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00」將社交和游戲賬號列入遺囑
「00」將社交和游戲賬號列入遺囑
「00」將社交和游戲賬號列入遺囑,隨著社會發展,近些年來,在中華遺囑庫訂立遺囑的群體中,已經出現不少年輕人的身影,且每年呈現增長趨勢。「00」將社交和游戲賬號列入遺囑。
《2021中華遺囑庫白皮書》發布 首次公布「00後」遺囑數據
昨日,中華遺囑庫正式發布《2021中華遺囑庫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經過對已經入庫的22萬余份遺囑進行分析,折射出生命價值觀之變。
越來越多年輕人加入立遺囑行列,白皮書首次公布「00後」立遺囑情況。在2020-2021年的立遺囑人群中,一共有223名「00後」,近一年增長了14.42%。支付寶、微信、QQ、游戲賬號等虛擬財產是「00後」「90後」遺囑中常見的財產類型。
此外,廣東是較多訂立遺囑的地區,截至2021年佔全國比例的21.98%。鉛枝
「00後」主要處理存款和虛擬財產
目前,中華遺囑庫已在全國設立了60餘個服務中心,登記保管了22萬余份遺囑,目前已生效遺囑共計4707份。從數據上看,遺囑人不斷趨向年輕化,立遺囑人群平均年齡從77.43歲逐步下降至68.59歲,且每年呈現年輕人數量增長的趨勢。
今年「00後」遺囑數據首次公開,在2020-2021年,有223名「00後」立遺囑,近一年增長了14.42%。根據分析,「00後」人群立遺囑處理的財產以「銀行存款」「虛擬財產」為主。
針對為何「00後」立遺囑人中97.7%涉及銀行存款,中華遺囑庫管委會主任陳凱表示,「00後」立遺囑的人群,年齡普遍在18周歲到20周歲之間,有的是大學在讀生,有的剛剛踏入槐寬敏社會工作。「該現象說明,存款是00後的主要財產。」陳凱說。
此外,「00後」「90後」的遺囑中「虛擬財產」的納入和安排較為突出——支付寶、微信、QQ、游戲賬號、網店、虛擬貨幣等虛擬財產是「00後」「90後」遺囑中常見的財產類型。通過立遺囑來解決虛擬財產的轉讓和繼承問題成了中青年群體最關注的問題之一。越來越多人選擇在網上寫下微信遺囑,表達自己的真實想法和意巧蠢願。
「80後」立遺囑 五年增長近13倍
「90後」訂立遺囑的人數表現出每年穩步上升的趨勢。截至2021年底,「90後」立遺囑總人數達到1204人,較去年相比增長了80%。
跟「00後」比起來,90後的遺囑中涉及房產的較多,有71.64%涉及房產問題。據了解,該人群中父母買房掛名在子女名下的現象比較常見,除房產以外,父母還會選擇將股權掛名在子女的名下。
隨著「80後」全部步入而立之年,這個群體立遺囑人數暴漲,五年增長近13倍。他們基本屬於家庭內部無糾紛且本人身體健康,訂立遺囑更希望「未雨綢繆」「避免財產下落不明」和「照顧家人」。其中,有97.67%涉及房產。此外,通過調查發現,80後人群非常懂得投資,有13.18%的遺囑涉及公司股權,有14.13%的遺囑涉及證券基金,這個比例遠超其他年齡段的人群。
年輕人訂立遺囑的原因有許多。據統計,超過一半人會認為,無法確定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如果什麼都沒說就走了太遺憾。在采訪現場,「90後」羅女士(化名)正在訂立遺囑。在兩個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她按下了指模,對著鏡頭展示了自己所寫的遺囑。
她說,法律上規定了繼承順序,但自己想明明白白把財產分配給指定的人員。「我們這個年齡段不會忌諱些什麼,萬一出了什麼意外,可以避免孩子開各種證明的麻煩。」
據中華遺囑庫此前的案例,年僅21歲的王先生是「00後」立遺囑人群的其中之一,他在去年生日那天立下了遺囑。他表示,此前看到一個新聞報道丈夫去世了,妻子挨個銀行去查詢丈夫是否還有存款。因此,他用立遺囑的方式,確保自己銀行卡里的錢在自己某天突然去世的情況下,可以及時被家人取出來。
從談「遺囑」色變,到辦理遺囑的年輕化趨勢愈加明顯。這種對生死態度的轉變,恰恰是一種理性的態度。他們在訂立遺囑的過程中,重新審視了過往和未來的人生。
廣東辦理遺囑的人數較多
白皮書顯示,廣東辦理遺囑的人數較多,總體以60-70歲之間為主,亦呈年輕化趨勢。婚姻情況多數為已婚(一次婚姻)狀況。2021年再婚人群所佔比例,相較於往年有一定數量的上升。
截至2021年,廣東地區登記中心的登記保管遺囑數量達46330份,佔全國的21.98%。2017-2021年,在廣東地區立遺囑人群的遺囑分配方案中,配偶和子女是主要繼承人。從數據可以看出,遺囑人選擇「配偶先繼承,子女後繼承」的分配方案有上升的趨勢,選擇「子女直接繼承」的分配方案有所下降,表明分配方案的選擇上更加多樣化。
廣東地區立遺囑人群主要處理的財產以不動產為主,保持在99%的水平線;銀行存款則僅次於不動產。2018年開始,遺囑中出現的財產呈現多樣化,包括理財合同、保險單、車輛等,而且在近四年來呈現逐年上漲趨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華遺囑庫一共收到8萬多份微信遺囑,來自廣東的就達19924份,佔比較高。
中華遺囑庫今天正式發布《2021中華遺囑庫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全方位對遺囑大數據進行解讀。記者從中華遺囑庫了解到,白皮書對已入庫的22萬余份遺囑進行不同維度分析對比,首次公布了「00後」立遺囑、第三次分配背景下遺產捐贈志願服務等一批遺囑登記數據。
「00後」開始立遺囑,虛擬財產被納入
隨著社會發展,近些年來,在中華遺囑庫訂立遺囑的群體中,已經出現不少年輕人的身影,且每年呈現增長趨勢。
記者了解到,今年中華遺囑庫首次公布了「00後」遺囑數據。數據顯示,2020-2021年的立遺囑人群中,「00後」一共有223人,近一年增長了14.42%。根據分析,「00後」人群立遺囑主要處分的財產以「銀行存款」和「虛擬財產」為主。
截至2021年底,「90後」立遺囑總人數達到1204人,與前一年相比,增長了80%,「90後」訂立遺囑的人數,表現出每年穩步上升的趨勢。「90後」立遺囑受關注的主要原因在於他們遺囑中的財產類型更多元化和豐富。
與「00後」相比,「90後」遺囑中涉及房產較多,有71.64%涉及房產。據了解,該人群中,父母買房掛名在子女名下的`現象比較常見,除房產以外,父母還會選擇將股權掛名在子女的名下。
與其他年齡段人群不同的是,「00後」「90後」的遺囑中處理財產表現更豐富,「虛擬財產」的納入和安排成為突出特徵:支付寶、微信、QQ、游戲賬號等虛擬財產是「00後」「90後」遺囑中常見的財產類型。
珍惜眼前人,通過遺囑表達關心
年輕人訂立遺囑的原因有許多,據統計,超過一半人認為無法確定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如果什麼都沒說就走了太遺憾。疫情的出現,在某種程度上也改變了人們的認知,珍惜眼前人,通過遺囑來表達自己的關心,成了很多人的選擇。
2021年春節前,中華遺囑庫曾接到一通特別的電話。「我想立遺囑。」電話那頭,是一個16歲的少年。「我要把攢下的所有存款都留給媽媽,萬一我不在了,那筆錢可以給媽媽多一些照顧。」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年滿16周歲、並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未成年人可以立遺囑。
原來,男孩是一名護士,曾在一家醫院支援抗疫。在疫情最嚴重的兩個多月時間里,他目睹了多位重症患者離開。每當想起那些曾經鮮活卻又消逝的生命,他感到如果什麼都沒說就離開未免太遺憾。離開一線以後,這個念頭一直在他腦海里。男孩從小便和母親相依為命,母親是他的精神支柱和牽掛。他對工作人員說:「媽媽是我的一切,這些錢也是我的全部了。」
隨著社會觀念不斷改變,從談「遺囑」色變,到「00」後立遺囑成為一種現象,立遺囑不再是老年人的「專利」,辦理遺囑的年輕化趨勢愈加明顯。有觀點認為,這種對生死態度的轉變,恰恰是一種理性的態度,立遺囑不是終點,而是新起點,或許它不意味著人們對於死亡沒有了焦慮和恐懼,而是他們在訂立遺囑的過程中,重新審視了過往和未來的人生。
遺產捐贈服務,助力三次分配
三次分配作為共同富裕的基本性制度安排,廣受社會各界關注。對財產進行合理的慈善捐贈,被視為助力三次分配的途徑之一。在此政策背景下,中華遺囑庫推出了「遺產捐贈」服務,目前,一共有126人在中華遺囑庫立下遺囑,在去世後將財產進行捐贈。
據統計,捐贈對象為公益組織的,佔比超過80%,其餘捐贈對象則包括:黨組織、公益機構、企事業單位、基層組織等。
通過訂立遺囑捐贈財產,可為該財產設立遺產管理人或慈善信託,比如遺囑人去世後,委託受託人將遺產交給慈善基金會,也可以通過設立慈善信託,或直接向受益人捐贈。
此外,通過訂立遺囑捐贈的財產必須是合法財產,本人對財產享有處分權,同時,在捐贈的財產數額上,沒有條件或限制。與普通捐贈不同的是,遺囑人可以隨時修改自己的意願,隨時可以增加、減少捐贈的規模,或者撤回捐贈。
剛滿20歲就開始立遺囑,他們在想什麼?
3月21日,中華遺囑庫發布《2021中華遺囑庫白皮書》(以下簡稱「白皮書」),其中,2020—2021年的立遺囑人群中,「00後」一共有223人,近一年增長了14.42%。他們立遺囑主要處分的財產以「銀行存款」「虛擬財產」為主。
重慶人立遺囑99%涉及房產分配
中華遺囑庫是由中國老齡事業發展基金會和北京陽光老年健康基金會於2013年3月21日共同發起主辦的公益項目。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可以享受免費辦理遺囑咨詢、遺囑登記、遺囑保管等服務。截至2021年底,在全國已提供遺囑咨詢近31.5萬人次,登記保管了22萬余份遺囑,目前已生效遺囑共計4707份。
上游新聞記者了解到,2017—2021年,重慶共有3800人通過中華遺囑庫立遺囑。其中,2021年共有684人,同比增長12.5%。
從2017—2021年的數據來看,重慶地區立遺囑人群總體以60—70歲之間為主,且比例逐年上漲,立遺囑人群呈年輕化趨勢。立遺囑人群的婚姻情況多數集中在已婚(均一次婚姻)狀況。
此外,重慶地區立遺囑人群主要處分的財產以不動產為主,保持在99%的水平線;銀行存款類財產則僅次於不動產,2021年佔到24.12%。不過從2019年開始,遺囑中涉及財產逐漸出現公司股權、保險單等,財產日趨多樣化。
「00後」將虛擬財產寫進遺囑
隨著社會發展,近些年來,在立遺囑的群體中,已經出現不少年輕人的身影,且每年呈現增長趨勢。
《白皮書》顯示,全國「80後」的遺囑保管數量從2017年的73份,上漲至2021年的982份,五年間增長近13倍。截至2021年12月31日,「80後」在中華遺囑庫訂立遺囑一共有1986名;「90後」立遺囑總人數達到1204人。較上年相比,增長了80%;在2020—2021年的立遺囑人群中,「00後」一共有223人,近一年增長了14.42%。
其中,「80後」的遺囑中,有97.67%是涉及到房產,「90後」的遺囑中涉及房產有71.64%,「00後」立遺囑人中則有97.7%涉及銀行存款。
值得一提的是,與其他年齡段的人群不同的是,「00後」「90後」的遺囑中處理財產表現更豐富,「虛擬財產」的納入和安排成為其一個突出的特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華遺囑庫共計收到445份遺囑內容涉及「虛擬財產」,包括QQ號、虛擬貨幣、淘寶網、支付寶賬號、微信賬號、網路游戲賬號等。
立遺囑的人群越來越年輕化
年紀輕輕,為何想到立遺囑?中華遺囑庫管委會主任陳凱說,年輕人訂立遺囑的原因有許多,據統計,超過一半人認為:無法確定明天和意外哪個先來,如果什麼都沒說就走,太遺憾。
44歲的蔣楠(化名)有一個幸福的家庭,父母都是退休教師,丈夫經營著一家小微企業,孩子也才上小學五年級。
「看電視劇的時候,才發現如果自己不在了,婆家娘家還有老公未來再婚的家,孩子未來可能要面對三個家的狂風暴雨,太可憐了,作為母親能做的就是把自己的財產確保給孩子,我並不認為現在寫遺囑太早,我也勸丈夫一起立遺囑,不過他還沒抽出時間來。」談及立遺囑的初衷,蔣楠說道。
「由此可見,立遺囑的人群越來越年輕化,社會觀念在不斷改變,從談『遺囑』色變,到『00』後立遺囑成為一種現象,立遺囑不再是老年人的『專利』。」陳凱說。
『貳』 數字賬號屬於個人虛擬財產,死後家人應該如何繼承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崛起,網民在虛擬世界留存的痕跡已經不僅僅是數據本身,其背後產生的經濟價值、情感價值,以及在網民過世後這些數據的歸宿問題開始受到人們的關注。
但由於當前相關法律的空白,這些涉及隱私的信息數據還存在諸多爭議。至於是否可由親屬繼承依然存在部分爭議。這里先列舉一些外國措施,以此參考。
而在國內,隨法律沒有明確判定條例,但其網路資產也被認定為是個人財產。網路服務提供商一般會在《用戶使用協議》中規定,用戶只對賬號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顯然這種協議忽視了虛擬財產的財產屬性,已經不符合時代,應當予以修改。
另外當被繼承人死亡後留有合法有效的遺囑時,可以採取遺囑繼承的方式分割虛擬財產。被繼承人在生前親自將自己所擁有的虛擬財產進行處分,指定了繼承人。在被繼承人去世後,由遺囑執行人來分配虛擬財產。
『叄』 【法制】國外有哪些關於虛擬財產繼承的案例/法令
1.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於2003年提出並頒布了《保護數字遺產的憲章》。《保護數字遺產的憲章》指出,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任何機構或是個體均不得違令損壞、刪除具備審美價值以及思想文化價值的網路信息,並將加大對於網路數字遺產的支持與維護,在任何情況下,確保其具有思想價值的數字產品的完整性,使其能夠在網路世界中正常發展和運行。《保護數字遺產的憲章》對於虛擬財產繼承問題的相關法律指導以及立法的形成提供了價值度很高的指導意義以及借鑒意義。
美國俄克拉荷馬州還頒布了通過遺囑的方式執行虛擬財產繼承的事項,充分肯定了網路財產繼承和分配的合法性。此外,美國也有不少應對網路虛擬財產繼承問題的專門網站。比如,遺物守護者、財產鎖定、超級數字等。
『肆』 虛擬財產是否屬於財產能否繼承
一、問題的提出。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網路為我們帶來了從時間上和空間上的許多便利,隨著社交網路、微信、微博等互聯網娛樂產業的發展,人們將擁有越來越多的虛擬財產,但是因此也引發了虛擬財產的繼承問題。將來有一天我們離世了,這些虛擬財產該如何處理?虛擬財產可以繼承嗎?
二、虛擬財產是否屬於財產。
根據我國《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其中的第七條兜底條款為一個開放性規定,而非絕對的列舉,只要是合法財產均可被繼承。
有國外學者 Charles Blazer 指出,虛擬財產應有 5 項重要的特徵,分別為:由一人獨占使用;持續性;網路互聯性;二級流通市場以及使用者賦予其附加價值。
在李宏晨訴北京北極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娛樂服務合同糾紛案中,一審法官提到:」關於丟失裝備的價值,雖然虛擬裝備是無形的,且存在於特殊的網路游戲環境中,但並不影響虛擬物品作為無形財產的一種,獲得法律上的適當評價和救濟。「在」韓林以虛擬財產被盜為由訴上海盛大網路發展有限公司娛樂服務合同糾紛案「中,法院也指出,在網路游戲中,原告作為消費者,其權益受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保護,運營商有義務保護消費者對該賬戶及賬戶內物品的完整和獨占。這些觀點在法院已有的相關案例中也可見端倪,可以認為目前的司法實踐基本認可虛擬物品的財產屬性。從提交人大審議的《物權法》草案中,也沒有使用有體物的概念,也表明了立法對物的觀念的轉變。
筆者認為虛擬財產具有下列特徵:(1)本身屬於電子數據,存在於虛擬網路之中,具有虛擬性。(2)其價值取決於主觀,屬於隱私。比如 QQ 號碼以及其中附有的各種聊天記錄等對於特定的主體而言是有私密性的,並且,這種價值需依附於特定的系統中,比如某網路賬號必須依附於這個網路而存在,如果網路關閉,則該賬號也沒有生存之地了。(3)其交易方式與眾不同。
三、虛擬財產是否可繼承。
我國目前鮮有與此相關的法律條文,如《憲法》第 13 條,《民法通則》第 75 條,《刑法》第 265 條,還有之前出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關於互聯網安全的決定》。
虛擬財產繼承現今沒有法律依據。我國《繼承法》第 3 條的兜底性條款導致現在層出不窮的有關虛擬財產引發的問題得不到法律依據的支撐。
『伍』 現在中國對網路虛擬財產保護嗎有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了,說一下以前關於這些勝訴的案例,謝謝了
以下是文化部《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令
第 49 號
《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10年3月17日文化部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10年8月1日起施行。
部 長 蔡 武
二○一○年六月三日
網 絡 游 戲 管 理 暫 行 辦 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網路游戲管理,規范網路游戲經營秩序,維護網路游戲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以及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從事網路游戲研發生產、網路游戲上網運營、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等形式的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網路游戲是指由軟體程序和信息數據構成,通過互聯網、移動通信網等信息網路提供的游戲產品和服務。
網路游戲上網運營是指通過信息網路,使用用戶系統或者收費系統向公眾提供游戲產品和服務的經營行為。
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是指由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發行,網路游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者間接購買,存在於游戲程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於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虛擬兌換工具。
第三條 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是網路游戲的主管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門依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網路游戲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從事網路游戲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堅持社會效益優先,保護未成年人優先,弘揚體現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的思想文化和道德規范,遵循有利於保護公眾健康及適度游戲的原則,依法維護網路游戲用戶的合法權益,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與社會和諧。
第五條 網路游戲行業協會等社團組織應當接受文化行政部門的指導,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章程制定行業自律規范,加強職業道德教育,指導、監督成員的經營活動,維護成員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平競爭。
第二章 經營單位
第六條 從事網路游戲上網運營、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等網路游戲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並取得《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一)單位的名稱、住所、組織機構和章程;
(二)確定的網路游戲經營范圍;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從業人員;
(四)不低於1000萬元的注冊資金;
(五)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
第七條 申請《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行政部門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批準的,核發《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並向社會公告;不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文化部《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全文 2010年06月22日 12:36 鳳凰網科技 【大 中 小】 【列印】 共有評論1條《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從事經營的,應當於有效期屆滿30日前申請續辦。
第八條 獲得《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的網路游戲經營單位變更網站名稱、網站域名或者法定代表人、注冊地址、經營地址、注冊資金、股權結構以及許可經營范圍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0日內向原發證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應當在企業網站、產品客戶端、用戶服務中心等顯著位置標示《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等信息;實際經營的網站域名應當與申報信息一致。
第三章 內容准則
第九條 網路游戲不得含有以下內容:
(一)違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三)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五)宣揚邪教、迷信的;
(六)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宣揚淫穢、色情、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違背社會公德的;
(十)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十條 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負責網路游戲內容審查,並聘請有關專家承擔網路游戲內容審查、備案與鑒定的有關咨詢和事務性工作。
經有關部門前置審批的網路游戲出版物,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不再進行重復審查,允許其上網運營。
第十一條 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依法對進口網路游戲進行內容審查。進口網路游戲應當在獲得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內容審查批准後,方可上網運營。申請進行內容審查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進口網路游戲內容審查申報表;
(二)進口網路游戲內容說明書;
(三)中、外文文本的版權貿易或者運營代理協議、原始著作權證明書和授權書的副本或者復印件;
(四)申請單位的《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五)內容審查所需的其他文件。
第十二條 申報進口網路游戲內容審查的,應當為依法獲得獨占性授權的網路游戲運營企業。
批准進口的網路游戲變更運營企業的,由變更後的運營企業,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重新申報。
經批準的進口網路游戲應當在其運營網站指定位置及游戲內顯著位置標明批准文號第十三條 國產網路游戲在上網運營之日起30日內應當按規定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履行備案手續。
已備案的國產網路游戲應當在其運營網站指定位置及游戲內顯著位置標明備案編號。
第十四條 進口網路游戲內容上網運營後需要進行實質性變動的,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將擬變更的內容報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進行內容審查。
國產網路游戲內容發生實質性變動的,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進行備案。
網路游戲內容的實質性變動是指在網路游戲故事背景、情節語言、地名設置、任務設計、經濟系統、交易系統、生產建設系統、社交系統、對抗功能、角色形象、聲音效果、地圖道具、動作呈現、團隊系統等方面發生顯著變化。
第十五條 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建立自審制度,明確專門部門,配備專業人員負責網路游戲內容和經營行為的自查與管理,保障網路游戲內容和經營行為的合法性。
第四章 經營活動
第十六條 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應當根據網路游戲的內容、功能和適用人群,制定網路游戲用戶指引和警示說明,並在網站和網路游戲的顯著位置予以標明。
以未成年人為對象的網路游戲不得含有誘發未成年人模仿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和違法犯罪的行為的內容,以及恐怖、殘酷等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內容。
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採取技術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觸不適宜的游戲或者游戲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戲時間,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路。
第十七條 網路游戲經營單位不得授權無網路游戲運營資質的單位運營網路游戲。
第十八條 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得在網路游戲中設置未經網路游戲用戶同意的強制對戰;
(二)網路游戲的推廣和宣傳不得含有本辦法第九條禁止內容;
(三)不得以隨機抽取等偶然方式,誘導網路游戲用戶採取投入法定貨幣或者網路游戲虛擬貨幣方式獲取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
第十九條 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僅限於兌換自身提供的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不得用於支付、購買實物或者兌換其它單位的產品和服務;
(二)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不得以惡意佔用用戶預付資金為目的;
(三)保存網路游戲用戶的購買記錄。保存期限自用戶最後一次接受服務之日起,不得少於180日;
(四)將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種類、價格、總量等情況按規定報送注冊地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條 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
(二)不得為未經審查或者備案的網路游戲提供交易服務;
(三)提供服務時,應保證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注冊,並綁定與該用戶注冊信息相一致的銀行賬戶;
(四)接到利害關系人、政府部門、司法機關通知後,應當協助核實交易行為的合法性。經核實屬於違法交易的,應當立即採取措施終止交易服務並保存有關紀錄;
(五)保存用戶間的交易記錄和賬務記錄等信息不得少於180日。
第二十一條 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要求網路游戲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實名注冊,並保存用戶注冊信息。
第二十二條 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終止運營網路游戲,或者網路游戲運營權發生轉移的,應當提前60日予以公告。網路游戲用戶尚未使用的網路游戲虛擬貨幣及尚未失效的游戲服務,應當按用戶購買時的比例,以法定貨幣退還用戶或者用戶接受的其他方式進行退換
網路游戲因停止服務接入、技術故障等網路游戲運營企業自身原因連續中斷服務超過30日的,視為終止。
第二十三條 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應當保障網路游戲用戶的合法權益,並在提供服務網站的顯著位置公布糾紛處理方式。
國務院文化行政部門負責制定《網路游戲服務格式化協議必備條款》。網路游戲運營企業與用戶的服務協議應當包括《網路游戲服務格式化協議必備條款》的全部內容,服務協議其他條款不得與《網路游戲服務格式化協議必備條款》相抵觸。
第二十四條 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根據法律法規或者服務協議停止為網路游戲用戶提供服務的,應當提前告知用戶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五條 網路游戲經營單位發現網路游戲用戶發布違法信息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服務協議立即停止為其提供服務,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六條 網路游戲經營單位在網路游戲用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網路游戲用戶發生糾紛時,可以要求網路游戲用戶出示與所注冊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審核真實的,應當協助網路游戲用戶進行取證。對經審核真實的實名注冊用戶,網路游戲經營單位負有向其依法舉證的責任。
雙方出現爭議經協商未能解決的,可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任何單位不得為違法網路游戲經營活動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為違法網路游戲經營活動提供網上支付服務的,由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通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八條 網路游戲運營企業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採取技術和管理措施保證網路信息安全,包括防範計算機病毒入侵和攻擊破壞,備份重要資料庫,保存用戶注冊信息、運營信息、維護日誌等信息,依法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用戶個人信息。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的規定,未經批准,擅自從事網路游戲上網運營、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發行或者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等網路游戲經營活動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的規定予以查處。
第三十條 網路游戲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提供含有本辦法第九條禁止內容的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的;
(二)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的;
(三)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上網運營未獲得文化部內容審查批準的進口網路游戲的;
(四)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進口網路游戲變更運營企業未按照要求重新申報的;
(五)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進口網路游戲內容進行實質性變動未報送審查的。
第三十一條 網路游戲經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二條 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一、二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30000元以下罰款;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三、四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2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 網路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處30000元以下罰款;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二、三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30000元以下罰款;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第四、五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2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四條 網路游戲運營企業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十四條第二款、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20000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 網路游戲經營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二款、第十二條第三款、第十三條第二款、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10000元以下罰款。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所稱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是指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相對集中地行使文化領域行政處罰權以及相關監督檢查權、行政強制權的行政執法機構。
第三十七條 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查處違法經營活動,依照實施違法經營行為的企業注冊地或者企業實際經營地進行管轄;企業注冊地和實際經營地無法確定的,由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網站的信息服務許可地或者備案地進行管轄;沒有許可或者備案的,由該網站伺服器所在地管轄;網站伺服器設置在境外的,由違法行為發生地進行管轄。
第三十八條 網路游戲的網上出版前置審批和出版境外著作權人授權的互聯網游戲作品的審批,按照《中央編辦對文化部、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三定」規定〉中有關動漫、網路游戲和文化市場綜合執法的部分條文的解釋》(中央編辦發〔2009〕35號)的規定,由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管理。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自二〇一〇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抄送:中共中央辦公廳、中宣部、中央編辦、中央文明辦、中央綜治辦,國務院辦公廳、國務院法制辦、國務院新聞辦、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財政部、衛生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國家新聞出版總署,共青團中央。
本部:部領導,各司局、國家文物局。
案例;
1,淄博警方破獲虛擬財產盜竊案
2008年7月,臨淄公安分局刑偵大隊二中隊接報案稱:臨淄一《夢幻西遊》游戲玩家游戲裝備被盜,受害者稱該被盜虛擬財產價值人民幣2000餘元。
接警後,臨淄公安分局領導對該例新型犯罪予以高度重視,立即從刑偵大隊抽調精幹警力組成專案組全力開展偵破工作。專案組民警迅速對案件進行初查,對相關物品的價值進行了准確的認定,後經物價鑒定,此宗裝備價值1600餘元。
根據受害人提供的線索,民警經過摸排調查,在掌握了足夠的證據下,遠赴廣西柳州,將犯罪嫌疑人抓獲。經法院審判,被告人唐某被判處拘役6個月,並處罰人民幣三千元。
,2,2006年12月,深圳市南山區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竊取QQ號碼的曾某等人提起公訴。但是由於沒有證據證明QQ號碼屬於刑法意義上的財產,南山區法院最終以「侵犯通信自由罪」作出判決。而2007年4月,發生在浙江省麗水市的一起以高科技手段盜打電話、申請倒賣Q幣的案件中,2名被告人分別被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十年和十三年有期徒刑。
『陸』 從2006年Q幣被盜案,看刑法如何保護虛擬財產
2002年5月Q幣面世。
當時市面上已經有很多互聯網公司、 游戲 公司在推廣自己的虛擬幣,只是普遍因法律屬性不明、難以被認定為「財產」),難以受到法律保護。
加密貨幣(也就是我們現在常說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面世以來遇到的各種問題和爭論,虛擬幣當時也都遇到過,從 是否具有貨幣屬性 , 是否會對金融秩序產生沖擊 , 是否屬於「虛擬財產」 , 是否應受法律保護 ,到 竊取虛擬幣屬於盜竊、詐騙還是(後來的)計算機類犯罪 。
最突出的就是偷 游戲 幣、角色、道具、裝備、點卡等等,算不算偷。
2006年的兩個盜竊案把這種爭論體現得淋漓盡致,裁判思路直接影響10年後出現的比特幣之類的虛擬貨幣被盜案。
深圳:QQ(附隨Q幣)盜竊案
2006年1月13日,深圳南山法院審結一起盜竊案。
二被告人共計盜取、賣出QQ號碼130餘個,獲贓款70000餘元。其出售的QQ號碼還拖帶價值2654元的Q幣及網路 游戲 幣。
第一,法院認為「QQ號碼」不是盜竊罪的犯罪對象「公私財物」。
第二,法院認為「QQ號碼」是一種通信工具的代碼,理由是:
上海:Q幣網路盜竊案
2006年6月26日,上海黃浦法院審結一起「Q幣網路盜竊案」,法院認為二被告盜竊Q幣代理商持有的Q幣的行為構成盜竊罪。
基本案情
M公司是Q幣和網易一卡通代理商。
2005年6-7月期間,孟某通過互聯網,在廣州市利用黑客程序,獲取M公司登陸騰訊、網易在線充值系統使用的賬號和密碼。隨後與何某盜竊了價值約259萬的Q幣和 游戲 點卡。
M公司發現被盜後,立即通過騰訊在網上追回來月1.5萬個Q幣(價值約116萬),還有約1.7萬個Q幣和點卡沒追回(損失約143萬)。
二人到案後,孟某家屬幫助交付8000元、何某家屬交付26萬元,用於抵扣贓款。偵查機關將其中的約143萬損失發還給M公司,多餘款項退還交款人。
爭議焦點
本案爭議有五個爭議焦點,雖然現在很多問題已解決,但2006年時都還是難點:
法院觀點
如何計算網上秘密竊取Q幣和 游戲 點卡的盜竊數額,因當時沒有明確規定,法院分析後按「騰訊、網易公司和M公司的實際交易價格」計算,即259萬。
法院認為這個問題需要分析,有兩個原因:
法院認為,Q幣和 游戲 點卡體現網路公司提供服務的勞動價值:
網路環境是對現實生活的虛擬,網路中充斥著大量兇殺、打鬥、搶劫、盜竊等在現實生活中被法律禁止的虛擬行為。
如果網路環境中的虛擬行為沒有危害現實生活中刑法所保護的客體,則不是需要刑法來規范的行為。
但是, 如果虛擬行為對現實生活中刑法所保護的客體造成危害構成犯罪,就應當受刑罰懲罰 。
『柒』 網路虛擬財產能作為遺產讓人繼承嗎
網路虛擬財產能作為遺產讓人繼承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而網路虛擬財產滿足前述條件的,可以依法進行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
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條
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外,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遺產在家庭共有財產之中的,遺產分割時,應當先分出他人的財產。
『捌』 民法典(草案)亮點:虛擬貨幣、網路財產可以合法繼承嗎
《民法典(草案)》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是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除外。
因此自2021年民法典實施開始,遺產的范圍擴大到了自然人的合法財產,虛擬貨幣和網路財產合法部分是可以繼承的。
『玖』 虛擬財產可以繼承嗎
1、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包括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因此虛擬財產只要是公民的合法財產都可視為遺產。如果虛擬財產能與現實社會的貨幣或者其他財產產生交易關聯,此虛擬財產就存在法律上的財產性質,其本身就屬於可支配的財產。
2、財產所有人可以通過遺囑對虛擬財產的繼承進行明確。民法典對虛擬財產的規定,擴大了我國法律對財產的保護范圍,有利於解決新產生的糾紛和更好的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拾』 越來越多「00後」開始立遺囑,虛擬財產被納入,游戲賬號能否繼承呢
游戲賬號也是可以繼承的。對於經常玩游戲的年輕人來說,賬號就意味著自己的資產,有自己的心血在里邊,如果讓親人繼承,才會有心安的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