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發行虛擬貨幣合法嗎
法律分析:1 、並未明確發行虛擬貨幣的行為構成何種具體的罪名,但可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可以分為兩大類犯罪行為,即非法經營類犯罪行為與詐騙類犯罪行為。2 、詐騙類犯罪行為,主要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為目的,以發行虛擬貨幣作為欺騙手段,非法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可能涉嫌『『集資詐騙罪」,「有價證券詐騙罪」,「詐騙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3、 非法經營類犯罪行為,簡而言之,是指未經國家許可從事相關經營活動,或從事國家明令禁止從事的經營活動,數額較大的行為。這一類行為可能涉嫌「非法經營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條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
⑵ 虛擬貨幣創始人可以隨便發行虛擬幣嗎
虛擬貨幣創始人不可以隨便發行虛擬幣。虛擬貨幣也是一種特殊的貨幣,它的發行很嚴謹的。由游戲運營商開發,供玩家在網路游戲中作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戲幣,由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信工具發行,供本運營網路空間內使用的專用虛擬貨幣,既可以在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內使用,又可以向非發行主體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互動式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的作用
虛擬貨幣可以緩解不穩定經濟,特別是通貨膨脹嚴重的國家面對的貨幣危機,數字貨幣的底層技術區塊鏈,為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提供了借鑒,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無疑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具備合法性和穩定性。盡管央行主導的數字貨幣依舊無法避免,但是利用區塊鏈的可追溯性和智能合約特性,來做到更安全、更透明。
⑶ 自己如何發行一個虛擬幣
一、前期准備1、白皮書撰寫。2、團隊組建。3、主體基金會注冊。4、法律合規。二、代幣發行1、開發設立官網與伺服器。2、開發錢包與合約。3、代幣上鏈三、市場推廣。1、准備官宣通稿、宣傳海報。2、首輪媒體宣傳。3、全球多城市路演。4、社群組建管理。四、資金募集1、私募。2、公募五。五、上交易所。1、選擇交易所。2、對接交易所。3、於交易所上市。六、後續運作1、市值管理。2、媒體宣傳。3、社區聯盟運營。虛擬貨幣常見種類1、由游戲運營商開發,供玩家在網路游戲中作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戲幣;2、由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信工具發行,供本運營網路空間內使用的專用虛擬貨幣;3、既可以在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內使用,又可以向非發行主體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互動式虛擬貨幣;4、基於密碼學和現代網路P2P技術,通過復雜的數學演算法產生的,特殊的電子化的、數字化的網路密碼幣
⑷ 個人製造比特幣違法嗎
做比特幣意犯要利用比特幣做非事情 面央行等五部委發布比特幣風險通知(比特幣家中國全文): 《通知》明確比特幣性質認比特幣由貨幣局發行具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真意義貨幣性質看比特幣種特定虛擬商品具與貨幣等同律位能且應作貨幣市場流通使用比特幣交易作種互聯中國商品買賣行普通民眾自擔風險前提擁參與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支付機構比特幣產品或服務定價買賣或作央手買賣比特幣承保與比特幣相關保險業務或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直接或間接客戶提供其與比特幣相關服務包括: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比特幣作支付結算工具;展比特幣與民幣及外幣兌換服務;展比特幣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金融產品;比特幣作信託、基金等投資投資標等 《通知》規定作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比特幣互聯中國站應根據《華民共電信條例》《互聯中國信息服務管理辦》規定依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針比特幣具較高洗錢風險犯罪利用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華民共反洗錢》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疑交易報告等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洗錢風險 避免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名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民幣定貨幣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工作應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社公眾貨幣知識教育確認識貨幣、確看待虛擬商品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內容引導公眾樹立確貨幣觀念投資理
⑸ 自己如何發行一個虛擬幣
一、前期准備
1、白皮書撰寫。
2、團隊組建。
3、主體基金會注冊。
4、法律合規。
二、代幣發行
1、開發設立官網與伺服器。
2、開發錢包與合約。
3、代幣上鏈三、市場推廣。
1、准備官宣通稿、宣傳海報。
2、首輪媒體宣傳。
3、全球多城市路演。
4、社群組建管理。
四、資金募集
1、私募。
2、公募五。
五、上交易所。
1、選擇交易所。
2、對接交易所。
3、於交易所上市。
六、後續運作
1、市值管理。
2、媒體宣傳。
3、社區聯盟運營。
虛擬貨幣常見種類
1、由游戲運營商開發,供玩家在網路游戲中作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戲幣;
2、由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信工具發行,供本運營網路空間內使用的專用虛擬貨幣;
3、既可以在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內使用,又可以向非發行主體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互動式虛擬貨幣;
4、基於密碼學和現代網路P2P技術,通過復雜的數學演算法產生的,特殊的電子化的、數字化的網路密碼幣
⑹ 網路虛擬貨幣的發行主體是什麼
網路虛擬貨幣的發行主體不是中央銀行,而是該虛擬貨幣的產品運營商,比如抖音公司發行的抖音幣,網路公司發行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發行的q幣。其發行量的大小,不受外界所影響的。其目的是刺激消費者購買內部的商品和服務,更好地讓公司獲取利益
拓展資料:
1、網路虛擬貨幣是指由一定的發行主體以公用信息網為基礎,以計算機技術和通信技術為手段,以數字化的形式存儲在網路或有關電子設備中,並通過網路系統(包括智能卡)以數據傳輸方式實現流通和支付功能的網上等價物;狹義上說,虛擬貨幣是指有別於有形貨幣的一種新型貨幣形式,它由一些大公司發行,通常出網路游戲中,因其具有一定的價值尺度,常被作為進行虛擬交易的支付貨幣。
2、狹義上來說,虛擬貨幣是指在網路虛擬世界中所流通的代用貨幣。除了各大網路游戲公司所發行的、冠有各種品名的虛擬貨幣外,使用較普遍的虛擬貨幣還包括騰訊Q幣等。虛擬世界的網路交易已經大大超出了人們的設想,已經形成了產、供、銷一條龍的龐大網上交易市場。而且,產生了專門從事「打幣」的職業打工一族;也出現了專門兌換各種游戲幣的兌換店。
3、網幣如果是只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可用於交換的一般等價物,或者用戶之間一種自發的市場行為,即使具備類似貨幣的現實購買能力,也不一定對實體經濟造成多大程度的危害。這是立法和監管的空白地帶,但有些企業涉足這一領域後,引起了廣泛關注。
國際上有先例可資參考,如短短5年便風靡17國的哈寶互動社區發行的哈幣就得到了廣泛使用,甚至在一些國家的電子商務店鋪中,提供了用哈幣支付的選擇。國內部分虛擬貨幣得到了相當多網友的認可,在流通范圍、公司規模還是企業信譽方面都頗具實力。如某公司發行的酷幣,用戶可以通過固定電話、網上銀行、神州行卡方便快捷地購買到,可以在網路上自由消費;商戶在賣出商品、獲取酷幣後,還可與該公司兌現結算。正因為發生了酷幣和人民幣的雙向兌換,有公司丟失了酷幣後,出示的往來單據經價格部門確認,摺合為一定數額的人民幣而得到立案。
⑺ 請問:要發行虛擬貨幣需要什麼資格呢,是不是誰都可以自己發行啊
點卡,虛擬貨幣這些都是可以的
⑻ 發行虛擬幣怎麼判刑
發行虛擬幣怎麼判刑取決於行為人構成哪種罪名,一般來說發行虛擬幣可能涉及的犯罪活動有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非法經營類犯罪行為與詐騙類犯罪行為,前者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者一般處三年以下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