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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日國家出台比特幣政策

發布時間:2025-02-05 10:22:35

A. 比特幣是騙局嗎

比特幣本身不是騙局,只有利用比特幣實施詐騙犯罪行為的才是騙局。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比特幣違法,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比特幣並不違法,但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比特幣從事犯罪。
拓展資料:
1、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 。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 。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2、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
3、2021年6月,薩爾瓦多通過了比特幣在該國成為法定貨幣的《薩爾瓦多比特幣法》法案。 9月7日,比特幣正式成為了薩爾瓦多的法定貨幣,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
4、2021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 。2021年11月10日,比特幣價格再創歷史新高,首次逼近6.9萬美元/枚。


B. 比特幣是騙人的嗎

比特幣投資目前在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證明其合法,也沒有明確的法律禁止比特幣的發展,但是比特幣投資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著非常大的法律風險。因為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不同的比特幣投資根據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騙局,更有可能涉及違法犯罪。首先,由於其缺乏監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證券的發行、上市類似,並且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其交易流程,交易結果等不透明,遇到問題難以規制。而且其價格形成機制不透明,交易價格大起大落,容易讓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其次,由於其本身未經過央行認可,在國內不能當做貨幣使用,一旦遭遇政策監管,很可能遇到無人接盤價格一落千丈的風險,物權法也沒有明確保護數字幣的相應條款,因此,炒作比特幣相當於在寒冬中裸奔,是非常危險的。最後,比特幣雖然不違法,但也不排除其作為監管之外的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和洗錢的工具。因此建議慎重參與比特幣投資,以免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C. 比特幣是不是騙局

比特幣本身不是騙局,只有利用比特幣實施詐騙犯罪行為的才是騙局。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比特幣違法,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比特幣並不違法,但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比特幣從事犯罪。國內沒有正式承認比特幣,但它作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是有其現金價值的,屬於他人的合法財產,虛擬財產也應得到法律保護。比特幣等虛擬財產雖然不是實際財物,但應屬於刑法中規定的其他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條 為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沒收實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提供資金帳戶的;
(二)將財產轉換為現金、金融票據、有價證券的;
(三)通過轉帳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的;
(四)跨境轉移資產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D. 為什麼不直接關閉虛擬幣交易平台

這個問題問的好,既然加密貨幣國家法律沒允許,那為啥又不直接關閉呢?我個人認為有以下幾個理由:

第一,加密貨幣雖然不是法幣,但是是有價值的商品,既然是商品就應該允許買賣和自由交易;

第二,作為一個國家來說,完全有權利做任何操作,可以關閉交易所,可以把所有相關人員甚至繩之以法,但是國家沒這么做的原因我猜測是既然區塊鏈技術是一個未來方向,有何理由禁止具有真正區塊鏈技術的主流加密貨幣呢?

第三,從貨幣發展規律來說,加密貨幣非常適合作為新一代的法幣,只是不能由個人或者隨意組織發型罷了,但是具有決定意義的加密貨幣師祖btc等理應且具備數字黃金的儲藏價值。

第四,現在區塊鏈還沒推廣開來,區塊鏈這個網還沒發展到互聯網那樣規模,但是只要有希望存在,加密貨幣應該是一個很好的保值和升值類商品存在,同時未來國傢具有一套成熟的監管體系的話,完全可以把加密貨幣交易所納入真正監管,同時為國家增加稅收。

以上個人見解,僅供參考。

技術上講,互聯網的世界裡,國家的邊界很難界定。任何一個國家都很難絕對限制和禁止網上的交易。

從法律上講,任何國家的行政權力和司法權力一般情況下都沒有域外效力,除非全世界所有的國家形成了共識,否則不可能通過行政命令或司法裁決關閉虛擬幣交易平台。

從經濟學角度看,虛擬貨幣的價值到底是利大於弊還是弊大於利,各方觀點不一,並沒有統一的共識。

可以的,中國已經向全世界各國政府發出最後通牒了,勒令全世界各國政府必須在24小時內關閉各國管轄區域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否則後果自負。

國際法條例。任何一個國家不得跑到別人的國家去關停在當地的他國家的伺服器!!只要伺服器設在境外,中國就無權跑到國外去關停在國外的伺服器。

虛擬貨幣咋了?你為什麼想關停它?你就見不得人家在那裡邊賺錢嗎?你是眼紅嫉妒恨吶……它也不是真正的貨幣呀,它也不能代替貨幣的價值,它也只是一個代號而已。它叫貨幣它就是真的貨幣嗎?不就是跟股票交易市場是一樣的交易嗎?你們那麼仇恨虛擬貨幣,啥心態呀?就跟股票剛剛開始一樣,你們都是帶著偏見無知的心態去看待一個新生事物,視它為洪水猛獸。況且數字貨幣誕生已經十多年了,它也不是新生的了,它已經是老生的了。十幾年的 歷史 都過去了,你們的思維還停留在幾十年前的狀態!!

最近半年虛擬貨幣市場的爆發,讓很多人將目光和資金都集中在了幣圈,而作為一個多年的老韭菜,我也是在離開幣圈將近兩年的時間後,又再一次回到了這個市場。但是最近市場短短幾天又出現了一次近乎腰斬的暴跌,而直接原因之一就是我國對幣圈的政策性打壓造成的。於是很多人都會有這樣的疑問,既然我國不接受虛擬貨幣,為什麼不直接關停這些交易所,讓虛擬貨幣無法交易,從而徹底切斷虛擬貨幣的流通呢?

其實我國並不是沒有做過這樣的動作。在幣圈有一個日子是所有人都知道並且深深記得的日子,那就是2017年9月4日,史稱「94事件」。幣圈94事件指的是2017年9月4日央行聯合七部委全面叫停ICO,定性ICO為非法融資行為,國內交易所也被關閉。看看當年的七部委都是哪些部門吧: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由這七部委聯合下發《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瞬間將幣圈幾乎判了死刑。於是國內各大交易所也紛紛關閉,轉戰國外。這就是幣圈 歷史 上最大的一次關停事件,一夜之間所有交易所無法提幣,無法提現,幣圈哀嚎一片,大多數人都心如死灰,當然也不乏一些對比特幣有信仰的人。看看當時大家的留言評論就知道當時的幣圈是多麼慘烈了。可是國內關閉了,幣圈就真的徹底涼涼了么?事實告訴我們,非但沒有涼,反而在兩個月後創下當時的 歷史 新高,比特幣一度突破2萬美金。要知道這是在「94事件」發生僅僅兩個多月之後,並且這一高點也是未來三年的高點。

既然之前關了國內所有的交易所,幣圈都沒有死,那麼現在國內已經沒有任何一家虛擬貨幣交易所了,全球幾大交易所雖然都是中國人經營的,可是他們的注冊、經營、伺服器都是在海外,所以,我們國家也沒有辦法去國外關停他們,只能圍堵而已。可是在如今互聯網 科技 這樣發達的今天,真的能有辦法完全封堵住么?

其實,我想說的是,我們國家對虛擬貨幣頻頻重拳出擊,一方面是為了讓老百姓避免過大的風險,一方面也是為了能讓虛擬貨幣有更好更 健康 的發展。我相信國家也一定知道堵不如疏的道理,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國家會發行數字人民幣的原因。但是幣圈太亂,如果不規范就冒然開啟這個市場,那這個市場一定會出大問題的,所以今後,我想國家一定會積極 探索 幣圈的監管規則,而在國家正規監管之下,一定也會有真正屬於我們國家自己的交易所。只是這個道路會很長。這一點可以參考外匯保證金業務。雖然全球都在做外匯保證金業務,但是我國並未對普通百姓放開這個市場,但是能永遠不開么?顯然不可能的。

不可能全部關閉的,因為實在太多了,據統計,數字貨幣交易所擁有1000家以上或許更多,而且大部分不在國內你怎麼關?除非全球國家統一共識關閉,這基本上不可能,美國那邊都合法了,想關閉數字貨幣交易所目前只能關閉設立在國內的,不過也不太可能,歐易、火幣、幣安在境外都有伺服器關了也只是在國內不能用。

而數字貨幣是一個趨勢,是一個建立在互聯網上的新興龐然大物,區塊鏈技術又被稱為下一代價值互聯網,區塊鏈的應用非常廣泛,就目前來看,未來的人工智慧、物聯網、虛擬現實、政務等都會用到區塊鏈技術,而交易所是數字貨幣的交易橋梁,你也可以理解為價值通道。

目前國人知道的最火的交易所前三其實都是中國人布局的,趙長鵬、李林、徐明星其中一位我預料到他們在經過這一輪牛市以後,其中一位已經越居中國首富,看看日交易量和手續費和頻次就自己去計算。

總之,關閉交易所絕對不可能辦到的,因為所有交易所不僅於國內你知曉的,國內你知曉的也只是冰山一角。

既然封堵不了,最後的結果是,要麼跟上要麼被時代拋棄,就如同比特幣,如果能封得,滅得掉,早在2010年它萌芽初期就被滅了。

最後說一句,交易所即使封也只能封國內,國際上其它國家的基本沒戲。畢竟這塊大蛋糕你不吃,吃的人太多了。

中國已經官方禁止了所有交易平台了啊,全在境外了。但是像coinbase這種美國上市公司你能跑去華爾街關閉?得先把全球平台所在國家打下來[淚奔]

你這個問題問的好 搞笑 ,就好比問,問為什麼我們中國不把美元交易取消掉一樣,中國大陸早就沒有了交易平台,所有的交易伺服器在外國都是合法的。唯一現在能做的就是不讓中國人使用支付系統而已。在禁止有什麼用,越禁止越反彈,自己的錢願意打給誰那是個人自願,別人甚至國家法律都無權干涉。投資有風險,虛擬幣在中國本來就不合法,所有投資風險自己承擔。

萬物存在皆合理,虛擬幣也一樣,關閉不是目的;整頓、使其正規,公平公正的交易場所才是保證公民財產安全的途徑。

在金銀本位時代不可能會產生如比特幣般的虛擬貨幣,因為各國信用擔保和可兌換黃金白銀的貨幣才是具有價值的貨幣。而比特幣數一串數字而已,根本就沒有其本身的價值和可兌換等價物。因此,在金本位時期不會產生虛擬貨幣,更不可能像如今那樣一個比特幣市值就超過了1萬億美元市值和一枚比特幣價格超4萬美元的尷尬境地。

可是,在1971年前的美元是跟黃金掛鉤,到了取消布雷頓森林體系以後的美元跟黃金脫鉤。當時的35美元兌換1盎司黃金,可是50年後卻是變成了接近2000美元兌1盎司,50年裡美元相對黃金變成超過50倍。其他國家的貨幣更是貶值的一塌糊塗。從各國信用加黃金掛鉤變成了信用薅羊毛的結局。

正所謂物極必反,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雖然沒有各國信用擔保的一串數字而已。可是卻被資本、企業、投資者和兌換者等參與者所認可。這種認可不是想關閉就可以關閉的。只要有少數地方可以通過虛擬貨幣兌換或者在網路世界裡可以自由兌換,那就根本無法杜絕和禁止,最多是期待了制約作用。要想消滅比特幣那就要從國家信用貨幣的金銀本位開始,可這已經是一去不復返了。而同樣虛擬貨幣也已經站穩腳步,難以真正地杜絕。一場數字虛擬貨幣和各國信用貨幣的戰爭已經打響,唯有更加收斂地走貨幣相對保值,以及讓各國貨幣也走向更加便捷的數字化,才能夠更好地打擊比特幣等虛擬搶占市場份額。毒品的危害這么嚴重,可也還是屢禁不止、難以根治一樣的道理!

E. 比特幣中國的發展歷史

比特幣中國的發展歷史如下:
2011-06-09 交易平台上線
2011-06-09 比特幣中國價格達到150元
2012-05-27 注冊用戶突破8000
2012-05-09 日交易量突破2000
2012-05-27 日交易量躍居全球第2
2012-05-29 30天交易量世界排名第8
2012-08-28 推出雙重認證功能
2013-02-15 比特幣中國價格重回100元
2013-04-10 日交易量達到28600
2013-04-10 比特幣中國價格達到1944元
2013-04-21 聯合壹基金發起比特幣捐款,並向壹基金捐贈15比特幣,用於四川救災
2013-05-15 開通手機驗證功能
2013-07-01 推出免充值手續費
2013-09-03 財付通網銀自動充值上線
2013-09-24 實行免交易手續費
2013-10-22 日交易量突破50000
2013-10-22 比特幣中國價格達到1300元
2013-10-28 市價單功能上線
2013-10-30 中央電視台2套《環球財經連線》報道
2013-11-09 比特幣中國價格達到2630元
全球最大的在線支付平台PayPal宣布,將與三家比特幣支付服務商合作,試水比特幣支付,但是支付服務僅限於虛擬產品的交易,用戶只能利用比特幣購買電子書、電子音樂、電子游戲、及手機鈴聲等虛擬物品。
比特幣是一種新型的虛擬貨幣,依靠特殊的演算法通過大量計算產生出來的,而根據嚴密的計算,比特幣的存量是有限的,一共2100萬個,不會多出一個,也不會少一個。物以稀為貴,比特幣在被創造之後,迅速成為互聯網投機者追逐的一種「固定資產」。
2014年2月,世界最大的貿易平台MtGox宣布破產,由此也給整個比特幣行業蒙上了一層陰影。自2014年中旬起,比特幣價格長期處於持續下跌的趨勢。
2015年8月12日,一個比特幣的價格才接近1700人民幣這樣的價格水平而已。
017年2月8日下午,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檢查組又對其他從事比特幣交易的「中國比特幣」、「比特幣交易網」、「好比特幣」、「雲幣網」、「元寶網」、「BTC100」、「聚幣網」、「幣貝網」、「大紅火」等9家在京的比特幣交易平台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通報目前比特幣交易平台存在的問題,提示交易平台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政策風險及技術風險等,了解9家交易平台運行情況,並提出明確要求:不得違規從事融資融幣等金融業務,不得參與洗錢活動,不得違反國家有關反洗錢、外匯管理和支付結算等金融法律法規,不得違反國家稅收和工商廣告管理等法律規定。如發現有比特幣交易平台違反上述要求,情節嚴重的,檢查組將提請有關部門依法予以關停取締。

參考資料: http://money.163.com/15/0926/09/B4E9TIAH00253B0H.html
http://www.ke.com/wiki/%E6%AF%94%E7%89%B9%E5%B8%81%E4%B8%AD%E5%9B%BD

F. 駁人民網論加密貨幣

日前,借比特幣大跌之「東風」,兩位知名專家在人民網發表《虛擬貨幣終究是黃粱一夢、龐氏騙局》一文,宣稱「虛擬貨幣(Cryptocurrency)「無疑是人類史上最大的龐氏騙局」。

從翻譯角度來看,「Cryptocurrency」一詞應當翻譯為「加密貨幣」或者「數字貨幣」,從而與所謂「虛擬貨幣」的標簽有所區分。從規模上來看,隨著比特幣跌至2萬美元,當前全球加密貨幣總市值在1萬億美元左右,而此前總市值曾一度突破3萬億美元,其暴漲暴跌的性質,的確存在極大的投資風險。

然而,當我們把目光拉回到10年前的2012年,彼時的比特幣大約是14元人民幣一枚,相較於今天的大約14萬元人民幣一枚,10年時間上漲了1萬倍。難怪有人會戲稱:十年前,為什麼不讓我「受騙上當」,不讓我「黃粱一夢」!

兩位作者在文中指出:「在全球富豪榜前100名中,至少有90位公開表明過對虛擬貨幣的唱衰態度,包括比爾蓋茨、巴菲特、芒格等」。筆者著實不知道「90位全球前百富豪唱衰比特幣」這一說法的依據從何而來,如果真有這么多富豪出來「唱衰」,那隻能說明,加密貨幣的影響力已經大到驚人。

至於比爾蓋茨、巴菲特、芒格等,的確是全球鼎鼎大名的投資「大佬」,他們也是目前以美國和美元為中心的全球金融與財富體系的核心代表,其中巴菲特今年92歲,芒格今年98歲。即使是在美國,也有一大波的年輕富豪們是加密貨幣的擁躉:全球首富馬斯克是著名的加密貨幣「喊單人」,被譽為「矽谷預言家」的馬克安德森認為人工智慧、生物技術、加密貨幣與Web3是未來三大最有前途的 科技 領域。

《黃粱一夢》一文的作者,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一概斥之為「龐氏騙局」。不可否認的是,在如今的加密貨幣市場上,各種具備傳銷、資金盤性質的「空氣幣」的確層出不窮,但是因此而將加密貨幣「一棍子打死」,在筆者看來也是過於武斷的。

整體來看,我們可以把當前的數字貨幣(加密貨幣)分類如下:

(一)主權信用數字貨幣

代表幣種:數字人民幣(ECNY)

特徵:主權信用數字貨幣又可以稱為數字法幣,它的本質是法幣的數字化與加密化,其法律地位與法幣等同,由政府信用背書。主權貨幣的根本是建立在國家信用基礎之上的,其信用基礎來源於穩定的國家和負責任的政府。

我們看到,近年來,中國政府與中國制度在擔當 社會 管理責任、發展經濟中表現突出,因此,中國的主權信用貨幣——人民幣,應當也可以在全球扮演更為重要的角色。而數字人民幣(ECNY)作為全球首個運用加密技術架構的數字主權貨幣,憑借技術上的領先性,加上人民幣的良好信用,有望使得全球眾多尚未享受到現代金融便利的國家與地區,跨越性的走上數字金融時代。人民幣的加密化與數字化,也將成為我國參與全球金融競爭與變革的重要武器。

(二)資產類數字貨幣

代表幣種:比特幣(BTC)

特徵:以計算機科學與加密數學為基礎,以算力形式凝結的、無法篡改的算力憑證,這些憑證由於人們的共識而產生價值,從而具備資產屬性。這些數字資產的價值形成過程,與黃金、白銀、寶石等貴重品的價值形成過程可以類比。

人們通常將比特幣視為「數字黃金」:回顧人類 歷史 ,貝殼、動物羽毛、石頭等等,都曾經被當作過價值錨定物。黃金、珠寶等貴重品,拋開其有限的使用價值,本質上只是自然界里的石頭;金銀的價值使命,也僅僅是一個 歷史 階段。身處智能時代、計算時代初期的我們,應當用 歷史 的大局觀去看待價值的變遷——代表計算、演算法、算力之美的比特幣,由於其首創性,有望成為智能時代的價值錨定物。

(三)「燃料類」數字貨幣

代表幣種:以太坊(ETH)、樹圖幣(CFX)

特徵:在「數字工業體系」中,充當「燃料」為系統內智能合約的運轉提供動力的數字貨幣,其可以類比為傳統工業體系中的「煤」「石油」,這一類型的數字貨幣,通常具備較大的實際使用價值。

(四)權益類數字貨幣

代表幣種:幣安幣(BNB)、無戰幣(EB)

特徵:此類數字貨幣的本質是數字化的股權或權益,通常這類數字貨幣的發行方會承諾通過分紅、銷毀代幣、參與治理、用於 游戲 等形式,為這些數字貨幣賦權。

對於這些類型的數字貨幣,從監管上來看,應當參考股票的形式,由證券監督部門進行監管,從信息披露、資金募集與使用等方面,從嚴監管,對發行「空氣幣」、「圈錢跑路」的行為,依法予以打擊。以數字股權形式的股票發行方式,有望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補充。

(五)數字貨幣名義的違法犯罪活動

代表幣種:Plustoken、MMM

特徵:以數字貨幣為載體,組織和發展人員,通過許諾高額回報,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

通過以上分類我們可以看出, 「 龐氏騙局」是「龐氏騙局」,加密貨幣是加密貨幣 ,不能因為存在大量以加密貨幣為載體的「龐氏騙局」,而全盤否定加密貨幣本身。

有鑒於加密貨幣投資的巨大風險性,加之各種以加密貨幣為載體的違法金融活動猖獗,我國先後出台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如2013年央行等多部門發文提示炒作虛擬幣的風險;2017年「94通知」嚴格禁止虛擬貨幣ICO與開設交易所;2021年嚴厲禁止各類虛擬貨幣「挖礦」和炒作交易。

從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角度來看,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都是十分必要的,對於遏制相關金融違法行為起到了重要的積極作用。然而,對於個人持有加密貨幣,目前國家並未從法律上明確禁止,對於個人私下裡的交易行為,也未認定為違法。

實際上,面對加密貨幣這樣信息時代與智能時代之下的新產物,一種有可能帶來「千年未有之大變局」的新事物,我們既要防風險,也需要審慎觀察,甚至有必要汲取其中所長,而不應當「一言判其生死」。

《黃粱一夢》的作者最後指出:「不應因虛擬貨幣而忽略區塊鏈技術原本的巨大價值。就技術角度而言,區塊鏈本質上是一種利用廣播式數據傳輸方式,對數據從結構、追溯、許可權和驗證性上進行共識,形成分布式並且公開透明的一種信息化系統, 而虛擬貨幣只是基於區塊鏈的一項簡單的應用 。」

我們也看到當前國內一個比較奇特的現象,曾經區塊鏈的概念熱火朝天,不少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也投入了不少資金,「區塊鏈產業園」不斷涌現。然而,在老百姓的層面,到目前為止尚未感受到區塊鏈給生活帶來任何的改變。甚至許多號稱用「區塊鏈技術」打造的平台,仔細扒開一看都是傳統的網路技術,「忽悠」政府、「忽悠」國企成為一些所謂區塊鏈公司的重要「商業模式」。

作為普通老百姓,既然國家目前不倡導投資加密貨幣,我們就響應國家號召。但是我們更希望我國的專家學者,花更多的功夫去研究和推動怎樣讓區塊鏈技術使我們的生活更美好,而不是武斷的去否定區塊鏈技術的某個應用,哪怕只是一個「簡單的應用」。

G. 比特幣真的是騙局嗎

比特幣本身不是騙局,只有利用比特幣實施詐騙犯罪行為的才是騙局。比特幣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電子貨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比特幣違法,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比特幣並不違法,但不法分子可能利用比特幣從事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條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第十三條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H. 比特幣的用途是什麼

一位名叫的假名軟體開發人員在2008年提出了比特幣,作為基於數學證明的電子支付系統。 這個想法是產生一種獨立於任何中央當局的交換手段,可以以安全,可核查和不可改變的方式進行電子轉移。

比特幣是一種基於區塊鏈的技術基礎發行的P2P的虛擬數字貨幣,是可以同全世界進行交易的。

比特幣有多種用途,包括為公司提供資金、投資現金和無償轉賬。比特幣通常與毒品交易、網路犯罪和洗錢等犯罪活動聯系在一起,因為幾乎不可能將比特幣錢包與任何人聯系在一起。

I. 94事件後,中國境內竟然還有比特幣ATM機!

【幣本搜索資訊】幣圈人都關注的公眾號

ATM機原本是指銀行在不同地點設置的小型機器,客戶通過機器操作便可以完成提款、存款、轉賬等銀行櫃台服務。

早在2013年,購買比特幣是一件不容易的事。當時流行的是線下交易(也稱為場外交易),交易雙方會約定好價錢,再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為此還專門成立了名為「中本聰廣場」的活動,活動內容一般是愛好者的社區聚會,線下面對面交易比特幣、演講交流、用比特幣購買產品服務等等。

為了方便比特幣的線下交易,2013年10月29日,世界上的第一台比特幣ATM機設立在了加拿大溫哥華市的Waves咖啡店內。

比特幣ATM是一種類似銀行ATM的硬體設備,其主要功能是讓無論是買比特幣還是賣比特幣,都可以通過比特幣ATM機實現。它即有類似銀行ATM的「存取」功能,比特幣客戶通過使用比特幣ATM機,能夠把自己的比特幣轉換為現金,也可以把現金轉化為比特幣,又與我們傳統所熟知的普通銀行ATM機有很大的不同。比特幣ATM機的「存取」是和交易聯系在一起的,交易的對象為加密貨幣和法幣。比特幣ATM機與互聯網相連,能夠接收現金,兌換比特幣,並利用區塊鏈出售比特幣。

安全性

比特幣ATM機主要功能在於與互聯網相連,實現線下的幣幣交易及法幣與數字貨幣的交易。其依託於區塊鏈技術的加密演算法和電子密鑰,具備多重安全防護機制,能夠切實保障用戶的資產安全。此外,該設備還支持人臉識別、身份證識別、指紋識別等功能。

線下操作

比特幣ATM實際是一台內置了加密貨幣交易系統的硬體設備,用戶可以通過它實現各種區塊鏈數字資產同各國法幣的兌換,也可以實現反向作業,用各國法幣購買不同種類的區塊鏈數字資產。而這一切都是通過線下進行操作並完成。

操作方式簡單

機器的操作方法:開機後,屏幕上會出現風險提示,點擊已讀後,會出現500、2000、5000、10000四種金額,用戶選擇一種金額,屏幕上會根據當前比特幣價格彈出相應的購買數量,用戶同意後即可使用支付寶或微信掃碼支付,支付成功後,機器下方便會推出一張寫有比特幣錢包地址及對應密碼的卡片。

多場景應用

在使用場景方面,比特幣ATM機可廣泛用於人們日常生活場景,比如飯店、咖啡廳、酒吧等場所消費,在商城、寫字樓、小區等公共區域,也可用於查看自己的區塊鏈資產。

較高的手續費

比特幣ATM機的交易費用卻非常高。金融客戶保護署(CFPB)稱,比特幣ATM機收取的交易費非常高,根據媒體的報道,交易的費率可以高達7%,比特幣交易所費用可以高達50美元。機關比特幣ATM機交易費用非常高,但是仍然無法減緩比特幣ATM機在全球的擴展。

全球發展迅猛

根據CoinATMRadar網站的統計,截止2019年5月13日,全球范圍內的比特幣ATM機達到了4762台。美國的比特幣ATM機數量最多,高達1330台。奧地利的比特幣ATM機數量最為密集,這讓奧地利成為全球通過比特幣ATM機進行比特幣交易最容易的國家。

從整體來看, 北美地區掌控者全球比特幣ATM機市場,大約佔了全球76.10%的市場份額 ,其次是歐洲,大約佔了全球18.8%的市場份額。亞洲的比特幣ATM機數量非常少,主要原因是亞洲各國政府繼續打壓加密貨幣,許多國家都嚴禁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交易,所以亞洲比特幣ATM機只佔了全球2.5%的市場份額。

比特幣ATM機市場份額最少的是澳大利亞、中美洲及南美洲和非洲 。澳大利亞佔了1.2%的市場份額,中美洲及南美洲佔了1.3%的市場份額。非洲目前基本上沒有比特幣ATM機,因為奈及利亞有1台比特幣ATM機,所以非洲佔了全球比特幣ATM機市場份額的0.05%。

各個大洲比特幣ATM機的佔比:

    1.北美洲:76.10%

    2.歐洲:18.80%

    3.亞洲:2.50%

    4.中美洲及南美洲:1.30%

    5.澳大利亞:1.20%

    6.非洲:0.05%

中國區發展緩慢

截止目前,中國香港有39台比特幣ATM機,台灣有9台。2014年的時候,上海有一台比特幣ATM機,後來因為監管的原因,比特幣中國停止了這台比特幣ATM機的維護,這台ATM機也就名存實亡了。

2018年9月5日,經過漫長比特幣和以太坊ATM機落地香港,具體安裝在了香港的上環文咸東街的Naked Hub裸心社。

在很多人看來,購買比特幣的過程仍舊是十分復雜的,但是比特幣自動取款機使得新手也可以容易地購買比特幣。因此,在加密貨幣政策日益利好的當下,比特幣ATM機在中國的發展前景也將會更加明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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