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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幣道德

發布時間:2024-12-25 05:36:12

虛擬貨幣有什麼風險

模型風險

虛擬貨幣並非真實貨幣,沒有中央銀行在背後進行總量控制和宏觀調控,其是否值錢完全看其供應量。例如,根據中本聰的演算法,最終比特幣的供應量是2100萬個,不會再增加。但如果其模型被發現存在缺陷,導致貨幣供應海量增加,當前的交易平台及投資者將血本無歸。

諸多演算法愛好者已經進行過反復推演,至今未發現存在模型缺陷。

風險可能性:1

風險影響程度:5

市場深度風險

當前虛擬貨幣的價值鏈上主要由礦工和交易者兩部分組成,貨幣供應量少、市場參與者少,相對於其他成熟市場,比特幣交易顯得不活躍且易受大資金出入影響產生暴漲暴跌。此外,市場深度風險還會衍生出市場操縱風險和流動性風險。

平台風險

當前諸多的虛擬貨幣平台,基本都需要將資金存入該平台進行買入或賣出。有些平台為了吸引投資者的加入,往往會提供手續費免費的優惠條件。但有些免費的平台風險較大,如2013年10月,一家在香港注冊的比特幣交易平台以「遭黑客攻擊」為由,突然跑路,高管全部失蹤。其後估算,本次事件捲走了大約人民幣3000萬元。


對策略:1.投資者應在確定自己是否投資虛擬貨幣、具體投資哪種虛擬貨幣後,對於平台進行考察和甄別,不要受手續費高低的蠅頭小利影響,選擇有實力、聲譽
好的平台進行交易行為;2.投資者應關注自己所投資平台的各類消息,做好對其聲譽變化的觀測;3.監管機構應將對虛擬貨幣的交易平台納入監管范疇,要求其
繳納准備金及保證金,預防此類道德風險。

風險可能性:1

風險影響程度:4

流通風險


幣的根本職能之一,便是能夠在商品流通過程中,不斷地當做購買手段,實現商品的價格。迄今為止,只有極少部分商家接受虛擬貨幣作為支付手段進行流通。或可
言之,當下進行虛擬貨幣投資的參與者,相當一部分是以博取差價為目的,而只有一小部分是懷著將其視為未來的貨幣來進行提前貯藏的目的。

應對策略:虛擬貨幣的現有參與者應積極向政府和民眾推薦這一品類,增加市場上願意接受虛擬貨幣作為支付手段的商家。

風險可能性:4

風險影響程度:3

法律主體風險

2013
年12月5日,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印發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其聲稱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
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美國國稅局發布的2014年第21號通告稱比特幣及其他虛擬貨幣將被視作財產而不
是一種貨幣。總而言之,虛擬貨幣的法律主體地位確立仍有很長一段路要走。

應對策略:虛擬貨幣的現有參與者應積極向政府和監管當局施加影響,早日確立虛擬貨幣的法律主體地位。

風險可能性:5

風險影響程度:3

Ⅱ 政府應該對比特幣進行監管嗎

比特幣是一個工具,好的工具就會有市場。
比特幣是去中心化,去集權化的貨幣體系。政府的角度來說不是應不應該,而是必須要進行監管,在其發展過程中找到對自己有利的部分進行牽引。
民間的經濟對於比特幣的接受程度是不是足以形成不可逆轉的趨勢,還要看政府和個體在這過程中的博弈。
如果現有的貨幣體系帶給經濟鏈條上的多數節點或者是你個人的利益更多,從個人的角度也不會選擇比特幣的交易場景了吧。
比如你使用比特幣的原因是:支付更方便?交易更安全?買電腦更便宜?還是為了投機賺錢?
使用比特幣的多數人如果是投機心理,那麼正常發展的社會經濟過程中,比特幣受監管從道德角度上也是合理的了。

Ⅲ 比特幣開單是什麼意思

開空單的意思。
理論上所有的平台都是可以開空單的,在技術上是沒有任何難度的,但是開空單是違法的,是違背職業道德的。
開空單一般需要是大戶,如果不是大戶的話也是行不通的,一些小的山寨幣平台經常會這樣做,像錫谷數字資產交易平台、比特幣中國這類有市場深度的平台一般會開空單。

Ⅳ 比特幣有什麼實際價值

比特幣的實際價值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貨幣價值:比特幣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數字貨幣,具有與傳統貨幣類似的交易和支付功能。比特幣的價值體現在其作為交易媒介的能力上,可以用於購買商品和服務,支持全球范圍內的價值轉移和支付。
二、投資價值:比特幣作為一種新興的投資工具,具有極高的波動性。由於其市場供應有限且稀缺,其價值易於受到市場供需關系的影響而產生劇烈波動。這使得比特幣成為了一種投機性強的投資品種,吸引了大量投資者的關注和參與。此外,一些企業和機構也將比特幣納入其資產配置范疇,作為對沖通脹或分散風險的一種手段。然而比特幣的高波動性同時也帶來風險,投資需謹慎。
三、技術價值:比特幣背後的區塊鏈技術為其帶來了去中心化、安全性和透明性的特點。這種技術價值使得比特幣在跨境支付、智能合約、供應鏈管理等領域具有廣泛的應用前景。隨著區塊鏈技術的不斷發展和完善,比特幣的技術價值將得到進一步體現。
四、社會價值:比特幣作為一種新型的貨幣形式,對於傳統金融體系產生了沖擊和變革。比特幣的出現降低了交易成本,提高了交易效率,並為人們提供了一種更加便捷、安全的交易方式。此外,比特幣的去中心化特性有助於實現數字資產的公平分配和減少不平等現象的發生。因此,在社會層面上,比特幣也具有一定的價值。然而,其匿名性和難以監管的特性也被一些人用於非法活動,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因此在使用比特幣時,需要遵守法律法規和道德規范。
總之,比特幣的實際價值不僅體現在其作為交易媒介的貨幣價值上,還包括其作為投資工具的投資價值、技術價值和社會價值等方面。然而,投資者在參與比特幣市場時應當謹慎對待風險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道德規范。

Ⅳ 數字貨幣給普通人帶來的利與弊

在投資領域,近一年來最火爆肯定是數字貨幣了,就連我們小區的門衛大叔都知道什麼比特幣、萊特幣、瑞波幣......,雖然在生活中還未大規模的使用這些數字貨幣,但是無疑數字貨幣已經開始影響我們的生活。

那數字貨幣在經濟中的角色到底應該如何定位,到底是一種單純的新技術還是類似於股票的投資技術呢,我翻閱了很多關於數字貨幣的文章,其中公眾號緩緩君的文章「比特幣的邏輯」幫我理清了比特幣的特點。就結合現下最火的比特幣來談談自己的看法吧。

1.比特幣是一種技術,它很難被操控。 使用比特幣的每一筆交易都會被記錄,它的好處是去中心,也就是說沒有一個集中地,每一筆交易都會被每個幣記住,你可以串改其中一個幣的記錄,但是你沒辦法串改其他人手中的幣的記錄,所以這個幣很難由一個人或組織對它進行操控。

2.比特幣隱秘性強。 它只記錄什麼時候交易了多少幣,不記錄用途,而且它生成一串數字秘鑰,只有持幣人才知道,這就意味著國家很難對你的交易活動進行監控和稅收。

  3.比特幣是有限的。

對於我這樣的非技術吃瓜群眾,從技術上探知比特幣的特點很難,但既然比特幣已經獲得了廣泛的認可和實際的使用,說明還是經受住了很多技術大牛的考驗,我們假設比特幣能做到這些。

我所在的海南在2016年至今,房價已經翻了一倍,2016年海口的新房普遍在9000左右,現在海口的新房均價20000。這才相隔一年,大家的工資沒什麼變化,可是突然之間原來能買130平米家庭房的價格,一年之後只能買60平米的小戶型。賣煎餅的阿姨原來每天工作八小時就夠了,但是一年之後煎餅阿姨要工作16小時才能維持原狀,銀行里的錢突然之間像被洗劫了一半,這不是被搶劫是什麼?

人民幣如此讓人不信任,所以中國人熱衷買房,就算自己不需要住,但是沒有什麼比房子更能抵消通貨膨脹。

但是 數字貨幣很可能改變這個通貨膨脹過度的局面。 就拿比特幣來說,它無法被國家政府管控,它只受市場調控,它不像人民幣一樣想印多少就印多少,也就是說它的可信度很高,沒有一個組織或是一個人能讓它一天貶值一半。

現在的數字貨幣更像是一種投機品,被投資者炒的一會高一會低的,但既然比特幣是一種技術,那麼肯定還會有技術牛人開發出新的、讓人信任的數字貨幣技術,當一種技術貨幣真正的被當作交易貨幣使用,取得大規模的信任,那麼很可能會取代人民幣等其他國家通行的貨幣,畢竟每種國家貨幣都會人為操控貶值。

技術的洪流不斷的向前,沒有人能控制逼迫人類倒退生活,到最後國家也不一定能管控所有的數字貨幣,那必將會導致以後我們以後可能會用數字貨幣來結算、交易我們的勞動成果。

迫於數字貨幣的威脅,國家也要保證自己發行的貨幣有人使用和持有,也要保證稅收能正常進行, 未來國家肯定不敢輕易的大幅度通貨膨脹,一旦人們徹底不信任人民幣,一旦人們有了新的可替代的貨幣,那麼人民幣的價值將會成為歷史 ,未來社會會成什麼樣子還未可知。

所以,數字貨幣給普通人帶來最大的好處是,再 沒有哪個組織可以不經你許可隨意掠奪你的勞動成果了 。

一個硬幣有正面也會有反面。正是由於數字貨幣很難被監管,所以它可以用於很多見不得光的交易,比如說行賄受賄、比如說買賣毒品,比如說各種經濟犯罪活動。這不是想像,這已經成為了現實,比特幣全世界聞名正是因為一次模特綁架案,歐洲的人肉販子要求買方以比特幣支付。

既然上不了檯面,那必然是無法被社會大眾所接受的事物。

人類發展至今,已經脫離了野蠻,通過善良風俗、文化傳承和法律法規已經形成了一套大家認可的社會制度,這套制度是文明的成果,我們遵循制度是因為相信這套制度不僅約束自己也會約束他人,我們相信自己在制度的保護下是安全可信的。因為一旦有人破壞,就會受到眾人的譴責,承擔後果。

我們約束自己不去搶別人的東西、保持文明禮貌更多是因為害怕被譴責,害怕被懲罰。如果一個人干壞事,別人不知道也沒辦法查出來,你猜猜會發生什麼?

這個真實的故事告訴我們, 如果人做任何事情都不會受到懲罰,人就會變成禽獸和惡魔。 不受約束的自由並沒有想像中的美好 ,數字貨幣不能被監管的特性一但為人所用,又回激發多少人的邪惡呢?如果使用數字貨幣行賄,無法被查處和監控,那麼腐敗會不會更加的肆無忌憚?

技術本身是沒有善惡的,就看人們怎麼使用它。 數字貨幣技術的使用也會帶來很多道德、社會上的問題,它將如何演化還未可知,但是,我相信,經歷過文明、秩序社會的人們不會允許野蠻、混亂的發生,如果一項技術被更多邪惡的使用,最終也會遭受人們的背棄。

Ⅵ 比特幣跌破2萬美元、1.9萬幣民遭血洗,虛擬貨幣存在哪些風險

比特幣跌破2萬美元、1.9萬幣民遭血洗,虛擬貨幣存在哪些風險?

警惕!比特幣跌破2萬美元,很多人瞬間麻了,幣價下跌直接血洗了1.9萬幣民,虛擬貨幣存在犯罪風險、經濟風險和詐騙風險等。這幾年虛擬貨幣熱度不減,幣民也一直在增加。但是虛擬貨幣價格忽高忽低,市場極其不穩,因此很多幣民一直處在虧損當中。加上國家政策,使虛擬貨幣在我國家一直沒有快速發展。幣圈存在很多套路,水很深,稍有不慎就會被套牢,損失慘重。

1.虛擬貨幣存在犯罪風險

虛擬貨幣最大特點就是隱匿性。很多犯罪分子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得現金以後,為了使現金合法,他們會大量購買虛擬貨幣,然後通過復雜交易,把 現金套出來偽裝成正常商業交易。還有一些網站通過虛擬貨幣充值,為了掩人耳目把虛擬貨幣當成現金來用,以起到逃避監管的作用。這些行為 對社會秩序影響很大,影響了很多人正常生活。

最後,虛擬貨幣存在的風險是多種多樣的,虛擬這兩個字,也證明了它不靠譜。很多虛擬貨幣投資者賠了家破人亡。所以還是擦亮眼睛認清現實,及時止損,學會規避風險。

Ⅶ 「一幣一房」 「贏了會所嫩模,輸了下海幹活」

在財富追求的道路上,"一幣一房"的誘惑如同磁鐵般吸引著投資者的貪婪之心。然而,這背後隱藏的卻是騙子精心編織的迷局。人們渴望不勞而獲,卻被貪婪驅使,步入了一場華麗騙局的漩渦。

曾經,比特幣如夢幻泡影般讓人一夜暴富的神話,讓許多人看到了財富的天堂。2017年,比特幣價格曾突破2萬美元的巔峰,彷彿觸手可及的財務自由。然而,好景不長,隨著加密貨幣市場的動盪,比特幣價格猶如過山車般跌宕,僅在2017年11月19日,一日之內比特幣價格便暴跌近12%,如今的行情已跌至4000美元附近,一年間跌幅竟高達80%。這種劇烈的波動讓幣圈玩家們的心情如同坐過山車,充滿了無奈與失落。

在杭州,一位知名的比特幣玩家王先生用他的經歷詮釋了這一切。他曾有機會實現財務自由,但現在卻兩手空空,感嘆曾有的千萬財富如今只剩下零頭。論壇上的虧損者更是數不勝數,甚至有人虧損高達85%,宣告「破產」。這些故事提醒我們,虛擬貨幣的神話終究只是短暫的泡沫,其真實價值在於投機工具的本質,而非財富創造。

虛擬貨幣,如比特幣,作為一種新興的投資工具,曾風光一時,憑借人為設定的與算力關聯的定價機制,催生了無數一夜暴富的神話。然而,時間無情地揭示了其投機本質,比特幣的暴跌便是最好的例證。它缺乏國家的強制力支持和信用背書,一旦國家監管加強,其價值便會煙消雲散。

虛擬貨幣的投資並非沒有風險。傳銷犯罪、集資詐騙和洗錢等犯罪行為利用其匿名性和流動性,滋生了嚴重的社會問題。我國對於虛擬貨幣的犯罪形式主要表現為:以虛擬貨幣為工具的傳銷、虛假集資和洗錢。這些犯罪不僅榨幹了投資者的財富,還破壞了金融市場的秩序,對社會和國家造成了負面影響。

投資者在面對虛擬貨幣的投資誘惑時,必須保持清醒。真正的投資應該是為社會創造價值,而非單純的博傻游戲。我們應該追求那些合法、有益於經濟發展、符合道德的投資方式,避免盲目跟風,陷入貪婪的陷阱。畢竟,財富的積累需要智慧和審慎,而非單純的貪婪和幻想。

在這個瞬息萬變的市場中,理智與審慎才是我們應對誘惑的武器,讓我們在財富的道路上,保持正確的方向,遠離虛無的幻想,尋找真正的財富之路。

Ⅷ 比特幣有什麼用

比特幣是一種虛擬貨幣,與它一同出現的詞還有區塊鏈。

在我看來,比特幣和區塊鏈,是一場超級大型的詐騙活動,不建議接觸。

Ⅸ BTC 比特幣 內涵

1、區塊鏈和比特幣的概念、內涵、本質等。

2、區塊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規劃、通知公告等。

第一,筆者眼中的區塊鏈:

如同它名字一般,是指一個區域連接成一塊,最終形成很多區塊的拼接,而每一個區塊都有一個節點可以承載不同的事物,比如說你買一箱蘋果在這個節點上銷售者給你賣100塊,你就可以通過這個鏈條知道上一個種蘋果的農戶是50塊賣給銷售者的,信息公開並且透明化,可以揭開交易、服務、溝通過程中的層層面紗;個人認為區塊鏈不是去中心化,而是所有中心化的聯合,因為每一個節點就是一個小中心,將所有中心連接起來形成一整個區塊鏈資料庫,而不是傳統的將一個事物孤立為一點從而發散,是需要每一個節點配合聯動,是一種思想模型,一種載體建立在分布式核算和存儲上,只是不存在中心化的硬體或管理機構,任意節點的權利和義務均等,一個系統中的數據塊由整個系統中具有維護功能的節點來共同維護。

網路和360網路的解釋,和根據我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區塊鏈技術和應用發展白皮書(2016)》的定義:其是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

2018年3月31日,《區塊鏈技術原理與開發實戰》正式引入高校講堂,首次課程在西安電子 科技 大學南校區開講。2018年4月,一群來自牛津大學的學者宣布創辦世界上第一所區塊鏈大學——伍爾夫大學。5月29日,網路上線區塊鏈新功能,以保證詞條編輯公正透明。

...

第二.筆者眼中的比特幣:

基於區塊鏈技術應用發展起來的數字貨幣,非法定貨幣,向法律規則發起了挑戰,引發諸多 社會 和財產風險。需要我們慎重評估區塊鏈技術應用可能存在的法律問題,思考對策。監管問題...

...

...

狹義區塊鏈,是一種按照時間順序將數據區塊以順序相連的方式組合成的一種鏈式數據結構,並以密碼學方式保證的不可篡改和不可偽造的分布式賬本。

廣義區塊鏈技術是利用塊鏈式數據結構來驗證與存儲數據、利用分布式節點共識演算法來生成和更新數據、利用密碼學的方式保證數據傳輸和訪問的安全、利用由自動化腳本代碼組成的智能合約來編程和操作數據的一種全新的分布式基礎架構與計算方式。一般說來,區塊鏈系統由數據層、網路層、共識層、激勵層、合約層和應用層組成數據層封裝了底層數據區塊以及相關的數據加密和時間戳等技術;網路層則包括分布式組網機制、數據傳播機制和數據驗證機制等;共識層主要封裝網路節點的各類共識演算法;激勵層將經濟因素集成到區塊鏈技術體系中來,主要包括經濟激勵的發行機制和分配機制等;合約層主要封裝各類腳本、演算法和智能合約是區塊鏈可編程特性的基礎(區塊鏈技術的廣泛應用,離不開智能合約,所謂的智能合約就是以數字編碼的形式定義承諾。交易的雙方無須彼此信任,一切交易都由代碼強制執行。但智能合約的形式及其內容的效力,還沒有得到法律和司法的正式認可,其作為數字編碼的形式體現出來的合同文本,尚無法確知,是否可以構成生效合同的要件,是否可以符合司法擬採信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應用層則封裝了區塊鏈的各種應用場景和案例。

區塊鏈已經從區塊鏈1.0——數字貨幣到2.0——數字資產與智能合約,發展到現在區塊鏈3.0——DAO、DAC(區塊鏈自洽組織、區塊鏈自洽公司)-->區塊鏈大 社會 (科學,醫療,教育,區塊鏈+AI)。從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到追蹤中國放養肉雞。專門跟加密貨幣相關的專利申請——不包括在區塊鏈專利類別中——在2017年增長了16%,達到602項。中國2017年申請了225項區塊鏈項專利,而2016年為59項,

其次是美國(去年為91項,2016年為21項)。其體系結構的核心優勢:任何節點都可以創建交易,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確認之後,就可以合理地確認該交易是否為有效,區塊鏈可有效地防止雙方問題的發生。對於試圖重寫或者修改交易記錄而言,它的成本是非常高的。

區塊鏈實現了兩種記錄:交易以及區塊。交易是被存儲在區塊鏈上的實際數據,而區塊則是記錄確認某些交易是在何時,以及以何種順序成為區塊鏈資料庫的一部分。交易是由參與者在正常過程中使用系統所創建的(以加密數字貨幣為例,一筆交易是由b將代幣發送給a所創建的),而區塊則是由我們稱之為礦工的單位負責創建。

...

(部分)區塊鏈的特點:

1. 去中心化:使用分布式核算和存儲,不存在中心化的硬體或管理機構,任意節點的權利和義務都是均等的,系統中的數據塊由整個系統中具有維護功能的節點來共同維護。

2. 開放性:系統開放的,除了交易各方的私有信息被加密外,區塊鏈的數據對所有人公開,任何人都可以通過公開的介面查詢區塊鏈數據和開發相關應用,因此整個系統信息高度透明。(私有物被加密,公有物透明)

3. 自治性:區塊鏈採用基於協商一致的規范和協議(比如一套公開透明的演算法)使得整個系統中的所有節點能夠在去信任的環境自由安全的交換數據,使得對「人」的信任改成了對機器的信任,任何人為的干預不起作用。

4. 信息不可篡改:一旦信息經過驗證並添加至區塊鏈,就會永久的存儲起來,除非能夠同時控制住系統中超過51%的節點,否則單個節點上對資料庫的修改是無效的,因此區塊鏈的數據穩定性和可靠性極高。

5. 匿名性:由於節點之間的交換遵循固定的演算法,其數據交互是無需信任的(區塊鏈中的程序規則會自行判斷活動是否有效),因此交易對手無須通過公開身份的方式讓對方自己產生信任,對信用的累積非常有幫助。

綜上筆者認可的觀點是區塊鏈是一種系統,是一種演算法技術的創新應用,只要不涉及倫理問題和道德風險,本不存在國家監管與法律規制問題。

...

參考文獻

1. 鄭惠敏:《區塊鏈法律:部分國家對虛擬貨幣、數字代幣的性質認定》大風號自媒體。

2. 曹磊:《區塊鏈,金融的另一種可能》.首席財務官.2015年24期。

3. 王文嫣:《安全透明的公共賬本——區塊鏈》.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網.2016年2月26日。

4. 蔣潤祥;魏長江:《區塊鏈的應用進展與價值探討》.金融視界.2016年Z2期。

5. 「區塊鏈」到底是什麼?和普通人有什麼關系?.網易 科技 .2016年8月5日。

6. 劉晉豫:《 香港證監會發布公告提醒數字貨幣風險 稱其會在必要時採取執法行動》鳳凰網 財經 金色 財經 .2018年2月9日。

7. 蘇德棟:試論區塊鏈法律規制與風險.中華全國律師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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