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特幣作為一種數字貨幣,大概有以下六個方面的特性:
第一,比特幣是電子現金,它是匿名性貨幣。首先,它具有現金的一切屬性,其中最主要的屬性就是匿名性;其次,它是電子形式的現金,不具有紙鈔和硬幣的物理結構,方便交易流通。我們熟悉的現金和中本聰設想的數字貨幣相比,在匿名性上是一致的。不同的是物理結構的現金完全不能被追蹤,而區塊鏈上的數字貨幣(電子現金)則是可以被追蹤的,這對於央行及對合規性負有很高責任的金融機構來說,無疑具有極大的吸引力。因此可以說,匿名性是數字貨幣的第一要義。雖然人們可能會願意為了便利性而在一定程度上犧牲隱私,但一定不希望其金融活動被那些無關的人(尤其是心懷惡意的人)隨隨便便就偷窺了。
第二,比特幣是可編程貨幣。區塊鏈的四大元素是:共享賬本、加密演算法、智能合約和共識機制。數字貨幣運行於區塊鏈或分布式賬本系統上,它和運行於金融機構賬戶系統上的電子貨幣的顯著區別是可編程性。 電子貨幣在金融機構賬戶上表現為資料庫欄位中的數字,交易是賬戶之間數字的增減。而數字貨幣表現為分布式賬本上的不同參與方之間共同驗證的計算機代碼,交易是賬戶或地址間的價值轉移。 通過智能合約,區塊鏈能夠自動執行雙方或多方之間的約定,任何一方都難以反悔。可編程性讓央行擁有了追蹤貨幣流向的能力,從而有望建立之前不可能擁有的精準執行貨幣政策和精準預測市場流動性的機制。同時,可編程性也能讓金融交易變得自動化,省去了金融機構龐大的中後台部門,甚至讓很多金融交易可以實時清算。這無疑極大地提升了金融交易的效率,提高了資金周轉速度,降低了運營成本。
第三,比特幣是密碼學貨幣。比特幣的賬戶體系和交易驗證機制等元素都高度依賴於各種密碼學演算法。目前互聯網是完全公開透明的,我們享受互聯網帶來便利的同時,也把各種行為數據無償提供給了中心化的互聯網機構,而這些互聯網機構卻利用這些數據來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此外,比特幣可以使用零知識證明、同態加密等密碼學技術來實現交易的隱私保護。
第四,比特幣是演算法貨幣。比特幣的發行機制依靠的是數學演算法來建立自己的信用。而數學運算的結果是高一致性的,因此最容易取得全球的共識。比特幣的核心就是一套高可信度、高一致性、高透明度、規則嚴密、公平、公開、公正的數學演算法。
第五,比特幣是自治貨幣。共識、共治、共享的自組織是區塊鏈帶來的嶄新的商業架構和組織架構。通過觀察比特幣、以太坊等幾個比較成功的數字貨幣的實踐案例,我們發現基於區塊鏈的計算機程序正在成為新型的數字貨幣發行主體。這些項目都是以社區自治的開源軟體的方式在運行,既不被中心化機構擁有,也不設中心化伺服器,甚至沒有運維人員來管理。這種基於數學演算法的背書方式,在原來的主權政府做信用背書的法定貨幣和私人機構做信用背書的私人貨幣之外,增加了一類全新的數字貨幣發行方法——以數字貨幣為表現形式的無主貨幣,即發行方只是數學演算法模型,沒有法律主體資格。
第六,比特幣的運行基礎是分布式網路。分布式網路技術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比特幣的特性與效用。隨著5G通信技術的部署,未來我們每個人的生活、學習、工作都難以離開分布式網路,它是區塊鏈或分布式賬本的技術基礎,也決定了比特幣的運行效用。
那麼,各國央行籌劃的數字貨幣會具備前述的六大特質嗎?我們目前還不得而知,但透過只言片語,至少我們了解到:
第一個分歧來自到底採用什麼技術來搭建數字貨幣運行的底層協議。各國央行更傾向於採用分布式賬本技術而不是區塊鏈技術,或者更傾向於採用聯盟鏈技術而不是公有鏈技術。聯盟鏈與公有鏈的最大區別在於:聯盟鏈的節點加入需要許可,而公有鏈不需要許可。
第二個分歧來自全網節點是否要完全對等。公有鏈是一個無須許可的點對點對等網路,而央行希望成為擁有某些專屬權力的特權節點,它可以運用這些專屬權力,允許或禁止某些節點的加入,監督、追蹤數字貨幣的流動。
B. 數字人民幣和比特幣的區別
1 、法律地位不同:數字貨幣在中國具有合法的地位,但比特幣還沒有得到中國的認可;
2 、 性質不同: 比特幣採用的是去中心化的交易,而數字貨幣是中心化的貨幣 ,由 國家央行發行 ;
3 、 發行量不同: 比特幣的發行數量是固定的,但數字貨幣卻是根據市場的流通情況來確定的;
4 、流通范圍不同: 比特幣可以在世界各國流通,但數字貨幣僅限國家內部流通;
5 、價值量不同:比特幣 的價值是會隨著交易的波動而有所變化的,但數字貨幣價值比較穩定。
在實際生活中,數字貨幣是中國的法定貨幣 ,有著國家 信用背書。隨著電子支付的流行,越來越多的人都選擇使用數字貨幣。對於紙幣的使用,大大減少了 。 中國人民銀行通過不同時期貨幣的流通情況 , 制定了不同的貨幣政策,但數字貨幣流通要比發行紙幣更為方便。 數字貨幣和紙幣具有同等的價值,但是在使用起來卻更加方便。人們只要使用電子設備進行支付結算就行,數字貨幣方便了人們的生活。
C. 數字人民幣和比特幣有什麼區別嗎
1、央行數字貨幣採用100%繳納准備金,是中央銀行負債,由中央銀行信用擔保,屬於國家主權貨幣。比特幣是沒有任何信用做擔保的,所以我們能看到比特幣價格的波動非常大。
2、從設計細節上看,央行數字貨幣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即央行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它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而比特幣則是採用去中心化的挖礦方式發行,發行過程中不涉及央行,也不涉及商業銀行,直接面向大眾。
比特幣是由系統自動生成一定數量的比特幣作為礦工獎勵來完成發行過程的。礦工在這里充當了貨幣發行方的角色,他們獲得比特幣的過程又稱為「挖礦「。所有的比特幣交易都需要通過礦工挖礦並記錄在這個賬本中。
礦工挖礦實際上就是通過一系列演算法,計算出符合要求的哈希值,從而爭取到記賬權。這個過程實際上就是試錯的過程,一台計算機每秒產生的隨機哈希碰撞次數越多,先計算出正確哈希值的概率就越大。
最先計算出正確數值的礦工可以將比特幣交易打包成一個區塊,然後記錄在整個區塊鏈上,從而獲得相應的比特幣獎勵。這就是比特幣的發行過程,同時它也激勵著礦工維護區塊鏈的安全性和不可篡改性。
D. 中國數字貨幣有哪些
一般優秀的數字貨幣多為舶來品,例如比特幣、萊特幣、以太幣等等。但國內的元寶幣、瑞泰幣、比特元以及歐陸眾籌不同眾籌項目的代幣都是優秀的數字貨幣。
數碼貨幣(英語:Digital currency,又譯為數字貨幣)是電子貨幣形式的替代貨幣。目前,任何政府的中央銀行都沒有表示要發行數碼貨幣,數碼貨幣也不一定要有基準貨幣和中央銀行。
它不同於虛擬世界中的虛擬貨幣,因為它能被用於真實的商品和服務交易,而不局限在網路游戲中。早期的數碼貨幣(數字黃金貨幣)是一種以黃金重量命名的電子貨幣形式。現在的數碼貨幣,比如比特幣、萊特幣和PPCoin是依靠校驗和密碼技術來創建、發行和流通的電子貨幣。
E.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的相同點
1、倫敦證券交易所也是交易後分布式賬本工作組的創立者之一,在區塊鏈技術試驗中是最積極也最安靜的。
2、ASX是區塊鏈應用領域最有雄心的公司之一,一月份就對區塊鏈創業公司數字資產控股投資了1000萬美元。
3、然而除此之外,CME沒有公布更多的區塊鏈技術研究方向和更大的行業戰略。
4、然而該集團在三月份第一次公開表示,希望進行區塊鏈技術探索,並且之前還僱傭了以太坊項目聯合創始人AnthonyDiIorio作為項目首席數字官。公眾都把它看作最前沿的區塊鏈應用。
央行要發行的數字貨幣與比特幣是有本質區別的,但在某些屬性,如安全性、匿名性等方面又與比特幣有一些相似之處。
另一方面,央行的數字貨幣由於是由央行研究發行並由相關部門進行監管,顯然具有更高的「貨幣性」,相對於比特幣較大的價格波動,央行的數字貨幣幣值的相對穩定顯然更適合作為日常生活中的支付工具。
F. 比特幣和數字貨幣的區別
一、法律地位不同:比特幣在我國定性為一種特殊商品;央行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有國家信用背書。
二、性質不同:比特幣是去中心化的;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心化貨幣。
三、發行量不同:比特幣發行總量2100萬枚;央行數字貨幣發行量由央行視市場貨幣流通量而定。
四、流通范圍不同:比特幣在全世界范圍內流通;央行數字貨幣暫時僅在國內流通。
五、價值量不同:比特幣價值隨著市場交易波動幅度較大;央行數字貨幣是數字化人民幣,因此價值基本穩定 。
比特幣是去中心化的數字貨幣,賬戶是匿名的,即這個賬戶是誰的,沒人知道。而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央人民銀行發行的法定數字貨幣,從本質上來說就是人民幣,只不過是數字化版的人民幣。
央行數字貨幣是國家發行的中心化數字貨幣,賬戶是實名制的,交易可追溯,屬於半私密性賬本,只有政府機關才權查閱。
拓展資料
數字貨幣
數字貨幣是法定貨幣的額另一種存在和流通形式,相對於現在流通的紙幣和硬幣而言,它是以數字的方式存在。數字貨幣的合法存在的,是法定的,是基於區塊鏈技術誕生的。
數字貨幣的特點
數字貨幣的是一種法定數字貨幣,其適用范圍是全世界,並且擁有貨幣的所有特性,如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世界貨幣等。數字貨幣的發型單位是各國政府發行的。
數字貨幣,已存在於我們生活中。
數字貨幣的基本特徵:
1.核心是密碼學;
2.流水式記賬貨幣;
3.區塊鏈的分布賬本;
4.P2P的網路協議;
5.網路支付系統。
區塊鏈和數字貨幣的關系?
區塊鏈是數字貨幣發行的底層技術,這也是兩者之間的最直接的關系,它們是可以相互獨立存在,並且大放異彩的。最後,從價格/價值來說,數字貨幣一般等同於法幣,一個一元人民幣的數字貨幣與一元的人民幣紙幣是等同的;而虛擬貨幣,它一般是由平台來定價,說它是多少就是多少,而比特幣則由市場定價,因此波動巨大。
G. 央行的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的最大區別是什麼
比特幣的自然本質是去中心化的,但是數字貨幣央行必須遵守集中化的管理模型。與比特幣相比,央行的數字貨幣具有更高的「貨幣」價值,比特幣的價格波動很大,央行的數字貨幣保證了日常生活中的支付功能,自2014年以來,數字貨幣保持相對穩定。自從年初以來,央行一直積極進行數字貨幣的研究和開發,包括有關專利的積極申請。
從發行數字貨幣央行開始,它使用兩級操作系統央行,該系統首先將數字貨幣轉換為銀行或其他運營機構,然後再將其轉換為公眾。 穆 長春說這種雙傳輸系統適合中國的國情。不僅可以利用現有資源來調動商業銀行的熱情,而且還可以毫無問題地提高對數字貨幣的接受度。
H. 金融主權的確立,看央行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等區塊鏈幣的區別
最近幾個月,央行數字貨幣測試進行的如火如荼,特別是29號建行App數字錢包的忽然爆發,更是把央行數字貨幣推向了前所未有的熱度。
很多人會想到,既然央行的數字貨幣很快就會推出了,那麼基於區塊鏈的貨幣,比如比特幣、以太坊等是不是也到了實用的階段?會不會在國內也會承認?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央行的數字貨幣和區塊鏈數字幣有本質區別,甚至說,沒有任何關系,而且很多原則都是相反的,主要區別有如下幾個方面:
1.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心化的,而區塊鏈幣是去中心化的。
這一點可以說是根本區別,區塊鏈幣發展出來的本質就是去中心化,也就是沒有一個人或者組織可以控制區塊鏈網路,所有參與方共同維護了整個區塊鏈;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央行組織的,央行就是中心,負責管理所有的相關技術和業務。
2.央行數字貨幣是實名的,而區塊鏈幣是匿名的。
這是第二個最大的區別,區塊鏈幣因為它的匿名性,成為了有組織犯罪的溫床,各種勒索、威脅也是要求以區塊鏈幣支付贖金,因為是匿名的,無法追蹤真正的使用者。央行數字貨幣要求實名認證,所有使用者都是可以找到的,不用怕被用來做壞事。
3.央行數字貨幣是有法定支付保證的,而區塊鏈幣是無任何保證的。
這也是區塊鏈幣最大的風險所在,你可以說一個比特幣價值一萬元,也可以說一分錢不值,而且就兌付剛性來說,就是一堆數字,沒任何價值。央行數字貨幣和紙幣是一一對應的,需要的話,可以兌換成紙幣。
4 .央行數字貨幣可以離線支付,而區塊鏈幣必須聯網使用。
央行數字錢包支持聯網和離線支付,即使沒有網路也可以直接使用,大大擴展了適用范圍;區塊鏈幣使用比較麻煩,不但要在線使用,大部分還需要安裝專用的客戶端,增加了使用的難度。
5. 央行數字貨幣支持高並發,而區塊鏈幣有交易速度限制。
區塊鏈幣的本質決定了它的交易是低效的,如果要達到較高的交易速度,成本和安全性就很難保證。而央行數字貨幣不是基於區塊鏈的,也許會在部分場景使用,但是本質不需要區塊鏈來保證,所以可以達到傳統電子交易的速度,即使全國人民都使用電子貨幣,也能滿足交易要求。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央行數字貨幣不但和區塊鏈幣無關,甚至我們可以說,央行數字貨幣是區塊鏈幣的反面,不但不會為區塊鏈幣背書,甚至基本宣告在中國不可能使用任何區塊鏈幣了。
I. 中國的虛擬幣有哪些
中國的虛擬幣有以下幾種:
1. 比特幣(Bitcoin)
2. 以太坊(Ethereum)
3. 萊特幣(Litecoin)
4. 比特現金(Bitcoin Cash)
5. EOS
6. 瑞波幣(Ripple)等。
比特幣(Bitcoin):比特幣是第一個被創建的加密數字貨幣,在中國也有大量的用戶。它使用區塊鏈技術來確保交易的安全性和匿名性。
以太坊(Ethereum):以太坊是一個智能合約平台,也是一個開放源碼的區塊鏈平台,支持去中心化應用的開發。在中國,很多區塊鏈項目都基於以太坊進行。
萊特幣(Litecoin):萊特幣是一種基於比特幣的虛擬貨幣,交易速度更快,處理容量更大。在中國,萊特幣也是較為流行的虛擬貨幣之一。
比特現金(Bitcoin Cash):比特現金是比特幣的一個分支,旨在解決比特幣交易速度較慢的問題。它允許更快的交易確認,因此在中國的加密貨幣市場中也有一定份額。
除了上述幾種虛擬幣,中國市場上還存在EOS、瑞波幣(Ripple)等多種虛擬貨幣。這些虛擬貨幣各具特色,有的側重於交易速度,有的注重智能合約功能,但都在中國的加密貨幣市場中佔有一席之地。隨著區塊鏈技術的不斷發展,未來中國市場上還將涌現更多種類的虛擬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