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末,牡丹江一犯罪團伙想通過虛擬貨幣挖礦賺錢,便租下幾個小區車庫,購置了60餘台「挖礦」設備,但是開挖後才發現「挖礦」設備耗電量大太,於是就動就了歪腦筋,購買了變壓器、高壓電纜等設備,通過搭接小區進線方式竊取國家電能想節省耗電成本。但是沒用上三個月就被順藤摸瓜的我公安民警抓了個正著。沒收了所有的挖礦設備和非法所得,還將面臨一大筆的罰金和刑事責任。
據新聞報道西部某省一家從事「數據業務」的企業,2020年全年納稅僅25萬元,但月均耗電量卻高達2500萬度!今年前4個月,納稅僅9萬元,但月均耗電量高達4500萬度,折算能耗約為1.5萬噸標煤。經調查發現,這台企業實則就是一家「礦場」。這么大的電力損耗,但是實際真的為社會貢獻卻是微乎其微。另外你可能還不知道,全世界最主要的礦場有60%是在中國,因此很多專家人都說,這根本就不是什麼挖礦生意,就是給我們的子孫們「挖坑」呀!
好在國家已經及時的發現這個情況,並在去年5月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會議明確提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由此國內大的礦場紛紛轉向了海外,剩下小也由地上轉入了地下。相信在國家重拳整治下這些破壞生態,浪費電能的挖礦行業將無所遁形。
『貳』 鄭州市簽個人承諾書虛擬挖礦不簽會怎樣
挖礦不簽承諾書會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理。
簽訂了《杜絕從事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挖礦」經營活動承諾書》,承諾不開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挖礦」棗胡雀、交易等活動。
不簽訂承諾書,檢查組可以開展清查虛擬貨幣礦機等相關工作。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存在浪費能源、逃避做談金融監管等諸多問題,在凳早我國尚無明確法定地位。新型挖礦機竊電事件頻發,具有竊電量大、形式隱蔽及集團化作案的明顯特徵,不僅給國家財產造成了巨大的損失,也嚴重擾亂正常供電秩序,破壞市場經濟規則。
『叄』 男友想去河南挖礦,我該放心他去嗎
挖礦掙的錢多,一定要注意安全。只要安全措施到位了應該問題還是不大,因為工作始終是有人來做的。現在的安全保障挺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