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比特幣在在中國可以消費購物m嗎
比特幣不僅在ZG不能消費購物,在外國也不能消費購物。因為比特幣是虛擬幣,你得先把它換成實實在在的錢,才能拿著錢去消費。
㈡ 比特幣可以在國內交易嗎為什麼
比特幣可以在國內交易,2017年9月,中國政府關閉了交易平台的充值和提現功能,禁止比特幣交易,但比特幣交易的方式仍然存在。許多國家已經將比特幣合法化,所以交易自然是允許的。他們自然有一些交易平台,所以像幣安這樣的交易平台在爬牆後仍然可以交易。這些都是比較大的知名的交易平台,還有很多其他的平台可以交易。
國家對待普通民眾參與比特幣交易的態度通俗的解釋如下:這件事風險很大,每個人都要謹慎參與。如果你做了,你應該自己承擔損失。國家對於普通人能否參與比特幣交易的態度是:不鼓勵,不禁止,風險自負。我們可以肯定地說,普通人買賣比特幣是合法的,只要它不是用於非法活動,就是合法的,當然買賣比特幣本身不是一個傳銷騙局。
㈢ 中國禁止比特幣交易嗎
我國法律沒有明確禁止比特幣,但它的交易不是完全合法。比特幣不是我國法定貨幣而是一種虛擬貨幣,不能和人民幣一樣交易使用。我國范圍內有比特幣存在,單純持有比特幣是不違法的,只是我國已經限制了比特幣的交易,一般只能在個體之間交易轉讓,不允許公開向公眾發售。
但是比特幣投資在高收益的表象下也存在著非常大的法律風險。因為比特幣僅僅是一種技術和方法,不存在是否是騙局的說法,但不同的比特幣投資根據其形式不同,有可能是騙局,更有可能涉及違法犯罪。
首先,由於其缺乏監管,其流通交易形式大多和證券的發行、上市類似,並且存在設立交易所進行交易的行為。其交易流程,交易結果等不透明,遇到問題難以規制。而且其價格形成機制不透明,交易價格大起大落,容易讓投資者蒙受巨額損失。
其次,其本身未經過央行認可,在國內不能當做貨幣使用,一旦遭遇政策監管,很可能遇到無人接盤價格一落千丈的風險,物權法也沒有明確保護數字幣的相應條款,因此,炒作比特幣相當於在寒冬中裸奔,是非常危險的。
最後,比特幣雖然不違法,但也不排除其作為監管之外的貨幣,被少數詐騙分子及非法集資分子利用,作為違法犯罪和洗錢的工具。
拓展資料:
1.比特幣是黑暗的嗎?
比特幣曾經走過一段黑暗的時光,被廣泛用於暗網上的非法交易,但是它匿名性並不高,所有交易都被記錄在區塊鏈上,如今比特幣多數被用於正常和光明的應用中
2.比特幣在國內合法嗎?
根據國家最權威的說法,比特幣被定義為特定虛擬商品,民眾在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合法的持有和買賣比特幣
3.挖礦是否是在浪費地球資源?
對比其他行業,比特幣礦業耗電佔比並不高,其次礦場大多分布在可再生資源豐富的地方
比特幣是否集中在少數人手裡呢?
根據公開的比特幣持倉情況,比特幣的籌碼分散度很高
㈣ 國內能買比特幣嗎
1、 依據我國目前的規定,對於比特幣的買賣、交易,是禁止了各金融機構、交易平台的買賣行為,違反者會被下架APP、吊銷營業執照,但並沒有禁止個人買賣比特幣。
2、 但是如果是利用倒賣比特幣之名,進行洗錢、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就會涉嫌相應的刑事犯罪,那肯定是要坐牢的。國家多次提醒投資者,比特幣純屬是投機工具,沒有任何實質價值,不適宜觸碰。
早在2013年的時候,央行、工信部、銀監會、證監會及保監會就已經聯合發布了《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通知》」)。《通知》簡明扼要的說明了比梁嘩特幣的性質,稱比特幣並非由國家貨幣發行機構發行,也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因此比特幣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雖然《通知》否定了比特幣的貨幣屬性,即比特幣不具有貨幣的法律地位,也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使用或流通,但《通知》卻肯定了比特幣可以作為「虛擬商品」。
拓展資料
一、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並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布的開源軟體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路。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數字貨幣 。比特幣的交易記錄公開透明。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
二、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它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路中眾多節點構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並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節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演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製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稀缺性。該貨橡芹行幣系統曾在4年內只有不超過1050萬個,之後的總數量將被永久限制在2100萬個。
三、2021年6月,薩爾瓦多通過了比特幣在該國成為法定貨幣的《薩爾瓦多比特幣法》法案。9月7日,比特幣正式成為了薩爾瓦多的法定貨幣,成為世界上第一個賦予數字貨幣法定地位的國家。2021年9月24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布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通知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與法定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首扒
㈤ 比特幣交易在中國合法嗎
「比特幣在中國不合法,中國尚無法律保護比特幣交易。比特幣不是中國銀行發行的法定貨幣,它屬於虛擬數字貨幣,雖然中國沒有明確法律依據證明比特幣合法或非法,但是中國法律法規不支持比特幣公開交易。」
根據中國央行2013年12月5日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的規定:
比特幣具有沒有集中發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等四個主要特點。雖然比特幣被稱為「貨幣」,但由於其不是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並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應當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為沒有利息。
沒有相關法律,我國只是叫停比特幣場內交易,並沒有宣布持有、場外交易比特幣是非法的。比特幣誕生的根源是以中本聰為代表的自由主義者尋求一種不受中心銀行系統束縛的交易方式,這些人期待一種自由度更高的貨幣體系,比特幣這次被承認其屬於數字資產、可作為交付對象。
但根據國內法律法規,比特幣不具有貨幣職能,但是這並不妨礙其屬於數字資產,可作為交付對象。中國從沒有「比特幣非法」的政策。
孔劍平說道:「中國大陸政策,總體上是支持技術創新,防範金融風險。2013年五部委文件,說比特幣是虛擬商品,老百姓可以自由參與買賣,但金融機構不能參與。中國就沒有「比特幣非法」這樣的政策。2017年七部委文件,跟比特幣也沒關系。我們發現,2017年,大家看到央行很多領導講話都是說對數字貨幣監管。2019年7月18號以後,所有講話里出現的只有兩個字,「研究」,不叫「監管」了,變化非常大。同時,發改委也把原來計劃列入「淘汰類目錄」的數字貨幣挖礦也刪掉了。」
根據政府在2013年最新關於比特幣的態度:比特幣屬於用戶的私有虛擬資產,那麼實際上也就意味著受到法律保護,從我們國家的實際的案件中也可以得到體現:2018年中國法院最近下令一家公司在民事糾紛中償還被盜用的加密貨幣,為加密貨幣相關分歧樹立了法律先例。深圳的這家法院在民事糾紛中也實際就是確認加密貨幣是具有經濟價值的。
當然,購買比特幣選擇的平台也很重要,因為這是一個相對無監管,或者沒有牌照的一個早期市場,一定要選國際化程度比較高的交易所,因為也意味著這些交易所經過了國外用戶和法規的驗證,建議去類似中幣ZB這樣的頭部交易所購買,以防造成自己的資金損失。
㈥ 比特幣在中國可以交易嗎
比特幣目前在中國已經不可以交易了。
1、比特幣中國於2017年9月30日宣布停止所有交易業務。比特幣在中國交易是非法的。
2、比特幣是一種類似於電子郵件的電子現金。雙方需要一個類似於電子郵件的「比特幣錢包」和一個類似於電子郵件地址的「比特幣地址」。與發送和接收電子郵件一樣,匯款人根據收件人的地址,通過電腦或智能手機直接向對方支付比特幣。下表列出了一些免費下載比特幣錢包和地址的網站。
拓展資料:
1)與大多數貨幣不同,比特幣不是由特定的貨幣機構發行的。它是根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計算生成的。比特幣經濟利用整個 P2P 網路中許多節點組成的分布式資料庫來確認和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並利用密碼學的設計來保證貨幣流通各個環節的安全。 P2P的去中心化特性和演算法可以保證貨幣價值不會被大量製造比特幣人為操縱。基於密碼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由真正的所有者轉移或支付。這也確保了貨幣所有權和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的總數非常有限且稀缺。貨幣體系曾經四年不超過1050萬,總數將永久限制在2100萬。
2)比特幣地址和私鑰成對出現,就像銀行卡號和密碼一樣。比特幣地址就像一個銀行卡號,用來記錄你在地址上有多少比特幣。您可以生成比特幣地址來隨意存儲比特幣。每個比特幣地址生成時,都會生成該地址對應的私鑰。這個私鑰可以證明你在這個地址上擁有比特幣。我們可以簡單地將比特幣地址理解為銀行卡號,將地址的私鑰理解為對應銀行卡號的密碼。只有知道銀行密碼,才能使用銀行卡號上的錢。所以請在使用比特幣錢包時保留您的地址和私鑰。
3)與法定貨幣相比,比特幣沒有中心化的發行者,而是通過網路節點的計算產生的。任何人都可以參與比特幣的製造,並且可以在全世界流通。它可以在任何連接到 Internet 的計算機上進行買賣。無論他身在何處,任何人都可以挖掘、購買、出售或收集比特幣,並且在交易過程中,中外人士無法識別用戶的身份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