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比特幣抵押借貸合法嗎
合法。因為比特幣也是一種貨幣,只不過是屬於虛擬貨幣,所以也是可以進行抵押借貸的,但是因為國家沒有立法規定保護這樣貨幣,所以一般情況都沒有人願意這種抵押貸款。
❷ 關於區塊鏈及虛擬貨幣的關系
區塊鏈是一種資料庫的名稱叫法,發幣是自帶的功能。
公鏈就是大家都可以用,無需授權,就像QQ號注冊無數個。聯盟鏈需要授權,就像公安局辦身份證,按照規定來。
比特幣和萊特幣不在一條鏈上。
虛擬貨幣不需要抵押物,就是敲鍵盤就可以出來。也可以有抵押物的發行,怎麼做都可以。
❸ 區塊鏈虛擬貨幣交流
虛擬貨幣的流通一般不需要抵押物,是一般不是絕對,像比特幣靠共識作為流通依據,不做任何抵押。穩定幣usdt是有抵押物的,理論上每發行一個usdt需要抵押一個美元。了解傑克幣圈俱樂部專業交流學習哈
❹ 虛擬貨幣合法嗎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虛擬貨幣本質上只具有商品屬性,不具備貨幣屬性。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目前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等。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指出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聯合發布《 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當時盛興的「代幣發行融資」行為予以規制。明確了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因此,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2018 年 8 月 24 日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指出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
2021年5月18日,針對虛擬貨幣價格暴漲暴跌,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有所反彈的客觀形勢,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聯合發布《 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重申了虛擬貨幣只具有商品屬性,不具備貨幣屬性的本質,並且明確指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滋生非法跨境轉移資產、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風險,嚴重侵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再次要求有關機構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
另外需要特別注意的是,2017年3月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修訂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其中新增的第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這是我國民法第一次將網路虛擬財產納入民事權利,歸入民法保護范圍。這也就意味著,盡管國家對金融領域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予以嚴厲打擊禁止,但是由於比特幣又具備虛擬財產的屬性。因此,司法實踐中部分案例對於以比特幣作為商品或財產而產生的契約式糾紛,法律仍予以了保護。
所以大家要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
【法律依據】
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一、正確認識比特幣的屬性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❺ 虛擬幣國家政策打擊
法律分析:我國政策明確指出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及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相關交易活動,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並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非法發售代幣票券等犯罪活動。
法律依據:《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 第二條 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要切實增強社會責任,不得用虛擬貨幣為產品和服務定價,不得承保與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為客戶提供虛擬貨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虛擬貨幣或將虛擬貨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虛擬貨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虛擬貨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虛擬貨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虛擬貨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❻ 虛擬貨幣被騙了100多萬
「虛擬貨幣」這個概念相信在很多人的認知中既熟悉又陌生。以虛擬貨幣比特幣為例。大多數人只聽說過它的存在,但很少有人真正了解它。
由於這些年比特幣的價格一路飆升,一度從0.0025美元的發行價漲到了今天的38448美元,這使得這種虛擬貨幣的存在直接刷新了大部分人對「虛擬貨幣」的認知,他們認為「虛擬貨幣」一定是高回報的值得投資的「貨幣」,於是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投資貨幣圈。
然而就在前段時間,央視曝光了一個「虛擬貨幣」騙局,有人入局後甚至被騙了百萬元。
那麼,這篇文章的內容,大川將帶你深入了解。「虛擬貨幣」到底是什麼?「虛擬貨幣」騙局到底有多可怕?
當這些目標群體進入群聊時,群里所謂的「老師」就會通過各種手段對他們進行洗腦,使他們喪失判斷能力,上當受騙。
最常見的一種洗腦方式,就是邀請「托兒」,不斷在群里截圖收入,時不時「放水」,讓很多躍躍欲試的學生嘗到「甜頭」,或者給學生送禮,讓他們越陷越深.
央視財經頻道曝光的「虛擬貨幣」騙局非常典型。「老師」通過上課給學生洗腦,宣傳一種回報率極高的「虛擬貨幣」。據老師推測,這種「虛擬貨幣」至少會有10到20倍甚至100倍的溢價。
如此高的回報率,再加上之前的「老師」給學生們嘗到了不少甜頭,讓很多學生被眼前的利益沖昏了頭腦。
直到資金全部被騙,受害者才反應過來。從頭到尾,他們經歷的一切都是詐騙團伙的一出大戲。
雖然目前警方已經介入調查該詐騙團伙,但是整個調查過程的難度可想而知,而且除了這個詐騙團伙,警方還發現了其他一些類似的網路平台。在這些平台中,除了平台名和老師名,其他作弊手段可以說是完全再現。
直到事情曝光,一些受害者才意識到自己被騙了,然後選擇了報警求助。
大川在開頭提到,比特幣作為一種典型的「虛擬貨幣」,確實讓無數人看到了虛擬貨幣的巨大「前景」,但很多人其實並不知道這些虛擬貨幣是什麼,從何而來。
我們以比特幣為例。這是一種沒有發行方的加密數字貨幣,是基於大量計算而誕生的。
目前,這種虛擬貨幣的唯一生成方式是由「礦工」挖出來。「礦工」通過計算機專用演算法的大量計算不斷試錯,最終計算出正確的哈希值獲得比特幣獎勵。據悉,設計師設計的比特幣總數為2100萬。開始時,每個「礦工」將獲得50個比特幣的獎勵,然後每四年減半。當分割到最後無法繼續的時候,比特幣的產量就不再增加.
北美的Bitforms「比培褲手特幣礦」
如今,比特幣雖然被炒到了「天價」,但這種虛擬貨幣在國內並不被認可,比如dogecoin、以配嫌太坊、雷達幣等等。
至於為什麼中國不承認這種貨幣,舉個簡單的例子你就明白了。雖然美國是世界一流的印刷大國,但是美國發行的每一美元貨幣都會通過發行一美元國債來抵押。這就像一個商人在賣貨。他每賺一美元,就需要賣出價值一美元的商品。
但是,那些通過網路演算法得到的貨幣是不一樣的。他們背後沒有什麼可以「抵押」的。說白了,這些虛擬貨幣在現實中沒有價值。
所以中國不會承認這些虛擬貨幣的價值。
「虛擬貨幣」的出現,不僅催生了央視曝光的無數「虛擬貨幣」騙局,還造成了很多其他我們需要知道的危害。
雖然「虛擬貨幣」不被我國認可,但不可否認,我國投資「虛擬貨幣」的人確實不少。大川純神身邊很多朋友都嘗試過投資「虛擬幣」,投資這些「虛擬幣」的危害顯而易見。大川的朋友沒有一個是從幣圈出來的,基本都是把自己的投資款都取出來之後就從幣圈跑了。但是,簡單來說,他們投資的金額不是很大,也沒有負債。
有人很難通過投資「虛擬貨幣」致富的原因很簡單。這樣的虛擬貨幣背後一定有「推手」。如果你趕上他們來「放水」,你或許能從中得到一些好處,但如果你不幸趕上他們來「收韭菜」,你就可能在劫難逃了.
除此之外,「虛擬貨幣」還可以幫助犯罪分子洗錢、逃稅。
以比特幣為例。如果犯罪分子以價值100萬的比特幣受賄,這些比特幣就不是真錢,相關偵查部門就無法對其進行偵查。然而,犯罪分子在受賄後可以出國消費比特幣,這使得犯罪分子更容易洗錢.
最後,大川想到了這樣一句話,「吃虧的永遠是想佔便宜的人」,投資「虛擬貨幣」也是如此。
所以這里不建議做這樣的投資。說白了,「虛擬貨幣」的投資純屬金融騙局,最後的贏家永遠不可能是我們這樣的普通人。
所有的「甜頭」都只是幕後推手拋出的誘餌。收網了,所有抱著佔便宜心態的人都脫不了干係.
❼ 如何看待虛擬貨幣的存在和發展
為什麼比特幣10萬元一個,Q幣1元一個。虛擬貨幣就是一串代碼,只要玩得人多、信的人多就能實現一定意義上的流通,但是范圍是有限的,價值也不好估量,被騙的概率比較大,個人感覺虛擬貨幣就是收割普通人的存在,對未來的發展沒有實質上的意義和幫助。
虛擬貨幣在 游戲 中常見,各種 游戲 幣和點卡,你充值人民幣,然後給你Q幣,你再購買武器或者VIP之類的,但是你要把Q幣換成人民幣,不太好換,也不能在現實中使用,只能在QQ里使用,就像當年騰訊說要花幾百億Q幣收購360一樣,別人是不會認得。
現在各種虛擬貨幣都可以交易,但是任何東西傳導到大眾手裡的時候,都不是便宜的時候,還記得拿幾萬個比特幣買披沙的人嘛?只有少部分這些人才是真正賺錢的,現在的比特幣交易也是風險和利潤成正比的。
以前發行貨幣都是有抵押物,比如與黃金掛鉤的金本位,以及各種本位,虛擬貨幣想發多少就能發多少,所以我覺得就是收割普通人工具。
向地球村邁進了重要的一步!無國界的第一步
既然存在就是有價值的
我認為它就是在一個時段內,操弄財富的一種工具。以國家政策導向為基準,才能走的更遠,更穩。
理性看待
❽ 虛擬貨幣受法律保護嗎
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網路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發行機關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具體如下:
1、任何為中國居民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的個人或交易所均涉嫌開展非法金融活動;
2、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法律依據
《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聯合公告》
第一條 虛擬貨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及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相關交易活動,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並涉嫌非法集資、非法發行證券、非法發售代幣票券等犯罪活動。第二條 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要切實增強社會責任,不得用虛擬貨幣為產品和服務定價,不得承保與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為客戶提供虛擬貨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虛擬貨幣或將虛擬貨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虛擬貨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虛擬貨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虛擬貨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虛擬貨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金融機構、支付機構等會員單位應切實加強虛擬貨幣交易資金監測,依託行業自律機制,強化風險信息共享,提高行業風險聯防聯控水平;發現違法違規線索的,要及時按程序採取限制、暫停或終止相關交易、服務等措施,並向有關部門報告;同時積極運用多渠道、多元化的觸達手段,加強客戶宣傳和警示教育,主動做好涉虛擬貨幣風險提示。
互聯網平台企業會員單位不得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網路經營場所、商業展示、營銷宣傳、付費導流等服務,發現相關問題線索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為相關調查、偵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❾ 數字貨幣質押平台跑馬圈地,烏托邦的萬億夢才剛剛開始
幣圈風雲變幻,上一秒是天堂,下一秒即是地獄。剛剛交易所大戰過去沒有多久,數字貨幣質押平台也開始相繼百花齊放。
「傳統金融的世界太慢,收益低,風險卻在提高。」
最近幣市低迷,但各類資本反而暗中偷窺,暗流涌動。
早前世界領先的加密貨幣交易所幣虎全球(bihuex.com),宣布火星數字資產銀行為其提供數字貨幣質押服務。用戶可以將幣虎全球交易所內的BTC、ETH、BCH、LTC、EOS、ETC六種幣質押給火星數字資產銀行獲得USDT。
「這將是一個亟待挖掘的萬億市場。」相關從業者介紹,當前數字貨幣借貸市場需求旺盛,主要分為三類短期借款需求,一是借幣買幣,看好其他幣種價值,又不想忍痛賣掉所持有的幣;二是借款方持有大量數字貨幣,但人民幣不足,以此解決正常生活所需;而第三種則是用來解決個人實業經營需求。
「現在是幣圈熊市,但也不乏一些人在瞄準抄底機會,我們正好可以滿足他這個需求。」從目前來看,借款人需求大多為借幣買幣。
數字貨幣借貸市場是否值得挖掘?市場褒貶不一。有觀點認為,該業務模式或將是一個新的風口,可以有效解決數字貨幣玩家的需求,早期入場的玩家們跑馬圈地,各自都能奪得一杯羹;不過,也有觀點認為,這本是一場空中閣樓的游戲,做的是一些躲避監管、夾縫求生的灰色業務,至於市場前景,更是無從談起。
為何數字貨幣質押突然火了?
全球第一家數字資產銀行火星數字資產銀行上線以來憑借其狂風暴雨般的宣傳、以其結合幣虎全球交易所的衍金融生態,迅速成為行業翹楚,其獨特、新穎的玩法,不單單將各種交易即挖礦、幣改瞬間變成為過去式,也讓用戶再也不用看著不斷下跌的行業,卻無法變現的困境。
其實,質押貸款是金融游戲中非常普遍的玩法。以往質押的不過是車、房、貨等,而今換成了虛擬貨幣。數字貨幣質押,不過是用戶不想賣掉手中的幣,於是將手中虛擬貨幣質押(比如質押率50%)出去,從而獲取現金的過程。「這個市場目前大多隻認兩大主流幣,比特幣和以太坊,這門生意目前賺得就是利息。」幣圈老人雄哥透露。質押、貸款,是傳統金融必的一環。而到了區塊鏈領域,數字貨幣質押也一定是區塊鏈金融化的基石。
對於金融人士而言,投資項目雖然可能有百倍的收益,但大多數情況投資都打了水漂。而數字貨幣質押則是一個穩賺不賠的路子。
同樣穩賺不賠的還有搬磚,但目前的空間越來越小。所以數字貨幣質押,得到了金融人士的迅速青睞。此外,年化率40%~70%是符合金融人士認知框架的。
如果告訴他們投資比特幣收益極高,他們看不見摸不著,甚至有些質疑,但告訴他們,把一筆錢放進來,用質押的方式得到不錯的回報,他們就會秒懂,並且願意馬上把錢投進來。
質押率安全,收益率年化30~90%、市場一片空白、能看懂……種種因素,讓數字貨幣質押近乎成為,金融人士擁抱區塊鏈的首要選擇。
自有資金放貸
目前數字貨幣借貸大致分為三種,第一種類似於傳統房產質押。主要流程為,持幣者向貸款平台發起貸款申請;平台驗資完畢後,雙方簽訂電子貸款協議,借款方將質押數字貨幣打入平台指定錢包;確認收幣後,平台按照當時幣價的50%-60%來進行放款(一般為五至六成,有平台放到十成);隨後,平台將相應借款金額以人民幣或數字貨幣轉給借款人;借款期限一到,借款人還錢,支付相應利息,平台再將質押的數字貨幣還給借款人,整個借款流程完成。
不過,因市場行情不穩,借款方所質押的數字貨幣價格也會上下波動。為避免借款金額及利息不受損失,借貸平台會對質押數字資產進行盯市、風險監控,如價格下跌至預警線,平台會提醒借款人中途停止或進行補倉。如借款人選擇停止,平台便會中止交易,借款人需支付相應本金及利息,贖回相應數字貨幣;如借款人未補倉,數字貨幣持續下跌至平倉線時,貸款平台會強制平倉,質押的數字貨幣歸平台處理,同時,借款協議也相應解除。
點對點交易
當市場借款需求逐漸增大,自有放貸資金不足時,平台便會引入數字貨幣出借端,以類似P2P標的形式,募集主流數字貨幣或者法幣,覆蓋借款方需求。該業務模式與傳統P2P類似,也是數字貨幣借貸市場最常見的玩法。在整個交易過程中,借貸平台會採用程序化的借貸合約管理協議,寫入合約的借款協議將按照約定的條款自動執行,且不可篡改。
以王虎(化名)所在的平台為例,首先,出借方可在平台發布相應貸款金額及條款,當借款方選擇相應貸款產品後,平台客服人員將發起一個三方共管錢包,借款方再將相應數字貨幣質押品轉入錢包。
質押數字貨幣轉入後,出借方需對其數值進行確認並告知平台客服人員,客服人員將會對共管錢包進行鎖倉,此後,出借方需按約向借款方賬號轉入法幣或者數字貨幣,完成出借行為。
出借產生後,平台同樣會進行盯市、風險監控(同上述第一種質押貸款玩法),如果價格下行觸發平倉線,平台將啟動平倉機制。此時,借款方鎖倉中與本息價值相當的數字貨幣將轉入出借方錢包,解鎖被質押的剩餘數字貨幣將歸還借款方。
王虎指出,該模式以質押借貸的方式滿足用戶資金周轉的需求,通過區塊鏈技術為借貸雙方做撮合,出借方和借入方可進行個人對個人(點對點)的數字資產質押,平台提供數字資產的理財、借貸服務,盈利模式是手續費、服務費。
該模式通過智能合約的方式,對雙方借貸行為及條款約定自動執行,整個操作更為透明化、自動化、固定化,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借貸過程中的欺詐風險。
加杠杠游戲
如果說上述兩種玩法是為解決持幣人短時投資或急用錢之需,那第三種玩法則滿足的是幣圈投資者的杠桿交易行為。用幣圈人士李紅(化名)的話來說,「持幣人不斷加杠桿借幣炒幣,整個游戲過程充滿了賭性,玩的就是心跳!」
杠桿交易,是把本金放大數倍,以小資金進行更大投資,一方面可實現以小博大,收益倍翻,但同時也必須承擔可能造成的虧損翻倍風險。JANE告訴記者,這類杠桿游戲的運營主體一般是數字貨幣交易所,借幣者可進行杠桿投資,以賺取不同幣種間漲跌幅度差。
以火幣Pro杠桿交易的BTC/USDT交易對為例,其目前最高支持3倍杠桿,當借款者「做多」時,其有本金1萬USDT,可向平台最多借2萬USDT,即用3萬USDT在低位買入,在高價位賣出,賺取差價;而「做空」時,借款者有本金1萬USDT(0.5BTC),同樣可向平台借1BTC,高價賣出,再低價買入,以獲取差價。
值得注意的是,杠桿利用較少的資金實現了獲取較大收益的可能性,但判斷一旦錯誤,其損失也會同比放大。況且有時還有某些交易所人為原因,造成經常有人因無故突然爆倉而手持敵敵畏去交易所討說法的。
目前,各交易所每日向借幣方收取萬分之二到千分之一不等的利息,提供的杠桿從1到100倍不等,選擇的杠桿越高,借幣者承擔的風險越大。如杠桿率為10,當跌幅超過10%,賬戶會直接爆倉;如果杠桿率是100,跌幅超過1%,就全部虧損。
萬億風口or空中閣樓?
有從業人士分析,當前市場上涉及數字貨幣借貸業務的平台達上千家,全球大概有3000萬人持有數字貨幣,由此來看用戶群體仍然不夠多,但隨著未來越來越多的人持有數字貨幣,整個借貸市場也會慢慢變大。
在上述從業者看來,數字貨幣借貸業務是市場剛需,或將成未來「幣圈」新趨勢。隨著行業處於從無序到有序、從非專業到專業、從不規則到規則的進化過程中,數字貨幣借貸業務也會慢慢進入良性市場。數字貨幣質押利潤可觀,但其風險也不容小覷。在外界看來,數字貨幣質押,就是現金貸與數字貨幣,這兩個史上最暴利行業的強強聯手,「暴利」值堪稱五顆星。
「現在外面很多人都意淫,覺得我們賺錢特別容易,其實他們進來就知道坑有多少。」某圈內人士感慨自己每天累如狗,壓力極大。
「干這個,沒有經驗很容易死的,風險太大了。雖然幣質押過來,但是幣圈劇烈波動,導致的風險你也要承擔啊。如果幣一旦砸到了手裡。你拋不掉,小心到時候虧的褲衩都沒了。」這需要很強的專業背景。
目前很多暫時不投項目的大資本方,都在拿錢在數字貨幣市場做測試。比如先出資100萬,看一段時間效益,是否能跑出一個不錯的模型。如果可以,增資到1000萬,看能達到何種收益率。因為數字貨幣比較是個陌生的市場,他們一旦嘗到甜頭,會不斷攜帶大批量資金投身進來。
在數字貨幣質押逐漸火熱的時候,也不乏一些質疑聲。「數字貨幣波動這么大,真的是一個好的抵押品嗎?」不過對於自打出生開始,就非議不斷的數字貨幣,似乎只有時間才能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