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個月,央行數字貨幣測試進行的如火如荼,特別是29號建行App數字錢包的忽然爆發,更是把央行數字貨幣推向了前所未有的熱度。
很多人會想到,既然央行的數字貨幣很快就會推出了,那麼基於區塊鏈的貨幣,比如比特幣、以太坊等是不是也到了實用的階段?會不會在國內也會承認?
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央行的數字貨幣和區塊鏈數字幣有本質區別,甚至說,沒有任何關系,而且很多原則都是相反的,主要區別有如下幾個方面:
1.央行數字貨幣是中心化的,而區塊鏈幣是去中心化的。
這一點可以說是根本區別,區塊鏈幣發展出來的本質就是去中心化,也就是沒有一個人或者組織可以控制區塊鏈網路,所有參與方共同維護了整個區塊鏈;央行的數字貨幣是央行組織的,央行就是中心,負責管理所有的相關技術和業務。
2.央行數字貨幣是實名的,而區塊鏈幣是匿名的。
這是第二個最大的區別,區塊鏈幣因為它的匿名性,成為了有組織犯罪的溫床,各種勒索、威脅也是要求以區塊鏈幣支付贖金,因為是匿名的,無法追蹤真正的使用者。央行數字貨幣要求實名認證,所有使用者都是可以找到的,不用怕被用來做壞事。
3.央行數字貨幣是有法定支付保證的,而區塊鏈幣是無任何保證的。
這也是區塊鏈幣最大的風險所在,你可以說一個比特幣價值一萬元,也可以說一分錢不值,而且就兌付剛性來說,就是一堆數字,沒任何價值。央行數字貨幣和紙幣是一一對應的,需要的話,可以兌換成紙幣。
4 .央行數字貨幣可以離線支付,而區塊鏈幣必須聯網使用。
央行數字錢包支持聯網和離線支付,即使沒有網路也可以直接使用,大大擴展了適用范圍;區塊鏈幣使用比較麻煩,不但要在線使用,大部分還需要安裝專用的客戶端,增加了使用的難度。
5. 央行數字貨幣支持高並發,而區塊鏈幣有交易速度限制。
區塊鏈幣的本質決定了它的交易是低效的,如果要達到較高的交易速度,成本和安全性就很難保證。而央行數字貨幣不是基於區塊鏈的,也許會在部分場景使用,但是本質不需要區塊鏈來保證,所以可以達到傳統電子交易的速度,即使全國人民都使用電子貨幣,也能滿足交易要求。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央行數字貨幣不但和區塊鏈幣無關,甚至我們可以說,央行數字貨幣是區塊鏈幣的反面,不但不會為區塊鏈幣背書,甚至基本宣告在中國不可能使用任何區塊鏈幣了。
② 央行的數字貨幣與比特幣有什麼區別
比特幣作為一種數字貨幣,大概有以下六個方面的特性:
第一,比特幣是電子現金,它是匿名性貨幣。首先,它具有現金的一切屬性,其中最主要的屬性就是匿名性;其次,它是電子形式的現金,不具有紙鈔和硬幣的物理結構,方便交易流通。我們熟悉的現金和中本聰設想的數字貨幣相比,在匿名性上是一致的。不同的是物理結構的現金完全不能被追蹤,而區塊鏈上的數字貨幣(電子現金)則是可以被追蹤的,這對於央行及對合規性負有很高責任的金融機構來說,無疑具有極大的吸引力。因此可以說,匿名性是數字貨幣的第一要義。雖然人們可能會願意為了便利性而在一定程度上犧牲隱私,但一定不希望其金融活動被那些無關的人(尤其是心懷惡意的人)隨隨便便就偷窺了。
第二,比特幣是可編程貨幣。區塊鏈的四大元素是:共享賬本、加密演算法、智能合約和共識機制。數字貨幣運行於區塊鏈或分布式賬本系統上,它和運行於金融機構賬戶系統上的電子貨幣的顯著區別是可編程性。 電子貨幣在金融機構賬戶上表現為資料庫欄位中的數字,交易是賬戶之間數字的增減。而數字貨幣表現為分布式賬本上的不同參與方之間共同驗證的計算機代碼,交易是賬戶或地址間的價值轉移。 通過智能合約,區塊鏈能夠自動執行雙方或多方之間的約定,任何一方都難以反悔。可編程性讓央行擁有了追蹤貨幣流向的能力,從而有望建立之前不可能擁有的精準執行貨幣政策和精準預測市場流動性的機制。同時,可編程性也能讓金融交易變得自動化,省去了金融機構龐大的中後台部門,甚至讓很多金融交易可以實時清算。這無疑極大地提升了金融交易的效率,提高了資金周轉速度,降低了運營成本。
第三,比特幣是密碼學貨幣。比特幣的賬戶體系和交易驗證機制等元素都高度依賴於各種密碼學演算法。目前互聯網是完全公開透明的,我們享受互聯網帶來便利的同時,也把各種行為數據無償提供給了中心化的互聯網機構,而這些互聯網機構卻利用這些數據來從事營利性商業活動。此外,比特幣可以使用零知識證明、同態加密等密碼學技術來實現交易的隱私保護。
第四,比特幣是演算法貨幣。比特幣的發行機制依靠的是數學演算法來建立自己的信用。而數學運算的結果是高一致性的,因此最容易取得全球的共識。比特幣的核心就是一套高可信度、高一致性、高透明度、規則嚴密、公平、公開、公正的數學演算法。
第五,比特幣是自治貨幣。共識、共治、共享的自組織是區塊鏈帶來的嶄新的商業架構和組織架構。通過觀察比特幣、以太坊等幾個比較成功的數字貨幣的實踐案例,我們發現基於區塊鏈的計算機程序正在成為新型的數字貨幣發行主體。這些項目都是以社區自治的開源軟體的方式在運行,既不被中心化機構擁有,也不設中心化伺服器,甚至沒有運維人員來管理。這種基於數學演算法的背書方式,在原來的主權政府做信用背書的法定貨幣和私人機構做信用背書的私人貨幣之外,增加了一類全新的數字貨幣發行方法——以數字貨幣為表現形式的無主貨幣,即發行方只是數學演算法模型,沒有法律主體資格。
第六,比特幣的運行基礎是分布式網路。分布式網路技術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比特幣的特性與效用。隨著5G通信技術的部署,未來我們每個人的生活、學習、工作都難以離開分布式網路,它是區塊鏈或分布式賬本的技術基礎,也決定了比特幣的運行效用。
那麼,各國央行籌劃的數字貨幣會具備前述的六大特質嗎?我們目前還不得而知,但透過只言片語,至少我們了解到:
第一個分歧來自到底採用什麼技術來搭建數字貨幣運行的底層協議。各國央行更傾向於採用分布式賬本技術而不是區塊鏈技術,或者更傾向於採用聯盟鏈技術而不是公有鏈技術。聯盟鏈與公有鏈的最大區別在於:聯盟鏈的節點加入需要許可,而公有鏈不需要許可。
第二個分歧來自全網節點是否要完全對等。公有鏈是一個無須許可的點對點對等網路,而央行希望成為擁有某些專屬權力的特權節點,它可以運用這些專屬權力,允許或禁止某些節點的加入,監督、追蹤數字貨幣的流動。
③ 比特幣會「顛覆」現有的貨幣體系么
發行貨幣是一種專門的權力,一般來說都歸屬於各國央行。
這種權力有很多好處,控制住貨幣才能可以搞宏觀調控,發行貨幣還可以順便收鑄幣稅。當然,央行統一發行貨幣確實也避免了很多欺詐、糾紛,降低了商業交易中由於不信任帶來的成本。
比特幣(從理論上)取代了這套貨幣發行體系。
在比特幣體系中沒有央行,新的貨幣是按照既定規則生成(或者不生成)的,沒有一個中央機構可以啟動、終止或者改變它。如果真的使用比特幣,央行決定不了貨幣數量,貨幣政策調控就沒法搞了。此外,由於不能增發貨幣,鑄幣稅也收不到了。總之就是央行失去了對貨幣的控制。
當年歐元區剛剛成立時,就把貨幣發行權從各國央行統一上收到了歐洲央行手中,性質略有類似。
各國央行都渴望根據自己國家的具體情況制定具體的貨幣政策,而且出於政治考慮,也沒有人願意自己手裡的權力被收走。所以當時各國央行的反彈還是比較激烈的。
如果比特幣真的應用起來了,各國央行的反應應該會比當時歐元區的情況更激烈。
④ 央行發行的數字貨幣與比特幣的相同點
1、倫敦證券交易所也是交易後分布式賬本工作組的創立者之一,在區塊鏈技術試驗中是最積極也最安靜的。
2、ASX是區塊鏈應用領域最有雄心的公司之一,一月份就對區塊鏈創業公司數字資產控股投資了1000萬美元。
3、然而除此之外,CME沒有公布更多的區塊鏈技術研究方向和更大的行業戰略。
4、然而該集團在三月份第一次公開表示,希望進行區塊鏈技術探索,並且之前還僱傭了以太坊項目聯合創始人AnthonyDiIorio作為項目首席數字官。公眾都把它看作最前沿的區塊鏈應用。
央行要發行的數字貨幣與比特幣是有本質區別的,但在某些屬性,如安全性、匿名性等方面又與比特幣有一些相似之處。
另一方面,央行的數字貨幣由於是由央行研究發行並由相關部門進行監管,顯然具有更高的「貨幣性」,相對於比特幣較大的價格波動,央行的數字貨幣幣值的相對穩定顯然更適合作為日常生活中的支付工具。
⑤ 中國比特幣禁令
法律分析: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依法對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予以關閉。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二、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三、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當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電信管理機構根據相關管理部門的認定和處罰意見,依法對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予以關閉。
⑥ 中國人民銀行正研究對比特幣監管規則,比特幣將成法定貨幣嗎
絕對不可能。
你可以想像一下這幅畫面:發薪日到了,你的冷錢包到賬了0.05的比特幣,按照比特幣6萬美金一個,你這個月收入了3000美金,共20100人民幣!你很高興,正當你准備去吃一頓大餐犒勞自己的時候,比特幣突然就從6萬美金暴跌到5萬美金了,而且它還在不斷下跌!!你的0.05的比特幣還是那麼多,但是你的收入瞬間就減少到了16250,將近4000塊蒸發了,不僅如此金額還在以肉眼可見的幅度持續走低!!這時候恐怕沒誰有心請吃大餐了,而是緊張的拿出手機趕緊把比特幣賣掉!當交易完成,1萬6人民幣打到了你的賬上,你才終於放鬆了……
那麼為何比特幣便於藏錢和轉移資產呢?這是因為其設計原理決定的。專業知識太復雜,簡單來說,比特幣是一段無法被黑客攻破的代碼城池,這座城池裡參與比特幣買賣的所有用戶都無法通過任何技術手段追查其現實資料,因此比特幣成為了各國政府都無法管控的資產凈土,在這座城池裡你的私人財產永遠是你的,誰都別想拿走,如果你忘記的自己的密碼,那就慘了,因為你也別想拿回你自己的比特幣了,它會永遠的被存放在這座城池裡。所以,比特幣的極端安全性和隱秘性,很容易讓私人財產徹底擺脫主權國家的控制,所以各國政府研究監管方法也是理所應當的,因為比特幣就是有史以來最強大的,可以在經濟上對抗國家的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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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 央行的數字人民幣發布,和比特幣的區別在哪些方面
首先發行方式上面,比特幣之類的加密貨幣大多數都是採用了挖礦的模式進行發行產出,這個產出的過程是去中心化的。而央行數字貨幣的話則是直接由央行來發行,但需要商業銀行或者注冊企業以1:1的人民幣來進行兌換才會流通到市場上,所以說本質上,比特幣這類的加密貨幣是沒有錨定物或者說沒有穩定價值錨定物發行的,而央行數字貨幣則是錨定人民幣1:1發行的。
在使用過程中,當用戶想要使用他們的數字貨幣時,可以通過區塊鏈將其賬戶上的數字貨幣進行轉移到對方賬戶上,央行會將每筆交易都編碼在區塊鏈上。
而且貨幣本身的存量是跟市場生產力相掛鉤的所以通縮型數字貨幣本身就不具備有市場流通的適應性。
因為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市場商品總量的增多,如果貨幣存量沒有增加的話那麼就會造成通貨緊縮,這對經濟發展會造成非常大的限制。所以說通縮型數字貨幣是不會被市場所接受的,這也是我們要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原因之一。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央行要發行的數字貨幣與比特幣是有本質區別的,但在某些屬性,如安全性、匿名性等方面又與比特幣有一些相似之處。央行的數字貨幣由於是由央行研究發行並由相關部門進行監管,顯然具有更高的“貨幣性”,相對於比特幣較大的價格波動,央行的數字貨幣幣值的相對穩定顯然更適合作為日常生活中的支付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