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為什麼不直接關閉虛擬幣交易平台
這個問題問的好,既然加密貨幣國家法律沒允許,那為啥又不直接關閉呢?我個人認為有以下幾個理由:
第一,加密貨幣雖然不是法幣,但是是有價值的商品,既然是商品就應該允許買賣和自由交易;
第二,作為一個國家來說,完全有權利做任何操作,可以關閉交易所,可以把所有相關人員甚至繩之以法,但是國家沒這么做的原因我猜測是既然區塊鏈技術是一個未來方向,有何理由禁止具有真正區塊鏈技術的主流加密貨幣呢?
第三,從貨幣發展規律來說,加密貨幣非常適合作為新一代的法幣,只是不能由個人或者隨意組織發型罷了,但是具有決定意義的加密貨幣師祖btc等理應且具備數字黃金的儲藏價值。
第四,現在區塊鏈還沒推廣開來,區塊鏈這個網還沒發展到互聯網那樣規模,但是只要有希望存在,加密貨幣應該是一個很好的保值和升值類商品存在,同時未來國傢具有一套成熟的監管體系的話,完全可以把加密貨幣交易所納入真正監管,同時為國家增加稅收。
以上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究其根本原因是主要有兩個:1.是技術的無國界。2.是虛擬幣背後的區塊鏈技術有其獨特的價值與優勢。
一、技術的無國界
其實虛擬幣的興起離不開我國老百姓的推波助瀾,在頂峰時期,全國各地無處不談幣,無論是政府還是普通老百姓,各種會議、交流會,乃至交易類的公司、虛擬幣發行公司如雨後春筍般的涌現,而且每場不痛不癢的大會都聚集了一大批的人流,很多90後、00後走到台前,風頭無二。主流的交易平台類的市場就有huobi、okex等,後來我國怕引起系統性風險,禁止發幣與交易平台,確實打壓了一大批的公司,以非法集資的名義約談了各個公司主體。最終把燃燒過旺的火焰壓下去了。但最終我們也看到了,我們國家的打壓,並沒有讓比特幣消聲滅跡,反而猶如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之勢,一再沖高,一枚6萬美元、7萬美元...,就是因為技術無國界,中國禁止,但別的國家並沒有禁止,那就依然可以生存,所以交易平台也可以搬到國外去,超出了我國的執法權。
二、虛擬幣背後的深層思想價值
虛擬幣基於區塊鏈技術,它背後反映的是超越現實世界的思想價值,傳導的是公平、公正的分享體系,誰也不能篡改數據。頗有無政府主義自治 社會 的思想核心內容。這是在近幾年全球人民的根本訴求。通過這種思想指導,不僅可以讓技術提升,還能指導 社會 管理與治理。所以,雖然比特幣被很多國家限制,但各個國家又都花大代價研究區塊鏈技術,發行國家數字法幣,簡而言之,這項技術是得到全球各國政府的認可,只不過涉及貨幣發行這個國家根基問題,所以絕不會放任給企業自製。
但實際上,區塊鏈與虛擬幣是一對孿生兄弟,我國原本藉助火熱的虛擬幣行情,在技術上遠超他國,但打壓之後,公有鏈技術得到限制,現如今已落後於美國,當前,我國的區塊鏈技術都是基於聯盟鏈,而最能體現區塊鏈核心價值的卻是公有鏈。
順便普及一下,公有鏈與聯盟鏈的基礎知識:
曾經有人做了這樣的一個比喻:公有鏈代表了人人平等,而聯盟鏈則是地主聯合打造的一個鏈,大家只有先信任地主,才能信任這個鏈。
從這個比喻中就可以窺探一二,聯盟鏈實際上還是一種集中式的管理模式,而公有鏈才是完全自治,在公有鏈里以通證(即虛擬幣)作為交換的等價物,與現實中的貨幣無二,只不過公有鏈里的通證並不是無限的,而是有一定限額,不像現實貨幣可以無節制的發行。這樣也就保證了虛擬幣的交易價值。
總的來說,公有鏈與聯盟鏈各有特點:公有鏈特點是訪問門檻低,數據公開透明且無法篡改,匿名性,免受開發者影響;聯盟鏈特點是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其實聯盟鏈也屬於私有鏈,但它私有的程度不同,其許可權設計要求更復雜,可信度更高。
國際法條例,任何一個國家不得跑到別人的國家去關停在當地的他國家的伺服器!!只要我們國家有公司的把伺服器設在境外,中國的相關部門就無權跑到國外去關停此公司設在國外的伺服器。
虛擬貨幣咋了?你為什麼想關停它?你就見不得人家在那裡邊賺錢嗎?你是眼紅嫉妒恨吶……它也不是真正的貨幣呀,它也不能代替貨幣的價值,它也只是一個代號而已。它叫貨幣它就是真的貨幣嗎?不就是跟股票交易市場是一樣的交易嗎?你們那麼仇恨虛擬貨幣,啥心態呀?就跟股票剛剛開始一樣,你們都是帶著偏見無知的心態去看待一個新生事物,視它為洪水猛獸。況且數字貨幣誕生已經十多年了,它也不是新生的了,它已經是老生的了。十幾年的 歷史 都過去了,你們的思維還停留在幾十年前的狀態!!
技術上講,互聯網的世界裡,國家的邊界很難界定。任何一個國家都很難絕對限制和禁止網上的交易。
從法律上講,任何國家的行政權力和司法權力一般情況下都沒有域外效力,除非全世界所有的國家形成了共識,否則不可能通過行政命令或司法裁決關閉虛擬幣交易平台。
從經濟學角度看,虛擬貨幣的價值到底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各方觀點不一,並沒有統一的共識。
為啥要關?A股,港股,美股全球市場是不是也要關,別管什麼虛擬貨幣還是什麼,只是名字叫法不一樣。資本市場性質都是一樣的。因為都是人性市場。你會在哪個市場都一樣做,你不會玩什麼最終都是虧。你可以當做全球所有市場其實都是一個騙局,這沒毛病,但你要知道 游戲 規則是什麼。全球資本這是屬於1%人的 游戲 ,對於這1%是專業做交易,對於99%那叫賭博!這里沒所謂的技術,核心是交易思想。但99.9%的人根本就沒機會遇到什麼才是真的交易方式,就算有機遇你遇到了你也未必能明白。網上的可以看得到的所有,包括所謂的課程,基本可以說99.999%還是算了吧,所以大部分人都在錯誤的東西里轉來轉去,你認為專業的其實那人連業余都算不上。這行就算你學過N年付出N年,成才率都是千分之一的比率,別告訴我都不知道專業交易是什麼的,你想賺資本的錢。最終的結局只有唯一一條路,給1%做貢獻,跟你多有錢沒關系,你有多少只要你敢進來不會讓你帶一分。人性又貪婪又恐懼,總之不要碰你不懂的,更別妄想在你不懂的地方賺錢!
最近半年虛擬貨幣市場的爆發,讓很多人將目光和資金都集中在了幣圈,而作為一個多年的老韭菜,我也是在離開幣圈將近兩年的時間後,又再一次回到了這個市場。但是最近市場短短幾天又出現了一次近乎腰斬的暴跌,而直接原因之一就是我國對幣圈的政策性打壓造成的。於是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疑問,既然我國不接受虛擬貨幣,為什麼不直接關停這些交易所,讓虛擬貨幣無法交易,從而徹底切斷虛擬貨幣的流通呢?
其實我國並不是沒有做過這樣的動作。在幣圈有一個日子是所有人都知道並且深深記得的日子,那就是2017年9月4日,史稱「94事件」。幣圈94事件指的是2017年9月4日央行聯合七部委全面叫停ICO,定性ICO為非法融資行為,國內交易所也被關閉。看看當年的七部委都是哪些部門吧: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由這七部委聯合下發《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瞬間將幣圈幾乎判了死刑。於是國內各大交易所也紛紛關閉,轉戰國外。這就是幣圈 歷史 上最大的一次關停事件,一夜之間所有交易所無法提幣,無法提現,幣圈哀嚎一片,大多數人都心如死灰,當然也不乏一些對比特幣有信仰的人。看看當時大家的留言評論就知道當時的幣圈是多麼慘烈了。可是國內關閉了,幣圈就真的徹底涼涼了么?事實告訴我們,非但沒有涼,反而在兩個月後創下當時的 歷史 新高,比特幣一度突破2萬美金。要知道這是在「94事件」發生僅僅兩個多月之後,並且這一高點也是未來三年的高點。
既然之前關了國內所有的交易所,幣圈都沒有死,那麼現在國內已經沒有任何一家虛擬貨幣交易所了,全球幾大交易所雖然都是中國人經營的,可是他們的注冊、經營、伺服器都是在海外,所以,我們國家也沒有辦法去國外關停他們,只能圍堵而已。可是在如今互聯網 科技 這樣發達的今天,真的能有辦法完全封堵住么?
其實,我想說的是,我們國家對虛擬貨幣頻頻重拳出擊,一方面是為了讓老百姓避免過大的風險,一方面也是為了能讓虛擬貨幣有更好更 健康 的發展。我相信國家也一定知道堵不如疏的道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國家會發行數字人民幣的原因。但是幣圈太亂,如果不規范就冒然開啟這個市場,那這個市場一定會出大問題的,所以今後,我想國家一定會積極 探索 幣圈的監管規則,而在國家正規監管之下,一定也會有真正屬於我們國家自己的交易所。只是這個道路會很長。這一點可以參考外匯保證金業務。雖然全球都在做外匯保證金業務,但是我國並未對普通百姓放開這個市場,但是能永遠不開么?顯然不可能的。
中國已經官方禁止了所有交易平台了啊,全在境外了。但是像coinbase這種美國上市公司你能跑去華爾街關閉?得先把全球平台所在國家打下來[淚奔]
關閉虛擬幣交易所,只能讓中國閉關鎖國,不能融入國際 社會 大家庭,就猶如晚清政府閉關鎖國導致清朝敗落一樣,世界是往前走的,不跟上就要被世界拋棄,堵不如疏,應該正確引導中國民眾參與虛擬貨幣的潮流,實線與世界同步,共同沿著 科技 的前沿與時俱進!
實際上國家已經關閉了國內的所有虛擬幣交易平台,你有沒有發現,虛擬幣交易平台都在國外。
事實上,國內不僅關閉了交易平台,而且是嚴禁虛擬幣交易的,最近接二連三地發文要求金融系統不得為虛擬幣交易提供結算服務,最近虛擬幣暴跌,好多玩家想退出,已經沒有辦法退出了,交易平台上賬戶裡面的錢,無法提取回原銀行卡賬戶,因為按國家規定,各金融機構繼續提供結算服務的話,會被處罰的,沒哪個會違規的。
所以說,你的問題是不存在的,不是「為什麼沒有關閉?」而是「早已關閉」,現存的都是國外的平台,完全都是在賭,在虛擬幣每次暴跌時,交易平台更本就不提供交易,讓你直接爆盤,只不過國人天生賭性十足,任憑國家再怎麼發布風險提示,還是想方設法去賭博。
虛擬貨幣交易哪裡惹到您了呢?
騰訊曾經發行的QQ幣, 游戲 幣也都沒有被關閉禁止,世界上那麼多的國家都沒有說要關閉要禁止,為什麼到了我們這就要關閉呢?
很難說虛擬幣交易究竟犯了什麼罪,如果真有罪,我看那些賣 游戲 的公司也是一樣的犯了罪。首先,他們賣的 游戲 就是完全虛擬的,而且大部分對孩子來說也都有害無益的,還有香煙啊、可樂啊之類的,本質上來講對消費者的壞處比虛擬幣還要大。
所以,是沒有什麼深仇大恨非要關閉禁止的。
B. 一月一號國家對虛擬貨幣的態度
一月一號國家對虛擬貨幣的態度如下:
有關虛擬貨幣的新聞近段時間可以說是比比皆是,而每篇有關虛擬貨幣的新聞也都有著高的不同尋常的閱讀量,無論是真正參與其中進行買賣的「局中人」還是不參與其中只為了找點閑時談資的「圍觀群眾」都在時刻關注著虛擬貨幣的相關動向。但今天我們要聊的不是以個人意願為主體的虛擬貨幣市場,而是要來盤點一下參與虛擬貨幣市場的那些「國家力量」。
1.中國:對於虛擬貨幣,中國央行等相關部門一再表明自己的堅決立場,對虛擬貨幣不支持,並予以打壓。早在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就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緊急叫停了ICO活動。同年截止到9月30日,在相關部門的強烈要求下,虛擬貨幣交易所徹底關停了在中國的所有交易活動。但針對中國民眾的海外交易依舊頻繁。2018年1月26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風險提示,提醒國內民眾,境外平台存在系統安全、市場操縱和洗錢等風險隱患。2月6日,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再次發布了關於「虛擬貨幣」、ICO、「虛擬數字資產」交易、「現金貸」的相關風險提示。足以看出中國相關部門對虛擬貨幣的打擊力度之大。
2.美國:美國對於虛擬貨幣的態度同樣不容樂觀,對虛擬貨幣以及ICO進行嚴加監督管控,但美國相關機構最後會做出何種決議也尚不能確定。根據兩位美國監管機構的主席所言,去中心化區塊鏈技術有著極大的潛力,但是否能給大眾帶來好處尚不可知。未來美國將會針對虛擬貨幣指定哪些具體政策暫時還是未知數。
3.俄羅斯:俄羅斯在之前也並沒有明確表示對虛擬貨幣的態度,但是面對虛擬貨幣這一風口問題,俄羅斯不得不進對市場進行相關規范。就在前不久的1月25日,俄羅斯在俄羅斯財政部網站上正式公布了相關立法草案。草案規定將禁止使用加密貨幣作為支付手段,但同時建議將通過數字交易所運營商來使用最初代幣發行(ICO)的行為合法化。俄羅斯相關部門表示立法草案是為了解決因為虛擬貨幣帶來的「灰色地帶」的一些問題,實現對「灰色地帶」的監管。相關負責人表示,該草案系緊急制定,後期還會進行重新擬定,至於會如何修訂還暫無定論。
C. 數字貨幣是怎樣的騙局
基本套路:傳銷數字貨幣的「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機構控制,早期為吸引投資人投資,可能會將貨幣價格炒得很高,一旦時機成熟,就集中進行拋售,價格一落千丈,投資者最後血本無歸。
數字貨幣傳銷一般具有三大特點:
1、是有實在的產品——數字貨幣,而且被包裝得很高級。
2、是參加者可以獲得拉人頭獎勵,獎品是數字貨幣本身。
3、是數字貨幣會隨著參與騙局的人增加而升值,在數字貨幣升值周期,參與者可獲得數字貨幣的數量也會增長,參與者包括最底層參與者也會獲利,但是進入貶值周期,底層參與者往往損失巨大。
2017年,江蘇省互聯網金融協會出台了《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這份指南點名26種所謂數字貨幣都是披著或者疑似披著數字貨幣的外衣進行非法傳銷的項目。分別是:珍寶幣、百川幣、SMI、MBI、馬克幣、暗黑幣、MMM、美國富達復利理財、克拉幣、V寶、維卡幣、石油幣、華強幣、CB亞投行香港集團、幣盛、摩根幣、貝塔幣、世通元、U幣、聚寶、21世紀福克斯、萬喜理財、萬福幣、五行幣、易幣、中華幣等。
(3)2017年七部委關於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五招辨別數字貨幣是否是傳銷貨幣:
1、發行方式
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是去中心化的發行方式。每個不同的終端節點負責維護同一個賬本,而這個維護過程主要是演算法對交易信息進行打包和加密,而傳銷貨幣則主要由某個機構發行,並且採用拉人頭的方式獲利。
2、交易方式
虛擬貨幣是市場自發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後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來完成交易。而傳銷貨幣則有某個機構自己發行,並且自建平台來進行交易。
3、實現方式
虛擬貨幣本身是開源程序,在Github社區維護。其總量限制的參數和方式,均顯示在開源代碼中。而傳銷貨幣的開源是完全抄襲別人的開源代碼,且沒有使用開源代碼來搭建程序,所以其本質跟Q幣一樣是可受網站控制的。
4、是否給出源代碼鏈接
一般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都會在官網的顯要位置給出源代碼的鏈接,這樣做是為了公開透明地展示貨幣系統的運作機制。而傳銷貨幣重點宣傳的是充值購買交易流程,但並不提及其運作機制,甚至網站都沒有源代碼的鏈接地址。
5、官網是否是https開頭
一般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的官網和交易網站地址都以https開頭,其目的是這類網址可以很好地保護用戶的數據不被非法竊取。但傳銷貨幣的官網、交易網站等在內的相關網站都沒有以https開頭。
D. 如何看待各大行發布禁止虛擬幣交易
這個說法,以及相應的銀行措施,會造成以下幾點影響:
1)虛擬幣交易者更難利用國內的銀行系統進行出金出金操作。
2)在虛擬貨幣渠道,反洗錢反行賄加強了力度。
3)由於這次銀行的禁令,和相應省市執行關閉比特機礦機的操作,會造成我們在虛擬幣衍生金融市場的整體回撤,對於相關的金融工具觸及的生產力、就業和資本提升,可能會有不利的影響。
這次禁止,行政命令的色彩比較大,並沒有從法理上禁止。
因為法律上禁止,要通過立法審議,包括全國人大的審核,一方面效率慢,一方面也不一定就能得到壓倒多數的贊成票,反而暴露了完全禁止的難以執行。
從信息來看,目前主要是監管會議和口頭警告為主:
「虛擬貨幣交易和投機活動已經擾亂了經濟和金融系統的正常秩序。它們增加了非法跨境轉移資產和洗錢等非法活動的風險。」
目前,雖然比特幣已經不存在國內交易平台,可是位於海外的虛擬幣交易平台,仍然提供了各類P2P的出金和入金渠道。
個人用戶仍然通過這些渠道獲得比特幣或將虛擬幣換成人民幣。
主要的渠道是個人間的微信轉帳,支付寶轉帳,以及銀行卡轉賬。
廣義來說,現在的微信轉帳,支付寶轉帳,最終還是對應到中國境內的各類銀行當中。
那麼,如果各大銀行宣稱不再接受虛擬幣間接交易,就意味著要加強監管,對於個人間的轉帳目的性和來源進行監管。
鎖定長期從事虛擬幣交易的銀行帳戶或支付寶帳戶等,一旦有所異動,則可以運用銀行帳戶管控數據,
向金融監管機關舉報帳戶行為,或者配合監管機關動作,對帳戶進行凍結。
由於這是銀行內部的金融控制,並不受法律條款影響,行動迅速,
一旦被銀行偵知你的帳戶資金流與虛擬幣有關,就可以凍結帳戶,給個人帶來許多麻煩。
當然,由於該行為並沒有法律支持,
作為個人用戶,
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要求銀行解鎖帳戶,
舉證自己的帳戶操作與虛擬幣無關,
或者非關鍵干係人,並非行賄,洗黑錢所得。
就算舉證成功了,
也會影響巨大,
極大地支援虛擬幣持有者及交易者的信心。
當然,這個措施也是雙刃劍,
國內銀行禁絕了虛擬幣相關操作後,
是否有資產流向國外銀行帳戶,或者國外銀行的離岸帳戶,並不受人民銀行直接指導的情況下,
是否會造成銀行存款流失呢。
因為,目前中國居民每年可購買外匯5萬美元,如果通過這筆許可將人民幣轉移到外幣帳戶,必然會對國內的銀行業有所影響。
人民銀行對對虛擬幣交易的理由很多,主要包括:
勿須置疑,去中心化的各類虛擬幣,最大的問題就是難以監管。
一旦用戶習慣採用虛擬錢包,
很難象原有的金融系統那樣實施凍結帳戶,強制還款等措施,
甚至沒法收稅。
這幾年以來,
通過下調取現力度,嚴控發票報銷,以及統一報稅等措施,
我國對於個人金融帳戶的管控力度日益加大,
國稅局的作用越來越傾向美國的聯邦稅務局那麼強大的功能。
同時,通過數字貨幣的發現,
與人民銀行相結合,稅務部門可以把每個人的每一筆現金流掌握在手中,
隨時進行稅務審計,
相信不少人都會有幾個回答不上來的問題。
而虛擬貨幣去中心化,加密,難以監管的特徵,
與稅務局的要求背道而馳,
所謂槍打出頭鳥,
它不打擊你豈不是少了錢袋子。
所以,
隨著數字貨幣的加快推出,
虛擬幣還會受到下一階段的打擊。
前面說過,加強監管的第一個壞處,是有可能將一部分有意願參與虛擬貨幣的資金,轉移到海外銀行的離岸帳戶中去。
這樣一方面脫離了人民銀行的監管,另一方面也會造成相應的金融資本流失。
另一方面來看,
全球的虛擬幣的交易已經形成了8萬億到10萬億人民幣左右的巨大金融市場。(以比特幣為主)
還在不斷擴大。
在區塊鏈地發展中,也不斷涌現出去中心化的各類應用場景和金融場景。
如Defi借貸,去中心化交易所,虛擬資產NFT等多項變種,確有一小部分是具備欺騙性質的工具,但也有一些能夠穩下來,在西方 社會 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所以,目前的關停礦場和禁止交易。
從短期來看,打擊了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降低了電能的浪費,避免了資金外流。
但是從長遠來看,
是否會讓我們對這個快速發展的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會完全絕緣呢,
很難確認。
更何況,
銀行單方面的禁止交易,
或凍結帳戶,
缺乏明確的法理依據和公信力,
很容易讓個人投資者帶來恐慌,
從而加快資金逃離。
這一點,
我們的長期目標和金融價值。
是需要金融監管機構和金融單位仔細思考的地方。
如果單單從力度上來看,是遜色於2017年9月的監管。2017年的9月七部委聯合發文取消當時國內的所有虛擬貨幣交易平台,限期一個月的整改時間。而這次只是針對國內的虛擬貨幣挖礦行業進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頓,以及禁止各大銀行和支付機構進行利用平台進行虛擬幣交易。
我們不妨站在一個大的背景上來看,就能夠明白為什麼當前會嚴密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
當前的全球范圍內的虛擬貨幣交易市值中有80%以上來自於美元交易。包括國內幾個大平台使用的錨定貨幣USDT、USDC這種穩定幣,也是等同於變相的數字美元。背後的實質依舊是利用美元在進行交易,而目前美元的超發和貶值已經成為一個大的趨勢。
站在國家角度來看,虛擬貨幣的交易一定程度上等同於國內資產的流失,在當前整個外匯金融行業都嚴加監管的大背景之下,這顯然是不合理的。美聯儲超發的美元最終會迴流美國,也會導致美股的泡沫急劇的膨脹,最終受損嚴重的還是美國經濟。
所以最近這段時間央行明令禁止約談一部分的銀行和金融機構,禁止交易虛擬貨幣並不是單純的只對虛擬貨幣行業進行監管,背後的博弈還是屬於人民幣和美元之間。以比特幣為首的虛擬貨幣,本身就具有去中心化的屬性,但是這種去中心化的屬性,卻離不開中心化的交易平台和中心化的出入金,這本身也就是有問題的。
虛擬貨幣本身就是一種數字 科技 產物,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央行做背書, 所以本身並不具備貨幣的屬性,但因為其特殊的屬性,儼然已經成為了「全球通用貨幣」。
但虛擬貨幣並沒有給全球各國帶來實實在在的好處,反而浪費了很多 社會 資源,而且存在很多負面的影響。
也正因為如此,目前全球大部分國家都不承認虛擬貨幣的地位,甚至有些國家明確指出虛擬貨幣是非法貨幣,而在對待虛擬貨幣上,我國央行也開始出手整頓了。
2021年6月21日下午央行發布公告,公告內容指出,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和支付寶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這個通知明確要求各大銀行不能為比特幣交易提供服務。
這裡面有4點要求:
1、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不得為相關活動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2、各機構要全面排查識別虛擬貨幣交易所及場外交易商資金賬戶,及時切斷交易資金支付鏈路;
3、要分析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交易特徵,加大技術投入,完善異常交易監控模型,切實提高監測識別能力;
4、要完善內部工作機制,明確分工,壓實責任,保障有關監測處置措施落實到位。
在央行下發通知之後,各大銀行也及時做出回應,紛紛切斷跟比特幣之間的關系,禁止為比特幣交易提供服務。
這次央行之所以要禁止銀行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只能說虛擬貨幣有很多負面的影響,其帶來的負面價值遠遠要高於給 社會 貢獻的價值,這種負面價值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1、擾亂金融市場。
金融市場是一個非常嚴肅的事情,每個國家對金融市場的監管都非常嚴,特別是對貨幣這一塊,貨幣基本上都是由每個國家的央行發行的,由國家做背書,所以信用度非常高。
但最近幾年隨著區塊鏈技術的不斷進步,一些企業紛紛開發出各種虛擬貨幣,儼然把自己當成了「央行」,但這些虛擬貨幣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只是一個數字產品,現在卻被當作貨幣來進行交易,而且不受任何監管,這完全擾亂了正常的金融秩序。
如果誰都可以隨便發行貨幣,還可以正常交易,不受任何限制,那整個市場就亂了。
2、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工具。
最近幾年虛擬貨幣之所以受到大家的追捧,因為它不受到任何約束,而且監管很難,因此虛擬貨幣就成為了一些犯罪分子主要的交易工具。
比如目前很多人都是通過比特幣來進行洗錢,一枚比特幣幾十萬,只需要買10枚就可以把幾百萬的資金洗掉,這無形當中就會給 社會 造成很大的損失,也會進一步增加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這無形當中會促使販毒,搶劫,詐騙,行賄受賄,軍火販賣,恐怖分子等活動更加猖獗。
所以現在各國央行對這些虛擬貨幣進行打擊,其實就是為了斷這些犯罪分子的交易後路,讓他們無處可尋。
3、損害了小投資者的利益。
虛擬貨幣目前已經嚴重脫離了監管,在沒有監管環境之下,虛擬貨幣就像一匹脫韁的野馬自由發揮,結果我們看到虛擬貨幣大起大落非常正常。
虛擬貨幣的這種大起大落讓一些人成為了暴發戶,但受傷的更多是一些小的投資者,這些小投資者盲目進入到虛擬貨幣當中,結果成為了被割的對象,有些人一天之內就可能損失幾萬幾十萬,如果這種投資亂象都不加以制止,可能會發生更加嚴重的事情。
4、浪費了大量的電力資源。
虛擬貨幣完全就是一個數字產品,雖然這種產品可以帶動電腦、挖礦機、發電設備等一些產品的銷量,這貌似對經濟發展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但相比這種作用來說,虛擬貨幣所消耗的大量電力要遠遠超過它能夠帶來的價值。
比如根據劍橋大學替代金融研究中心研究的數據顯示,截止2021年5月7日,全球比特幣挖礦的年耗電量大約是1348.9億度,這個耗電量可以排在全球所有國家的第27位,已經超過瑞典一年的耗電總量。
這種電力資源的浪費是觸目驚心的。
也正因為虛擬貨幣存在的負面影響非常大,這種負面價值遠遠超過虛擬貨幣給 社會 創造的價值,所以現在各國央行開始加大對虛擬貨幣的打擊力度, 讓金融市場回歸到正常的狀態當中,只有將金融活動放進金融監管的框架之下,才能給 社會 帶來積極的作用。
好消息呀!其實之前幣圈的火熱,跟咱們普通人還真沒啥關系,不管是礦老闆還是炒幣客,他們賺了錢都和咱們沒有一分錢關系,反而可能嘲笑咱們沒眼光活該掙不了錢。只有在需要割韭菜的時候,才會瘋狂鼓吹幣圈,讓普通人進來接盤。
天下哭幣圈久矣 !
不過最近確實有不少好消息,一方面虛擬幣政策不斷收緊,不僅各大行在限制虛擬幣交易,現在支付寶也限制了虛擬幣交易。再結合各地不斷清退礦場,可以說對咱們吃瓜群眾是重大利好啊!
可能臭打 游戲 的朋友們應該最能感同身受了。之前網路顯卡吧可以說是裝機發燒友的聚集地,可惜不知何時現在已經變成了挖礦吧。貼吧里討論的不是裝機配置,而是如何挖礦。
當然這其實也怪不得網友們,畢竟顯卡價格一漲再漲,有的顯卡甚至你想多花點錢買都沒貨。最近B站的裝機員也發話了,最近要礦難了,咱們終於可以買到正常價格的顯卡了。
我對幣圈是持負面看法的,這玩意不創造價值,甚至連股市都不如。至少股市還承擔著為企業融資的任務,也正常接受法律監管。幣圈這玩意號稱去中心化,實際上就是沒人負責的意思。哪天行情不好,交易所拔你的網線,你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這玩意誰愛玩誰玩,至少在咱們中國,不歡迎這群人。
永遠記住一句話:賭桌上的錢,只要不離開,就永遠不是你的!
隨著對虛擬幣的監管越來越嚴,近日央行又放了大招。
約談了多家銀行和支付機構,要求其不得為相關虛擬幣交易的活動提供服務。
隨後,農行、建行、工行、郵政儲蓄行、興業銀行以及支付寶等紛紛宣布跟虛擬幣劃清界限。
隨之而來的是毫無疑問的虛擬幣大跳水:
比特幣跌幅一度接近10%,32000點位被跌破;
以太坊跌幅超過10%,1900點位被跌破;
除此之外,其他非主流的虛擬幣也均有不同程度的下跌。
根據相關數據顯示: 虛擬幣市場有超過17萬人在過去的24小時內爆倉,金額超過65億。
截止發文,虛擬幣整個市場還在大跌。上面說的點位均已全部跌破。
除了從銀行和支付機構保持高壓態勢之外,全國很多地方均已開始對「礦機挖礦」的行為進行禁止,因為這玩意說實話,太費電了。
前段時間的有個消息說:挖礦耗費的電量都趕上一個小型國家的耗電了。
從最近個各方面對虛擬幣的高壓態勢來看,不難發現,上面對於虛擬幣的態度非常堅決:就是要全面清剿。虛擬幣的下跌趨勢短時間也不會發生改變。不要再懷有僥幸心理。
可能很多還在這個市場的朋友聽不得這樣的話,但是良葯苦口。
虛擬幣本身就是一個被高度控盤的市場,而且完全不在監管范圍內,只要暴漲暴跌,必然伴隨著大量的人爆倉,這是什麼,這就是割韭菜。
你以為你那點資金量,可以翻雲覆雨?可以跟資本對抗?
另外,大部分人進入這個市場,都是聽說某某在虛擬幣市場一夜爆發等等,想著快速賺錢。
但是最終見好就收的又有多少?如果你在賭桌上贏了一大筆,有多少人會見好就收?
缺乏監管+暴漲暴跌+人性的弱點導致我們很難在這個市場獲得長期收益!
最後,我想說的是:這次絕不是監管的結束,虛擬幣的跌勢也才剛剛開始。
你認知范圍之外的財富,即使賺到了,也會還給市場!
感謝樓主的提問,隨著時間的推移,全世界90%的國家都會禁止虛擬幣的交易,虛擬貨幣客觀上類似於私人金融集團建立的,可以在一定范圍之內繞過國家的支付清算系統的新的支付清算系統和繞開監管的金融項目,現在來看禁止虛擬貨幣的國家為數不多,但是凡是具有主權貨幣的國家,都不會允許它繞過國家的支付清算系統跟金融監管的。
在傳統的支付清算系統中,國家央行是貨幣的生產者,銀行是貨幣分發和流轉的渠道,隨著紙幣的使用量減少,幾乎所有的貨幣都在央行的系統中流轉,都能夠被監管,虛擬貨幣盡管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它也無法在日常生活中使用,虛擬貨幣只要不變現,一直流轉,但他整個流轉的過程都處於暗箱操作 的一個狀態,很難被監管到,我們常說的洗錢、地下交易、腐敗、財產出境都可以非常方便的通過虛擬貨幣來實現,同時為虛擬貨幣提供分發,兌現的服務平台就變成了類似於傳統的銀行和證券交易所的角色,如果金融機構想正式來做這份生意,必須有一個主體為虛擬貨幣提供兌換法幣的服務,沒有國家主體背書,沒有人敢買。二是建立一個大的虛擬貨幣資金池,類似於股票交易市場,這個大的虛擬貨幣交易所有兩個作用,一是收集大量的法幣,只有足夠多的法幣才能兌換交易完成,二是維持虛擬貨幣的估值,各大行發布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是為了保護不明真相的投資者被騙,虛擬貨幣宣揚自由主義,躲避金融監管,避稅,實際上就是這些人利用自己的優勢,設計的模式,幫著他們自己獲得流動性獲利。
1、首先這是在確定政策以後 各大銀行具體的跟進措施
2、本來虛擬貨幣沒有得到官方認可,即沒有法定地位
3、虛擬貨幣在灰色地帶,給現有的金融體系帶來的沖擊無法預料
央行最近約談了6家銀行和支付機構,為的就是給他們打好預防針:接下來國家都要對虛擬貨幣進行整頓和清理。
所以各大行都開始陸續發布禁止虛擬幣交易、建立賬戶等行為,就是響應國家的號召。虛擬貨幣誕生至今,一直被不少人質疑,這樣一個虛擬的東西,為何能炒上天?
事實上,虛擬貨幣今年開始就出現頹勢,一夜之間大跳水的新聞隨處可見。並且,目前全球都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對虛擬貨幣建立了保護的法律法規,也意味著其實各位手持虛擬貨幣的投資者們,一旦這其中出現什麼意外,都不會受到任何的幫助,除非你自己願意承擔風險。
這種第三方虛擬貨幣是註定無法成為大眾化的東西,未來不可能看得見這樣的場景:上街買一瓶水用比特幣付款、網上淘寶購物用比特幣支付等。更何況虛擬貨幣挖礦本身就會浪費大量電力,產生二氧化碳,國家肯定是不會放任的。
現在已經明令規定: 所有服務商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便利。 不光各大行,支付寶微信現在都不可以了。我們該如何看呢?
第一、虛擬貨幣交易存在巨大風險。 現在的虛擬貨幣交易者,基本上都是任人宰割的韭菜。那些大戶、大交易所才是永遠的贏家。因為他們操作大盤太容易了。現在由於監管沒法完全到位,這片交易看到就存在諸多不可控、不正當的因素,所以,目前為了個人資產安全,還是不要玩虛擬貨幣交易為好。
第二、很大一批投資者吃虧了,為了大家的資金安全考慮。 各大行現在都不能提供服務了,這就能保證我們法幣的安全,不至於隨便外流。為虛擬貨幣交易設置阻礙,就可以減少沖動投資、盲目投資,甚至被騙投資。
第三、虛擬貨幣代替法幣只能是個別人的幻想了。 虛擬貨幣和黃金的屬性類似,但是它確實沒法完全代替貨幣,尤其是現在這個風險頻發的時間里。各大行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就是在捍衛法幣的權威性。法幣的地位是堅不可摧的。
虛擬貨幣交易從剛開始的新鮮,也受到一部分人的追捧,到現在各國、各行、各個環節都被限制的局面,恐怕不是單單觸及到利益那樣簡單,它自身存在的問題才是被禁止的根源。
避免了外國資本收割!
E. 最近老聽說CXC虛擬貨幣,CXC究竟是什麼有人說還能賺錢,是真的嗎
因為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公告,明確指出,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2018年8月24日銀保監會等部門又聯合發出風險提示,指出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旗號,發行「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
特徵
去中心化。區塊鏈技術不依賴額外的第三方管理機構或硬體設施,沒有中心管制,除了自成一體的區塊鏈本身,通過分布式核算和存儲,各個節點實現了信息自我驗證、傳遞和管理。去中心化是區塊鏈最突出最本質的特徵 。
開放性。區塊鏈技術基礎是開源的,除了交易各方的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區塊鏈的數據對所有人開放,任何人都可以通過公開的介面查詢區塊鏈數據和開發相關應用,因此整個系統信息高度透明 。
獨立性。基於協商一致的規范和協議(類似比特幣採用的哈希演算法等各種數學演算法),整個區塊鏈系統不依賴其他第三方,所有節點能夠在系統內自動安全地驗證、交換數據,不需要任何人為的干預 。
安全性。只要不能掌控全部數據節點的51%,就無法肆意操控修改網路數據,這使區塊鏈本身變得相對安全,避免了主觀人為的數據變更 。
F. 為什麼不直接關閉虛擬幣交易平台
這個問題問的好,既然加密貨幣國家法律沒允許,那為啥又不直接關閉呢?我個人認為有以下幾個理由:
第一,加密貨幣雖然不是法幣,但是是有價值的商品,既然是商品就應該允許買賣和自由交易;
第二,作為一個國家來說,完全有權利做任何操作,可以關閉交易所,可以把所有相關人員甚至繩之以法,但是國家沒這么做的原因我猜測是既然區塊鏈技術是一個未來方向,有何理由禁止具有真正區塊鏈技術的主流加密貨幣呢?
第三,從貨幣發展規律來說,加密貨幣非常適合作為新一代的法幣,只是不能由個人或者隨意組織發型罷了,但是具有決定意義的加密貨幣師祖btc等理應且具備數字黃金的儲藏價值。
第四,現在區塊鏈還沒推廣開來,區塊鏈這個網還沒發展到互聯網那樣規模,但是只要有希望存在,加密貨幣應該是一個很好的保值和升值類商品存在,同時未來國傢具有一套成熟的監管體系的話,完全可以把加密貨幣交易所納入真正監管,同時為國家增加稅收。
以上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技術上講,互聯網的世界裡,國家的邊界很難界定。任何一個國家都很難絕對限制和禁止網上的交易。
從法律上講,任何國家的行政權力和司法權力一般情況下都沒有域外效力,除非全世界所有的國家形成了共識,否則不可能通過行政命令或司法裁決關閉虛擬幣交易平台。
從經濟學角度看,虛擬貨幣的價值到底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各方觀點不一,並沒有統一的共識。
可以的,中國已經向全世界各國政府發出最後通牒了,勒令全世界各國政府必須在24小時內關閉各國管轄區域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否則後果自負。
國際法條例。任何一個國家不得跑到別人的國家去關停在當地的他國家的伺服器!!只要伺服器設在境外,中國就無權跑到國外去關停在國外的伺服器。
虛擬貨幣咋了?你為什麼想關停它?你就見不得人家在那裡邊賺錢嗎?你是眼紅嫉妒恨吶……它也不是真正的貨幣呀,它也不能代替貨幣的價值,它也只是一個代號而已。它叫貨幣它就是真的貨幣嗎?不就是跟股票交易市場是一樣的交易嗎?你們那麼仇恨虛擬貨幣,啥心態呀?就跟股票剛剛開始一樣,你們都是帶著偏見無知的心態去看待一個新生事物,視它為洪水猛獸。況且數字貨幣誕生已經十多年了,它也不是新生的了,它已經是老生的了。十幾年的 歷史 都過去了,你們的思維還停留在幾十年前的狀態!!
最近半年虛擬貨幣市場的爆發,讓很多人將目光和資金都集中在了幣圈,而作為一個多年的老韭菜,我也是在離開幣圈將近兩年的時間後,又再一次回到了這個市場。但是最近市場短短幾天又出現了一次近乎腰斬的暴跌,而直接原因之一就是我國對幣圈的政策性打壓造成的。於是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疑問,既然我國不接受虛擬貨幣,為什麼不直接關停這些交易所,讓虛擬貨幣無法交易,從而徹底切斷虛擬貨幣的流通呢?
其實我國並不是沒有做過這樣的動作。在幣圈有一個日子是所有人都知道並且深深記得的日子,那就是2017年9月4日,史稱「94事件」。幣圈94事件指的是2017年9月4日央行聯合七部委全面叫停ICO,定性ICO為非法融資行為,國內交易所也被關閉。看看當年的七部委都是哪些部門吧: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由這七部委聯合下發《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瞬間將幣圈幾乎判了死刑。於是國內各大交易所也紛紛關閉,轉戰國外。這就是幣圈 歷史 上最大的一次關停事件,一夜之間所有交易所無法提幣,無法提現,幣圈哀嚎一片,大多數人都心如死灰,當然也不乏一些對比特幣有信仰的人。看看當時大家的留言評論就知道當時的幣圈是多麼慘烈了。可是國內關閉了,幣圈就真的徹底涼涼了么?事實告訴我們,非但沒有涼,反而在兩個月後創下當時的 歷史 新高,比特幣一度突破2萬美金。要知道這是在「94事件」發生僅僅兩個多月之後,並且這一高點也是未來三年的高點。
既然之前關了國內所有的交易所,幣圈都沒有死,那麼現在國內已經沒有任何一家虛擬貨幣交易所了,全球幾大交易所雖然都是中國人經營的,可是他們的注冊、經營、伺服器都是在海外,所以,我們國家也沒有辦法去國外關停他們,只能圍堵而已。可是在如今互聯網 科技 這樣發達的今天,真的能有辦法完全封堵住么?
其實,我想說的是,我們國家對虛擬貨幣頻頻重拳出擊,一方面是為了讓老百姓避免過大的風險,一方面也是為了能讓虛擬貨幣有更好更 健康 的發展。我相信國家也一定知道堵不如疏的道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國家會發行數字人民幣的原因。但是幣圈太亂,如果不規范就冒然開啟這個市場,那這個市場一定會出大問題的,所以今後,我想國家一定會積極 探索 幣圈的監管規則,而在國家正規監管之下,一定也會有真正屬於我們國家自己的交易所。只是這個道路會很長。這一點可以參考外匯保證金業務。雖然全球都在做外匯保證金業務,但是我國並未對普通百姓放開這個市場,但是能永遠不開么?顯然不可能的。
不可能全部關閉的,因為實在太多了,據統計,數字貨幣交易所擁有1000家以上或許更多,而且大部分不在國內你怎麼關?除非全球國家統一共識關閉,這基本上不可能,美國那邊都合法了,想關閉數字貨幣交易所目前只能關閉設立在國內的,不過也不太可能,歐易、火幣、幣安在境外都有伺服器關了也只是在國內不能用。
而數字貨幣是一個趨勢,是一個建立在互聯網上的新興龐然大物,區塊鏈技術又被稱為下一代價值互聯網,區塊鏈的應用非常廣泛,就目前來看,未來的人工智慧、物聯網、虛擬現實、政務等都會用到區塊鏈技術,而交易所是數字貨幣的交易橋梁,你也可以理解為價值通道。
目前國人知道的最火的交易所前三其實都是中國人布局的,趙長鵬、李林、徐明星其中一位我預料到他們在經過這一輪牛市以後,其中一位已經越居中國首富,看看日交易量和手續費和頻次就自己去計算。
總之,關閉交易所絕對不可能辦到的,因為所有交易所不僅於國內你知曉的,國內你知曉的也只是冰山一角。
既然封堵不了,最後的結果是,要麼跟上要麼被時代拋棄,就如同比特幣,如果能封得,滅得掉,早在2010年它萌芽初期就被滅了。
最後說一句,交易所即使封也只能封國內,國際上其它國家的基本沒戲。畢竟這塊大蛋糕你不吃,吃的人太多了。
中國已經官方禁止了所有交易平台了啊,全在境外了。但是像coinbase這種美國上市公司你能跑去華爾街關閉?得先把全球平台所在國家打下來[淚奔]
你這個問題問的好 搞笑 ,就好比問,問為什麼我們中國不把美元交易取消掉一樣,中國大陸早就沒有了交易平台,所有的交易伺服器在外國都是合法的。唯一現在能做的就是不讓中國人使用支付系統而已。在禁止有什麼用,越禁止越反彈,自己的錢願意打給誰那是個人自願,別人甚至國家法律都無權干涉。投資有風險,虛擬幣在中國本來就不合法,所有投資風險自己承擔。
萬物存在皆合理,虛擬幣也一樣,關閉不是目的;整頓、使其正規,公平公正的交易場所才是保證公民財產安全的途徑。
在金銀本位時代不可能會產生如比特幣般的虛擬貨幣,因為各國信用擔保和可兌換黃金白銀的貨幣才是具有價值的貨幣。而比特幣數一串數字而已,根本就沒有其本身的價值和可兌換等價物。因此,在金本位時期不會產生虛擬貨幣,更不可能像如今那樣一個比特幣市值就超過了1萬億美元市值和一枚比特幣價格超4萬美元的尷尬境地。
可是,在1971年前的美元是跟黃金掛鉤,到了取消布雷頓森林體系以後的美元跟黃金脫鉤。當時的35美元兌換1盎司黃金,可是50年後卻是變成了接近2000美元兌1盎司,50年裡美元相對黃金變成超過50倍。其他國家的貨幣更是貶值的一塌糊塗。從各國信用加黃金掛鉤變成了信用薅羊毛的結局。
正所謂物極必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雖然沒有各國信用擔保的一串數字而已。可是卻被資本、企業、投資者和兌換者等參與者所認可。這種認可不是想關閉就可以關閉的。只要有少數地方可以通過虛擬貨幣兌換或者在網路世界裡可以自由兌換,那就根本無法杜絕和禁止,最多是期待了制約作用。要想消滅比特幣那就要從國家信用貨幣的金銀本位開始,可這已經是一去不復返了。而同樣虛擬貨幣也已經站穩腳步,難以真正地杜絕。一場數字虛擬貨幣和各國信用貨幣的戰爭已經打響,唯有更加收斂地走貨幣相對保值,以及讓各國貨幣也走向更加便捷的數字化,才能夠更好地打擊比特幣等虛擬搶占市場份額。毒品的危害這么嚴重,可也還是屢禁不止、難以根治一樣的道理!
G. 交易虛擬數字貨幣usdt受法律保護嗎
法院提醒,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
法院提醒,根據相關規定,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代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虛擬貨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投資者不要被「高收益」沖昏頭腦。
(7)2017年七部委關於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相關政策:
2017年9月4日,央行聯合七部委,發布了《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在這份公告中,央行將數字貨幣的身份定性為「虛擬貨幣」,而非「虛擬商品」。
2017年9月央行發文之後,一些小型的數字貨幣交易所不得不關停,一些大的交易所也轉戰海外,比如火幣網就搬到了日本。數字貨幣交易所類似於證券交易所,交易過程中,交易平台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
H. 你不得不了解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相關法律法規
從事虛擬貨幣或者想要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活動的,不得不了解的相關法律法規
一、定性
《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 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3.12.03
生效日期:2013.12.03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文號:銀發〔2013〕289 號
通知明確比特幣的四個主要特點:
1、沒有集中發行方
2、總量有限
3、使用不受地域限制
4、匿名性
從而進一步指出,比特幣盡管被稱為「幣」,但是由於其不是由 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因而不能被視 為真正意義上的貨幣。 從性質上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是一種特 定的虛擬商品,比特幣等的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 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
案例: https://jiahao..com/s?id=1639383642145156272&wf r=spider&for=pc
2019 年 7 月 18 日,杭州互聯網法院對一起涉及比特幣的網路財產侵 權糾紛案件公開開庭並當庭宣判。法院審理認為,比特幣具有財產
作為權利客體需具備的價值性、稀缺性、可支配性,應認定其虛擬 財產地位,比特幣作為虛擬財產的法律地位給予了肯定。
二、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發布日期:2017.03.15
生效日期:2017.10.01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文號:主席令第六十六號
民法第五章民事權利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 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這是我國民法第一次對網路虛擬財產的概念做出規定,盡管此次規 定並未在法條中對網路虛擬財產的定義及特性做出明確規定,但是 仍需肯定此次立法將網路虛擬財產納入民事權利,歸入民法保護范 圍的重要意義。
案例: http://finance.sina.com.cn/blockchain/roll/2018-10-26/doc-
ifxeuwws8279214.shtml
(案例版權屬深圳國際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員會)所有)
2018 年,深圳國際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員會)受理的股權轉讓合同糾 紛的真實仲裁案件,本案系股權轉讓爭議,因涉及 BTC(比特幣)、 BCH(比特幣現金)和 BCD(比特幣鑽石) 此類特殊類型的物,屬於新 類型案件。
目前中國在法律和行政法規層面尚未對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比特幣的 概念、法律屬性、交付流轉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仲裁庭在現行法 律體系下,依據《民法總則》、《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以及案涉合 同的約定,結合誠信原則以及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的仲裁理念,肯 定了比特幣的財產屬性,依法予以保護,妥善處理了私人間比特幣 契約糾紛。
三、法律風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發布日期:2006.10.31
生效日期:2007.01.01
時效性:現行有效
文號:主席令第五十六號
根據《反洗錢法》的規定,洗錢行為指的是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 瞞毒品犯罪、黑 社會 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 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 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
由於比特幣及類似網路虛擬貨幣、虛擬財產具有的匿名性、便利性 等特點,使其很容易成為洗錢犯罪的犯罪工具,因此在對網路虛擬 財產予以合理的法律保護的同時,還應當在實踐活動中謹防藉助其 進行的洗錢犯罪。對於這樣的犯罪手法,司法實踐中已有判決案 例,應當引起重視。
案例:
https://www.sohu.com/a/396032667_161795?_f=index_pagerecom_7&sp m=smpc.content.fd-d.7.1589804235136AKl2UYR
該案例中,犯罪分子利用虛擬貨幣的隱蔽性、以及可以支持境外交 易等特點,將詐騙款項成功轉移到境外的銀行賬戶中,從而使警方 難以追查。根據嫌疑人所述,警方調查核實發現,他們通過數字貨 幣為詐騙團伙「洗錢」不到半年時間,就獲利人民幣 30 余萬。
《刑法》
發布日期:2017.11.04
生效日期:2017.11.04
時效性:現行有效
歷史 修訂記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79.07.06]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1997 修訂)[1997.03.14]
類似違法犯罪活動一度高發,在 社會 中產生了極為惡劣的影響。
對於虛擬貨幣等虛擬財產可能涉嫌的傳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擅 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等行為,我國刑法分別以第一百七十 九條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組 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等規定 予以規制,保護 社會 關系不被侵犯,保證 社會 秩序正常運行。
案例:
https://jiahao..com/s?id=1684749474243768969&wfr=spider&fo r=pc
案件描述:269 萬餘人參與、最大層級 3293 層、收取比特幣(BTC) 314211 個、比特現金(BCH)117450 個......價值人民幣超 148 億。 由江蘇省鹽城市公安局破獲的PlusToken傳銷案11月19日由江蘇省鹽 城市中級法院終審宣判。
四、禁止
《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發布日期:2017.09.04
生效日期:2017.09.04
時效性:現行有效
由於國內通過發行代幣形式包括首次代幣發行(ICO)進行融資的活動 大量涌現,投機炒作盛行,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 濟金融秩序。
因此,包括「一行三會」在內的七部委聯合發文,再次重申代幣發行 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的性質: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 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 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與此同時,對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予以禁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 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並且要求有關部門嚴肅查處不停止的的代 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經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 為。
七部委的此次發文主要是由於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 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很容易引發 群體性金融事件,危害金融市場穩定,因而予以禁止。
但這並不意味著對於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的失效,就虛擬貨幣作為 虛擬財產的法律地位而言,還是要依照民法總則的規定,即「法律對 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案例一(對代幣發行的禁止): https://jiahao..com/s?id=1679040603930256593&wfr=spider&fo
r=pc
2017 年 11 月至 2018 年 3 月期間,被告人郝鈴聲、楊放伙(二人 均系二審上訴人)同崔某 等人,違反國家金融管理規定,以天易家 禾影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易家禾公司)的 名義,通過會議、 培訓和發展下線等方式向 社會 公眾公開銷售 LCC 影視區塊鏈虛擬 貨幣(以 下簡稱 LCC 幣),並宣傳該幣只漲不跌,以高額回報為誘 餌,吸引公眾投資。
期間,被告人郝鈴聲以香港三道集團執行董事等身份參與 LCC 幣 宣傳推廣會議的講課,被 告人楊放以天易家禾公司執行總裁「楊舜 琂」、「楊明心」等名義參與 LCC 幣的招商會,向 社會 公眾進行推廣 宣傳,並向部分投資者提供收款銀行賬戶以及代為收款購買 LCC 幣。
2018 年 3 月,多名投資人發現 LCC 幣交易網站無法登陸交易後 進行報案,經統計,報案的 700 余名集資參與人中提供轉賬記錄的 85 人(部分為集體報案人),所涉投資數額總計人民 幣 22842621.25 元。同時,該團伙將 LCC 幣轉換為柏拉圖 PTO 珠寶區塊鏈虛擬 貨幣,以期繼續吸引投資。
案例二(對於虛擬貨幣作為虛擬財產的法律地位仍給予肯定):
https://www.8btc.com/media/652152
2018 年 8 月 24 日,原告葛偉鵬與被告王志兵簽訂的《協議書》 中約定原告以自己的名義在某交易所交易所平台購買數字貨幣進行 投資被告,該投資協議於 2018 年 9 月 28 日到期,到期日被告兌 付原告本金和收益。原告應於 2018 年 9 月 8 日前,將人民幣購 買的數字貨幣匯至被告平台賬戶,被告也提供了內部轉賬地址。
2018 年 9 月 7 日,原告葛偉鵬向協議中提供的賬戶轉入 6000 個 USDT。2018 年 9 月 8 日 原告葛偉鵬向協議中提供的錢包地址轉 入 1 個 BTC。到期日截止後,被告並沒有及時兌付原 告的 1 個 BTC 與 6000 個 USDT 及相關收益。被告便在 2018 年 10 月 8 日向原告葛偉鵬出具 《欠據》,並載明欠葛偉鵬人民幣壹拾叄萬元 整(130000.00),保證所欠全款於 2018 年 11 月 23 日之前還清, 超期未還款項,違約金按照超期未還金額的每日 0.08%執行。
此後,被告王志兵陸續向原告支付寶轉賬 9 筆人民幣,共計 4150 元,剩餘款項並未償還。
I. 數字貨幣挖礦從17年「94」事件,到現在經歷了哪些政策調整
經歷的東西可多了,但都是往良性發展,不然今天的比特幣現在能到12萬一枚嗎?
2017年4月,央行等七部委將ICO定性為非法集資,叫停ICO並發布公告:ico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募集比特幣、以太坊等所謂的「虛擬貨幣」,其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金融詐騙、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一時間各大交易所平台紛紛清退資產關門歇業,交易所的幣種紛紛跳水,跌幅達到90%,這就是幣圈著名的「94」事件。
J. 禁止虛擬貨幣交易的法規
《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為了維護金融穩定,保護人民財產安全,近日,中國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就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問題,約談了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6月21日晚間,中國農業銀行率先發布聲明表示:將嚴格落實國家有關監管要求,堅決打擊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禁止使用本行服務進行虛擬貨幣交易。隨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和支付寶等機構紛紛發表類似聲明,表示將持續加強排查監測力度,一經發現相關行為,立即採取暫停賬戶交易、終止金融服務等措施,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拓展資料】
據我調查發現,隨著各大銀行和支付寶的一紙公告,比特幣交易價格出現大幅波動。根據比特幣網站Coindesk數據顯示,22日晚20時27分,比特幣急速下跌至29771美元,在過去的24小時累計跌幅達到了9.12%,距4月份比特幣史上最高點62829美元已斬至腰部下方。其他虛擬貨幣也大幅下跌,以太坊一度跌超10%,跌破1900美元/枚;幣安幣、艾達幣跌超5%,狗狗幣跌近16%。
監管層層加碼,近期重拳頻出
近年來,監管部門對虛擬貨幣領域的監管和整治從未停止。2013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印發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強調比特幣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也不是銀行、保險等金融體系中的金融產品,而是一種虛擬商品。
2017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也明確規定:「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有關部門指導各地集中取締173家非法發售代幣票券的平台,此後保持監管高壓態勢,累計清退38家境內新增平台。
今年5月,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規定有關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同時提醒消費者也要提高風險防範意識,謹防財產損失。
5月21日,國務院金融委要求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值得注意的是,這是金融委首次提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
5月26日,內蒙古發改委發布《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稿)》。其實早在今年3月份,內蒙古政府就要求在2021年4月末前關停所有虛擬貨幣「挖礦」項目,但是很多礦主換了馬甲繼續「挖礦」。為此,內蒙古發改委專門設立了舉報平台,呼籲廣大群眾積極舉報非法「挖礦」活動。隨後,雲南、青海、四川等部分電價較低地區也紛紛出台文件要求停止虛擬貨幣「挖礦」行為。
金融風險大,與節能減排背道而馳
為何中央、各地方政府頻頻出台相關政策,對虛擬貨幣進行全面封殺主要原因在於虛擬貨幣具有高度匿名性、去中心化發行等特點,不但脫離實體經濟,而且還成為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載體,嚴重擾亂市場經濟金融正常秩序,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據業內人士分析,炒作虛擬貨幣至少存在三大風險:「一是虛擬貨幣沒有實際價值支撐,也沒有主權信用和商業信用,價格容易被操縱,出現暴漲或暴跌現象;二是境內當前已沒有虛擬貨幣交易場所,『翻牆』在境外購買沒有消費者保護措施,投資者只能自負損失;三是虛擬貨幣容易受到『馬斯克式』的炒作,投資者在短時間內被『割韭菜』,從而遭受巨大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