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虛擬貨幣提現風控怎麼提現
虛擬貨幣提現風控無法提現,需要解除封控才可以提現。
被風控後用戶需求提交相關的材料,聯系客服讓客服幫你開通解決渠道,審核通過後即可解封提現。
虛擬貨幣是指未列印在紙上或印在金屬上的任何貨幣;數字貨幣是一種以數字形式呈現的貨幣,而非紙幣、硬幣等實體貨幣;加密貨幣是基於某種加密演算法創建的數字貨幣。
❷ 維卡幣如何提現
維卡幣目前有四種提現方式:1、通過賬戶綁定銀行卡,約7個工作日到賬;2、通過後台的完美錢包轉到自己支付寶賬戶,2天內到賬;3、通過會員賬戶之間對沖人民幣,即時到賬;4、把維卡幣存到有維卡幣標志的中國銀聯卡或萬事達卡,可以在ATM機提現,不同國家可取不同幣種。
關於虛擬幣的概念,主要代表觀點有以下三種:
1.虛擬兌換工具說。虛擬貨幣被界定為網路游戲中的虛擬兌換工具,除此之外並無其他用途與職能。2009年6月4日國家文化部下發的《文化部、商務部關於加強網路游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採用此說。
2.貨幣部分職能說。虛擬貨幣具備真實貨幣的部分職能,近似貨幣但又不是貨幣。有學者將虛擬貨幣分為初級虛擬貨幣、硬通貨初級虛擬貨幣和高級虛擬貨幣三個階段。在第一階段的虛擬貨幣由非金融機構發行,藉助計算機網路在小范圍的商家與持有者之間流通;第二階段的流通領域擴張到了所有接受初級虛擬貨幣的商家;理想中的第三階段是由中央銀行或者特定金融機構發行,虛擬貨幣成為能在虛擬世界中流通的法定貨幣。當前的虛擬貨幣僅處於初級階段。
3.數字貨幣說。虛擬貨幣基於數學演算法成立,不需要第三方信用機構的介入,任何達成一致的參與者都能使用,可以在網路虛擬空間發揮多種貨幣職能。如有學者認為,數字貨幣是基於計算機技術開發出來,以嚴格的數學演算法或加密技術保證安全性與專有性,在虛擬社區成員中流通且不受監管,不以物理介質為載體的虛擬貨幣。
❸ 環球幣和人民幣的兌換比率是多少環球幣還會有嗎
正常以後應該不會有環球幣了,因為環球幣只是網路的一個虛擬貨幣是不被政府認可的。大概現在的環球幣一枚的價格兌換人民幣是在0.1人民幣左右。但是不管你怎麼總換是不可以提現的只能用於虛擬世界用於游戲之間。因為中國只認可我們的人民幣像這些虛擬的貨幣在中國是不允許交易的,在中國買賣這種貨幣是屬於違法的行為。
以上是我個人對這件事情的看法與理解,如果各位還有其他更好的看法,歡迎在下方評論,我們一起探討研究。
❹ 火幣怎麼提現人民幣
火幣已清退市場,可能無法提現人民幣。
2021年的春天,虛擬幣爆火出圈。新發動物幣短時間增值百倍,一大波新生韭菜湧入幣圈。
當時有狂熱投資者說,「人永遠賺不到認知之外的錢」。眼看他起朱樓,眼看他宴賓客,眼看他樓塌了。
9月24日,《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正式發布,其中指出,境外虛擬貨幣交易所通過互聯網向我國境內居民提供服務屬於非法金融活動。
消息一出,火幣、幣安和一眾交易軟體迅速清退。作為國內野雞交易所之王的滿幣網,也決定永久關閉中國區服務。一時間,各類幣值大跌,「挖礦」停滯。
其實早在2017年,幣圈就經歷過這樣一次大地震,幣圈首次公開發行代幣(ICO)第一次被禁止。虛擬貨幣交易所面臨著吊銷金融執照的後果,有的交易所遠走他鄉,有的交易所則選擇關停。
那天比特幣兩天內下跌70%,ETH等無名氣代幣則下跌了80%。國內三大交易所火幣、幣安、OKEX,紛紛出海謀生路,結果是換個海外伺服器運行而已。
上次地震親歷者抱著僥幸心理,本想撿漏抄底。然而在這場飢餓游戲中,火幣高管們早已賺得盆滿缽滿,大有隱退之意。
9月26日下午,火幣網在公告中宣布清退細則。即日到2022年元旦,或成國內火幣用戶最後的交易時間。
消息一出,港股火幣科技兩天跌幅達到40%,近乎腰斬。而火幣自己交易所內的交易盤平台幣HT兩天內下跌了近三分之二。
慌亂之際,火幣CEO李林卻在HT大戶群扔下一個更大的炸彈。他淡淡地表示,想回歸家庭,不願出海。
面對火幣HT持倉量最多大戶的質問,李林沒有回答,火幣CEO和CTO似乎都已決意離場。
在這次清退公告中,唯獨國內第三大交易所OKEX保持緘默。其平台幣OKB成了賭徒們的救命稻草,短短一周,幣值近乎翻倍,達到了17美元。
而去年,因為高管被調查,OKB最低被砸到了8.5美元,OKEX曾是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或許是病急亂投醫,又或許幣圈沒有記憶。
❺ 偉德不能用虛擬幣提款嗎
不能,虛擬幣不能直接轉到微信因為對於虛擬幣來說虛擬幣屬於虛擬貨幣,目前虛擬幣只能消費使用而虛擬幣是沒有轉賬功能的,而對於提現到微信來說,微信現在還不支持虛擬幣,要提現到微信只能從銀行卡,所以虛擬幣是不能提現的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3不提倡投資虛擬貨幣虛擬貨幣具有虛擬性,本身是互聯網的產品,正如上面所說的一樣,一群人認為這個東西有價值,於是就具有了實際的價值,但其實當很多人都認為這個東西沒有價值的時候,它很有可能變得一文不值,
❻ 虛擬貨幣提現違法嗎
虛擬貨幣提現不違法。
虛擬貨幣,不具有貨幣的性質,而是一種商品。提現的行為本質是把商品重新交易給運營方,而商品交易是自由的,所以運營方完全可以拒絕,除非事先有合同約定其必須回購。虛擬貨幣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虛擬貨幣從事非法的活動那就是違法的。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發布的通知、公告,虛擬貨幣不是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資和交易虛擬貨幣不受法律保護。
市場上的虛擬貨幣主要有以下四類:
1、由游戲運營商開發,供玩家在網路游戲中作為交易媒介而使用的游戲幣;
2、由門戶網站或者即時通信工具發行,供本運營網路空間內使用的專用虛擬貨幣;
3、既可以在虛擬貨幣發行主體內使用,又可以向非發行主體購買商品和服務的互動式虛擬貨幣;
4、基於密碼學和現代網路P2P技術,通過復雜的數學演算法產生的,特殊的電子化的、數字化的網路密碼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 【走私武器、彈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幣罪】走私武器、彈葯、核材料或者偽造的貨幣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製品罪】走私國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或者國家禁止進出口的珍貴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製品等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其他貨物、物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本條各款的規定處罰。
❼ 央行重磅出手!約談銀行和支付機構 虛擬貨幣遭致命重擊
一夜之間,比特幣等加密貨幣遭遇連環暴擊!
繼礦機被地方政府直接斷電後,中國央行又祭出大殺器,直接約談工行、建行、農行、支付寶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要求不得為相關活動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在央行公告發布後,比特幣迅速跳水,盤中跌幅一度逼近10%,並跌破32000美元/枚;以太坊一度跌超10%,跌破1900美元/枚;幣安幣、艾達幣跌超5%,狗狗幣跌近16%,瑞波幣跌超8%。相較於年內高點,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跌幅均超過了50%。
在被約談後,各大銀行紛紛發布聲明,與虛擬貨幣「劃清界限」。聲明稱,禁止使用公司服務開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一經發現將立即採取暫停相關賬戶交易、終止金融服務等措施。
支付寶也回應稱,堅決不開展、不參與任何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一旦發現商戶從事虛擬貨幣交易,將其納入黑名單,禁止後續合作。
央行重磅出擊
6月21日下午,人民銀行發布消息稱,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和支付寶(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據中國人民銀行官網消息,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決策部署,落實國務院金融委第五十一次全體會議精神,打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炒作行為,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維護金融安全和穩定,近日人民銀行有關部門就銀行和支付機構為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提供服務問題,約談了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建設銀行、郵儲銀行、興業銀行和支付寶(中國)網路技術有限公司等部分銀行和支付機構。
參會機構表示,將高度重視此項工作,按照人民銀行有關要求,不開展、不參與虛擬貨幣相關的業務活動,進一步加大排查和處置力度,採取嚴格措施,堅決切斷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支付鏈路。
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紛紛暴跌
在央行公告發布後,虛擬貨幣價格迅速跳水,比特幣盤中跌幅一度逼近10%,並跌破了32000美元/枚;以太坊一度跌超10%,跌破1900美元/枚;幣安幣、艾達幣跌超5%,狗狗幣跌近16%,瑞波幣跌超8%。
對虛擬貨幣監管持續加碼
近年來,我國監管部門持續加強對虛擬貨幣領域的監管和整治。
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門就聯合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2017年央行等七部門叫停各類代幣發行融資,並開展專項整治。隨後,我國的虛擬貨幣交易平台和ICO交易平台基本實現無風險退出,人民幣交易的比特幣全球佔比一度降至不足1%。
今年以來,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有所反彈,從5月18日開始,我國又密集釋放對於加密貨幣的監管政策:
5月18日,內蒙古發改委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同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公告指出,虛擬貨幣無真實價值支撐,價格極易被操縱,相關投機交易活動存在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多重風險。廣大消費者要增強風險意識,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謹防個人財產及權益受損。
5月21日,國務院金融委要求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堅決防範個體風險向社會領域傳遞。值得注意的是,這是金融委首次提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
5月26日,內蒙古發改委發布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對工業園區、數據中心、自備電廠等主體為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電力支持的,核減能耗預算指標;對存在故意隱瞞不報、清退關停不及時、審批監管不力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黨內法規嚴肅追責問責。
6月5日,不少幣圈大V的微博賬號被封,包括交易員小俠、肥宅比特幣、八哥談幣、超級比特幣、區塊鏈威廉等,這些賬號的粉絲多在十萬以上。相關頁面顯示,賬號因被投訴違反法律法規和《微博社區公約》的相關規定,無法查看。
6月9日,青海省工信廳下發《關於全面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通知》提出,對有關虛擬貨幣挖礦行為開展清理整頓。
6月9日,新疆昌吉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立即對虛擬貨幣挖礦行為企業進行停產整頓的通知》。通知中表示,從事虛擬「挖礦」的企業須於6月9日14時前全部停產整頓,並將企業停產整頓情況報至昌吉州發改委。
同樣是在6月9日,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發布「關於加強行業信息共享 有效防範支付風險的提示」,再次提示虛擬貨幣的風險。上述風險提示指出,利用虛擬貨幣等形式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逐漸上升,因其交易具有匿名性,便捷性和全球性,逐漸成為跨境洗錢的重要通道。同時,已出現使用虛擬幣作為賭博跑分媒介的模式。當天,在微博和網路上,輸入「火幣」「幣安」「歐易」等關鍵詞時,彈出的是「搜索結果未予顯示」等提示。
6月12日,雲南省能源局辦公室人士確認,根據《雲南省能源局關於進一步加強比特幣挖礦企業用電管理的通知》要求,及時組織各用電部門開展聯合檢查,在今年6月底完成比特幣挖礦企業用電清理整頓,嚴肅查處比特幣挖礦企業依託發電企業、未經許可私搭私接用電、逃廢國家輸配電費、基金以及附加牟利的違法行為,一經發現,立即中止供電。
6月18日,四川省發改委、能源局聯合發布《關於清理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通知》。通知要求,完成重點對象甄別關停,對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目前已排查上報的26個虛擬貨幣「挖礦」項目,於6月20日前完成甄別清理關停工作。
❽ 泰達幣為什麼難以提現
泰達幣之所以難以提現,是因為在泰達幣轉換成現金的過程中,在線期貨交易平台肯定會要求用戶提交各種資質。泰達幣作為加密貨幣和法定貨幣之間的加密貨幣,提現的可能性雖然要比高上很多。 當然換成泰達幣並不意味著就能直接提現了,還需要在在線期貨交易平台中,把泰達幣兌換成現金,然後才能把現金提現到銀行卡。這樣乍一看好像操作並不太復雜,但實際上其中的風險卻一點也不可控。就拿凍結風險來說,個體賬戶突然之間轉入太多人民幣,被凍結的風險是巨大的。
拓展資料:
1、泰達幣是一種將加密貨幣與法定貨幣美元掛鉤的虛擬貨幣。每一枚泰達幣都會象徵性的與政府支持的法定貨幣關聯。泰達幣是一種保存在外匯儲備賬戶、獲得法定貨幣支持的虛擬貨幣。該種方式可以有效的防止加密貨幣出現價格大幅波動,基本上一個泰達幣價值就等1美元。用戶可以隨時使用USDT與USD進行1:1兌換。Tether 公司嚴格遵守1:1的准備金保證,即每發行1個 USDT 代幣,其銀行賬戶都會有1美元的資金保障。用戶可以在 Tether 平台進行資金查詢,以保障透明度。
2、2021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泰達幣等虛擬貨幣具有非貨幣當局發行、使用加密技術及分布式賬戶或類似技術、以數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點,不具有法償性,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3、要知道首先和銀行卡是不互通的,也就是說不能直接提現到銀行卡,想要讓提現到銀行卡,首先要把變成現金,而把變成現金,首先要做的就是賣掉,把換成泰達幣。
❾ 現在二十萬環球幣如果提現能得多少人民幣
二十萬環球幣是無法提現的。央行營業管理部下發《關於開展為非法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支付服務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轄內各法人支付機構自文件發布之日起在本單位及分支機構開展自查整改工作,嚴禁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支付通道用於虛擬貨幣交易。
通知還要求,各單位應加強日常交易監測,對於發現的虛擬貨幣交易,應及時關閉有關交易主體的支付通道,並妥善處理待結算資金,避免出現群體性事件。
這並非監管部門首次對虛擬貨幣交易進行限制。去年監管部門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曾明確指出,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
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
(9)虛擬貨幣提現通知擴展閱讀:
《關於進一步防範「虛擬貨幣」交易活動的風險提示》
伴隨著區塊鏈技術宣傳推廣,虛擬貨幣交易活動在境內有死灰復燃跡象,部分虛擬貨幣交易平檯面向境內居民提供虛擬貨幣交易服務,通過數字貨幣抵押推出零息借貸、雙幣理財等項目,嚴重違反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擾亂經濟金融秩序。
轄內各金融管理部門、網路電信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對虛擬貨幣交易、ICO及變相ICO持續保持監管高壓,綜合運用現場約談、行政調查、封停網站、刑事立案等手段予以打擊。
在此,我們嚴重警告開展相關活動的在京機構及人員,不得宣傳推廣有關虛擬貨幣項目或平台,不得開展虛擬貨幣業務銷售或交易,不得向投資者開展虛擬貨幣交易或變相交易業務,不得從事或代理從事境內外虛擬貨幣發行交易活動,轄內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為任何虛擬貨幣交易買賣提供服務。
同時,提醒廣大投資者,應保持理性,強化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謹防上當受騙,及時舉報相關違法違規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