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比特幣暴跌,84萬人血本無歸,比特幣未來的前景如何
小編對比特幣的前景一直都怎麼看好,雖然之前比特幣一度突破5萬美元,但隨之又開始暴跌,期間漲漲跌跌不斷,無數的韭菜們痛不欲生。很多人都納悶為什麼比特幣從誕生之後感覺發展一直挺好,怎麼會突然間波動如此巨大呢?今天小編就跟大家聊一聊其中的奧妙之處。
一、比特幣根本無法取代貨幣。比特幣誕生之初的用意是認為它有定量,所以不會出現超發貨幣造成通脹,而且作為一種加密貨幣,它的安全性和隱匿性很強,而且不需要央行等金融機構的管理,實現了“去中心化”。但小編想說的是現在的經濟發展已經高度繁榮,貨幣所承載的使命已經不是一種簡單的交易憑證了。貨幣政策是保持金融市場穩定的重要手段,比特幣是不具備這方面能力的。
比特幣作為一種虛擬貨幣,小編始終認為它本身不具備貨幣的價值和功能,無數想要在其中分一杯羹的人,首先得看一下自己是否是那塊料。大家如何看呢?歡迎在評論區互動交流。
⑵ 省內虛擬貨幣「挖礦」活動以太坊和比特幣為例,會受到什麼懲罰
一旦發現就會按照國家規定對涉案人員進行嚴重處罰,“挖礦”行為浪費大量電源,給國家帶來許多不利影響。
隨著時代發展,互聯網技術越來越強,但是隨著互聯網發展網路中出現一種虛擬貨幣。這種虛擬貨幣在交易市場的價格非常高,因此引起許多投資者的關注,投資者購買大量礦機從而進行挖礦活動,想要以此獲利。但是該種行為在許多國家都明令禁止,我國也不例外。虛擬貨幣的挖掘需要耗費國家大量電力,還會造成環境污染,因此一定不要進行此類活動,否則就會被執法人員嚴懲。
⑶ 全面清理虛擬貨幣挖礦
虛擬貨幣「挖礦」專項整治仍在有序進行。12月以來,海南、陝西、雲南、浙江等地相繼出台相關政策或披露專項整治情況。今年以來,為實現虛擬貨幣挖礦「清零」目標,15個省份開展了虛擬貨幣挖礦專項整治。
12月以來,各地持續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整治相關工作,開展常態化監管,成效顯著,出現新變化。
12月3日,海南省發改委決定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行業,實行差別電價。提價標准為每千瓦時0.80元。同時,不允許虛擬貨幣「挖礦」的用戶直接參與電力市場交易。與其他省份相比,海南以市場手段提高電價的撤退方式更為柔和,這在國內尚屬首例。
丁表示,海南電價上調至0.80元/度,是在調控政策下,利用差別電價清明跡理出來的。
12月10日,雲南省能源局披露,雲南省中小水世蘆電站為非法供電「開采」比特幣實現「清零」。據初步測算,雲南中小水電為比特幣挖礦「清零」違規供電後,全年可節電20億千瓦時。
「此前一些中小企業利用雲南低電價『挖礦』虛擬貨幣,主要是因為西南地區夏季水資源豐富,電價相對較低。雖然看似促進了當地的經濟收入,但實際上這種高耗能產業造成的資源浪費和生態破壞遠高於收益。」鄭說。
近日,浙江採取不提前通知、不打招呼、不聽匯報、直接查機房、沿線查「礦機」等方式,對全省7個地區20家國有單位的36個IP地址進行突擊抽查,嚴肅查處和糾正了一批利用公共資源參與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的違法違規行為。
陝西沒收了2000多台用於竊電的比特幣礦機。同時,聯合督辦漢中勉縣群峰機械廠大型比特幣礦機竊電案、漢台通達運輸有限公司比特幣礦機竊電案等專項偵查工作.
今年以來,國內對虛擬貨幣「挖礦」的監管不斷升級。
今年3月,內蒙古率先開展清理虛擬貨幣「挖礦」工程。5月,又陸續搭建了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制定了8項懲戒措施。隨後,新疆、青海、四川、雲南等省份緊跟步伐,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進行清理整頓。9月,《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頒布後,江蘇、浙江、福建、江西等省份也開始行動。
鄭定向表示,今年以來,國家明確了虛擬貨幣的非法屬性,持續實施高壓監管,多部門、多省市聯合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全面清退非法激返並「挖礦」企業,在全國取得積極成效。可以說,目前國內虛擬貨幣領域的整治工作已經基本完成,已經轉入常態化監管。
總體來看,各地加大了對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排查整治力度,集中挖礦和分散小規模挖礦都得到了有效清理。未來,中國虛擬貨幣挖礦「清零」的目標不會遙遠。
虛擬幣的挖礦是利用計算機硬體為虛擬貨幣網路做數學計算進行交易確認和提高安全性的過程。作為對他們服務的獎勵,礦工可以得到他們所確認的交易中包含的手續費,以及新創建的虛擬貨幣。
⑷ 如何看待發改委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為淘汰類產業
因為這類虛擬幣挖礦活動,基本上對於社會生產沒有什麼用。而且會耗費大量的社會資源,耗費大量的電力。
⑸ 發改委再度部署虛擬貨幣「挖礦」治理,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存在哪些嚴重的危害
國家發改委:全面整治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
青瞳視角
11-16 11:07北京青年報北青網官方帳號
關注
今日(11月16日),在國家發改委11月例行發布會上,發改委新聞發言人孟瑋表示,將以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為重點開展全面整治。對執行居民電價的單位,若發現參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將研究對其加征懲罰性電價,形成持續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高壓態勢。
11月10日下午,國家發改委組織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治理專題視頻會議,會議強調,各省區市要堅決貫徹落實好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的有關部署,切實負起屬地責任,建制度、抓監測,對本地區虛擬貨幣「挖礦」活動進行清理整治,嚴查嚴處國有單位機房涉及的「挖礦」活動。
據江蘇省通信管理局網站,該局近日全面排查江蘇省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監測發現江蘇省開展虛擬貨幣活動的礦池出口流量達136.77Mbps,參與「挖礦」的互聯網IP地址總數4502個,消耗算力資源超10PH/s,耗能26萬度/天。從IP地址歸屬和性質看,歸屬黨政機關、高校、企業被入侵利用開展虛擬貨幣「挖礦」行為的佔比約21%。
此外,浙江省針對「利用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和科研院校等單位公共資源參與『挖礦』的行為」,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專項行動對全省涉嫌參與虛擬貨幣挖礦的4699個IP地址進行了全面篩查,梳理排查出77家單位的184個IP地址存在涉嫌利用公共資源從事挖礦行為。
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0部門聯合發布《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區分虛擬貨幣「挖礦」增量和存量項目。嚴禁投資建設增量項目,禁止以任何名義發展虛擬貨幣「挖礦」項目;加快有序退出存量項目。
監管部門多次強調,嚴禁以數據中心名義開展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加大行政執法工作力度,堅決杜絕發電企業特別是小水電企業向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網前供電、專線直供電等行為。嚴禁虛擬貨幣「挖礦」企業以任何形式發展自備電廠供電。
至今近2個月的時間,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做了大量的虛擬貨幣「挖礦」清退排查工作。但是仍有一些水電站、數據中心在違規提供虛擬貨幣「挖礦」所需電力等。按照要求,一旦發現相關行為,《通知》強調,暢通12398能源監管投訴舉報熱線等各類渠道,嚴肅查處違法違
⑹ 幣安怎麼不能買賣幣了
幣安發布《關於下架C2CCNY交易區及中國大陸地區用戶清查的通知》,稱為響應當地政府監管政策要求,幣安C2C將於東八區時間2021年12月31日24:00下架CNY交易區,同時將對平台用戶進行清查。至此,火幣、幣安、OKEx這三大加密貨幣交易平台均已宣布退出中國大陸市場。
幣安在公告中表示,對用戶進行清查,若平台發現中國大陸地區用戶,則其對應賬戶將切換至「只允許提現」模式,用戶將只能進行提現、撤單、贖回、平倉操作。幣安將在賬戶切換前7天,以郵件形式通知相應用戶。
此前,在9月下旬,火幣也宣布HuobiGlobal已於東八區時間9月24日停止中國大陸地區新用戶注冊。對身份認證為中國大陸地區的存量用戶,計劃於今年12月31日24:00前,在保證用戶資產安全的前提下完成有序清退,清退細則將通過公告、郵件、站內信和簡訊等方式通知用戶。
火幣發聲的時間,距離中國監管部門聯合圍剿虛擬貨幣只過了兩天。9月24日,國家發改委、央行、最高法等十餘個部門聯合發文,明確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入淘汰類產業,同時要求進一步防範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
通知中也有向違規人員追究責任的條款,如明確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等。
在火幣、幣安接連表態後,市場目光聚焦到另一家全球份額佔比很高的平台OKEx。OKEx方面10月13日也發布了《關於中國大陸地區監管政策的通知》,表示自2017年9月開始就把業務重心轉到國際市場,不針對中國大陸市場進行推廣和服務,其網站在中國大陸無法訪問,App也下架了所有的中國大陸地區的應用市場。目前OKEx在全球多個主要國家建立了辦公室,擁有1000名以上的海外員工。
⑺ 抹茶下架的虛擬幣,怎麼辦
報警處理。抹茶交易所將於12月31日前清退大陸用戶,這么做的主要目的:抹茶交易所為了響應中國監管的要求,保護更多投資者的利益,所以清退大陸用戶;中國政府明確表態,虛擬貨幣在中國是非法貨幣,不承認它們的合法性而且會嚴厲打擊;抹茶交易所清退大陸用戶,也是為了更好地保證中國投資者的安全,這樣做也無可厚非。比特幣的賺錢效應讓很多人看到了新興產業的機會,虛擬貨幣也越來越多,各種各樣的虛擬貨幣如雨後春筍一般生長和蔓延,這讓很多國家感受到了威脅,虛擬貨幣對傳統貨幣形成了嚴重的挑戰,如果不進行打擊這會威脅國家的安全。中國和很多國家都不承認虛擬貨幣的合法性,而且還進行嚴重的打擊。抹茶交易所將於12月31日前清退大陸用戶,主要目的就是為了響應中國政府監管的要求,保護更多投資者利益,所以才做出這樣的決定。
⑻ 網上挖礦是什麼意思
一、網上的「挖礦」,指的是「礦工」根據設計者提供的開源軟體,提供一定的計算機運算力,通過復雜的數學運算,求得方程式特解的過程,求得特解的「礦工」可以得到特定數量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獎勵。而所需的「鏟子」就是配置較高,運算速度足夠快的計算機,「礦工」也就是操縱電腦的使用者。網上「挖礦」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對國民經濟貢獻度低,對產業發展、科技進步等帶動作用有限。
二、多部門聯合開展全面全鏈條圍剿虛擬貨幣「挖礦」行為,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明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國家發改委公開徵求《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意見時,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入淘汰類,並於近期發布通報:我國將以產業式集中式「挖礦」(業界指虛擬貨幣的生產過程)、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為重點,全面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拓展資料:
一、礦產資源的分類,主要有:
1、根據礦產的成因和形成條件,分為內生礦產、外生礦產和變質礦產;
2、根據礦產的物質組成和結構特點,分為無機礦產和有機礦產;
3、根據礦產的產出狀態,分為固體礦產、液體礦產和氣體礦產;
4、根據礦產特性及其主要用途,分為能源礦產、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和水氣礦產。
二、我國已探明儲量的金屬礦產有54種,即:鐵礦、錳礦、鉻礦、鈦礦、釩礦、銅礦、鉛礦、鋅礦、鋁土礦、鎂礦、鎳礦、鈷礦、鎢礦、錫礦、鉍礦、鉬礦、汞礦、銻礦、鉑族金屬(鉑礦、鈀礦、銥礦、銠礦、鋨礦、釕礦)、金礦、銀礦、鈮礦、鉭礦、鈹礦、鋰礦、鋯礦、鍶礦、銣礦、銫礦、稀土元素(釔礦、釓礦、鋱礦、鏑礦、鈰礦、鑭礦、鐠礦、釹礦、釤礦、銪礦)、鍺礦、鎵礦、銦礦、鉈礦、鉿礦、錸礦、鎘礦、鈧礦、硒礦、蹄礦。
⑼ 虛擬貨幣「挖礦」違法!蘇州發布行業內首個虛擬幣犯罪偵查指引
虛擬幣交易自去年9月被央行等多部委列為禁止的非法金融活動以來,國內各地公安、檢察機關等披露了一批涉虛擬幣交易、結算等非法案件,而近期,除了將虛擬幣交易、結算等活動視為非法行為之外,與之相關的挖礦行為也被列為違法犯罪行為。
4月28日,浙江湖州相關執法部門公布的一起案例中了解到,湖州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協同吳興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湖州市公安局吳興分局於近期查處了一起價值百萬元的重大虛擬貨幣「挖礦」案件,該案也成為湖州市推進「大綜合一體化」改革以來破獲的首起要案。
據了解,在此前的4月12日,浙江省發改委通過日常監測平台監測到吳興區埭溪鎮上強村存在部分異常IP地址登錄情況,疑似為非法虛擬貨幣「挖礦」行為,並立即將相關情況告知吳興區發改經信局。隨後,吳興區發改經信局聯合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和吳興公安分局組成專門行動小組,在吳興區埭溪鎮上強村開展逐一排查工作,最終在上強村南園自然村一間簡陋的出租民房內查獲上百台礦機。
無獨有偶,在4月27日,江蘇蘇州相城區檢察院官微「相城檢察發布」發布一則消息顯示,該區檢察院近日制發了《涉虛擬貨幣犯罪偵查指引》(下稱「指引」),針對虛擬貨幣隱匿性強、跨境流通快、價值兌換多元等特點,為規范偵查工作提供全流程指導。
「從今年3月上海公安發布首例超億元虛擬貨幣網路投資詐騙案,到江浙等地陸續公布的相關案例,對於該領域的犯罪查處頻率明顯增加。另外值得關注的是,以前虛擬幣挖礦被列為淘汰項目,浙江最新公布的指引則直接將其連帶定性為虛擬幣交易違法行為,可見國家對虛擬幣領域的清理整頓力度加大,勢頭不減。」
「挖礦」交易同樣違法
從湖州官方發布的案情獲悉,在4月15日,當地執法隊員通過調查詢問,當事人承認在吳興區埭溪鎮上強村的出租民房內從事虛擬貨幣「挖礦」行為,並進行以太坊等虛擬貨幣境外網路兌換。
其後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趕赴杭州,與國家計算機網路與信息安全管理中心浙江分中心合作,首次通過高科技手段進行技術鑒定和證據固定,經鑒定確認當事人所持有的網路設備屬於虛擬貨幣挖礦設備;
4月18日,吳興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執法隊隊員、吳興區發改經信局工作人員和湖州深藍計算機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前往埭溪鎮對剩餘設備(包括U盤、移動硬碟)進行現場核驗。經核驗其中121套設備存在虛擬貨幣「挖礦」數據(總價值近300萬元),執法隊員現場製作設備數量清單,交由當事人簽字確認,目前該案行政處罰告知書已送達當事人。據悉,湖州吳興區已查處相應違法案件4起,查獲挖礦設備132台,涉及金額350萬元,可以騰出用能空間約330噸標准煤。
「從該案中透露出一個訊息,『挖礦』交易已被視為違法活動。這幾年針對『挖礦』產業國家的政策是逐步收緊的,從鼓勵到淘汰,再到限制違法,挖礦後即使不交易,它本身高耗能的性質也不符合我國碳中和的總目標,因此可以預見國內『挖礦』將被嚴控。」
而在上海資深加密貨幣市場研究員王恆看來,當前虛擬幣交易的違法犯罪風險越來越高,以前只是針對ICO現場嚴厲打擊整頓,這一行為對於社會的危害性特別高,因此監管及公安部門也將其列為與傳銷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一樣的罪名。而現在『挖礦』交易也同樣違法,雖然不一定受到刑事處罰,但從交易金額來定性,經濟處罰必不可少。
業內現首個虛擬幣犯罪偵查指引
長三角地區近年來關於虛擬幣交易犯罪案的數量和金額都不小,其中不乏涉案金額過億元的案件。
今年315期間,上海市公安局對外正式披露所偵破的上海首例利用虛擬貨幣實施網路傳銷犯罪的案件,抓獲犯罪嫌疑人10餘名,涉案金額達1億余元;
2020年11月,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了一起涉案金額超77億元的 WoToken 特大網路傳銷案的二審刑事裁定書,駁回對一審結果不服的上訴人的上訴,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分別判處高玉東等多個犯罪嫌疑人刑期以及經濟處罰,該案也成為國內迄今最大的一起虛擬幣交易大案。
4月17日江蘇蘇州相城區檢察院所公布的指引中也表示,該院近年來辦理了多起涉虛擬貨幣刑事案件,涉及虛擬幣的組織領導傳銷案、電信網路詐騙案,涉案資金高達數十億元。
據了解,該指引共十四條,對虛擬貨幣案件財物的查扣,證據的調取,財物的處分進行分析歸納,引入第三方技術公司解決虛擬貨幣資金流向等技術性問題,力求規范和完善公安機關的取證行為。將電子數據作為涉虛擬貨幣案件的偵查重點,立足標准化、規范化建設,對保存原始存儲介質、現場提取電子數據、遠程勘驗、電子數據檢驗與鑒定等辦案流程進行了詳盡規定,並從線索收集、證據提取、金額認定等全鏈條、精細化引導偵查,破解偵查難題,具有極強的可操作性。
與此同時,指引還加大了追贓挽損和反洗錢力度,秉持決不讓犯罪人員在經濟上獲利理念,要求對涉案贓款應追盡追,最大限度挽回被害人損失。如針對犯罪嫌疑人通過這種平台轉移虛擬貨幣、從事洗錢犯罪等行為,指引建議偵查機關對資金流實時監控,鎖定資金最終去向,准確認定涉案金額。
對此,相城區檢察院檢察長壽櫻表示,虛擬貨幣洗錢黑灰產業鏈不斷演變,逐步呈現規模化、專業化趨勢,數字經濟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方式和公民的生活消費方式產生了極大影響,應當聚焦企業所盼、群眾所需重點發力,提升檢察履職的精準度。指引的制發偏重於社會效果,也是從保護公民權益角度作出的努力。
「這份針對虛擬幣犯罪偵查的指引,可能是業內首次成體系的文件,因為虛擬幣犯罪主要通過互聯網進行,其隱蔽性和跨境交易的特點都比一般的經偵、刑偵案耗費精力要大,能夠將案件偵辦經驗具體化,對於我國公檢法部門在此領域內進行犯罪偵查會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