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持有多少比特幣才能成為「比特幣鯨魚」100個比特幣就夠了
不邀自來!先做個自我介紹,幣圈老韭菜,17年94後進入區塊鏈公司。現在在一家國企養老,幣圈資產以比特幣礦機為主,偶爾沖沖土狗,二級參與不多。
首先,交易所是最大的比特幣HODLers,且交易所擁有比特幣的數量仍在持續增加。畢竟很多散戶都會把幣存在交易所。
Bitstamp和幣安、okx、gate等交易所穩步增加其比特幣存儲量。也就是說,無論市場狀況如何,加密貨幣交易所繼續對需求充滿信心,並增加比特幣份額。
除了交易所之外,比特幣領域的其他主要「巨鯨」包括:
(1)中本聰:擁有100萬個比特幣(已開采2100萬枚比特幣中的4.76%)
(2)Winklevoss兄弟:2013年說自己持有所有流通比特幣供應的1%。現在,他們的持有量很可能已經超過當時。
那麼你要多少比特幣才能稱之為巨鯨:
目前來看巨鯨還是需要比較多的比特幣的,不過現在比特幣的活躍地址逐漸減少,大家都開始持有囤貨了,未來可能流動會越來越少,如果市場上的比特幣越來越少,那麼你哪怕就一個,隨便一砸也是驚濤駭浪。
喜歡就關注!
我的一個朋友喜歡追熱點。買了好多礦機,在內蒙,青海,四川都挖過礦。因為欠錢躲過債。離過婚。從幾萬一枚一直持有到三十幾萬套現離場。也算是苦盡甘來!有時候堅持才能有收獲!
B. 比特幣在中國合法嗎,投資會違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不合法。
對於虛擬貨幣交易所,我國自2017年9月4日之後已經表明了反對態度。市面上,規模較大的交易所都逐漸淡出國內市場,一部分東渡日本,一部分下了南洋,當然,隨著11月初香港地區新規的發布,我們相信,未來虛擬幣交易所可能會在香港地區取得合法牌照,為當地機構投資者等進行服務。
(2)國企投資比特幣擴展閱讀:
比特幣中國稱,平台將停止提現業務,截至目前,比特幣中國已經關閉了所有交易功能。國內其他兩大比特幣交易平台火幣網和OKCoin也停止所有數字資產兌人民幣交易業務。
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全線暴漲,引得大批沒有任何技術和投資知識的普通人殺入這個高風險市場。
央行聯合多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指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公告》內容顯示,自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
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指出比特幣交易平台涉眾人數擴大、投機氛圍濃厚,是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台,在我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
C. 比特幣在中國合法嗎
比特幣投資目前在我國沒有明確的法律確認其合法,也沒有法律禁止比特幣的發展,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不同的比特幣投資根據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騙局,更有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由於以下原因,中國不承認比特幣為合法貨幣:
1、首先,比特幣從本質上是可以被看做是一種資產的,但是比特幣的存在是有很大的風險的。2013年8月,德國宣布承認比特幣的合法地位,並已納入國家監管體系。德國是世界上首個承認比特幣合逗梁法地位的國家。2014年6月,日本執政黨自民黨表示,決定暫時不監管比特幣。2015年8月,Mt.Gox首席執行官被捕,日本政府考慮比特幣監管事宜。2016年5月,日本首次批准數字貨幣監管法案,並定義為財產。只有少數幾個國家承認比特幣的這種地位,且並不支持它成為主要貨幣。
2、比特幣的使用存在以下五個方面的風險:
(1)政策風險,比特幣的去中心化特性會可能對傳統貨幣體系產生威脅,影響政府的宏觀調控能力並減少財政收入;
(2)法律風險,目前比特幣僅僅作為虛擬商品而不是貨幣受到各國的法律保護;
(3)投機風險,比特幣沒有國家信用或實物資產作保障,並且價格可能出現大幅波動,對投資者來說風險極大;
(4)洗錢風險,比特幣具有匿名性和不受地域限制的特點,資金流向難以監測,將非常容易規避政府的監管;
(5)替代風險,比特幣還存在信用保證缺失、安全性能較差和易導致通縮等缺陷,同時還得面對各種後起的山寨幣的競爭,存在較大的替代風險。
比特幣(BitCoin)
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9年提出,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老指者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侍薯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該貨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D. 我那段不堪回首的炒幣往事
Jonna軒姐
有參與虛擬幣的想法很久了,但一直沒有動手,主要是因為多年前炒幣真的炒怕了。
2015年,我還是個有些金融知識,但沒啥理 財經 驗的青年。當時好朋友給我推薦一個app叫「上海郵幣中心」,說裡面的票漲得很快,她已經賺了好幾萬了,讓我也注冊一個存點錢進去。我觀察了一下,裡面的票確實每天漲停(每天10%),而且這個「上海郵幣中心」號稱是國資平台,從股權關系來看也確實是國有企業下屬平台。
上圖是他們自己官網的介紹,從股權關繫上來看也確實是中國郵政下屬公司控股,新華社下屬公司參股。
當時我對國企投資風控能力還並不了解(實際上後來P2P業務也有不少國資投資),所以自己投了幾千塊錢進去想試一下。
為什麼只投了幾千塊呢,因為我本質是個風險厭惡型的人,所以想花點小錢先試一下。但是我朋友就不一樣了,她已經嘗到了之前瘋漲的甜頭, 不僅自己開始大筆借錢投入,還不停的鼓動身邊的人加入。
有的人可能會好奇,她自己賺錢就好了呀,為啥還要拉人加入呢?要知道一個市場要割韭菜,就必須有足夠的韭菜給他割; 想要拉韭菜入場,只有兩個方法:
1、讓先進來的韭菜嘗到充分的甜頭
2、讓嘗到甜頭的韭菜去拉身邊的新韭菜。
第1點在交易量比較小時是容易做到的,比如總共1000張郵幣,讓散戶買個100張,每張100塊,每天漲10%也只有用1000塊的成本,10天連續漲停也只用1萬塊。
第2點就有點難了,2015年那時還沒啥自媒體大V,更不可能像今天的馬斯克一樣發一個tweet就能把一個3個小時代碼寫出來的狗狗幣推上神壇,吸引大幫韭菜的入場。 只能號召現有韭菜去拉人頭,拉人頭直接給現金,拉的人頭越多現金增長越可觀。
對於現有韭菜來說,一是自己賺錢了,對這個東西能賺錢深信不疑;第二是拉人頭能幫身邊人賺錢,又可以自己賺錢,動力很足。
我這個姐們就積極參與了拉人頭業務,她是個熱情而且朋友很多的人,懷著一顆幫人的心去做,導致她後續欠下了很多的人情債。
在郵幣持續暴漲了半個月後,我賺了一萬多塊,於是我又投了1萬進去,那時的狀態真的是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打開郵幣網的網站,看看今天是否又被暴力拉停了? 一方面為今天又賺了錢快樂,一方面又擔心風險,糾結要不要再加錢?(跟今天買虛擬幣的你像不像?)
現在回想起來,我也真的是被賺快錢的巨大快樂糊住了眼睛,郵幣雖然有收藏價值,但存在一個巨大的風險: 除非是市場上絕大部分玩家都認可的少數產品,不然是很難變現的。 而這些少數產品,本身就是稀缺的,怎麼可能隨意放到郵幣市場上來買賣呢?
就算郵幣真的有價值,哪裡有什麼東西,基本面沒有變化,會連續一個月暴漲呢?
不過最主要的原因是我當時沒有意識到所有市場都有的一個風險: 莊家控盤。
莊家可以先放出少量票讓散戶持有,通過莊家漲停買入來暴力拉升,等參與的散戶夠多了,對郵幣賺錢產生信仰了,再慢慢賣掉自己手裡的籌碼。
而交易所,可以和莊家一起。甚至可能交易所就是莊家。
其實類比一下無論是比特幣還是主流幣或者是山寨幣,都有莊家,莊家有大量的籌碼。只不過比如比特幣,接盤的散戶足夠多,莊家慢慢出貨,盤面已經相對分散化了。
在某一個早上,我的賬戶里已經浮盈2萬塊了,我 突然冒出一個讓自己害怕的想法:
如果這個票跌停了賣不出去,難道我要拿著郵幣嗎?我拿著郵幣去賣給誰呢?這個單張郵幣面值10塊,真的值現在盤面的好幾百塊嗎?
我突然醒悟了:郵幣不是真正有價值的東西,只是一個擊鼓傳花的 游戲 。只是現在鼓聲還沒有停而已。但現在最後一棒在我這里。
有了這個想法後,我心裡非常害怕,趕緊打開交易軟體,把自己手裡所有的票全部賣掉了,賺了的2萬塊全部提現離場。
我又趕緊打電話給我朋友,跟她說我要約她吃中飯。因為我知道我朋友是個金融知識為0的人,我擔心我只是電話跟她講,她不相信我的,我要把她約出來好好講一下這個原理,讓她也趕緊快跑。
我和她在蛇口的冬陰功湯館吃了中飯,跟她詳細的解釋,這個東西本身沒有價值,只是大家在炒而已,你已經投了太多錢進去了,不要再玩了,趕緊撤吧。說實在話我當時並不知道,她已經拉了身邊很多人進去了,自己也借錢了,而被她推薦的人,很多人才剛剛開始賺錢。
她不相信我說的,覺得這個上漲是有道理的, 更加覺得「這是國家出資的交易所,真的出了問題國家會管的!」 而且可能她已經投了太多進去了,她也傾向於不相信我的。
我的天,深交所上交所還是國家直接開的,還有監管部門每天在管呢,裡面的公司都還是每年在賺錢的呢,真正砸盤的時候,小散戶也是跑不掉的呀。
我勸不動她,又把我的擔心告訴了我們兩一個共同的朋友L。L是個很聰明的人,他也馬上醒悟過來了,不過他不確定這個鼓聲還會敲多久,就把自己的本金和一部分浮盈拿出來了,還留了一小部分在裡面等著漲。
想一下我真的是很幸運,在我全部提現後的一周左右,鼓聲停了。交易所里的票,大部分開始都每天跌停,少部分的票會漲,但你發現漲的跌的都根本賣不出去,只是有時莊家為了穩住大家,少少的接了一點盤。
我的朋友不僅自己損失了大幾十萬,還連累了身邊的人,包括她的一個親戚,本來是全職太太,為了賺快錢背著老公投了十幾萬進去。
唉,可悲的2015年啊,我雖然僥幸逃脫了這一劫,但仍對「炒幣」心有餘悸。現在想起來, 我能逃跑真的是自己幸運,加上自己一點點常識,和對賺快錢的不安心。
比特幣,狗狗幣,韭菜幣,這些幣,從監管來說呢還不如當時的郵幣所呢。暴漲暴跌不說,要賣時還可能會被交易所拔網線,網站都打不開。就算交易所帶著你的錢和幣跑路了,你也無處伸冤。
你找國家嗎???國家早就三里五申的提醒過你這些不合規了。只是你太想賺錢,又覺得自己不會接到最後一棒而已
經歷了2015-16年的郵幣所事件後,上訪的人太多,監管開始對郵幣所大幅整頓,全國范圍內居然關停了一百多家的交易所。而由於沒有成交量,我朋友和她的朋友的錢,現在也還是一張張鎖定跌停的郵幣,連響聲也聽不到。
E. 中國中央銀行對比特幣的政策法規
為保護社會公眾的財產權益,保障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防範洗錢風險,維護金融穩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日前聯合印發了《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銀發〔2013〕289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了比特幣的性質,認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但是,比特幣交易作為一種互聯網上的商品買賣行為,普通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擁有參與的自由。
《通知》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通知》規定,作為比特幣主要交易平台的比特幣互聯網站,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的規定,依法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同時,針對比特幣具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犯罪分子利用的風險,《通知》要求相關機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要求,切實履行客戶身份識別、可疑交易報告等法定反洗錢義務,切實防範與比特幣相關的洗錢風險。
為了避免因比特幣等虛擬商品借「虛擬貨幣」之名過度炒作,損害公眾利益和人民幣的法定貨幣地位,《通知》要求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今後,人民銀行將基於自身職責,繼續密切關注比特幣的動向和相關風險。(完)
比特幣之家網有解讀。
F. 玩比特幣違法嗎
法律分析: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
一、正確認識比特幣的屬性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務
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客戶提供其他與比特幣相關的服務,包括:為客戶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清算、結算等服務;接受比特幣或以比特幣作為支付結算工具;開展比特幣與人民幣及外幣的兌換服務;開展比特幣的儲存、託管、抵押等業務;發行與比特幣相關的金融產品;將比特幣作為信託、基金等投資的投資標的等。
三、加強對比特幣互聯網站的管理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當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電信管理機構根據相關管理部門的認定和處罰意見,依法對違法比特幣互聯網站予以關閉。
四、防範比特幣可能產生的洗錢風險
中國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應當密切關注比特幣及其他類似的具有匿名、跨境流通便利等特徵的虛擬商品的動向及態勢,認真研判洗錢風險,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各分支機構應當將在轄區內依法設立並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機構納入反洗錢監管,督促其加強反洗錢監測。
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對用戶身份進行識別,要求用戶使用實名注冊,登記姓名、身份證號碼等信息。
各金融機構、支付機構以及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如發現與比特幣及其他虛擬商品相關的可疑交易,應當立即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並配合中國人民銀行的反洗錢調查活動;對於發現使用比特幣進行詐騙、賭博、洗錢等犯罪活動線索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五、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及投資風險提示
各部門和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在日常工作中應當正確使用貨幣概念,注重加強對社會公眾貨幣知、識的教育,將正確認識貨幣、正確看待虛擬商品和虛擬貨幣、理性投資、合理控制投資風險、維護自身財產安全等觀念納入金融知識普及活動的內容,引導社會公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
各金融監管機構可以根據本通知制定相關實施細則。
請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區內各地方性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本通知執行過程中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請及時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
G. 在中國比特幣投資允許嗎
在中國,《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由於代幣票券的定義並沒有明確的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到「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中國的法律前景面臨不確定性。
當前比特幣的價格快速上升,已經形成了投機性預期,如果不提前制止,最終會形成泡沫,帶來部分投資者和金融機構的巨大損失,破壞金融體系的穩定。
(7)國企投資比特幣擴展閱讀:
比特幣在中國並沒有具備交易媒介的功能,因此不能稱之為貨幣。同時,比特幣有儲藏價值的功能,有一定的投資價值,然而當前價格的快速上升形成了投機性預期。
未來可能會形成泡沫,因此提前採取措施是必要的,這也可以抑制一些通過比特幣進行洗錢、轉移資產的不法行為。
H. 比特幣違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人民幣管理條例》規定,禁止製作和發售代幣票券。代幣票券的定義雖然沒有明確司法解釋,如果比特幣被納入「代幣票券」中,則比特幣在法律前景也面臨不確定性。做比特幣生意不犯法,但不要利用比特幣做非法的事情,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不是由貨幣當行發行,不具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實貨幣,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流通使用。雖然比特幣存在很大的風險,但應用廣泛,發展多年,技術也在增強,已經沒有哪個國家或組織能將其消滅。並且在世界任何角落不受管控,也受到很多不發分子的喜愛,法律是底線,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使用方法,但千萬不能越線。
I. 比特幣在中國合法嗎
雖然比特幣依然存在著很大的風險,但經過多年的發展,隨著其應用人群的增加,應用場景的增多,應用技術的增強,已經沒有哪個國家或組織能夠將其徹底消滅。如果大家能想明白了,很可能會出現各國普遍接受比特幣,擁抱比特幣的情況。
就個人判斷,比特幣經過一段時間的繼續發展,在未來很可能成為世界貨幣,能夠發揮電子黃金的作用,成為其他主權貨幣價值的標的。從這個角度看,在各國貨幣不可避免出現通貨膨脹的未來,比特幣可以作為資產保值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