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比特幣是騙局嗎
不管是過去還是未來,我們一直倡導,個人利益要符合集體利益,在面對社會價值和經濟利益時要首先考慮社會價值,對待穿梭於金融交易中虛擬貨幣時,我們該怎樣抉擇它的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呢?
市場上流通的虛擬貨幣數以千計,不是每種貨幣都會在交易中遵循社會價值第一的准則,17年12月至18年1月之間,憑借ICO亂象伺機攪亂交易市場的虛擬貨幣很多,不僅使很多投資者的損失錢財,還喪失了對虛擬貨幣的增值希望,這一類的虛擬貨幣不僅沒有社會價值,就連自身的經濟的價值也永遠得不到實現。
比特幣作為最早出現在大眾視線中的虛擬貨幣,我認為它是兼具了社會與經濟兩種價值的金融產品,它不但在發展過程中逐步壯大,從1美元不到的幣值上漲到如今的10000+美元,還帶動了整個行業的發展,比特幣是新興行業的領頭人也是行業的維護者,它的貢獻的多方面的,優勢自然也是不可比較的。
邁阿幣Mmcoin是一個新崛起的虛擬貨幣,也許現在看起來還顯得不溫不火,但是文火熬出的湯往往與眾不同,期待邁阿幣Mmcoin的走向能越來越靠近比特幣,在不久的將來與它比肩而行。
Ⅱ 比特幣是什麼合法嗎是不是騙局
比特幣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它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關於比特幣的合法性,它在中國並不被視為法定貨幣,但可以在特定場合作為商品進行交易。而比特幣本身不是騙局,只是一些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比特幣進行詐騙活動。
比特幣是基於區塊鏈技術的一種數字貨幣,它通過去中心化的方式進行交易記錄和驗證,沒有中央銀行或政府機構控制和發行。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和發行數量都是公開、透明和不可篡改的,這使得交易更加安全和可靠。然而,比特幣的價格波動極大,投資風險較高。
在中國,比特幣並不被視為法定貨幣,因此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可以作為一種虛擬商品進行交易。需要注意的是,我國已經限制了比特幣的交易,一般只能在個體之間交易轉讓,不允許公開向公眾發售,因為它存在比較大的投資管理風險。所以,雖然比特幣本身不是騙局,但投資者需要自行承擔交易比特幣所帶來的風險。
此外,由於比特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存在著被網路病毒侵入或被詐騙的風險。一些不法分子可能會利用比特幣進行詐騙活動,例如建立虛假的比特幣交易網站騙取比特幣等。因此,投資者在交易比特幣時需要保持警惕,並確保遵守當地的法律法規。
總的來說,比特幣是一種新興的數字貨幣形式,具有去中心化、安全性高等特點。然而,在中國比特幣並不被視為法定貨幣,其交易受到一定限制。投資者在交易比特幣時需要謹慎考慮風險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以避免陷入騙局。
Ⅲ 交易比特幣在中國受保護嗎
1. 比特幣,亦稱為比特金,是一種數字貨幣。與傳統貨幣不同,比特幣不由任何貨幣機構發行,而是通過特定演算法和大量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依賴於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和記錄交易行為,並利用密碼學確保交易安全。
2. 在我國,比特幣投資尚無明確的法律依據證實其合法性,同時也沒有法律明確禁止比特幣的發展。盡管比特幣投資可能帶來高收益,但也存在巨大的法律風險。比特幣作為一種技術和方法,本身並非騙局,但其投資形式可能涉及欺詐或違法犯罪行為。
3. 由於比特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它面臨著網路病毒攻擊的風險,同時也存在著違法者建立虛假比特幣交易網站進行詐騙的情況。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比特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4. 綜上所述,我國法律並未明確承認比特幣的合法性,同時禁止其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通知》中提到,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盡管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並非由貨幣當局發行,缺乏法償性和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因此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更應被視為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備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Ⅳ 比特幣在中國合法嗎
比特幣投資目前在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確認其合法,也沒有法律禁止比特幣的發展,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不同的比特幣投資根據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騙局,更有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由於以下原因,中國不承認比特幣為合法貨幣:
1、首先,比特幣從本質上是可以被看做是一種資產的,但是比特幣的存在是有很大的風險的。2013年8月,德國宣布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並已納入國家監管體系。德國是世界上首個承認比特幣合法地位的國家。2014年6月,日本執政黨自民黨表示,決定暫時不監管比特幣。2015年8月,Mt.Gox首席執行官被捕,日本政府考慮比特幣監管事宜。2016年5月,日本首次批准數字貨幣監管法案,並定義為財產。只有少數幾個國家承認比特幣的這種地位,且並不支持它成為主要貨幣。
2、比特幣的使用存在以下五個方面的風險:
(1)政策風險,比特幣的去中心化特性會可能對傳統貨幣體系產生威脅,影響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並減少財政收入;
(2)法律風險,目前比特幣僅僅作為虛擬商品而不是貨幣受到各國的法律保護;
(3)投機風險,比特幣沒有國家信用或實物資產作保障,並且價格可能出現大幅波動,對投資者來說風險極大;
(4)洗錢風險,比特幣具有匿名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點,資金流向難以監測,將非常容易規避政府的監管;
(5)替代風險,比特幣還存在信用保證缺失、安全性能較差和易導致通縮等缺陷,同時還得面對各種後起的山寨幣的競爭,存在較大的替代風險。
比特幣(BitCoin)
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Ⅳ 哪些虛擬貨幣得到了中國官方認可
中國官方沒有認可任何一種虛擬貨幣。
與主權貨幣不同,「虛擬貨幣」的「信用」基礎是數學演算法,其價格取決於演算法的可靠性及市場信心等因素,技術上還存在很多缺陷和漏洞,其價值根基非常脆弱。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日前發布公告稱,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市場投機氣氛濃厚,價格波動劇烈,投資者盲目跟風炒作,易造成資金損失。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台在我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
(5)中國比特幣官網靠譜不擴展閱讀:
近年來,比特幣價格迅速攀升,引誘大批群眾入場。一大批「虛擬貨幣」跟風輪漲,2017年萊特幣價格上漲476%,瑞波幣價格上漲54倍,以太幣價格上漲13倍。
中國政法大學互聯網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長李愛君認為,虛擬貨幣是網路化的產物,在網路內流動的數字化信息是所有人無法控制的。網路空間的代碼是虛擬貨幣運行的基礎,投資者只能通過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著虛擬貨幣。而虛擬貨幣服務機構的運營者可能通過控制代碼而成為虛擬貨幣的實際操控者。
中國政法大學互聯網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長李愛君認為,虛擬貨幣是網路化的產物,在網路內流動的數字化信息是所有人無法控制的。網路空間的代碼是虛擬貨幣運行的基礎,投資者只能通過前端界面操作,表面上「控制」著虛擬貨幣。而虛擬貨幣服務機構的運營者可能通過控制代碼而成為虛擬貨幣的實際操控者。
杜艷認為,比特幣及交易所等產業鏈的存在,構築了一個法定貨幣之外進行資產轉移、融資的違規金融市場,增加了監管部門對金融安全和穩定的管理難度,滋長了監管套利、金融犯罪。它給金融市場帶來的風險和社會安全隱患,已經遠高於其創新價值。
投資者應堅持理性投資,不盲目跟風,也不能心存僥幸。投資有風險,尤其面對一個新型模式更應該審慎投資,以免成為違法分子掠奪財富的對象。
Ⅵ 比特幣騙局是真的嗎
比特幣只是一個游戲,如果被宣傳成為致富工具,那可以看成是騙局。就像在其他網游中的貨幣一樣,唯一的區別是比特幣是在游戲最初制定的時候就已經規范好了,不能濫發,所以相對其他的虛擬游戲道具,更能保值。相當於網路藏品比特幣是游戲中的道具,他的價值體現在比特幣被玩家的認同度:玩的人多了,游戲中道具的價值就高;風險體現在,他不是唯一的游戲,他的演算法不是唯一的,也許很快有人就能做出其他特特幣。你所需要做的就是宣傳這種游戲,賣出你的道具。至於貨幣,比特幣完全不具備貨幣的基本屬性:如初始分配上的不公、和流通上的無法保障。貨幣是需要國家機器來維護的。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1、比特幣(Bitcoin:比特金)最早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可以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它的特點是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並且不受地域的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兌換它,也因此被部分不法分子當做洗錢工具。
2、 2014年1月7日,淘寶發布公告,宣布1月14日起禁售比特幣、萊特幣等互聯網虛擬幣等商品。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3、 2017年5月12日,全球突發比特幣病毒瘋狂襲擊公共和商業系統事件!全球有接近74個國家受到嚴重攻擊!
4、2017年8月1日起全球比特幣交易平台將暫停充值、提現服務。比特幣中國數字資產交易平台9月14日起停止新用戶注冊,9月30日數字資產交易平台將停止所有交易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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