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比特幣合法嗎在中國
比特幣在中國不合法,中國尚無法律保護比特幣交易。比特幣不是中國銀行發行的法定貨幣,它屬於虛擬數字貨幣,雖然中國沒有明確法律依據證明比特幣合法或非法,但是中國法律法規不支持比特幣公開交易,這就反映了法律對比特幣不支持的態度。
中國禁止比特幣交易也是為了保護中國的投資者,因為比特幣投機性、價格波動性實在太大,很多投資者雖然短期賺了一點小錢,但是最終卻是虧損的大錢,再有比特幣是網路平台技術,表面上是投資者控制比特幣,實則是虛擬貨幣服務機構操控,多家銀行禁止比特幣也是為了保護中小投資者。很多人利用比特幣做一些違法活動,尤其是洗錢,坑害投資者,多家銀行禁止比特幣交易可以防止這類事情的再度發生。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泡沫已經破滅,短期已經沒有多少投資價值了。
(1)公安能查到比特幣交易記錄嗎擴展閱讀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
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2021年6月,薩爾瓦多通過了比特幣在該國成為法定貨幣的《薩爾瓦多比特幣法》法案。[43]9月7日,比特幣正式成為了薩爾瓦多的法定貨幣,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
2021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
2021年11月10日,比特幣價格再創歷史新高,首次逼近6.9萬美元/枚。
㈡ 中國比特幣已正式交易 是否涉及比特幣犯罪
中國比特幣已正式交易,並不一定涉及比特幣犯罪。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比特幣是一種數字貨幣,其交易在全球范圍內進行。雖然中國政府對加密貨幣的交易有一定的限制和監管,但並不意味著所有涉及比特幣的交易都是非法的。正式的比特幣交易,如果是在合法和受監管的平台上進行,且遵守了相關的反洗錢、稅務等法律規定,那麼這樣的交易是不構成犯罪的。
然而,由於比特幣的匿名性和去中心化特點,它也可能被用於非法活動,如洗錢、販毒、走私等。這些非法活動通常是通過非正規渠道進行比特幣交易,以逃避法律的監管和追蹤。這樣的交易行為,無疑是屬於比特幣犯罪的范疇。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比特幣交易本身是合法的,但如果交易過程中存在欺詐、誤導或其他違法行為,也同樣可能構成犯罪。例如,如果有人利用虛假信息誘導他人進行比特幣交易,或者通過黑客手段盜取他人的比特幣,這些行為都是違法的,並且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綜上所述,中國比特幣已正式交易並不一定涉及比特幣犯罪,關鍵在於交易是否合法、是否遵守了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交易過程中是否存在其他違法行為。因此,對於比特幣交易,我們應該保持警惕,確保自己的交易行為合法合規,避免陷入非法活動的風險之中。同時,政府和監管機構也應加強對比特幣等加密貨幣的監管,以打擊利用其進行的非法活動,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㈢ 為什麼比特幣交易不會被警察追蹤到
可以被追蹤到,而且概率不低。比特幣是高度匿名機制。可以看到交易的流轉,但是不能確定賬戶對應真實世界的人。警察或者說任何人都可以看到地址,看到裡面的錢,卻無法干涉裡面的比特幣使用。經過幾次轉賬後就無法分清比特幣的來源了。
比特幣不是不可追蹤的,每一筆交易都能一直追溯到coinbase。只是因為地址可以任意無限生成,從而具有了一定的匿名性。但錢包地址公開, 只有擁有密碼(私鑰)的人才能有權使用。如果擁有者丟失了密鑰,地址裡面的比特幣將永遠無法使用。除了擁有者本人,任何人無法干涉。
比特幣賬戶就是一個地址,一個地址對應一個賬戶,但是比特幣開戶是不需要身份證明的,所有人都可以開通比特幣賬戶,而且比特幣賬戶可以開通的數量比全地球的沙子還要多,一個人可以對應多個賬戶,所以不知道具體這個地址對應哪個人,也就是匿名。
比特幣洗錢方式
比特幣就是去中心化的貨幣,線下無網路情況下都可以保存的一堆數據。現金交易十分敏感,無論是取現還是轉賬都會留下是否明顯的痕跡,但是比特幣去可以完美的去除這個痕跡。
比如給你1000個比特幣,假如比特幣1萬一個,那等於給你1000萬現金,往往洗錢組織有兩種洗錢方式。
一種是利用假身份在平台獲得這1000個比特幣,然後重要的一步就是提幣,把BTC提幣到本地U盾冷錢包,然後把這個冷錢包直接進行約等於1000現金的交易,還有一種就是直接獲得比特幣後放入冷錢包,直接把冷錢包U盾寄出去。
㈣ 比特幣每月交易12萬會不會出事 經常這樣 會不會被查
每個月交易12萬數字並不算大,每月交易上千萬甚至上億的大有人在,但也沒聽到有調查他們的。只要你的交易合法就不會備查,如果是用於洗錢等非法活動就可能會被查。
如果你使用的是第三方擔保交易,不通過合法的交易平台,那就有一定的風險,可能會被懷疑進行洗錢等非法活動。
如果你是在合法的比特幣交易平台進行正常的比特幣交易基本上是不會被查的,因為在上面你已經進行了實名認證,銀行卡綁定,盜用其它人的信息進行交易的除外。
㈤ 比特幣提現會被銀行查嗎
只要是在提現轉賬時不出現比特幣、BTC、以太坊、加密貨幣等敏感字眼一般不會被銀行查。
1、中國證監會銀發〔2013〕289號通知,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但是絕大多數比特幣交易平台都提供了C2C服務,也就是個人對個人在平台擔保下進行交易,即個人在線下轉賬,賣方在交易平台將加密貨幣所有權轉讓給買方。只要是在提現轉賬時不出現比特幣、BTC、以太坊、加密貨幣等敏感字眼一般不會被銀行查。數額過大的交易有可能會有洗錢嫌疑從而引起銀行注意,因此不建議單次大量的提現。
2、我國目前沒有法律明確禁止比特幣,但它的交易受到嚴格限制。單純持有比特幣不違法,一般只允許個體之間相互交易轉讓,只是不允許機構向公眾出售。另外,比特幣等加密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和洗錢的工具。法律依據:根據中國證監會銀發〔2013〕289號通知,我國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認為它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而且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拓展資料
1、 持有人將持有的「虛擬貨幣」免費贈與其他人,94公告、289號文並未予以明確禁止,且289號文界定比特幣具有虛擬商品的屬性,從法理角度理解,作為虛擬商品的贈與行為應屬於意思自治的范疇,但受贈方需就免費取得的資產向中國稅務機關申報個人所得稅,如未進行納稅申報,則涉嫌偷稅漏稅行為;
2、 持有人以支付人民幣的方式在境內買入「虛擬貨幣」,再通過任何形式賣出提現為外幣,或者持有人以支付外幣的方式在境外買入「虛擬貨幣」,再通過任何形式賣出提現為人民幣,在上述情況下,無論買入與賣出之間經過多少次幣幣交易轉換,其本質上違反了中國外匯管制相關規定並涉嫌洗錢犯罪;
3、 持有人將合法取得的「虛擬貨幣」,在不涉及洗錢和偷稅漏稅的情況下,以個人對個人的交易方式轉讓給其他人,94公告、289號文並未予以明確禁止,但不被政策鼓勵;
4、 持有人為中國公民,在知情的情況下,將其持有的「虛擬貨幣」賣出給他人,變相協助他人將資金非法出入境,則同樣涉嫌洗錢犯罪,如果他人資金本身為非法所得,則可能涉及更多項犯罪。
㈥ 比特幣成犯罪新手段,你知道其中的原因嗎
比特幣成犯罪新手段,這種犯罪通常與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非法集資犯罪、貪污賄賂犯罪、毒品犯罪等犯罪有關,由於其錢款來源不明,上述犯罪通過比特幣洗錢,把非法所得,進行合法化處理,以逃避公安機關的打擊。
一、什麼是比特幣雖然對於比特幣的交易和監管比較麻煩,但司法機關已經採取了反制措施,在措施中要求檢察機關對辦案中發現的通過比特幣洗錢的情況,應及時向人民銀行通報,反饋線索,提出意見建議,有助於豐富反洗錢監督模式,完善監管措施。
㈦ 歐洲警方可以查到比特幣交易記錄嗎
可以。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依靠網路數據進行交易的貨幣,比特幣的交易記錄是公開透明的,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㈧ 我國對比特幣買賣有何規定
1、 依據我國目前的規定,對於比特幣的買賣、交易,是禁止了各金融機構、交易平台的買賣行為,違反者會被下架APP、吊銷營業執照,但並沒有禁止個人買賣比特幣。
2、 但是如果是利用倒賣比特幣之名,進行洗錢、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就會涉嫌相應的刑事犯罪,那肯定是要坐牢的。國家多次提醒投資者,比特幣純屬是投機工具,沒有任何實質價值,不適宜觸碰。
早在2013年的時候,央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及保監會就已經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通知》」)。《通知》簡明扼要的說明了比特幣的性質,稱比特幣並非由國家貨幣發行機構發行,也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因此比特幣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雖然《通知》否定了比特幣的貨幣屬性,即比特幣不具有貨幣的法律地位,也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使用或流通,但《通知》卻肯定了比特幣可以作為「虛擬商品」。
拓展資料
一、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二、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三、2021年6月,薩爾瓦多通過了比特幣在該國成為法定貨幣的《薩爾瓦多比特幣法》法案。9月7日,比特幣正式成為了薩爾瓦多的法定貨幣,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2021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
㈨ 現在洗錢的大數據能查到他們嗎
這筆交易可以被追查到
由於該類犯罪主要是在網路虛擬空間進行,
所以在收集證據方面多是以電子證據為主,同其他網路犯罪所表現出的電子證據具有一定的共性,即具有易毀性、易篡改性,
而且由於是虛擬空間內的犯罪很難留下足夠的痕跡線索,再加上網路黑產從業人員一般都具有一定的反偵察能力,例如使用tor或掛梯發起交易,
直接通過 U 盤等移動存儲,以現金支付的方式場外進行的比特幣交易等,網路黑產從業人員對網路及計算機的掌握程度遠高於普通人,其對電子證據的銷毀刪除會更徹底,
而且大部分會涉及原始性的電子數據,在加上網路黑產從業人員一般在被捉獲後多有抵觸情緒拒絕如實交代,這就導致比特幣交易的交易行為、交易網路、資金流向證據鏈在很多案件中難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