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各國對區塊鏈資產的態度如何
從全球范圍來看,各國政府對於區塊鏈、區塊鏈資產的態度不一,但整體來說都還處於探索期。
歐美國家積極監管。德國是最早將比特幣等數字資產認定為私有財產的國家。美國CFTC(美國商品期貨委員會)將比特幣定性為大宗商品。紐約州目前頒發了3張BitLicense。
亞洲的情況不一樣。日本積極支持。今年4月,日本實施了《支付服務法案》,正式承認比特幣是一種合法的支付方式。
韓國積極監管。7月,韓國《比特幣監管法案》面世,設置了5億韓元的投資者准入門檻。
中國嚴格監管。9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規定在中國,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 「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
㈡ 比特幣何去何從各國態度不同,討論激烈
比特幣,一個最近持續占據熱搜前十,討論熱度始終不減的話題。似乎永遠有新的討論點,這兩天一個叫薩爾瓦多國家通過了比特幣法案,讓比特幣成為該國的法定貨幣,等同美元。
從2008年中本聰提出這一概念,2009年正式誕生以來,將比特幣設為國家的法定貨幣,又是一個新的里程碑。但對於薩爾瓦多和比特幣來說,是不是好事還未可知。
但凡新的事或物的出現或發展過程中,避免不了的是態度的碰撞,關於不同國家對比特幣態度,也是各持己見。例如中國一些省份正在清退打擊礦場,而美國一些州則也在考慮挖礦的耗能問題,包括以下這些國家,都讓比特幣的發展有所不同。
薩爾瓦多總統納伊布·布克萊在6月5日的活動中表示,將在下周向國會提交法案,立法比特幣成為該國的法定貨幣之一。
6月8日,薩爾瓦多以62/84(84票通過62票)的絕對多數通過立法,成為全球首個使用比特幣作為法定貨幣的國家。其總統表示美元仍繼續作為法定貨幣使用。
通過法案後,接著就傳來消息,總統布克萊表示要 探索 利用火山地熱能開采比特幣。這位1981年出生的布克爾一直以來就特立獨行,不走尋常路,他表示「我們開始圍繞它設計一個完整的比特幣挖礦中心。」
薩爾瓦多政府為了大力推廣比特幣,開始施行「只要投資3個比特幣就可以獲得薩爾瓦多的永久居留權」的政策,但是,並是不是所有的移民都是大家想像中的那麼美好,你去的或許是一個國內經濟以農業為主,盛產咖啡豆和棉花,工業基礎薄弱,黑幫眾多,世界公認的「中低等收入國家」和「全世界謀殺案犯罪率最高的國家」之一,這樣的移民,誘惑力在哪呢?
伊朗在2018年禁止國內銀行從事加密貨幣交易,但未明令禁止國民。而後在2019年批准比特幣挖礦合法化,並頒發許可證,以此規避遭受美國經濟制裁帶來的影響。
伊朗因國內停電事故而打擊非法挖礦,甚至禁止所有挖礦,又因對抗美國制裁,伊朗總統希望盡快出台加密貨幣「法律和指示」。
美國在的S-6486號法案被提交給紐約委員會審議,要求禁止開采比特幣三年,以進行環境評估,測量該州的礦場挖礦對溫室氣體排放和野生動物的影響。對此,礦場和環保人士展開了激烈的辯論。礦場表示自己已棄用煤炭發電的電廠,打算用天然氣等清潔能源開采比特幣,並表示這符合紐約州的所有環境保護法。經過激辯,議員放棄了禁止比特幣三年開採的條款,將其限制在擴建的新項目和現有業務上。並禁止對對於使用碳基燃料供電的礦場頒發許可證。
然而,美國德克薩斯州眾議院卻全票通過了一則承認虛擬貨幣合法地位的「虛擬貨幣法案」。因其美國能源站基地的稱號,很多加密挖礦企業都在德州設廠。例如比特大陸、Blockcap lnc、等都在這里設立經營點。同時,中國比特幣礦機商在德克薩斯州投資2500萬美元新建設施。
美國,各州對比特幣的態度不同。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等在5月18日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
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金融委特別強調,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並設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舉報平台。同時出台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
新疆昌吉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立即對虛擬貨幣挖礦行為企業進行停產整頓的通知》。通知中表示,從事虛擬「挖礦」的企業須於6月9日14時前全部停產整頓,並將企業停產整頓情況報至昌吉州發改委。
同為9日晚,青海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布關於全面關停虛擬貨幣「挖礦」項目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對有關虛擬貨幣「挖礦」行為開展清理整頓。
全球三大比特幣礦機商均為中國企業,中國礦工占據了比特幣網路算力的70%左右。因此,大部分礦工開始向對比特幣友好的國家和地區轉移。可是即使礦工出海,礦場背後是中國礦工的本質並不會變。
中國對比特幣的態度,仍需觀望。
雖然每個國家對於比特幣的態度有所不同,但不管是支持還是抵制,都無法遏制比特幣的發展,因為總有人需要它,至於會發展到什麼程度,是否會成為世界通用,還需要時間去檢驗和驗證。
㈢ 比特幣是貨幣嗎為什麼大多數國家要封殺比特幣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封殺原因:
1.交易平台的脆弱性。比特幣網路很健壯,但比特幣交易平台很脆弱。交易平台通常是一個網站,而網站會遭到黑客攻擊,或者遭到主管部門的關閉。
2.交易確認時間長。比特幣錢包初次安裝時,會消耗大量時間下載歷史交易數據塊。而比特幣交易時,為了確認數據准確性,會消耗一些時間,與p2p網路進行交互,得到全網確認後,交易才算完成。
3.價格波動極大。由於大量炒家介入,導致比特幣兌換現金的價格如過山車一般起伏。使得比特幣更適合投機,而不是匿名交易。
4.大眾對原理不理解,以及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的抵制。活躍網民了解p2p網路的原理,知道比特幣無法人為操縱和控制。但大眾並不理解,很多人甚至無法分清比特幣和Q幣的區別。「沒有發行者」是比特幣的優點,但在傳統金融從業人員看來,「沒有發行者」的貨幣毫無價值。
(3)比特幣全世界政府的態度擴展閱讀: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
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比特幣可以用來兌現,可以兌換成大多數國家的貨幣。使用者可以用比特幣購買一些虛擬物品,比如網路游戲當中的衣服、帽子、裝備等,只要有人接受,也可以使用比特幣購買現實生活當中的物品。
西維吉尼亞州民主黨參議員喬·曼欽(Joe Manchin)2014年2月26日向美國聯邦政府多個監管部門發出公開信,希望有關機構能夠就比特幣鼓勵非法活動和擾亂金融秩序的現狀予以重視,並要求能盡快採取行動,以全面封殺該電子貨幣。
2017年1月24日中午12:00起,中國三大比特幣平台正式開始收取交易費。
㈣ 比特幣就是一場「收割」騙局,繼中科院發聲之後,央行也明確態度
提及比特幣想必大家都不會陌生,這種虛擬貨幣正在急速地暴跌,擾亂了金融市場正常運行,不少的網民在如今暴跌的局面損失了大筆的投資基金,不少人都陷入了這樣的一個騙局,嚴重的侵害了老百姓的財產安全。針對這種由人操作不由國家控制的貨幣體系,國家以及公民都應該及時止損,共同抵制。各大金融機構以及支付軟體將會聯合起來一起抵制這種虛擬貨幣的使用。
比特幣的概念最早是在2009年1月3日誕生。 比特幣的演算法支持的總量是2100w,支撐比特幣產生的演算法獎勵是遞減的,前4年產生的數量大概是總量的一半,這代表著以後的比特幣獲取難度會越來越大。
虛擬貨幣的價值不好去說,貨幣是具有物物交貨的購買能力的,當初的比特幣毫無購買能力,可以說是在演算法產生結果的一種實驗品,卻不能稱之為貨幣的一種,人們在意的可能是它背後的運營方式。不過比特幣資本市場上逐漸產生了價值,近年來炒幣團體絡繹不絕,高風險,高回報,可以在短短幾個月內上漲幾十倍,而且比特幣這么多年的發展,市場還是有的,依然有眾多的「粉絲後援團」,其背後有著只依賴於比特幣支付的體系。
在2021年3月13日,比特幣突破60000美元,當初一枚毫無價值的比特幣,已經漲破天際了。價格的不斷攀升,市場的不斷鋪展,區塊鏈技術的不斷進步,還有貨幣無國界,不受任何監管的自由性等等,都是虛擬貨幣的優點,這一切聽起來好像在21世紀虛擬貨幣就能發展起來,在萬物互聯,人人自由的網路世界,虛擬貨幣就是王,可以主導更深的虛擬網路的市場,溝通虛擬與現實。
通過貨幣政策的松緊,來平穩地應對經濟的轉變。比特幣在這之後也成了某國的法定貨幣,或者是在西方 社會 獲得各種贊同。
其實比特幣技術的誕生,也是 社會 進步的表現,放到現在來說,比特幣技術應用在多個方面,創造了很大的價值。拋開技術本身,比特幣的難以監管的問題,也造成了一些 社會 問題,比如說在暗網絲綢之路這類的網站,人們通過比特幣來購買毒品,甚至在其他難以監管的網站,衍生出更多非法的交易。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比特幣的多平台流通等特點甚至遠超通常的貨幣。不過這些優點也是隱患,比特幣是虛擬貨幣被操縱坐莊,這一切的背後蘊含著巨大的風險,這也是我國對比特幣「封殺」的原因所在。
比特幣是虛擬貨幣的一種,同樣的還有萊特幣,以太坊,狗狗幣等。說到這些,彷彿這些虛擬貨幣儼然成了一種體系,類似於世界上的多種貨幣一樣,虛擬貨幣也是多種多樣,價值上就相去甚遠。比特幣是虛擬貨幣中較早的一種,近年來價格上漲得極其快,想起它當初的價值,從一文不值,到現在的6萬美元,聽起來著實夢幻。
自從2008年比特幣誕生以來,發展可謂是非常迅速,比特幣沒有集中的發行方,意味著任何人,只要有台接入互聯網的電腦都可以參與比特幣的挖掘與買賣,比特幣的挖掘是基於區塊鏈下的演算法的,也保證了比特幣所有者的安全性,在交易過程中交易雙方無法被獲取身份。
我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比特幣在各大銀行也是「禁止」的。
在各大銀行中是不接受也不參與關於虛擬貨幣的相關業務,任何的個人或者機構是不能開立有關虛擬貨幣的賬戶,以及相關交易和轉賬匯款等業務,一經發現將會暫停該賬戶的使用進行封存,如果涉及虛擬貨幣的違法犯罪行為將轉交司法機關進行相關的調查工作。
尤其是虛擬貨幣取代傳統貨幣實現物物交換這一方面,在我國貨幣應當是由人民銀行發行,政府是作為貨幣的保障。虛擬貨幣背後巨大的風險性,應該杜絕讓它進入國內市場,從而杜絕污染到國內的資本市場和投資環境。
由此可見,比特幣這種虛擬貨幣在中國是不被認可的,即使是在支付寶這樣的平台也是這樣。比特幣和一些其他的虛擬貨幣在周期上同時上漲,坐莊太過於明顯,國外雖然很多人都在拚命宣揚虛擬貨幣,那是因為背後的利益相關者,比如媒體,華爾街的金融巨頭等都是背後的莊家,迎接散戶的最終下場只會是一場乾脆的收割。
㈤ 中央政府對虛擬貨幣的態度
承認虛擬貨幣的合法性,警惕其風險。
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2013年以來流行的虛擬貨幣有比特幣、福源幣、萊特幣、狗狗幣。
㈥ 國家對比特幣的態度
法律分析:我國目前對比特幣的管制態度,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 比特幣不是法定貨幣;
2. 比特幣是一種虛擬商品;
3. 國家禁止代幣融資交易平台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等活動。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一、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要對照《通知》要求,加強對比特幣相關業務的管理,全面清理本機構所開展的與比特幣相關的產品或服務,不得繼續開展該類業務,並穩妥做好該類業務的市場退出工作。
二、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按照《通知》要求,將在轄區內依法設立並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機構納入反洗錢監管,督促其加強反洗錢監測,切實防範比特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
三、電信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根據相關管理部門的認定和處罰意見,依法關閉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
㈦ 比特幣是傳銷嗎,現在國家怎麼處現
比特幣不是傳銷。比特幣在我國完全是合法的。在2013年年底的時候,央行等五部委發布了比特幣風險通知,在通知中明確把比特幣定義為一種特殊的互聯網商品,公民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的買賣,否定了其貨幣屬性。央行行長周小川則把比特幣比作是一種可交易的資產。比特幣之家網有相關的報道。
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對比特幣也大都採取冷處理的態度,不肯定也不去否定。比特幣只是一直小范圍的社會化大實驗。比特幣雖然不是騙局,但打著比特幣進行傳銷詐騙的活動卻是屢禁不止。
㈧ 盤點世界各國對加密貨幣的態度
任何事物常有兩重性,以BTC為代表的數字貨幣有「去中心化、點對點交易」等優勢,但也普遍存在著許多缺點。比如:數字貨幣不容易受資本管制、數字貨幣能夠用以黑市交易等、更有諸多的毫無實質性價值的ICO項目。
簡單地說,各個國家對數字貨幣的安全監管對策大概分成三種:
1、 措施較嚴苛的國家:中國,關閉數字貨幣兌換人民幣的集合競價,金融機構和支付服務組織都不能參與虛擬貨幣交易。
俄羅斯、約旦 :中央銀行嚴禁金融機構參與BTC以及數字貨幣的買賣交易。
2、 實施相應程度上受限的國家:美國雖實施牌照化管理方法,但牌照卻太難申請辦理。
韓國 為嚴厲打擊洗錢等犯罪行為,嚴禁匿名銀行賬戶買賣交易,未滿十八歲投資人和外籍人嚴禁在韓建立數字貨幣賬號。
日本 金融監管組織下令很多家數字貨幣交易中心整改落實合規管理對策。
3、實施徹底對BTC開放的國家: 新加坡 早就在2016年便發布了廣為人知的「沙盒」機制,即在 事前報備的狀況下,准許從事專業和現階段相關法律法規有一定的矛盾的業務流程 ,即便之後被官方停止有關業務流程也不容易追究其有關法律責任。
「沙盒」制度讓區塊鏈技術企業得到了巨大的自主創新發展空間,使新加坡變成世界各國為避開該國現行政策而趕赴國外ICO的一方紅土,也讓新加坡變成了在亞洲對ICO最友善的發達國家,現階段我國大部分的ICO項目都是在新加坡發行的。
下列盤點部分國家和地區對BTC的看法:
中國:個人能夠擁有並買賣BTC,但法律法規嚴禁金融投資公司比如金融機構這樣操作。
2013年12月5日,中央人民銀行(PBOC)最先通過嚴禁機構解決虛擬貨幣交易管控BTC。
2013年12月16日PBOC對於三方支付平台處理方嚴禁應用BTC買賣交易。
2014年4月1日PBOC命令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付企業兩個星期內關掉虛擬貨幣交易賬號。
2017年2月9日,PBOC並非通過法律法規方法,反而是「任務」方法延遲時間或是中止BTC提取服務項目。
2017年9月4日,中央銀行等發布公告,全面禁止ICO和虛擬貨幣交易平台。
2020年年初,中央人民銀行宣布潘功勝領導的國家外匯管理局將嚴厲打擊挖礦。
歐洲 :BTC在歐洲非常風靡,因為歐洲的債務危機、國家人民的財產無法得到相對應的安全保障、通貨膨脹率比較嚴重、國家政府部門的無作為等,全部都是造成BTC在歐洲大受歡迎的根本原因。群眾在生活消費的情況下,還要收巨額的稅款。因而,群眾和商戶都樂於利用BTC買賣交易。
德國 :BTC行業發展趨勢相對來說標准規范,現已列入到國家的監管體系。有消息流傳BTC被德國視為數字貨幣,但緊接著政府部門辟謠說,只不過把它用作個體數字貨幣、貨幣符號。個體使用BTC整年內免稅政策,但進行商業行為要繳稅。
英國 :未對BTC進行過多安全監管,也沒規定貫徹落實反洗錢法基本原則,推行了沙盒安全監管制度,能夠容錯機制。
阿根廷 :因為阿根廷金融危機,資產不斷流失,阿根廷的 社會 經濟發展經常出現停滯不前,群眾的資產無法得到相對應的保障,阿根廷群眾期望尋找某種新的投資方法來確保自身的資產不掉價,因而BTC在阿根廷交易非常頻繁。
非洲 :有新聞稱非洲某些國家也剛開始接受認知和接受BTC,在其中兼具象徵性的便是肯亞。
越南 :政府已經委託多家政府機構來審核虛擬貨幣和資產的監管問題。到2022年12月份,將會由國家銀行、司法部、通信部、越南政府貿易部以及其它部門一起來發布該監管框架。 對於BTC越南政府選擇了監管創新而不是禁止。
烏克蘭 :正處在戰爭風暴中的烏克蘭今年2月份通過了法案,確立了比特幣等加密貨幣在該國的合法地位。
中國台灣 :在台灣,比特幣被認為是洗錢工具。台灣央行行長Perng Fai-nan表示,比特幣應該被添加到國家AML預警系統中,以防止洗錢。盡管過去幾年,這種數字貨幣的升值相當強勁,但台灣也加入了監管比特幣的一方,就監管的必要性發表正式評論。
菲律賓 :菲律賓央行主管,Nestor Espenilla,談到了首次幣發行規制,並認為比特幣合法化是安全的。菲律賓央行對比特幣等金融技術持開放態度。
印度 :印度財政部國務部長Anurag Thakur指出政府正在考慮與數字資產有關的問題作為政府的主要議程之一。
雖然一些國家的做法是試圖將其扼殺,但潮水來得太快了,各國政府試圖淡化比特幣的最有可能的方式之一,是通過創建自己的數字貨幣,但這是否能成功還有待考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