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虛擬貨幣是什麼
1、虛擬貨幣是指在虛擬空間中特定社群內可以購買商品和服務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騰訊公司的Q幣、盛大公司的點券等等。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和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的,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2、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
第一類是大家熟悉的游戲幣。在單機游戲時代,主角靠打倒敵人、進賭館贏錢等方式積累貨幣,用這些購買草葯和裝備,但只能在自己的游戲機里使用。那時,玩家之間沒有「市場」。自從互聯網建立起門戶和社區、實現游戲聯網以來,虛擬貨幣便有了「金融市場」,玩家之間可以交易游戲幣。
第二類是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使用最廣泛的當屬騰訊公司的Q 幣,可用來購買會員資格、QQ秀等增值服務。
第三類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如比特幣(BTC)、萊特貨幣(LTC)等,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也有人將比特幣意譯為「比特金」,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主要用於互聯網金融投資,也可以作為新式貨幣直接用於生活中使用。
拓展資料:
1、本質概括
「虛擬」這種形式及其表現並不是第一位重要的,第一位重要的是內在價值問題。也就是說,虛擬貨幣代表的價值,與一般貨幣代表的價值具有什麼樣的聯系與區別。鑒於問題背景的深度,在研究的出發點上,需要站得更高。貨幣問題是現代性范疇的問題,虛擬貨幣問題則是後現代性范疇的問題。它們之間並不共享同一基礎範式。而正是範式的差異,而非虛擬現象,導致了二者的不同。
2、價值形成機制不同
一般貨幣與虛擬貨幣的價值基礎不同,前者代表效用,後者代表價值。從行為經濟學的觀點推導,貨幣作為一般等價物,它所「等」之「價」,語言上雖稱為價值,但實際上是指效用。而虛擬貨幣代表的不是一般等「價」之「效」,而是價值本身。虛擬貨幣不是一般等價物,而是價值相對性的表現形式,或者說是表現符號;也可以說,虛擬貨幣是個性化貨幣。在另一種說法中,也可稱為信息貨幣。它們的共性在於都是對不確定性價值、相對價值進行表示的符號。這樣說的時候,貨幣的傳統含義已經被突破了。原有含義的貨幣,只能是新的更廣義貨幣的一個特例。貨幣既可以作為一般等價物的符號,也可以作為相對化價值集的符號。
3、貨幣決定機制不同
一般貨幣由央行決定,虛擬貨幣由個人決定。一般貨幣的主權在共和體中心;虛擬貨幣的主權在分布式的個體節點。從信息經濟學的角度看,一般貨幣是虛擬貨幣的一個特例。這種特例的特殊點在於:第一,參照點不變。因此,價值從一個集被特化為一個可通約的值,當參照點不變時,價值等同於效用;第二,效用相對於參照點的得失不變。這意味著,參照點所擁有的值,是一個穩定的理性值、均衡值。在理性經濟中,參照點也可能不變,但仍是一個散集。其不同在於這個散集中的每一個點(實際成交價)都是不穩定的,只有均衡值是穩定的;但在虛擬貨幣的價值集中,每一個點都可能是穩定的,相反是那個理性均衡值可能是不穩定的。反映到貨幣決定機制上,央行正是理性價值的一個固定不變的參照點的人格化代表,而虛擬貨幣市場(如股市、游戲貨幣市場)是由央行之外的力量決定的。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在經濟學中有人把股票市場稱為虛擬貨幣市場,把股市和衍生金融市場形成的經濟稱為虛擬經濟。虛擬經濟的本質是以個體為中心的信息經濟。
Ⅱ 人民銀行試行的數字貨幣,主要行使哪種職能
人民銀行試行的數字貨幣,它可以執行貨幣的五種職能,包括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貯藏手段和世界貨幣的職能
Ⅲ 虛擬貨幣有哪幾種形式
市場上的虛擬貨幣主要有4種類型:1.由游戲運營商開發,供玩家在網路游戲中作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戲幣;2.由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信工具發行,供本運營網路空間內使用的專用虛擬貨幣;3.既可以在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內使用,又可以向非發行主體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互動式虛擬貨幣;4.基於密碼學和現代網路P2P技術,通過復雜的數學演算法產生的,特殊的電子化的、數字化的網路密碼幣。
第一類虛擬貨幣是游戲運營商開發的虛擬貨幣與實體貨幣無關,只可以在封閉的虛擬環境中使用,通常是網路游戲,如魔獸世界 。
第二類和第三類主要為單向兌換,通常只可以在虛擬環境中使用,有時候也可以購買實體商品和服務,如飛行常客獎勵計劃、微軟積分、任天堂點數、Facebook Credits、Amazon Coin。
第四類可以做到雙向兌換,有買入價和賣出價,跟「真」貨幣相同,包括由發行機構發行的,如第二人生的林登幣、可雙向兌換的游戲幣等等,以及去中心化的加密貨幣,如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坊等屬於此類。
(3)虛擬貨幣的職能是什麼擴展閱讀:
關於虛擬幣的概念,有諸多不同的看法,主要代表觀點有以下三種:
1.虛擬兌換工具說。虛擬貨幣被界定為網路游戲中的虛擬兌換工具,除此之外並無其他用途與職能。2009年6月4日國家文化部下發的《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採用此說。
2.貨幣部分職能說。虛擬貨幣具備真實貨幣的部分職能,近似貨幣但又不是貨幣。有學者將虛擬貨幣分為初級虛擬貨幣、硬通貨初級虛擬貨幣和高級虛擬貨幣三個階段。在第一階段的虛擬貨幣由非金融機構發行,藉助計算機網路在小范圍的商家與持有者之間流通;第二階段的流通領域擴張到了所有接受初級虛擬貨幣的商家;理想中的第三階段是由中央銀行或者特定金融機構發行,虛擬貨幣成為能在虛擬世界中流通的法定貨幣。當前的虛擬貨幣僅處於初級階段。
3.數字貨幣說。虛擬貨幣基於數學演算法成立,不需要第三方信用機構的介入,任何達成一致的參與者都能使用,可以在網路虛擬空間發揮多種貨幣職能。如有學者認為,數字貨幣是基於計算機技術開發出來,以嚴格的數學演算法或加密技術保證安全性與專有性,在虛擬社區成員中流通且不受監管,不以物理介質為載體的虛擬貨幣。
Ⅳ 貨幣的本質和職能是什麼
1、 貨幣的本質
貨幣的本質是固定地充當一般等價物的商品,體現商品生產者之間的社會經濟關系。
貨幣之所以能夠表現其它商品的價值,是由於金或者銀本身也是商品,具有價值。
2、貨幣的職能
貨幣的職能是指貨幣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作用。
貨幣具有五個職能,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貨幣。
一、本質
貨幣就其本質而言,是所有者之間關於交換權的契約,不同形式的貨幣在本質上統一的。過去,由於人們對貨幣的本質認識不清,錯誤 的從不同角度來將貨幣分為不同的種類,比如:根據貨幣的商品價值分為債務貨幣與非債務貨幣兩大類; 根據是否約定貴金屬的兌換比例分為可兌換貨幣和不可兌換貨幣等等。
貨幣從形式上,根據貨幣的商品價值可分為實物貨幣和形式貨幣,實物貨幣本身是一種特殊商品,包含價值量,如羊,貴金屬等;而形式貨幣本身沒有價值量,它的價值是契約約定的,只有契約價值。
兩者形式不同,但是本質上是統一的,即都被約定作為交換媒介, 都存在契約價值。貨幣的購買力決定於貨幣的契約價值,但實物貨幣的購買力也會受自身商品價值的影響,通常實物貨幣的商品價值小於其作為貨幣的契約價值。
二、職能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貨幣具有五個職能,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貨幣。其中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是貨幣的兩個基本職能。
1、價值尺度
①含義:價值尺度是指貨幣充當衡量商品價值量的社會尺度。貨幣之所以能執行價值尺度職能,是因為貨幣自身也具有價值,因而能以自身價值作為尺度來衡量其他商品所包含的價值量。
②貨幣發揮價值尺度的職能其特點是只需要觀念上的貨幣。
③商品的價值量是由凝結在商品中的勞動量來計量的,因此,凝結在商品中的勞動量是衡量商品價值的內在尺度。但是,商品的價值量不能用勞動時間來直接表現,只能在交換過程中通過等於多少貨幣間接地表現出來。
因此,貨幣作為價值尺度無非是商品價值的外在尺度,它是商品內在的價值即勞動時間的必然表現形式。
2、流通手段
①含義:流通手段是指貨幣充當商品交換的媒介。
②貨幣執行流通手段的職能,其特點是必須是現實上的貨幣,但可以是不足值的貨幣,因而可以是紙幣。
③商品流通。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叫商品流通。商品流通公式是:商品(W)—貨幣(G)—商品(W)。貨幣作為流通手段,使商品交換分離為買與賣兩次行為,突破了物物交換在時間和空間上的限制,從而有利於商品交換的發展。但因此也可能出現買賣脫節,從而使經濟危機的產生具有形式上的可能性。
④貨幣流通。貨幣作為商品流通媒介的不斷運動叫貨幣流通。
Ⅳ 央行承認的虛擬貨幣有哪些
央行不承認任何虛擬貨幣,而且中國目前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
目前市面上被中國承認的數字貨幣,只有央行發布的數字人民幣DECP,不過目前DECP還處於測試階段,並未普及,央行數字貨幣 DECP 已在農業銀行進行內測,同時也開始在深圳、雄安、成都、蘇州等城市進行試點,DECP 和傳統紙幣一樣由央行發行,本質上替代的是流通中的現金,只是換了種形式存在了數字錢包里。
關於虛擬幣的概念,主要代表觀點有以下三種:
1.虛擬兌換工具說。虛擬貨幣被界定為網路游戲中的虛擬兌換工具,除此之外並無其他用途與職能。2009年6月4日國家文化部下發的《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採用此說。
2.貨幣部分職能說。虛擬貨幣具備真實貨幣的部分職能,近似貨幣但又不是貨幣。有學者將虛擬貨幣分為初級虛擬貨幣、硬通貨初級虛擬貨幣和高級虛擬貨幣三個階段。在第一階段的虛擬貨幣由非金融機構發行,藉助計算機網路在小范圍的商家與持有者之間流通;第二階段的流通領域擴張到了所有接受初級虛擬貨幣的商家;理想中的第三階段是由中央銀行或者特定金融機構發行,虛擬貨幣成為能在虛擬世界中流通的法定貨幣。當前的虛擬貨幣僅處於初級階段。
3.數字貨幣說。虛擬貨幣基於數學演算法成立,不需要第三方信用機構的介入,任何達成一致的參與者都能使用,可以在網路虛擬空間發揮多種貨幣職能。如有學者認為,數字貨幣是基於計算機技術開發出來,以嚴格的數學演算法或加密技術保證安全性與專有性,在虛擬社區成員中流通且不受監管,不以物理介質為載體的虛擬貨幣。
Ⅵ 虛擬貨幣有什麼用
1、 作為貨幣:部分國家將虛擬貨幣當作法定貨幣進行使用,比如薩爾瓦多,也有一些國家願意為虛擬貨幣背書,比如 DC/EP 幣;
2、作為支付工具:在虛擬貨幣的交易市場中,許多虛擬貨幣的最初是作為平台的代幣使用的,玩家可以通過獲取虛擬貨幣購買商品;
3、作為運營工具:游戲中的游戲幣屬於虛擬貨幣,這些虛擬貨幣能夠輔助游戲的運營。
1、欺詐行為:隨著比特幣的火熱,越來越多的虛擬貨幣都騰空而出,但是在發行了一段時間,斂財之後又憑空消失,這就屬於一種欺詐行為;
2、沖擊體系:虛擬貨幣的出現,對金融體系帶來了很大沖擊,虛擬貨幣在某些時候可以執行類似於現實貨幣的功能,但是虛擬貨幣的發行方又不是官方機構;
3、網路問題:虛擬貨幣可以通過網路渠道獲取,但是也因此給了黑客可乘之機。
Ⅶ 什麼叫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虛擬幣種類多樣,目前我國內比較知名的虛擬貨幣有騰訊Q幣、新浪U幣、網路幣、盛大元寶等;國外知名度較高的有Facebook的F幣、網路游戲SecondLife的林登幣等。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且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市場上的虛擬貨幣主要有四類:1、由游戲運營商開發,供玩家在網路游戲中作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戲幣。2、由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信工具發行,供本運營網路空間內使用的專用虛擬貨幣。
3、既可以在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內使用,又可以向非發行主體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互動式虛擬貨幣。4、基於密碼學和現代網路P2P技術,通過復雜的數學演算法產生的,特殊的電子化的、數字化的網路密碼幣。
網路虛擬貨幣大致可以分為:游戲幣;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訊工具服務商發行的專用貨幣,用於購買本網站內的服務;互聯網上的虛擬貨幣。
Ⅷ 虛擬貨幣是什麼意思
虛擬貨幣的含義為:在網路上流通的,且沒有實體非真實的貨幣,即可稱為虛擬貨幣。且虛擬貨幣沒有經過國家正規發行,不具有與貨幣相關的法償性和強制性等屬性,不具有與貨幣同等的法律地位,尚不能作為普通貨幣在流通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條法律對數據、網路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第一條正確認識比特幣的屬性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Ⅸ 虛擬貨幣有什麼功能和作用
虛擬貨幣的功能要看其應用場景規劃。
比特幣主要的功能是炒作,是支付,是一種資產類別。
瑞泰幣是一種資產憑證,是資產數字化的一種嘗試。
活力幣是樂跑圈的運動證明機制獎勵的幣。
Ⅹ 虛擬貨幣是什麼
虛擬貨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網路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九條
內容為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的使用范圍僅限於兌換自身提供的網路游戲產品和服務,不得用於支付、購買實物或者兌換其它單位的產品和服務;
第三十二條
網路游戲運營企業發行網路游戲虛擬貨幣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一、二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30000元以下罰款;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三、四項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或者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責令改正,並可根據情節輕重處20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