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文看懂互聯網區塊鏈
一文看懂互聯網區塊鏈
一文看懂互聯網區塊鏈,要了解區塊鏈,就不得不從互聯網的誕生開始研究區塊鏈的技術發展簡史,從中發掘區塊鏈產生的動因,並由此推斷區塊鏈的未來。下面讓我們一文看懂互聯網區塊鏈。
區塊鏈的鼻祖就是麻將,最早的區塊鏈是中國人發明的!區塊鏈就跟麻將一樣,只不過麻將的區塊比較少而已,麻將只有136個區塊,各地麻將規則不同可視作為比特幣的硬分叉。
麻將作為最古老的區塊鏈項目,四個礦工一組,最先挖出13位正確哈希值的獲得記賬權以及獎勵,採用願賭服輸且不能作弊出老千的共識機制!
麻將去中心化,每個人都可以是庄,完全就是點對點。
礦池=棋牌室的老闆抽佣。
不可篡改,因為說服其他三個人需要消耗太多算力和體力。
典型的價值互聯網。我兜里的價值用不了八圈,就跑到他們兜里去了。
中國人基本上人手打得一手好麻將,區塊鏈方面生產了全球70%~80%的礦機,並擁有全世界最多的算力,約佔77%的算力
麻將其實是最早的的區塊鏈項目:
1,四個礦工一組,先碰撞出13個數字正確哈希值的礦工可以獲得記賬權並得到獎勵。
2,不可篡改。因為說服其他三個人需要消耗太多算力和體力。
3,典型的價值互聯網。我兜里的價值數字貨幣www.gendan5.com/digitalcurrency/btc.html用不了八圈,就跑到他們兜里去了。
4、去中心化,每個人都可以是庄,完全就是點對點。
5、UTXO,未花費的交易支出。
還有另外一種賒賬的區塊鏈玩法,假設大家身上都沒現金
細究一下,在大家達成共識時,我們看不到任何中介或者第三方出來評判丙贏了,大家給丙的獎勵也不需要通過第三方轉交給丙,都是直接點對點交易,這一過程就是去中心化,牌友們(礦工)各自記錄了第一局的戰績,丙大胡自摸十三幺,乙杠了甲東風,記錄完成後就生成了一個完整的區塊,但要記住,這才只是第一局,在整個區塊鏈上,這才僅僅是一個節點,開頭說的8局打完,也就是8個節點(區塊),8個區塊連接在一起就形成了一個完整賬本,這就是區塊鏈。因為這個賬本每人都有一個,所以就是分布式賬本,目的就是為了防止有人篡改記錄,打到最後,誰輸誰贏一目瞭然。
4個男士(甲乙丙丁)湊在一塊打麻將來錢,大家都沒帶現金,於是請一美女(中心化)用本子記賬,記錄每一局誰贏了多少錢、誰輸了多少錢?最後結束時,大家用支付寶或微信支付結總賬,但是如果這位美女記賬時記錯了或者預先被4人中的某人買通了故意記錯,就保證不了這個游戲結果的公正公平合理性,你說是不是?那怎麼辦呢?如果你「打麻將」能用「區塊鏈」作為游戲規則改編為如下:
4個男士(甲乙丙丁)湊在一塊打麻將來錢,大家都沒帶現金,乙說讓她帶來的美女記賬,甲說這位美女我們都不認識,於是甲乙丙丁4人一致約定每個人每局牌都在自己的手機上(區塊鏈節點)同時記賬(去中心化),最後打完麻將,直接手機上以電子貨幣結賬時,大家都對一下記賬的的結果,本來應該是一樣的記賬結果。
假設本來結果是甲手機上記的賬:乙欠甲10元。但乙手機上的記錄卻是不欠,可是其餘2人(丙、丁)和甲的記賬一樣,那還是按照少數服從多數規則結算,另外大家心裡對乙的誠信印象就差評了,下次打麻將就不會帶乙一起玩了。
除非乙預先買通(丙、丁)2人讓其故意作假,但乙買通他們2人的代價是10萬元(賴賬10元的1萬倍),那常理上乙只能選擇放棄,因為做假成本太高了。
假設即使乙在打牌的過程中,偷偷願意以高價10萬元預先買通丙、丁做這筆巨虧的傻貓交易,但區塊鏈的規則是按時間戳記賬的,原來是下午1點鍾記賬乙欠甲10元的,即丙和丁下午3點鍾再改賬時,時間是不可逆的,只能記下午3點鍾,那就又不吻合游戲規則了。
實際上在2017年博主已經開發出了一套麻將幣
中國最早的區塊鏈項目:四個礦工一組,最先從 148 個隨機數字中碰撞出 14 個數字正確哈希值的礦工,可以獲得一次記賬權激勵,由於分布式記賬需要得到其他幾位礦工的共識,因此每次記賬交易時間長約十幾分鍾。
一、比特幣誕生之前,5個對區塊鏈未來有重大影響的互聯網技術
1969年,互聯網在美國誕生,此後互聯網從美國的四所研究機構擴展到整個地球。在應用上從最早的軍事和科研,擴展到人類生活的方方面面,在互聯網誕生後的近50年中,有5項技術對區塊鏈的未來發展有特別重大的意義。
1、1974誕生的TCP/IP協議:決定了區塊鏈在互聯網技術生態的位置
1974年,互聯網發展邁出了最為關鍵的一步,就是由美國科學家文頓瑟夫和羅伯特卡恩共同開發的互聯網核心通信技術--TCP/IP協議正式出台。
這個協議實現了在不同計算機,甚至不同類型的網路間傳送信息。所有連接在網路上的計算機,只要遵照這個協議,都能夠進行通訊和交互。
通俗的說,互聯網的數據能穿過幾萬公里,到達需要的計算機用戶手裡,主要是互聯網世界形成了統一的信息傳播機制。也就是互聯網設備傳播信息時遵循了一個統一的法律-TCP/IP協議。
理解TCP/IP協議對掌握互聯網和區塊鏈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1974年TCP/IP發明之後,整個互聯網在底層的硬體設備之間,中間的網路協議和網路地址之間一直比較穩定,但在頂層應用層不斷涌現層出不窮的創新應用,這包括新聞,電子商務,社交網路,QQ,微信,也包括區塊鏈技術。
也就是說區塊鏈在互聯網的技術生態中,是互聯網頂層-應用層的一種新技術,它的出現,運行和發展沒有影響到互聯網底層的基礎設施和通訊協議,依然是按TCP/IP協議運轉的眾多軟體技術之一。
2、1984年誕生的思科路由器技術:是區塊鏈技術的模仿對象
1984年12月,思科公司在美國成立,創始人是斯坦福大學的一對夫婦,計算機中心主任萊昂納德·波薩克和商學院的計算機中心主任桑蒂·勒納,他們設計了叫做「多協議路由器」的聯網設備,放到互聯網的通訊線路中,幫助數據准確快速從互聯網的一端到達幾千公里的另一端。
整個互聯網硬體層中,有幾千萬台路由器工作繁忙工作,指揮互聯網信息的傳遞,思科路由器的一個重要功能就是每台路由都保存完成的互聯網設備地址表,一旦發生變化,會同步到其他幾千萬台路由器上(理論上),確保每台路由器都能計算最短最快的路徑。
大家看到路由器的運轉過程,會感到非常眼熟,那就是區塊鏈後來的重要特徵,理解路由器的意義在於,區塊鏈的重要特徵,在1984年的路由器上已經實現,對於路由器來說,即使有節點設備損壞或者被黑客攻擊,也不會影響整個互聯網信息的傳送。
3、隨萬維網誕生的B/S(C/S)架構:區塊鏈的對手和企圖顛覆的對象
萬維網簡稱為Web,分為Web客戶端和伺服器。所有更新的信息只在Web伺服器上修改,其他幾千,上萬,甚至幾千萬的客戶端計算機不保留信息,只有在訪問伺服器時才獲得信息的數據,這種結構也常被成為互聯網的B/S架構,也就是中心型架構。這個架構也是目前互聯網最主要的架構,包括谷歌、Facebook、騰訊、阿里巴巴、亞馬遜等互聯網巨頭都採用了這個架構。
理解B/S架構,對與後續理解區塊鏈技術將有重要的意義,B/S架構是數據只存放在中心伺服器里,其他所有計算機從伺服器中獲取信息。區塊鏈技術是幾千萬台計算機沒有中心,所有數據會同步到全部的計算機里,這就是區塊鏈技術的核心,
4、對等網路(P2P):區塊鏈的父親和技術基礎
對等網路P2P是與C/S(B/S)對應的另一種互聯網的基礎架構,它的特徵是彼此連接的多台計算機之間都處於對等的地位,無主從之分,一台計算機既可作為伺服器,設定共享資源供網路中其他計算機所使用,又可以作為工作站。
Napster是最早出現的P2P系統之一,主要用於音樂資源分享,Napster還不能算作真正的對等網路系統。2000 年3月14 日,美國地下黑客站點Slashdot郵寄列表中發表一個消息,說AOL的Nullsoft 部門已經發放一個開放源碼的Napster的克隆軟體Gnutella。
在Gnutella分布式對等網路模型中,每一個聯網計算機在功能上都是對等的,既是客戶機同時又是伺服器,所以Gnutella被稱為第一個真正的對等網路架構。
20年裡,互聯網的一些科技巨頭如微軟,IBM,也包括自由份子,黑客,甚至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分子不斷推動對等網路的發展,當然互聯網那些希望加強信息共享的理想主義者也投入了很大的熱情到對等網路中。區塊鏈就是一種對等網路架構的軟體應用。它是對等網路試圖從過去的沉默爆發的標桿性應用。
5、哈希演算法:產生比特幣和代幣(通證)的關鍵
哈希演算法將任意長度的數字用哈希函數轉變成固定長度數值的演算法,著名的哈希函數如:MD4、MD5、SHS等。它是美國國家標准暨技術學會定義的加密函數族中的一員。
這族演算法對整個世界的運作至關重要。從互聯網應用商店、郵件、殺毒軟體、到瀏覽器等、,所有這些都在使用安全哈希演算法,它能判斷互聯網用戶是否下載了想要的東西,也能判斷互聯網用戶是否是中間人攻擊或網路釣魚攻擊的受害者。
區塊鏈及其應用比特幣或其他虛擬幣產生新幣的過程,就是用哈希演算法的函數進行運算,獲得符合格式要求的數字,然後區塊鏈程序給予比特幣的獎勵。
包括比特幣和代幣的挖礦,其實就是一個用哈希演算法構建的小數學游戲。不過因為有了激烈的競爭,世界各地的人們動用了強大的伺服器進行計算,以搶先獲得獎勵。結果導致互聯網眾多計算機參與到這個小數學游戲中,甚至會耗費了某些國家超過40%的電量。
二、區塊鏈的誕生與技術核心
區塊鏈的誕生應該是人類科學史上最為異常和神秘的發明和技術,因為除了區塊鏈,到目前為止,現代科學史上還沒有一項重大發明找不到發明人是誰。
2008年10月31號,比特幣創始人中本聰(化名)在密碼學郵件組發表了一篇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在這篇論文中,作者聲稱發明了一套新的不受政府或機構控制的電子貨幣系統,區塊鏈技術是支持比特幣運行的基礎。
論文預印本地址在http://www.bitcoin.org/bitcoin.pdf,從學術角度看,這篇論文遠不能算是合格的論文,文章的主體是由8個流程圖和對應的解釋文字構成的, 沒有定義名詞、術語,論文格式也很不規范。
2009年1月,中本聰在SourceForge網站發布了區塊鏈的應用案例-比特幣系統的開源軟體,開源軟體發布後, 據說中本聰大約挖了100萬個比特幣.一周後,中本聰發送了10個比特幣給密碼學專家哈爾·芬尼,這也成為比特幣史上的第一筆交易。伴隨著比特幣的蓬勃發展,有關區塊鏈技術的研究也開始呈現出井噴式增長。
向大眾完整清晰的解釋區塊鏈的確是困難的事情,我們以比特幣為對象,盡量簡單但不斷深入的介紹區塊鏈的技術特徵。
1、區塊鏈是一種對等網路(P2P)的軟體應用
我們在前文提過,在21世紀初,互聯網形成了兩大類型的應用架構,中心化的B/S架構和無中心的對等網路(P2P)架構,阿里巴巴,新浪,亞馬遜,網路等等很多互聯網巨頭都是中心化的B/S架構,簡單的說,就是數據放在巨型伺服器中,我們普通用戶通過手機,個人電腦訪問阿里,新浪等網站的伺服器。
21世紀初以來,出現了很多自由分享音樂,視頻,論文資料的軟體應用,他們大部分採用的是對等網路(P2P)架構,就是沒有中心伺服器,大家的個人計算機都是伺服器,也都是客戶機,身份平等。但這類應用一直沒有流行起來,主要原因是資源消耗大,知識版權有問題等。區塊鏈就是這種領域的一種軟體應用。
2、區塊鏈是一種全網信息同步的對等網路(P2P)軟體應用
對等網路也有很多應用方式,很多時候,並不要求每台計算機都保持信息一致,大家只存儲自己需要的的信息,需要時再到別的計算機去下載。
但是區塊鏈為了支持比特幣的金融交易,就要求發生的每一筆交易都要寫入到歷史交易記錄中,並向所有安裝比特幣程序的計算機發送變動信息。每一台安裝了比特幣軟體的計算機都保持最新和全部的.比特幣歷史交易信息。
區塊鏈的這個全網同步,全網備份的特徵也就是常說的區塊鏈信息安全,不可更改來源。雖然在實際上依然不是絕對的安全,但當用戶量非常大時,的確在防範信息篡改上有一定安全優勢。
3、區塊鏈是一種利用哈希演算法產生」通證(代幣)」的全網信息同步的對等網路(P2P)軟體應用
區塊鏈的第一個應用是著名的比特幣,討論到比特幣時,經常會提到的一個名詞就是「挖礦」,那麼挖礦到底是什麼呢?
形象的比喻是,區塊鏈程序給礦工(游戲者)256個硬幣,編號分別為1,2,3……256,每進行一次Hash運算,就像拋一次硬幣,256枚硬幣同時拋出,落地後如果正巧編號前70的所有硬幣全部正面向上。礦工就可以把這個數字告訴區塊鏈程序,區塊鏈會獎勵50個比特幣給礦工。
從軟體程序的角度說,比特幣的挖礦就是用哈希SHA256函數構建的數學小游戲。區塊鏈在這個小游戲中首先規定了一種獲獎模式:給出一個256位的哈希數,但這個哈希數的後70位全部是0,然後游戲者(礦工)不斷輸入各種數字給哈希SHA256函數,看用這個函數能不能獲得位數有70個0的數字,找到一個,區塊鏈程序會獎勵50個比特幣給游戲者。實際的挖坑和獎勵要更復雜,但上面的舉例表達了挖礦和獲得比特幣的核心過程。
2009年比特幣誕生的時候,每筆賞金是50個比特幣。誕生10分鍾後,第一批50個比特幣生成了,而此時的貨幣總量就是50。隨後比特幣就以約每10分鍾50個的速度增長。當總量達到1050萬時(2100萬的50%),賞金減半為25個。當總量達到1575萬(新產出525萬,即1050的50%)時,賞金再減半為12.5個。根據比特幣程序的設計,比特幣總額是2100萬。
從上述介紹看,比特幣可以看做一個基於對等網路架構的猜數小游戲,每次正確的猜數結果獎勵的比特幣信息會傳遞給所有游戲者,並記錄到每個游戲者的歷史資料庫中。
4、區塊鏈技術因比特幣的興起產生的智能合約,通證、ICO與區塊鏈基礎平台
從上面的介紹看,比特幣的技術並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新技術,而是把原來多種互聯網技術,如對等網路架構,路由的全網同步,網路安全的加密技術巧妙的組合在一起,算是一種組合創新的演算法游戲。
由於比特幣通過運作成為可以兌換法幣,購買實物,通過升值獲得暴利,全世界都不淡定了。抱著你能做,我也能做的態度,很多人創造了自己的仿比特幣軟體應用。同時利用政府難以監管對等網路的特點,各種山寨幣與比特幣一起爆發。這其中出現了很多欺詐和潛逃事件,逐步引起各國政府的關注。
區塊鏈基礎平台:用區塊鏈技術框架創建貨幣還是有相當的技術難度,這時區塊鏈基礎平台以太坊等基礎技術平台出現了,讓普通人也可以方便的創建類「比特幣」軟體程序,各顯神通,請人入局挖幣,炒幣,從中獲得利益。
通證或代幣:各家「比特幣」、「山寨幣」如果用哈希演算法創建的猜數小游戲,產生自己的「貨幣」時,這個「貨幣」統稱「通證」或「代幣」。
ICO:由於比特幣和以太幣已經打通與各國法幣的兌換,其他新虛擬幣發幣時,只允許用比特幣和以太幣購買發行的新幣,這樣的發幣過程就叫ICO,ICO的出現放大了比特幣,以太幣的交易量。同時很多ICO項目完全建立在虛無的項目上,導致大量欺詐案例頻發。進一步加深了社會對區塊鏈生成虛擬貨幣的負面認識。
智能合約:可以看做區塊鏈上的一種軟體功能,是輔助區塊鏈上各種虛擬幣交易的程序,具體的功能就像淘寶上支付寶的資金託管一樣,當一方用戶收到的貨物,在支付寶上進行確認後,資金自動支付個給買家貨主,智能合約在比特幣等區塊鏈應用上也是承擔了這個中介支付功能。
三、區塊鏈技術在互聯網中的歷史地位和未來前景
1、區塊鏈處於互聯網技術的什麼位置?是頂層的一種新軟體和架構。
我們在前面的TCP/IP介紹中提到,區塊鏈與瀏覽器、QQ、微信、網路游戲軟體、手機APP等一樣,是互聯網頂層-應用層的一種軟體形式。它的運行依然要靠TCP/IP的架構體系傳輸數據。只是與大部分應用層軟體不同,沒有採用C/S(B/S)的中心軟體架構。而是採用了不常見的對等網路架構,從這一點說,區塊鏈並不能顛覆互聯網基礎結構。
2、區塊鏈想要顛覆誰?想顛覆萬維網的B/S(C/S)結構。
它試圖要顛覆其實是89年年誕生的萬維網B/S,C/S結構。前面說過。由於89年年歐洲物理學家蒂姆· 伯納斯· 李發明萬維網並放棄申請專利。此後近30年中,包括谷歌,亞馬遜,facebook,阿里巴巴,網路,騰訊等公司利用萬維網B/S(C/S)結構,成長為互聯網的巨頭。
在他們的總部,建立了功能強大的中心伺服器集群,存放海量數據,上億用戶從巨頭伺服器中獲取自己需要的數據,這樣也導致後來雲計算的出現,而後互聯網巨頭把自己沒有用完的中心伺服器資源開放出來,進一步吸取企業,政府,個人的數據。中心化的互聯網巨頭對世界,國家,互聯網用戶影響力越來越大。
區塊鏈的目標是通過把數據分散到每個互聯網用戶的計算機上,試圖降低互聯網巨頭的影響力,由此可見區塊鏈真正的對手和想要顛覆的是1990年誕生的B/S(C/S)結構。但能不能顛覆掉,就要看它的技術優勢和瓶頸。
3、區塊鏈的技術缺陷:追求徹底平等自由帶來的困境
區塊鏈的技術缺陷首先來自與它的對等網路架構上,舉個例子,目前淘寶是B/S結構,海量的數據存放在淘寶伺服器集群機房裡,幾億消費者通過瀏覽器到淘寶伺服器網站獲取最新信息和歷史信息。
如果用區塊鏈技術,就是讓幾億人的個人電腦或手機上都保留一份完整的淘寶資料庫,每發生一筆交易,就同步給其他幾億用戶。這在現實中是完全無法實現的。傳輸和存儲的數據量太大。相當於同時建立幾億個淘寶網站運行。
因此區塊鏈無法應用在數據量大的項目上,甚至小一點的網站項目用區塊鏈也會吃力。到2018年,比特幣運行了近10年,積累的交易數據已經讓整個系統面臨崩潰。
於是區塊鏈採用了很多變通方式,如建立中繼節點和閃電節點,這兩個概念同樣會讓人一頭霧水,通俗的說,就是區塊鏈會向它要顛覆的對象B/S結構進行了學習,建立數據伺服器中心成為區塊鏈的中繼節點,也用類瀏覽器的終端訪問,這就是區塊鏈的閃電節點。
這種變動能夠緩解區塊鏈的技術缺陷,但確讓區塊鏈變成它反對的樣子,中心化。由此可見,單純的區塊鏈技術由於技術特徵有重大缺陷,無法像萬維網一樣應用廣泛,如果技術升級,部分採用B/S(C/S)結構,又會使得區塊鏈有了中心化的信息節點,不在保持它誕生時的夢想。
4、從互聯網大腦模型看區塊鏈的未來前景
我們知道互聯網一般是指將世界范圍計算機網路互相聯接在一起的網際網路,在這基礎上發展出覆蓋全世界的全球性互聯網路稱互聯網,即是互相連接一起的網路結構。
從1969年互聯網誕生以來,人類從不同的方向在互聯網領域進行創新,並沒有統一的規劃將互聯網建造成什麼結構,當時間的車輪到達2017年,隨著人工智慧,物聯網,大數據,雲計算,機器人,虛擬現實,工業互聯網等科學技術的蓬勃發展,當人類抬起頭來觀看自己的創造的巨系統,互聯網大腦的模型和架構已經越來越清晰。
通過近20年的發展依託萬維網的B/S,C/S結構,騰訊QQ,微信,Facebook,微博、twitter亞馬遜已經發展出類神經元網路的結構。互聯網設備特別是個人計算機,手機在通過設備上的軟體在巨頭的中心伺服器上映射出個人數據和功能空間,相互加好友交流,傳遞信息。互聯網巨頭通過中心伺服器集群的軟體升級,不斷優化數億台終端的軟體版本。在神經學的體系中,這是一種標準的中樞神經結構。
區塊鏈的誕生提供了另外一種神經元模式,不在巨頭的集中服務中統一管理神經元,而是每台終端,包括個人計算機和個人手機成為獨立的神經元節點,保留獨立的數據空間,相互信息進行同步,在神經學的體系中,這是一種沒有中心,多神經節點的分布式神經結構。
有趣的是,神經系統的發育出現過這兩種不同類型的神經結構。在低等生物中,出現過類區塊鏈的神經結構,有多個功能相同的神經節,都可以指揮身體活動和反應,但隨著生物的進化,這些神經節逐步合並,當進化成為高等生物時,中樞神經出現了,中樞神經中包含大量神經元進行交互。
四、關於區塊鏈在互聯網未來地位的判斷
1、對比特幣的認知:一個基於對等網路架構(P2P)的猜數小游戲,通過高明的金融和輿論運作,成為不受政府監管的」世界性貨幣」。
2、對區塊鏈的認知:一個利用哈希演算法產生」通證(代幣)」的全網信息同步的對等網路(P2P)軟體應用。
3、區塊鏈有特定的用途,如大規模選舉投票,大規模賭博,規避政府金融監管的金融交易等等領域,還是有不可替代的用處。
4、在更多時候,區塊鏈技術會依附於互聯網的B/S,C/S結構,實現功能的擴展,但總體依然屬於互聯網已有技術的補充。對於區塊鏈目前設想的絕大部分應用場景,都是可以用B/S,C/S結構實現,效率可以更高和技術也可以更為成熟。
5、無論是從信息傳遞效率和資源消耗,還是從神經系統進化看,區塊鏈無法成為互聯網的主流架構,更不能成為未來互聯網的顛覆者和革命者。
6、當然B/S,C/S結構發展出來的互聯網巨頭也有其問題,但這些將來可以通過商業的方式,政治的方式逐漸解決。
『貳』 淺談比特幣的發展
行情就是一個大舞台,不是所有的故事都可以陳述,人是需要的某種信念來激勵和約束的,人靜而後安,安而能後定。過去, 在 無憾中微笑,才美麗;博弈,在眼淚中微笑,才多姿;成敗,在堅強中微笑,才精彩!
我相信有很多剛入幣圈的的朋友僅僅知道比特幣是一種貨幣,對於他的發展過程一無所知,其實這樣並不是一個好的現象,了解一個幣種其產生的過程局長覺得是有必要的,這對於你在幣圈來說,會有更深刻的見解和認知!那麼現在給朋友們科普一下比特幣的由來。
一、萌芽期:(2008~2010)
2008年,美國雷曼兄弟公司破產,繼而引發金融危機,蔓延到全球。
2008年10月31日,一個化名為中本聰(SatoshiNakamoto)的極客發布了一篇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比特幣」這個概念第一次出現在世人面前。在這篇論文中,中本聰描述了一種分布式賬本,以及比特幣的點對點流通模式。
2009年1月3日,中本聰在位於芬蘭赫爾辛基的一個小型伺服器上挖出了第一批比特幣,創始區塊誕生,比特幣橫空出世。
然而,在最初的那段時間,這個奇思妙想成真後卻並沒有吸引很多人前來嘗試,因為比特幣的價值何在、比特幣背後的技術是否值得信賴,這些問題人們仍然感到十分疑惑。所以,當時在比特幣網路上挖礦的人非常少。
一個關鍵的時間點在2010年5月到來,一個名叫Laszlo Hanyecz的程序員用1萬個比特幣買了價值25美元的兩份披薩。披薩事件在今天看來不可思議,人們會震驚於那1萬個比特幣竟然就只換來兩份吃食。但是其意義卻無比深遠,因為這次交易,意味著比特幣第一次擁有了價格和匯率,而且,這也是首個用虛擬貨幣支付現實商品的案例。7月,比特幣首次被 科技 媒體Slashdot報道,吸引了大批用戶。
自此,比特幣才真正為人們所正視,進入了大眾的視野。
中本聰等社區元老,並非如同之後那些將比特幣視為利益工具的人,他們憑借的是對比特幣的信任和自由主義的理想主義情懷,沒有他們比特幣或將明珠蒙塵。所以,說比特幣是自由主義信仰的產物也不為過。
二、生長期:(2011~2014)
2011年,數字貨幣市場上開始出現其他幣種,比如後來與比特幣分庭抗禮的萊特幣。由於比特幣的技術代碼都是開源的,所以很多幣種的建立都是在比特幣的代碼基礎上加以改制,這樣誕生的幣種後來就被稱作為山寨幣。大部分的山寨幣也像比特幣一樣,只能用於挖礦和轉賬,沒有其他的具體用例,所以在後來都紛紛沒落了。
其中一些存活至今的山寨幣,因為有具體的應用場景或者亮眼的技術,才沒有被拋棄,如狗狗幣、萊特幣等,但隨著區塊鏈技術的不斷發展和各類新興項目的出現,也逐漸式微,變得邊緣化了。
在這一年,還有另外兩件大事發生,首先是Mark Karpeles接手比特幣交易所門頭溝(Mt.Gox),開始了它罪惡的一生;同年,暗網「絲綢之路」(Silk Road)建立,開始了比特幣的黑暗軌跡。
由於市場上的比特幣越來越多,交易量也隨之增大,建立於2010的比特幣交易所門頭溝,一下子占據全球70%交易量份額,成為當時最大的交易所。但由於經營不善,門頭溝的交易系統顯得格外脆弱,幾次三番維護優化依然無濟於事,經常發生暫停提現與服務的事件。
2011年6月,門頭溝受到第一次黑客攻擊,但此後門頭溝的經營者始終沒能解決其交易系統的漏洞,多次被盜卻隱瞞事實,不斷用暫停服務和凍結交易以文過飾非。其平台上的比特幣價格漲跌幅誇張,浮動區間非常大,而往往在這種時候門頭溝就很容易出現問題,導致用戶很難對自己的賬戶進行管理和操作。
2014年2月,門頭溝上的比特幣價格暴跌80%,用戶卻再一次很難將其提現;不久,門頭溝一如既往地暫停了交易業務和提現功能。用戶們蓄積已久的怒火終於爆發,但已無濟於事,因為門頭溝早已油盡燈枯,25日披露出其被盜85萬個比特幣的事實。
門頭溝被盜85萬個比特幣,成為當時震驚全球的最大幣圈新聞,也成為了比特幣發展 歷史 上難以抹去的一筆。門頭溝破產之後,比特幣價格驟降,而受到巨大損失的用戶們也開始了艱難的維權之路。此事件一出,比特幣市場受到了嚴重震盪,人們對於比特幣和交易所的信任直降冰點,對比特幣和區塊鏈所宣揚的去中心化概念產生了嚴重質疑,整個行業開始籠罩在一片陰雲當中。
比特幣經歷門頭溝事件後元氣大損,幣價因之低迷了很久一段時間。兩年後隨著整個加密貨幣市場的回暖,比特幣又煥發了勃勃生機;暗網也迎來了長達兩年時間的穩定,其中流通的比特幣,依然占據著整個比特幣交易市場的最大份額。
三、擴容、分叉期:(2014~2017)
山寨幣潮流之後,很多項目開始著眼於數字貨幣在點對點交易之外的應用,區塊鏈對於應用領域的拓展開始了。比如受之前門頭溝這種中心化交易所影響而誕生的第一所去中心化交易所比特股,採用全新的加密代碼和共識機制,分發機制採用的也是當時新興的ICO(Initial Coin Offering,首次幣發行),類似股市中的公開招股,將代幣當做股票進行融資。
ICO最早出現在2013年,Mastercoin(萬事達幣OMNI)是最早進行ICO的區塊鏈的項目之一,起初的ICO募集的正是市值最高的比特幣。這種分發方式引起了後來無數項目效仿,但進行ICO的項目中,也普遍存在著良莠不齊的狀況,很多項目都是騙局。
2014年,以太坊建立,開啟了區塊鏈2.0的里程,公鏈技術的發展和運用使得區塊鏈和數字貨幣可以應用到更廣闊的的場景當中。以太坊雖然使用PoW共識機制,但代幣「以太坊」的分發也是以ICO的形式,並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成為市值 僅此於 比特幣的第二大數字貨幣。
比特幣的拓展問題遲遲沒有得到解決,損害了很多礦工的利益。比特幣社區的中堅技術力量core開發組提出隔離見證(SegWit)的建議,經過當時開發人員和礦工的一致協商,最終達成了「香港共識」:先對一部分區塊進行隔離見證,將非隔離部分擴容至2M在進行隔離。
ICO、分叉幣的繁榮是整個區塊鏈市場繁榮的一種表象,其中的亂象亦是 層出不迭 ,空氣項目、空氣幣的產生令投機者眼花繚亂辨別不清。同時缺乏監管也加劇了這些亂象的產生和猖獗。
2017年年末,比特幣的價格出現了暴漲,在12月18日達到了19299美元的峰值。作為數字貨幣之首的比特幣,反映了整個加密貨幣市場的風向,故各種代幣也隨著大行情暴漲了一波。整個冬天,加密幣市場都是一派春意盎然。
四、迷茫期:區塊鏈3.0時代(2018)
2018年新年之後,高漲的行情開始回落,但回落了將近大半年也一直未見底,市場開始進入寒冬。在這一年裡,比特幣的市值也大幅度縮水,但比特幣的網路依然在正常運行。
幣圈很多人又開始了迷茫,很多項目也開始惶恐不安,但區塊鏈技術始終未停下腳步,區塊鏈3.0時代到來。除去金融和商業公鏈領域,區塊鏈的觸手開始向非商業領域延伸,進入向版權、數據、醫療、食品、租房等深入 社會 生活的各個領域。
雖然總體而言區塊鏈行業仍屬於初級階段,但對於比特幣來說,似乎已經垂垂老矣。比特幣依然會平穩運行下去,但其應用場景的限制將會令比特幣逐漸成為一種保值手段。
然而比特幣自身的發展是否會停滯不前或者到此為止?總體而言,有人完全不擔心,認為這就是比特幣的最好歸宿,它不僅僅是市值第一的流通幣種,更是一種象徵和信仰;而有人認為,隨著區塊鏈技術的不斷發展和應用范圍的不斷拓寬,比特幣會逐漸失去現在的地位,被後來的幣種取代。
比特幣的未來如何,難以斷言。
五、十年:追捧與質疑並存
比特幣經過將近十年的發展,也獲得了全球范圍的眾多認可,有些國家已經接納了比特幣,將其視為與法幣同等地位的一種支付方式。
即使受到了很多認可,但在不同的國家,對於比特幣這樣的數字貨幣依然採取著觀望甚至抵制的態度。很多人認為比特幣雖然有區塊鏈技術作為支撐,但和目前乃至以後的技術相比,它在技術這一方面的價值正在逐漸降低;比特幣並沒有具體的應用場景作為支撐,終究是一場泡沫,有很多商業大佬,如巴菲特、馬雲等,都表現出了不看好的態度。
比特幣這十年,追捧與質疑並存,有很多人後來改變了看法,認為它並不是一場騙局,也有很多人堅信,比特幣依然是一場泡沫。但直到現在,比特幣依然是數字貨幣市場的風向標,也依然是最廣為人知的數字貨幣。
『叄』 關於數字貨幣最全面的一篇文章(上)
看點: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去美元化」大背景下,數字貨幣要來了。
商務部近日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其中公布了數字人民幣試點地區: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據新華網消息,目前數字人民幣已經完成了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新區、成都及未來的東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也就是說,如果順利的話,北京2022年冬奧會上也許能「一睹芳容」。
其實,央行早在 2014 年便設立數字貨幣研究所,研究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可行性;2017 年末,經國務院批准,央行組織工商銀行、中國銀行、浦發銀行等商業銀行和中鈔公司、上海票據交易所等有關機構共同開展數字人民幣體系( DC/EP)的研發,並於 2018 年 2 月,上海票據交易所數字票據平台實驗性生產系統正式上線試運營;2019 年央行在召開下半年工作電話會議時,要求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 DC/EP)研發步伐 。
那麼,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原因是什麼?
本期的智能內參,我們推薦國海證券和新時代證券關於數字貨幣的兩份研究報告,揭秘數字貨幣的前世今生以及央行推出數字貨幣的背後邏輯。
1、數字貨幣原理及各國發展狀況
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屬於貨幣 4.0 階段 。貨幣是人類發明除了文字之外的另一重要發明,在經歷了物物交換、金銀本位制之後,信用貨幣成為貨幣史上的重要跨越。
其中,最初的以物易物便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制度安排,但是由於交易效率極低,供需耦合難度較大,缺乏統一價值衡量標准,極大限制了人類的經濟活動和貿易范圍,因此逐漸被金銀等貴金屬所代替,這一交易體制在貨幣發展史上經歷的時間較為漫長,由於存在天然損耗、幣價不足額、缺斤短兩、以次充好、劣幣驅逐良幣等現象,以國家信用為背景的紙幣——純信用貨幣開始出現,紙幣不僅節約了發行成本,也克服了貴金屬貨幣攜帶不便等難題,極大促進了近代史的貿易發展,中央銀行貨幣政策操作也成為可能。
如果說紙幣實現了信用貨幣從具體物品到抽象符號的第一次飛躍,那麼建立在區塊鏈、人工智慧、 雲計算和大數據等基礎上的數字貨幣實現了信用貨幣由紙質形態向無紙化方向發展的第二次飛躍,數字貨幣並沒有改變貨幣背後的信用背書,而是改變了貨幣的存在形式,至此,貨幣完成了商品貨幣——貴金屬充當一般等價物——信用貨幣——數字貨幣的演進,因此貨幣存在形式的演進意味著貨幣體系運行成本更低、更安全、更高效,數字貨幣是貨幣體系從商品貨幣向信用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
數字貨幣不是電子貨幣的替代,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目前,關於數字貨幣(Digital currency)並沒有統一的標准和定義。按照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的定義來看,狹義的數字貨幣主要指純數字化、不需要物理載體的貨幣;而廣義的數字貨幣等同於電子貨幣,泛指一切以電子形式存在的貨幣,包括電子貨幣、虛擬貨幣和數字貨幣。
根據發行者不同,數字貨幣可以分為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和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其中,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是指中央銀行發行的,以代表具體金額的加密數字串為表現形式的法定貨幣,它本身不是物理實體,也不以物理實體為載體,而是用於網路投資、交易和儲存、代表一定量價值的數字化信息;私人發行的數字貨幣,亦稱虛擬貨幣,是由開發者發行和控制、不受政府監管、在一個虛擬社區的成員間流通的數字貨幣,如比特幣(Bitcoin)等。
廣義數字貨幣大致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完全封閉的、與實體經濟毫無關系且只能在特定虛擬社區內使用的貨幣,如虛擬世界中的 游戲 幣;二是可以用真實貨幣購買但不能兌換回真實貨幣,可用於購買虛擬商品和服務,如 Facebook 推出的 Libra;三是可以按照一定比率與真實貨幣進行兌換、贖回,既可以購買虛擬商品服務,也可以購買真實的商品服務,如央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數字經濟的貨幣發展形態。2020 年疫情以來,以「新投資、新消費、新模式、新業態」為主要特點的數字經濟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 社會 平穩發展的重要力量。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雖然第一季度 GDP 同比下降了 6.8%,而數字經濟領域呈現出較好的發展勢頭,其中,電子元件、集成電路產量同比增長16%和 13.1%,信息傳輸、軟體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增加值同比增長 13.2%,電子商務服務投資同比增長 39.6%。
在經受住了疫情帶來的考驗之後,我國數字經濟進入了提速快速發展時期,亟需實現數據、技術、產業、商業、制度等協同發展,構建數字經濟新型生產關系,通過要素市場改革進一步激發數字生產力,而數字貨幣基於節點網路和數字加密演算法,是為了迎合數字經濟發展需要,是其具體的貨幣發展形態。
數字貨幣建立在復雜網路理論基礎,以區塊鏈技術為核心,充分體現了不可篡改和加密安全等特點,實現底層數字貨幣,中間層數字金融賬戶體系,覆蓋了央行支付體系、商業銀行、非銀機構等垂直化總分賬戶體系,同時實現了各國央行的支付清算系統的互聯互通,頂層數字身份驗證體系等,通過大數據和雲計算,實現傳統貨幣體系向數字貨幣體系的轉變。
最早數字貨幣的出現可以追溯到 1982 年,美國計算機科學家和密碼學家 DavidChaum 創立了 DigiCash,同時推出了兩種數字貨幣系統:E-Cash 和 cyberbucks,這兩種系統均基於 Chaum 的盲簽合約建立的,能保持用戶匿名且身份難以被追蹤。但當時缺乏足夠的技術支持,且不能做到完全匿名,最終得以失敗告終。
1996 年,著名腫瘤學家 Douglas Jackson 發起了有真正黃金的支持 E-gold,因此大受歡迎,甚至一度有希望在數百個國家吸引超過 500 萬個用戶。不幸的是,後來平台持續遭遇黑客攻擊並且吸引了大量非法洗錢交易,該公司在 2009 年陷入了困境。
1998 年,一家莫斯科的公司推出了 Web Money 這一種通用數字貨幣,能夠提供廣泛的點對點的付款解決方案,涵蓋互聯網交易平台。它也是少數倖存的尚未加密的數字貨幣之一。時至今日,該貨幣仍被數百萬人廣泛的使用和接受。與此同時,它也可以轉換為法定貨幣,如盧布,美元,英鎊,甚至比特幣。
2008 年 11 月,中本聰提出比特幣的概念,並發布著名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文中首次出現區塊鏈,能在不具信任的基礎上,建立去中心化的電子交易體系。2009 年 1 月 3 日比特幣正式誕生。比特幣是一種 P2P 形式的虛擬加密數字貨幣,採用開源的區塊鏈技術,將交易信息存儲在分布式賬本中,這使得破解網路幾乎成為不可能;另外,其點對點的傳輸構建了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此後,比特幣系統逐漸成熟,官方又陸續發布了新版本,增加了很多特性。
2013 年,以太幣(ether)誕生,它基於以太坊技術衍生出的一種虛擬加密貨幣,是目前僅次於比特幣市值第二高的加密貨幣。以太幣以區塊鏈為基礎,跟比特幣類似,但使用的 科技 完全不同,是具有開源智慧合約(smart contract)功能的公共區段鏈平台,雙方達成合約條款就能執行。2010 到 2014 年間,比特幣多節點挖礦和點點幣( PPcoin)誕生,在采礦方面發揮了作用。2013 年 8 月,德國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化。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私人數字貨幣,雖本質上不具備貨幣職能,但已對現行的貨幣與金融體系構成了巨大挑戰,為應對這一挑戰,各國央行正在積極研發或推行法定數字貨幣。早在 2013 年 Shoaib et al.就提出官方數字貨幣的概念,英格蘭銀行( BOE)2014年發布的報告明確以分布式賬本技術(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DLT)作為數字貨幣的分類標准,一類是加密數字貨幣,即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生成的數字貨幣,並指出比特幣是史上第一個加密數字貨幣;
另一類是非加密數字貨幣,以瑞波幣為典型代表;隨後國際清算銀行下設的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 CPMI)將法定數字貨幣定義為加密貨幣,根據存在形式是否基於央行賬戶,將法定數字貨幣分為央行數字賬戶和央行數字貨幣。根據國際清算銀行( BIS)提出的「貨幣之花」模型,明確了央行數字貨幣的概念,即央行數字貨幣是一種數字形式的中央銀行貨幣,且區別於傳統金融機構在中央銀行保證金賬戶和清算賬戶存放的數字資金。
▲「貨幣之花」 模型
數字貨幣與政府的關系相當復雜,各國政府既恐懼又好奇。各國對於數字貨幣的討論、實驗和試點將持續進行,因為如果有經濟體開始使用數字貨幣,那將在全球產生溢出效應,因此各國經濟體都將越來越重視這種新的現象和新趨勢。
1、美聯儲 Fe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可與美元進行等價兌換(即匯率是 1:1)。該貨幣協議與比特幣有諸多相似之處,區別主要體現在兩方面。一是在 Fedcoin 中,有一個用戶(美聯儲)擁有特殊許可權,能夠隨意創建和撤銷賬簿使用權。二是發行數量不像比特幣那樣有一個事先定好的規則,而是可以像現金一樣調整發行量。
2、 加拿大央行的 CADcoin 項目 。 這是一種批發型央行數字貨幣。加拿大央行搭建了一個基於分布式賬簿的大額支付系統, CADcoin 是在這個系統中使用的貨幣。近日在卡爾加里的內部介紹會上,加拿大央行展示了他們正在開發的電子版加元—CAD-Coin。這項代號為「Jasper」的創新初衷是幫助央行通過分布式總賬 科技 發行、轉移或處臵央行資產。多家加拿大主要的銀行,包括加拿大皇家銀行、 TD 銀行及加拿大帝國商業銀行均參與了該項目。
3、 瑞典央行的 eKrona 項目。 目前,瑞典正在逐漸轉型為「無現金 社會 」。數據顯示,自 2009 年以來,瑞典紙幣及硬幣的數量已經下降了 40%,居民更傾向使用銀行卡、智能手機和電子錢包來處理日常的各種交易。隨著現金使用量持續減少,瑞典央行嘗試為民眾提供一種不通過零售銀行等中介的支付方式。瑞典央行要求, eKrona 必須能夠用於小額購買。由於目前尚未確定使用哪種技術, eKrona 有兩種可能的形式,一種是存款貨幣單位(即個人直接在央行開戶,而非在商業銀行開戶),另一種是零售型央行數字貨幣。
▲海外各國或組織數字貨幣的最新動態
每個國家的金融體系和貨幣政策體制不同,是否需要採用央行數字貨幣利率這一新型貨幣政策工具,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而海外各國又不想失去在數字貨幣佔得一席之地的機會,所以出台的政策法規也是經常變換,時寬時嚴。
國際清算銀行 。2015 年 11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DigitalCurrencies》報告,詳細介紹了數字貨幣作為零售支付手段的影響等內容;2018 年 3 月,國際清算銀行發布《中央銀行數字貨幣對支付、貨幣政策和金融穩定的影響》的報告,對中央銀行數字貨幣的發行進行了分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2017 年 6 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IMF)發布了一份關於金融 科技 行業發展的報告《Fintech and Financial Services : Initial Considerations》,針對如何有效監管分布式賬本技術( DLT)及以其為基礎的數字貨幣提出了建議。2018 年,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 OECD 和 20 國集團 G20 共同發布一份中期報告《數字化帶來的稅收挑戰》,提出要對加密貨幣和區塊鏈技術形成的數字資產交易信息進行監管。
英國 。英國的財政委員會對加密演算法進行了評估,認為他們目前不會對英國的貨幣或金融穩定構成風險。然而,加密演算法確實給投資者帶來了風險,任何購買加密演算法的人都應該准備好丟掉所有的錢。
日本 。日本作為全球最大的比特幣交易市場,日本政府對數字貨幣的態度可謂是非常積極。從去年開始,日本就免除了數字貨幣交易的消費稅,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性和貨幣屬性。2017 年日本開始實施《資金結演算法案》,承認數字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後,日本金融廳( FSA)頒布《支付服務法案》,對數字貨幣交易所實施全方位監管。所有在日本境內運營的交易所必須獲得財政部與 FSA 的牌照授權。
新加坡 。在新加坡政府對金融 科技 「不尋求零風險,不扼殺技術創新」的原則指導下,新加坡積極發展區塊鏈技術,積極推動數字貨幣的發展,新加坡是亞洲區域內最支持數字貨幣發展的國家之一。由於新加坡的積極良好的制度環境,多家交易所選擇在新加坡開展業務,例如 WBF EXCHANGE 就與新加坡政府合作密切。
2020 年 3 月,新加坡金融管理局( MAS)正式公布關於支付服務經營牌照的豁免企業名單,名單上的實體已取得豁免期內的特定支付服務或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許可證和經營權,包括阿里巴巴、支付寶、亞馬遜等大型機構的新加坡實體均在名單之列。
關於數字貨幣相關支付服務的豁免許可,包括幣安、 OKCoin、 BitStamp、幣信、Coinbase、 CoinCola、 TenX、 Upbit、 ZB 等近 200 家公司均可在正式下達牌照前以豁免狀態合法運營。
泰國 。為了更好的監管數字貨幣行業, 2018 年 6 月,泰國頒布了《數字資產法》,宣布為合規加密貨幣交易所頒發牌照,開始實行牌照化管理。
澳大利亞 。由於金融犯罪不斷增加, 2017 年 10 月,澳大利亞通過了《財政法案 2017 年修正案( 2017 措施 6)》, 2017 年底,正式通過了《反洗錢與反恐怖主義融資法案2017 年修正案》,明確了數字貨幣並不是貨幣資產,而是價值的電子表現形式。提供數字貨幣交易業務的機構,必須向澳大利亞交易報告和分析中心( AUSTRAC)提交申請,取得相應監管牌照與准入許可。交易所應根據反洗錢/CTF框架下的制度標准,對業務進行反洗錢和反恐融資評估。違規者將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或 500 英鎊罰金,情節嚴重者,將被判處七年有期徒刑或 2000 英鎊罰金。
海外央行數字貨幣實踐的啟示 :
1)、 央行應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基礎設施上,從與現有金融體系的鏈接中獲得合法性的外表,這是其明顯的特性。在法律法規方面,中央銀行的監管應該加強, 將數字貨幣與實體貨幣相分離,確保數字貨幣沒有寄生在實體貨幣上。
中央銀行應與商業銀行合作,發揮「數字前線」的監管作用,禁止商業銀行做出充當「比特幣自動取款機」的不道德行為,同時,不允許這些數字貨幣與整個金融體系現有的基礎設施共存,以保障支付系統正常運行。
2)、 技術方面需要加強。應適當地採用數字貨幣的新技術,來改進國家的金融服務,尤其是在一些新興市場經濟體的支付方面。新興國家中央銀行可能會從區塊鏈和分布式賬本技術實施中獲得最大收益,主要是因為現有的財務流程和技術系統不是很高效,可以通過實施數字貨幣或其他基於區塊鏈的應用程序來實現更大的金融包容性,運用分布式賬本技術可以提高效率,減少消費(零售)和銀行間(批發)層面的跨境支付摩擦。而現金業務完全電子化之後,用戶轉場手機銀行 APP 等線上渠道,那麼銀行之前的硬體渠道建設也將面臨轉型的考驗。
3)、做好應對沖擊的准備。數字貨幣由於自身的缺陷,不可能取代傳統的貨幣,但其一旦全面發行,所帶來的影響和沖擊是難以預測的。因此,央行必須積極做好技術進步對金融沖擊的相關准備。同時,披著合法外衣的數字貨幣搭載在為更廣泛的金融體系服務的機構和基礎設施上,可能形成嚴重的金融風險,威脅金融系統的穩定, 中央銀行必須從公共利益出發做好數字貨幣帶來的各種風險應對工作,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加強對數字貨幣的監管,規范和引導數字貨幣及相關技術的發展。
2、 國內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人民幣作為中國通行流通的央行貨幣已經歷經 71 年。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人民幣已經逐步實現電子化,邁入 2.0 時代。流通在銀行等金融體系內的現金和存款早已通過電子化系統實現數字化,而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移動支付的大規模普及,讓流通中的現鈔比重逐漸降低。現在國人日常消費幾乎不需要使用現鈔。移動支付已經改變了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帶來快速便捷的支付體驗。人們開始暢想未來的「無現金 社會 」,中國也成為最接近無現金 社會 的國家之一。
但中國的移動支付更多是商業驅動,是一種貨幣的電子化支付手段,而非真正意義上的數字「人民幣」 。從貴金屬到紙幣替代貴金屬充當貨幣,再到未來的數字化貨幣,是經濟和 科技 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然產物;而隨著網路通訊技術日益發達、 社會 交易活動日益頻繁與活躍,加上民眾購物消費習慣的變化及對貨幣流通安全性的考慮,人們越來越趨向於使用電子銀行、電子支付而不願攜帶紙幣,因此,由央行提供比紙幣更快捷、低成本的數字化貨幣媒介工具,是順應時代發展之必需。
中國人民銀行從 2014 年開始成立專門研究小組研究央行數字貨幣,至今已有五年。當前央行數字貨幣( DC/EP)為技術研發過程中的測試內容,數字人民幣體系在堅持「央行-商業銀行/-貨幣使用者」雙層運營、 M0 替代、可控匿名的前提下,本完成頂層設計、標准制定、功能研發、聯調測試等工作, 並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不斷優化和完善功能。
▲我國數字貨幣發展歷程
當前我國對於法定數字貨幣處於內測階段, DC/EP 採取「中央銀行—商業銀行」的二元投放體系以及「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一幣」指的是央行擔保發行的 DC/EP,「兩庫」是指央行的發行庫和商業銀行的銀行庫:DC/EP 首先在央行和商業銀行間發生轉移,即 DC/EP 的發行與回籠,之後再由商業銀轉移到居民與企業手中。「三中心」則是 DC/EP 發行與流通的技術保障,包括登記中心、認證中心和大數據分析中心。
其中,登記中心負責記錄發行、轉移和回籠全過程的登記;認證中心負責對 DC/EP 用戶的身份進行集中管理,這是 DC/EP 保證交易匿名性的關鍵;DC/EP 的一個關鍵是在於反洗錢、反偷稅漏稅和反恐怖融資等做出較大改進,大數據中心通過對於支付行為的大數據分析,利用指標監控來達到監管目的:
▲「一幣、兩庫、三中心」運行框架
我國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具有重要的突破性意義,可以說,央行選擇推出數字貨幣不僅是順應貨幣演進規律的必然選擇,也是保護人民幣主權地位的重要舉措。具體來看:
1、 順應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 。由於紙幣的發行、運輸、存儲等各個過程均耗費人力和物力,而隨著移動互聯網時代的到來,貨幣無紙化可以節省貨幣的發行和流通成本,給人們的生產生活方式帶來便利。
另外,傳統紙幣不記名的特點使得監管機構無法掌握紙幣的使用流通情況,利用紙幣進行偷逃稅、洗錢等經濟犯罪是現實中無法避免的黑洞。央行數字貨幣可以實行可控匿名,在保證公民合法私有財產不受侵犯的同時,當發生違法犯罪事件時,數字貨幣的來源可追溯。因此,能夠有效打擊洗錢、逃漏稅等違法行為,提升經濟交易活動的透明度。
數字貨幣具備的快速流通性、便捷性、高安全性等特質均是傳統紙幣所不能比擬的。正如紙質貨幣最終替代了金屬貨幣一樣,貨幣無紙化也是大勢所趨,是貨幣不斷演進的必然結果。目前支付寶、微信、銀聯支付等已經實現了 M2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而央行推出數字貨幣替代傳統的紙幣,可以實現 M0 范疇的貨幣無紙化,順應了數字經濟時代的發展浪潮。當然,所有事物的發展都不是一蹴而就的,貨幣無紙化也將是一個逐步發展的漫長過程,這也是央行在起初可能只選擇推出部分數字貨幣,替代部分紙幣的重要原因。
2、 降低全球美元貨幣體系的不利影響 。20 世紀 70 年代布雷頓森林體系瓦解後,貨幣發行以國家信用為基礎,美國憑借強大的軍事、經濟能力使美元成為全球最主要的儲備貨幣。但美元在執行世界貨幣職能的過程中,美國獲取了諸多經濟利益的同時,也可能給其他國家經濟造成各種負面影響,最明顯的例子即美國可以通過發行美元向世界徵收通貨膨脹稅。
而且,當今世界的三大金融系統 SWIFT、CHIPS、Fedwire 均被美國一家獨攬, 不論是美元、歐元、日元還是人民幣,美國都可以實時獲取各國貨幣的資金交易信息,美國利用該金系統對許多國家和企業進行制裁的行為屢見不鮮,歐洲與其他國家怨聲載道。目前,除了中國之外,歐盟、日本、俄羅斯等國家都在研究如何構建數字貨幣支付網路,以推動「去美元化」進程。
3、保護貨幣主權,推進人民幣國際化 。2019 年 6 月,Facebook 發布 Libra 白皮書,試圖打造一種超主權的「世界貨幣」。Libra 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以一籃子銀行存款和短期政府債券為儲備資產,為Libra 穩定幣增信,最大限度地降低幣值波動風險,其使命是「建立一套簡單的、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其中,一籃子貨幣中美元佔50%,歐元占 18%,日元、英鎊和新加坡元分別占 14%、11%和 7%,但是沒有人民幣。
由於 Facebook 在全球擁有 23 億的用戶,若 Libra 成功被廣泛使用,Libra 跨境資金流動將不受限制,這也意味著在非儲備國家可以隨意使用 Libra 進行支付,那麼,非儲備貨幣國家的貨幣主權地位勢必會受到影響。對於中國而言,人民幣和外匯管理均會受到沖擊,人民幣國際化的進程也將受阻。因此,中國必須未雨綢繆,我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便是應對 Libra 的重要舉措。
『肆』 概括《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論文的要點
概括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論文的要提示什麼了?這個論文要提,你要去官方網搜索就得到答案了。
『伍』 求一篇關於法律論文
淺談無效合同的情形及後果
合同無效的情形:
我國《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具體而言:
(一)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根據《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8條之規定,所謂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作出錯誤的意思表示。因欺詐而訂立的合同,是在受欺詐人因欺詐行為發生錯誤認識而作意思表示的基礎上產生的。
因欺詐而為的民事行為,是行為人在他方有意的欺詐下陷於某種錯誤認識而為的民事行為。構成欺詐應具備如下條件:一是必須有欺詐人的欺詐行為。欺詐行為是能使受欺詐人陷於某種錯誤,加深錯誤或保持錯誤的行為。主要表現情形有三種,即捏造虛偽的事實、隱匿真實的事實、變更真實的事實。二是必須有欺詐人的欺詐故意。欺詐故意是由於欺詐人的欺詐行為而使他人陷於錯誤,並基於此錯誤而為意思表示的故意。三是必須有受欺詐人因欺詐人的欺詐行為而陷入的錯誤。這里所說的「錯誤」,是指對合同內容及其他重要情況的認識缺陷。傳統民法認為,構成欺詐必須由受欺詐人陷入錯誤這一事實,受欺詐人未陷入錯誤,雖欺詐人有欺詐故意及行為,在民法上不發生欺詐的法律後果。四是必須有受欺詐人因錯誤而為的意思表示。所謂受欺詐人因錯誤而為的意思表示,即錯誤與意思表示之間有因果關系。錯誤的認識必須是進行意思表示的直接動因,才能構成欺詐。五是欺詐是違反了民事活動應當遵循的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要求人們在民事活動中講究信用,恪守諾言,誠實不欺,在不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根據《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9條的規定,所謂脅迫,是以給公民及其親友的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或者以給法人的榮譽、名譽、財產等造成損害為要挾,迫使相對方作出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行為。脅迫也是影響合同效力的原因之一。
脅迫構成應當具備如下條件:一是必須是脅迫人的脅迫行為。所謂脅迫行為是脅迫人對受脅迫人表示施加危害的行為。脅迫行為在《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69條已規定清楚。二是必須有脅迫人的脅迫故意。所謂脅迫故意,是指脅迫人有使表意人(受脅迫人)發生恐怖,且因恐怖而為一定意思表示的意思。即包含兩層含義:須有使受脅迫人陷於恐怖的意思和須有受脅迫人因恐怖而為一定意思表示的意思。三是脅迫系屬不法。所謂不法,情形有三種:有目的為不法,手段也為不法者;目的為合法,手段為不法者;手段為合法,而目的為不法者。四是須有受脅迫人因脅迫而發生恐怖,即受脅迫人意識到自己或親友的某種利益將蒙受較大危害而產生恐怖、恐懼的心理。若受脅迫人並未因脅迫而發生恐怖,雖發生恐怖但其恐怖並非因脅迫而發生,都不構成脅迫。五是須有受脅迫人因恐怖而為意思表示,即恐怖和意思表示之間有因果系,這種因果關系構成,只需要受脅迫人在主觀上是基於恐怖而為意思表示即可。只有同時具備上述五個要件,方可構成脅迫。
依《合同法》第52條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訂立的合同,只有在有損國家利益時,該合同才為無效。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謂惡意串通,是指當事人為實現某種目的,串通一氣,共同實施訂方合同的民事行為,造成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損害的違法行為。
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司法實踐中並不少見,諸如,債務人為規避強制執行,而與相對方訂立虛偽的買賣合同、虛偽抵押合同或虛偽贈與合同等;代理人與第三人勾結而訂立合同,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行為,亦為典型的惡意串通行為。該類合同損害了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因而也具有違法性,對社會危害也大、是故,《合同法》將《民法通則》第58條第1款第(4)項所規定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為無效,納入到無效合同之中,以維護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維護正常的合同交易。
惡意串通而訂立的合同,其構成要件是:一是當事人在主觀上具有惡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為會造成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損害,而故意為之。二是當事人之間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連、勾通,使當事人之間在行為的動機、目的、行為以及行為的結果上達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實現。在實現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後,當事人約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實施該種合同行為。三是雙方當事人串通實施的行為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惡意串通的結果,應當是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損害。法律並不禁止當事人在合同的訂立和履行中獲得利益。但是,如果雙方當事人在謀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時而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時候,法律就要進行干預。
惡意串通所訂立的合同,是絕對無效的合同,不能按照《合同法》第58條規定的一般的絕對無效合同的原則處理,而是按照《合同法》第59條的規定,將雙方當事人因該合同所取得的財產,收歸國有或者返還集體或者個人。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也稱為隱匿行為,是指當事人通過實施合法的行為來掩蓋其真實的非法目的,或者實施的行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內容上是非法的行為。
當事人實施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當事人在行為的外在表現形式上,並不是違反法律的。但是這個形式並不是當事人所要達到的目的,不是當事人的真實意圖,而是通過這樣的合法形式,來掩蓋和達到其真實的非法目的。因此,對於這種隱匿行為,應當區分其外在形式與真實意圖,准確認定當事人所實施的合同行為的效力。
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而訂立的合同,應當具備下列要件:一是當事人所要達到的真實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須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規所禁止的;二是合同的當事人具有規避法律的故意;三是當事人為規避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而採用了合法的形式對非法目的進行了掩蓋。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規無明確規定,但合同又明顯地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時,可以適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條款確認合同無效。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是指當事人在訂約目的、訂約內容都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合同法解釋》第4條明確規定:「合同法實施以後,人民法院確認合同無效,應當以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的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為依據,不得以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為依據。」
需要說明的是,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的合同,當事人在主觀上是故意所為,還是過失所致,均則非所問。只要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就確認該合同無效。筆者認為根據《合同法》第52條規定的精神,對無效合同的確認原則可概括為:法律、行政法規明文規定合同為無效的,則該合同無效;反之,則了合同有效。
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
(一)合同無效追溯既往的效力
我國《合同法》第56條規定:「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由此可見,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以後,其結果是該合同自始無效。這就是合同無效的溯及既往的效力。無論是絕對無效的合同還是相對無效的合同,均是如此。
在司法實踐中,有些合同的部分內容無效,而其他能夠獨立存在的部分的內容仍符合有效要件時,那麼無效部分被確認無效後有效部分繼續有效,但其前提是有效部分能夠獨立存在,其與無效部分並無牽連關系,如果確認合同部分無效將影響有效部分的效力時,合同仍應當全部無效。)如在買賣合同中,雙方當事人約定金擔保條款時,若約定定金的比例超過合同總標的額的20%時,則超過部分無效,而並非是定金條款全部無效。此即為合同部分無效。又如行為人為倒賣金銀、槍支彈葯而訂立的合同,該合同內容在性質上已根本違反了法律規定,因而應確認整個合同無效。
(二)合同無效不影響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
《合同法》第57條規定:「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認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面的條款的效力。」該條款表明,合同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具有相對獨立性,不因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而失去其效力。
「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主要包括如下兒種形式:一是仲裁條款。仲裁條款是仲裁協議的一種表現形式,是當事人在合同約定的用仲裁方式解決雙方爭議的條款。我國對合同爭議採取或裁或審制度,仲裁條款有排除訴訟管轄的效力。二是選擇受訴法院的條款。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5條規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三是選擇檢驗、鑒定機構的條款。四是法律適用條款。五是關於協商解決爭議的條款。
(三)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
《合同法》關於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規定了兩個條文。第58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第59條規定:「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1.返還財產。返還財產,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被確認為無效或者被撤銷以後,對已經交付給對方的財產,享有返還財產的請求權,對方當事人對於已經接受的財產負有返還財產的義務。返還財產有以下兩種形式:
第一,單方返還。單方返還,是指有一方當事人依據無效合同從對方當事人處接受了財產,該方當事人向對方當事人返還財產;或者雖然雙方當事人均從對方處接受了財產,但是一方沒有違法行為,另一方有故意違法行為,無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有權請求返還財產,而有故意違法行為的一方當事人無權請求返還財產,其被對方當事人佔有的財產,應當依法上繳國庫。單方返還就是將一方當事人佔有的對方當事人的財產,返還給對方,返還的應是原物,原來交付的貨幣,返還的就應當是貨幣;原來交付的是財物,就應當返還財物。
第二,雙方返還。雙方返還,是在雙方當事人都從對方接受了給付的財產,則將雙方當事人的財產都返還給對方接受的是財物,就返還財物;接受的是貨幣,就返還貨幣如果雙方當事人故意違法,則應當將雙方當事人從對方得到的財產全部收歸國庫。
2.折價補償。折價補償是在因無效合同所取得的對方當事人人的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按照所取得的財產的價值進行折算,以金錢的方式對對方當事人進行補償的責任形式。
3.賠償損失:根據《合同法》第58條之規定,當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後,如果由於一方或者雙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失時,還要承擔損害賠償貪任。此種損害賠償責任應具備以下構成要件:(1)有損害事實存在(2)賠償義務人具有過錯。這是損害賠償的重要要件。(3)過錯行為與遭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
如果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有過錯,依第58條的規定,雙方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即適用過錯的程度,如一方的過錯為主要原因,另一方為次要原因,則前者責任大於後者;此所謂過錯的性質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過失,故意一方的責任應大於過失一方的責任。
因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一方當事人因此受到損失,另一方當事人對此有過錯時,應賠償受害人的損失,這種賠償責任是基於締約過失責任而發生的。這里的「損失」應以實際已經發生的損失為限,不應當賠償期待利益,因為無效合同的處理以恢復原狀為原則。
4. 非民事性後果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後,除發生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民事性法律後果外,在特殊情況下還發生非民事性後果。《合同法》第59條具體規定了合同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發生追繳財產的法律後果,即將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財產追追繳回來,收歸國家或返還給受損失的集體、第三人。收歸國有不是一種民法救濟手段,而是公法上的救濟手段;一般稱為非民法上的法律後果。依《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中對《民法通則》第61條第2款「追繳雙方取得的財產」的解釋,應追繳財產包括雙方當事人已經取得的財產和約定取得的財產,體現了法律對行為人故意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范的懲戒。
『陸』 比特幣是什麼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柒』 什麼是比特幣比特幣如何產生的
首先我們要知道,比特市不是政府發行的,不是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它是從2009年才開始有的,它通過P2P分布式網路來核查重復消費,比特幣通過下載客戶端可以製造比特幣,不存在偽造行為,它是通過一套密碼編碼通過復雜的演算法產生的,每四年比特幣的數量會減半,所以比特幣很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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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比特幣在現實生活中也在應用,如:四川蘆山地震時中國第一次允許用比特幣作為捐贈物,其實也就是從那時起比特幣才開始火熱起來,大家很好奇比特幣是什麼東西,才開始認識這個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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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如何得到比特幣呢?其實大家也知道有兩種方法:
一種方法就是到網路市場上去買,根據與人民幣的換算去購買,現在差不多,一比特幣要換5000多元人幣吧。
另外一種方法就是通過下載客戶端進行計算特定數量的數學問題來獲得比特幣。
其實第二種方法也並不是這么容易就能夠獲得的,也需要很大的成本才能賺到,我的一個朋友運行了幾天才賺到0.0016比特幣,很難,可能與方法,電腦也有一定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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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很多人用比特幣進行投資,其實說實話也在用這個東西投資還有一定的風險的,國家現在還沒有承認這個東西的合法性,現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在網路上進行交易,也有一部分人用於黑市交易,最近一段時間內比特幣肯定會升值,但是就要看下一步政府怎樣對網路進行監管,因為現在網路監管很滯後,網路上產生的很多問題,現實中沒有人去解決,可能政府現在也是心有餘力不足,沒有找到合適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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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目前全球沒有一個統一的貨幣在運行,也都通過兌換的形式進行操作的,如果比特幣能夠擔當這個重任的話,勢必是個好事情,現在通過虛擬的形式比特幣已經可以買到現實生活中的所有的東西了,盡管政府現在還不承認,但是它已經很現實的存在了。但是很多人認為比特幣是一個陰謀,是用後人的精力或財力為前人做事。也就是說現在我們對比特幣這么熱衷其實錢早被最早的人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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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與QQ幣的區別:
比特幣不屬於任何一個國家或公司或團體,它廣泛的存在於網路當中,目前可以和任何一個國家的貨幣進行兌換,現在各個國家對它都很重視,雖然沒有成為法定貨幣。
QQ幣屬於騰訊公司,現在騰訊公司大力推廣這個QQ幣,其它團體或公司很少有推廣這個東西,因為這樣不會給它帶來任何利益。
,但近幾周幣值一路高漲,直至4月10日創出266美元的峰值之後,該幣幣值便出現一輪暴跌,盤中一路下跌至105美元,跌幅高達61%。比特幣是什麼?比特幣有什麼價值?很多人在談論這一虛擬貨幣。意見分為兩派:一派認為,比特幣似乎就是一種龐式騙局;另一派則認為比特幣是一種創新。
但還有一類人,還根本不太了解何謂比特幣——而這部分人,可能是絕大多數。
接下來,我們借用 科技 博客網站Business Insider的一篇文章,來給大家做一下入門級普及:這讓人瘋狂的貨幣是什麼貨。它與真實貨幣又有哪些區別呢?
(1)比特幣是什麼?
比特幣出現與2008年,是一種分散化、匿名、只能在數字世界使用的貨幣,它不屬於任何國家和金融機構,並且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兌換它。
(2)比特幣的起源
2008年,有人用筆名「中田聰(Satoshi Nakamoto)」發表了一篇論文,論文中描述了比特幣的使用方法,1年後,比特幣的首筆交易完成。
(虎嗅註:據福布斯中文網這篇文章稱,這位採用日本名字的神秘人物已經消失在網路。沒有人知道他是否真的是日本人,還是一個龐大的機構。《連線》從他的行文措辭推測,他有可能出生於美國,甚至有可能是Google公司或美國國家安全局的一個神秘小組的代號。)
(3)比特幣從何而來?
用戶可以買到比特幣,同時還可以使用計算機依照演算法進行大量的運算來「開采」比特幣。在用戶「開采」比特幣時,需要用電腦搜尋64位的數字就行,然後通過反 復解謎與其他淘金者相互競爭,為比特幣網路提供所需的數字,如果用戶的電腦成功地創造出一組數字,那麼就將會獲得25個比特幣。
由於比特幣系統採用了分散化編程,所以目前在每10分鍾內只能獲得25個比特幣,而到2140年,流通的比特幣上限將會達到2100萬。換句話說,比特幣系統是能夠實現自給自足的,通過編碼來抵禦通脹,並防止他人對這些代碼進行破壞。
(4)比特幣值多少錢?
在剛剛出現的時候,比特幣幾乎一文不值,1美元平均能夠買到1309.03個比特幣,但如今1比特幣的價值相當於135.3美元,感興趣的朋友可以登陸Preev網站了解比特幣的實時報價。
(5)比特幣能否兌換現金?
答案是肯定的。你只需與比特幣交易機構取得聯系即可完成兌換,其中Mt. Gox是目前最為流行的比特幣交易平台,不過現在該平台僅通過一款應用程序接納新成員。除此之外還有幾家規模較大的交易所,能夠進行比特幣兌換和交易。
(6)比特幣為何要匿名?如何實現匿名?
比特幣之所以匿名是因為它們是建立在一個分散化的系統之上的,比特幣是完全獨立存在的,外界無法通過某種核心基礎設施來關閉它。
「匿名」對於那些不想讓自己的名字和所購置的商品或服務聯系在一起的人來說是非常受用的,外人所看到的無非是你的比特幣錢包地址和一串隨機的文字和數字等信息,除此之外沒有任何能夠辨認個人身份的信息。同時對於相對偏執的用戶來說,還可以免費創建多個新錢包。
(7)比特幣能做什麼?
此前曾報道稱不法分子利用匿名的比特幣來購買毒品和槍支等非法商品,但其實有很多合法的商家如今也接受比特幣交易,比如豪生連鎖酒店(Howard Johnson)就樂意接受比特幣付費,而BitElectronics更是一家只接受比特幣的消費電子產品商店。
(9)比特幣合法嗎?
比特幣並不是真實貨幣,它不像紙幣和硬幣那樣代表一定的價值。目前美國政府並擔心比特幣可能會對金融市場造成的影響,因為只需通過制訂對應的法案就能對其進 行管理和控制。相對於曾經出現的「自由美元」來說,後者是1998和2009年之間所出現的一種能夠替代實物的流通型貨幣,而其創造者伯納德·馮·諾特豪 斯(Bernard von NotHaus)也在2011年因自行製造、佔有和銷售貨幣被判有罪。
目前可以通過多種渠道了解到關於比特幣的信息,Bitcoin subreddit和Bitcoin Magazine都是獲得比特幣的消息源。來源於虎嗅網
1.資本相對集中
全球資本集中在政府機構以及個體金融機構系統中,資金高度集中的同時帶來了一系列的分布不平衡。資產持有不公、分配不公以及由此衍生出一系列的暴動等等,不斷沖擊著這種集中制度,無政府組織為了對抗這種政府集中制度,不斷尋找新的資金分管方法。這種出於不信任中心體系而出現的對抗行為,最終推動了信任機器的開動。
2.區塊鏈雛形
直到2008年一位化名為「中本聰」的學者發表了一篇名為《區塊鏈: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區塊鏈由此得以命名。次年1月,一串程序代碼出現,編程的技術至今無法破解,這一代碼為區塊鏈的問世提供了雛形。「中本聰」由此創建出比特幣創世區塊,並產生第一筆50枚的比特幣獎勵。區塊鏈的問世同樣預示著信任機制的出現,不再依靠集中制度來完成區塊的創造和擁有。區塊鏈的內涵不僅僅是比特幣或者某種數字貨幣,它還包括智能合約等一系列基於信任的應用。
3.產生平等
因此,區塊鏈以及比特幣可以說是一群不信任中心化機構和現存金融體系的互聯網產物,用先進的技術對抗全球的現行貨幣體制。區塊鏈的誕生墊付了傳統的資金持有市場,產生公平、公正、相等的持有權利,因而得到國外無政府組織者的青睞,並在國外盛傳。
4.核心思想
單區塊鏈擁有的核心思想是,由中心化的體系來保證某種東西的價值是不可信的,再區塊鏈系統中,每一個節點只需要根據自身的利益行事,才能保證系統安全。
北京時間2009年1月4日,白皮書的作者中本聰在位於芬蘭赫爾辛基的一個小型伺服器上,親自創建了第一個區塊——即比特幣創世區塊,並獲得了第一筆50枚比特幣的獎勵,第一個比特幣就此問世。
關於比特幣
2010年5月22日,早期比特幣愛好者——美國程序員拉茲洛希望能用比特幣交換實物商品,他在一個比特幣論壇發帖說:希望用10000個比特幣交換2個價值25美元的披薩。一位英國志願者與拉茲洛達成交易,獲得了10000個比特幣的報酬。這是比特幣第一次有了價格,在整個加密社區引起了很大的轟動,人們為了紀念這次交易,把每年的5月22日稱為「比特幣披薩日」,比特幣愛好者們聚在一起吃披薩慶祝。以現在比特幣的比特幣價格計算,當時的2塊披薩價值約3億人民幣,買披薩的拉茲洛哥哥哭暈在廁所。
每小時全球能產生6個數據塊,每4年就能產生21萬個數據塊;然後對數據塊的報酬進行遞減式支付,第一個4年支付每個數據塊50比特幣,第二個4年支付每個數據塊25個比特幣,第三個4年支付每個數據塊12.5個比特幣,以此類推......最後總的比特幣數量就是--21萬X(50+25+12.5+6.25+3.125+...) = 2100萬。括弧里數字相加的總合近似一百,到2040年,比特幣總數達到2100萬枚。
一、比特幣病毒再次讓它成為焦點
5月12日,全球突發比特幣病毒瘋狂襲擊公共和商業系統事件!
英國各地超過40家醫院遭到大范圍網路黑客攻擊,國家醫療服務系統(NHS)陷入一片混亂。
中國多個高校校園網也集體淪陷。
全球有接近74個國家受到嚴重攻擊,比如:英國、西班牙、義大利、葡萄牙、俄羅斯和烏克蘭等。
受到感染後,勒索軟體通常會將用戶系統上所有的文檔、郵件、資料庫、源代碼、圖片、壓縮文件等多種文件進行某種形式的加密操作,使之不可用,或者通過修改系統配置文件,干擾用戶正常使用系統,使系統的可用性降低;
在用戶心急如焚想要開啟文檔時,勒索軟體就會通過彈出窗口、對話框或生成文本文件等的方式,向用戶發出勒索通知,要求用戶向指定帳戶匯款(支付比特幣贖金)來獲得解密文件的密碼,或者獲得恢復系統正常運行的方法。
二、講講比特幣的起源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Satoshi Nakamoto)在2008年的論文《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中文版)》提出。2009年,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
它是一種總量恆定2100萬的數字貨幣,和互聯網一樣具有去中心化、全球化、匿名性等特性。向地球另一端轉賬比特幣,就像發送電子郵件一樣簡單,低成本,無任何限制。
比特幣因此被用於跨境貿易、支付、匯款等領域。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
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
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從比特幣的本質說起,比特幣的本質其實就是一堆復雜演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組所能得到無限個(其實比特幣是有限個)解中的一組。而每一個特解都能解開方程並且是唯一的。以人民幣來比喻的話,比特幣就是人民幣的序列號,你知道了某張鈔票上的序列號,你就擁有了這張鈔票。而挖礦的過程就是通過龐大的計算量不斷的去尋求這個方程組的特解,這個方程組被設計成了只有2100萬個特解,所以比特幣的上限就是2100萬個。
比特幣之所以這么火,就是有了貨幣特徵後,可以被全世界所接收,交易,儲存。形成了它獨特的生存環境。
二、比特幣是數字黃金比特幣由於廣闊的前景和巨大的遐想空間,自2009年誕生後價格持續上漲,2011年幣價達到1美元,2013年最高達到1200美元,超過1盎司黃金價格,有「數字黃金」的美稱(目前幣價約450美元)。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
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 游戲 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
在誕生後,比特幣作為一種前所未有的新型貨幣,經歷了無數的市場考驗和技術攻擊,始終屹立不倒。
現在比特幣已成長為一個在全球有著數百萬用戶,數萬商家接受付款,市值最高達百億美元的貨幣系統。
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三、我國的比特幣交易平台
我國也有交易比特幣的三大平台,它們分別是火幣網、幣行、比特幣。
2017年1月11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市金融辦等對比特幣中國開展現場檢查,重點檢查該企業是否未經許可或無牌照開展信貸、支付、匯兌等相關業務;反洗錢制度落實情況;資金安全隱患等。2017年1月12日,央行營業管理部也在北京進駐「火幣網」、「幣行」等交易平台。
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國三大比特幣平台正式開始收取交易費。
目前互聯網上出現了大量由騙子公司控制發行的虛擬幣,號稱是比特幣的模仿改進者,但實際上是傳銷或龐氏騙局(例如珍寶幣、維卡幣、摩根幣等),或雖然不是純粹的騙局,但被莊家高度控盤(例如鯊魚幣、谷殼幣等)。
這些騙子幣與比特幣的最大區別在於:比特幣不屬於任何人或組織,是一個無人控制的,去中心化運行的貨幣。而這些騙子幣有明確的發行方,並被發行方完全控制。騙子幣雖然也叫「幣」,但和比特幣完全是兩碼事。
和開放代碼的比特幣不同,大部分騙子幣都不開放代碼,或者乾脆連代碼都沒有,只是網站上的一個數字,發行方想改多少就有多少。
騙子幣往往有人賣力發帖推廣,一般用上下線拉人頭的手段吸納資金。
一個最簡單的判斷方法是,如果XX幣由號稱「實力雄厚」的XX公司發行,有著廣闊的前景,並保證投資/挖礦收益高,許諾能漲能賺錢,要你花錢購買,那100%是騙子幣。
盡量用簡單的語句來講講,希望你能看懂。
在過去的一些時間里,或許你聽到比特幣這個詞已超過1000次了,但仍然無法理解,比特幣究竟是什麼?
簡而言之, 比特幣是一種可以輕松存儲和傳輸的加密文件,這是一種加密貨幣 ,它是第一種也是最大的加密貨幣。
今天的比特幣價格大概是每個五萬左右(最高到了13萬),你一定會問,憑什麼要為這樣一段代碼支付高額的真金白銀?
故事是以一個以物易物的方式開始的,第一批比特幣交易是在論壇上通過討價還價實現,比如其中就有一筆交易是這樣:用10000比特幣購買兩塊比薩餅。
比特幣的核心是一種新的數字資產形式,它是通過無與倫比的加密組合和點對點網路創建的。那麼它如何為我們提供價值?
如果你要匯錢到國外,無論通過銀行電匯或網上服務,你都必須支付一定的銀行服務費或交易費用,事實上,資金只是從一個賬戶轉移到另一個賬戶,可為什麼你會損失一定的錢呢?
但比特幣就不一樣了。它不屬於任何國家或機構或個人,它不受監管,任何有互聯網連接的人都可以得到它,你只需點擊幾下滑鼠,它就可以自由轉移到世界任何地方。
或許你又會問,怎麼保證它的安全性,這不是一個騙局呢?這不得不提到一個專業名詞:區塊鏈,它是比特幣所依賴的基礎技術。你可以把它當作是分類帳本,記錄著網路上發生的每一筆交易,所有上網的人都可以訪問,當任何人發起新的交易(發送或接收比特幣)時,交易將通過區塊鏈進行驗證。區塊鏈最大程度地解決了人與人之間信任的問題。
比特幣類似於黃金,可以認為是數字黃金,比特幣的供應量有限(最多2100萬個,目前已開采1670萬),挖掘將變得越來越困難。正是由於供應有限,許多人認為這是一種價值儲備。因此挖礦(增加新的比特幣)和投資比特幣成為近一年非常熱門的話題。
由於比特幣的影響越來越大,世界各國政府已經介入,規范比特幣交易,以便它可以成為金融體系中較為成熟的一部分。在中國,已經明令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以規避比特幣交易中間的一些違法行為。
比特幣與人民幣,美元,英鎊等貨幣不同,比特幣是一種網路虛擬貨幣,而且是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像Q幣也是虛擬幣,但它是中心化的,也就是說它是受到監管的,而比特幣不同,比特幣是去中心化的虛擬貨幣,也就是說它不受中心監管的,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我個人而言,這就是美國收割羊毛的工具。大家都不要碰它
2008年,中本聰發表題為「比特幣:一種點對點的電子現金系統」的白皮書,從此宣告了比特幣的誕生。 首先請留意白皮書的標題核心「點對點」和「電子現金」。
1.什麼是「點對點」
點對點就是指比特幣系統不需要一個特定的伺服器,例如我們登陸微信,需要連接騰訊的微信伺服器,登陸淘寶,需要連接阿里的淘寶伺服器,但是如果這些中心化的伺服器關閉了怎麼辦呢?其答案就是我們沒辦法登陸微信或者是淘寶了。而比特幣「點對點」的網路結構,並不依賴某個或者是某一群特定的伺服器,可以這樣理解,比特幣系統,每一個參與者既是用戶也是一部「伺服器」,因此某個組織或者某個人是無法控制比特幣的,也無法篡改比特幣交易記錄的。所以說比特幣是「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
2.電子現金
顧名思義,比特幣從誕生那天起就有取代傳統貨幣的野心,想成為未來真正的貨幣,按照中本聰的演算法設計,比特幣的總量是恆定的,總共2100萬個,比特幣發行不依靠某個機構,它是依據特定的演算法進行計算產生,產生過程也稱為「挖礦」。同時比特幣每四年「產量」減半,因此比特幣不會面臨貨幣超發的現象。目前房價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就是貨幣超發。在2008年,中國的廣義貨幣M2總量只有47萬億,而現在在2017年已經達到了174萬億,貨幣總量就增加了近3倍,這也是過去10年全國房價實際漲幅平均達到3倍以上的主要原因。
比特幣(BitCoin)是一種數字貨幣。比特幣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
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並且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的總數量非常有限。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所以比特幣是不會出現通貨膨脹的。
2010年5月22日,美國佛羅里達州傑克遜維爾的程序員Laszlo Hanyecz,用 10000 BTC 購買了價值25美元的披薩。這是現實世界中第一筆比特幣交易。
由於比特幣流通交易的匿名性,在全球的暗網里被廣泛使用,被用於購買槍械、毒品、殺人等犯罪行為。
比特幣的價值主要體現在人們對它的認可,如果某一天全世界的人全部不認可比特幣,那麼比特幣也就不再有任何價值,只會成為一串代碼。
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
衍生出來的虛擬貨幣。
因為數量有限,每年產生的貨幣都在大幅度減少,所以價值很高,
再加上炒作等商業手段,比特幣的價格起伏不定!
區塊鏈技術,簡單來說,就是去中心化,
不再以政府等機關為中心,人人都可以成為中心,
或許再未來就會以一種新的方式,
人們進行交易,越過政府等相關部門,
區塊鏈技術就是提供這樣的一種環境!
類似於比特幣這種的虛擬貨幣,
已經出現很多了。
例如以太幣等,
通俗來講就是不同的公司利用區塊鏈技術研發出來的,按照一定的無法更改的演算法,產生的一種虛擬貨幣,而且再源源不斷的產生,只是數量慢慢減少,一直到無窮小。
現在國內的一些企業。也在推出基於區塊鏈技術的 游戲 。
萊茨狗啊。等。
都是一種方式,會產生他們自己的虛擬貨幣。
通過讓萊茨狗進行所謂的工作等。
來產生虛擬貨幣,實行演算法的計算,
而且數量會越來越少。所以會有升值現象的發生。
只是目前國內虛擬貨幣的價值還沒有那麼高,需要慢慢漲。
有興趣的人可以注冊一下,玩起來。
當然之所以區塊鏈技術會提供安全的環境。
是因為它會收集你的信息。而且是無法更改的事實。
所以人們才會通過區塊鏈技術的產生而絕對的信任,從而提供一個前所未有你大環境!
隨著 比特幣的大漲 , 比特幣再度成為熱門談資,關於這種神奇貨幣的 故事 和 段子也再度被人挖出來。
馬上就有土豪出來拉仇恨了:「好幾年之前花了三十萬買了4000個比特幣,在上周的時候找回來了。真是明天與意外哪個先來。」
當然,有人得意就有人失意,高曉松最近就發了條微博說,老哥們兒幾年前和他一個同學一起以幾毛錢一個的價格,買了兩萬個比特幣,當時他倆為防對方單獨買賣,設計了一個復雜的密碼,兩人各記一半,只有兩人一起輸密碼才能登錄。結果去年他的同學去國外 旅遊 出車禍去世了。今天比特幣漲到了19340美元一個。他以半百高齡又去創業了。
比特幣本質上就是一堆復雜演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組所能得到無限個(但是比特幣是有限個)解中的一組。而每一個特解都能解開方程並且是唯一的。通俗來說:比特幣可以看作,有一個發明了一個方程式,而這個方程式有2100萬的解,但是解開這個方程式需要巨大的運算能力,如果你猜對了這個方程式就可以獲得一個解,這個解就是比特幣。
拿人民幣來比喻的話,比特幣就相當於人民幣序列號,你知道了紙幣上的序列號,你就擁有了這張鈔票。
又有人問了,憑什麼我知道了號碼,這錢就是我的?如果我把錢花出去,腦子里還記著號碼,那錢不還是我的?
不行。
比特幣網路是一個在線系統,離開了比特幣網路一點用處也沒有,換句話說,把比特幣比作下片的種子,比特幣網路比作下載用的網路,沒網了,留你一大把種子也下不到啥!
比特幣網路被設計成了一種分布式存儲資料庫,資料庫面向所有人公開:每一個比特幣錢包都是一個節點,這些節點用類似於 BT 下載的 P2P 網路相連,記錄著全世界所有人比特幣錢包里的數據。
每當你發起一次交易的時候,都會向整個比特幣網發出廣播:
「我是節點 A,有特解 123,現在要轉賬給節點(錢包)B」
其他節點收到這個信息與自己的本地資料庫進行比對,回應:
「經過計算,這確實是個解,而且我看到了 A 是有 123,B 節點也存在,我承認這筆交易。」
當確認的節點數達到一定量的時候,交易就OK了。
接下來,越來越多的節點收到了這個消息,並且沒有人提出異議,這個交易記錄就被整個比特幣網路所接受,從此特解 123 成為了 B 錢包里的所有物。
但是,比特幣網路有一定的容錯機制,可以保證即便是有一定的欺詐者和搗亂者也不會影響到整個網路的運轉。
為什麼這么多人投機逐此利呢?以往比特幣還是作為互聯網的虛擬貨幣存在,但是在現在越來越具有現實貨幣的一些支付功能,這就導致許多新興的礦工出現。
所謂礦工就是采購市面上的主流顯卡配置,然後再備上礦機,將眾多顯卡放在一起,進行集成運算,一般來說,主流的顯卡配置,例如GTX1060,在一個月內就可以回本,也就是在一個月之後就是處於一個純利潤的空間,這也是為什麼許多的礦工對此趨之若鶩。
如果發生礦難,也就是比特幣大量貶值,礦工就會將手裡的顯卡快速出手,導致市面上許多翻新的顯卡和二手顯卡。對於眾多礦工來說,顯卡較為保值,這是一個穩賺不賠的生意。
但是,比特幣沒有信用背書,只有稀缺唯一性,比特幣是投機的好品種, 比特幣價格波動大,高收益必然伴隨著高風險, 卻不是好的屬於普通人的投資的渠道。
畢竟比特幣的性質與其他資產不同,未來究竟是不是泡沫,會不會破滅,這是完全未知領域。比特幣帶來的一市場亂象,影響國內經濟的正常運行,所以央行才會如此打擊比特幣的熱潮。
用一句話來總結,這玩意就是在美元無法大幅度薅羊毛的情況下,美帝新創制的吸引資本迴流的工具。
『捌』 比特幣是誰發明創造的
比特幣的發明者是居住在美國加州的中本聰,中本聰於2008年發表了一篇名為《比特幣:一種點對點式的電子現金系統》的論文,描述了一種被他稱為「比特幣」的電子貨幣及其演算法。
在2009年1月3日,世界上第一批比特幣誕生,數字貨幣也正式誕生,數字貨幣直到2013年年底價格才飛速上漲,從前期的10美元左右一下漲高到九百多美元,在2016年,比特幣熱度才真正起來,價格上漲,被稱為「數字黃金」。
比特幣的特點?
比特幣是一種虛擬的、沒有發行機構的數字貨幣,它表現為去中心化,沒有第三方管理機構。比特幣是通過「挖礦」的形式獲得,「挖礦」實際上是通過計算機的計算,最終獲得比特幣的「鑰匙」,獲得比特幣的加密信息,從而獲得比特幣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