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駁人民網論加密貨幣
日前,借比特幣大跌之「東風」,兩位知名專家在人民網發表《虛擬貨幣終究是黃粱一夢、龐氏騙局》一文,宣稱「虛擬貨幣(Cryptocurrency)「無疑是人類史上最大的龐氏騙局」。
從翻譯角度來看,「Cryptocurrency」一詞應當翻譯為「加密貨幣」或者「數字貨幣」,從而與所謂「虛擬貨幣」的標簽有所區分。從規模上來看,隨著比特幣跌至2萬美元,當前全球加密貨幣總市值在1萬億美元左右,而此前總市值曾一度突破3萬億美元,其暴漲暴跌的性質,的確存在極大的投資風險。
然而,當我們把目光拉回到10年前的2012年,彼時的比特幣大約是14元人民幣一枚,相較於今天的大約14萬元人民幣一枚,10年時間上漲了1萬倍。難怪有人會戲稱:十年前,為什麼不讓我「受騙上當」,不讓我「黃粱一夢」!
兩位作者在文中指出:「在全球富豪榜前100名中,至少有90位公開表明過對虛擬貨幣的唱衰態度,包括比爾蓋茨、巴菲特、芒格等」。筆者著實不知道「90位全球前百富豪唱衰比特幣」這一說法的依據從何而來,如果真有這么多富豪出來「唱衰」,那隻能說明,加密貨幣的影響力已經大到驚人。
至於比爾蓋茨、巴菲特、芒格等,的確是全球鼎鼎大名的投資「大佬」,他們也是目前以美國和美元為中心的全球金融與財富體系的核心代表,其中巴菲特今年92歲,芒格今年98歲。即使是在美國,也有一大波的年輕富豪們是加密貨幣的擁躉:全球首富馬斯克是著名的加密貨幣「喊單人」,被譽為「矽谷預言家」的馬克安德森認為人工智慧、生物技術、加密貨幣與Web3是未來三大最有前途的 科技 領域。
《黃粱一夢》一文的作者,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一概斥之為「龐氏騙局」。不可否認的是,在如今的加密貨幣市場上,各種具備傳銷、資金盤性質的「空氣幣」的確層出不窮,但是因此而將加密貨幣「一棍子打死」,在筆者看來也是過於武斷的。
整體來看,我們可以把當前的數字貨幣(加密貨幣)分類如下:
(一)主權信用數字貨幣
代表幣種:數字人民幣(ECNY)
特徵:主權信用數字貨幣又可以稱為數字法幣,它的本質是法幣的數字化與加密化,其法律地位與法幣等同,由政府信用背書。主權貨幣的根本是建立在國家信用基礎之上的,其信用基礎來源於穩定的國家和負責任的政府。
我們看到,近年來,中國政府與中國制度在擔當 社會 管理責任、發展經濟中表現突出,因此,中國的主權信用貨幣——人民幣,應當也可以在全球扮演更為重要的角色。而數字人民幣(ECNY)作為全球首個運用加密技術架構的數字主權貨幣,憑借技術上的領先性,加上人民幣的良好信用,有望使得全球眾多尚未享受到現代金融便利的國家與地區,跨越性的走上數字金融時代。人民幣的加密化與數字化,也將成為我國參與全球金融競爭與變革的重要武器。
(二)資產類數字貨幣
代表幣種:比特幣(BTC)
特徵:以計算機科學與加密數學為基礎,以算力形式凝結的、無法篡改的算力憑證,這些憑證由於人們的共識而產生價值,從而具備資產屬性。這些數字資產的價值形成過程,與黃金、白銀、寶石等貴重品的價值形成過程可以類比。
人們通常將比特幣視為「數字黃金」:回顧人類 歷史 ,貝殼、動物羽毛、石頭等等,都曾經被當作過價值錨定物。黃金、珠寶等貴重品,拋開其有限的使用價值,本質上只是自然界里的石頭;金銀的價值使命,也僅僅是一個 歷史 階段。身處智能時代、計算時代初期的我們,應當用 歷史 的大局觀去看待價值的變遷——代表計算、演算法、算力之美的比特幣,由於其首創性,有望成為智能時代的價值錨定物。
(三)「燃料類」數字貨幣
代表幣種:以太坊(ETH)、樹圖幣(CFX)
特徵:在「數字工業體系」中,充當「燃料」為系統內智能合約的運轉提供動力的數字貨幣,其可以類比為傳統工業體系中的「煤」「石油」,這一類型的數字貨幣,通常具備較大的實際使用價值。
(四)權益類數字貨幣
代表幣種:幣安幣(BNB)、無戰幣(EB)
特徵:此類數字貨幣的本質是數字化的股權或權益,通常這類數字貨幣的發行方會承諾通過分紅、銷毀代幣、參與治理、用於 游戲 等形式,為這些數字貨幣賦權。
對於這些類型的數字貨幣,從監管上來看,應當參考股票的形式,由證券監督部門進行監管,從信息披露、資金募集與使用等方面,從嚴監管,對發行「空氣幣」、「圈錢跑路」的行為,依法予以打擊。以數字股權形式的股票發行方式,有望成為資本市場的重要補充。
(五)數字貨幣名義的違法犯罪活動
代表幣種:Plustoken、MMM
特徵:以數字貨幣為載體,組織和發展人員,通過許諾高額回報,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
通過以上分類我們可以看出, 「 龐氏騙局」是「龐氏騙局」,加密貨幣是加密貨幣 ,不能因為存在大量以加密貨幣為載體的「龐氏騙局」,而全盤否定加密貨幣本身。
有鑒於加密貨幣投資的巨大風險性,加之各種以加密貨幣為載體的違法金融活動猖獗,我國先後出台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如2013年央行等多部門發文提示炒作虛擬幣的風險;2017年「94通知」嚴格禁止虛擬貨幣ICO與開設交易所;2021年嚴厲禁止各類虛擬貨幣「挖礦」和炒作交易。
從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角度來看,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都是十分必要的,對於遏制相關金融違法行為起到了重要的積極作用。然而,對於個人持有加密貨幣,目前國家並未從法律上明確禁止,對於個人私下裡的交易行為,也未認定為違法。
實際上,面對加密貨幣這樣信息時代與智能時代之下的新產物,一種有可能帶來「千年未有之大變局」的新事物,我們既要防風險,也需要審慎觀察,甚至有必要汲取其中所長,而不應當「一言判其生死」。
《黃粱一夢》的作者最後指出:「不應因虛擬貨幣而忽略區塊鏈技術原本的巨大價值。就技術角度而言,區塊鏈本質上是一種利用廣播式數據傳輸方式,對數據從結構、追溯、許可權和驗證性上進行共識,形成分布式並且公開透明的一種信息化系統, 而虛擬貨幣只是基於區塊鏈的一項簡單的應用 。」
我們也看到當前國內一個比較奇特的現象,曾經區塊鏈的概念熱火朝天,不少地方政府和國有企業也投入了不少資金,「區塊鏈產業園」不斷涌現。然而,在老百姓的層面,到目前為止尚未感受到區塊鏈給生活帶來任何的改變。甚至許多號稱用「區塊鏈技術」打造的平台,仔細扒開一看都是傳統的網路技術,「忽悠」政府、「忽悠」國企成為一些所謂區塊鏈公司的重要「商業模式」。
作為普通老百姓,既然國家目前不倡導投資加密貨幣,我們就響應國家號召。但是我們更希望我國的專家學者,花更多的功夫去研究和推動怎樣讓區塊鏈技術使我們的生活更美好,而不是武斷的去否定區塊鏈技術的某個應用,哪怕只是一個「簡單的應用」。
『貳』 家用台式電腦24小時挖礦,多久能挖到一枚比特幣
09年那會你用普通電腦還有可能挖得出來比特幣,現在別試了,現在即使專業挖礦機也都是挖礦池,礦池的原理就是集合接入礦池裡的所有算力去挖比特幣,挖出來多少後按比例分配給參與挖礦的人員,具體能分給你多少一看挖出來多少,二看礦池平台分配比例。個人電腦挖一千年都不一定能挖出來。
我們先看一下多少算力一天才能挖出一個比特幣,用挖礦收益計算器算一下就知道,150000TH的算力一天才能挖1.04個比特幣。比特大陸專用礦機算力也只有100TH,它一天只能挖1/1500個比特幣,挖一個需要1500天,差不多4年的時間。
那個人電腦呢?筆記本一般都是集成顯卡,算力只有200MH,台式機獨立顯卡也只有600MH。MH是TH的1/1000,那意味著獨立顯卡的普通電腦算力只有專業礦機的 150(100*1000/600)分之一,反過來說,專業礦機要四年,那麼普通電腦就要600年,咱們三代人都看不到結果[捂臉]。
那普通電腦挖比特幣的話一年到底能賺多少錢呢?目前差不多四十萬一個比特幣,600年挖一個,平均下來一年7000塊錢,看上去好像還不錯對嗎?錯!你沒有算電費和電腦耗損費,算上電費咱就虧了。一度電五毛錢,挖礦模式下電腦功耗差不多1000瓦,一天24度電,12塊錢,一年電費就4000多塊錢。電腦挖一年顯卡和CPU基本也廢了,算上耗費,基本等於零,忙了一年一場空。
所以當前比特幣只能用專業礦機挖,不要幻想用普通電腦挖了。
三種比特幣開采方式,家用電腦挖礦最不靠譜,其餘兩種就像買彩票一樣
比特幣的全球計算難度是21,724,134,900,047,一個家用的2.5GHz的CPU,算力大概是 2.24,每T日產出為 0.00000579 BTC,咱們算下:
1比特幣 (2.24 TFLOPs 0.00000579比特幣/每日) 365=211年
也就是說……200多年可以挖出來一個比特幣(希望我小數點沒數錯)
「挖」比特幣是想賺錢,可以考慮,但只有專業挖礦者「可能」可以獲得比特幣的方法,不賠錢的難度很高。
挖礦要有硬體設備,挖比特幣礦的特製晶片我們通稱礦機,操作礦機有硬體投入成本和運作成本,這些成本包括:硬體購入、安裝、電費、更換、折舊、場地、散熱等等;維持硬體運作的種種成本(如電費等)是重復性的,加上硬體過時折價,一次性總投入的資金額度大,所以擁有自己礦機的投資風險非常高。
挖礦是資本密集的事。有資金的人可以做為挖礦硬體的所有人,以出租算力來回收成本;沒有資金的散戶想要挖礦則可以承租別人的硬體算力來挖礦,兩方各取所需。結果是,資金流向是由算力承租人將錢交給算力出租人,而算力出租人將錢交給了硬體商供應商。在整個比特幣挖礦的產業鏈,礦機商在上游,風險小、資金回收也早,出租算力者是中游,也有利潤;最下等的是終端算力的購買者,通常是賠錢的買賣。
既然比特幣礦工難為,要想搭上比特幣擁有者的列車,直接買入比特幣後長期持有是最為簡單、直接的方法。
「挖」比特幣(bitcoin/比特幣)的做法大致上可以分為三種:
1. 獨力挖礦/開采(Solo Mining) -用家用慢慢挖,有幸挖到時,自己一人分礦。
2. 合力挖礦/開采(Pool Mining) -貢獻你的計算力到一個團體參加團挖,挖到時全團每個人依計算力的貢獻度照比例分礦。
3. 雲端挖礦/開采(Cloud Mining) -租用在「雲端」礦場的 計算力 來團挖。雲端挖礦通常被包裝成一種商品在公開網上出售,利用人們喜歡「不勞而獲」的心理,雲礦業者賺取「租金」,讓持有計算力的人來分來分挖到的礦。
以上三種挖礦作法當中,獨立開採的時代早已過時,這是因為采礦難度日日不斷提升的結果,以至於今天要單靠一己之力要能挖到礦的機率太微小了,比中彩票還難。
雖然獨立開采如同中獎時可以個人獨得一批次的礦金,但是一般比較可行的作法是用團挖法或雲端開采法集合眾人之力才能挖到一個批次。團挖就好比大家集資買彩票的做法是一樣的,只要有一張彩票中了獎,團里的人挖到那一批次的礦的結果是全團大家一起分。
除非你有便宜又超人一等的算力,不然,挖礦已經不值得一試了。無論自設「礦場」來獨立挖礦或購買雲端合約都不用考慮,因為團隊挖或雲端挖礦其實要回收成本都不易。您想,如果有礦機的人能靠挖礦賺到錢,為什麼還要以賣礦機、或賣合約來賺錢呢?
希望通過這篇文章讓您了解當個比特幣礦工不賠錢實在太不容易了,用家用電腦來挖更是不可能。
據圖吧老哥透露,3080一天能挖四十,耗費七度電,一個月輕松賺一千,不過現在顯卡價格也就看看,3080得上萬了,要啥自行車啊,本來剛需想配一台直接打消念頭。聽說小縣城網吧都會挖礦了,哎
如今挖礦也包含了另一層含義,那就是挖比特幣和以太坊為首的數字貨幣。挖數字貨幣其實不是用真正的機械式設備去運作,而是用礦機計算出比特幣其中的種種難題,可以得到比特幣的獎勵!
在早些年的時候,如果你想參與挖比特幣,只需要一台家用電腦就可以參與挖礦行列,如今隨著比特幣的價格飆升至數萬甚至十幾萬一枚,比特幣的挖礦人數也是暴漲,普通電腦的演算法已經完全無法滿足現在挖礦的難度需求了。如果你想要挖比特幣或以太坊,必須得准備一台專業挖礦的礦機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