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電子貨幣和數字貨幣的區別
電子貨幣和數字貨幣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應用不同
數字貨幣:快捷、經濟和安全的支付結算;票據金融和供應鏈金融;抵押品物權數字化。
電子貨幣:賣方將買方的支付指令通過支付網關送往賣方的收單行;收單行通過銀行卡網路從發卡行獲得授權許可,並將授權信息再通過支付網關送回賣方;賣方取得授權後,向買方發出購物完成信息。如果支付獲取與支付授權不能同時完成,賣方還要通過支付網關向收單行發送支付獲取請求,把該筆交易的資金由買方轉賬到賣方的賬戶中。銀行與銀行之間通過支付系統完成最後的行間結算。
2、特點不同
數字貨幣特點是交易成本低、交易速度快、高度匿名性。
電子貨幣特點是匿名性、節省交易費用、節省傳輸費用、持有風險小、支付靈活方便、防偽造及防重復性、不可跟蹤性。
3、種類不同
數字貨幣分為三類: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如魔獸世界黃金;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Facebook信貸;可以按照一定的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的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比特幣。
電子貨幣:基於互聯網環境使用的且將代表貨幣價值的二進制數據保管在微機終端硬碟內的電子現金;將貨幣價值保存在IC卡內並可脫離銀行支付系統流通的電子錢包。
B. 什麼叫數字貨幣幣
數字貨幣簡稱為DC[9],是英文「Digital Currency」(數字貨幣)的縮寫,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將虛擬貨幣定義為:價值的數字化表示,不由央行或當局發行,也不與法幣掛鉤,但由於被公眾所接受,所以可作為支付手段,也可以電子形式轉移、存儲或交易。
拓展資料:
1、數字貨幣可以認為是一種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的虛擬貨幣。數字貨幣的核心特徵主要體現了三個方面:①由於來自於某些開放的演算法,數字貨幣沒有發行主體,因此沒有任何人或機構能夠控制它的發行;②由於演算法解的數量確定,所以數字貨幣的總量固定,這從根本上消除了虛擬貨幣濫發導致通貨膨脹的可能;③由於交易過程需要網路中的各個節點的認可,因此數字貨幣的交易過程足夠安全。
2、比特幣的出現對已有的貨幣體系提出了一個巨大挑戰。雖然它屬於廣義的虛擬貨幣,但卻與網路企業發行的虛擬貨幣有著本質區別,因此稱它為數字貨幣。從發行主體、適用范圍、發行數量、儲存形式、流通方式、信用保障、交易成本、交易安全等方面將數字貨幣與電子貨幣和虛擬貨幣進行了對比。
3、按照數字貨幣與實體經濟及真實貨幣之間的關系,可以將其分為三類: 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如魔獸世界黃金; 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信貸; 三是可以按照一定的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的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比特幣。
C. 什麼是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常見種類
虛擬幣種類多樣,在國外接受度比較高的虛擬貨幣有Facebook的F幣、網路游戲SecondLife的林登幣等,在國內比較有代表性的虛擬貨幣有騰訊Q幣、新浪U幣、網路幣、盛大元寶等。
虛擬貨幣的產業化將形成虛擬貨幣市場。如果說股票市場的出現是工業資本與金融資本結合的產物,那麼虛擬貨幣將是服務資本與金融資本結合的產物。現代服務業,特別是個性化的現代信息服務業,將成為個性化虛擬貨幣的產業基礎。
現實風險
虛擬貨幣作為電子商務的產物,開始扮演越來越重要的角色,而且,越來越和現實世界交匯。然而,在虛擬貨幣日益長大的同時,相關法規卻相對滯後,埋下了不少隱患。
D. 虛擬貨幣、數字貨幣、加密貨幣、代幣、通證有什麼區別
一、定義不同:
1.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為指非真實的貨幣。
2.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為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數字金幣和密碼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DIGICCY)。
3.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為一種使用密碼學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單位創造的交易媒介。
4.代幣(通證):
一種形狀及尺寸類似貨幣,但限制使用范圍、不具通貨效力的物品,其通證則為代幣英文Token的諧音。
二、特點不同:
1.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不是一般等價物,而是價值相對性的表現形式,或者說是表現符號;也可以說,虛擬貨幣是個性化貨幣。在另一種說法中,也可稱為信息貨幣。
2.數字貨幣:
是一種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通常由開發者發行和管理,被特定虛擬社區的成員所接受和使用。
3.加密貨幣:
加密貨幣基於去中心化的共識機制 ,與依賴中心化監管體系的銀行金融系統相對。
4.代幣(通證):
通常需要以金錢換取,用在商店、游樂場、大眾運輸工具等地方,做為憑證以使用服務、換取物品等。
(4)facebook發幣跟虛擬貨幣區別擴展閱讀
現階段數字貨幣更像一種投資產品,因為缺乏強有力的擔保機構維護其價格的穩定,其作為價值尺度的作用還未顯現,無法充當支付手段。數字貨幣作為投資產品,其發展離不開交易平台、運營公司和投資。
數字貨幣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其所依託的區塊鏈技術實現了去中心化,可以用於數字貨幣以外的其他領域,這也是比特幣受到熱捧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如果數字貨幣被作為一種貨幣受到公眾的廣泛使用,則會對貨幣政策有效性、金融基礎設施、金融市場、金融穩定等方面產生巨大影響。
E. 虛擬貨幣有哪幾種形式
市場上的虛擬貨幣主要有4種類型:1.由游戲運營商開發,供玩家在網路游戲中作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戲幣;2.由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信工具發行,供本運營網路空間內使用的專用虛擬貨幣;3.既可以在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內使用,又可以向非發行主體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互動式虛擬貨幣;4.基於密碼學和現代網路P2P技術,通過復雜的數學演算法產生的,特殊的電子化的、數字化的網路密碼幣。
第一類虛擬貨幣是游戲運營商開發的虛擬貨幣與實體貨幣無關,只可以在封閉的虛擬環境中使用,通常是網路游戲,如魔獸世界 。
第二類和第三類主要為單向兌換,通常只可以在虛擬環境中使用,有時候也可以購買實體商品和服務,如飛行常客獎勵計劃、微軟積分、任天堂點數、Facebook Credits、Amazon Coin。
第四類可以做到雙向兌換,有買入價和賣出價,跟「真」貨幣相同,包括由發行機構發行的,如第二人生的林登幣、可雙向兌換的游戲幣等等,以及去中心化的加密貨幣,如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等屬於此類。
(5)facebook發幣跟虛擬貨幣區別擴展閱讀:
關於虛擬幣的概念,有諸多不同的看法,主要代表觀點有以下三種:
1.虛擬兌換工具說。虛擬貨幣被界定為網路游戲中的虛擬兌換工具,除此之外並無其他用途與職能。2009年6月4日國家文化部下發的《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採用此說。
2.貨幣部分職能說。虛擬貨幣具備真實貨幣的部分職能,近似貨幣但又不是貨幣。有學者將虛擬貨幣分為初級虛擬貨幣、硬通貨初級虛擬貨幣和高級虛擬貨幣三個階段。在第一階段的虛擬貨幣由非金融機構發行,藉助計算機網路在小范圍的商家與持有者之間流通;第二階段的流通領域擴張到了所有接受初級虛擬貨幣的商家;理想中的第三階段是由中央銀行或者特定金融機構發行,虛擬貨幣成為能在虛擬世界中流通的法定貨幣。當前的虛擬貨幣僅處於初級階段。
3.數字貨幣說。虛擬貨幣基於數學演算法成立,不需要第三方信用機構的介入,任何達成一致的參與者都能使用,可以在網路虛擬空間發揮多種貨幣職能。如有學者認為,數字貨幣是基於計算機技術開發出來,以嚴格的數學演算法或加密技術保證安全性與專有性,在虛擬社區成員中流通且不受監管,不以物理介質為載體的虛擬貨幣。
F. 什麼叫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虛擬幣種類多樣,目前我國內比較知名的虛擬貨幣有騰訊Q幣、新浪U幣、網路幣、盛大元寶等;國外知名度較高的有Facebook的F幣、網路游戲SecondLife的林登幣等。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且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市場上的虛擬貨幣主要有四類:1、由游戲運營商開發,供玩家在網路游戲中作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戲幣。2、由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信工具發行,供本運營網路空間內使用的專用虛擬貨幣。
3、既可以在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內使用,又可以向非發行主體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互動式虛擬貨幣。4、基於密碼學和現代網路P2P技術,通過復雜的數學演算法產生的,特殊的電子化的、數字化的網路密碼幣。
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游戲幣;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
G. 一文搞懂數字貨幣、加密貨幣和虛擬貨幣
摩根大通發行的 JPM Coin,是一種「數字貨幣」,而 Facebook 的 Libra 自稱為「加密貨幣」,諷刺的是,這可能是為什麼世界各地的監管機構揪著它不放的原因。
盡管 JPM Coin 和 Libra 在設計上有所不同,但是區塊鏈專家認為它們並不是「加密貨幣」,而是「虛擬貨幣」或「數字貨幣」。因為它們是由公司管理的,中心化的。
事實並沒有這么簡單,雖然去中心化是加密貨幣的一種核心意識形態,但部分加密貨幣可以中心化,至少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的。
加密貨幣是用強大的加密技術構建的數字或虛擬貨幣(這兩者之間的微妙之處將在本文後面討論),這使得它具有高度的安全性和不可變性。大多數加密貨幣都基於區塊鏈技術。
然而,沒有區塊鏈的加密貨幣在技術上也是可能的,事實上,DigiCash,20世紀90年代初發布的最早的加密電子支付形式之一,就沒有區塊鏈。
加密貨幣中也有子類別區分,比如,NEO是一種coin,而BNB實際上是一種token。關於coin和token的區別,我們在之前的文章(你真的懂token嗎?)中有詳細介紹。
數字貨幣和虛擬貨幣
數字貨幣是一個籠統的術語,用來描述所有形式的電子貨幣,無論是虛擬貨幣還是加密貨幣。數字貨幣的概念最早是在1983年提出的。研究者後來以DigiCash的形式實現了它。
數字貨幣的定義特徵是,它們僅以數字或電子形式存在,與實際的紙幣或硬幣不同,它們是無形的。它們只能通過電子錢包或指定連接的網路在網上擁有和使用。數字貨幣的優點是沒有銀行,交易是即時的,而且交易費用很低。
所以:coin,token,虛擬貨幣都屬於數字貨幣。
歐洲央行(ecb)在2012年首次定義了虛擬貨幣這個詞:
虛擬貨幣是指「在一個不受監管的環境中,由開發商發行和控制的數字貨幣,並用作特定虛擬社區成員之間的一種支付方式」。
虛擬貨幣的主要用例是在電子游戲中,比如魔獸世界的點卡,GTA在線現金卡或EA體育游戲中的積分。這些通常存在於相應的游戲生態系統中,並被用來解鎖額外的內容。
因此,與普通貨幣,甚至特定的數字貨幣不同,虛擬貨幣不能由中央銀行或其他銀行監管機構發行-這解釋了它們容易出現的波動性。因此,加密貨幣完全獨立於虛擬貨幣,不應混合在一起。
加密貨幣的定義並不具備普適性
加密資產僅存在了10年,而大多數政府機構僅在3-5年前才開始關注它們,當時比特幣的受歡迎程度隨著其價值的急劇上升而開始大幅上升。Facebook 的 Libra 剛剛在金融監管機構中引起了轟動:某些國家正在討論什麼是 Libra 以及如何監管 Libra 。
因此,加密貨幣的定義往往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之間甚至在司法管轄區內有所不同:僅在美國,就有五家不同的監管機構根據各自的許可權,以五種不同的方式定義加密貨幣。美國國稅局將加密貨幣和大多數其他虛擬貨幣視為財產,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認為它們代表證券,而金融犯罪執法網路則認為加密貨幣是貨幣。此外,日本的加密貨幣監管框架《支付服務法案》將加密貨幣定義為一種財產價值,俄羅斯央行行長曾將比特幣稱為一種貨幣替代品。
考慮到區塊鏈一直在以驚人的速度發展,而且監管機構大多處於落後狀態,我們有理由假設,未來可能會出現數字貨幣的新術語,因此跟上當前的術語尤為重要。
H. 中國數字貨幣與支付寶、微信、paypal等移動支付和facebook新推出的Libra有何區別與聯系
支付寶,微信,paypal是中心化的,是支付方式,是貨幣的數字形態,數字貨幣使用了區塊鏈技術。
而libra是facebook想要在區塊鏈方向發展。
區塊鏈是一個信息技術領域的術語。從本質上講,它是一個共享資料庫,存儲於其中的數據或信息,具有「不可偽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開透明」「集體維護」等特徵。基於這些特徵,區塊鏈技術奠定了堅實的「信任」基礎,創造了可靠的「合作」機制,具有廣闊的運用前景。
2019年1月10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
2019年12月2日,該詞入選《咬文嚼字》2019年十大流行語。
區塊鏈的起源:
區塊鏈起源於比特幣,2008年11月1日,一位自稱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的人發表了《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一文,闡述了基於P2P網路技術、加密技術、時間戳技術、區塊鏈技術等的電子現金系統的構架理念,這標志著比特幣的誕生。
兩個月後理論步入實踐,2009年1月3日第一個序號為0的創世區塊誕生。幾天後2009年1月9日出現序號為1的區塊,並與序號為0的創世區塊相連接形成了鏈,標志著區塊鏈的誕生。
I. 虛擬貨幣屬於那種基金
虛擬貨幣不屬於基金,算是同級別投資品種,並列關系。
房地產、股票、基金、虛空擬貨幣等,都屬於投資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