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活動的風險提示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打擊虛擬貨幣交易的決策部署,防控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安全,近期,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聯合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懷柔區政府相關部門,對涉嫌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軟體服務的北京取道文化發展有限公司予以清理整頓,責令該公司注銷,官方網站已停用。
在此,我們鄭重警告轄內相關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提供經營場所、商業展示、營銷宣傳、付費導流等服務。轄內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虛擬貨幣相關服務。
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應增強風險意識,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不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不盲目跟風虛擬貨幣相關投機行為,謹防個人財產及權益受損。要珍惜個人銀行賬戶,不用於虛擬貨幣賬戶充值和提現、購買和銷售相關交易充值碼以及劃轉相關交易資金等活動,防止違法使用和個人信息泄露。及時舉報虛擬貨幣交易相關違法違規線索,對其中涉嫌違法犯罪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
2021年7月6日
B. MED幣安全嗎
任何虛擬幣投資都是騙局,國內不認可虛擬幣,國家都在大力整治打擊虛擬幣投資。
MED是一個數字貨幣或加密貨幣,也可以算成一種山寨數字貨幣,med幣區塊鏈項目信息來源網路,請勿投資!虛擬貨幣是遍布全球范圍內最大的龐氏騙局,謹防個人財產及權益受損。
拓展資料:
一.虛擬貨幣是什麼:
虛擬幣是指互聯網上面的一種虛擬出來的金錢。即高科技中代替實體貨幣流通的信息流或數據流。在信息技術高速發展,實體貨幣遠遠不能滿足人們的資金流動需求了。虛擬貨幣與支票和電匯不同,虛擬貨幣不能實現的價值,不能通過銀行轉賬,只能流通於網路世界,虛擬貨幣是由各網路機構自行放行,沒有形成統一的發行和管理規范。
二.虛擬貨幣的風險有哪些:
1.「非法」風險,虛擬貨幣作為一種可能對金融秩序和國家宏觀金融政策產生影響甚至造成沖擊的特殊商品,近年來我國政府部門對虛擬貨幣逐步加大管理和規范力度。特別是依託互聯網區塊鏈技術產生的比特幣,在一些國家已經認可了比特幣的貨幣性質後,中國人民銀行、工信部等金融監管部門與互聯網監管部門,仍然非常明確地界定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一樣是一種特殊商品,應加強防範虛擬貨幣風險。
2.「安全」風險,虛擬貨幣的發行與交易與使用都離不開網路,但發行虛擬貨幣的商業網站不可能堅不可摧,即使安全度極高的比特幣也無法做到百分之百安全,且虛擬貨幣交易所魚龍混雜,交易者應當意識到其背後的安全隱患。網路安全威脅主要來自三個方面:外部攻擊、系統故障以及內部人員過錯或破壞。
3.「假幣」風險,世界各國的貨幣,不論是金屬貨幣還是紙幣,都潛藏著被假冒、偽造的風險,現實中偽造、變造人民幣案屢屢發生,用點鈔紙、白紙甚至磚頭假冒真鈔的事也曾有發生。有形的貨幣可以被假冒、偽造,無形的虛擬貨幣由於其開源性、隱匿性同樣有可能被假冒、偽造,所以「保真性」風險也是虛擬貨幣不可忽視的現實風險。
C. q幣屬於虛擬貨幣嗎,虛擬貨幣的風險有哪些哪些商品需要防範風險
Q幣屬於虛擬貨幣,虛擬貨幣的風險有: (1)容易導致欺詐行為 網上虛擬貨幣的私下交易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虛擬貨幣與人民幣之間的雙向流通。這些交易者的活動表現為低價收購各種虛擬貨幣、虛擬產品,然後再高價賣出,依靠這種價格差贏取利潤。隨著這種交易的增多,甚至出現了虛擬造幣廠。虛擬貨幣除了主營公司提供之外,還有一些專門從事「虛擬造幣」的人,以專業玩游戲等方式獲取虛擬貨幣,再轉賣給其他玩家。以溫州地區為例,大概有七八家這樣的「虛擬造幣工廠」,從業者達到四五百人。這樣不僅給虛擬貨幣本身的價格形成一種泡沫,給發行公司的正常銷售造成困擾,同時也為各種網路犯罪提供了銷贓和洗錢的平台,從而引發其他一些不良行為。 (2)沖擊金融體系 現代金融體系中,貨幣的發行方一般是各國央行,央行負責對貨幣運行進行管理和監督。而作為網路上用來替代現實貨幣流通的等價交換品,網路虛擬貨幣實質上同現實貨幣已經沒有區別。不同的是,發行方不再是央行,而是各家網路公司。如果虛擬貨幣的發展使其形成了統一市場,各個公司之間可以互通互兌,或者虛擬貨幣整合統一了,都是以相同標准和價格進行通用,那麼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虛擬貨幣就是通貨了,很有可能會對傳統金融體系或是經濟運行形成威脅性沖擊。 (3)導致網路問題 虛擬貨幣的購買方式除了直接用現金以外,還提供手機簡訊、網路轉賬和固定電話充值等多種方式。這些購買方式在為用戶提供方便的同時,也有不小的風險。比如盜用電話充值和未成年人購買等問題。另外,虛擬貨幣並沒有現實貨幣的防偽技術,電腦黑客可能會利用其安全漏洞生產偽幣。國家工商部門有關人員表示,虛擬貨幣交易是網路時代派生的經營行為,至今還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規范,工商注冊范圍也沒有關於虛擬物品交易的項目。但當虛擬財產交易逐漸人員僱傭化、場所固定化、交易盈利明確化,具有經營性質後,就可能涉及市場秩序、稅收問題。甚至,游戲運營商也沒有能力來控制,網路中存在大量「偽鈔製造者」一以主營棋牌類網游的邊鋒為例,其網幣對應的購買力曾在一年內縮水近40%。不少人士指出:這樣的通貨膨脹只會讓網民受損,也會讓網民喪失對互聯網的信心。
D. 虛擬貨幣投資需要注意什麼
虛擬貨幣投資風險較大,在我國已經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了。
根據《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三條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對於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金融管理部門將提請電信主管部門依法關閉其網站平台及移動APP,提請網信部門對移動APP在應用商店做下架處置,並提請工商管理部門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四條 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不得承保與代幣和「虛擬貨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代幣和「虛擬貨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發現代幣發行融資交易違法違規線索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虛擬貨幣的風險要提前防範擴展閱讀:
《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第一條 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E. 虛擬貨幣有什麼風險
模型風險
虛擬貨幣並非真實貨幣,沒有中央銀行在背後進行總量控制和宏觀調控,其是否值錢完全看其供應量。例如,根據中本聰的演算法,最終比特幣的供應量是2100萬個,不會再增加。但如果其模型被發現存在缺陷,導致貨幣供應海量增加,當前的交易平台及投資者將血本無歸。
諸多演算法愛好者已經進行過反復推演,至今未發現存在模型缺陷。
風險可能性:1
風險影響程度:5
市場深度風險
當前虛擬貨幣的價值鏈上主要由礦工和交易者兩部分組成,貨幣供應量少、市場參與者少,相對於其他成熟市場,比特幣交易顯得不活躍且易受大資金出入影響產生暴漲暴跌。此外,市場深度風險還會衍生出市場操縱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平台風險
當前諸多的虛擬貨幣平台,基本都需要將資金存入該平台進行買入或賣出。有些平台為了吸引投資者的加入,往往會提供手續費免費的優惠條件。但有些免費的平台風險較大,如2013年10月,一家在香港注冊的比特幣交易平台以「遭黑客攻擊」為由,突然跑路,高管全部失蹤。其後估算,本次事件捲走了大約人民幣3000萬元。
應
對策略:1.投資者應在確定自己是否投資虛擬貨幣、具體投資哪種虛擬貨幣後,對於平台進行考察和甄別,不要受手續費高低的蠅頭小利影響,選擇有實力、聲譽
好的平台進行交易行為;2.投資者應關注自己所投資平台的各類消息,做好對其聲譽變化的觀測;3.監管機構應將對虛擬貨幣的交易平台納入監管范疇,要求其
繳納准備金及保證金,預防此類道德風險。
風險可能性:1
風險影響程度:4
流通風險
貨
幣的根本職能之一,便是能夠在商品流通過程中,不斷地當做購買手段,實現商品的價格。迄今為止,只有極少部分商家接受虛擬貨幣作為支付手段進行流通。或可
言之,當下進行虛擬貨幣投資的參與者,相當一部分是以博取差價為目的,而只有一小部分是懷著將其視為未來的貨幣來進行提前貯藏的目的。
應對策略:虛擬貨幣的現有參與者應積極向政府和民眾推薦這一品類,增加市場上願意接受虛擬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商家。
風險可能性:4
風險影響程度:3
法律主體風險
2013
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印發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其聲稱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
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美國國稅局發布的2014年第21號通告稱比特幣及其他虛擬貨幣將被視作財產而不
是一種貨幣。總而言之,虛擬貨幣的法律主體地位確立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應對策略:虛擬貨幣的現有參與者應積極向政府和監管當局施加影響,早日確立虛擬貨幣的法律主體地位。
風險可能性:5
風險影響程度:3
F. 「虛擬貨幣」炒作風險值得高度警惕嗎
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對相關行為做出了明確規范。
在監管部門明確態度之後,盡管比特幣中國、火幣網等「虛擬貨幣」運營商陸續對交易平台採取了限制措施,但「虛擬貨幣」炒作風險卻依然值得高度警惕。
相比於傳統的金融產品與金融活動,「虛擬貨幣」目前並沒有一個客觀的價值參照,基於「虛擬貨幣」進行的金融活動更是長期游離於監管體系之外,因此相關金融活動容易陷入「預期定價」「情緒定價」等問題。在此背景下,「虛擬貨幣」不僅可能讓灰色交易甚至黑色交易藏身其中,還很有可能引發各類風險,「擠出」真正的金融創新,從而不利於互聯網金融的持續健康發展。
G. 男子巨額虛擬貨幣被盜刷,如何保障自己的虛擬貨幣安全
在虛擬貨幣交易中,安全問題每天都會發生。區塊鏈技術可確保不會篡改所有交易,但是使用虛擬貨幣進行的中央交易容易受到黑客攻擊。
結語:在此提醒廣大投資者,虛擬貨幣投資和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所有任何試圖逾越這條紅線的人,不可心存僥幸,通過虛擬貨幣“洗錢”的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H. 經濟日報:炒作虛擬貨幣終將一場空,投資虛假貨幣有何風險
首先,虛擬貨幣是不被國家承認的,也就是說這一部分貨幣的最終成交價格是由市場上極小一部分人說了算的。那在這種情況下,虛擬貨幣的價格就不會特別的穩定,而對於我們普通的投資者來說,風險是非常大的。說的直白一些,其實這些虛擬貨幣的價格是漲是跌,完全是由背後的人來進行操控的,而我們普通的投資者就像是跳樑小丑一般,最終只能夠被他人宰割。
總而言之是不建議大家去炒作這種虛擬貨幣的,我們如果有多餘的閑錢是可以拿來投資的,但是一定要去投資那一些國家法律能夠保護到的理財項目。像這種虛擬貨幣就完全不受國家法律保護,在購買了之後後如果一旦出現虧損或者是被騙的話,那我們也只能自認倒霉了。
I. 互金協會發文提醒警惕「虛擬貨幣」投資風險嗎
繼8月31日發文警示ICO風險之後,近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下稱互金協會)再次發文提示需警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風險。
互金協會發布風險提示稱,近年來,比特幣、萊特幣以及各類代幣等所謂「虛擬貨幣」在一些互聯網平台進行集中交易,涉眾人數逐漸擴大,所形成的金融和社會風險隱患不容忽視。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呼籲:各會員單位應履行行業自律公約的承諾,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監管規定,不參與任何與所謂「虛擬貨幣」相關的集中交易或為此類交易提供服務,主動抵制任何違法違規的金融活動。
投資有風險,購買虛擬貨幣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