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支付寶商家功能被清退或者禁止續簽要怎麼解封
這種情況只有撥打95188或登錄微博私信給螞蟻金服客戶中心,提供該頁面鏈接和您的支付寶賬戶信息及問題描述。找人工客服來解決伏簡粗。這種情況都是違規操作造成的。
支付寶安全中心在微博上發文重申了對虛擬貨幣場外交易的態度。支付寶方面稱,禁止將支付寶用於虛擬幣交易,若發現交易涉及比特幣或其他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咐沒寶會立即停止相關支付服務。
對於商戶涉及虛擬貨幣交易的,會堅決予以清退;對個人賬戶涉嫌虛擬貨幣交易的,根據情節採取限制賬戶收款功能,甚至永久限制收款等處理措施。
微信支付也發布對虛擬貨幣的態度聲明。微信支付稱,微信支付不支持虛擬貨幣交易,如發現任何把微信支付用於虛擬貨幣交易的行為,將予以清退處理。
以下為缺鎮微信支付聲明全文:
微信支付不支持虛擬貨幣交易,也從未開放虛擬貨幣的類目商戶接入。如發現任何把微信支付用於虛擬貨幣交易的行為,將予以清退處理。同時,歡迎用戶舉報,我們將根據相關監管規定堅決配合打擊。堅決保護客戶合法權益,防控金融違法犯罪,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B. 央行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 如果賬戶被限制裡面的資金會怎麼處理
在我國法律裡面,針對比特幣的商品屬性它是保護的,然而針對比特幣的貨幣屬性是不承認的,可能這個說法有點抽象,具體舉一個例子,我們首先說這個商品屬性。把比特幣看作一個商品,你用人民幣去換的,那麼這個商品本身就是你的財產,你的幣,作為商品是一種財產性的利益,受到法律的保護,這一點已經毋庸置疑了。貨幣屬性要復雜一點。舉個例子,比特幣在你這個地方能夠兌換成各種主權的貨幣。或者比特幣在你這個地方可以兌換其他的虛擬貨幣,那這個時候其實相當於你給這個事情提供了一個流動性,這個流動性表現的就是虛擬幣的貨幣屬性。
今年6月21日央行約談了國內部分中字頭銀行和支付機構,重申了堅決切斷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支付鏈路,隨即中農工建等各大銀行均發布了禁止支持比特幣交易的公告,同時明確表明會採取暫停相關賬戶交易注銷賬戶等措施。
那麼銀行是否有權暫停注銷存款賬戶呢?根據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和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的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因此銀行發布公告表示會採取暫停相關賬戶交易、注銷賬戶等措施確實是有法可依的。
一旦銀行發現交易資金屬於虛擬貨幣是有權拒絕提供交易結算等服務的,至於銀行是否有權直接注銷存款賬戶,個人認為銀行和客戶之間的關系屬於民事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如果銀行與客戶之間的約定有客戶進行違法行為銀行可注銷賬戶這一條的話,那麼銀行確實是有權直接注銷存款賬戶的,而且事實上大部分銀行在你開戶的時候就已經制定了類似的條款。
那麼注銷後錢怎麼辦呢?銀行注銷賬戶本質上是解除合同的行為,合同解除後銀行也應當依法依約退還客戶的存款,因此即使客戶的存款賬戶被注銷,銀行裡面的錢也是應該退還給客戶的,即使裡面的存款被公安機關認為是涉案財產,也應當在取得公安機關的書面要求才可以進行查詢凍結劃扣等行為。
而在此之前裡面的錢都是銀行應當返還給客戶的,不過在各大銀行發布的公告中都提及了會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因此如果交易確實屬於涉嫌違法犯罪的話,這很可能會被公安機關第一時間凍結。針對這個問題,我認為銀行本身其實無法起到禁止的效果,除非交易雙方明確告知銀行我交易的是虛擬貨幣,否則銀行如何來判斷是否在進行交易使用貨幣呢?
有人可能會說銀行可以通知公安機關等進行驗證,但根據商業銀行法第29條的規定,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因此在銀行確認該筆資金是虛擬貨幣交易資金之前就不應當報告給相關單位,從而也就無法由第三方協助銀行判斷是否屬於虛擬貨幣的交易資金。銀行即使發布了公告,但是根據銀行公告的內容,仍然是無法起到全面禁止的效果的。
C. 為什麼支付寶和微信都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啊
加密貨幣實際上是一種超主權貨幣,它的發行避開了央行等監管機構。但是貨幣發行權是屬於國家的,加密貨幣的發行是在挑戰各國的主權貨幣,這是私人企業發行的貨幣在與國家發行的法定貨幣競爭,中國是不會允許有危及到國家金融安全的不穩定因素。
而且我國的國情決定了關繫到國家經濟命脈的企業都是會被國家參股,騰訊和支付寶想要長久穩妥的發展下去,就要跟緊國家的腳步,事實上,國家針對虛擬幣的整治早就開始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一直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就發布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2017年9月, 央行、證監會在內的七部門聯合發文,叫停ICO發行;比特幣中國、火幣網、OKCoin幣行相繼宣布停止所有數字資產兌人民幣交易業務;
2018年年初,央行營業管理部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之後多批區塊鏈自媒體因涉嫌發布炒作ICO和虛擬貨幣信息被封;在支付渠道方面,微信、支付寶先後加強了限制虛擬貨幣的交易,網路也關閉了多個相關貼吧,其中包括幣圈吧、數字貨幣吧、虛擬貨幣吧等;而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在內的五家監管機構發出警告,禁止任何與加密貨幣相關的籌資和交易活動。
支付寶和微信作為移動支付領域的領頭羊,將限制交易直接變成禁止交易,這是跟著國家的政策在走,配合國家監管,畢竟這是在中國,可不是美國那種資本大過天的環境。
D. 支付寶嚴禁虛擬貨幣轉賬交易,網友怎麼看
支付寶嚴禁虛擬貨幣轉賬交易,網友調侃支付寶:「知道了寶,咱不玩虛擬貨幣」,還有網友表示支持:「好樣的,這些人(買賣雙方)把顯卡內存搞得這么貴,現在小老百姓買電腦都得一直等著,要麼就得高價買。」
據悉,近日,央行有關部門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和支付寶(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支付寶發聲明稱,將監控排查涉及虛擬貨幣的交易行為,一經發現將立即封堵。加強交易環節風險監測,嚴禁虛擬貨幣轉賬交易。
延伸閱讀——農業銀行禁止涉及虛擬貨幣交易客戶准入
中國農業銀行網站6月21日發布《關於禁止使用我行服務用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的聲明》。
為進一步貫徹國務院金融委會議精神,嚴格落實《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等規定,按照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約談指導要求,我行將持續開展對虛擬貨幣交易的打擊治理行動,並聲明如下:
1、我行堅決不開展、不參與任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禁止涉及虛擬貨幣交易客戶准入,並將對客戶及資金交易加大排查和監測力度。一經發現相關行為,將立即採取暫停賬戶交易、終止客戶關系等措施,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2、為保護您的合法權益以及賬戶的資金安全,請積極配合我行的盡職調查工作,協助我行履行法律義務,打擊涉及虛擬貨幣挖礦和資金交易的違法犯罪行為。
3、客戶應高度警惕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的風險,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謹防上當受騙。若發現上述有關行為,可撥打我行客戶服務熱線進行舉報。
我行重申,將嚴格落實國家有關監管要求,恪守行業自律承諾,堅決打擊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任何機構及個人不得使用我行賬戶、產品、服務等進行代幣發行融資以及虛擬貨幣交易。
E. 支付寶禁止虛擬商品交易還能交易嗎
支付寶禁止虛擬商品交易不能交易。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互聯網平台對虛擬貨幣交易的打擊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6月21日,支付寶發布禁止使用該公司服務用於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的聲明,並將持續開展對虛擬貨幣交易的全面排查和打擊治理。過去一段時間以來,支付寶已多次對外重申禁止將支付寶用於虛擬貨幣交易,一旦發現會立即停止相關支付服務。
F. 為什麼支付寶和微信都禁止虛擬貨幣交易啊
10月10日,國內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微信同時發聲,禁止將平台使用於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微信為何會同時發聲,記者了解到,這或許與近期某虛擬交易平台的一則動態有關。
支付寶、微信:一旦發現,堅決予以清退
國內多次明文禁止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提供服務
實際上,一直以來,央行及其分支機構多次要求支付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早在2013年底央行等多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中就明確,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門聯合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同樣的,央行營業管理部2018年1月發布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G. 支付寶發布關於禁止開展虛擬貨幣交易的聲明說了什麼
支付寶在聲明中表示堅決不開展、不參與任何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不提供任何輔助性技術服務和能力。如發現任何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會立即停止相關支付服務。對於商戶涉及虛擬貨幣交易的,會堅決以清退;對個人賬戶涉嫌虛擬貨幣交易的根據情節採取限制賬戶收款功能,甚至永久限制等處理措施對發現的相關違法違規線索,將及時報告有關監管部門。
H. 支付寶、微信「封殺」數字貨幣交易,發現即清理
10月10日下午消息,支付寶安全中心發布微博稱,禁止將支付寶用於虛擬幣交易。
支付寶表示,若發現交易涉及比特幣或其他虛擬貨幣交易,會立即停止相關支付服務。對於商戶涉及虛擬貨幣交易的,會堅決予以清退;對個人賬戶涉嫌虛擬貨幣交易的,根據情節採取限制賬戶收款功能,甚至永久限制收款等處理措施。
微信支付如發現任何將其用於虛擬貨幣交易的行為,將予以清退處理。同時歡迎用戶舉報,微信支付將根據相關監管規定堅決配合打擊。堅決保護客戶合法權益,防控金融違法犯罪,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我國法定數字貨幣正在緊鑼密鼓推進,但仍無具體推出時間表。事實上,早在2017年6月,人民銀行貨幣金銀局便發布《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稱人民銀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因此包括比特幣在內的虛擬幣,在我國一直充其量只能算是民間數字貨幣,其交易大多通過場外進行。而在場外交易中,支付寶、微信支付兩大便捷移動支付應用,常被買賣雙方作為支付手段使用。
此番兩大國民支付工具先後表態「封殺」一切數字貨幣交易行為,意在與非法交易活動撇清關系。當然,這是否收到有關部門「通知」,我們不得而知。
2019年,央行擬定個人金融信息保護監管規則,在此新形勢下,移動金融機構如何做好個人信息收集和保護、開放模式下的信息和數據安全如何保障、刷臉支付如何平衡好安全與便捷?
藉此,北京移動金融產業聯盟、移動支付網將於11月5日在深圳舉辦以「安全合規 面向未來」為主題的——MFSC 2019第四屆中國移動金融安全大會,主題演講及報名通道已開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