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虛擬幣,比如比特 萊特所謂挖礦是什麼
問清楚了也沒有用,不如自己嘗試下,挖礦到底是什麼。
哈魚礦工是一個提供區塊鏈數字挖礦的軟體,他可以一鍵挖礦,而且還可以隨時提現到支付寶,賊方便,歡迎試下。
㈡ 虛擬貨幣挖礦什麼意思
虛擬貨幣挖礦是投資虛擬貨幣市場的投資者獲取虛擬貨幣的一種方式。其原理是利用計算機的算力運行虛擬貨幣的特殊演算法,計算出符合其規則的Hash值。本質上是生成虛擬貨幣最新的區塊並將這個區塊打包掛在原有區塊鏈的末端,可以理解為爭奪賬本的記賬權,而這些投資者之所以熱衷於虛擬貨幣挖礦,是因為拍帶虛擬貨幣的發行者對於這種行為會給予一些獎勵,並且由於很多投資者認可虛擬貨幣的價值,新產生的虛擬貨幣在市場中也具有價值。
虛擬貨幣挖礦什麼意思
舉個例子:在比特幣的世界裡,大約平均每10分鍾會產生一個區塊。所有的挖礦計算機都在嘗試打包這個區塊並提交,而第一個成功生成這一數據塊的人,就可以獲得1筆BTC酬勞。最初,大約每10分鍾就渣賀漏可以產生50個比特幣的報酬。但是16年7月開始,網路發行比特幣數量就減少了,每10分鍾每如爛一個區塊只包括12.5個BTC,代表著同樣算力挖出來的比特幣也隨之減少。但是CPU挖礦的時代早已過去,GPU挖礦也早已不是主流,現今比特幣挖礦機是ASIC挖礦和大規模的集群挖礦。
㈢ 金融協會要求各地關停比特幣挖礦項目,這個項目真的不靠譜嗎
近日,一則“金融協會要求各地關停比特幣挖礦項目”的消息,引發了廣大網友們的熱議,在網上鬧的沸沸揚揚。那麼,這個挖礦的項目真的不靠譜嗎?我來談談我的看法。第一,我認為是靠譜的,因為從事實的角度的看,確實有很多的挖礦企業是依靠挖礦賺到了很多的錢。所以能夠賺錢的東西,你說他不靠譜也不合適。第二,不靠譜,為何說不靠譜呢?因為隨著國家開始對虛擬貨幣進行打壓,防止虛擬貨幣損害國民財富,國內是不允許開設挖礦企業了。那麼再去搞這個項目被查了就完了。總結起來講呢,之前的情況,你去挖是能夠賺錢的項目。但是呢,現在隨著國家開始打壓,就不再是安全的項目了。那麼具體的情況是什麼呢?我來給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一.靠譜首先說靠譜是因為,在之前,人們去挖礦基本上都是能夠賺錢的。而一個能夠讓你持續的賺錢的項目,你說他不靠譜那也是不太合適的。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所發表的看法,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大家有什麼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大家一起討論一下。
㈣ 發改委再度部署虛擬貨幣「挖礦」治理,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存在哪些嚴重的危害
國家發改委:全面整治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
青瞳視角
11-16 11:07北京青年報北青網官方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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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1月16日),在國家發改委11月例行發布會上,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將以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為重點開展全面整治。對執行居民電價的單位,若發現參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將研究對其加征懲罰性電價,形成持續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高壓態勢。
11月10日下午,國家發改委組織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治理專題視頻會議,會議強調,各省區市要堅決貫徹落實好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的有關部署,切實負起屬地責任,建制度、抓監測,對本地區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進行清理整治,嚴查嚴處國有單位機房涉及的「挖礦」活動。
據江蘇省通信管理局網站,該局近日全面排查江蘇省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監測發現江蘇省開展虛擬貨幣活動的礦池出口流量達136.77Mbps,參與「挖礦」的互聯網IP地址總數4502個,消耗算力資源超10PH/s,耗能26萬度/天。從IP地址歸屬和性質看,歸屬黨政機關、高校、企業被入侵利用開展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佔比約21%。
此外,浙江省針對「利用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和科研院校等單位公共資源參與『挖礦』的行為」,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行動對全省涉嫌參與虛擬貨幣挖礦的4699個IP地址進行了全面篩查,梳理排查出77家單位的184個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資源從事挖礦行為。
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區分虛擬貨幣「挖礦」增量和存量項目。嚴禁投資建設增量項目,禁止以任何名義發展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項目。
監管部門多次強調,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加大行政執法工作力度,堅決杜絕發電企業特別是小水電企業向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網前供電、專線直供電等行為。嚴禁虛擬貨幣「挖礦」企業以任何形式發展自備電廠供電。
至今近2個月的時間,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做了大量的虛擬貨幣「挖礦」清退排查工作。但是仍有一些水電站、數據中心在違規提供虛擬貨幣「挖礦」所需電力等。按照要求,一旦發現相關行為,《通知》強調,暢通12398能源監管投訴舉報熱線等各類渠道,嚴肅查處違法違
㈤ 什麼是虛擬貨幣挖礦
虛擬貨幣挖礦是區塊鏈公有鏈系統以及之上運行的各種應用為實現去中心化運行和系統集體維護而實施的經濟激勵。
區塊鏈公有鏈系統以及在之上運行的各種應用都是去中心化運行的,沒有一個中心機構來負責系統和應用的運營維護,因此就需要吸引更多的主體來參與系統和應用的運營維護,由此就不得不實施相應的經濟激勵。但一個去中心化系統,並沒有也不應該有單一主體付出資源來構建這個系統,因此區塊鏈公有鏈系統以及在之上運行的各種應用就發行了各種虛擬貨幣來激勵參與之體。
比特幣系統的pow是激勵所有參與者共同計算一個單向函數,最先找到運算結果的人就可以獲得相應的比特幣,作為系統去中心化運行和維護的激勵。
以太坊2.0的POS是根據參與者鎖倉額度的比例,按概率獲得出塊權,獲得出塊權的節點獲得相應的以太幣作為激勵。
DEFI系統的流動性挖礦也是這個原理,根據參與者所貢獻的份額,按照相應比例獲取DEFI系統應用的收益,以作為激勵。
看來你不是很了解,挖礦就是猜密碼 游戲 ,假定你家有個密碼鎖6位,那要猜到你家門鎖的密碼就是一直試試一百萬次總有一次是對的。這一百萬次讓計算機來試就是挖礦,算出虛擬貨幣的密碼,一台計算機算的太慢就在網上組個群大家一起來算這就是礦池,然後算出的密碼分到的錢再根據大家的貢獻來分成。現在知道了吧,用這種土辦法用計算機去算密碼很費電的,所以國家要阻止這種行為。
㈥ 虛擬貨幣挖礦是什麼意思
虛擬貨幣挖礦一般是指獲取比特幣的勘探方式的昵稱。因為其工作原理與開采礦物十分相似,因而得名,比特幣勘探者也被稱為礦工。比特幣網路通過「挖礦」來生成新的比特幣。所謂「挖礦」實質上是用計算機解決一項復雜的數學問題,來保證比特幣網路分布式記賬系統的一致性。比特幣網路會自動調整數學問題的難度,讓整個網路約每10分鍾得到一個合格答案。隨後比特幣網路會新生成一定量的比特幣作為賞金,獎勵獲得答案的人。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虛擬貨幣作為電子商務的產物,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來越和現實世界交匯。然而,在虛擬貨幣日益長大的同時,相關法規卻相對滯後,埋下了不少隱患。網上虛擬貨幣的私下交易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虛擬貨幣與人民幣之間的雙向流通。這些交易者的活動表現為低價收購各種虛擬貨幣、虛擬產品,然後再高價賣出,依靠這種價格差贏取利潤。隨著這種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現了虛擬造幣廠。虛擬貨幣除了主營公司提供之外,還有一些專門從事「虛擬造幣」的人,以專業玩游戲等方式獲取虛擬貨幣,再轉賣給其他玩家。以溫州地區為例,大概有七八家這樣的「虛擬造幣工廠」,從業者達到四五百人。這樣不僅給虛擬貨幣本身的價格形成一種泡沫,給發行公司的正常銷售造成困擾,同時也為各種網路犯罪提供了銷贓和洗錢的平台,從而引發其他一些不良行為。
【拓展資料】
一、自2009年發布以來,比特幣已成為最知名的虛擬貨幣。這一虛擬貨幣由化名為「中本聰」的個人或組織開發(其真實身份一直未知),主要被在線商戶使用。不過近年來,一些小型實體商戶也開始接受比特幣支付。通過復雜的演算法和大量計算資源,用戶可通過「挖礦」的方式來獲得比特幣,當然也可通過交易所或類似BitInstagnt和Coinbase的服務來購買比特幣。可開採的比特幣總量約為2100萬個,而目前的開采量已超過1100萬個。比特幣已引起了Western Union、MoneyGram和PayPal等公司的關注。有消息稱這些服務正在評估是否允許用戶在各自平台上使用比特幣。
二、Litecoin基於比特幣協議,但支持更快的交易確認。這一系統內可開採的Litecoin總數為8400萬個,到目前為止的開采量約為20%。根據該虛擬貨幣發明人查爾斯·李(Charles Lee)的說法,目前流通的Litecoin總價值約為5000萬美元。他表示,並不清楚有任何實體商戶接受Litecoin支付,但一些主機服務提供商已接受該虛擬貨幣。
三、與Litecoin類似,Freicoin同樣基於比特幣協議,但目前仍處於發展早期。根據該虛擬貨幣發明人之一馬克·弗利鄧巴赫(Mark Friedenbach)的說法,系統內可開採的Freicoin總數約為1億個,目前開采量約為20%。Freicoin網路中當前的並發用戶數約為100。目前只有很少的小型在線商戶接受Freicoin,而該虛擬貨幣的發明人正在嘗試更大范圍的推廣。
㈦ 內蒙古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出台了哪些政策
近日,一則“內蒙古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消息,引發了廣大網友們的熱議,在網上鬧的沸沸揚揚。那麼,內蒙古為了打擊挖礦的行為,出台了哪些政策呢?第一,是處罰對挖礦企業提供場地的對象進行處罰,例如工業園、數據中心、自備電廠等,知而不報的進行處罰。第二,對數據中心,雲計算這樣的企業挖礦進行處罰。因為這些企業也是需要用到很大的算力,是容易出現挖礦行為的地方。第三,對通訊企業,互聯網企業挖礦進行處罰,這類企業也是容易發生挖礦行為的行業。那麼具體的情況是什麼呢?我來給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一.對提供場地者處罰首先,就是會對一些為挖礦企業提供場地的主體進行罰款懲罰。例如工業園、數據中心、自備電廠等等。挖礦很多需要依賴於這樣的場地,所以是挖礦企業的常駐地。如果不主動進行舉報,那麼被查到了就需要進行處罰。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所發表的看法,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大家有什麼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大家一起討論一下。
㈧ 內蒙古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你對此事持什麼看法
我覺得這是很合理的決定,我支持。
對於這些虛擬貨幣,它們沒有這個價值。之所以被這些人炒作,是因為對於這些人來說,他們認為比特幣是一種很好的投機工具。所以對於這些人來說,他們把自己的資金投入到整個比特幣市場,希望比特幣能夠通過升值賺取相應的差價。對於一些使用挖掘工具進行挖掘的企業來說,他們並不把自己企業的正常經營作為主要經營范圍,而是把各種挖掘作為主要業務,這本身就會對整個電力資源產生一定的影響。
雖然我國西部地區整體電力資源豐富,但對我國整體來說,整體電力平均來說仍然非常稀缺。尤其是在用電高峰期,大多數地方缺電,尤其是一些沿海發達國家。但是對於這些挖掘計算機來說,它們是24小時工作的,所以會造成部分電力資源遭受一定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