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虛擬貨幣可靠嗎會有什麼風險嗎
1、虛擬貨幣的安全性。
前日,一家總部位於日本的比特幣交易平台曾受到很多人青睞,但由於丟失了客戶的75萬枚比特幣,以及自己的10萬枚比特幣,這家公司不得已申請破產保護。這充分說明了虛擬貨幣的安全性難以保證。
2、貨幣的使用無法被管制。
問題在於沒有類似中央銀行的管理者,由於匿名性很強,很容易被用於投機和葯物等的違法交易以及洗錢等。由於不經過金融機構的網路,很難掌握其流動情況,而這將給征稅帶來困難。
2. 三大金融協會聯手「封殺」虛擬貨幣,這會如何影響虛擬貨幣的價格
近日,一則“”的消息,引發了廣大網友們的熱議,在網上鬧的沸沸揚揚。那麼,三大金融協會聯手封殺虛擬貨幣,會如何影響虛擬貨幣的價格呢?短期上來講,就按照目前的形勢來看,就會造成一波急劇的下跌,導致很多人爆倉,很多人爆賺。第二,長期價格。長期來講,我認為也是會持續的下跌的,因為現在封殺虛擬幣的力度越來越大。而且比特幣也是到了一個很高的位置,技術形態上面也是會有下跌的預期。總結起來講,虛擬幣的價格應該會是持續的走低的,這個虛擬幣本身就是憑空出來的金融,也許很快就會成為歷史。那麼具體的情況是什麼呢?我來給大家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一.短期價格首先,短期的價格。短期的價格現在是已經暴跌了很多,價格也是接近要腰斬了。這一輪下跌導致做多的人是直接爆倉了,這次爆倉的人不少,據說蒸發了200多億美元。
以上就是我對於這個問題所發表的看法,純屬個人觀點,僅供參考。大家有什麼不同的看法都可以在評論區留言,大家一起討論一下。
3. 比特幣跌破2萬美元、1.9萬幣民遭血洗,虛擬貨幣存在哪些風險
比特幣跌破2萬美元、1.9萬幣民遭血洗,虛擬貨幣存在哪些風險?
警惕!比特幣跌破2萬美元,很多人瞬間麻了,幣價下跌直接血洗了1.9萬幣民,虛擬貨幣存在犯罪風險、經濟風險和詐騙風險等。這幾年虛擬貨幣熱度不減,幣民也一直在增加。但是虛擬貨幣價格忽高忽低,市場極其不穩,因此很多幣民一直處在虧損當中。加上國家政策,使虛擬貨幣在我國家一直沒有快速發展。幣圈存在很多套路,水很深,稍有不慎就會被套牢,損失慘重。
1.虛擬貨幣存在犯罪風險
虛擬貨幣最大特點就是隱匿性。很多犯罪分子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得現金以後,為了使現金合法,他們會大量購買虛擬貨幣,然後通過復雜交易,把 現金套出來偽裝成正常商業交易。還有一些網站通過虛擬貨幣充值,為了掩人耳目把虛擬貨幣當成現金來用,以起到逃避監管的作用。這些行為 對社會秩序影響很大,影響了很多人正常生活。
最後,虛擬貨幣存在的風險是多種多樣的,虛擬這兩個字,也證明了它不靠譜。很多虛擬貨幣投資者賠了家破人亡。所以還是擦亮眼睛認清現實,及時止損,學會規避風險。
4. 交易所有虛擬數字貨幣賣出換成人民幣提現銀行卡能被凍結嗎
你要是被騙了。證據越多越好,他這是犯法的,肯定沒問題,怎麼騙的要說清楚。
5. 央行禁止虛擬貨幣的交易 如果賬戶被限制裡面的資金會怎麼處理
在我國法律裡面,針對比特幣的商品屬性它是保護的,然而針對比特幣的貨幣屬性是不承認的,可能這個說法有點抽象,具體舉一個例子,我們首先說這個商品屬性。把比特幣看作一個商品,你用人民幣去換的,那麼這個商品本身就是你的財產,你的幣,作為商品是一種財產性的利益,受到法律的保護,這一點已經毋庸置疑了。貨幣屬性要復雜一點。舉個例子,比特幣在你這個地方能夠兌換成各種主權的貨幣。或者比特幣在你這個地方可以兌換其他的虛擬貨幣,那這個時候其實相當於你給這個事情提供了一個流動性,這個流動性表現的就是虛擬幣的貨幣屬性。
今年6月21日央行約談了國內部分中字頭銀行和支付機構,重申了堅決切斷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的資金支付鏈路,隨即中農工建等各大銀行均發布了禁止支持比特幣交易的公告,同時明確表明會採取暫停相關賬戶交易注銷賬戶等措施。
那麼銀行是否有權暫停注銷存款賬戶呢?根據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和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的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因此銀行發布公告表示會採取暫停相關賬戶交易、注銷賬戶等措施確實是有法可依的。
一旦銀行發現交易資金屬於虛擬貨幣是有權拒絕提供交易結算等服務的,至於銀行是否有權直接注銷存款賬戶,個人認為銀行和客戶之間的關系屬於民事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如果銀行與客戶之間的約定有客戶進行違法行為銀行可注銷賬戶這一條的話,那麼銀行確實是有權直接注銷存款賬戶的,而且事實上大部分銀行在你開戶的時候就已經制定了類似的條款。
那麼注銷後錢怎麼辦呢?銀行注銷賬戶本質上是解除合同的行為,合同解除後銀行也應當依法依約退還客戶的存款,因此即使客戶的存款賬戶被注銷,銀行裡面的錢也是應該退還給客戶的,即使裡面的存款被公安機關認為是涉案財產,也應當在取得公安機關的書面要求才可以進行查詢凍結劃扣等行為。
而在此之前裡面的錢都是銀行應當返還給客戶的,不過在各大銀行發布的公告中都提及了會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因此如果交易確實屬於涉嫌違法犯罪的話,這很可能會被公安機關第一時間凍結。針對這個問題,我認為銀行本身其實無法起到禁止的效果,除非交易雙方明確告知銀行我交易的是虛擬貨幣,否則銀行如何來判斷是否在進行交易使用貨幣呢?
有人可能會說銀行可以通知公安機關等進行驗證,但根據商業銀行法第29條的規定,商業銀行辦理個人儲蓄存款業務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因此在銀行確認該筆資金是虛擬貨幣交易資金之前就不應當報告給相關單位,從而也就無法由第三方協助銀行判斷是否屬於虛擬貨幣的交易資金。銀行即使發布了公告,但是根據銀行公告的內容,仍然是無法起到全面禁止的效果的。
6. 交易所買的虛擬幣低價買高價賣不出去會怎樣(賣的期間貨幣都是凍結的),會有什麼風險
凡是國家不認可的都是騙子,趕緊出來吧,別貪了,一個過來人給你的忠告
7. 賣虛擬貨幣,卡被凍結,扣劃涉案資金就能解凍嗎
賣虛擬貨幣卡被凍結扣劃涉案資金不一定能夠解凍,因為這個是屬於犯法的一個事情,所以是需要本人去進行協調的。要知道這種是屬於刑事案件,為了保障被害人的財產安全,所以他們會凍結資金轉移鏈條上的所有賬戶,可以去和銀行方面進行申報解凍,同時要知道具體申報方式個性不一,可能申報之後也沒有辦法恢復正常的使用。
一、銀行有權利凍結銀行卡。
則主要依據的是銀行和客戶之間的約定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首先,我們需要搞懂的是銀行和客戶之間的關系,屬於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合同關系。因此,銀行是有權拒絕為客戶提供存款、轉賬等服務。而且通常情況下,我們在銀行開戶的時候,我們簽署的「不用看系列」裡面,往往都會有「客戶進行違法行為銀行可暫停提供服務或注銷賬戶」等類似的銀行與客戶之間的表述。那麼根據《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和《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的規定「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直接或間接為代幣發行融資和『虛擬貨幣』提供賬戶開立、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產品或服務。」所以,當客戶從事虛擬貨幣交易的時候,銀行確實有權凍結客戶的賬戶。
二、違法犯法之前考慮一下自己能否承擔它帶來的後果。
針對涉嫌犯罪的凍結,最簡單有效的呢,就是向辦案單位提供證明交易合法的憑證,在這個前提之下就有可能會解封你的賬號,但如果說證據不足就是材料不齊全的話,那麼根本不可能解封。在賣虛擬貨幣的時候,就想一想自己這個行為是否合法,如果說不合法,它面臨著一個什麼樣子的結果,自己能否承受,要知道一個銀行卡它的使用范圍還是非常廣的,如果說凍結了的話,給自己的生活也會帶來一定的影響,而且要知道錢是可以進去的,但是自己無法正常消費,這就非常難受了,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發生,一定要遵紀守法正確的使用銀行卡。
8. 虛擬貨幣的風險有哪些
一、常見虛擬貨幣分析
(一)比特幣方案
比特幣是由日本程序員中本聰(化名)在2009年設計和創造,是當前最成功也最具有爭議的網路貨幣。比特幣方案基於p2p網路構架產生,現已在全球范圍中運作,可用於各類虛擬和真實的商品服務交易。
二、網路虛擬貨幣的現實風險分析
(一)價格穩定風險
理論上講,如果網路貨幣的存在影響到了對央行負債的需求,進而干擾了央行公開市場操作行為,就將對一國的貨幣政策和價格穩定產生影響。但從實際看,網路貨幣影響價格穩定的前提包括下面三個方面:
(1)從對貨幣數量的影響分析,雖然在信息匱乏的情況下難以分析網路貨幣方案在多大程度上創造貨幣。
然
而,大多數網路貨幣系統以預付費模式運作,即在換入真實貨幣時發行網路貨幣,在換出真實貨幣時回籠貨幣,其帶來的影響有限。在著名的網路貨幣方案中,貨幣
供應處於穩定狀態且供應量不大,但仍需警惕其是否能確保貨幣供應將在長期保持穩定水平,以及網路貨幣與真實貨幣兌換率變化帶來的影響。
(2)從對貨幣流通速度、現金使用、貨幣統計的影響分析,目前網路貨幣方案帶來的技術革新對貨幣流通速度的影響尚不明確。
作
為一個網路行業,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活躍的網路貨幣方案用戶數量。若網路貨幣被廣泛接受,將會對央行真實貨幣產生替代效應,從而減少交易中的現金使用。
在此情況下,央行資產負債表規模將縮減,其影響短期利率的能力也將被削弱。央行將需要通過對網路貨幣計提最低准備金等方式對抗風險。替代效應將加劇貨幣統
計難度,並將影響貨幣統計量與通脹間的關系,不利於實現中長期價格穩定。另外,網路貨幣在央行以外發行且虛擬信用可擴張,將對央行利率決定在經濟中傳導產
生影響,削弱央行貨幣控制權。
(3)從網路貨幣和實體經濟相互作用的情況分析,網路貨幣可充當真實商品交易媒介,對真實gdp產生影響。
網
絡貨幣對真實貨幣供應的影響取決於兩個方面:一是虛擬經濟對真實經濟的替代效應;二是網路貨幣對真實貨幣的擠出效應,即:隨著網路貨幣總量增加,公眾在現
實生活中持有現金量減少,導致現金/存款比下降,貨幣乘數上升。從現實看,網路虛擬貨幣方案在現階段並不會對價格穩定帶來影響,貨幣流動速度在中短期內也
不會受到重大影響。然而,網路貨幣和實體經濟間的相互作用值得關注。
(二)金融穩定風險
網
絡虛擬貨幣方案在銀行體系外運作,最主要的金融不穩定因素在於其與實體經濟的聯系,即兌換匯率及匯兌市場。很明顯,封閉的網路貨幣方案和單向流動的網路貨
幣方案不受影響,應重點關注雙向流動的網路貨幣方案。雙向流動的網路貨幣的價值取決於匯兌市場上貨幣供給及需求水平。網路貨幣與真實貨幣的一個很大區別在
於網路貨幣方案並不以國家或貨幣區域為依託,虛擬經濟強度、貿易或產能對其匯率影響有限。虛擬貨幣價格及其波動取決於5大因素:
(1)貨幣供應情況及貨幣發行人採取的其他行動。例如:通過干預市場實現固定或半固定的匯率。
(2)網路貨幣方案顯現出網路外部性,其貨幣價值依賴於參與的用戶和商戶數量。隨著消費者和商家數量增加,其貨幣價值將相應提升。另外,交易量小的網路貨幣匯率波動更大。
(3)擁有清晰透明政策以及先進安全措施的虛擬社區更易提振信心,貨幣也更強勁。
(4)網路貨幣發行人在履行承諾方面的信譽。虛擬社區並不存在任何「最後貸款人」,發行人獲得的信任對網路貨幣匯率至關重要。
(5)
對網路貨幣未來價值的投機活動及虛擬社區受網路攻擊的情況。由於系統不成熟、交易低迷、投機活動及網路攻擊等因素,雙向流動的網路貨幣方案存在固有的不穩
定性。目前這些網路貨幣成交量小且與實體經濟關聯度低,金融體系的穩定系不會受影響。然而,若今後網路貨幣成為了傳統貨幣的替代品,將會給金融體系帶來不
穩定因素,甚至可能會扭曲商品和服務的相對價格。網路貨幣系統對金融體系的影響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活躍用戶數量、願意接受虛擬貨幣進行真實交易的商戶數
量。另外,虛擬貨幣只有交換價值、沒有使用價值。通常網路貨幣不以具有內在價值的資產為基礎,且沒有央行信用做支撐。目前,這些網路貨幣系統並不允許借出
或貸入資金,所以尚不能對金融系統穩定構成威脅,但應密切關注其發展,若未來發生改變,無疑將對金融系統造成影響。
(三)支付系統穩定性風險
1、難以規避與支付系統相關的典型風險。
在
特定的虛擬社區,虛擬貨幣支付活動已演變為「真正的」支付系統,面臨著與支付系統相關的典型風險:信用風險、流動性風險、運行風險及法律風險等。這些風險
的性質、規模及持續時間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系統的設計或流動性匱乏的程度,網路虛擬貨幣方案很難規避或控制這些風險。從國際清算銀行(bis)發布的《重
要支付系統的核心原則》(cp)來看,網路虛擬貨幣方案並不符合cp中的絕大部分內容,同時也不屬於系統性重要支付系統。所以,並不會在全球金融系統引發
或傳遞沖擊。從目前情況下,網路貨幣系統在這些虛擬社區外並不存在系統性風險。
2、缺乏相應監督和保護機制。
在
現實經濟中,央行充當著最後貸款人角色且不存在違約風險,可以在出現支付危機或無法預知的流動性短缺情況下採取行動,以避免連鎖反應。而網路虛擬貨幣方案
中,以網路貨幣為結算資產並不能做到這些。由於網路貨幣簡單地依賴於發行人信譽,並不能保證被廣泛接受用作支付手段,網路貨幣不能被視作安全的貨幣。另
外,商業銀行按要求接受審慎監管,降低了違約可能性,商業銀行賬戶中的錢安全度高於網路貨幣。網路貨幣的一個根本性風險體現在:網路貨幣方案結算機構並不
受任何監管,沒有任何機構對其行為負責,同時也不具備任何投資者/存款人保護機制,導致用戶自身承擔所有的風險。
(四)監管缺位風險
通
常來講,監管滯後於科技發展。網路虛擬貨幣方案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開始建立,但直到2006年,美國的一些政府機構才著手分析這些方案。由於監管缺
位,加之其交易有匿名、不可見、難追蹤等特點,網路虛擬貨幣方案極易被恐怖活動、詐騙、洗錢等非法活動利用。當前,許多國家的政府部門都在考慮是否承認或
使這些虛擬方案合法化,並將其納入監管范疇,從而達到支持貨幣和支付形式創新、保護消費者權益及金融穩定,同時抑制利用虛擬貨幣方案從事犯罪活動的目的。
目前虛擬貨幣方案法律地位不確定性也可能對政府當局帶來挑戰。
(五)貨幣當局聲譽風險
貨
幣當局(央行)的聲譽是決定其各項政策,尤其是貨幣政策有效性的關鍵因素。公眾對法定貨幣的信任程度與央行形象密切相關,央行十分關注其聲譽。歐央行將聲
譽風險定義為聲譽、信用或公共形象惡化的風險。由於網路貨幣方案與貨幣和支付相關,大眾普遍認為屬於央行職責范疇,需警惕其可能給央行帶來的聲譽風險。雖
然在規模較小的情況下,網路貨幣方案失敗帶來的影響有限,但其高度波動和不穩定性也加劇了失敗的可能性,並吸引媒體廣泛報道。若任由網路貨幣持續發展而不
進行管制,中央銀行可能被認為失職而影響其聲譽。
(六)投資者損失風險
相
對於交換價值而言,公眾對網路虛擬貨幣的投資價值認可度更高,也正是基於投資的交易才加速了虛擬貨幣市場形成。與其他投資市場一樣,虛擬貨幣市場的參與者
也將面對市場風險、信用風險以及政策風險帶來的潛在損失。以比特幣為例:2009到2010年初,比特幣毫無價值;2010年夏天比特幣交易開始進入黃金
時期,由於供給遠小於需求,網上交易價值開始上升,到11月初,比特幣在29美分處沉寂多日後竄升至36美分;2011年2月,比特幣繼續升值,其與美元
的兌換率達到了1:1;2013年,比特幣價格實現「大爆炸」式增長,並在2013年11月29日觸及1242美元,超過同期黃金1241.98美元/盎
司價格。劇烈的價格波動使市場參與者面臨著巨大的投機風險。不同於股票、債券等成熟資本市場,比特幣市場深度不足,且目前主要持有在大戶手中,分散化程度
低,比特幣價格很容易受到大戶買賣行為影響,也容易被投機者操控。同時,各國對比特幣態度不一,德美等國持開放支持態度,泰國、巴西等國將比特幣相關活動
視為非法。各個國家對比特幣的態度及採取的應對措施都將對比特幣價格造成重大影響,尤其在短期內造成其價格急劇波動。
虛擬貨幣始終比不上真正的貨幣。
9. 虛擬貨幣有什麼風險
模型風險
虛擬貨幣並非真實貨幣,沒有中央銀行在背後進行總量控制和宏觀調控,其是否值錢完全看其供應量。例如,根據中本聰的演算法,最終比特幣的供應量是2100萬個,不會再增加。但如果其模型被發現存在缺陷,導致貨幣供應海量增加,當前的交易平台及投資者將血本無歸。
諸多演算法愛好者已經進行過反復推演,至今未發現存在模型缺陷。
風險可能性:1
風險影響程度:5
市場深度風險
當前虛擬貨幣的價值鏈上主要由礦工和交易者兩部分組成,貨幣供應量少、市場參與者少,相對於其他成熟市場,比特幣交易顯得不活躍且易受大資金出入影響產生暴漲暴跌。此外,市場深度風險還會衍生出市場操縱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平台風險
當前諸多的虛擬貨幣平台,基本都需要將資金存入該平台進行買入或賣出。有些平台為了吸引投資者的加入,往往會提供手續費免費的優惠條件。但有些免費的平台風險較大,如2013年10月,一家在香港注冊的比特幣交易平台以「遭黑客攻擊」為由,突然跑路,高管全部失蹤。其後估算,本次事件捲走了大約人民幣3000萬元。
應
對策略:1.投資者應在確定自己是否投資虛擬貨幣、具體投資哪種虛擬貨幣後,對於平台進行考察和甄別,不要受手續費高低的蠅頭小利影響,選擇有實力、聲譽
好的平台進行交易行為;2.投資者應關注自己所投資平台的各類消息,做好對其聲譽變化的觀測;3.監管機構應將對虛擬貨幣的交易平台納入監管范疇,要求其
繳納准備金及保證金,預防此類道德風險。
風險可能性:1
風險影響程度:4
流通風險
貨
幣的根本職能之一,便是能夠在商品流通過程中,不斷地當做購買手段,實現商品的價格。迄今為止,只有極少部分商家接受虛擬貨幣作為支付手段進行流通。或可
言之,當下進行虛擬貨幣投資的參與者,相當一部分是以博取差價為目的,而只有一小部分是懷著將其視為未來的貨幣來進行提前貯藏的目的。
應對策略:虛擬貨幣的現有參與者應積極向政府和民眾推薦這一品類,增加市場上願意接受虛擬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商家。
風險可能性:4
風險影響程度:3
法律主體風險
2013
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印發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其聲稱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
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美國國稅局發布的2014年第21號通告稱比特幣及其他虛擬貨幣將被視作財產而不
是一種貨幣。總而言之,虛擬貨幣的法律主體地位確立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應對策略:虛擬貨幣的現有參與者應積極向政府和監管當局施加影響,早日確立虛擬貨幣的法律主體地位。
風險可能性:5
風險影響程度:3
10. 虛擬貨幣銀行卡被凍公安凍結怎麼處理
虛擬貨幣銀行卡被公安凍結,凍結之後,你無法進行解凍,除非公安機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