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虛擬貨幣騙財怎樣追回
1、被害人可以選擇了報警的方式解決,報警之後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2、還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挽回財產的方式。
現在市面上的數字貨幣有很多,其中有真有假,購買各種數字貨幣的時候需要及其的謹慎,大家一定要對數字貨幣做好充分的調研再下手,以免上當受騙,另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是非法的,所以大家盡量不要介入。
一、買數字貨幣被騙怎麼辦?
第一步,保持冷靜
買數字貨幣被騙之後,首先要保持冷靜。很多人驚慌失措,找到一些所謂宣稱可以「追回被騙資金」的人士,結果又陷入了新的騙局。
第二步,保存證據
接下來要保存好受騙證據,比如和誘導購買數字貨幣的人員的聊天記錄、交易客戶端、交易記錄、銀行轉賬記錄。
通常投資數字貨幣被騙都是有平台所謂的分析師或者是代理商讓你投資的聊天,所以受騙者需要提供聊天記錄,這類證據可以反映出我們受騙的整個過程,是報案需要提供的基礎證據。
受騙人需要提供自己銀行賬戶的出入金情況,銀行卡賬戶出入金可以反映出受騙者的投資資金情況,以及獲得的資金情況,這類徵信比較好提供,受騙者直接去銀行櫃台列印銀行流水即可。
第三步,採取法律手段
然後盡快採用法律手段,比如報警處理。有部分投資者在投資數字貨幣賠錢之後,會試圖聯系平台的客服,讓其將資金退還,通常客服都是以各種理由拖延時間,所以大家不要相信平台所謂的需要審核,或系統維護需要等待等借口,及時報警處理才是正確的選擇。
二、詐騙案立案的條件如下:
1、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
2、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應予立案。
三、詐騙犯罪,達到相應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從重處罰: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的;
2、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的;
3、組織、指揮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團伙的;
4、在境外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的;
5、曾因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曾因電信網路詐騙受過行政處罰的。
法律依據:
《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三條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Ⅱ 玩虛擬幣會頻繁給陌生人轉賬嗎
常見的虛擬貨幣詐騙套路—
1.虛擬貨幣詐騙交友
無論是傳統的金融詐騙還是比特幣詐騙,交友詐騙總是最常見的。隨著虛擬貨幣的普及,有些交友軟體也會將Cryptocurrency 詐騙列為注冊流程中的重要公告。
通常,比特幣交友詐騙的套路十分好辨別,一般你會看到:
在「交友軟體」中突然有帥哥或美女找你進行搭訕。一般他們會傾向於尋找「心靈空虛」或「剛失戀」的人。然後,他們會通過一些話術來獲得信任,並在聊天時分享自己的投資財富,如豪車名牌包包等,實際上很多可能是借來的道具。這些投資者一般都是假的,推薦的項目很多也是虛假的投資項目。
在獲得信任後,他們會想方設法讓你投資一些虛擬幣項目,並協助你完成開戶、轉帳、投資等操作,並且會告訴你馬上就會獲得很多的收益。
當你將錢投進去或轉帳後,基本就很難將錢拿回來了。當你清醒後,你會發現你一直陪在你身邊幫你「出謀劃策」的帥哥或美女已經捲款跑路。
Ⅲ 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
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
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這類網路傳銷案早在三四年前就已出現,國外則更多。這類案件特徵明顯,基本都是用新的虛擬貨幣相關概念炒作,虛擬貨幣騙局遭央視揭露。
日常生活中,經常有陌生電話號稱免費拉人進股票群;網路平台上,也經常有各種股票講課的廣告。很多人抱著不花錢只是進群看看、聽聽課的心態,沒想到卻一步步陷入被騙的漩渦,損失慘重。記者在調查過程中發現,這些股票群里所謂的「老師」首先推薦股票,取得信任後,就會推薦自行發行的虛擬數字貨幣,來騙取投資者錢財。
「虛擬幣」號稱100倍溢價 網站關閉捲款跑路
記者以投資者的身份潛伏進股票群後發現,全國各地有不少受害者因為免費而入群。
聲音來源——某股票群講課音頻: 貝特曼是我國首家、唯一一家數字貨幣平台即將上線。該平台要發行它的平台幣相當於它的股票,相當於IPO。我預計它的平台幣有10到20倍的溢價,甚至有100倍的溢價。
在所謂10倍到100倍暴利誘惑下,很多人買入大量「虛擬幣」。突然,貝特曼虛擬貨幣交易平台一夜之間關閉,毫無徵兆,股票群被解散,再也聯系不到任何一個所謂的「老師」或「客服」,受害者投入的所有資金都無法提取 。有受害者表示,被騙金額最高達百萬元 。
北京市投資者: 4月9日凌晨1點鍾,半夜醒了以後拿手機看一眼這個盤面怎麼樣,發現平台點不開了,所有數字都不見了,自己賬號也空了,那些群都沒了,所有鏈接都打不開了。我一共被騙了40多萬元,多的被騙100多萬元。
廣東省深圳市投資者: 我老公生病了,我們貸款出來,基本上這100多萬元都是貸的。現在最主要的問題是有小孩子讀書,信用卡還不上會影響徵信,小孩子讀書讀不了,我的信用都會出問題,已經走頭無路了。
一位股齡近20年的女士,投資非常謹慎,覺得自己肯定不會被騙,剛開始看著群里其他人紛紛跟著老師操作數字貨幣也不為所動。但是,隨著群里人不停曬一些超高利潤的盈利截圖,以及「老師」的不斷洗腦 ,於是也抱著試試的心態投進了第一筆錢。
河南省平頂山市投資者: 還是禁不住誘惑,先轉進去了4000元,打新又中獎了,晚上12點又買進,等於44000元全投入進去了。投入進去之後,他說這是鎖倉期,又開始發行了平台幣,平台幣又是10倍的利潤。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夏禹: 我國《刑法》的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涉嫌詐騙罪,根據具體的犯罪情節,最高有可能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無期徒刑。
用股票講課當幌子 人情關懷蒙騙老年人
為何這種常見的詐騙套路能屢試不爽?記者發現,除了打感情牌取得受害者的信任,最重要的是,這些詐騙團伙多次冒充一些大型的正規金融平台為自己背書,編造一些虛假的一夜暴富故事 ,引誘受害者上鉤。
記者在股票群中看到,這個網路講課平台名為「朗盛翻倍大講堂」。投資者通過其發布的股票授課廣告而加入,很多人一開始抱著試試看的心態進入平台聽課 。除了講課,每天半夜所謂的「老師」還會發長文為「學員」答疑解惑,配上美女頭像的「助理老師」,隨時解答「學員」的股票疑問。在逐漸取得信任後,「老師」游說「學員」購買虛擬數字貨幣 。
廣東省深圳市投資者: 開始給你推薦幾只股賺錢了,後面推薦的幾只股,他就不管了,一直叫你拿著,然後說現在大行情不好,就讓你把股票全部賣了,來買新幣。
北京市投資者: 虛擬幣利潤太高了,高到一會兒幾元、幾十元就漲上去了,我們這一撥最終炒的是要達到10倍。他循循善誘地講課,人情味特濃,特別關心人。
不少受害者告訴記者,他們也曾有過懷疑,但詐騙團伙屢屢用一些大型券商的身份作為背書來迷惑投資者 ,記者在股票群里看到,一旦有投資者表達出疑惑,馬上就會被禁言或踢出群,最後留下的都是一些沒有接觸過虛擬貨幣,缺乏金融知識的受害者 。
受害人向記者透露,直到現在他們都沒見過這個所謂的證券公司李總,甚至都不知道他的全名。
並且,事後他們才反應過來,「貝特曼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實際上並不存在,所謂的「虛擬貨幣」打新和漲跌幅也並不真實,完全是詐騙平台自導自演的數字假象 。
五類網路詐騙屢禁不止 警方提示風險
目前,多名受害者已經報案。記者在調查中發現,目前還有很多類似的詐騙團伙仍在行騙。那麼,普通投資者應該如何避免被騙?
多名受害者告訴記者,他們最近發現又有新的股票講課平台和新的數字貨幣交易平台出現 。當他們用自己的手機號及身份證信息注冊登錄時,發現只要以前在貝特曼交易平台上注冊過的人 ,在新的所謂的「奧斯曼交易平台」注冊後,賬號都顯示處於凍結狀態無法進入 。
北京市投資者: 我發現了一個奧斯曼平台,也是數字貨幣。內容跟貝特曼一樣,就是名字不一樣。幣種有些區別,其他的操作方式,包括資金管理、新幣申購、流水查詢等內容都一模一樣。
記者又在多個網路平台發現,還有非常多受害者在不同時間也被同樣的手段騙過,除了平台名字及講課老師名字不同,其他行騙手段幾乎完全一樣。在得知被騙後,多位受害者已經報警。
北京市公安局大興分局紅星派出所 工作人員: 這個案子已經立案並展開調查,後期刑警負責查。
警方表示類似的詐騙案件非常多,投資者一定要提高警惕,向陌生賬戶轉賬過後,一旦感覺異常,應該立即報警 。
目前公安機關發現的詐騙類型已經超過50種,其中5種主要類型案件高發多發,分別是是網路 刷單返利、虛假投資理財、虛假網路貸款、冒充客服、冒充公檢法 。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夏禹: 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應選擇正規、合法的投資渠道。謹記「天上不會掉餡餅」,應警惕那些超高收益的投資。
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種NFT鏈游項目蓬勃發展,犯罪團伙也緊跟風口,開發所謂的鏈游項目、發行游戲代幣並上線去中心化交易所。
凌風透露,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這類網路傳銷案早在三四年前就已出現,國外則更多。「這類案件特徵明顯,基本都是用新的虛擬貨幣相關概念炒作,吸引民眾參與投資。」他說。
凌風表示,「在推特、貼吧等平台上,如果有人主動私聊,給你介紹他們的項目,那麼這些基本可判斷為騙局;如果有人發邀請碼,則基本可判定為傳銷。」
根據知帆科技發布的《2021年區塊鏈和虛擬貨幣犯罪趨勢研究報告》(以下簡稱《報告》),虛擬貨幣傳銷類案件的模式主要包括交易所模式、錢包模式、虛假「智能合約」模式、智能合約模式、礦機租賃模式、雲礦機模式、量化機器人模式、短視頻模式、矩陣DAPP模式、鏈游元宇宙模式這10種典型情況。
以當下火熱的「元宇宙」為例,在元宇宙概念的加持下,各種NFT鏈游項目蓬勃發展,犯罪團伙也緊跟風口,開發所謂的鏈游項目、發行游戲代幣並上線去中心化交易所。
《報告》指出,該類案件通常為項目方通過蹭熱點、掛靠知名項目等手法吸引投資人入場,不斷拉升游戲代幣價值,又靠動靜結合的高額收益來吸引更多投機者加入,其本質仍是靠用戶兌換平台幣消耗的主流幣來擴大資金池,項目方趁機套錢跑路。
業內人士分析稱,作為新型網路傳銷形式,虛擬貨幣傳銷隱蔽性強,但騙術萬變不離其宗,不外乎三大典型特徵:一是入門費,投資者需通過交納費用取得加入資格;二是拉人頭,傳銷參與者的收益來源於其所發展的下線成員交納的費用;三是復式計酬,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依據給付報酬。
針對前述這些情況,相關部門也在加大監管力度。比如2022年2月底,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將虛擬幣交易納入非法吸收資金的情形之中。另外,中國銀保監會此前也發布了關於防範以「元宇宙」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記者注意到,在今年兩會期間,多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表達了加強元宇宙相關產業監管的觀點。全國政協委員、第五空間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長、上海市信息安全行業協會名譽會長談劍鋒表示,目前,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NFT虛擬藝術品(如卡通人像、電子油畫)等在「元宇宙」大行其道,而監管卻較難落實,可能形成新的洗錢通道。
「數字經濟要深化發展,必須要和實體經濟融合發展,但同時要謹防資本利用國家發展規劃和熱點概念,製造新的虛擬經濟泡沫,防止個別人鑽政策紅利『空子』、割投資者『韭菜』。」談劍鋒說。
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王鵬對記者表示,目前包括電信詐騙、非法集資等網路詐騙層出不窮,主要是利用了大眾兩個心態,一是新技術、新要素或者新的應用產生,大家普遍不理解;二是投機心理,未經了解就去投機、想去賺一筆快錢。
為此,王鵬提出以下建議以便防範以元宇宙、NFT等概念為噱頭的網路詐騙,一是相關政府監管部門要加強打擊力度,及時發現相關的線索,及時切斷、及時處置,而不是說把小問題轉化成了大的社會性問題才去處置;
二是行業協會等相關專業化機構要針對元宇宙、NFT等新技術出台相關的行業守則,加強對大眾的.教育;三是大眾媒體要加強相關的宣傳,一方面是對技術應用本身加強宣傳,去掉技術的神秘感,另一方面是讓大家提高風險意識。
「最後,我覺得從自身角度出發,一是要加強對於技術的學習,不要人雲亦雲,風險和收益是成正比的,收益越高風險越高;二是不要輕信所謂的好機會,對於能在短時間內賺快錢的說法要謹慎,要從長遠出發考慮問題。」王鵬說。
近來,菲律賓國內有超過15萬年輕人沉迷於玩一款寵物養成游戲賺錢。其原理是玩家通過飼養一個小精靈獲得電子卡牌。這種卡牌其實是一種虛擬貨幣,玩家可在專門的網路加密交易平台自由交易,從而換取現實中的貨幣。
這些年輕人靠「挖礦」得到虛擬貨幣,每月能獲得幾百美元不等的收入。這本質上就是包著游戲外衣的區塊鏈代幣游戲,然而在人均月收入約200美元的菲律賓,玩游戲還能獲得一筆不菲的收入,對於年輕人來說無疑有著巨大的吸引力。
然而要看到,通過區塊鏈代幣游戲實現獲利是不穩定的,甚至很有可能是一場騙局。比如今年年初風靡一時的「火星志願者」區塊鏈游戲,雖然蹭上了元宇宙和馬斯克,宣傳「邊玩邊賺」、收益高達萬倍,但是需要先花600多元購入虛擬幣,最終游戲宣傳的高收益因幣值崩潰化為泡影。
針對此類行為,今年2月18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的《關於防範以「元宇宙」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中就提到,一些不法分子蹭熱點,以「元宇宙投資項目」「元宇宙鏈游戲」等名目吸收資金,涉嫌非法集資、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從本質上來說,打著玩游戲的旗號獲得的虛擬代幣到底能換多少錢,是基於極不穩定的市場交易價值,一旦崩潰,最後就會淪為一場泡沫游戲。
因此,中國一直注重對比特幣等的監管,去年5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會議,要求堅決防控金融風險,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從純技術的角度看,專業礦機在區塊鏈「挖礦」效率上遠勝過一般玩游戲的機器。中國一度占據全球「礦場」算力60%以上,許多「礦工」在中國尋找小水電等能源便宜的地方布設了海量礦機。
然而,中國即使能通過挖比特幣等各類幣種獲取一些海外收益,仍然堅決關停了各地的礦場,算力佔全球比例迅速降到5%以下。這是正確的決策,因為浪費巨量的能源只是用來生產賭場的籌碼,對中國整體而言沒有益處,許多人發現之前顯卡的價格大漲,就是與大量顯卡被用於挖礦有關。如果引發年輕人參與區塊鏈貨幣炒作,後果則會更加糟糕。
但是像中國如此堅決監管並關停各類區塊鏈貨幣炒作的國家在全球范圍內並不多。韓國青年因生活壓力巨大,紛紛參與數字貨幣游戲,指望一夜暴富。2017年冬天,全球最大宗的比特幣交易有三分之二發生在韓國。
毫無疑問,數字技術的發展是新世紀以來全球經濟的亮點,但是對「e時代」的年輕人來說不見得全是好事。全球大多數國家的年輕人生長於數字技術飛速發展的時代,受各種暴富神話的影響,他們對財富的認知也在發生變化。上一代人在工廠流水線上辛苦工作積累財富的方式在年輕人心中「大勢已去」,沒有吸引力了。
其實對於菲律賓等勞動力眾多、缺少就業機會的國家,即使是收入一般的工廠流水線工作,對年輕人來說也是不錯的發展起點,而且工廠還能解決大量就業,當地政府非常歡迎。然而,電子文化先於工業文化侵襲了這些國家,只需要低檔的電腦和手機就足以讓整個國家的年輕人沉迷其中。
因此,有的國家意識到這個問題,會將數字技術引導向正確的用途,如在疫情期間提倡遠程教學、限制青少年打游戲的時間、對游戲內容進行監管。但是世界各國發展水平不一,能通過發展享受到數字技術的成果已經不容易,想要進一步興利除弊則提出了更高的挑戰。
無論科技如何進步,國家想要實現長遠發展,年輕人奮發向上的精神內核不能丟。撥開技術編織的迷霧,正確認識種種新包裝下的龐氏騙局或者泡沫經濟炒作,是正能量社會的應有之義。
隨著人工智慧、機器人、新能源等各種科技的不斷進步,也許有朝一日,傳統行業的勞動性質會發生本質上的改變,但這種改變需要將年輕人引向真正的科技創新,而非越來越多地沉溺於「資本與人性」的泡沫游戲。
Ⅳ 虛擬貨幣被盜怎麼停止轉賬
無法停止。虛擬貨幣是指游戲或者其他軟體上面的貨幣,可以用來買東西的,在被盜的時候,是無法停止,因個人賬號是無法登陸,導致無法及時的停止,需要用戶更該密碼。
Ⅳ 賣虛擬幣收到一筆贓款那之前的賣虛擬幣產生的流水會被計入涉案金額嗎
會
兩高一部在《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中,重點強調了新型涉「洗錢」案件,以及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等相關罪名的規范。
其中有以下三點比較重要的規定。
1.對於收購、出售、出租「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互聯網賬號密碼、網路支付介面、網上銀行數字證書、手機卡、流量卡、物聯網卡」等相關案件,如何推定行為人主觀明知,以及確定具體的入罪標准。
2.明知是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協助處理轉賬、套現、取現,可能成立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如果存在事前同謀,可能成立詐騙罪共同犯罪。
3.關於虛擬貨幣交易可能涉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等相關規定。
「電商平台預付卡、虛擬貨幣、手機充值卡、游戲點卡、游戲裝備等經銷商,在公安機關調查案件過程中,被明確告知其交易對象涉嫌電信網路詐騙犯罪,仍與其繼續交易,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的,以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Ⅵ 虛擬幣對方轉賬不是實名
分2種情況。
1、沒有實名認證的對方給你轉賬,可以提供收錢的銀行流水,也可以提供交易平台的交易記錄,交易金額,安全起見,報警處理。
2、你給沒有認證的賬戶轉賬,及時報警處理。
Ⅶ 大額虛擬幣冷錢包轉到交易所是利空還是利好
利好和利空都是輪換交替的,
幣安交易所app和歐易OKEX是一款專為數字貨幣的愛好者提供的一站式服務交易軟體。數字貨幣流入交易所是利空還是利好幣安為個為用戶提供數種主流的...
srxzz.com
Ⅷ 私對私轉賬1000萬,銀行會管嗎
不管什麼樣的轉賬,其實都是在銀行監控之下。如果轉賬數額比較大,銀行會給與關注。不過在銀行關注之下,個人不知道而已。要知道,個人5萬以上交易、20萬以上轉賬,都受到大額可疑監控。
不過,大額交易報告的上報主要面向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不涉及額外履行報告責任。如果資金來源清晰合法,而且賬戶屬於可信的大額賬戶,也就是經常有大額款項來往,那麼私對私轉賬1000萬,銀行不會做額外的無用功,所以在實際合法合規交易中幾乎無感知。
1000萬私對私轉賬,顯然屬於大額轉賬,肯定會受到銀行特別關注。但只要資金來源合法,資金去處合規,銀行不會給予以特別的對待,有需要的時候,銀行會給於相應的提醒。但銀行必定會向相關監管機構報告這個轉賬行為。
也就是在你不知道的情況下,其實監管機構已經知道了這一筆大額轉賬,並有相關記錄。
關鍵在於資金來源合法,資金去處合規,所以銀行不管你而已。如果資金來源存疑,或者是資金去處存疑,那麼銀行就會要求出具相關手續來證明自己。
關鍵在於合法合規賺錢,合情合理花錢。
身為銀行的工作人員,我可以明確的告訴你:私對私轉賬,莫說是1000萬了,就是100萬,銀行也必須要上報。而國家反洗錢中心,在你不知道的時候,已經將你查了無數遍。
根據人民銀行的要求,個人當日存取款達到5萬,轉賬達到20萬,都必須要上報給國家反洗錢中心。
大數據的時代下,你銀行卡流水的一舉一動,都是處於時刻的監控之下。只要有任何的異常,銀行都會立即盯上你。
最明顯的例子,就是虛擬貨幣交易。
1 . 虛擬貨幣交易
虛擬貨幣的最主要問題,就是洗黑錢。只要你購買了虛擬貨幣,不管是賺了還是賠了,都是在變相的幫助他人洗黑錢。
所以現在雖然沒有出台法律,沒有明確規定虛擬貨幣是違法行為。但是人民銀行已經三番五次的下令,各大商業銀行對虛擬貨幣都是持打擊的態度。
像今年上半年有段時間,只要你的銀行卡賬戶涉及虛擬貨幣交易,立刻就會被凍結。
凍結速度之快,讓你根本來不及把裡面的錢轉移走。
如果只是小金額,可能幾天就解封了,銀行只是給你一個提醒。
如果是大金額的,那可能就要個把月甚至半年的時間,才能解封。
2 . 異常轉賬,銀行立刻有電話提醒
像很多人使用手機銀行轉賬,這邊剛轉完,那邊銀行客服的電話就打過來了。
會有客服人員提醒,是不是你本人在轉賬,提醒你小心電信詐騙。
另外,如果轉賬行為異常,銀行可能還會詢問這筆錢是做什麼用的。
就三個方面:你的存款,你的工資收入,和你的 歷史 銀行賬戶流水。
像普通人,一個月工資收入就兩三千,而且銀行里也沒有多少存款的。突然之間,就是收到大額的資金轉入。
那第一時間反洗錢系統就會盯上你,因為按照你的經濟水平,是不可能有這么大的資金收入的。
輕微的就是會打電話詢問,嚴重的就是直接凍結。
另外,像很多人往年的流水都很低,突然現在開始大筆的轉入轉出,流水金額比以往高出數倍。
這就屬於明顯的賬戶異常,也會在第一時間被反洗錢系統盯上,甚至會凍結你的銀行卡賬戶。
銀行反洗錢系統,是時刻監督每個人的賬戶,但是不可能做寧可錯殺一千,絕不放過一個的事情。
詐騙分子使用的銀行卡,都是購買來的正常銀行卡,沒有任何 歷史 前科的。
而且電信詐騙,從受害人發現被騙,再到報警,往往需要很長的時間。銀行也不可能,只要銀行卡賬戶進賬異常,就凍結。
而一些詐騙分子,錢得手後,幾分鍾內就可以把錢轉移到國外,然後在分散到多個賬戶里,十分鍾里就把錢取的乾乾凈凈。
所以防範電信詐騙,不能光靠銀行,還必須個人提高警覺。
很多人會說,大數據監控下,豈不是一點個人隱私都沒有?感覺沒有一點安全感啊!
其實大可不必擔心這個,只要你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情,隨便銀行怎麼查,也對你沒有絲毫的影響。
俗話說的好,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你沒有做違法事情,自然就無需任何的擔心。
我是欣奇理財師,這個問題我來回答下。
記得剛參加步入 社會 進入銀行工作的時候,我的第一個崗位就是現金去櫃員,個人轉賬業務對於我們小櫃員而言(也就是題主說的私對私轉賬業務)是最稀鬆平常的業務, 別說1000萬,5000萬的轉賬我們也是手也不抖一下,正常功辦理的。
一、正常情況下,銀行是不會干預個人大額轉賬業務的
在實際辦理轉賬業務過程中,人民銀行有規定,個人轉賬在5萬元及以上的是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證的,如果是代理轉賬,要出示辦理人和代理人兩個人的身份證。
在憑證填寫正確,主管審核通過的基礎上,這1000萬會被立馬轉出。
但這里要強調一點的是, 在轉賬之前,主管和櫃員可能會詢問您「轉賬理由、收款人」是否熟識等問題,這個還真不是懷疑您的轉賬業務有問題,而是為了遵循「了解你的客戶」原則,所做出的善意提醒。 現在 社會 的網路詐騙比較多,銀行櫃員也是出於好意,擔心客戶被不法分子欺騙。
二、客戶經理的「殷勤」問候
坦白說,在銀行網點是很少有客戶會轉1000萬這么大的金額的,如有1000萬的資金在該銀行的賬戶,那一定是貴賓客戶,也會有專屬的客戶經理進行維護。一旦這1000萬資金要轉出,必定會「驚動」客戶經理,甚至是網點行長。 其實,他們也只是詢問您下這筆大額資金是不是要急用?是不是轉到其他銀行去理財?如果是,他們會想盡一切辦法挽留您,為您介紹合適的產品。
當然,這一切還是取決於您,要是您執意要轉走,銀行也只能幫您辦理轉賬業務。
私對私轉賬1000萬銀行會不會管?答案是肯定的,這種情況一定會被人民銀行反洗錢中心監控,如果是合法的只是監控,如果存在洗錢嫌疑,可能就會被凍結、處理。
為什麼有的「 大老虎 」家裡會有上億的現金?就是他們知道把錢存到銀行里會被監控。如果你的賬戶資金存在突然增多、減少的情況,必然會引起資金流動,人民銀行的職責之一就是對資金流向進行監控。
人民銀行規定,單筆超過5萬元,全天超過20萬元的賬戶就需要上報央行的監控系統,如果轉賬金額1000萬元,那肯定是被監控的, 這種情況 全國可能也沒有幾例。
首先是你一天可能轉不了這么多資金,因為銀行對個人賬戶轉賬是有限額的,好像不能超過50萬元,如果你到銀行櫃台辦理,估計也要進行資料審核。
其次,你的轉出賬戶里要積累1000萬資金也是有過程的,在你賬戶里達到1000萬元之前,你的賬戶其實已經被監控過了,你以前有沒有被監控、凍結、問話應該自己清楚。
再次,你的轉出賬戶也不是憑空產生的,是老賬戶還是新賬戶這些都是很容易查到的,對以前的信息可以進行分析,如果連續從某個賬戶大額轉入資金,估計這個賬戶會被暫時凍結,需要持有者提交資料解凍。
大額資金轉賬被監控是正常現象,1000萬元的私對私轉賬,哪怕你分成小額、多次交易,肯定也會被反洗錢中心監控,但是,只要來源合法,去向合理,就不用擔心。
2018年底的時候,人民銀行印發了非銀行支付機構關於大額交易報告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從通知中可以知道,當天單筆超過5萬元的的現金收支都需要上報。根據通知要求,不僅銀行資金往來需要上報,包括微信,支付寶等在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也需要上報相關情況。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收支。非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百分百會管!只要單筆金額超過20萬元,公轉私銀行就會打電話來調查,說明情況,如果轉1000萬,稅務,反洗錢部門肯定會找上門來,除非你交了20%的個人所得稅,否則肯定會有麻煩,企業轉給個人,只有兩種,1是借款,一年之內必須還,否則就算個人收入了,企業有義務帶扣個人所得稅的,企業要多交20%的個人所得稅,如果算個人收入,那還是要交個人所得稅的,你以為央行,稅務局都是白給的嗎?這點小的伎倆,早都清楚,那些人都是北大清華的高材生,人精兒,這點小兒科的事兒,都在掌握之中!
銀行非常想管!但是它還沒有那個權利!如果是涉嫌洗錢或者非法資金銀行會通知監管部門或者是有關部門監管或者跟蹤錢的去向!必要時候會採取凍結等手段!但得有關部門出手續!銀行自身沒有任何權利管客戶的資金去向的
朋友們好!
私對私轉賬1000萬元,銀行會監控的,銀行也會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上報的。如果沒有涉及到其他可疑的事情,就沒有什麼事情的。下面來分析一下。
按照規定,交易5萬元以上就需要上報2018年底的時候,人民銀行印發了非銀行支付機構關於大額交易報告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從通知中可以知道,當天單筆超過5萬元的的現金收支都需要上報。根據通知要求,不僅銀行資金往來需要上報,包括微信,支付寶等在內的第三方支付機構也需要上報相關情況。
大額資金往來上報細則要求根據人民銀行通知的要求,從2019年1月1日起,不僅原來銀行需要上報,現在微信支付,支付寶等在內的非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以下交易情況也必須上報:
1、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3、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4、自然人客戶支付賬戶與其他的銀行賬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大額資金信息上報的目的人民銀行要求大額資金信息上報的目的,也是為了健全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的工作機制,提高資金監測的有效性,能夠及時發現資金流向的一些異常情況。
大額資金信息上報平時大家也是沒有任何感覺的,人民銀行制定這個制度的目的也不是為了限制大家的大額消費和移動支付。人民銀行的主要目的還是為了維護正常的金融秩序,維護正常的金融交易,同時也能夠及時發現和打擊洗錢、非法集資等違法活動。
如果大家平時進行大額轉賬和消費,大額取現,大額存款,只要不涉及違法活動,可以說根本就沒有感覺,更不會受到什麼影響。
綜上所述,私對私賬戶轉賬1000萬,銀行會將信息上報的,銀行是不會管的,如果沒有牽涉到其他事情,屬於正常的往來,也就沒有什麼事情的。
感謝閱讀!
你的問題我沒涉及過所以沒辦法回答,我那個時候借了十幾個朋友的錢,共計400多萬,然後拆遷困款下來後,我一個晚上,把錢全還完了。第二天一大早,我打錢的銀行就給我來電話,詢問情況。因為其中一個借我錢的朋友正好也是這個銀行上班的,他也給我打電話,說自己被列入了異常關注名單,要打報告上去說明情況。就這樣,我記得只要是正常用途,即便來詢問也沒事
如果你問這個問題是擔心銀行會阻止這一行為的話,那麼你就多慮了。
在目前的銀行監管體系下,只要銀行不是懷疑你被詐騙,銀行不會拒絕任何私對私的轉賬行為。但對私轉賬金額超過20萬元,一定會在人民銀行體系內留下詳細記錄。這個留存的行為主要是為了反洗錢。因為按照反洗錢法的規定,對於賬戶間大額的資金流動,必須監控記錄。這個主要是為了防止有人轉移財產,或者通過銀行賬戶間的頻繁轉賬,將非法來源的資金變成合法收入。
比如,我們經常看到貪官家裡有多少億的現金,清點時燒毀多少台點鈔機的報道。為什麼貪官不敢把錢存入銀行呢?因為大額資金存入、取出或者轉賬都會留下記錄,一旦清查,貪官是無法把錢的來源說明的,自然不敢這么做。此外,類似走私、販毒等非法活動,也都採用現金交易,這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為了躲避銀行對資金流向和資金使用的監控。
因此,只要你的錢來源合法,使用合理,不必擔心銀行會進行干預。
私對私轉賬1000萬,銀行會管嗎?
是這樣的:
1、轉賬無論多少,銀行不會管,也無權利管,只是如果資金去向可疑,銀行有可能會善意提醒一下。
2、銀行有反洗錢監控系統,對於大額資金流動,銀行要按規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有可能調查資金來源和去向。例如如果當事人是領導幹部,那很可能引起紀檢監察部門的注意。但是如果資金來源清楚,去向合法,任何人也不用擔心被查。例如假如一個領導幹部寫了一本書,市場熱銷,只要照章納稅了,即使賺了版稅一千萬,紀檢部門也不會難為他。
3、一些腐敗分子,之所以家裡存有上億資金,十幾上百公斤貴金屬,是他們很清楚,這么巨額的資金根本不可能是合法的來源,因此寧可不要巨額利息(一億元現金,存在銀行,一年會有五百萬的利息),也要存在家裡,避免被有關部門注意。
私對私轉賬1000萬,銀行會不會管?
先說一下我們領導遇到的事,在給別人轉賬時,准確無誤輸人對方賬戶信息後,發現轉賬不了,有句提示:對方行提示, 業務累計金額/筆數超過規定上限。
領導說,這樣的情況他的一位老闆朋友也遇到,別人給他朋友打了600萬元,第二天發現銀行賬戶被鎖住了,不能轉入,也不能轉出,情況和上面的提示一樣。後面提交了很多資料去銀行說明情況才解鎖的。
據了解,國家為了反洗錢,央行出台了很多文件對涉嫌洗錢的大額資金交易進行嚴厲監管。
公司賬戶的在銀行要備案實際受益人的資料。
有以下幾種情況的會納入銀行重點關注名單:
1、一般短期內有大額資金突然分批轉入、分批轉出,集中轉入,集中轉出這種非常態的交易。
2、資金的往來流向明顯不符合你經營業務范圍。
3、短期內相同的收付人之間大額資金交易頻率過高。
4、私戶單筆交易達20萬元的就算大額交易。
所以私戶轉賬1000萬元,無論是單筆交易還是短期內分批交易,銀行都會監管,證明是錢是合法所得,這也是銀行的管理責任。
只要你的資金來源可以證明是正當合法,已完成納稅義務,交易多少都不用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