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鄭州GBC詐騙立案了么
已經立案了。
2018年7月,警方接到群眾舉報稱:一款名為GBC的網路投資理財平台突然關閉,投資款無法取出。
經查,2018年3月,犯罪嫌疑人童某通過一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設計GBC網站電腦端和手機端,夥同范某、周某、崔某等人利用GBC網路平台發展人員,以買賣虛擬貨幣可獲高額收益為名,誘使被發展人員持續投入資金或繼續發展人員,並從中獲益。截至案發,該平台共在全國16個省市區發展會員6萬名,涉案資金33億元。
2018年8月,鄭州警方對GBC網路平台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立案偵查,後經集中統一行動,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6名,凍結銀行賬戶110餘個,凍結資金7000餘萬元,接受全國各地問詢電話3000餘次,受理登記客戶資料1200餘份。
(1)收錢幫人家買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GBC作為一家虛擬的網路交易平台,在線下以疑似傳銷的非法形式收攏吸引了眾多參投者。大量投入之後,系統崩盤導致眾多參投者血本無歸。
GBC,是Gain Blockchain Coin的縮寫,可尬譯為「增值區塊鏈幣」。這是一家聲稱要幫助電商人實現財富夢想、帶來人生奇跡的「區塊鏈虛擬幣交易」平台。對外宣稱,總部是位於英國格拉斯哥市的GPG集團,服務區域超過20多個國家。
GBC的玩法,簡單來說就是需要人不斷購買「GBC幣」。首先,需要憑借邀請你的人給的注冊碼在GBC平台的App進行注冊,注冊時需要200元注冊費,由上線的「老大」收錢給碼。然後先購入至少2000元的「財富幣」。
購買理財後,才能進一步購買GBC幣,GBC幣2000元一個。不過在這期間,需要有一個與上一任投錢的「投資人」對接的「匹配期」。因為操作里,每一個人購買的GBC幣,都是上一任購買者賣出來的。
在匹配期匹配上之後,就可以靜待收益了。整個GBC幣購買過程,分靜態收益與動態收益。
靜態收益,4天為一輪投資周期,一輪的利息為10%,一輪過後可復投,年化復利超10000%。動態部分,則是拉人頭的提成費用,直接拉到一個人加入投資,可獲得投資額的6%提成;拉進來的人如果也帶人來投資,則你也可以收到5%的提成,以此類推,到了第七輪的人頭,你還可以收到0.7%的提成。
如此算來,利潤率就十分可觀了,靜態收益,投入兩千塊錢,十天可以賺兩百;而動態收益,則根據拉來的人數,獲得動態獎金,人數越多,收益率越高。
GBC的營銷模式具有強烈的傳銷色彩,但巨額的高利潤讓眾多無業在家的人以及中低產階級兩眼發光,所以他們會不斷地在拉朋友和陌生人進入。
「投資人」所在的微信群里,表面上看的話似乎永遠都是滿滿的正能量,並以「區塊鏈」為宣傳噱頭大力鼓吹GBC,讓人很容易迷惑其中。2018年7月23日晚,系統崩盤,導致「投資人」門血本無歸。
2018年8月,警方對GBC網路平台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立案偵查。經集中統一行動,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6名,凍結銀行賬戶110餘個,凍結資金7000餘萬元,接受全國各地問詢電話3000餘次,受理登記客戶資料1200餘份。
B. 比特幣用微信收款風險
將予以清退處理。
微信支付不支液升持虛擬貨幣交易,也從未開放虛擬貨幣的類目商戶接入,如發現任何把微信支付用於虛擬貨幣交易的行為,將予以清退處理,同時,歡迎用戶舉報,我們將根據相關監管規定堅決配合打擊,堅決保護客戶合法權益,防控金融違法犯罪,維護金融市場秩序。
10月10日,兩大支付機構支付寶和微信的針對虛擬貨幣交易的鬧跡老一則聲明刷了屏,雙雙表明自己強硬的態度,禁州祥止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服務。
C. 今天有朋友推薦百川幣購買一單800,每人可買十單共計8000,分紅回報超快,當天到帳反現,天天收錢
其實百川幣就是虛擬貨幣其中的一種。不少朋友一聽就盲目的認定為是資金盤。不否認這種想法是很正常的,但你不能看平安理財模式像傳銷就否定保險業,股權融資像資金盤就否定整個金融行業。確實太多的山寨幣,跑路幣,資金盤給虛擬幣市場帶來很多的負面影響,所以選擇是非常非常重要的。風險很大,堅守投資理財初心,在選擇投資平台和產品時,要根據自己的投資經驗與資產狀況,綜合理智地進行選擇,多學習投激伍資攻略,切忌唯收益率是從,單純地將收益率與安全性掛鉤,最後終究要品嘗投資失敗的苦果。
一般平台的正規性還有安全性,建議您到證監會網站(中國證監會為國務院直屬正部級事業單位,依照法律、姿輪法規和國務院授權,統一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保障其合法運行。)查明冊或看。只要是中國正規的金融平台都可以查到。
操作方法:打開證監會網站,選擇監管機構,在目錄中都可以找到,如果沒有,就得小心了,投資有風險注意資金安全。建議可以考慮投資基金哦!希望能幫到您,望採納!
D. 一個朋友弄了比特幣讓我注冊了一個賬號,用我的支付寶收錢然後轉錢給他,有什麼壞處犯法嗎
比特幣是非法的,涉嫌非法集資。投資虛擬貨幣更多的是一種投機行為,投資者應強化風險防範意識和識別能力,在未確認對方身份的情況下,不要涉及金錢往來,不要輕信低風險、高回報的投資產品,尤其不要隨意加入未經核實的投資理財群,這些往往是電信網路詐騙分子精心設計好的圈套。
投資比特幣,聽起來是不是很高大上。殊不知,背後很可能是詐騙團伙精心設計的一個圈套。日前,經寧波寧海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寧海法院對一起電信網路詐騙案宣判,3名男子設比特幣騙局獲利15萬余元被判刑。
2018年4月初,劉某和陳某、毛某一起謀劃比特幣交易生意。劉某先通過網路購買網站源碼,再請人製作了「Btc Club」平台,搭建了伺服器。同時製作廣告在微信公眾號等自媒體上發布,招攬被害人。
E. 為什麼那麼多人炒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社會發展的必然,但是目前的虛擬貨幣有很大的不穩定性,就是由於現在的不穩定,才會有這么多人炒,只有不穩定才會伴隨著大風險大收益,每個人都有一種賭徒的心裡。。只看誰笑到最後,最後的接盤俠八成就是這些炒貨幣的散戶。。
F. 數字貨幣是怎樣的騙局
基本套路:傳銷數字貨幣的「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機構控制,早期為吸引投資人投資,可能會將貨幣價格炒得很高,一旦時機成熟,就集中進行拋售,價格一落千丈,投資者最後血本無歸。
數字貨幣傳銷一般具有三大特點:
1、是有實在的產品——數字貨幣,而且被包裝得很高級。
2、是參加者可以獲得拉人頭獎勵,獎品是數字貨幣本身。
3、是數字貨幣會隨著參與騙局的人增加而升值,在數字貨幣升值周期,參與者可獲得數字貨幣的數量也會增長,參與者包括最底層參與者也會獲利,但是進入貶值周期,底層參與者往往損失巨大。
2017年,江蘇省互聯網金融協會出台了《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這份指南點名26種所謂數字貨幣都是披著或者疑似披著數字貨幣的外衣進行非法傳銷的項目。分別是:珍寶幣、百川幣、SMI、MBI、馬克幣、暗黑幣、MMM、美國富達復利理財、克拉幣、V寶、維卡幣、石油幣、華強幣、CB亞投行香港集團、幣盛、摩根幣、貝塔幣、世通元、U幣、聚寶、21世紀福克斯、萬喜理財、萬福幣、五行幣、易幣、中華幣等。
(6)收錢幫人家買虛擬貨幣擴展閱讀:
五招辨別數字貨幣是否是傳銷貨幣:
1、發行方式
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是去中心化的發行方式。每個不同的終端節點負責維護同一個賬本,而這個維護過程主要是演算法對交易信息進行打包和加密,而傳銷貨幣則主要由某個機構發行,並且採用拉人頭的方式獲利。
2、交易方式
虛擬貨幣是市場自發形成的零散交易,形成規模後逐漸由第三方建立交易所來完成交易。而傳銷貨幣則有某個機構自己發行,並且自建平台來進行交易。
3、實現方式
虛擬貨幣本身是開源程序,在Github社區維護。其總量限制的參數和方式,均顯示在開源代碼中。而傳銷貨幣的開源是完全抄襲別人的開源代碼,且沒有使用開源代碼來搭建程序,所以其本質跟Q幣一樣是可受網站控制的。
4、是否給出源代碼鏈接
一般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都會在官網的顯要位置給出源代碼的鏈接,這樣做是為了公開透明地展示貨幣系統的運作機制。而傳銷貨幣重點宣傳的是充值購買交易流程,但並不提及其運作機制,甚至網站都沒有源代碼的鏈接地址。
5、官網是否是https開頭
一般的去中心化數字貨幣的官網和交易網站地址都以https開頭,其目的是這類網址可以很好地保護用戶的數據不被非法竊取。但傳銷貨幣的官網、交易網站等在內的相關網站都沒有以https開頭。
G. 我用現金和別人換的虛擬貨幣在平台上消費提現不了我能找別人要回來錢嗎
現在的問題是你的虛擬貨幣在平台上消費提現不了,但是這筆錢是到賬了的。
那麼他不能消費不能提現的原因在哪?如果人家沒有騙你,而是你搞錯了,交易規則,那麼人家肯定不可能把錢還給你吧。
因為這是你自己的責任,你自己沒有搞清楚交易規則。所以要自己承擔,這筆損失。
當然,反過來如果不是你自己的問題,而是對方的問題比如說對方騙了你,那麼你可以找他協商,要求他退錢。
排出他騙你的,因素,只要這件事是你自己的責任,那你都無法找別人要回錢,這樣也不合理。
因為虛擬物品通常都是不退不換的,而且很多時候也根本沒辦法退換。
H. 賣虛擬幣微信收錢會不會凍結微信
會
支付寶、微信支付禁止用於虛擬幣交易。
支付寶安全中心在微博發布消息稱,禁止將支付寶用於虛擬幣交易,若發現交易涉及比特幣或其他虛擬貨幣交易,支付寶會立即停止相關支付服務。
對於商戶涉及虛擬貨幣交易的,會堅決予以清退;對個人賬戶涉嫌虛擬貨幣交易的,根據情節採取限制賬戶收款功能,甚至永久限制收款等處理措施。
支付寶此次突發聲明,禁止將支付寶用於虛擬幣交易,或與幣安(Binance)有關。
10月9日,幣安(Binance)宣布將在中國推出P2P交易服務,其口號是「更容易獲得加密貨幣」。
其後,幣安CEO趙昌鵬(CZ)在Twitter上確認,將添加微信和支付寶支付通道。
繼支付寶之後,10月10日晚間,微信支付也表示,不支持虛擬貨幣交易,也從未開放虛擬貨幣的類目商戶接入。
如發現任何把微信支付用於虛擬貨幣交易的行為,將予以清退處理。
I. 低價賣usdt騙局
中間商賺取差價是非法金融活動。
3月22日,根據某頭部交易所自選交易區顯示的信息,不同商家在收款渠道、交易額度、交易價格等方面都有所不同。其中,USDT的賣價主要在6.32 -6.34元區間,而USDT的買價大多在6.33 -6.36元。
「這樣的USDT至少能賺1-4毛錢,當市場劇烈波動時,差價會更大。對於一些想趕上行情的玩家,會有人想賣到6.5元。USDT的價格也會變化,但在持有貨幣總量不變的前提下,本金上不會有損失。」王力指出。但王力對這種交易模式的月利潤守口如瓶。
對於這類幣圈商戶的貨幣模式,聞仲律師事務所合夥人李亞指出,兌換虛擬貨幣、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虛擬貨幣、為虛擬貨幣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價服務等行為,都是監管部門認定的非法金融活動,依法嚴格禁止、堅決取締。構成犯罪的,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另一方面,在C2C交易模式下,用戶需要先把錢轉到商家賬戶,然後商家再在平台上「放錢」。上海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區塊鏈技術與使用研究中心主任劉峰表示,在這種模式下,不排除有人利用詐騙來收錢,而不是「放錢」,讓買家遭受資金損失。
早在2017年9月,央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號文,明確指出任何所謂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
2017年底,三大頭部交易所相繼推出C2C交易模式。各地用戶可以通過當地法幣買賣虛擬貨幣,平台不再觸及用戶資金。C2C的本質是「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買賣雙方的價格和交易形式都是用戶自己選擇的。C2C也成為用戶進入市場變現的必要環節。
在C2C交易中,法幣資金的轉移主要依靠銀行等渠道,各類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付機構也對這一交易實施了嚴格的風險控制措施,凍結、封堵風險交易賬戶。
「現在基本都是存至少7天的資金,還要查平台交易流水和信用等級,才能確定真正參與虛擬貨幣交易。」王麗指出。
交易活動不受保護,自己的權益很容易受到損害。
在監管的壓力下,幣圈的交易活動更加隱秘,C2C交易模式因為沒有被監管明確叫停而處於灰色地帶,為幣炒提供了便利。但根據央行要求,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虛擬貨幣」提供開戶、注冊、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
許多銀行和支付機構也明確禁止賬戶用於虛擬貨幣交易。2021年5月,某銀行明確公告,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利用該銀行賬戶充值、提現比特幣、萊特幣等交易資金,不得買賣相關交易充值碼,不得通過該銀行賬戶劃轉相關交易資金。
「在中國,監管部門反對虛擬貨幣的交易。虛擬貨幣的C2C交易採用直接轉賬給個人用戶。雖然很容易規避監管,但也面臨兩個問題。」李亞指出,第一,交易本身不受法律保護。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無法適用中國法律保護自身權益,只能直接面對損失。其次,如果虛擬貨幣C2C交易涉及交易所和中介,將被認定為非法金融活動,面臨被取締和
J. 參與匯收錢的人涉嫌觸犯什麼法律
根據查詢相關資料顯示:刑法。匯收錢在2021年中推行了虛棗沒擬貨幣,而虛擬貨幣可以炒幣,將一文不值的貨幣身價過萬,反之,只要匯收錢官方原意,也可以讓他一文不值,涉嫌操縱市場,惡意競爭,巨資,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對,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縱證券肆嘩、期貨交易價格,操縱市場,獲取不正當利益或者轉嫁風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凳雹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