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重慶南坪喜來登酒店六樓有個傳銷窩子,比特幣,挖礦機傳銷騙人。
傳銷的手法多種多樣,但目的只有一個,就是騙錢。今天,市中級人民法院就開庭審理了一起利用互聯網出售「比特幣挖礦機」進行傳銷詐騙的案件。
被告人 吳某:「許某跟我講,他買了一種投資的礦機,是生產比特幣,他買了40台,收益非常的不錯,所以我就跟他買了一組,60萬買了4台礦機。」
2014年2月,被告人吳某在朋友的拉攏下,加入了無工商登記的香港氪能集團成為會員,開始參與宣傳和投資挖礦機。公司規定,所有挖礦機必須是一拖三形式,即一個是主挖礦機,其他三個分別稱為大雲端、中雲端和小雲端的形式往下接。
被告人 吳某:「他的一個模式是,1個人找3個人,3個人找9個人,9個人找27個人,這樣子無限地向下。」
被告人 吳某:「(公司給你的收益,是現金還是比特幣?)比特幣。(這些比特幣去了哪裡?)全部都在氪能公司的「多幣寶」里存起來了。」
眼見高額回報,吳某隨即以自己的四台挖礦機開始發展下線,人數達32人,投資金額為4200多萬。期間,吳某還多次組織、出席氪能集團市場推廣會、組織會員旅遊。
被告人 吳某:「(這樣免費境外游的實際目的是什麼?)就是公司的海外會議,海外推廣會議。(實際他的目的就是發展投資者,是吧?)對。」
2014年底,氪能集團比特幣價格大幅度下跌,引發投資者恐慌。吳某通過微信、小型會議等方式,宣稱氪能集團網站調整,很快恢復,並鼓動投資者趁低買入。2015年2月底,氪能集團網站徹底關閉,吳某才真正醒悟這原來是一場虛假交易。
被告人 吳某:「交易平台做得交易數據,是屬於機器人交易,屬於虛假交易,我們的礦機,僅僅是在網站上的一個賬戶,我也沒有見到,真實的礦機在哪裡,我僅僅是許某推薦的一個會員,我也是一個受害者。」
檢察院認為,應當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追究吳某刑事責任,案件擇日宣判。
如果有人告訴你一種投資能讓你一夜暴富,而且沒有風險,那麼他多半是騙子,所以還是那句話,「天上不會掉餡餅」。
B. 氪能礦機是家什麼公司啊挖幣靠譜嗎
絕對靠譜,穩定,反正我就一直用
氪能擁有超過十年的經驗在設計IT系統,網路基礎設施和半導體工業系統設計。 我們的核心技術包括半導體設計,適用於加密,路由,安全和數字信號處理。
我們的經驗也延伸到個人電腦的連接,包括設備驅動程序和圖形用戶界面所需的軟體基礎設施。隨著比特幣的成立和比特幣采礦業的誕生以後,我們的專業知識使我們能夠重新定位自己,只關注這個利潤豐厚的行業。
自2012年起,我們已開始生產專用FPGA比特幣礦工,並在2013年推出了第一個ASIC的比特幣礦工,以及提供遠程群集礦業(CRCM)和氪能CloudHashing™(KCH)選項給我們的忠實客戶。
C. 比特幣有風險嗎
有,而且非常巨大,比特幣的振幅很大,容易爆虧爆賺。比A股市場還爛還危險。如果重倉高位被套,後果不堪設想。其他的空氣幣更是地獄級操作難度的。
比特幣的風險是很大的。因為比特幣雖然可以用於真實的商品交易,但仍然有不少限制,所以它的使用價值是有限的。
而且比特幣還存在著一定的政治和法律風險。如果未來比特幣被法律禁止,那麼你投資給比特幣的錢可能就都打水漂了。
除此之外,平台的安全性也很差,比特幣的儲存和交易都存在著很大的風險。畢竟比特幣僅靠源代碼來儲存,所以一旦失竊,是基本無法挽回的。有不少交易平台都先後遭到黑客的攻擊,損失了不少比特幣。
而比特幣的數量也有限,極易受到價格波動的影響,它大幅度波動的匯率就正說明了它的不穩定性。畢竟它缺乏一個強有力的金融體系做支撐。
D. 比特幣閃崩暴跌逾4300美元 ,比特幣交易有哪些風險
比特幣閃崩暴跌逾4300美元 ,比特幣交易的風險有:
1.比特幣有監管風險,很多銀行賬戶不允許比特幣交易;
2.比特幣沒有漲跌幅限制,很容易出現虧損;
3.比特幣很容易出現恐慌,從而導致價格大幅度下跌。
比特幣作為新興行業,這幾年發展非常好,少部分人通過比特幣實現了財富自由,這讓很多人非常羨慕,炒作比特幣的人大部分都血本無歸,這讓很多人感到了比特幣的風險。比特幣閃崩暴跌逾4300美元 ,比特幣交易存在這些風險,很多銀行不允許比特幣交易,這說明比特幣已經有了監管風險;比特幣沒有漲跌幅限制,這很容易引起恐慌情緒,從而導致比特幣價格大幅度下跌。比特幣作為高風險產品,一般不建議投資者參與,畢竟比特幣很容易虧損,而且還面臨很多風險。
三、比特幣很容易引起恐慌導致價格大幅度下跌
比特幣作為新興產業,因為沒有參照物,所以就沒有估值體系,很多時候上漲或者下跌都是情緒引導。如果比特幣大跌可能導致恐慌情緒蔓延,從而出現大幅度跳水,這也是比特幣的風險。
E. 比特幣的法律風險
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同時,比特幣也是區塊鏈技術的第一個應用。隨著2008年第一枚比特幣的誕生至今,比特幣的發展趨向成熟,不斷獲得投資人的青睞。同時,比特幣的價格也充滿起伏。我國法律允許比特幣的存在,但禁止比特幣交易。
拓展資料:
我國范圍內有比特幣存在,單純持有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只是我國已經限制了比特幣的交易,一般只能在個體之間交易轉讓,不允許公開向公眾發售。
但是比特幣投資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著非常大的法律風險。因為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不同的比特幣投資根據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騙局,更有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首先,由於其缺乏監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證券的發行、上市類似,並且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其交易流程,交易結果等不透明,遇到問題難以規制。而且其價格形成機制不透明,交易價格大起大落,容易讓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
其次,其本身未經過央行認可,在國內不能當做貨幣使用,一旦遭遇政策監管,很可能遇到無人接盤價格一落千丈的風險,物權法也沒有明確保護數字幣的相應條款,因此,炒作比特幣相當於在寒冬中裸奔,是非常危險的。
最後,比特幣雖然不違法,但也不排除其作為監管之外的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和洗錢的工具。
因此建議慎重參與比特幣投資,以免造成難以挽回的風險。
F. 比特幣暴漲近7萬人爆倉,投資比特幣有何風險
比特幣雖然能夠在全世界范圍內流通,並且交易便捷。但是他依舊有以下的風險。
一、民眾普及力度不高。
比特幣是屬於虛擬貨幣的一種,他的實際發展時間是比較短的,而且因為他交易所需要的費率是比外匯便宜的。在這一點上,我們國家實際上是沒有明確表示認可比特幣這類虛擬貨幣的存在的。正是因為沒有人去推廣比特幣,再加上發展的時間比較短,所以他的認知門檻是比較高的,同時由於大眾對比特幣的不理解,這也造成了缺乏信任。在傳統的金融業觀點中看來,比特幣作為虛擬貨幣,因為“沒有一定的發行者”,基於這一點,比特幣最後會導致價值歸零。在這一點上,比特幣是有一定的歸零風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