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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試點虛擬貨幣

發布時間:2023-10-21 17:07:24

虛擬貨幣的有關政策什麼時候落地

數字貨幣正式落地時間大約是2021年。
根據相關媒體報道,數字人民幣試點最近數月在全國多地漸次推開,而且還將繼續擴大范圍。除了已經公布的雄安、蘇州、成都、深圳和冬奧會場景,還將新增上海、長沙、海南、青島、大連、西安六地試點。而稍早前的報道顯示,數字人民幣測試正進入全面提速階段,六大國有銀行已經開始推廣數字人民幣貨幣錢包。在銀行營業網點中,客戶只需要提出白名單申請,就可以在央行數字人民幣在APP中以設立銀行子錢包方式參與測試。

㈡ 數字人民幣的作用和意義是什麼

數字人民幣的作用和意義是:
1.增加了貨幣的功能。原有的貨幣是一般等價物,但是不能承載非一般等價物的信息。而擁有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就有這樣的功能。
2.使金融體系流通更便利。數字人民幣的直接作用是使金融體系的流通更加便利,降低貨幣的發行和流通成本。也就是說,數字人民幣除了一般等價物的信息承載服務功能,還能夠承載資源配置功能,能夠增強國家的精準調控力,有利於國家對宏觀經濟的調控。
3.影響未來國際貨幣間的交換。如果能夠利用數字貨幣將美元的增值過程或者利益轉移過程曝光,勢必會改變美元的霸權地位,各國就可以利用數字貨幣更好地保護本幣的利益。
4.數字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數字人民幣不是虛擬貨幣,數字人民幣不可以提現。
拓展資料:
1.數字人民幣
數字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由指定運營機構參與運營並向公眾兌換,以廣義賬戶體系為基礎,支持銀行賬戶松耦合功能,與紙鈔硬幣等價,具有價值特徵和法償性,支持可控匿名。
數字人民幣的概念有兩個重點,一個是數字人民幣是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另外一個點是和紙模塌旦鈔和硬幣等價,數字人民幣主要定位於M0,也就是流通中的現鈔和硬幣。 主要定位於現金類支付憑證(M0),將與實物人民幣長期並存,主要用於滿足公眾對數字形態現金的需求,助力普惠金融。
2.數字人民幣是虛擬貨幣嗎
不是,數字人民幣不是虛擬貨幣,數字人民幣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數字形式的法定貨幣,而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數字人民幣是真實的貨幣,其價值等同於人民幣,虛擬貨幣就不一樣了。
3.數字人民幣可以提現嗎
不可以,數字人民幣不可以提現,數字人民幣已經在很多地方進行了試點,用戶得到數字人民幣後可以在指定的商家進行使用,試點的地衫沖區有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等,通過試點測試人群也在大幅旦擾增長,而且使用方法也在不斷的增加,進行數字人民幣試點時用戶可以使用它在不同的場景中消費,比如生活繳費、餐飲服務、交通出行、購物消費、政務服務等,未來數字人民幣的試點城市還會不斷增加,同時覆蓋更多的場景。

㈢ 江蘇率先全面排查虛擬貨幣挖礦全省用時26天全部排查完畢,是怎麼做到的

社會經濟發展越來越快,人們賺錢的手段也是越來越多,很多人通過投資虛擬貨幣賺得盆滿缽滿,但是很多炒幣的人也是從高樓上面一躍而下,結束了自己的生命,由此可以看出虛擬貨幣是存在著巨大的風險的,這一次江蘇率先全面排查虛擬貨幣挖礦,全省用時26天全部排查完畢,也是非常的大快人心的,從相關的報道中我們可以看出,這一次主要的調查方式是從IP地址來進行調查的,而且以省內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較多的以太坊比特幣為例,挖礦較多的城市有蘇州,徐州,南京,當地警方也是立即介入了調查。

3、下一步我國將展開怎樣的調查

從相關報道中我們可以看出,下一步江蘇省通信管理局將持續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態勢分析,一定會嚴厲打擊挖礦形式的,希望每一名動了歪心思的人都能夠引以為戒。

㈣ 數字人民幣是什麼將在哪些地方試點

數字人民幣是基於國家信用、由各國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是存在於市場的非現金貨幣,可以像現金一樣易於流通,還可以實現可控匿名,與商業的“虛擬貨幣”和移動支付不相同。

根據中國商務部最新的消息,中央推動加快數字人民幣的落地。數字人民有諸如無需網路就能完成轉賬無需攜帶現金等優點。

數字人民幣將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涪陵區等21個市轄區)、海南、大連、廈門、青島、深圳、石家莊、長春、哈爾濱、南京、杭州、合肥、濟南、武漢、廣州、成都、貴陽、昆明、西安、烏魯木齊、蘇州、威海和河北雄安新區、貴州貴安新區、陝西西咸新區等28個省市(區域)進行試點。

㈤ 蘇州馬上要試點數字貨幣,請問數字貨幣是什麼你怎麼看

很高興來回答這個問題,此消息便得到政府相關部門人士的證實。

什麼是數字貨幣?

自從貨幣誕生之日起,人們就開始以擁有大量金銀或者各種紙質貨幣作為財富的象徵。然而這種貨幣在生產、運輸、流通、存儲等各個方面,在某種程度上都存在著實物的局限性,還不能達到貨幣自由、全通道式的流通。從大的層面上講,表現在諸如貨幣印製過程中產生次品、廢品,存儲時需要佔用大量倉儲空間等。從小的層面上講,表現在諸如紙幣流通破損和遺失等。

由於實物貨幣存在的上述局限性,故而需要並催生出一種無實物形態的貨幣—數字貨幣一般指以電子信息技術和生物鑒定技術為依託,擺脫貨幣實物載體(如金銀、紙質材料、塑料材料、電磁電感材料等),以人的指紋等為索引,存放在電腦終端的軟體和硬體之中的數字信息。

這里的數字貨幣不同於當今市場普遍使用的各種銀行卡和信用卡。銀行卡是現金的另一種安全的表現形式,使用銀行卡時,現金的流動就發生在交易同時。信用卡是票據的另一種安全表現形式,使用信用卡時,現金的流動並沒有發生,而是發生在某個特定的付賬時間。然而,無論是銀行卡還是信用卡,都沒有擺脫實物的束縛,仍然存在實物貨幣的局限性

說到數字貨幣,大家第一印象可能是比特幣這類虛擬幣,或者是臉書計劃推出的穩定幣——天秤幣(Libra)。

但我國央行將要推出的央行數字貨幣DC/EP是法定數字貨幣。我國央行早在2014年起,就啟動了數字貨幣的研究,至今已有6年的時間。2016年,央行成立了數字貨幣研究所,2017年末,經國務院批准,人民銀行組織部分實力雄厚的商業銀行和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DC/EP)的研發。

和比特幣等相比,央行數字貨幣DC/EP是不同的,央行數字貨幣DC/EP有國家信用背書。可以說,這是人們手中的人民幣紙鈔的電子化版本。是否有國家信用作為支撐,也是法定數字貨幣與比特幣這類虛擬幣最關鍵的區別,其背後沒有國家信用,能否保證幣值穩定就成了問題。

就拿比特幣這樣的虛擬幣來說,其無法保證幣值穩定,價格大幅波動是常事。今年3月,比特幣就一度開啟「雪崩「行情,24小時內最大跌幅超過50%,一周之內價格就跌去了三分之二。

當前網傳DC/EP信息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並不意味著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

數字貨幣研究所表示,數字人民幣目前的封閉測試不會影響上市機構商業運行,也不會對測試環境之外的人民幣發行流通體系、金融市場和 社會 經濟帶來影響。

說說我的看法,個人觀點供參考。

簡單來說,數字貨幣就是目前流通的紙質貨幣的電子化,以前是拿在手上的一張紙,現在可以是存在手機上的一個圖(/一個數);以前是你拿一張紙給商家然後拿走他的貨,如果是數字貨幣,就是用手機中的一張圖換走商家的貨!

這么看,其實微信和支付寶不是已經實現了嗎,對不對?

其實還是有區別的

微信和支付寶的交易,其實是你在微信/支付寶虛擬賬戶中金額的轉移和賬戶處理,你的賬戶(錢包)里的金額如果涉及到銀行轉賬,是涉及到央行每日清算的,如果是兩個微信錢包間轉賬,其實是微信坐莊的兩個錢包間的賬戶處理;這里有個特點,就是聯網,所有操作都是在微信支付網路內,或微信同央行網路內(支付寶同理)進行的。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怎麼操作的呢?應該是我手機就是一個傳統的錢包,我的數字貨幣當面給了你,就相當於原來從錢包拿出100元給了商家,不通過其他網路就能實現交易。

好的,蘇州馬上要試行的數字貨幣其實和我們熟知的支付寶以及微信里的錢並不太一樣。

那麼要說有什麼區別,我們先來搞清楚,他們分別是什麼?

首先是微信和支付寶里的錢:

1、法權上來說,數字貨幣的效力和安全性是最好的,你用的紙鈔是央行的貨幣,數字貨幣也是央行發行的,注意,這里是發行,意味著這個是有發行權的。但是我們使用支付寶或者微信來電子支付的時候,用的是支付寶和微信的「錢」,而這「錢」就是我們存進去的,也就是我們的商業銀行存款貨幣進行結算的。說到底,支付寶和微信的錢歸根結底還是「紙鈔」,只不過換了個方式而已。

2、我們還要搞清楚的一些事情,就是比如地震或者海嘯或者各種極度極端的情況下,通訊斷了、網路斷了,這個時候,你就算是有錢又如何呢,你有幾個億的紙幣或者幾個億在支付寶里有啥用呢?但是數字貨幣不需要網路就能支付,雙離線支付——也就是雙方在不連接網路的情況下就可以支付,只要你手機有電。

3、數字貨幣是真正在你手上的,是你口袋裡的錢包里的錢的數字化,的確足夠安全。而微信支付寶上的錢,這些錢實際上還是在銀行裡面,而不是在你手裡,那個數字,只是具象到你的手機APP上而已。

央行數字貨幣簡稱DCEP,他和比特幣一樣,用的是區塊鏈技術,同時都擺脫了對銀行賬戶的依賴,用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的定義來說:它和傳統的紙幣屬性功能完全一樣,只不過是一個數字化的形態。也就是說一句明確了,它就是用來替代現有的紙幣和硬幣的,那麼現在在介紹一下咱們央行新推出對這個數字貨幣:

1、央行數字貨幣和紙幣的作用是完全一樣的,它就是現鈔,沒有網路也可交易。

2、它不會折舊,沒有假幣,也不會有破損,而且流通過程中可以監控。

3、和微信支付寶里的錢的區別在於央行數字貨幣是M0(流通中的現金),背後是國家信用做背書。而微信支付寶里的錢呢是M2(企業定期存款+居民儲蓄存款+其他存款等),背後是騰訊和阿里在做背書。

4、發行。央行數字貨幣也是印鈔票的一種。

當然,目前央行的這個數字貨幣並非真正意義上的數字貨幣,但是仍然會有非常深遠的影響。貨幣流通是非常透明的,當然這個是對領導透明。中小微企業的偷稅漏稅、少上社保,非常容易就被發現,保證了老百姓的一定福利。貪腐官員也是想抓就可以抓到,錢都藏不住了,對吧。還有就是方便,這個無需多言。然後是降低成本,人民幣不論是印製、運輸、存儲還是流通以及防偽的成本都不低。

有不少人會覺得DCEP會動搖支付寶和微信的地位,但是從央行對於數字貨幣的定義上來說,DCEP代替的是M0,並不是M1和M2。

最後解答一下最近很多朋友問的,什麼叫做央行貨幣的法償性和國家信用背書。我簡單點說,我去公司樓下的便利店買東西,老闆娘完全可以說不收微信和支付寶,但是我如果用的是DCEP,那麼她就必須得收款了。

實際上從「貨幣」這個名稱上來說就能看出很多東西。前面一個「貨」字是關鍵。有貨才有幣。

貨幣本身並沒有什麼價值,他的價值是基於兩點之上的,一是「貨」必須得有真真正正的東西作為基礎;第二是信任,大家都相信這個東西有價值。如果失去了「貨」,就是所謂的通貨膨脹,錢不值錢,一麻袋錢還換不回一包米;如果失去信任,大家就會回到以貨易貨的時期去,那也是極度的不方便;若是兩樣都失去,阿米豆腐,咱們基本就離餓死也不遠了。

所以紙幣也罷,數字貨幣也罷,本質上都是「貨」和「信任」的組合,嚴格的說也可以稱作「代幣」,代表貨物價值的意思。其內涵不會因為名稱和使用方式的改變而改變。

對於我國的數字貨幣到底啥概念,是怎麼運作的,我還沒去考究,不過既然是國家發行,那麼就是以國家信用作為擔保的,因此「信任」暫時不成問題。那麼數字貨幣和人民幣之間是什麼關系,如何對接轉換,這我也不清楚了。

不過所有的貨幣(代幣)都有一個特點,那就是隨著中間環節的增多,「貨」的程度會被稀釋,我們可以明顯的感覺到,我們掙到手的錢確實越來越多了,但是能買到的東西卻越來越少了。而隨著新幣種的加入,這種狀態會在短時間內獲得環節,但是最終還是會更加稀釋「貨」的因素。

所以我個人更趨向對硬通貨的如黃金的小儲備,畢竟硬通貨的價位相對恆定,發財不足,保值還是不錯的。

另外,有不少人指著「炒幣」賺一把,我勸這些人醒醒別做夢了,以錢生錢的金融 游戲 可不是我們這些普通人玩兒的,什麼「你不理財,財不理你」,財確實理過我,但是只對我說了一聲再見,在金融 游戲 中,我們只是韭菜,讓人割的,想辦法保住現有資產的價值,再慢慢積累才是正道。

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據消息稱,央行數字貨幣在深圳、雄安、成都、蘇州四個試點城市測試!

據《科創板日報》報道,蘇州相城區是央行數字貨幣的重要試點地區。蘇州相城區各區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資通過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代發的工作人員,將在4月份完成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錢包的安裝工作!

央行數字貨幣是指中央發行的數字貨幣,屬於央行負債,具有國家信用,與法定貨幣等值!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幣,具有法償性,也就是說,不能拒絕接受數字貨幣。從法權性講,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

是個好的嘗試,雖然還沒有先列,區塊鏈是目前為止,最安全的運行方式。目前還沒有人能夠破解它,所以它也是當今世界是安全的存儲運行方式,現在世界金融經濟形式非常混亂,潛存著非常不確定因素,國家從安全形度考慮推出區塊鏈是比較超前的思維!!!

近期,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研發的進展引起 社會 普遍關注。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正在穩妥推進,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人民銀行自2014年開始研究法定數字貨幣。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正在穩妥推進,數字人民幣體系在堅持雙層運營、流通中貨幣(M0)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基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的原則。

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相關負責人強調,當前網傳DC/EP信息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並不意味著數字人民幣正式落地發行。數字人民幣目前的封閉測試不會影響上市機構商業運行,也不會對測試環境之外的人民幣發行流通體系、金融市場和 社會 經濟帶來影響。

Q:什麼是中國版數字貨幣?怎麼用?

A:簡單說,人民銀行數字貨幣就是人民幣電子版。

說起數字貨幣,大家第一反應可能是比特幣或者臉書計劃推出的Libra。

但是,與這些所謂的數字貨幣不同,我國央行將要推出的數字貨幣有國家信用背書,可以說是人民幣的電子版本。因此,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具有法償性的。

更重要的是,有國家背書,央行的數字貨幣幣值會更加穩定。而比特幣等所謂的虛擬貨幣,無法保證幣值穩定,被「割韭菜」就成了常事。

從使用場景上看,央行數字貨幣不計付利息,可用於小額、零售、高頻的業務場景,相比於紙幣沒有任何差別。同時,使用時應遵守現行的所有關於現鈔管理和反洗錢、反恐融資等規定。

Q:數字人民幣有哪些好處?

A:發行成本低、交易更便捷……

有資深業內人士表示,基於人民幣現金的支付、交易、反洗錢等,在現代 社會 管理難度越來越大,成本也越來越高。而發行數字貨幣,能夠有效解決上述問題。

同時,中國版數字貨幣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擺脫了傳統銀行賬戶體系的控制。

此外,在網路信號不佳的情況下,網銀和支付平台的支付功能常常會處於癱瘓狀態,而DC/EP的雙離線技術可保證在極端情況下,像用紙幣一樣,使用央行數字貨幣。例如,在沒有網路的情況下,只要兩個裝有DC/EP數字錢包的手機碰一碰,就能實現轉賬或支付功能。

Q:發行數字貨幣會引發通貨膨脹嗎?

A:等價替換流通中的貨幣,不會讓錢貶值。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從數字化貨幣替代流通中的紙鈔和硬幣入手,假設現在流通的貨幣是100元,央行數字貨幣將等價替換掉這100元。

為了保證央行數字貨幣不超發,商業機構向央行全額、100%繳納准備金。也就是說,發行時,人民銀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他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此外,考慮到前期數字貨幣僅限於試點,短期內不會大量發行和全面推廣,貨幣流通速度也將保持正常水平。

因此,數字貨幣不會引發通脹。

是的,四個試點城市,蘇州就是其中之一。已經開始內測了。

紙幣一方面製造成本比較高,不易攜帶。同時最大的問題就是紙幣的交易的中間環節是不能管控的。但是數字貨幣就不同了,再加上區塊鏈的技術,貨幣的每個環節都在監管范圍之內。其實對於我們普通老百姓來說,沒有太大的區別。但是對於交往金額比較大,包括企業發薪,資金流向都完全可以監控到位。所以以後用數字貨幣花錢就要注意了。因為系統會非常清晰你的流向。既貨幣相當於有二維碼,它所有的流向都很清晰。

同時商家可以拒絕你使用支付寶或者微信支付,因為這類電子支付不具備法律效力。但是數字貨幣具備法律效力,商家是不可以拒收的。等同於紙質貨幣。

我國北宋時期推出交子,是最早的貨幣形態。迄今為止,從金銀到紙幣、再到數字貨幣的發行,事關國計民生。蘇州試點央行數字貨幣DC/EP,是我國人民幣國際化,爭奪貨幣主權的重要戰略布局之一。

眾所周知,美國從二戰後迅速崛起。在 科技 研發,工業製造,金融投資等領域成為超級強國。這背後的運作手法先是把美元和黃金,美元和石油掛鉤,全球貿易必須用美元結算,這相當於美國擁有世界貨幣發行權。後在1971年廢除美元和黃金的兌換比例,從此美元像脫韁的野馬,一發不可收拾。

美國人只需要開動印刷的機器,就可以輕松的把世界各國的商品買回來,當你正美滋滋的數著美金,享受賺錢快感的時候,華爾街的金融巨鄂卻悄悄的瞄準了你的口袋!

於是各種期貨合約,股票債券從天而降,風險評級都是國際3A優質資產,利潤還讓你沒理由拒絕。奇怪的事情出現了,你賺的美金,又買他的理財產品,錢又回人家口袋了!最後,給你來個金融風暴,你的資產像花一樣綻放又凋謝了!

這一切的源頭都是金融貨幣戰,人民幣主權國際化早在十年前就成為我國重要的戰略部署,越來越多的貿易用人民幣結算,dcep數字貨幣是區塊鏈技術的落地應用,具備安全便捷,不可篡改,恆定發行等特點,這是我國在國際競爭中力爭擺脫美元結算體系的有利武器,是我國經濟再次騰飛的有力翅膀!

㈥ 數字人民幣都在哪幾個城市試點

數字人民幣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以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
【拓展資料】
周小川指出,數字貨幣作為法定貨幣必須由央行來發行。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和交易,都應當遵循傳統貨幣與數字貨幣一體化的思路,實施同樣原則的管理。這也就說,Q幣之類肯定不行。
至於是不是用區塊鏈技術創造數字貨幣。周小川說,區塊鏈技術是一項可選的技術,但是到目前為止區塊鏈佔用資源還是太多,不管是計算資源還是存儲資源,應對不了現在的交易規模,未來能不能解決,還要看。周小川稱,除了區塊鏈技術,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團隊還深入研究了數字貨幣涉及的其他相關技術,比如移動支付、可信可控雲計算、密碼演算法、安全晶元等等。
此外,周小川還提到,外界討論較多的「51%攻擊」問題(假設個人擁有整個網路51%的計算速度,就可以實現雙重支付,可以逆轉交易,可以使全網癱瘓,完全喪失轉賬功能),更多是針對比特幣而言,比特幣是不要中央銀行的。周小川提及,對於央行掌控的數字貨幣,會採用一系列的技術手段、機制設計和法律法規,來確保數字貨幣運行體系的安全,一開始就與比特幣的設計思想有區別。
至於數字貨幣時間表,周小川稱未有既定時間表。數字貨幣和現金在相當長時間內都會是並行、逐步替代的關系。
數字貨幣到底是什麼?
數字貨幣有別於虛擬貨幣,不是比特幣也不是Q幣。
對於很多人而言,數字貨幣的概念雲里霧里,也容易將數字貨幣與電子貨幣、虛擬貨幣混淆。其實,從廣義來看,數字貨幣包含的方面比較廣闊,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法定數字貨幣。
OKCoin幣行副總裁段新星對新快報記者表示,電子貨幣是法幣的電子化,包括我們常見的銀行卡、網銀、電子現金等;還有近年來發展起來的第三方支付,如支付寶、財付通等。「這些電子貨幣無論其形態如何,通過哪些機構流通,其最初的源頭都是中央銀行發行的法幣。」
他表示,與電子貨幣一樣,虛擬貨幣也是無形的,兩者之間最重要的區別就是發行者的不同。虛擬貨幣是非法幣的電子化,其最初的發行者並不是央行。比如騰訊Q幣以及其他的游戲幣等,這類虛擬貨幣主要限於特定的虛擬環境里流通;再比如比特幣,就是通過區塊鏈技術,較好地解決了去中心化、去信任的問題,實現了全球流通,在世界范圍內受到追捧。
也就是說,虛擬貨幣只能在網路中封閉流通,而數字貨幣是可以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但只有國家發行的數字貨幣才是法定數字貨幣,比特幣是非法定數字貨幣。
而對於法定數字貨幣,目前國際尚無統一定義。央行科技司副司長兼數字貨幣研究所籌備組組長姚前認為,央行研究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數字化人民幣,從各國方案看屬於法定加密數字貨幣,其本身是貨幣而不僅僅是支付工具。而與之對應,虛擬貨幣也稱為非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落地的話,那麼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還能存在嗎?
第三方支付從模式單一的支付通道和支付網關模式到提供交易擔保、余額理財,二維碼支付,T+0業務等附加值更高的賬戶模式,第三方支付也在不斷演進中發展。法定數字貨幣的出現,可能會讓點對點支付成為可能,一定程度上會降低對第三方支付機構作為支付轉接機構和支付通道的依賴,但相信第三方支付機構依然能夠在新的生態中找到自己的新定位和價值,並不會完全消失掉。當然最終還要看數字貨幣最終落地的方案。

㈦ 央行承認的虛擬貨幣有哪些

央行不承認任何虛擬貨幣,而且中國目前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

目前市面上被中國承認的數字貨幣,只有央行發布的數字人民幣DECP,不過目前DECP還處於測試階段,並未普及,央行數字貨幣 DECP 已在農業銀行進行內測,同時也開始在深圳、雄安、成都、蘇州等城市進行試點,DECP 和傳統紙幣一樣由央行發行,本質上替代的是流通中的現金,只是換了種形式存在了數字錢包里。

關於虛擬幣的概念,主要代表觀點有以下三種:
1.虛擬兌換工具說。虛擬貨幣被界定為網路游戲中的虛擬兌換工具,除此之外並無其他用途與職能。2009年6月4日國家文化部下發的《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採用此說。
2.貨幣部分職能說。虛擬貨幣具備真實貨幣的部分職能,近似貨幣但又不是貨幣。有學者將虛擬貨幣分為初級虛擬貨幣、硬通貨初級虛擬貨幣和高級虛擬貨幣三個階段。在第一階段的虛擬貨幣由非金融機構發行,藉助計算機網路在小范圍的商家與持有者之間流通;第二階段的流通領域擴張到了所有接受初級虛擬貨幣的商家;理想中的第三階段是由中央銀行或者特定金融機構發行,虛擬貨幣成為能在虛擬世界中流通的法定貨幣。當前的虛擬貨幣僅處於初級階段。
3.數字貨幣說。虛擬貨幣基於數學演算法成立,不需要第三方信用機構的介入,任何達成一致的參與者都能使用,可以在網路虛擬空間發揮多種貨幣職能。如有學者認為,數字貨幣是基於計算機技術開發出來,以嚴格的數學演算法或加密技術保證安全性與專有性,在虛擬社區成員中流通且不受監管,不以物理介質為載體的虛擬貨幣。

㈧ 隨著數字人民幣的出現,將來紙幣會慢慢被淘汰嗎

近期,我國法定數字人民幣的出現和進展引起了 社會 的普遍關注。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相關負責人近日表示,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正在穩妥推進,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央行數字人民幣,即將落地了。

何為數字人民幣?簡單地說, 人民銀行數字貨幣就是人民幣的電子版 。發行時,將會等價替換流通中的貨幣,不會讓錢變毛,不會引發通貨膨脹。從消費者的直觀感受和體驗上看,使用央行數字貨幣支付,和使用支付寶、微信支付,可能差異不大,不一樣的是,使用央行數字貨幣支付,花出去的是數字化的人民幣,跟花現金一樣;而支付寶、微信支付只是支付工具。

目前看來,數字人民幣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

第一,現金的支付、交易等過程會出現諸多問題,管理難度越來越大,成本也越來越高,數字貨幣能夠輕松跳過這些問題。

其二,數字人民幣不需要綁定任何銀行賬戶,擺脫了傳統銀行賬戶的控制。

其三,在網路信號不佳的情況下,目前使用的網銀支付功能會失靈,而數字人民幣在相關技術的支撐下,不會出現此類情況。

此外,從大的方面來說,發行數字人民幣也是人民幣國際化的捷徑。

在試點地區 蘇州 ,一些人的部分 工資 將以數字貨幣的形式發放。本月內,蘇州相城區各區級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資通過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代發的工作人員,都將完成央行數字貨幣(DC/EP)數字錢包的安裝工作。

這還僅僅是一個開始,按計劃,今後兩到三年時間,全國會有30%至50%的M0被央行數字貨幣替代,基本實現央行數字貨幣全國范圍推廣, 平常的現金使用大部分會被替代。

數字人民幣目前的封閉測試不會影響上市機構商業運行,也不會對測試環境之外的人民幣發行流通體系、金融市場和 社會 經濟帶來影響。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謝謝閱讀!

根據新聞的報道,從2020年的4月開始,深圳、雄安、成都、蘇州的部分政府和事業單位的工資補貼都將通過數字貨幣的形式發放,這個說明,中國的官方數字貨幣,已經從過去的沙盤推演和技術研發,現在進化到了實踐推廣的階段,人民幣的電子貨幣,已經是正式的走進了全體中國人的生活,數字貨幣,一直都非常受關注,這個原因也很簡單,我們每天都要和貨幣打交道,來轉賬支付還款等等都是用的數字貨幣,但是現在啟動的是央行主導的人民幣數字化,數字貨幣這個事情其實並不行新鮮,全球的很多金融機構,商業團體都搞了自己的數字貨幣,例如比特幣,還有臉書推出的Libra幣,但是這些電子貨幣,大部分都不是主權貨幣,是去中心化的貨幣,中國現在投入使用的是國家央行發行的以國家信用為擔保的電子主權貨幣,那這種由國家發行的法定電子貨幣被廣泛的投入使用了,在 歷史 上還是第1次,這種數字化的人民幣具體是用來幹嘛的呢?根據央行公開的資料,數字人民幣其實是用來替代M0的貨幣,M0在貨幣發行中的意義,就是流通的紙幣,簡單來說人民幣數字化,是實現紙幣鈔票的數字化,央行不再發行紙幣作為基礎貨幣,而是直接發行虛擬的電子貨幣,它在支付的層面,商業銀行再把這些貨幣兌換給公眾。那普通人呢,就用這個電子貨幣來進行日常的支付,換句話說,這一套數字貨幣系統,是徹底的滲透了中國現存的貨幣體系,從基礎貨幣投放到人們的日常支付,全方位的進行滲透,但這樣做的有幾個好處,比如說電子貨幣更加環保,節約貨幣發行的成本等低使用更加方便高效等等,同時方便監管。


這個問題我覺得改成「電子貨幣出現後,紙幣會逐步消亡」可能更靠譜一點。

首先必須說明的是,我們這里談的電子貨幣不是 BTC、ETH 之類的數字貨幣,而是像 DCEP 這樣的由政府發型的電子貨幣,其次雖然電子貨幣有各種各樣的好處,但是不可否認的是,依然有很多人不具備使用電子貨幣的條件(比如沒有智能手機,或者某些特殊行業)。

比如這位從事特殊行業的盆友,你猜他更喜歡紙幣還是電子貨幣?

此外紙幣長期以來形成的使用習慣,人們擁有它時的踏實感,以及某些安全、匿名等不可描述的原因,都註定了它會和電子貨幣並行很長一段時間。當然,如果把眼光放長遠來看,我們還是認為貨幣電子化是必然的。

其實這是一個經濟學領域問題,紙幣是一個等價交換進的產物,隨人類 科技 述步,人數使用線幣的增加,使用數目日常的巨大化,攜帶紙幣交易極其不便和不衛生,也增加相當的環節與人的勞動量,也導致人們的工作效率低...,所隨著數字人民幣出現,極有可能紙幣慢慢減小流通並最後淘汰極有可能!

我認為隨著數字人幣的出現,將來 紙幣使用的范圍會大大減少,但可能不能完全絕跡。

看看現在微信和支付寶的使用范圍就行了,將來數字化人民幣的使用范圍與微信和支付寶的使用范圍大體相同。

我們看看現在還有哪些不能使用 微信和支付寶支付的人。下列人目前不能使用微信和支付寶收支人民幣:

1.不會使用智能手機的老年人。這部分人年輕時沒學過互聯網和電腦,使用智能手機很困難,因此不會使用 微信和支付寶支付。

2.不會使用智能手機的小孩子。未學過電腦和互聯網的兒童,如沒有紙幣,就不能買東西。

3.外國人到中國來,可能有一部分人不會使用中國的智能手機和中國語言,他們還需要使用紙幣。

4.文盲。沒有紙幣,這部分人寸步難行。

5.不能使用智能手機的殘疾人。

現在不能使用微信和支付寶的人,將來就不能使用數字人民幣。

現在的老年人會慢慢減少,但不能使用中國智能手機的小孩子、外國人、文盲、殘疾人,永遠都存在。所以紙幣使用的范圍將來會大大減少,但可能永遠不能完全絕跡。

我是【似水流年】

數字人民幣並非虛擬貨幣,也不是網路支付或電子錢包,而是基於國家信用由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這樣講起來有些官方,但是最終解釋權更離不開官方,即然數字人民幣出現了,存在即合理,人們會漸漸地淡漠了紙幣,紙幣肯定是會消失的,這一天不會太遠。從印刷成本與公共衛生方面考慮,都將是貨幣文明的一大進步。

隨著 科技 的進步,新的文明取代舊文明,消失的都將放在博物館中存檔,當紙幣與紙張在人類中消失了,後人怎麼考古二十一世紀以前的文明,想到這些不知當欣喜還是悲哀。

隨著 社會 不斷發展, 科技 也不斷進步,如今出門購物,已經不需要攜帶錢包或者是銀行卡了,只需要帶著手機就行。移動支付方式的出現,給大家的生活帶來了很多便利之處。我們生活在一個無時無刻都在進步的時代,最開始出門購物使用的都是紙幣現金,現在出門購物使用的是二維碼。未來,支付寶以及微信這些移動支付是不是會再次被淘汰呢?央媽喊話馬雲等人,數字人民幣時代即將到來了!

科技 不斷的進步,我們的生活方式以及消費習慣也不斷的改善。現在隨處都可以見到二維碼,各大銀行為了提高自己的效益,在第三方支付裡面也推出了銀聯第三方支付的方式。但是時代發展的實在太快了,如今第三方支付也遭遇了沖擊。

據悉,人們日報海外版之前發生了一則報道,報道內容是: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已經在公眾場合表示中國正在研發數字貨幣系統,所以未來「數字人民幣」可能會和大家見面。此外,報道還說,其實從2018年開始,央行就已經開始研究數字貨幣。

首先,數字貨幣和支付寶以及微信有什麼區別?

其實,支付寶以及微信僅僅只是一種電子支付方式,而大家所支付的錢也不是來自支付寶以及微信賬戶,一般都是通過銀行賬戶而來。說的簡單一點,就是支付寶以及微信裡面的錢對應的是一張張鈔票,而數字貨幣本身對應的就是鈔票。雖然在使用的時候,數字貨幣以及微信和支付寶支付方式感受差不多,但是本質上面還是有很大的差別存在。

另外,大家還要明白一點,就是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兩者也不是一個概念。大家最熟悉的虛擬貨幣應該就是在各種 游戲 中充值的貨幣,這些虛擬貨幣根本就沒有辦法轉化成真實的貨幣,而要想取得虛擬貨幣就需要要用真實貨幣購買才可以。

目前世界上很多數字貨幣並沒有具體的發行方,所以不管是誰都能夠製造,也能夠在全世界范圍裡面流通。但是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只有一個發行方,就是我國中央銀行,並且這種數字貨幣有國家信用支撐。

其次,數字貨幣會沖擊支付寶以及微信支付嗎?我們手裡的紙幣會貶值嗎?

央行一旦發行了數字貨幣,對於支付寶以及微信支付肯定會產生一定影響,畢竟支付寶以及微信支付的功能和第三方支付其實差不多。但是卻不會產生特別大的影響,因為央行發布的數字貨幣的商業價值比較小,既然商業場景應用很小,那麼對支付寶以及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是不會產生太大的影響。

至於我們手裡紙幣會不會貶值這一個問題,大家也不需要過分的擔心。因為數字貨幣僅僅只是一種貨幣形態,並不會造成紙幣貶值。並且數字貨幣的發行規模也是由央行控制,僅僅只是一種貨幣價值符號的創新機制。

4月16日。已經在蘇州的相城區各區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工資通過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代發的工作人員都將完成央行數字幣(DC/EP)錢包的安裝工作。

預計5月,他們工資中的交通補貼的50%都將以數字幣的形式發放。

而電子貨幣用一定金額的現金或者存款從發行者處兌換並獲得相同金額電子貨幣從而進行交易,電子貨幣可以不依靠網路「雙離線支付」即雙方即使離線沒有網路也可以進行交易

央行數字貨幣是不記名的,但是使用者資金的流向是可以追蹤的,記錄是透明的這是現金支付所沒有的特點。

相比之下,支付寶微信的錢包裡面的貨幣不是用央行貨幣進行結算的,而是用商業銀行存款貨幣進行結算的,兩者在法律地位、安全性上,沒有達到和紙幣同樣的水平。屬於m1和m2級別的數字化,不具有m0級別法律效力。

沒有數字貨幣的概念,總感覺數字貨幣跟現在的移動支付沒有區別。都是通過物聯網手段支付。

貨幣是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從物物交換到最早的貨幣出現,再到紙幣的出現,貨幣也是不停的被取代。 歷史 上出現過:貝殼、青銅刀幣、金銀、五銖錢、交子、銀票……近代的紙幣也只是其中的一種貨幣形式。應該會隨著 社會 的發展被其他形式的貨幣取代。

只不過現階段紙幣的 歷史 任務還沒有完成,應該不會很快的被淘汰。數字貨幣或移動支付的缺點或漏洞並未完全堵住,而紙幣相對應的有點還很明顯。隨著 社會 和 科技 的發展,紙幣總有一天會被淘汰,但這個時間不會很快到來。

最近,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表示,數字人民幣將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也就是說,數字人民幣的發行已經進入倒計時了。

在測試地區,部分體制內人員將在4月份完成央行數字貨幣數字錢包的安裝工作,5月份,這些人的部分工資將以數字人民幣的形式發放,這些人也將成為數字人民幣的第一批『玩家』。雖然說封閉試點測試並不意味著正式發行,但通過了封閉測試,正式發行數字人民幣也就近在咫尺了。

目前,已有部分數字人民幣的圖片在網上流傳,從圖片上開,數字人民幣的功能和現有的電子支付類似。


數字貨幣的發行意味著新一代人民幣的出現,而新幣淘汰舊幣是 社會 發展的必然規律,如果沒有新的紙幣的發行,那就意味著紙幣將被數字人民幣終結。

不知道數字人民幣的使用和現在的電子交易在體驗上有什麼不同,期待數字人民幣的發行。

不久的將來,我們將可以用到央行發行的法定的數字貨幣了。紙幣也將退出 歷史 舞台。所以,我們可以猜測,從第六套人民幣開始,會不會就以數字貨幣面目出現在大眾面前呢?現存的第五套人民幣會不會是最後一套紙幣呢?如果數字貨幣真要趕著發行出來,那麼市場上猜測的,500元大額的人民幣可能沒機會出現了吧?當然,這些猜測,具體發行時間,還需各位看官一起耐心等待。

㈨ 數字人民幣試點即將開啟,背後多重法律問題待解

◎ 文《法人》全媒體記者 銀昕


「央行這次是有點著急了。」一位供職於某商業銀行的知情人士對《法人》記者說。


8月14日,商務部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以下「方案」),其中對數字貨幣提出 「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 。此前,央行對數字貨幣設置的試點范圍是「4+1」,即在深圳、蘇州、成都、雄安新區和冬奧場景下試點,方案將此規模擴大到了四大城市群。



所謂法定數字貨幣,不同於用於 游戲 廠商的「虛擬貨幣」,也不同於比特幣,而是「真金白銀」,可按照1:1比例兌換法幣,並且與法定貨幣有同等效力的數字形式的人民幣。 數字貨幣的功能是替代M0,即正在流通中的現金,但不替代M1(流通中的現金+企業定期存款),更不替代M2(流通中現金+企業定期存款+其他存款和債券)。


法定數字貨幣在央行系統的布局始於2014年。這一年央行設立了數字貨幣研究所,以研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2017年末,在國務院批准下,央行與中國工商銀行、中國銀行、上海浦發銀行等商業銀行及其他有關機構開展了數字人民幣體系(DC/EP)的研發;2018年2月,上海票據交易所數字票據平台實驗性生產系統上線試運營;2019年下半年,央行在工作電話會議時,要求加快推進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發步伐。


央行一直希望法定數字貨幣能在冬奧場景內廣泛使用,這是展示中國數字經濟發展成果的最佳窗口。 所以,才有了方案里對數字貨幣試點的這幾句話。這幾句話為下一步加大試點力度和速度提供了政策依據。」上述人士表示,方案雖然沒有具體規定數字貨幣大規模鋪開的時間表,但也透露了央行迫切的願望。「我估計離最終落地只剩一兩年時間了。」


《法人》記者了解到, 距離法定數字貨幣實現廣泛應用,在技術上只剩下很短一段路程,但在法律法規上,還有相當一段路要走。


據悉,數字貨幣最終在普通用戶身上的實現形式是一個手機APP。由央行發行,其中嵌有各大商業銀行的電子錢包,普通用戶可在電子錢包中進行普通貨幣和數字貨幣的雙向兌換。不久前深圳、蘇州等試點城市已有內測人員被央行發放了數字貨幣形式的消費券,還有內測人員領到了數字貨幣形式的工資。


《法人》記者了解到, 法定數字貨幣不同於支付寶中的余額,也不同於余額寶和微信零錢通中的貨幣基金。 「法定數字貨幣可以理解為數字版的人民幣,它是有具體金額的一串數字元號。它和第三方平台中的貨幣基金完全不同,但如果未來第三方支付平台會給數字貨幣留有介面,我們就有可能使用數字貨幣購買貨幣基金。」


一位央行數字貨幣團隊的知情人士告訴《法人》記者,目前該團隊的人員構成中就有「螞蟻金服」和「微信支付」的相關人員。未來數字貨幣與第三方平台的無縫對接已經十分可期,「他們之間的聯通是必然選擇,這樣對用戶而言最方便。」


有消息稱,一些此前沒有參加「支付大戰」的平台也參與了法定數字貨幣的試點,以「滴滴出行」和「美團外賣」為例,這類平台也有很多小額支付的場景。「滴滴出行」一位市場部負責人對《法人》記者表示,目前不便透露太多試點細節,但她向記者證實,數字貨幣將能在滴滴出行的多種支付場景中使用。


這樣一來, 未來可以使用數字貨幣的不僅有支付寶、微信和「央行APP」,還有其他一系列平台經濟的運營主體,不同APP之間難免會有一番競爭。



上述央行數字貨幣團隊成員對《法人》記者表示,第三方支付平台對支付場景的推廣是商業利益驅動。央行與他們的身份並不一致,利益訴求也不一致。「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前期做了大量搶奪市場的工作,最終導致了線下幾乎全覆蓋的結果。央行能否實現相同的覆蓋率,要看他們對自己的電子錢包推廣力度能有多大了。」


幾乎可以肯定的是,央行之所以招募「螞蟻金服」和「微信支付」的相關人員進入數字貨幣團隊,除為保證與第三方支付平台實現對接之外,主觀意圖也是為了改善「央行APP」的用戶體驗,「移動互聯網公司在用戶體驗和界面設計上特別有經驗。」上述人士說。



數字貨幣對金融安全的一大貢獻是避免了紙幣的匿名化,導致每一分錢的來源和去處都能夠追蹤。若數字貨幣大面積流行,「送一冰箱現金給貪官行賄」的案例將會越來越少。據了解,個人的數字貨幣賬戶將被設置為半私密賬戶,在無特殊情況下依舊保持其私密性,遇到小額支付場景還能免密支付,但從技術角度上看,每一分錢的來源和去處都在央行的掌握之中,一旦獲得法律授權,公安部門可以調取所有信息。


但在此之前,數字貨幣需要在合法性上過很多關。 早在數年前數字貨幣相關部門剛剛成立之時,就有法律界人士指出,數字貨幣要想大規模流通,需要解決其法理依據問題。


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四條第一款授予中國人民銀行代表國家發行人民幣並管理人民幣流通,行使「貨幣發行權」。而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條稱,央行依法發行的貨幣包括紙幣和硬幣,沒有數字形式的法幣。這意味著 按照現行法律,人民幣的形態只有紙幣和硬幣兩種實物形態,不包括無形的數字貨幣。


再者,數字貨幣的法償性也沒有法理支持。 中國人民銀行法第十六條和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以人民幣支付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債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這里所指的人民幣依然只有硬幣和紙幣兩種形式,依然無法對數字貨幣提供法理地位。


由此,數字貨幣亟待被授予法定地位,否則難以推行。


此外,剛獲通過不久的民法典關於遺產繼承的問題也牽扯到了法定數字貨幣。民法典繼承編對可繼承遺產的范圍有所調整,將此前繼承法中規定的「公民收入、房屋、林木、文物和著作權等」改為「一攬子」提法——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有分析稱,這種概括形式的立法方式使數字貨幣也被歸為可繼承的財產。


值得注意的是, 在發行方式上,央行對數字貨幣和實體貨幣採取的做法相同,都是「央行—商業銀行—個人」的「二元模式」投放,即先由央行向商業銀行發行,再由個人在商業銀行的電子錢包中用等額的賬戶余額兌換數字貨幣。


上述某商業銀行知情人士告訴《法人》記者:「央行種種做法背後的邏輯很清晰,就是 盡可能地賦予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相等的金融地位和法律地位,也盡可能地使個人用戶在不超出現有的消費和支付習慣的前提下接受並使用數字貨幣。 」他表示,在技術上,央行堅決不將超出現有成熟技術之外的技術使用在數字貨幣上,為的就是穩妥和安全;在時間上,也是等第三方平台在移動支付的 探索 中完全成熟後再試點;在用戶體驗上,盡可能不讓用戶被迫形成新的使用習慣,而是一切照舊就好。


「所以根據我的判斷,在與數字貨幣有關的修法和立法上,有關部門也會本著『與實體貨幣同等對待』的原則來做。」上述人士說。


*文中配圖均源於網路


|編審:崔曉林 |統籌:王茜

|責編:何睿 |版式:姚瑤

㈩ 虛擬貨幣「挖礦」違法!蘇州發布行業內首個虛擬幣犯罪偵查指引

虛擬幣交易自去年9月被央行等多部委列為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動以來,國內各地公安、檢察機關等披露了一批涉虛擬幣交易、結算等非法案件,而近期,除了將虛擬幣交易、結算等活動視為非法行為之外,與之相關的挖礦行為也被列為違法犯罪行為。

4月28日,浙江湖州相關執法部門公布的一起案例中了解到,湖州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協同吳興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分局於近期查處了一起價值百萬元的重大虛擬貨幣「挖礦」案件,該案也成為湖州市推進「大綜合一體化」改革以來破獲的首起要案。

據了解,在此前的4月12日,浙江省發改委通過日常監測平台監測到吳興區埭溪鎮上強村存在部分異常IP地址登錄情況,疑似為非法虛擬貨幣「挖礦」行為,並立即將相關情況告知吳興區發改經信局。隨後,吳興區發改經信局聯合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和吳興公安分局組成專門行動小組,在吳興區埭溪鎮上強村開展逐一排查工作,最終在上強村南園自然村一間簡陋的出租民房內查獲上百台礦機

無獨有偶,在4月27日,江蘇蘇州相城區檢察院官微「相城檢察發布」發布一則消息顯示,該區檢察院近日制發了《涉虛擬貨幣犯罪偵查指引》(下稱「指引」),針對虛擬貨幣隱匿性強、跨境流通快、價值兌換多元等特點,為規范偵查工作提供全流程指導。

「從今年3月上海公安發布首例超億元虛擬貨幣網路投資詐騙案,到江浙等地陸續公布的相關案例,對於該領域的犯罪查處頻率明顯增加。另外值得關注的是,以前虛擬幣挖礦被列為淘汰項目,浙江最新公布的指引則直接將其連帶定性為虛擬幣交易違法行為,可見國家對虛擬幣領域的清理整頓力度加大,勢頭不減。」

「挖礦」交易同樣違法

從湖州官方發布的案情獲悉,在4月15日,當地執法隊員通過調查詢問,當事人承認在吳興區埭溪鎮上強村的出租民房內從事虛擬貨幣「挖礦」行為,並進行以太坊等虛擬貨幣境外網路兌換。

其後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趕赴杭州,與國家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浙江分中心合作,首次通過高科技手段進行技術鑒定和證據固定,經鑒定確認當事人所持有的網路設備屬於虛擬貨幣挖礦設備;

4月18日,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隊隊員、吳興區發改經信局工作人員和湖州深藍計算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前往埭溪鎮對剩餘設備(包括U盤、移動硬碟)進行現場核驗。經核驗其中121套設備存在虛擬貨幣「挖礦」數據(總價值近300萬元),執法隊員現場製作設備數量清單,交由當事人簽字確認,目前該案行政處罰告知書已送達當事人。據悉,湖州吳興區已查處相應違法案件4起,查獲挖礦設備132台,涉及金額350萬元,可以騰出用能空間約330噸標准煤。

「從該案中透露出一個訊息,『挖礦』交易已被視為違法活動。這幾年針對『挖礦』產業國家的政策是逐步收緊的,從鼓勵到淘汰,再到限制違法,挖礦後即使不交易,它本身高耗能的性質也不符合我國碳中和的總目標,因此可以預見國內『挖礦』將被嚴控。」

而在上海資深加密貨幣市場研究員王恆看來,當前虛擬幣交易的違法犯罪風險越來越高,以前只是針對ICO現場嚴厲打擊整頓,這一行為對於社會的危害性特別高,因此監管及公安部門也將其列為與傳銷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樣的罪名。而現在『挖礦』交易也同樣違法,雖然不一定受到刑事處罰,但從交易金額來定性,經濟處罰必不可少。

業內現首個虛擬幣犯罪偵查指引

長三角地區近年來關於虛擬幣交易犯罪案的數量和金額都不小,其中不乏涉案金額過億元的案件。

今年315期間,上海市公安局對外正式披露所偵破的上海首例利用虛擬貨幣實施網路傳銷犯罪的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0餘名,涉案金額達1億余元;

2020年11月,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了一起涉案金額超77億元的 WoToken 特大網路傳銷案的二審刑事裁定書,駁回對一審結果不服的上訴人的上訴,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高玉東等多個犯罪嫌疑人刑期以及經濟處罰,該案也成為國內迄今最大的一起虛擬幣交易大案。

4月17日江蘇蘇州相城區檢察院所公布的指引中也表示,該院近年來辦理了多起涉虛擬貨幣刑事案件,涉及虛擬幣的組織領導傳銷案、電信網路詐騙案,涉案資金高達數十億元。

據了解,該指引共十四條,對虛擬貨幣案件財物的查扣,證據的調取,財物的處分進行分析歸納,引入第三方技術公司解決虛擬貨幣資金流向等技術性問題,力求規范和完善公安機關的取證行為。將電子數據作為涉虛擬貨幣案件的偵查重點,立足標准化、規范化建設,對保存原始存儲介質、現場提取電子數據、遠程勘驗、電子數據檢驗與鑒定等辦案流程進行了詳盡規定,並從線索收集、證據提取、金額認定等全鏈條、精細化引導偵查,破解偵查難題,具有極強的可操作性。

與此同時,指引還加大了追贓挽損和反洗錢力度,秉持決不讓犯罪人員在經濟上獲利理念,要求對涉案贓款應追盡追,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損失。如針對犯罪嫌疑人通過這種平台轉移虛擬貨幣、從事洗錢犯罪等行為,指引建議偵查機關對資金流實時監控,鎖定資金最終去向,准確認定涉案金額。

對此,相城區檢察院檢察長壽櫻表示,虛擬貨幣洗錢黑灰產業鏈不斷演變,逐步呈現規模化、專業化趨勢,數字經濟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方式和公民的生活消費方式產生了極大影響,應當聚焦企業所盼、群眾所需重點發力,提升檢察履職的精準度。指引的制發偏重於社會效果,也是從保護公民權益角度作出的努力。

「這份針對虛擬幣犯罪偵查的指引,可能是業內首次成體系的文件,因為虛擬幣犯罪主要通過互聯網進行,其隱蔽性和跨境交易的特點都比一般的經偵、刑偵案耗費精力要大,能夠將案件偵辦經驗具體化,對於我國公檢法部門在此領域內進行犯罪偵查會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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