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國比特幣礦工的新根據地:衣索比亞
中國的比特幣礦工近年來在全球范圍內尋找新的根據地,以尋找電力成本低廉且對加密貨幣行業友好的地區。去年春天,這一趨勢在非洲大陸找到了新的落腳點——衣索比亞。隨著貨運集裝箱出現在衣索比亞復興大壩附近的變電站,其中裝載著高功率、高能耗的比特幣礦機,標志著中國礦工們在經歷了兩年多的遷移後,終於找到了一個新家。
受到政治和經濟環境的推動,中國的比特幣礦工被吸引至電力成本低廉且對加密貨幣行業友好的國家,衣索比亞便是其中之一。盡管衣索比亞仍禁止加密貨幣交易,但自2022年起允許比特幣挖礦,並在過去十年中與中國加強了合作關系,多家中國公司參與了價值48億美元大壩的建設。礦工們計劃從這些大壩中獲取電力。
對於中國礦工而言,衣索比亞成為了一個難得的機會。氣候變化和電力短缺導致其他地區對加密貨幣挖礦的抵制加劇,而衣索比亞的電力成本相對較低,對於礦工們具有吸引力。此外,衣索比亞與中國公司有著特殊的歷史聯系,這使得中國礦工對這個國家產生了特殊興趣。
2021年,中國政府禁止了比特幣挖礦,導致大量礦工離開中國。然而,對於中國礦工和衣索比亞而言,這是一場風險與機遇並存的賭博。其他國家,如哈薩克和伊朗,曾一度接納比特幣挖礦,但因能源使用可能引發國內不滿而轉向其他領域。衣索比亞雖然面臨近一半人口無法獲得電力的挑戰,但其加密貨幣挖礦在政府看來是一個潛在的外匯收入來源。
加密貨幣挖礦服務提供商Luxor Technology估計,衣索比亞已成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礦機接收國之一。衣索比亞國家電力公司已與21家比特幣礦工達成供電協議,其中19家來自中國。中國數字礦業協會創始人Nuo Xu認為,衣索比亞將成為最受中國礦工歡迎的目的地之一。
比特幣礦工願意將價值數千萬美元的設備運送到一個剛剛從內戰中崛起的國家,這表明他們面臨著嚴峻的政治和經濟環境。比特幣礦機需要大量電力,因此獲得廉價電力是礦工們的主要競爭優勢之一。劍橋大學替代金融中心估計,2023年比特幣挖礦消耗了121萬億瓦時的電力,與阿根廷的電力使用量相當。
哈薩克的一個比特幣礦場。對豐富電力的依賴也是一個主要弱點,因為它可能使礦工與工廠和家庭爭奪電力,從而使他們面臨政治抵制。然而,比特幣礦工仍然願意冒險,尤其是在尋求穩定和低廉電力的背景下。
衣索比亞信息網路安全管理局副局長Yodahe A. Zemichael表示,政府允許比特幣挖礦主要是因為這些公司用外幣支付消耗的電力,而非直接交易加密貨幣。政府通過一項指令來監管包括挖礦在內的加密貨幣產品,許可證的發放正在沙盒環境中進行,但具體細節尚未公開。
比特幣礦工對當局的長期監管措施保持懷疑態度。盡管如此,衣索比亞對於比特幣礦工,尤其是中國礦工而言,代表著經濟和政治優勢的獨特結合。一些高管甚至將衣索比亞視為德克薩斯州的潛在競爭對手,後者在全球比特幣算力中占約四分之一份額。
衣索比亞電力公司表示,一旦復興大壩項目全面竣工,該國的發電能力將增加一倍。公司為比特幣礦工提供了每千瓦時3.14美分的固定費率。盡管這與德克薩斯州的平均水平相似,但德克薩斯州的電價波動較大,使得利潤難以預測。在衣索比亞,一旦礦工直接連接到發電廠,價格會有所下降。
在地緣政治的支持下,中國成為衣索比亞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資來源國和雙邊債權國。中國為衣索比亞提供了大量貸款,用於70個大型項目,總額接近150億美元。
比特幣礦工面臨著全球氣候變暖的挑戰,盡管他們聲稱越來越多地利用清潔能源,但比特幣挖礦仍被視為全球變暖的一個因素。聯合國去年10月發布的一項研究估計,2020年至2021年期間,比特幣挖礦所用電力的三分之二使用化石燃料。
然而,衣索比亞的電力資源為比特幣礦工提供了獨特優勢。比特大陸的高管表示,衣索比亞的電力供應能力可能在幾年內與德克薩斯州相媲美。理想的是,挖礦的溫度范圍在5至25攝氏度之間,這與衣索比亞的平均氣溫相符。這種氣候條件和豐富的電力資源使得衣索比亞成為礦工們的新選擇。
面對風險與機遇並存的市場環境,比特幣礦工在尋找新的根據地時需要權衡各種因素,包括電力成本、政治穩定性和環境保護。衣索比亞作為新興的比特幣礦場目的地,展示了在全球范圍內尋求經濟和政治優勢的獨特路徑。
B. 挖比特幣在中國違法嗎
不違法、但基本上挖不到
C. 自己發電挖比特幣,犯法嗎
在中國,挖掘比特幣是不被禁止的活動,因此自己進乎啟行比特幣挖礦不屬於違法行為。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於比特幣的挖礦過程需要消耗大量的電力資源,如果沒有合法的發電渠道,可能會違反國家對於用電的管理制度。而在一些歲尺如國家比如伊朗,比特幣挖礦被禁止。
另外,挖礦過程中產生的比特幣也需要按照中國稅法規定納稅,否則也可能會導困陪致違法行為。
需要注意的是,比特幣的價值波動較大,挖礦本身也存在風險,建議謹慎投入。同時,如果沒有合法的發電渠道,自己發電挖礦的成本也會較高,建議在合規、安全、可控的方式下進行。
D. 在中國挖礦比特幣犯法嗎
法律分析: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E. 比特幣挖礦是不是合法的
比特幣挖礦是否合法?答案是否定的。在中國,挖礦存在三大風險:刑事風險、機器安全風險和停機損失。首先,挖礦被視為淘汰產業,盡管不淘汰的產業多以行政處罰為主,但挖礦涉及盜用能源,這已構成刑事案件。例如,在新疆和內蒙古的許多小型挖礦場地,普遍使用火電供暖,而在雲南和四川,則多為小型電廠的水電。在這種情況下,挖礦行為可能被指控為破壞電力設施或盜用國家能源,面臨刑事處罰。其次,挖礦被視為經營淘汰產業,可能會導致機器暫扣和3倍電價的行政處罰,這種罰款可能遠超機器的殘值,使得礦工不得不放棄機器。最輕的處罰是勒令關停並限期搬離,這帶來的損失包括機器運輸折損和長時間搬運的收益損失,對於礦工來說難以承受。從2021年至今,中國對挖礦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大,我們曾在全國各地尋找電能,但無一場地能逃脫被查和被關停的命運。直到2022年底,我們轉而建立海外場地,全部搬離,實現了海外化運營。如今,所有客戶在我們海外託管的機器,均未遭遇過停電或收益中斷的情況。因此,建議大家避免在國內進行挖礦活動,以免陷入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
F. 中國禁止比特幣規定
法律分析:中國目前沒有法律封殺比特幣明文規定,所以挖礦,賺比特幣不違法。 比特幣雖然並不屬於法定貨幣,不具有法律強制性,但是民眾在自願承擔風險的情 況下,可以自由參與比特幣交易活動。法律另有其他規定的,應當依照其規定。
法律依據:《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 第十九條 對本行政區域內的下列行為,涉嫌非法集資的,處置非法集資牽頭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監管部門以及國務院金融管理部門分支機構、派出機構進行調查認定:
(一)設立互聯網企業、投資及投資咨詢類企業、各類交易場所或者平台、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吸收資金;
(二)以發行或者轉讓股權、債權,募集基金,銷售保險產品,或者以從事各類資產管理、虛擬貨幣、融資租賃業務等名義吸收資金;
(三)在銷售商品、提供服務、投資項目等商業活動中,以承諾給付貨幣、股權、實物等回報的形式吸收資金;
(四)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有關規定,通過大眾傳播媒介、即時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開傳播吸收資金信息;
(五)其他涉嫌非法集資的行為。
G. 中國挖礦合法嗎
法律分析:目前在中國,並沒有出台相應的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挖礦違法但是由於高能耗,國家並不提倡挖礦行為。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二、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H. 在中國大陸用計算機挖沙子比特幣違法嗎
不違法。
1)就目前在中國大陸來說不違法的。挖礦機當然也不違法的,不然,用顯卡挖的人,都把顯卡沒收了。
2)五部委發的《通知》定義比特幣為「特殊商品」,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合法持有。
3)目前比特幣存在三大風險:交叉風險、價格風險、「跑路」風險。由於具有匿名、不受國界限制、不易追蹤等特性,比特幣逐漸被不法分子作為兌換和支付手段等等。
拓展資料
一、新華社的文章稱近期,央行在對北京地區主要交易平台的現場檢查中發現,火幣網和OKCoin幣行均利用投資者充值形成的沉澱資金購買理財產品,合計約10億元人民幣。新生事物發展得太快,監管必須迅速跟上步伐,積極完善制度法規,把比特幣裝進監管的籠子。面對嚴重違規的比特幣交易平台,監管應絕不手軟,關停取締。
二、S7比特幣算力低是多種原因造成的。 1、可能是溫度的問題,溫度低了或者高了都會影響礦機的算力的; 2、礦機自身存在問題,導致算力的不正常; 3、礦機的老化導致算力的降低,二手礦機算力都相對第一點。比特幣、萊特幣、沙錢幣等所有需要挖礦的礦機都是這個樣子。
三、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在2013年年底聯合下發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但否定了比特幣的貨幣屬性。 注意交易比特幣需要承擔一定風險的 《民法總則》第143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七部委之公告非法律、亦非行政法規,不能作為判斷民事法律行為是否有效的法律依據;法不溯及既往。故已發生的比特幣交易產生法律效力,因交易行為而取得的比特幣受法律保護。故因交易行為而產生的法律糾紛包括民事或刑事,應受司法管轄,法院或公安機關不能以七部委公告而認為比特幣不受法律保護而拒絕受理。
四、比特幣是類似電子郵件的電子現金,交易雙方需要類似電子郵箱的「比特幣錢包」和類似電郵地址的「比特幣地址」。和收發電子郵件一樣,匯款方通過電腦或智能手機,按收款方地址將比特幣直接付給對方。
五、比特幣地址是大約33位長的、由字母和數字構成的一串字元,總是由1或者3開頭,例如""。比特幣軟體可以自動生成地址,生成地址時也不需要聯網交換信息,可以離線進行。可用的比特幣地址超過2個。形象地說,全世界約有2粒沙, 如果每一粒沙中有一個地球,那麼比特幣地址總數遠遠超過所有這些「地球」上的所有的沙子的數量。
六、比特幣地址和私鑰是成對出現的,他們的關系就像銀行卡號和密碼。比特幣地址就像銀行卡號一樣用來記錄你在該地址上存有多少比特幣。你可以隨意的生成比特幣地址來存放比特幣。每個比特幣地址在生成時,都會有一個相對應的該地址的私鑰被生成出來。這個私鑰可以證明你對該地址上的比特幣具有所有權。我們可以簡單的把比特幣地址理解成為銀行卡號,該地址的私鑰理解成為所對應銀行卡號的密碼。只有你在知道銀行密碼的情況下才能使用銀行卡號上的錢。所以,在使用比特幣錢包時請保存好你的地址和私鑰。 比特幣的交易數據被打包到一個「數據塊」或「區塊」(block)中後,交易就算初步確認了。當區塊鏈接到前一個區塊之後,交易會得到進一步的確認。在連續得到6個區塊確認之後,這筆交易基本上就不可逆轉地得到確認了。比特幣對等網路將所有的交易歷史都儲存在「區塊鏈」(blockchain)中。區塊鏈在持續延長,而且新區塊一旦加入到區塊鏈中,就不會再被移走。區塊鏈實際上是一群分散的用戶端節點,並由所有參與者組成的分布式資料庫,是對所有比特幣交易歷史的記錄 。 中本聰預計,當數據量增大之後,用戶端希望這些數據並不全部儲存自己的節點中。為了實現這一目標,他採用引入散列函數機制。這樣用戶端將能夠自動剔除掉那些自己永遠用不到的部分,比方說極為早期的一些比特幣交易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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