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舉報比特幣有獎勵嗎
政府將向舉報者提供獎勵,鼓勵告發非法比特幣挖礦行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財政部關於保護、獎勵職務犯罪舉報人的若干規定》
第十五條對舉報有功人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個人獎勵方式為榮譽獎勵和獎金獎勵。榮譽獎勵包括頒發獎旗、獎狀、獎章、證書等。
對舉報有功單位的獎勵,一般採取榮譽獎勵方式。
第十六條對職務犯罪舉報人的獎勵由人民檢察院決定。
給予獎金獎勵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根據所舉報犯罪的性質、情節和舉報線索的價值等因素確定獎勵金額。每案獎金數額一般不超過二十萬元。舉報人有重大貢獻的,經省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可以在二十萬元以上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五十萬元。有特別重大貢獻的,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批准,不受上述數額的限制。
❷ 以太坊合法嗎是國家行為嗎
合法,但不是國家行為。
在中國,虛擬貨幣在中國網上虛擬財產,而虛擬財產在中國是合法的,因此你買的或者從以太坊上以挖礦的方式得到的以太幣都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是合法的。
它是一款能夠在區塊鏈上實現智能合約,開源的底層系統,是一個全新開放的區塊鏈平台,它允許任何人在平台中建立和使用通過區塊鏈技術運行的去中心化應用。就像比特幣一樣,以太坊不受任何人控制,也不歸任何人所有--它是一個開放源代碼項目,由全球范圍內的很多人共同創建。
❸ 四大虛擬貨幣違法嗎
私發虛擬貨幣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的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製、發售代幣票券,以代替人民幣在市場上流通。」
另外《《國務院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國家經貿委、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嚴禁發放使用各種代幣券(卡)的緊急通知》對類似問題也嚴令禁止。
(3)公安部關於比特幣挖礦擴展閱讀
虛擬貨幣是指非真實的貨幣。知名的虛擬貨幣如網路公司的網路幣、騰訊公司的Q幣,Q點、盛大公司的點券,新浪推出的微幣(用於微游戲、新浪讀書等),俠義元寶(用於俠義道游戲),紋銀(用於碧雪情天游戲),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無限幣、誇克幣、澤塔幣、燒烤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圈內流行"比特金、萊特銀、無限銅、便士鋁「的傳說。
市場形成
互聯網引致了一個新的市場的出現,這個市場就是基於網路空間的虛擬市場。互聯網為消費者提供了大量的交流和溝通場所,同時也給企業提供了經營市場,企業從以產品為核心,到以服務為核心,必須轉變為以客戶為核心。隨著計算機人工智慧技術、資料庫技術的發展,企業可以便利地搜集顧客的信息,做到及時了解客戶需求,改變企業經營策略,實時掌握經濟動脈。
電子金融
隨著計算機和網路通信技術的迅猛的發展,互聯網技術的應用逐漸向人類的各種活動領域滲透,其中所蘊藏的無限商機使得商家紛紛把目光投向電子商務。電子商務正在以人們難以想像的速度向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滲透。
傳統的金融也密切地注視到這股勢不可擋的全球經濟一體化、網路化的潮流。於是,增值服務是以美術為賣點,可以看作商品;而游戲里的寶劍則不一種全新的金融服務經營理念——電子金融便應運而生。
從歷史發展的進程來看,要理解電子金融必須從金融電子化和電子商務談起。所謂電子金融化,是指金融企業採用除互聯網技術以外的現代通信、計算機和網路等信息技術手段,提高傳統金融服務業務的工作效率,降低經營成本,實現金融業務處理自動化、金融企業管理信息化和決策科學化,為客戶提供更快捷、更方便的服務,進而提升金融企業是市場競爭優勢的行為。
電子金融是對金融電子化的一個超越。與金融電子化有所不同,電子金融運行的主要技術基礎是日益完善的互聯網技術。由於互聯網技術的全球連通性、開放性、快捷性和邊際成本低廉的特徵,電子金融更加強調整個金融服務業務基於互聯網技術的重組和創新,使客戶不受營業時間和營業地點的限制,隨時隨地享受金融企業提供的各種高質量、低成本的服務。
隨著Internet的發展,貨幣存在的形式更加虛擬化,出現了擺脫任何事物形態,只以電子信號形式存在的電子貨幣。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虛擬貨幣
❹ 區塊鏈是變相傳銷嗎
區塊鏈是新技術並不是變相傳銷,只是由許多傳銷組織聲稱為「區塊鏈」,實際上並未有任何技術,只是打著「區塊鏈」的名頭行傳銷之實罷了,國家已經多次發布公告打擊此種傳銷行為。以下為新華網報道區塊鏈傳銷:
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亦存在安全性風險,火爆背後有「別有用心」的誇大造勢。只有去除華而不實,區塊鏈才能回歸真正的應用價值。
投資8萬元,三個月後變80萬元?深圳警方破獲了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在區塊鏈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騙下,數千名投資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額高達3.07億元。在區塊鏈的「神秘面紗」下,不法分子借機動起了歪腦筋,區塊鏈淪為詐騙、傳銷等經濟犯罪的「招牌」。
為何區塊鏈屢屢被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歪用」?除了「不明就裡」,區塊鏈技術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來,隨著監管力度加大,炒幣風氣的降溫給區塊鏈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如今區塊鏈商業「應用」落地情況如何?《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近日對此進行了調查。
當交易平台承諾的三個月「資金釋放期」屆滿而工作人員卻開始在QQ群「踢人」的時候,家住深圳市寶安區的唐海燕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學的介紹下,投資8萬元買了一種名為「普銀幣」的虛擬貨幣。「對方說這個貨幣是當下最先進的區塊鏈技術,有藏茶作為抵押物,還給我看了『技術白皮書』,我也不懂區塊鏈,就沒仔細看。」
雖然對於區塊鏈、虛擬貨幣都不了解,但高額的投資收益令唐海燕充滿了期待。她告訴記者,發行「普銀幣」的公司會定期對該虛擬貨幣按1比10的比例進行拆分,這意味著,每次拆分就會使投資者手中「普銀幣」的價值擴大10倍。只要經過一次拆分,她投資的8萬元,就相當於買到了價值80萬元的「普銀幣」,在交易平台上賣出即可獲得巨額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規則,剛購買的「普銀幣」不能馬上交易,必須在平台上凍結三個月之後才能迎來「釋放期」。然而,當三個月時間過去之後,唐海燕不僅沒有等到翻倍的資產,凍結在平台上的8萬元也無法用於交易了。
「其他投資者開始在QQ群里質疑這項投資的真實性,結果公司工作人員竟然把這些投資者一個一個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說。
事實也證明了唐海燕的直覺。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偵破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詐騙資金高達3.07億元。在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正是以「區塊鏈+藏茶」的模式發行虛擬貨幣,套取公眾存款,唐海燕是數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調查發現,該公司宣稱,投資人可將「普銀幣」放到虛擬交易平台「聚幣網」上買賣,以此賺取差價
。實際上,其買賣價格的變動是該公司使用投資人的投資款進行幕後操作,並一度將「普銀幣」的價格從0.5元拉升至10元,讓投資者嘗到一些甜頭。當大量投資人進場之後,該公司通過惡意操縱「普銀幣」價格走勢不斷套現,最終導致投資人手中的「普銀幣」毫無價值。
2018年以來,打著區塊鏈的旗號從事詐騙、傳銷,已經成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濟南警方端掉了一個打著「西部開發」「國家扶貧」「原始股」「區塊鏈」「電子商務」為幌子的傳銷團伙,抓獲主要嫌疑人十餘人,凍結涉案賬戶百餘個,查獲涉案資金3億余元。
濟南警方介紹,惠樂益電子商務公司以國家正在大力發展大數據產業為由,在網路上設計了假的虛擬盤,並發布所謂的「寶幣」「貴幣」等多種虛擬貨幣。
他們先是以贈送為幌子,向新加入的傳銷人員贈送一定數量的虛擬貨幣,每枚價格在幾十元,然後通過人為操縱將虛擬幣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幾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員加入,最後再通過所謂虛擬幣「貶值」的周期波動進行「割韭菜」,周而復始,最終達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當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獲了一起打著區塊鏈旗號的特大網路傳銷案。據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鄭某出高薪組織網路平台管理員張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傳銷、網路傳銷為手段,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網路平台銷售虛擬的「大唐幣」,並操縱升值幅度;
同時在國內外多個城市召開推介會,吸納會員,根據會員發展下線情況,設置28級分管代理,僅僅18天,該團伙就共發展注冊會員13000餘人,目前已經查明該案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涉案資金高達8600餘萬元。
騰訊安全聯合實驗室發布的《騰訊2017年度傳銷態勢感知白皮書》稱,近段時間以來,各類境外資金盤、虛擬幣、ICO(區塊鏈項目首次公開發行代幣融資)項目層出不窮,其中隱藏了非法發行、項目不實、跨境洗錢、詐騙、傳銷等諸多風險,造成大量資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盤、跑路或者失聯,投資者往往投訴無門,損失難以追回。比如百川幣、馬克幣、貝塔幣、暗黑幣等。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在廣東、山東、上海等地采訪了解到,大多數人知道區塊鏈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裡」,對於區塊鏈的具體功能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用來「投資理財」「買賣貨幣」的,也有人認為是「和蒸汽機同等量級的重大發明」,一些創業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這「千載難逢的致富機會」。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正是由於人們對區塊鏈的認識存在諸多誤區,才導致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渾水摸魚誤導廣大投資者。
其一,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截至去年底,國內ICO參與人數和交易總量已實現翻倍增長,大量數字貨幣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將更多普通百姓捲入高風險投資。
許多行業自媒體、名嘴大咖與發行方、數字交易所等結成利益同盟,為「空氣幣」項目站台背書、製造輿論。去年12月,人民銀行等九部門將ICO定性為「涉嫌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采訪中,不少人對本刊記者表示,代幣的存在為區塊鏈技術發展構建了一套權益機制,這套機制對激勵區塊鏈應用繁榮是不可或缺的。「過去5年的市場實踐證明,沒有權益機制的區塊鏈應用,就像沒有連上互聯網的電腦、沒有貨幣的市場經濟,應用場景和發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資人說。
實際上,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代幣僅僅是最早驗證區塊鏈技術的一種產品,兩者之間並不能劃等號,而且代幣的存在已對區塊鏈的發展產生顯而易見的負面作用。
網路區塊鏈總工程師肖偉對本刊記者說,ICO暴富神話動搖區塊鏈技術人才研發定力,動輒幾百倍回報的炒幣暴富神話考驗著區塊鏈技術研發人才的耐心。「圈內曾經一起做區塊鏈技術研發的『戰友』很多轉去發幣了,現在還能堅持做技術研發和應用的少之又少。」
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黨委書記許澤瑋說,在中國禁止ICO的背景下,國內很多宣傳做區塊鏈應用的初創公司都是「掛羊頭賣狗肉」,將原本毫無價值的代幣經過概念包裝圈錢融資。「ICO污染了創新創業良好氛圍,創造了一種可投機的產品,不少年輕人不好好琢磨創業,都在琢磨發幣,這讓大家有了一夜暴富的幻想。」
目前,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開始思考,區塊鏈的發展是否一定要依靠發行代幣來實現激勵。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大剛告訴本刊記者,所謂激勵機制僅僅是項目方為自己發代幣找的理論依據而已。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局長霍學文也認為,區塊鏈如果不擺脫發幣困境,就永遠找不到合法落地的機制。
其二,區塊鏈並非萬能,安全性存在風險。區塊鏈通常被認為可以實現三個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區塊鏈上的數據不可篡改、不可偽造,數據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過程可溯源,可實現責任精準追蹤;第三,區塊鏈內嵌的智能合約可以基於契約自動執行,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違約風險。業內普遍認為,區塊鏈在金融、物流、貿易等領域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事實上,區塊鏈並非萬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認為,根據其密碼學的特性,在區塊鏈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論上需要掌控超過51%的節點才能實現。當區塊鏈中的節點足夠多時,這種大眾廣泛參與的信任創設機制就難於篡改。
然而在現實中,數字貨幣交易所頻頻被攻擊甚至失竊。2018年6月20日,韓國Bithumb交易所在官網發布公告稱,交易所遭受黑客攻擊,被盜走價值350億韓元、約合3200萬美元的加密貨幣。
被稱為中國第一代「黑客」的季昕華說,區塊鏈會不斷面對攻擊,數據上傳到鏈的過程容易發生信息泄露。也有業內人士擔心,量子計算的超強運算能力一旦實現,也將對區塊鏈產生直接沖擊。
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特約研究員趙鷂對本刊記者說,學術界早在2013年就證實了區塊鏈並不是完美的,存在不少「作弊」的策略。只要有足夠的經濟激勵,控制超過51%節點的攻擊不只存在於理論上。
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曾光說,區塊鏈技術本身並不具備不可替代性或顛覆性。「一些不法分子誇大區塊鏈的作用,以此來說明區塊鏈具有巨大的投資價值,這是值得廣大投資者警惕的。」
其三,區塊鏈火爆程度並不完全真實。數據顯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過300家主要關注ICO項目的自媒體出現,成為一個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現象。
「這些自媒體大多數獲得交易所負責人、幣圈投資人的資金支持,其報道的客觀獨立性很難保證,大部分是鼓吹ICO和炒幣,過度拔高數字貨幣前景,為問題項目的非法集資創造了輿論傳播的便利。」許澤瑋說,一些區塊鏈自媒體投資人本身就是ICO項目投資人,其盈利模式是收取軟文費用和項目推廣費用,成為代幣發行的輿論幫手,還有個別媒體發展成代投機構,從中牟利。
2018年8月24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了一則風險提示,提醒廣大公眾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原文如下:
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式控制制實施違法活動。
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❺ 維卡幣是騙局嗎它在中國合法嗎
維卡幣不是騙子,但是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1、維卡幣類似於比特幣,於2014年8月底全球預啟動,於2014年9月底進入中國市場。維卡幣英文名為Onecoin,是既比特幣之後的第二代加密貨幣,它在比特幣的基礎上又結合了創新和盈利能力以及安全性和整體性概念 ,維卡幣的本質是一堆復雜演算法所生成的特解,特解是指方程組所能得到無限個解中的一組,而每一個特解都能解開方程並且是唯一的,以人民幣來比喻的話,維卡幣就是人民幣的序列號,其本質並不是貨幣。
2、維卡幣在中國不合法;維卡幣英文名為Onecoin,一種創造出來的網路虛擬貨幣名詞,被政府認為涉嫌傳銷類詐騙。公司已經內部確認維卡幣為「直銷」,但是沒有拿到國內許可。2017年央視公布350個資金傳銷組織名單,維卡幣在名單中;2018年5月,湖南省株洲縣檢察院將公安部督辦的「3·15」維卡幣特大網路傳銷案第三批次的最後4名涉案嫌疑人向法院提起公訴;2017年2月24日,已沉冤昭雪的陳滿涉足維卡幣傳銷騙局,家屬已決定報警。
拓展資料:
維卡幣買賣靠譜嗎?
1、維卡幣的挖礦行為在中國是不受到有關部門監管的,但是維卡幣的交易在中國並不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維卡幣買賣是不太靠譜的;維卡幣將會挖出60%的幣,公司可能會在明年六月份停止推薦人制,現正在逐步減少網幣和減少拆分次數。
2、針對機構投資者,維卡幣在匿名、無國界、不易破解和增發上更為嚴苛。基於以上原理,維卡幣只要維持適當的流動性,其本身的稀缺性保證了該貨幣在沒有大量熱錢湧入的前提下,整體穩定向上的價格走勢。
❻ 肽鏈礦機挖礦產T幣是傳銷嗎
T幣全名鈦克幣已經被西安警方證實為傳銷行為,警方以對鈦克幣公司進行查封。中國警方已經抓捕了大量聲稱礦機挖礦的傳銷行為,央行也以發出公告央行從未推出任何虛擬貨幣。
以下為權威媒體報道:
2018年11月23日據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互聯網催生了許多新經濟形態,但是「新」未必是創新,需要冷靜分析。我們要鼓勵創新、倡導創新、包容創新,也要特別注意維護創新。而這個維護就是剔除虛假虛火,撕開面紗,揭露真相,批判那些像「炒作明星」一樣炒作「創新」的現象和觀點。
「其實,網路這東西,現在想想也是很後悔的。我連人都沒有看到,就參加了礦機的眾籌,連賬號、密碼我都不知道,現在想報案都沒法報。」安徽的李先生,這段時間非常郁悶,今年6月份被人拉到QQ和微信群,繼而又被忽悠著花了八九萬參與六台鈦克幣礦機的眾籌。
錢還沒有掙到,鈦克幣公司涉嫌傳銷,8月底被西安警方查封了。現在群主告訴他和其他十幾位參與礦機眾籌的投資者,錢要不回來了。
李先生說:「會員特別多,像我們這樣的人,QQ群群主都在洗腦,說傳銷的錢沒收了都上交國庫的,即使報案了,也拿不回來了。」
其實,李先生說的挖礦機就是看起來高大上的偽創新,背後是一個巨大的傳銷迷局,讓他像著了魔一樣把錢投入到山寨幣挖礦機的眾籌之中。李先生被說動掏錢投資鈦克幣挖礦機,就是因為群主聲稱,鈦克幣與比特幣一樣,產生於網路世界復雜的演算法,具有不可復制性,靠礦機才能挖鈦克幣。
「它的宣傳力度非常大,廣告做的特別好,區塊鏈啊什麼的,我們以為鈦克幣的模式是跟比特幣一樣的技術。」李先生說。實際上,據警方透露,這家公司的鈦克幣產生技術就掌握在公司高層的手裡,只要點一點滑鼠,數萬枚鈦克幣唾手可得。
在偽創新的包裝下,鈦克幣成為誘餌,這家公司構建了兩個交易平台,一個平台負責鈦克幣交易,另一個則負責虛擬的礦機交易。在金融界人士看來,這兩套網路交易系統實際上已形成了自己獨立的金融生態圈,更是一個精心設計的圈套。
在實際操作中,像李先生這樣的「投資者」首先要注冊成為會員;接下來需要支付人民幣來購買虛擬貨幣。
李先生告訴記者:「三千個鈦克幣才能買到一個礦機,我們想要買礦機,就要在它的交易所買鈦克幣。鈦克幣不就一直往上漲了嘛!7月到8月份之間,鈦克幣價格一直在上漲,從20多元,上漲到60多元,都是我們的錢。」
用人民幣買鈦克幣,再用鈦克幣買礦機,這個規則是鈦克幣公司精心布的一個局。因為投資者想買礦機才買鈦克幣,花錢買鈦克幣,又炒高了鈦克幣價格,更加刺激人們買礦機的慾望。因此,在短短的一個半月內,李先生瘋狂投入八九萬元,參與了6台挖礦機的眾籌。
「QQ和微信群,群主拉了十幾個像我這樣的人,眾籌礦機。VIP3000型的礦機大概22萬。礦機生產幣,把幣挖出來有盈利,剛開始的一個多月,能分到盈利兩三千元,所以十幾個人眾籌了6台20多萬的礦機。」
像李先生這樣的投資人,購買了虛擬貨幣後,還不能直接進入礦機交易平台,必須要有擁有一個或多個「礦機」的「老客戶」介紹。至此,傳銷卸下了偽創新的面具。這些「客戶」最終形成了金字塔式的層級,處於金字塔頂端的「客戶」會得到巨額非法所得。
在深度剖析後可以看出,挖礦機傳銷依然採用的是拉人頭,發展下線的傳統模式。另一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受損投資人現在終於看清了礦機偽創新,真傳銷的本來面目。
「由於有區塊鏈、P2P、虛擬貨幣等新概念做包裝,還在高端商業區設置富麗堂皇的公司作支撐,再加上不惜血本,聘請專業的宣傳公關團隊,虛擬幣傳銷有非常強的迷惑性,加上微信組織我們,不見面傳播又有隱蔽性特徵,所以才導致我們這些受騙的投資人,被騙了卻還不自知。」
像這樣的偽創新,數不勝數,全國多地都在上演虛擬貨幣涉嫌傳銷的慘劇,動輒幾十萬涉案金額,數萬投資者損失慘重。
2018年4月17日晚,一起披著「區塊鏈」外衣的特大網路傳銷案主犯鄭某被西安警方從上海押解回西安,該傳銷組織頭目將「區塊鏈」打造成傳銷噱頭,建立「消費時代」(DBTC)網路平台,通過網路發展下線。
據介紹,該平台今年3月28日上線,截至4月15日,已發展注冊會員1.3萬餘人,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涉案金額8600萬元。「消費時代」(DBTC)網路平台的破滅,打著「區塊鏈」名義的全國首例傳銷案也成功告破。
早前,比特幣的躥紅,讓作為比特幣技術基礎的區塊鏈聚焦在鎂光燈下。2018年伊始,區塊鏈再次走紅,一時間成為行業大熱的概念。
「現如今,虛擬貨幣市場的野蠻生長,讓「暴富」一詞著實刺激了人們的神經。在「一夜暴富夢」的背後,滋生出了一批打著「區塊鏈」的名號,實則搞著傳銷勾當的非法組織,實打實的「掛羊頭賣狗肉」。」
民間反傳人士韓兆磊告訴記者:「時代不一樣了,騙子們都要緊跟潮流了。於是虛擬貨幣、區塊鏈,這些沒幾個人能搞懂的概念成了他們的「新寵」。」
不久前,騰訊安全反詐騙實驗室聯合國家工商總局(廣東深圳)反傳銷監測治理基地,正式發布了《騰訊2017年度傳銷態勢感知白皮書》。
《白皮書》指出,各類境外資金盤、虛擬幣和ICO項目也成為新型網路傳銷的主要模式之一,許多組織打著創新的幌子,許以高額回報,但其中蘊含非法發行、項目不實、跨境洗錢、詐騙、傳銷等諸多風險。
由於不受國內機構監管,一旦崩盤、跑路或者失聯,投資者往往投訴無門,損失難以追回,還造成大量資金流向境外,嚴重危害國家金融安全。
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2月28日,騰訊安全反詐騙實驗室共識別出3534個疑似傳銷平台,平台參與人數高達3176萬,且每天新增識別傳銷平台30個左右。
對此,《騰訊2017年度傳銷態勢感知白皮書》指出,從傳銷組織出現時間的分布來看,近年來傳銷呈現愈演愈烈的趨勢,2017年新出現的傳銷平台佔比高達58%,超過之前的總和,可謂是「互聯網傳銷元年」。
據此次破獲「區塊鏈」特大網路傳銷的民警介紹,「消費時代」(DBTC)網路平台自行操縱虛擬貨幣升值幅度,設置「持幣生息獎」吸納會員;根據會員發展下線情況,實施28級分代管理,設置「分享收益獎」進行獎勵;對10個層級148人組成的營銷團隊設置「團隊業績獎」,根據營銷團隊業績進行獎勵。
而關於以「區塊鏈」為名的非法傳銷,江蘇省互聯網金融協會在2017年4月就已經更新了《互聯網傳銷識別指南》(2017版),其中就新增了「數字貨幣」傳銷。
並指出傳銷分子利用投資人未能准確理解數字貨幣的特點進行行騙,傳銷式數字貨幣的「交易行情」基本由特定機構控制,早期為吸引投資人投資,可能會將貨幣價格炒得很高,一旦時機成熟,機構進行集中拋售,價格一落千丈,導致投資者血本無歸或者機構直接跑路。
騰訊安全反詐騙實驗室負責人李旭陽說道,「最近利用所謂的區塊鏈概念搞的代幣、虛擬幣這一塊,我們發現非常活躍的這種代幣有2000多種,這種傳銷平台已經超過3000多家,這類犯罪因為涉案金額非常大,所以危害很大。」
「在他們的眼中,你心中牽掛著的賬戶里,不過是一串串沒有價值的「數字垃圾」。你想要的樣子,他都能給你操控出來。這不是重點,畢竟是搞傳銷的,根兒還是脫離不了「發展下線」四個字。」
中國反傳聯盟會長凌雲跟記者表示:「關於傳銷的案例,「暗黑幣」就是一個血淋淋的例子,這種平台以高額返利為誘餌,由全國各個地區的負責人及會員通過宣傳、上課、介紹等方式不斷發展下線,以投資虛擬貨幣「暗黑幣」為名;
要求參與者繳納不同級別的「暗黑幣」礦機租賃費用即門檻費的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每一名會員下線分為三條線(即三個區)的順序組成固定的層級,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並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並通過出售虛擬貨幣「暗黑幣」的方式直接獲利。」
據了解,這種類似的利用區塊鏈概念進行投機的行為,國際上也不乏案例,比如區塊鏈上賣虛擬貓。區塊鏈上的一隻貓價格已經高達12萬美元,這種賣法在本質上就是一種賭博或者擊鼓傳花游戲。
據了解,隨著我國對非法傳銷活動不斷加大打擊力度,此類傳銷活動已經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隨著金融創新以及人工智慧等技術的迅速普及,非法傳銷明目更加繁多、組織更加嚴密。尤其是,在日益火熱的區塊鏈風口下,資本市場概念炒作盛行,投機氛圍濃厚。
國家互聯網金融安全技術專家委員會秘書長吳震說:「隨著數字貨幣受到熱捧,很多互聯網金融平台打著區塊鏈、虛擬貨幣的旗號經營,去年就出現過有著400多種名目的傳銷幣。還有一些平台利用高收益進行虛假宣傳開展業務。」
吳震認為,區塊鏈要想成功,有四個必要條件:必須多方參與;參與的多方都有積極性,數據真實性問題;實施難度。此外他認為,如果激勵機制形成不了,就會有很多問題解決不了,要麼區塊鏈建成後難以運行,要麼達不到預期的效果。
今年1月中旬,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工信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和相關企業在2018年守護者計劃大會上表示,各部門將採取聯合治理模式,攜手更多的政府部門和企業,打擊網路黑色產業鏈力度,共同構建「網路安全共同體」。
總而言之,資本市場對區塊鏈概念的爆炒,正在讓這一創新技術走向失控的邊緣,只有加大監管力度才能使其得到良性發展。同時,廣大投資者也應該認清此類項目的本質,增強風險防範意識,不要盲目跟風炒作。
❼ 什麼是非法挖礦
非法采礦要根據具體情節追究其法律責任。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等違法行為,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具有法定情形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五萬至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具體規定如下 :
1、《礦產資源法》第三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的,責令停止開采、賠償損失,沒收采出的礦產品和違法所得,可以並處罰款;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條的規定對直接責任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和個人進入他人依法設立的國有礦山企業和其他礦山企業礦范圍內采礦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2、《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 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礦產資源嚴重破壞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3、立案標准。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
第六十八條[非法采礦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條第一款)]違反礦產資源法的規定,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的,或者擅自進入國家規劃礦區、對國民經濟具有重要價值的礦區和他人礦區范圍采礦的,或者擅自開采國家規定實行保護性開採的特定礦種,經責令停止開采後拒不停止開采,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在五萬至十萬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本條規定的「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
(一)無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
(二)采礦許可證被注銷、吊銷後繼續開采礦產資源的;
(三)超越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區范圍開采礦產資源的;
(四)未按采礦許可證規定的礦種開采礦產資源的(共生、伴生礦種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采礦許可證開采礦產資源的情形。
在采礦許可證被依法暫扣期間擅自開採的,視為本條規定的「未取得采礦許可證擅自采礦」。
造成礦產資源破壞的價值數額,由省級以上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出具鑒定結論,經查證屬實後予以認定。
❽ 區塊鏈是什麼傳銷
區塊鏈是不是傳銷?近期,一張中國大媽在區塊鏈大會現場擺pose的照片在朋友圈裡走紅,網友們紛紛評論:大媽們已經被區塊鏈盯上。而今年以來,有一些不法分子打著區塊鏈金融的旗號進行傳銷活動,成為傳銷的最新變種之一。近期,西安市就破獲了一起區塊鏈傳銷案件。
半個月吸金8600萬
「2018年什麼項目穩定,什麼項目有前景,什麼項目值得投資!大唐幣你知道嗎?大唐幣持幣生息、儲量增值、復利倍增(日結),持幣量100枚至499枚,每天生1%。,持幣量500枚至999枚,每天生1.5%。……持幣量達到10000枚以上,每天生3%。」。這是一家發行虛擬貨幣的企業,打著普及區塊鏈金融知識的旗號,在網上發布的帖子。
發帖者稱,若網友花3000元買進1000個幣,每天就能新增兩個大唐幣,且幣值只漲不跌,「假如持有45天掛牌上市,全部賣出,新增幣90個,總共持有1090個幣。如果幣值每天平均上漲0.5元,賣出價25.5元。全部賣出,扣除10%手續費後可得到25015.5元」。也就是說,投資者若投入3000元,45天即1個半月後就能賺22000元,以此計算,一個半月收益率可達到733%。
上述看似暴利的投資行為,其實是一場不折不扣的騙局。
「目前已經查明該案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涉案資金高達8600餘萬元。」據西安警方透露,根據前期線索,犯罪嫌疑人鄭某為牟取非法利益,打著「區塊鏈」概念,與網路平台管理員張某、李某、營銷副總勾某等9人,於3月28日起以聚集性傳銷、網路傳銷為手段,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DBTC)網路平台銷售虛擬的大唐幣。
據西安警方透露,犯罪嫌疑人偽稱自己是具有外資背景的「高科技跨國企業」,為了讓普通投資者相信,該團伙還花3萬元請外籍男子做旗下公司的董事長,將自己打造成具有外資背景的「高科技跨國企業」以擴大影響。
隨後,套用最新的「區塊鏈」概念,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DBTC)網路平台銷售虛擬貨幣,並自行操控虛擬貨幣的價格漲幅。設置「持幣生息獎」吸納會員;根據會員發展下線情況,實施28級分代管理,設置「分享收益獎」進行獎勵;對10個層級148人組成的營銷團隊設置「團隊業績獎「,根據營銷團隊業績進行獎勵。
與以往的傳銷組織不同,該組織沒有選擇隱匿在小區避人耳目,而是將辦公地點設在豪華、氣派的寫字樓內,並且在網上音頻平台持續做宣傳。這一組織還先後去國內外多地召開虛擬貨幣的推介會,推介虛擬貨幣時,其號稱會員只要投入300萬元,每天可生利8萬元,一個月就可以獲利200多萬元。而會員在平台注冊後,會員之間進行交割,平台不退幣,也不返現。
4月15日,西安市公安局在陝西西安、浙江寧波等地集中收網,將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查獲,涉案金額高達8600餘萬元。
偽區塊鏈盯上中國大媽
西安東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員殷高峰稱,近年來,隨著區塊鏈技術的發展,比特幣造就了一批挖礦者的財富神話。在這種示範作用的帶動下,各種虛擬貨幣應運而生,魚龍混雜,其中有不少是騙局。搞虛擬貨幣的騙子,打著「虛擬貨幣」、「區塊鏈」等名義開展傳銷騙局,主要是抓住了普通投資者不懂虛擬貨幣、區塊鏈,卻又希望趕上虛擬貨幣投資熱潮的心理。其騙局往往設置復雜,投資者很容易上當。而且,在上當後其投資很難收回。??近幾年,虛擬貨幣傳銷已經盯上中國大媽,她們是最常見的受害者。2016年11月,廣東警方破獲了「恆星幣」非法傳銷案。該組織團伙以發展人員數量為條件提成返利,引誘會員通過「恆星幣」繼續層層發展他人參與。4個月就吸收全國31個省(區、市)16萬余名會員,涉案金額近兩億元。
2017年9月,海南海口警方破獲了「亞歐幣」傳銷案,短短一年時間,亞歐幣騙局就吸引了4萬多名參與者,吸收資金40多億元。
審計專家指出,虛擬貨幣有幾個顯著特點:一是構造虛擬貨幣,涉眾詐騙特徵明顯。審計抽查60家平台發現,實際全部不具備其宣稱的技術和任何貨幣功能,所謂的「幣值」均由平台自行隨意操控;二是通過編造故事、設計模式吸引投資者眼球。三是兼具多種違法犯罪特徵。
陝西省政協委員、陝西錦園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張陽秋說,前述案中非法組織傳銷的特徵非常明顯,首先是讓會員繳納一定的費用,此案中是把傳銷變形為購買虛擬貨幣,且他們的分層級在三級以上,達到了10個層級。虛擬貨幣在網路上進行銷售,使傳銷變得更有隱蔽性,因此波及面更廣。
張陽秋說,虛擬貨幣作為一種新興事物,目前常被用於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其通常集中控制少數個人或公司賬戶吸納、轉移資金,又通過互聯網媒介建立傳銷網路擴大集資規模,而普通的投資者很難看清其背後的運作規律。她提醒,各種虛擬貨幣平台普遍宣傳「區塊鏈」、「去中心化」等技術,有的還以國際組織、跨國金融集團命名,極具迷惑性,中老年朋友一定要慎重投資,最好不要涉足不熟悉的投資領域。
內容來源?新華網
區塊鏈成傳銷新騙術,區塊鏈到底是什麼?
前段時間,一張中國大媽現身區塊鏈大會現場的照片在網上走紅,一時之間引發了熱議,網友們紛紛表示:「大媽們已經被區塊鏈盯上。」事實上,從幾年前開始,當區塊鏈的概念出來的時候,就有一些不法分子打著區塊鏈的名義進行傳銷活動,成為傳銷的最新變種之一。事實上,對著區塊鏈的發展,各種虛擬貨幣也是應運而生,其中大多數都是騙局,騙子打著「虛擬貨幣」、「區塊鏈」的名義,開展騙局,這主要就是利用投資者不懂虛擬貨幣、區塊鏈,卻又想要趕上虛擬貨幣投資熱潮的心理。這種騙局看似復雜,其實也是非常簡單的,但是一旦上當之後,投資也是很難收回來的。
那麼,區塊鏈到底是什麼?
從區塊鏈的網路定義上看,區塊鏈就是一個信息技術領域的術語。從本質上講,它是一個共享資料庫,存儲於其中的數據或信息,具有「不可偽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開透明」「集體維護」等特徵。基於這些特徵,區塊鏈技術奠定了堅實的「信任」基礎,創造了可靠的「合作」機制,具有廣闊的運用前景。區塊鏈是一種分布式數據存儲、點對點傳輸、共識機制、加密演算法等計算機技術的新型應用模式,它也是比特幣的一個重要概念,其本質上是一個去中心化的資料庫,同時也是比特幣的底層技術,是一串使用密碼學方法相關聯產生的數據塊,每一個數據塊中包含了一批次比特幣網路交易的信息,用於驗證其信息的有效性(防偽)和生成下一個區塊。
最近幾年以來,區塊鏈技術在全世界范圍內迅速發展,中國的區塊鏈技術也發展迅速,政府也針對區塊鏈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文件。事實上,政府對區塊鏈技術也是非常重視的,它也被視為「戰略性前沿技術」。在2016年12月的時候,國務院就印發了《「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其中就有區塊鏈技術。在2017年的時候,國務院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持續釋放內需潛力的指導意見》,在這個文件中,政府鼓勵開源代碼開發個性化軟體,開展基於區塊鏈、人工智慧等新技術的試點應用。到了2018年的時候,工信部信息中心正式發布《2018年中國區塊鏈產業發展白皮書》,事實上,這也是中國第一份官方發布的區塊鏈產業白皮書,可見政府對區塊鏈技術還是非常重視的。
總而言之,區塊鏈技術其實並不是騙局,而是被騙子利用了,利用信息的不對稱,欺騙投資者。
區塊鏈到底是不是傳銷區塊鏈是變相傳銷嗎區塊鏈是新技術並不是變相傳銷,只是由許多傳銷組織聲稱為「區塊鏈」,實際上並未有任何技術,只是打著「區塊鏈」的名頭行傳銷之實罷了,國家已經多次發布公告打擊此種傳銷行為。以下為新華網報道區塊鏈傳銷:
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亦存在安全性風險,火爆背後有「別有用心」的誇大造勢。只有去除華而不實,區塊鏈才能回歸真正的應用價值。
投資8萬元,三個月後變80萬元?深圳警方破獲了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在區塊鏈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騙下,數千名投資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額高達3.07億元。在區塊鏈的「神秘面紗」下,不法分子借機動起了歪腦筋,區塊鏈淪為詐騙、傳銷等經濟犯罪的「招牌」。
為何區塊鏈屢屢被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歪用」?除了「不明就裡」,區塊鏈技術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來,隨著監管力度加大,炒幣風氣的降溫給區塊鏈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如今區塊鏈商業「應用」落地情況如何?《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近日對此進行了調查。
當交易平台承諾的三個月「資金釋放期」屆滿而工作人員卻開始在QQ群「踢人」的時候,家住深圳市寶安區的唐海燕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學的介紹下,投資8萬元買了一種名為「普銀幣」的虛擬貨幣。「對方說這個貨幣是當下最先進的區塊鏈技術,有藏茶作為抵押物,還給我看了『技術白皮書』,我也不懂區塊鏈,就沒仔細看。」
雖然對於區塊鏈、虛擬貨幣都不了解,但高額的投資收益令唐海燕充滿了期待。她告訴記者,發行「普銀幣」的公司會定期對該虛擬貨幣按1比10的比例進行拆分,這意味著,每次拆分就會使投資者手中「普銀幣」的價值擴大10倍。只要經過一次拆分,她投資的8萬元,就相當於買到了價值80萬元的「普銀幣」,在交易平台上賣出即可獲得巨額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規則,剛購買的「普銀幣」不能馬上交易,必須在平台上凍結三個月之後才能迎來「釋放期」。然而,當三個月時間過去之後,唐海燕不僅沒有等到翻倍的資產,凍結在平台上的8萬元也無法用於交易了。
「其他投資者開始在QQ群里質疑這項投資的真實性,結果公司工作人員竟然把這些投資者一個一個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說。
事實也證明了唐海燕的直覺。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偵破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詐騙資金高達3.07億元。在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正是以「區塊鏈+藏茶」的模式發行虛擬貨幣,套取公眾存款,唐海燕是數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調查發現,該公司宣稱,投資人可將「普銀幣」放到虛擬交易平台「聚幣網」上買賣,以此賺取差價
。實際上,其買賣價格的變動是該公司使用投資人的投資款進行幕後操作,並一度將「普銀幣」的價格從0.5元拉升至10元,讓投資者嘗到一些甜頭。當大量投資人進場之後,該公司通過惡意操縱「普銀幣」價格走勢不斷套現,最終導致投資人手中的「普銀幣」毫無價值。
2018年以來,打著區塊鏈的旗號從事詐騙、傳銷,已經成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濟南警方端掉了一個打著「西部開發」「國家扶貧」「原始股」「區塊鏈」「電子商務」為幌子的傳銷團伙,抓獲主要嫌疑人十餘人,凍結涉案賬戶百餘個,查獲涉案資金3億余元。
濟南警方介紹,惠樂益電子商務公司以國家正在大力發展大數據產業為由,在網路上設計了假的虛擬盤,並發布所謂的「寶幣」「貴幣」等多種虛擬貨幣。
他們先是以贈送為幌子,向新加入的傳銷人員贈送一定數量的虛擬貨幣,每枚價格在幾十元,然後通過人為操縱將虛擬幣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幾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員加入,最後再通過所謂虛擬幣「貶值」的周期波動進行「割韭菜」,周而復始,最終達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當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獲了一起打著區塊鏈旗號的特大網路傳銷案。據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鄭某出高薪組織網路平台管理員張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傳銷、網路傳銷為手段,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網路平台銷售虛擬的「大唐幣」,並操縱升值幅度;
同時在國內外多個城市召開推介會,吸納會員,根據會員發展下線情況,設置28級分管代理,僅僅18天,該團伙就共發展注冊會員13000餘人,目前已經查明該案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涉案資金高達8600餘萬元。
騰訊安全聯合實驗室發布的《騰訊2017年度傳銷態勢感知白皮書》稱,近段時間以來,各類境外資金盤、虛擬幣、ICO(區塊鏈項目首次公開發行代幣融資)項目層出不窮,其中隱藏了非法發行、項目不實、跨境洗錢、詐騙、傳銷等諸多風險,造成大量資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盤、跑路或者失聯,投資者往往投訴無門,損失難以追回。比如百川幣、馬克幣、貝塔幣、暗黑幣等。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在廣東、山東、上海等地采訪了解到,大多數人知道區塊鏈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裡」,對於區塊鏈的具體功能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用來「投資理財」「買賣貨幣」的,也有人認為是「和蒸汽機同等量級的重大發明」,一些創業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這「千載難逢的致富機會」。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正是由於人們對區塊鏈的認識存在諸多誤區,才導致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渾水摸魚誤導廣大投資者。
其一,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截至去年底,國內ICO參與人數和交易總量已實現翻倍增長,大量數字貨幣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將更多普通百姓捲入高風險投資。
許多行業自媒體、名嘴大咖與發行方、數字交易所等結成利益同盟,為「空氣幣」項目站台背書、製造輿論。去年12月,人民銀行等九部門將ICO定性為「涉嫌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采訪中,不少人對本刊記者表示,代幣的存在為區塊鏈技術發展構建了一套權益機制,這套機制對激勵區塊鏈應用繁榮是不可或缺的。「過去5年的市場實踐證明,沒有權益機制的區塊鏈應用,就像沒有連上互聯網的電腦、沒有貨幣的市場經濟,應用場景和發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資人說。
實際上,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代幣僅僅是最早驗證區塊鏈技術的一種產品,兩者之間並不能劃等號,而且代幣的存在已對區塊鏈的發展產生顯而易見的負面作用。
目前,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開始思考,區塊鏈的發展是否一定要依靠發行代幣來實現激勵。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大剛告訴本刊記者,所謂激勵機制僅僅是項目方為自己發代幣找的理論依據而已。
其二,區塊鏈並非萬能,安全性存在風險。區塊鏈通常被認為可以實現三個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區塊鏈上的數據不可篡改、不可偽造,數據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過程可溯源,可實現責任精準追蹤;第三,區塊鏈內嵌的智能合約可以基於契約自動執行,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違約風險。業內普遍認為,區塊鏈在金融、物流、貿易等領域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事實上,區塊鏈並非萬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認為,根據其密碼學的特性,在區塊鏈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論上需要掌控超過51%的節點才能實現。當區塊鏈中的節點足夠多時,這種大眾廣泛參與的信任創設機制就難於篡改。
然而在現實中,數字貨幣交易所頻頻被攻擊甚至失竊。2018年6月20日,韓國Bithumb交易所在官網發布公告稱,交易所遭受黑客攻擊,被盜走價值350億韓元、約合3200萬美元的加密貨幣。
被稱為中國第一代「黑客」的季昕華說,區塊鏈會不斷面對攻擊,數據上傳到鏈的過程容易發生信息泄露。也有業內人士擔心,量子計算的超強運算能力一旦實現,也將對區塊鏈產生直接沖擊。
其三,區塊鏈火爆程度並不完全真實。數據顯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過300家主要關注ICO項目的自媒體出現,成為一個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現象。
(8)公安部關於比特幣挖礦擴展閱讀:
2018年8月24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了一則風險提示,提醒廣大公眾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原文如下:
《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式控制制實施違法活動。
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❾ 判決書里的Plus Token技術團隊
前 言
2020年7月30日,公安部官網發布了一條消息「公安部指揮破獲首起以數字貨幣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國網路傳銷案,徹底摧毀Plus Token非法交易平台,涉案金額逾400億元」。
這是公安機關偵破的首起以比特幣等數字貨幣為交易媒介的網路傳銷案,涉及參與人員269萬,層級關系最大至3293層。不寫Plus Token,幣圈程序員這個系列就是不完整的。
組織結構與包裝
Plus Token不是最會包裝的,但組織架構和運作效率都是目前案件中的翹楚:
據公安部介紹,PlusToken平台下設技術組、市場推廣組、客服組、撥幣組,分別負責技術運維、宣傳推廣、咨詢答復和審核提幣等工作。
參與人員通過上線推薦並繳納價值500美元以上的數字貨幣作為「 檻費」後即可獲得會員資格,會員按繳納的數字貨幣價值獲得平台自創的「Plus」幣,並按照加入順序形成上下線和層級關系。
平台根據發展下線數量和投入資金數量,將成員分為會員、大戶、大咖、大神、創世五個等級,並按等級高低發放相應數量的「Plus」幣作為獎勵和返利。
Plus Token宣稱自己是:
繼imToken之後全球第二大的數字貨幣錢包。
由三星和谷歌原技術團隊開發,研發實驗室在韓國首爾。聯合創始人Leo,是俄羅斯頂級程序員,阿法狗智能演算法研究員、前歐洲數字貨幣支付交易所首席戰略官。(事後查明,Leo只是一個外籍留學生,身份全是包裝的。)
擁有「智能狗搬磚」功能——即同時在不同交易所進行套利交易,賺取差價(實際並不具備該功能)。
投資者存入100萬元,復利一年就能賺到700萬元。開啟「智能搬磚」,除保本以及Plus幣升值產生的收益外還能獲得8%到30%的月收益。
錢包覆蓋全球近170個國家,包括中、日、韓、德國、新加坡、英國、越南、俄羅斯以及緬甸等。
犯罪團伙包裝出來的「Plus Token」是:
亞洲首個STO交易所+多功能跨鏈去中心化錢包+智能狗搬磚+平台幣+幣融貸款+全球數字貨幣支付功能+區塊鏈 游戲 +算力挖礦。
生態建設的目標是覆蓋「錢包」、「交易平台」、「支付」、「挖礦」、「獎金」、「 游戲 」、「幣融」。
(這個結構是不是很眼熟?像不像一些元宇宙項目?)
實際上,用鹽城警方的話說:
這個Plus幣,它其實是平台內部自己發的幣。它通過後台操控這個Plus幣,讓你看到不斷增值,就是一個數字,就是一個代碼,就是我們講的就是空氣幣。
PlusToken最大的仿盤(按2019年價格,涉案金額高達77億人民幣)也是鹽城警方破獲的。
資金盤規模
新華社有一篇報道提到過,這個平台涉及人員300多萬人,流入的比特幣數量超過31萬,另外還有以太坊等數字貨幣917萬余個。按照2019年案發時的市場行情,合計人民幣500多億。
但是判決書的金額,是按照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間的「最低價」計算的。即使這樣,Plus Token平台上的8種數字貨幣合計金額也已達到人民幣148億元。
這里的鏈上數據分析、價格評估和核驗,包括出貨、變現,都是司法機關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的,具體是指電子數據司法鑒定中心、會計師事務所和行業內一些做區塊鏈安全的公司。
關於第三方公司,今年四月也出過一個大新聞。某個區塊鏈安全公司的高管,把警方委託公司保管的比特幣拿去炒合約了——還是正趕上比特幣瘋漲的時間點做空比特幣。為了彌補虧空,嫌疑人還四處收集幣圈傳銷、詐騙的線索,提供給警方,催促警方查處。大概是想著查處扣押的比特幣能再委託他們公司來保管。此人已被羈押,後續有進展我們再更新。
技術團隊分工與實施
回到我們的主題 —— 平台技術團隊的分工與定罪量刑。
2018年初,陳某以區塊鏈為概念策劃在互聯網設立PlusToken平台開展傳銷活動,先後聘請被告人鄭某、王某團隊開發、運營維護APP並建立域名為www.plToken.io的網站。
同時成立了PlusToken平台最高市場推廣團隊——盛世聯盟社區,通過微信群、互聯網、不定期組織會議、演唱會、 旅遊 等方式發布PlusToken平台的介紹、獎金制度、運營模式等宣傳資料,虛構、誇大平台實力及盈利前景進行宣傳推廣。
2018年3月、4月,鄭某為PlusToken平台開發APP和建立網站。
2018年5月1日,平台正式上線。
2018年5月至12月,鄭某帶領技術團隊對PlusToken平台進行運營維護和優化升級。
2018年8月10日,國際版開通,開放全球37個國家的注冊許可權,接受八種主流幣,開通國際plus支付功能。
2018年9月14日,平台冠名贊助WBF世界區塊鏈大會濟州技術大會,在韓國濟州島某酒店舉行「Plus Token」全球啟動儀式。
2019年6月底,Plus Token頭目被抓的消息見報後,主辦方立刻向公眾道歉,說自己當初審核不嚴。
2018年10月,Plus Token錢包交易平台上線,國際plus支付支持所有數字貨幣支付,用戶可以通過交易所兌換交易比特幣、以太坊、萊特幣、狗狗幣等虛擬貨幣。
2018年11月,錢包交易所更名為PsEx交易所。
2018年12月,鄭某將平台運維工作交接給王某團隊,徹底離開平台。
服務近9個月,鄭某從陳某那領到165.1萬元,其中非法獲利金額是25.5萬元。
2018年12月至2019年6月,王某帶領技術團隊對PlusToken平台進行日常運營維護和優化升級,並根據陳某要求對平台新功能模塊進行開發:
事後看,新玩法的功能主要在於延緩崩盤的速度。
陳某每月給王某價值40萬元的數字貨幣作為運維費用,另外支付140萬元,用於日常工作中的開銷。除了這些,陳波還以安家費、獎金的名義付給王某155萬——最後都被認定為非法獲利。
2019年1月12日,PsEx交易所開始交易。
2019年1月,為了逃避法律打擊,陳某和女友把平台客服組、撥幣組搬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繼續進行傳銷活動。
為了方便在國外發展業務,陳某還用他人名義斥資1460萬在當地買地,又前前後後花了近500萬給團伙骨幹辦理萬那杜綠卡、護照。
2019年初,鹽城警方收到線索,立即組建專案組,並將案情通報給公安部。
2019年3月,長沙窩點被查處、搗毀。
但是PlusToken並沒有停止傳銷活動,招攬投資者的廣告在美國紐約時代廣場的巨型廣告牌播放。
2019年6月27日,在公安部協調組織下,專案組民警分別奔赴萬那杜、柬埔寨、越南、馬來西亞等國家和地區,最終成功抓捕藏匿在國外的2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
2019年6月28日晚間,不斷有PlusToken用戶反映說平台無法兌付提現。平台代幣價格自29日晚間停滯在139.237美元位置,連續數十小時沒有任何價格波動。平台官方還在硬撐,解釋說是網不好,但是只能進幣、不能提現,充分說明這是假話。
2019年6月29日,萬那杜每日郵報報道說至少六名中國籍人士因「進行非法互聯網騙局」被當地警察部隊逮捕。7月5日,郵報再次報道,說六名疑犯已經被遣返中國,同時還曝光了plustoken創始人的真實姓名。
2019年8月16日,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 檢察院公布了PlusToken案的最新進展,檢察院依法對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陳某、丁某、彭某、王某、谷某、袁某批准逮捕。
技術負責人的定罪量刑
2020年9月22日,江蘇法院就陳波、丁贊清、彭一軒、谷智江、袁園、陸姣龍、鄭敬、王仁虎、陸萬龍、賀思思、劉佳、彭波、劉帥、伍見紅犯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原審被告人陳滔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案,作出(2020)蘇0991刑初44號刑事判決。
2021年5月,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最終:
一審後陳某和王某上訴,上訴理由和法院判定都非常有代表性,值得仔細研讀。
陳某的上訴理由主要是:
法院認為:
王某上訴的主要理由是:
法院認為:
此處說明一下,王某是和陳某一起在萬那杜被捕的。
附錄清單
經蘇州瑞亞會計師事務所對PlusToken平台用於收取會員繳納數字貨幣錢包地址的交易電子賬單進行鑒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台共收取會員繳納的數字貨幣包括:
據鹽城市物價局價格認定中心認定,以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6月27日期間最低價計算,上述8種數字貨幣摺合人民幣148 8037.50元。
2019年6月28日後,仍有非法數字貨幣轉入平台的錢包地址,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