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反向比特幣ETF問世,無需保證金即可做空
是的,近期幣圈熱點頗多,coinbase上市、BNB、狗狗幣暴漲等因素,讓一則頗有價值的信息被湮沒:全球首隻反向比特幣ETF已在多倫多交易所上市,這將為投資者提供一種無需使用保證金賬戶或做空期貨就能做空比特幣的方式。
Horizons ETF宣布推出BetaPro比特幣ETF(代碼為HBIT)和BetaPro反向比特幣ETF(代碼為BITI)。這些ETF於4月15日在多倫多證券交易所(TSX)上市。HBIT和BITI分別對Horizons比特幣月滾動期貨指數(Bitcoin Front Month Rolling Futures Index)提供多頭和反向敞口。BITI是全球首隻提供反向比特幣期貨敞口的ETF。
Horizons ETF首席執行官史蒂芬·霍金斯(Steve Hawkins)的聲明顯示,其推出的反向比特幣ETF允許投資者建立比特幣期貨的空頭頭寸;同期上市的姊妹產品BetaPro比特幣ETF(代碼為HBIT)則將收取1.00%的費用,並跟蹤比特幣期貨。
這意味著,購買HBIT和BITI就像通過經紀商購買股票和其它ETF一樣簡單,它不需要投資者開立單獨的加密貨幣賬戶。此外,BITI將為投資者提供一種無需使用保證金賬戶或做空期貨就能做空比特幣的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自2013年以來,美國證交會一直以防止操縱和犯罪行為為由,拒絕了所有比特幣ETF的申請。而加拿大的監管機構對於追蹤比特幣和SPAC的ETF的審批則要比美國寬松得多。不到兩個月前,北美首隻比特幣ETF在多倫多上市,資產規模已經達到10億美元,約合12.5億加元。
與此同時,美國標准比特幣ETF的申請也在不斷增加,目前至少有八家公司參與了競標,其中包括富達投資(Fidelity Investments Inc.)和銀河數字資本管理公司(Galaxy Digital Holdings Ltd.)。最先獲得批準的公司可能會面臨巨大的需求,這促使發行方繼續提交申請。
(1)虛擬貨幣做空基金擴展閱讀
比特幣暴跌8000美元:
4月18日上午11:00左右,近期持續走牛的比特幣閃崩,一小時內暴跌近8000美元。上演崩盤式行情:
10:18分:比特幣跌破59000美元/枚,為4月11日以來首次。
11:20分:比特幣持續下行,跌破58000美元/枚。
11:22分:比特幣跌破55000美元/枚,日內跌超8%;以太坊跌至2150美元/枚下方,瑞波幣跌超13%,報1.34美元/枚。
11:36分:比特幣跌破52000美元/枚,日內跌幅超15%。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比特幣在突破60000美元後曾持續走強,4月13日比特幣一度突破64000美元關口,最高達到64778美元,此後,比特幣又連續幾天回落。
㈡ 如何做空比特幣
比特幣做空的原理:
這個做空就是把你的錢轉換成更多的比特幣而已,然而要想賺錢,在你獲得了更多的比特幣後只有比特幣漲了才能賺錢。像中國的股市,跌的時候加倉一個道理。但是要告訴你的是,這個做空其實是賺不了錢的。
和現貨等市場的做空原理不一樣,現貨等市場的做空是跌了可以賺錢,手上拿的倉位是不變的。但是比特幣變化的是你的倉位而已。 同理中國股市的越跌越加倉,均攤建倉成本然後等漲。
關於比特幣做空的原理理解後得出答案:簡單的說,這種做空其實是虛假的。
㈢ 比特幣做多或做空如何平倉
這個主要是看投資者選擇哪個交易所。
1、資金劃轉。
2、選擇想要劃轉的幣種,將數字資產從資金賬戶/余幣寶等其他賬戶劃轉到交割合約賬戶,輸入想要劃轉的數量或點擊全部劃轉,點擊確認即可。
㈣ 買比特幣做空什麼操作
買比特幣做空指就是先在高位借貨進來賣出,等跌了之後再買進歸還。比如預計某一股票未來會跌,就在當期價位高時借入此股票(實際交易是買入看跌的合約)賣出,再到股價跌到一定程度時買進,以現價還給賣方,產生的差價就是利潤。
拓展資料:
做空,又稱空頭、沽空(香港用語)、賣空(新加坡馬來西亞用語)是一種股票、期貨等的投資術語,是股票、期貨等市場的一種操作模式。與多頭相對,理論上是先借貸賣出,再買進歸還。做空是指預期未來行情下跌,將手中借入的股票按目前價格賣出,待行情跌後買進再歸還,獲取差價利潤。其交易行為特點為先賣後買。實際上有點像商業中的賒貨交易模式。這種模式在價格下跌的波段中能夠獲利,就是先在高位借貨進來賣出,等跌了之後再買進歸還。比如預計某一股票未來會跌,就在當期價位高時借入此股票(實際交易是買入看跌的合約)賣出,再到股價跌到一定程度時買進,以現價還給賣方,產生的差價就是利潤。
做空是股票期貨市場常見的一種操作方式,操作為預期股票期貨市場會有下跌趨勢,操作者將手中籌碼按市價賣出,等股票期貨下跌之後再買入,賺取中間差價。做空是做多的反向操作,理論上是先借貨賣出,再買進歸還。一般正規的做空市場是有一個第三方券商提供借貨的平台。通俗來說就是類似賒貨交易。這種模式在價格下跌的波段中能夠獲利,就是先在高位借貨進來賣出,等跌了之後再買進歸還。這樣買進的仍然是低位,賣出的仍然是高位,只不過操作程序反了。
做空從相關標的資產來分,有期貨做空,股票做空,指數做空。就拿股票與指數相關的衍生做空工具來說,就有認購證,看漲期權,牛證。認沽證,看跌期權,熊證。認購證也可稱窩輪認購證。認沽證可稱窩輪認沽證。從種類上分有:貨幣窩輪,原油窩輪。窩輪認購證是一種看漲期權,屬性有兌換比率,溢價,杠桿,引伸波幅,對沖值。窩輪認沽證也一樣。只是方向不同。其中最主要的做空工具可以說是認沽證與熊證。
㈤ 幣圈如何做空單
具體的操作方式是投資者按照現在的市場價格,賣出做空一定的數量進行等待。
當市場價格出現下漲之後再進行平倉買入,獲得的收益主要來源於賣出和平倉買入之間的差價。
㈥ 比特幣如何做空
想要做空比特幣,需要選擇一個安全可靠的交易平台去開期貨合約,期貨合約有做多做空手段,更可以加十倍百倍杠桿。想做空,就去開空單,想做多,就去開多單。但是,期貨合約風險巨大,小心為妙。
㈦ 期貨,虛擬幣做空不加杠桿漲了100%會爆倉嗎
會的啊,但是只有在自己滿倉交易的時候,在不加杠桿而價格漲了100%的情況下,就會爆倉。
不加杠桿的情況下,只要倉位不是很重,通常是很難爆倉的,做空漲100%的情況本來就很少見。同樣的,在有杠桿的情況下,只要倉位不是很重,或者說倉位很輕,即使漲了100%也不太容易爆倉。
因此,杠桿對於爆倉與否不是最關鍵的因此,最關鍵的因素還是交易的倉位大小。
㈧ 虛擬幣做多空技巧
1.虛擬貨幣賣空是指投資者預期虛擬貨幣市場中虛擬貨幣的價格會下跌,因此在虛擬貨幣價格處於高位時賣出虛擬貨幣,然後在虛擬貨幣價格下跌後買入,以獲取利差收益。這種操作的風險在於,一旦市場上虛擬貨幣的價格沒有按照投資者的預期下跌,投資者的損失是沒有上限的。因為如果投資者做多,市場上虛擬貨幣的價格最多會跌到零,也就是投資者會血本無歸。但如果投資者做空,虛擬貨幣的價格漲幅是沒有上限的,投資者未來必須買入足夠的虛擬貨幣來補倉,所以虧損是沒有上限的。
㈨ 比特幣做空是什麼意思
做空指的是賣倉,還可以叫利用,售出某類貸幣,看漲。做多:做並指的是多倉,還可以叫利多,又稱之為多倉。買進某類貸幣,看跌。
1、做多就是說估算後勢要漲,因此買進合同,今後價錢漲了後,以天價售出合同。獲得凈額盈利。做空就是說估算後勢要跌,因此售出合同,今後價錢跌了後,以廉價買進合同。獲得凈額盈利。
2、套保來講: 做多就是說逃避或是對沖走今後漲價產生產品成本擴張的風險性,提早鎖住成本費。做空就是說逃避或是對沖走今後價錢下挫產生的盈利降低的風險性,提早鎖住盈利。
(9)虛擬貨幣做空基金擴展閱讀
爆倉,在某些特殊條件下,投資者保證金賬戶中的客戶權益為負值的情形。在市場行情發生較大變化時,如果投資者保證金賬戶中資金的絕大部分都被交易保證金佔用,而且交易方向又與市場走勢相反時,由於保證金交易的杠桿效應,就很容易出現爆倉。
如果爆倉導致了虧空且由投資者的原因引起,投資者需要將虧空補足,否則會面臨法律追索。杠桿越大,離爆倉越近,加任何的杠桿都要慎之又慎。
㈩ 買usdt幣違法嗎
買賣usdt在中國不算違法,但存在法律風險。
虛擬貨幣的投資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投資者要保持清醒理性。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代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做虛擬貨幣生意的人都知道,在網上掛單,最怕收到黑錢,一旦收到黑錢,如果上游犯罪被抓,收黑錢的賬戶就有可能被公安凍結,甚至賣虛擬貨幣的商家也有可能被拘留甚至被逮捕,無論在那個交易平台,只要涉及OTC或場外交易,均存在凍卡風險。
對於大多數場外交易者來說,應充分認識到場外交易的風險,更不能貪便宜去交易來路不明的幣。遇到凍結賬戶的情況,只要虛擬貨幣賣家與實施犯罪的犯罪分子確實沒有共謀,只是單純的賣幣,就不會有刑事責任,需要賣家提供交易記錄、銀行流水到公安機關說明情況,要注意一種情況,就是公安可能會將錢款當成贓款追贓,返還給被害人,而我們的虛擬幣已經給了犯罪分子,在這種情況下,對賣家而然是十分棘手的。
泰達幣(USDT)是一種將加密貨幣與法定貨幣美元掛鉤的虛擬貨幣。2022年5月,最大加密經紀商之一創世環球貿易公司(Genesis Global Trading Inc.)的助力下,越來越多的傳統對沖基金開始做空USDT。
泰達幣(USDT)是Tether公司推出的基於穩定價值貨幣美元(USD)的代幣Tether USD(下稱USDT),1USDT=1美元,用戶可以隨時使用USDT與USD進行1:1兌換。Tether 公司嚴格遵守1:1的准備金保證,即每發行1個 USDT 代幣,其銀行賬戶都會有1美元的資金保障。用戶可以在 Tether 平台進行資金查詢,以保障透明度。
法律依據:
《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
一、明確虛擬貨幣和相關業務活動本質屬性
(一)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幣、以太幣、泰達幣等虛擬貨幣具有非貨幣當局發行、使用加密技術及分布式賬戶或類似技術、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點,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開展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兌換業務、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衍生品交易等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擅自公開發行證券、非法經營期貨業務、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一律嚴格禁止,堅決依法取締。對於開展相關非法金融活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同樣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對於相關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的境內工作人員,以及明知或應知其從事虛擬貨幣相關業務,仍為其提供營銷宣傳、支付結算、技術支持等服務的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關責任。
(四)參與虛擬貨幣投資交易活動存在法律風險。任何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投資虛擬貨幣及相關衍生品,違背公序良俗的,相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由此引發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涉嫌破壞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關部門依法查處。
二、建立健全應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工作機制
(五)部門協同聯動。人民銀行會同中央網信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部門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協同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督促指導各地區按統一部署開展工作。
(六)強化屬地落實。各省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相關風險負總責,由地方金融監管部門牽頭,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以及網信、電信主管、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參加,建立常態化工作機制,統籌調動資源,積極預防、妥善處理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有關問題,維護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和諧穩定。
三、加強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監測預警
(七)全方位監測預警。各省級人民政府充分發揮地方監測預警機製作用,線上監測和線下排查相結合,提高識別發現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等部門持續完善加密資產監測技術手段,實現虛擬貨幣「挖礦」、交易、兌換的全鏈條跟蹤和全時信息備份。金融管理部門指導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加強對涉虛擬貨幣交易資金的監測工作。
(八)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應機制。在各省級人民政府領導下,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會同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網信部門、公安機關等加強線上監控、線下摸排、資金監測的有效銜接,建立虛擬貨幣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驗證機制,以及預警信息傳遞、核查、處置快速反應機制。
四、構建多維度、多層次的風險防範和處置體系
(九)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服務。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賬戶開立、資金劃轉和清算結算等服務,不得將虛擬貨幣納入抵質押品范圍,不得開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發現違法違規問題線索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十)加強對虛擬貨幣相關的互聯網信息內容和接入管理。互聯網企業不得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網路經營場所、商業展示、營銷宣傳、付費導流等服務,發現違法違規問題線索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並為相關調查、偵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網信和電信主管部門根據金融管理部門移送的問題線索及時依法關閉開展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的網站、移動應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聯網應用。
(十一)加強對虛擬貨幣相關的市場主體登記和廣告管理。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市場主體登記管理,企業、個體工商戶注冊名稱和經營范圍中不得含有「虛擬貨幣」「虛擬資產」「加密貨幣」「加密資產」等字樣或內容。市場監管部門會同金融管理部門依法加強對涉虛擬貨幣相關廣告的監管,及時查處相關違法廣告。
(十二)嚴厲打擊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發現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問題線索後,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會同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等相關部門依法及時調查認定、妥善處置,並嚴肅追究有關法人、非法人組織和自然人的法律責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查處。
(十三)嚴厲打擊涉虛擬貨幣犯罪活動。公安部部署全國公安機關繼續深入開展「打擊洗錢犯罪專項行動」「打擊跨境賭博專項行動」「斷卡行動」,依法嚴厲打擊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中的非法經營、金融詐騙等犯罪活動,利用虛擬貨幣實施的洗錢、賭博等犯罪活動和以虛擬貨幣為噱頭的非法集資、傳銷等犯罪活動。
(十四)加強行業自律管理。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加強會員管理和政策宣傳,倡導和督促會員單位抵制虛擬貨幣相關非法金融活動,對違反監管政策和行業自律規則的會員單位,依照有關自律管理規定予以懲戒。依託各類行業基礎設施開展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監測,及時向有關部門移送問題線索。
五、強化組織實施
(十五)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各部門、各地區要高度重視應對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形成中央統籌、屬地實施、條塊結合、共同負責的長效工作機制,保持高壓態勢,動態監測風險,採取有力措施,防範化解風險,依法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全力維護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十六)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教育。各部門、各地區及行業協會要充分運用各類媒體等傳播渠道,通過法律政策解讀、典型案例剖析、投資風險教育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宣傳虛擬貨幣炒作等相關業務活動的違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現形式等,增強社會公眾風險防範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