付情況;
5、基於納稅人手中的虛擬貨幣是一種資本資產,虛擬貨幣交易中的收益或損失,以及虛擬貨幣銷售需要納稅。
(6)中國用虛擬貨幣發工資擴展閱讀:
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現狀
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發〔2009〕20號)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 《通知》稱首次明確了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適用范圍,對當前網路游戲虛擬貨幣與游戲內的虛擬道具做了區分;同時,通知稱,《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
⑦ 用數字貨幣發工資對此應怎麼看
近日,數字貨幣引起極大關注。據報道,蘇州一些公務員已領取到用數字貨幣形式發放的部分工資;在雄安新區,麥當勞等公司已開始試點數字貨幣;一些銀行在手機客戶端上線了數字貨幣個人錢包,並在部分地區試點開通。
數字貨幣,正以遠超過人們想像的速度進入日常生活。而 社會 上關於數字貨幣的種種疑問,如數字貨幣與移動支付(支付寶、微信支付等)有什麼區別,數字貨幣比紙幣好在哪裡,短期內紙幣會不會消失等問題,也亟須釐清和破解。
央行發行、國家主權背書
其實,早在今年4月,央行數字貨幣就開始在雄安新區、深圳市、成都市、蘇州市開展試點。
從國外看,數字貨幣也在加速發展。英國、日本、瑞典、新加坡等多個國家,均在推進研發央行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的出現,是 歷史 發展的必然。其從理論走向現實,走向人們生活,將極大優化貨幣的支付功能,甚至可能重構金融模式。面向未來,數字貨幣發展的機遇和挑戰並存,但發展趨勢不會改變且發展前景極為光明。
從數字貨幣的本質看,數字貨幣是以數字形式存在的貨幣。狹義上講,數字貨幣僅包括純數字化、沒有物理載體的貨幣;但廣義上看,數字貨幣還包括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
數字貨幣不同於電子貨幣,電子貨幣是通過計算機等電子渠道開展支付的貨幣,其背後仍然是實物現金,是紙幣環境下對現金支付的替代,各類移動支付就是這一類。
數字貨幣也不同於虛擬貨幣,虛擬貨幣是由私人部門發行的,被某個群體的成員使用並且接受的數字貨幣,網路空間的各種代幣以及比特幣、以太幣等就是這一類。
電子貨幣是支付渠道或方式的變化,並沒有從根本上改變貨幣的形態。而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定地位、缺少國家主權背書、具有很強的可替代性等,並未成為法定數字貨幣。
進一步說,虛擬貨幣即使與法定數字貨幣保持一定的兌換比例,其也只是履行代幣角色而不是法定數字貨幣。只有央行發行的、具有國家主權背書、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屬性的數字貨幣,才能稱為法定數字貨幣,或者說是央行數字貨幣。
換言之,央行數字貨幣才是真正的貨幣,也是我們關注並且討論的數字貨幣,其雖然沒有改變貨幣作為交換媒介的基本職能,但改變了貨幣形態。
人民幣的數字化
2008年比特幣的出現,引發全球大規模開展數字貨幣試驗。2014年,中國人民銀行正式啟動法定數字貨幣研究。
數字貨幣的出現是 歷史 發展的必然,是 科技 進步和經濟發展共同作用的結果,也是適應人類商業 社會 發展需要的自然選擇。
從 科技 進步方面看,密碼演算法、移動互聯網、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終端存儲、人工智慧等 科技 發展,為數字貨幣的出現奠定了技術基礎。
從經濟發展方面看,隨著經濟活動中各類支付結算行為愈加頻繁,經濟運行需要的貨幣量也越來越大,以央行法定數字貨幣逐步替代紙幣,可以有效節約紙幣發行的設計、印製、發行、回籠等成本,有助於降低貨幣運行成本。與此同時,央行數字貨幣可以解決現金攜帶不便、較易被偽造等問題。央行積極推動數字貨幣研發,也是在數字經濟快速發展背景下,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完善金融基礎設施,讓金融更好服務實體經濟的一項重要內容。
當前,數字貨幣的研究與試驗,正在快速推進。就我國的情況看,法定數字貨幣的一些情況正在逐漸清晰化。
從根本上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人民幣的數字化。央行數字貨幣重點是替代流通中的現金M0,而不是狹義貨幣M1和廣義貨幣M2。這是由於,狹義貨幣M1和廣義貨幣M2本身已經基本實現了電子化或數字化。也正是由於央行數字貨幣主要著眼於替代流通中的現金M0,因此對央行數字貨幣不應該計付利息。
央行數字貨幣通過設置交易限額等方式,既可以有效推進零售支付發展,又可以在此過程中以可控匿名性的方式,讓央行掌握貨幣交易方等信息,有助於反洗錢等工作的開展。在數字貨幣發行中採用央行和商業銀行的雙層運營體系,即央行數字貨幣仍然通過商業銀行投放,而不是央行將數字貨幣直接投放給公眾。這種做法不改變現有的貨幣投放路徑和體系,有助於充分利用央行和商業銀行的優勢,充分利用好商業銀行的資源、人才、技術等,也可以有效規避央行數字貨幣發行與商業銀行存款貨幣之間形成競爭關系,不影響貨幣政策調控。
長期共存,逐步替代
未來,數字貨幣的推廣應用,還面臨金融安全、金融監管等問題,但這並不能阻擋數字貨幣的發展大勢。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從根本上看是法定貨幣的數字化,也就是說將紙質貨幣形態轉變為數字貨幣形態。
雖然數字貨幣的出現,就是要取代紙質貨幣,但短期內完全消除現金的可能性很小。更有可能的情況是,紙質貨幣和數字貨幣會在未來一段時期甚至是長期共存,數字貨幣逐步替代紙幣現金。
考慮到以貨幣當局為核心的中央調節機制,是現代信用貨幣正常運行的基本保證,央行數字貨幣發行以及貨幣政策對經濟發展至關重要且無法替代,因此在數字貨幣時代,貨幣供給和貨幣政策的有效性都將得到顯著提升。
在貨幣供給方面,貨幣是交換媒介,充當一般等價物功能,雖然數字貨幣相對於紙幣的發行管理成本較低,但也不會無限量發行,而是根據經濟發展需要確定發行量以保障幣值的相對穩定。
在貨幣政策方面,數字貨幣將有助於央行更加准確靈活地使用貨幣政策工具,監測資金流向,並有利於利率等政策傳導。與此同時,央行數字貨幣也會採用一系列技術手段、機制設計以及法律法規,確保數字貨幣運行體系安全。
總之,貨幣最基本的職能是交換媒介。在信用貨幣環境下,國家信用是現代貨幣發行的基礎,貨幣形態是經濟 社會 發展特點的集中體現。數字貨幣的出現,是 科技 進步和經濟發展共同作用的結果,其改變的是貨幣的載體,而沒有改變貨幣的本質。數字貨幣逐步取代現金貨幣,具有堅實的技術基礎,也更適應未來數字經濟發展的需要。央行發行的、具有法償性的數字貨幣,才是真正意義上的數字貨幣,貨幣發行去中心化和貨幣非國家化的做法不具有現實可行性。在數字貨幣時代,貨幣政策仍然是國家調控經濟的重要手段,而貨幣政策的傳導運行也會更加高效。
(作者婁飛鵬 系財政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應用經濟學博士後,研究員)
⑧ 公司發工資以人民幣+虛擬貨幣的形式 發放 是否違法
發工資只能以現金人民幣為准,不能以任何物品作為工資發給員工這是違法的。
⑨ 隨著數字人民幣的出現,將來紙幣會慢慢被淘汰嗎
近期,我國法定數字人民幣的出現和進展引起了 社會 的普遍關注。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正在穩妥推進,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央行數字人民幣,即將落地了。
何為數字人民幣?簡單地說, 人民銀行數字貨幣就是人民幣的電子版 。發行時,將會等價替換流通中的貨幣,不會讓錢變毛,不會引發通貨膨脹。從消費者的直觀感受和體驗上看,使用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和使用支付寶、微信支付,可能差異不大,不一樣的是,使用央行數字貨幣支付,花出去的是數字化的人民幣,跟花現金一樣;而支付寶、微信支付只是支付工具。
目前看來,數字人民幣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
第一,現金的支付、交易等過程會出現諸多問題,管理難度越來越大,成本也越來越高,數字貨幣能夠輕松跳過這些問題。
其二,數字人民幣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擺脫了傳統銀行賬戶的控制。
其三,在網路信號不佳的情況下,目前使用的網銀支付功能會失靈,而數字人民幣在相關技術的支撐下,不會出現此類情況。
此外,從大的方面來說,發行數字人民幣也是人民幣國際化的捷徑。
在試點地區 蘇州 ,一些人的部分 工資 將以數字貨幣的形式發放。本月內,蘇州相城區各區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資通過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代發的工作人員,都將完成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錢包的安裝工作。
這還僅僅是一個開始,按計劃,今後兩到三年時間,全國會有30%至50%的M0被央行數字貨幣替代,基本實現央行數字貨幣全國范圍推廣, 平常的現金使用大部分會被替代。
數字人民幣目前的封閉測試不會影響上市機構商業運行,也不會對測試環境之外的人民幣發行流通體系、金融市場和 社會 經濟帶來影響。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謝謝閱讀!
根據新聞的報道,從2020年的4月開始,深圳、雄安、成都、蘇州的部分政府和事業單位的工資補貼都將通過數字貨幣的形式發放,這個說明,中國的官方數字貨幣,已經從過去的沙盤推演和技術研發,現在進化到了實踐推廣的階段,人民幣的電子貨幣,已經是正式的走進了全體中國人的生活,數字貨幣,一直都非常受關注,這個原因也很簡單,我們每天都要和貨幣打交道,來轉賬支付還款等等都是用的數字貨幣,但是現在啟動的是央行主導的人民幣數字化,數字貨幣這個事情其實並不行新鮮,全球的很多金融機構,商業團體都搞了自己的數字貨幣,例如比特幣,還有臉書推出的Libra幣,但是這些電子貨幣,大部分都不是主權貨幣,是去中心化的貨幣,中國現在投入使用的是國家央行發行的以國家信用為擔保的電子主權貨幣,那這種由國家發行的法定電子貨幣被廣泛的投入使用了,在 歷史 上還是第1次,這種數字化的人民幣具體是用來幹嘛的呢?根據央行公開的資料,數字人民幣其實是用來替代M0的貨幣,M0在貨幣發行中的意義,就是流通的紙幣,簡單來說人民幣數字化,是實現紙幣鈔票的數字化,央行不再發行紙幣作為基礎貨幣,而是直接發行虛擬的電子貨幣,它在支付的層面,商業銀行再把這些貨幣兌換給公眾。那普通人呢,就用這個電子貨幣來進行日常的支付,換句話說,這一套數字貨幣系統,是徹底的滲透了中國現存的貨幣體系,從基礎貨幣投放到人們的日常支付,全方位的進行滲透,但這樣做的有幾個好處,比如說電子貨幣更加環保,節約貨幣發行的成本等低使用更加方便高效等等,同時方便監管。
這個問題我覺得改成「電子貨幣出現後,紙幣會逐步消亡」可能更靠譜一點。
首先必須說明的是,我們這里談的電子貨幣不是 BTC、ETH 之類的數字貨幣,而是像 DCEP 這樣的由政府發型的電子貨幣,其次雖然電子貨幣有各種各樣的好處,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依然有很多人不具備使用電子貨幣的條件(比如沒有智能手機,或者某些特殊行業)。
比如這位從事特殊行業的盆友,你猜他更喜歡紙幣還是電子貨幣?
此外紙幣長期以來形成的使用習慣,人們擁有它時的踏實感,以及某些安全、匿名等不可描述的原因,都註定了它會和電子貨幣並行很長一段時間。當然,如果把眼光放長遠來看,我們還是認為貨幣電子化是必然的。
其實這是一個經濟學領域問題,紙幣是一個等價交換進的產物,隨人類 科技 述步,人數使用線幣的增加,使用數目日常的巨大化,攜帶紙幣交易極其不便和不衛生,也增加相當的環節與人的勞動量,也導致人們的工作效率低...,所隨著數字人民幣出現,極有可能紙幣慢慢減小流通並最後淘汰極有可能!
我認為隨著數字人幣的出現,將來 紙幣使用的范圍會大大減少,但可能不能完全絕跡。
看看現在微信和支付寶的使用范圍就行了,將來數字化人民幣的使用范圍與微信和支付寶的使用范圍大體相同。
我們看看現在還有哪些不能使用 微信和支付寶支付的人。下列人目前不能使用微信和支付寶收支人民幣:
1.不會使用智能手機的老年人。這部分人年輕時沒學過互聯網和電腦,使用智能手機很困難,因此不會使用 微信和支付寶支付。
2.不會使用智能手機的小孩子。未學過電腦和互聯網的兒童,如沒有紙幣,就不能買東西。
3.外國人到中國來,可能有一部分人不會使用中國的智能手機和中國語言,他們還需要使用紙幣。
4.文盲。沒有紙幣,這部分人寸步難行。
5.不能使用智能手機的殘疾人。
現在不能使用微信和支付寶的人,將來就不能使用數字人民幣。
現在的老年人會慢慢減少,但不能使用中國智能手機的小孩子、外國人、文盲、殘疾人,永遠都存在。所以紙幣使用的范圍將來會大大減少,但可能永遠不能完全絕跡。
我是【似水流年】
數字人民幣並非虛擬貨幣,也不是網路支付或電子錢包,而是基於國家信用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這樣講起來有些官方,但是最終解釋權更離不開官方,即然數字人民幣出現了,存在即合理,人們會漸漸地淡漠了紙幣,紙幣肯定是會消失的,這一天不會太遠。從印刷成本與公共衛生方面考慮,都將是貨幣文明的一大進步。
隨著 科技 的進步,新的文明取代舊文明,消失的都將放在博物館中存檔,當紙幣與紙張在人類中消失了,後人怎麼考古二十一世紀以前的文明,想到這些不知當欣喜還是悲哀。
隨著 社會 不斷發展, 科技 也不斷進步,如今出門購物,已經不需要攜帶錢包或者是銀行卡了,只需要帶著手機就行。移動支付方式的出現,給大家的生活帶來了很多便利之處。我們生活在一個無時無刻都在進步的時代,最開始出門購物使用的都是紙幣現金,現在出門購物使用的是二維碼。未來,支付寶以及微信這些移動支付是不是會再次被淘汰呢?央媽喊話馬雲等人,數字人民幣時代即將到來了!
科技 不斷的進步,我們的生活方式以及消費習慣也不斷的改善。現在隨處都可以見到二維碼,各大銀行為了提高自己的效益,在第三方支付裡面也推出了銀聯第三方支付的方式。但是時代發展的實在太快了,如今第三方支付也遭遇了沖擊。
據悉,人們日報海外版之前發生了一則報道,報道內容是: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已經在公眾場合表示中國正在研發數字貨幣系統,所以未來「數字人民幣」可能會和大家見面。此外,報道還說,其實從2018年開始,央行就已經開始研究數字貨幣。
首先,數字貨幣和支付寶以及微信有什麼區別?
其實,支付寶以及微信僅僅只是一種電子支付方式,而大家所支付的錢也不是來自支付寶以及微信賬戶,一般都是通過銀行賬戶而來。說的簡單一點,就是支付寶以及微信裡面的錢對應的是一張張鈔票,而數字貨幣本身對應的就是鈔票。雖然在使用的時候,數字貨幣以及微信和支付寶支付方式感受差不多,但是本質上面還是有很大的差別存在。
另外,大家還要明白一點,就是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兩者也不是一個概念。大家最熟悉的虛擬貨幣應該就是在各種 游戲 中充值的貨幣,這些虛擬貨幣根本就沒有辦法轉化成真實的貨幣,而要想取得虛擬貨幣就需要要用真實貨幣購買才可以。
目前世界上很多數字貨幣並沒有具體的發行方,所以不管是誰都能夠製造,也能夠在全世界范圍裡面流通。但是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只有一個發行方,就是我國中央銀行,並且這種數字貨幣有國家信用支撐。
其次,數字貨幣會沖擊支付寶以及微信支付嗎?我們手裡的紙幣會貶值嗎?
央行一旦發行了數字貨幣,對於支付寶以及微信支付肯定會產生一定影響,畢竟支付寶以及微信支付的功能和第三方支付其實差不多。但是卻不會產生特別大的影響,因為央行發布的數字貨幣的商業價值比較小,既然商業場景應用很小,那麼對支付寶以及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是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
至於我們手裡紙幣會不會貶值這一個問題,大家也不需要過分的擔心。因為數字貨幣僅僅只是一種貨幣形態,並不會造成紙幣貶值。並且數字貨幣的發行規模也是由央行控制,僅僅只是一種貨幣價值符號的創新機制。
4月16日。已經在蘇州的相城區各區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資通過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代發的工作人員都將完成央行數字幣(DC/EP)錢包的安裝工作。
預計5月,他們工資中的交通補貼的50%都將以數字幣的形式發放。
而電子貨幣用一定金額的現金或者存款從發行者處兌換並獲得相同金額電子貨幣從而進行交易,電子貨幣可以不依靠網路「雙離線支付」即雙方即使離線沒有網路也可以進行交易
央行數字貨幣是不記名的,但是使用者資金的流向是可以追蹤的,記錄是透明的這是現金支付所沒有的特點。
相比之下,支付寶微信的錢包裡面的貨幣不是用央行貨幣進行結算的,而是用商業銀行存款貨幣進行結算的,兩者在法律地位、安全性上,沒有達到和紙幣同樣的水平。屬於m1和m2級別的數字化,不具有m0級別法律效力。
沒有數字貨幣的概念,總感覺數字貨幣跟現在的移動支付沒有區別。都是通過物聯網手段支付。
貨幣是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從物物交換到最早的貨幣出現,再到紙幣的出現,貨幣也是不停的被取代。 歷史 上出現過:貝殼、青銅刀幣、金銀、五銖錢、交子、銀票……近代的紙幣也只是其中的一種貨幣形式。應該會隨著 社會 的發展被其他形式的貨幣取代。
只不過現階段紙幣的 歷史 任務還沒有完成,應該不會很快的被淘汰。數字貨幣或移動支付的缺點或漏洞並未完全堵住,而紙幣相對應的有點還很明顯。隨著 社會 和 科技 的發展,紙幣總有一天會被淘汰,但這個時間不會很快到來。
最近,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表示,數字人民幣將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也就是說,數字人民幣的發行已經進入倒計時了。
在測試地區,部分體制內人員將在4月份完成央行數字貨幣數字錢包的安裝工作,5月份,這些人的部分工資將以數字人民幣的形式發放,這些人也將成為數字人民幣的第一批『玩家』。雖然說封閉試點測試並不意味著正式發行,但通過了封閉測試,正式發行數字人民幣也就近在咫尺了。
目前,已有部分數字人民幣的圖片在網上流傳,從圖片上開,數字人民幣的功能和現有的電子支付類似。
數字貨幣的發行意味著新一代人民幣的出現,而新幣淘汰舊幣是 社會 發展的必然規律,如果沒有新的紙幣的發行,那就意味著紙幣將被數字人民幣終結。
不知道數字人民幣的使用和現在的電子交易在體驗上有什麼不同,期待數字人民幣的發行。
不久的將來,我們將可以用到央行發行的法定的數字貨幣了。紙幣也將退出 歷史 舞台。所以,我們可以猜測,從第六套人民幣開始,會不會就以數字貨幣面目出現在大眾面前呢?現存的第五套人民幣會不會是最後一套紙幣呢?如果數字貨幣真要趕著發行出來,那麼市場上猜測的,500元大額的人民幣可能沒機會出現了吧?當然,這些猜測,具體發行時間,還需各位看官一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