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華鐵應急深陷礦機「羅生門」遭億邦科技實名舉報,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麼
一方面可能華鐵應急本身的財務造假有關,同時可能也跟華鐵應急的合作糾紛有關。
對於這一次華鐵應急被實名舉報財務造假的事情,因為這個事件還在調查當中,所以我們也很難現在下定論。但是不管怎麼樣,華鐵應急和億邦科技合同糾紛問題始終存在,並且很有可能是因為56,000台礦機的原因。我們要知道礦機的價格非常高,56,000台礦機的合同糾紛數額已經非常大了。
一、這個事情是怎麼回事?
華鐵應急是礦機行業的大牛企業,已經在A股正式上市。億邦科技是在美股上市的企業,你們兩個企業之前有過業務合作,但卻產生了業務糾紛。目前億邦科技通過實名舉報的方式舉報華鐵應急,表示華鐵應急存在財務造假,公司涉嫌違規披露信息,這個消息迅速引爆了整個A股市場。
2. 礦機挖幣是騙局嗎
3. 遍布全球的比特幣礦機之間怎麼聯系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P2P網路通訊。礦機運行完全節點,並和區塊鏈的P2P網路通訊,獲取新的區塊和把打包好的區塊廣播出去。礦池本身不進行挖礦計算,而是把計算任務分配給連接礦池的礦機。
4. 比特幣挖礦,那吉比特是做什麼的
回答內容:
江蘇省鹽城市公檢法是一家,把吉比特雷太國案件非要往非法傳銷上定罪,只想著沒收我們的押金充公,不顧及老百姓死活!
第一,押金,不是租金也不是投資,第二收益是按實際產出後扣除租金和電費有結余才發放,不是固定收益,有時沒有收益的,是按產量分配,第三,公司規定掃碼才可以租賃機器,所以我們都找人掃碼的,還有因為公司規定一個手機號只能注冊五個賬戶,所以我們同一個人有幾個幾十個甚至幾百個賬號,後台看到的框架很多實際是同一個人,我們可以為自己舉證是同一個人,第四,參與吉比特租賃我們不需要交任何加盟費入會費,只需要繳納押金(公司老闆都承諾租期到了百分百退還)但不保證收益!押金確保退還的,第五,我們考察了解了吉比特是真實挖礦而押金確保退還又不收入會費。
第六,租租十台比特幣礦機需要0.3個比特幣押金,之前是按照螞蟻s9換算的,後來老闆的礦機更新換代以後,租十台礦機只相當於租1.5台螞蟻S17,跟警方說的礦機數量不符是有理解誤差的。
我們是因為實體才敢放心大膽拿出身家性命來租賃礦機(目前聽說公檢核查數量不符,我們知道的老闆在減半後賣掉了很多礦機)目前租期到了沒人來退押金導致我們無辜的租賃者負債累累甚至妻離子散,我們也堅信法律的公正,不管老闆犯什麼罪,我們是租賃方,是押金不是投資。即使沒有完全了解吉比特真實情況那我們也是被騙受害者,所以希望公檢法能為我們受害者做主,監督要求犯罪者退還我們押金!而不是只想著充公,立功!
5. Forbes礦工聯盟是做什麼的
幣圈隨著比特幣的成功減半正式進入到了「牛市周期」,不少朋友卻在抱怨在幣圈越來越難賺到錢。的確,如今的期貨已經淪為韭菜收割機,山寨幣在項目方艱苦支撐之下半死不活,而19年大紅大火的各大模式幣也早已銷聲匿跡。很多人會問,17年的ICO、18年的IEO、19年的模式幣,為什麼進入到2020年,在沒有強力政策的干預下全部看不到蹤影。仔細想想不難理解,原因大概如下:
1.經歷了17年超級大牛市,過去3年都是在消化泡沫的階段。
韭菜被騙無數次後,對新項目更加謹慎,一張白皮書一個官網就能圈錢的時代一去不復返。
2.區塊鏈項目難以落地,沒有實體支撐。
在幣圈無論什麼吹上天的項目,不像實業,沒有持續的造血能力最終只能以歸零收尾。
3.模式幣都是龐氏騙局。
模式幣更不用說,所有的模式都是類金字塔式的傳銷模式,用後來者的錢獎賞先來者,泡沫越吹越大,崩盤只是時間問題。
難道幣圈真的就這么死氣沉沉,看不到任何希望了嗎?要想真的在幣圈掀起一股新熱潮,前面3大難題必須要克服,也就是說如果有項目可以做到風險可控無泡沫,又有實體支撐,又不帶傳銷模式,可以長久穩當的賺錢,就好了。
這要在之前,肯定會有人說痴人說夢,疫情過後,國家大力支持實營企業就是為了重振經濟,然而現實中實體都很難做下去,更別說區塊鏈項目了。結果我注意到了一個叫Forbes的項目,研究了白皮書後,忽然覺得像發現了新大陸一樣,不同於我見過的任何項目,這個項目居然完美實現了上述願景!讓我們帶著好奇一探究竟,看看這是什麼神仙項目。
一、0募資,啟動資金僅僅靠正規挖礦業務
首先Forbes項目是0募資,注意哦,開始就沒有募資,杜絕了圈錢的可能。Forbes項目代幣GFS在推出之前,一開始只有比特幣挖礦業務。這個比特幣挖礦看起來八竿子打不著,這跟項目本身有什麼關系呢,這個我們後面再解釋。先說挖礦業務,Forbes最先啟動的叫做「礦工聯盟計劃」,想要參與只需要質押押金購買算力或者礦機,就能持續獲得挖礦的收益了。注意,為什麼說項目風險可控,重點是:
1.押金通過智能合約,以一年的期限每天返還。
智能合約是部署在以太坊上的,押金usdt每天返還,智能合約是開源的,這就保證了無論項目結局如何,本金是100%能收回的。
2.挖礦收益每天可提現。
挖比特幣的收益也會自動兌換成穩定幣,每天都可以提現,這就實現了能夠穩當賺錢。
3.實體比特幣礦池支撐,實地可考察。
為什麼說項目有實體支撐,就是因為用戶抵押的押金100%用來購買比特幣礦機,Forbes和全球頭部礦池比特大陸合作,礦池可隨時實地考察。
這樣在Forbes項目初期,通過100%押金返還的方式參與比特幣挖礦,用戶可以幾乎無風險的賺取挖礦利潤。如果僅僅是挖礦,Forbes不足以對幣圈造成大沖擊力,畢竟這里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回本周期太長,二是沒有推廣模式。19年大火的模式幣雖然都是崩盤的結局,但是能火的原因就是因為有模式,看Forbes如何破局。
二、靜態和動態雙重模式,導火索一觸即發
上文說過,購買礦機押金的回本周期長達一年,很多人可能因此望而卻步。Forbes設計出兩種模式,如果你購買礦機後什麼也不做,那麼只能通過每日釋放的押金和產生的收益慢慢賺錢,目前年化收益大概180%,這種叫靜態模式。如果想快速賺錢,Forbes設計出了動態模式。
在動態模式中,一共又分為3個模塊。
1.豐水期推廣。
在礦圈,如果遇到豐水期,挖礦的收益將會提高,因此Forbes在豐水期季節往往會推出此活動。用戶直推的前5名的首單礦機押金的10%資金立即釋放。比方說我購買了1000u的礦機,本來這1000u的押金是一年期釋放的,但是如果我再推薦5個人購買礦機,並且這5個人都是買的1000u的礦機,那麼押金總金額的10%也就是500u可以立即釋放。這樣,我最多推廣5個人就可以立即回本一半。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這里釋放的資金是押金和收益的總和,不僅僅是只有押金!
2.直接推廣增加20%釋放,間接推廣增加10%釋放。
這個很好理解,還是以我購買1000u礦機為例。不推廣的時候,押金加挖礦收益每天大概一共釋放7u,如果直推1個人,這個人購買了1000u的礦機,那麼我會增加其釋放金的20%,也就是1.4u,如果這個直推的人又推了一個人也買了1000u的礦機,那也就屬於間接推廣,我可以增加其釋放金的10%,也就是0.7u,這樣一來,我每天的釋放金就變成了7u+1.4u+0.7u=9.1u。推的越多,釋放越快,就是這個機制。
3.工會等級釋放。
所謂工會就是指傘下最大業績線之外的其他業績區,因為我是傘下所有人的推薦人,因此我是會長。Forbes為了鼓勵用戶做工會,不同級別的工會的會長可以獲得不同等級的釋放獎勵。比如我只需要直推和間推的總資金達到5萬u,就可以成為V1的工會,那麼全網挖出的比特幣總收益的12%會平分給所有V1工會的會長進行釋放,以此類推。
在Forbes的推廣模式中,所有的這些推廣獎勵都僅僅是你本金和收益的釋放,並不是下家資金給予到你的。這是區別於其他傳銷項目的核心要素!
也就是說本來什麼都不做需要一年才能釋放本金和挖礦收益,但是如果我進行推廣,可以極大增加回本和創收速度,當推廣獎勵達到本應得到的押金和收益之和時,推廣獎勵就不再有效。
有人可能會說,我辛辛苦苦做了如此龐大的社區,僅僅為了本金和大概年化挖礦180%的收益,未免太不值得。實際上,當押金和收益全部釋放完畢後,可以選擇再次復投,這樣就可以使推廣的獎勵一直釋放了。
有人又會問了,比特幣挖礦的收益每天都是不確定的,為什麼釋放的時候連帶未來的預期收益?Forbes預期挖礦比特幣的年化收益達到180%,遠高於其他礦池,資金是從哪裡來的?
要解釋這個問題很重要,因為說過Forbes是純實體無泡沫的項目,不能有任何龐氏騙局端倪。
1.由於項目自帶推廣模式,一經啟動,礦池會迅速裂變式增長,所以礦池的龐大體量會很有底氣跟電廠要價。一般的礦池電費成本可能在0.35以上,而Forbes的電費成本可以節約很大部分。
2.在全球頂級礦池的支持下,購買的礦機越多,邊際成本越少,於是礦機的成本其實是低於所有用戶的平均成本的,這個成本差也是收益之一。
3.Forbes成立了「礦池基金」,用全網挖礦產出的收益的20%進入基金池,這個基金專款專用,會繼續購買礦機擴大收益,因此項目具有持續造血能力。
三、Forbes布大局,最終項目願景實現分布式金融。
醉翁之意不在酒。如果認為Forbes僅僅是挖礦模式的新探索,那就大錯特錯了。項目真正想要實現的是跨鏈技術的落地,要做分布式金融的第一梯隊。
「Forbes礦工聯盟」僅僅是第一步,後續隨著主網的上線,通過挖礦聚集了眾多的節點生態將會突然像有了用武之地,指哪打哪,所向披靡。眾所周知,現在最火的區塊鏈概念就是DIFI(分布式金融),這也是以太坊2.0未來要深耕的領域,Forbes未來真正想要打造的是摘得去中心化金融的皇冠,做幣圈的「銀聯」。
那麼等Forbes礦池成熟後,Forbes就會推出主網和token GFS,GFS的產出也只能通過購買專屬礦機挖得,由於參與前期比特幣挖礦也相當於為節點生態做貢獻,因此在礦工聯盟期,用戶可以選擇將挖礦的收益兌換成GFS憑證,待主網上線後可以一比一映射成主網token。如果看好GFS的未來,挖礦收益提前兌換GFS憑證也不失為擴大收益的選擇。
當然,還是那句話,Forbes項目是真實體,真落地,零風險,無泡沫。不同於其他騙人項目會把收益強制兌換成項目token,挖礦收益兌換GFS是用戶可以自由選擇的,未來購買GFS礦機也是自由選擇的。如果不看好Forbes項目沒關系,安安穩穩的賺比特幣挖礦的錢就好,畢竟每個人的認知不同對風險的承受能力也不同。
對於筆者我來說,這樣實誠的項目在幣圈已經很難看到了,Forbes不光實在,而且不拘泥於傳統實體挖礦,創新般的推出不帶泡沫的推廣模式,可以預見,這種模式是可持續發展的,甚至我期待能挑戰下比特幣的前幾大礦池。越早參與越能吃大肉,這是我參加眾多項目總結的真諦,我挖礦所得幾乎第一時間都兌換成GFS權證了,畢竟,Forbes項目剛剛起航,迎面它的是一片待開發的汪洋大海。
6. 比特幣挖礦機跟比特幣有什麼關系,它是怎麼賺錢的
雖然很多投資者對比特幣挖礦一竅不通,但是依然禁不住比特幣價格的誘惑,紛紛計劃投入到挖礦大軍的陣營當中。那麼如果您也是想要挖礦的話,相信心中肯定會有一個疑問:「什麼是比特幣挖礦機?比特幣挖礦機原理是什麼?」針對這個問題,今天我們來記性一些小科普吧!
比特幣起源
想完全了解比特幣的起源,不得不提現有的金融體系。
專門用於挖礦的比特幣挖礦機
用戶用個人計算機下載軟體然後運行特定演算法,與遠方伺服器通訊後可得到相應比特幣,是獲取比特幣的方式之一。2013年流行的數字貨幣有,比特幣、萊特幣、澤塔幣、便士幣(外網)、隱形金條、紅幣、極點幣、燒烤幣、質數幣。目前全世界發行有上百種數字貨幣。
隨著無現金社會的有序推行,紙幣必然將隨著時間的流逝消失在歷史的長河中。而未來的數字貨幣相信會和比特幣類似,但絕不是有限供給。而是當人類的生產財富的能力完全可以由計算機的計算能力匹配的時候,電子貨幣的發行速度和計算機計算速度成正比或者略微超出一定比率以製造溫和通脹,在未來挖礦的同時也是在創造價值而不是現在的浪費電力。最終數字貨幣實現生產力的微小變動和計算能力難度所匹配,這或許就是人類貨幣的最終形態吧!
7. 現在主流的比特幣挖礦網站有哪些
現在主流的比特幣挖礦網站主要有比特幣中國、火幣網、OKCoin幣行等,但這些網站都已經在全年陸陸續續關閉中國大陸用戶訪問通道,要是想要入場比特幣的話,還是轉戰國外比較友好,可以選擇與國內礦企合作,出海挖礦,例如選擇世鏈礦業這種優質的礦企助力自己出海挖礦也是一個不錯的辦法。畢竟現在國內對於虛擬挖礦的監管是越來越嚴格,特別是自2021年9月份,國家發改委等11部門聯合發布了《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更是進一步使得國內虛擬挖礦行業走向低迷可網路一下就明白了。
8. 比特幣礦機違法嗎
法律分析:比特幣礦機本身是不違法的。若用比特幣礦機作為噱頭,來進行傳銷或非法集資,就屬於違法的工具。比特幣挖礦機是指,專門用於運算生成比特幣的機器設備。在比特幣的世界裡,大約每10分鍾會向公開賬本記錄一個數據塊。礦工們則利用其所擁有的挖礦機,爭奪打包這個數據塊提交,誰最終成功生成那個交易記錄塊,誰就可以獲得伴隨這些交易而生成的交易費用,外加一筆額外的報酬,這筆額外的報酬就是比特幣新幣的發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之一 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並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9. 朋友做比特幣礦機違法嗎
法律分析:國家還沒發布任何的法律說明比特幣挖礦機違法。比特幣挖礦機是獲取比特幣的方式之一。比特幣(Bitcoin)是一種由開源的P2P軟體產生的網路虛擬貨幣。
它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通過特定演算法的大量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 。比特幣挖礦在國內是合法存在的。等五部委在年底聯合下發的比特幣風險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行長周小川在一次采訪中把比特幣比作是像郵票一樣的可交易資產。比特幣之家網有通知的全文報道。挖礦是消耗計算資源來處理交易,確保網路安全以及保持網路中每個人的信息同步的過程。它可以理解為是比特幣的數據中心,區別在於其完全的設計,礦工在進行操作,沒有人可以對網路具有控制權。這個過程因為同淘金類似而被稱為「挖礦」,因為它也是一種用於發行新比特幣的臨時機制。然而,與淘金不同的是,比特幣挖礦對那些確保安全支付網路運行的服務提供獎勵。在最後一個比特幣發行之後,挖礦仍然是必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10. 比特微宣布與Foundry合作建設海外離岸比特幣礦機工廠
上周,比特幣挖礦設備製造商比特微(神馬礦機)宣布建立海外工廠的計劃,該工廠為該公司生產銷往北美的神馬礦機設備和零件。該公司在宣布與總部位於紐約的Foundry Digital LLC建立合作夥伴關系時透露了擴張海外工廠的消息。
在過去的幾年中,比特微神馬礦機M系列比特幣礦機變得很流行,該公司已經獲得了很大一部分海外市場的訂單。9月25日,這家位於中國的公司宣布與Foundry建立合作夥伴關系,並說明比特微已經與一家東南亞工廠簽約,為美國客戶專門製造神馬礦機。
Foundry Digital LLC是Digital Currency Group(數字貨幣集團)進軍比特幣挖礦生態系統的計劃之一。
比特微表示與Foundry的合作夥伴關系以及離岸製造業務的建立將「加強DCG集團在北美的挖礦地位」。此外,合作的東南亞代工廠將允許美國企業的直接購買,而無需受到中美之間的冷戰所帶來的高稅收影響。
通常當美國的個人和公司從中國購買比特幣礦機時,他們必須支付25%的關稅。
聲明指出:「作為新合作夥伴關系的一部分,Foundry將率先收到比特微計劃在東南亞生產的新批次M30S系列神馬礦機。」
比特微的首席運營官陳建兵在聲明中說:「我們將繼續與Foundry緊密合作,為北美的客戶提供最高質量的機器和售後服務。」 Microbt高管補充說:「這不僅將進一步從地理上分散比特幣的哈希率,而且還可以保護全球網路的安全。」
該消息發布之前,比特大陸於9月10日宣布了與Foundry的最新合作夥伴關系。比特大陸也在與北美買家同在,在馬來西亞開設了一家分公司,並於9月17日透露了與Core Scientific的最新合作夥伴關系。兩家公司計劃建立合作,比特大陸的北美挖礦設備維修中心,以「大大減少機器停機返修時間」。
比特幣挖礦,根據第三由劍橋大學出版的「環球數字貨幣基準研究」,正在穩步達到「工業規模」。Foundry與比特微的離岸經營合作希望能夠增強北美的挖礦能力。
在過去的幾個月中,美國和加拿大的挖礦公司從中國製造商那裡購買了大量的挖礦設備。像Marathon,,Hut8和Riot Blockchain這樣的上市公司都宣布從比特大陸和神馬購買新一代礦機。
「通過我們的合作,加上比特微的升級生產能力,我們期待繼續為我們的客戶提供及時的最新一代比特幣挖礦硬體的采購和交付服務,這些客戶是北美的機構(加密貨幣)礦工」Foundry的CEO邁克科耶爾對海外工廠如是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