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給小孩充值Q幣是否違法家長大鬧追要是否構成敲詐
存在過錯!家長要回那些錢合情合理合法!只不過是方式有些不夠妥當,怎麼可能構成犯罪?! 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是否與其年齡、智力狀況相適應,可以從行為與本人生活相關聯的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為,並預見相應的行為後果,以及行為標的數額等方面認定。 以常識而論,小孩充值2000多元可能嗎?雖然小孩有解釋,但是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成年人仍然應該對其真實與否有所懷疑才對。你卻不與其家人聯系,核實情況,也不問其幫誰充值,直接幫其充值,怎麼能說沒有過錯?!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屬於效力待定的合同。小孩的家人有權決定是否追認。小孩家人討要充值款,就是要否認這個合同的效力。這是完全合法的。 只是小孩家人由於素質問題,表達訴求的方式不是很妥當。但是,無論如何,也不可能認定小孩家人成立犯罪! 這件事請給你一個教訓!不能只顧做生意,要充分考慮小孩是否有這些錢,這些錢的來路有沒有問題,要不要進一步核實。也給你一個教訓,平時要多學法,要知道和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是待定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