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虛擬幣會跌到零嗎
虛擬幣是不會跌到0的。但實際的經濟生活中,虛擬幣不同於一般的普通貨幣,市場中常見的虛擬貨幣包括比特幣、狗凱裂狗幣等等。一般來說,虛擬貨幣的交易是不搏襲設置漲跌幅限制的,但是往往不會出現跌到0的情況,最糟糕的情況也就是這個幣種退出幣場。
在實際的經濟生活中,虛擬貨幣主要是指那些並非真實存在的貨幣。截止到2021年為止,市場上流行的虛擬貨幣主要有4種類型,分別為由游戲商開發供玩家在游戲內進行使用的游戲幣、由門戶網站提供在網路空間內使用的專用虛擬貨幣、互動式虛擬貨幣、網路密碼幣。其中網路密碼幣主要是基於逐步發展的密碼學以及技術而出現的,其形成往往通過了復雜的運算方式,並產生了特殊的電子化、數字化形式。而那些交互盯銀閉式虛擬貨幣,既可以在發行主體內進行使用,用戶也可以在非發行主體內進行商品的購買業務。
⑵ FIS第一世界數字貨幣裡面的靜態、動態收益是什麼 請說的詳細一些,好像這個項目今年挺火的,本人也
虛擬貨幣中的動態收益和靜態收益一般只存在於直銷幣或者傳銷幣。
動態收益是指投資一定的資金購買虛擬貨幣,這些虛擬貨幣在一定時間內是不能自由交易的,但是這種虛擬貨幣價格一般會只漲不跌,到期後這些幣可以自由交易。也即是封凍期。
動態收益即是用戶通過發展下家來獲得平台獎勵的虛擬貨幣,這些虛擬貨幣一般是可以在市場交易的。
不過這類幣存在的時間一般都不長,3個月到半年左右。這類幣和比特幣、瑞泰幣、千金卡等主流數字貨幣是不同的。
⑶ 防範「虛擬貨幣」騙局
一是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二是這類行為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有的還利用名人「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三是一些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提醒廣大公眾理性看待「虛擬貨幣」,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李雨晴 肖東)
⑷ st搜寶國際合法嗎,小姨媽投了15萬說什麼只賺不賠,想叫我也投一點,感覺有點扯。有大神具體講講嗎
不合法。2016年上半年,「ST搜寶國際」網路傳銷組織進入中國境內進行傳銷活動,該組織以其開發的「TB交易網路平台」進行傳銷,並對外宣稱在該平台投資理財可獲得高額回報,參與人員繳納人民幣700元至210000元不等的費用後,即可成為該組織1星至5星及商戶級別的會員,並獲得相應TB虛擬貨幣,TB虛擬貨幣能在該交易平台上通過模擬股票的方式(只漲不跌)翻倍增值,會員在該平台上注冊賬號後即可以TB虛擬貨幣進行交易。「ST搜寶國際」傳銷組織進入中國後,被告人周某經鹿某某介紹,加入該組織,後其發展了劉某3、王某(另案處理)為其直接下線並逐步成為岳陽地區負責人。2016年下半年,劉某3又直接發展被告人守某玲(為劉某3直接下線)及曹某某、沈某某、劉某4、劉某5等人為下線,從事傳銷活動。2019年5月左右,「TB交易網路平台」關閉。同年7月,多名參與傳銷活動人員向公安機關報案。2020年1月12日,被告人周某、守某玲在廣東省佛山市被公安民警抓獲。法院認為:被告人周某、守某玲違反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以組織、領導推銷投資理財產品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其中被告人周某組織、領導的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累計達120人以上,被告人守某玲直接或間接收取參與傳銷活動人員繳納的傳銷資金累計達250萬元以上,二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且屬情節嚴重。
溫馨提示:以上解釋僅供參考,不作任何建議。
應答時間:2021-02-09,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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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MFC是傳銷嗎
MFC已被中國警方認定為傳銷,相關新聞報道如下:
2017年11月,上海市公安機關會同全國多地公安機關破獲「MBI」國際集團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案。
據了解,2015年,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人通過上線介紹,在網上注冊加入「MBI」(集團總部設於馬來西亞)。「MBI」打著「游戲理財計劃」的幌子,在網上設立「MFC游戲理財平台」,將其推出的「易物幣」(又稱GRC、M幣)打造成「虛擬貨幣」。
「MBI」通過在線商城購物、線下商家交易等方式,使「易物幣」發生流通,再通過舉行宣講會等形式,公開宣傳投資「虛擬貨幣」只漲不跌等謊言。
據介紹,「MFC游戲代幣理財」所到之處,眾多受害人多年的血汗錢被席捲一空,眾多家庭親人反目、朋友成仇。真正使參與者呈幾何倍數增長的原因在於「動態收入」,也就是發展下線的獎勵。
和大多數傳銷騙局一樣,「MBI」也設置了「直推獎」「對碰獎」「代數獎」等,根據發展下線的數量及投資額以代幣形式贈送,加入者形成一個巨大的金字塔網路,其運作本質就是「先吃後」的龐氏騙局。
在警方提供的一段視頻中,犯罪嫌疑人徐某說,這是一個「零和游戲」,投資者看中的是回報率,實際上,公司看中的是投資者的本金。
據警方介紹,傳銷再換馬甲,也離不開交納入門費、發展下線、通過直接或間接發展下線獲得報酬這三個特徵,需要警惕微信手游類和金融互助類兩種新類型傳銷。
(5)虛擬貨幣只漲不跌擴展閱讀:
近幾年,一款號稱「只漲不跌」的MFC游戲代幣理財平台在全國各地瘋狂蔓延,被騙群眾在高額回報的誘惑下將自己的積蓄傾囊而出,被騙的參與者也從中老年人發展到在校學生。
MFC游戲代幣理財平台是將其推出的「易物幣」(又稱GRC、M幣)打造成「虛擬貨幣」,通過在線商城購物、線下商家交易等方式,使「易物幣」發生流通,並公開宣傳投資「虛擬貨幣」只漲不跌等謊言。
MFC游戲代幣理財平台設立很高的退出門檻及抽取傭金的交易條件,公眾不僅提現困難,還要不停地復投、拉人頭,延緩崩盤的時間。
工商漢台分局提醒:「MFC理財平台」的行為極具社會破壞性,廣大群眾應提高警惕,不要相信違背經濟規律的暴富神話,自覺遠離並抵制網路傳銷,舉報電話如下:
工商漢台分局:2601009;興漢路工商所:2212120;將壇路工商所:2514022;西環路工商所:2621324;勞動西路工商所:2253236;前進路工商所:2246635;鋪鎮工商所:2577338;舒家營工商所:2169252;河東店工商所:2296228;武鄉工商所:2488348。
中國市場監管報-公安部經偵局揭露七類傳銷
三秦都市報-遠離「MFC」理財平台的傳銷騙局
⑹ mdx幣為什麼只跌不漲
1.虛擬貨幣出現大跌的根源有很多,歸納起來主要有四方面原因:首先是虛擬貨幣無漲跌停限制的制度原因,這個主要原因;其次是虛擬貨幣太 「虛」,這個是次要原因;再次,是虛擬貨幣炒作性太強,這個是起到催化作用的關鍵原因;最後是虛擬貨幣本身的數量有限,是暴漲暴跌的根源。
2.各國的官方管理機構在逐漸加強對虛擬貨幣的限制,比如說我國的三大協會都出台了文件,要求各金融機構不得為虛擬貨幣提供支付業務,就是你不能夠通過這些金融機構給你提供的支付業務去選擇炒作虛擬貨幣,因為虛擬貨幣太容易被騙了,你根本不了解這個東西的本質是什麼,你也不知道官方的平台在哪,甚至說你把錢投進去了,它都不見得是你覺得這個虛擬貨幣正規的平台,因為你看不懂,所以被騙的人有很多,這一時間人心惶惶,這不是個好現象。
拓展資料:
1選擇交易所,最主要的優質有:門檻低,你不需要繁瑣的認證就可以直接在交易所里買賣交易;成本低,在交易時只需要付一些交易的手續費就可以了,成本是很低的;見效快,幣市的跌漲向來迅速,不同於挖礦需要時間去積累,直接在交易所炒幣可能一日暴富,當然也可能一日破產(劣勢)。劣勢:風險高。雖然炒幣跟炒股性質都是差不多的,但是炒股是有漲跌幅限制的,炒幣則沒有,很可能一個幣在第一天會漲100%,也有可能在第二天暴跌200%。而且它是24小時都浮動的,這樣使得用戶不容易掌握幣價的波動,所以風險是很高的。對於投資數字貨幣的來說,在投資前期要選對方向,在不清楚行情風險的情況下,最好少投資點,也不要將所有的本金壓在一個項目上,選擇比較有價值且發展前景比較好的項目,買幣門檻雖低,但是風險極高,挖礦風險低,但是門檻高,所以投資者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進行投資。
⑺ 虛擬貨幣交易平台詐騙怎麼定
法律分析:網路詐騙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特點是:一是網路化、「高大上」。這種騙局主要通過網路或是聊天工具開展交易和收支資金。部分騙局包裝得「高大上」,以獲得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為絕伏腔由頭,聲稱可代為投資。如果符合這樣的特徵,極有可能是詐騙——消費者一旦上當受騙,資金還已可能被轉移至境外,難以追回損失。二是宣稱「只漲不跌」「高收益低風險」。有的騙局利用虛擬貨幣、共享經濟等概念進行炒作,甚至還請來名人為其「站台」宣傳,強調「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等,以各種噱頭吸引消費者眼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廳亮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並衫八十七條之二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⑻ 虛擬貨幣中的動態指什麼
虛擬貨幣的動態和靜態收益是指:
動態收益:通過拉人頭的模式獲得系統或公司的虛擬貨幣或者現金的獎勵;
靜態收益:通過一次性投資在一定時期內獲得不菲的收益;
存在靜態和動態收益的虛擬貨幣大多為傳銷騙局,比特幣之家網曾曝光過多個類似的傳銷騙局。建議遠離這些虛擬貨幣,虛擬貨幣的漲跌是沒有限制的,只漲不跌的虛擬貨幣是不存在的。這種虛擬貨幣和傳統意義上的比特幣、萊特幣、瑞泰幣、千金卡是有天然之別的。
⑼ EKT幣只跌不漲的幣再別買了誰坑誰。它是不漲的幣坑爹的幣割韭菜的幣都別在碰了
本身這種幣都是騙子,如果你被騙錢了,趕緊報警,說不定還能找回你的損失,以後可千萬不要買類似的這種虛擬貨幣了,這本身都是違法的,他不可能是真的
⑽ 馬來西亞mbl集團是中國公安劃為傳銷黑名單的公司嗎
馬來西亞MBI集團是中國公安劃為傳銷黑名單的公司。馬來西亞恩必愛集團(MBI集團)以游戲理財MFC為幌子,其運營模式符合龐氏騙局中的拉人頭,投錢,發展下線等特徵,被公安、工商等部門定性為傳銷。
MBI集團在網上設立「MFC游戲理財平台」,將其推出的「易物幣」(又稱GRC、M幣)打造成「虛擬貨幣」。通過在線商城購物、線下商家交易等方式,使「易物幣」發生流通,再通過舉辦宣講會等形式,公開宣傳投資「虛擬貨幣」只漲不跌等謊言。
「MBI」也設置了「直推獎」「對碰獎」「代數獎」等,根據發展下線的數量及投資額以代幣形式贈送,加入者形成一個巨大的金字塔網路,其運作本質就是「先吃後」的龐氏騙局。
(10)虛擬貨幣只漲不跌擴展閱讀
2017年11月,上海公安機關會同全國多地公安機關破獲「MBI」國際集團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案。
「MFC游戲代幣理財」所到之處,眾多受害人多年的血汗錢被席捲,許多家庭親人反目、朋友成仇。真正使參與者呈幾何倍數增長的原因在於「動態收入」,也就是發展下線的獎勵。在網上向下線人員講授「MBI」前景,傳授有關「MBI」的理念和返利規則,對會員進行「洗腦」,還稱「MBI」在馬來西亞有實體經濟,以達到蒙蔽會員目的。
「高額回報」的誘惑,促使會員不斷加入和繼續發展下線人員,人數達到1000多人,涉案金額3000餘萬元。2016年11月29日,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對王道忠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