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加密數字貨幣合法嗎
關於這個問題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好多人和媒體質疑其是。但是仍舊有很多人在玩。這種幣收益可能比較高,但是不靠譜。建議去投資比特幣、瑞泰幣、千金卡這類數字貨幣。
② 數字貨幣在中國合法嗎
不合法。
央行提示稱,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此外,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③ 區塊鏈到底是不是傳銷區塊鏈是變相傳銷嗎
區塊鏈是新技術並不是變相傳銷,只是由許多傳銷組織聲稱為「區塊鏈」,實際上並未有任何技術,只是打著「區塊鏈」的名頭行傳銷之實罷了,國家已經多次發布公告打擊此種傳銷行為。以下為新華網報道區塊鏈傳銷:
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亦存在安全性風險,火爆背後有「別有用心」的誇大造勢。只有去除華而不實,區塊鏈才能回歸真正的應用價值。
投資8萬元,三個月後變80萬元?深圳警方破獲了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在區塊鏈概念、10倍收益等幌子的蒙騙下,數千名投資者深陷其中,涉案金額高達3.07億元。在區塊鏈的「神秘面紗」下,不法分子借機動起了歪腦筋,區塊鏈淪為詐騙、傳銷等經濟犯罪的「招牌」。
為何區塊鏈屢屢被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歪用」?除了「不明就裡」,區塊鏈技術本身「功用」如何?今年以來,隨著監管力度加大,炒幣風氣的降溫給區塊鏈發展帶來了新的機遇,如今區塊鏈商業「應用」落地情況如何?《瞭望》新聞周刊記者近日對此進行了調查。
當交易平台承諾的三個月「資金釋放期」屆滿而工作人員卻開始在QQ群「踢人」的時候,家住深圳市寶安區的唐海燕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
此前,唐海燕在同學的介紹下,投資8萬元買了一種名為「普銀幣」的虛擬貨幣。「對方說這個貨幣是當下最先進的區塊鏈技術,有藏茶作為抵押物,還給我看了『技術白皮書』,我也不懂區塊鏈,就沒仔細看。」
雖然對於區塊鏈、虛擬貨幣都不了解,但高額的投資收益令唐海燕充滿了期待。她告訴記者,發行「普銀幣」的公司會定期對該虛擬貨幣按1比10的比例進行拆分,這意味著,每次拆分就會使投資者手中「普銀幣」的價值擴大10倍。只要經過一次拆分,她投資的8萬元,就相當於買到了價值80萬元的「普銀幣」,在交易平台上賣出即可獲得巨額收益。
按照交易平台的規則,剛購買的「普銀幣」不能馬上交易,必須在平台上凍結三個月之後才能迎來「釋放期」。然而,當三個月時間過去之後,唐海燕不僅沒有等到翻倍的資產,凍結在平台上的8萬元也無法用於交易了。
「其他投資者開始在QQ群里質疑這項投資的真實性,結果公司工作人員竟然把這些投資者一個一個踢出去了,我就感到不妙了。」她說。
事實也證明了唐海燕的直覺。2018年3月底,深圳警方偵破一起特大集資詐騙案,詐騙資金高達3.07億元。在這起案件中,涉案的深圳普銀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正是以「區塊鏈+藏茶」的模式發行虛擬貨幣,套取公眾存款,唐海燕是數千名受害者中的一位。
深圳警方調查發現,該公司宣稱,投資人可將「普銀幣」放到虛擬交易平台「聚幣網」上買賣,以此賺取差價
。實際上,其買賣價格的變動是該公司使用投資人的投資款進行幕後操作,並一度將「普銀幣」的價格從0.5元拉升至10元,讓投資者嘗到一些甜頭。當大量投資人進場之後,該公司通過惡意操縱「普銀幣」價格走勢不斷套現,最終導致投資人手中的「普銀幣」毫無價值。
2018年以來,打著區塊鏈的旗號從事詐騙、傳銷,已經成為了新型犯罪手法中常用的「套路」。2018年4月,濟南警方端掉了一個打著「西部開發」「國家扶貧」「原始股」「區塊鏈」「電子商務」為幌子的傳銷團伙,抓獲主要嫌疑人十餘人,凍結涉案賬戶百餘個,查獲涉案資金3億余元。
濟南警方介紹,惠樂益電子商務公司以國家正在大力發展大數據產業為由,在網路上設計了假的虛擬盤,並發布所謂的「寶幣」「貴幣」等多種虛擬貨幣。
他們先是以贈送為幌子,向新加入的傳銷人員贈送一定數量的虛擬貨幣,每枚價格在幾十元,然後通過人為操縱將虛擬幣一路升值到100多元甚至幾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員加入,最後再通過所謂虛擬幣「貶值」的周期波動進行「割韭菜」,周而復始,最終達到牟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在西安,當地警方日前也成功破獲了一起打著區塊鏈旗號的特大網路傳銷案。據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鄭某出高薪組織網路平台管理員張某、李某等9人,自2018年3月28日起以聚集性傳銷、網路傳銷為手段,以每枚3元的價格在「消費時代」網路平台銷售虛擬的「大唐幣」,並操縱升值幅度;
同時在國內外多個城市召開推介會,吸納會員,根據會員發展下線情況,設置28級分管代理,僅僅18天,該團伙就共發展注冊會員13000餘人,目前已經查明該案涉及全國31個省、市、自治區,涉案資金高達8600餘萬元。
騰訊安全聯合實驗室發布的《騰訊2017年度傳銷態勢感知白皮書》稱,近段時間以來,各類境外資金盤、虛擬幣、ICO(區塊鏈項目首次公開發行代幣融資)項目層出不窮,其中隱藏了非法發行、項目不實、跨境洗錢、詐騙、傳銷等諸多風險,造成大量資金流向境外,一旦崩盤、跑路或者失聯,投資者往往投訴無門,損失難以追回。比如百川幣、馬克幣、貝塔幣、暗黑幣等。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在廣東、山東、上海等地采訪了解到,大多數人知道區塊鏈概念很火,但是「不明就裡」,對於區塊鏈的具體功能眾說紛紜:有人認為是用來「投資理財」「買賣貨幣」的,也有人認為是「和蒸汽機同等量級的重大發明」,一些創業者更是摩拳擦掌,要抓住這「千載難逢的致富機會」。
不少業內人士表示,正是由於人們對區塊鏈的認識存在諸多誤區,才導致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渾水摸魚誤導廣大投資者。
其一,區塊鏈不等於虛擬貨幣。截至去年底,國內ICO參與人數和交易總量已實現翻倍增長,大量數字貨幣交易所出逃海外,代投模式將更多普通百姓捲入高風險投資。
許多行業自媒體、名嘴大咖與發行方、數字交易所等結成利益同盟,為「空氣幣」項目站台背書、製造輿論。去年12月,人民銀行等九部門將ICO定性為「涉嫌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采訪中,不少人對本刊記者表示,代幣的存在為區塊鏈技術發展構建了一套權益機制,這套機制對激勵區塊鏈應用繁榮是不可或缺的。「過去5年的市場實踐證明,沒有權益機制的區塊鏈應用,就像沒有連上互聯網的電腦、沒有貨幣的市場經濟,應用場景和發展速度都大打折扣。」上海的一位投資人說。
實際上,以比特幣為代表的代幣僅僅是最早驗證區塊鏈技術的一種產品,兩者之間並不能劃等號,而且代幣的存在已對區塊鏈的發展產生顯而易見的負面作用。
目前,越來越多的業內人士開始思考,區塊鏈的發展是否一定要依靠發行代幣來實現激勵。北京市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大剛告訴本刊記者,所謂激勵機制僅僅是項目方為自己發代幣找的理論依據而已。
其二,區塊鏈並非萬能,安全性存在風險。區塊鏈通常被認為可以實現三個方面的功能:
第一,保存在區塊鏈上的數據不可篡改、不可偽造,數據的公信力和可信度高;第二,交易全過程可溯源,可實現責任精準追蹤;第三,區塊鏈內嵌的智能合約可以基於契約自動執行,從而提高工作效率,減少違約風險。業內普遍認為,區塊鏈在金融、物流、貿易等領域具有廣闊的應用前景。
事實上,區塊鏈並非萬能,其功能也存在不少的局限性。一般認為,根據其密碼學的特性,在區塊鏈上要想篡改或造假,理論上需要掌控超過51%的節點才能實現。當區塊鏈中的節點足夠多時,這種大眾廣泛參與的信任創設機制就難於篡改。
然而在現實中,數字貨幣交易所頻頻被攻擊甚至失竊。2018年6月20日,韓國Bithumb交易所在官網發布公告稱,交易所遭受黑客攻擊,被盜走價值350億韓元、約合3200萬美元的加密貨幣。
被稱為中國第一代「黑客」的季昕華說,區塊鏈會不斷面對攻擊,數據上傳到鏈的過程容易發生信息泄露。也有業內人士擔心,量子計算的超強運算能力一旦實現,也將對區塊鏈產生直接沖擊。
其三,區塊鏈火爆程度並不完全真實。數據顯示,自2017年底到2018年初超過300家主要關注ICO項目的自媒體出現,成為一個值得注意的非正常現象。
2018年8月24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了一則風險提示,提醒廣大公眾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
原文如下:
《關於防範以「虛擬貨幣」「區塊鏈」名義進行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
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提示: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實質面向境內居民開展活動,並遠程式控制制實施違法活動。
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很大。
二、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編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論,有的還利用名人大V「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ICO、IFO、IEO等花樣翻新的名目發行代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以IMO方式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三、存在多種違法風險。不法分子通過公開宣傳,以「靜態收益」(炒幣升值獲利)和「動態收益」(發展下線獲利)為誘餌,吸引公眾投入資金,並利誘投資人發展人員加入,不斷擴充資金池,具有非法集資、傳銷、詐騙等違法行為特徵。
此類活動以「金融創新」為噱頭,實質是「借新還舊」的龐氏騙局,資金運轉難以長期維系。請廣大公眾理性看待區塊鏈,不要盲目相信天花亂墜的承諾,樹立正確的貨幣觀念和投資理念,切實提高風險意識;對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反映。
④ 數字貨幣交易所合法嗎
當前國內對於以比特幣為主的虛擬數字貨幣的交易並沒有一個明確的合法或者說違法定義,但是之前有一個非常明確的表述就是個人之間交易數字貨幣是完全合法的,並且這個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我們看到從2013年過後,國內有很多企業涉及到比特幣以及其他虛擬數字貨幣的法律案件,基本上在這些法律的案件的審理中都會把數字貨幣認可為個人財產或者公司財產的一部分。
2017年國家出台了相對應對於數字貨幣的清理工作,主要是關停了相當一部分的交易平台和大部分針對ICO性質的數字貨幣。ICO數字貨幣他的本質上涉及到了一定的非法集資,所以在目前我們看到有相當一部分打著區塊鏈名義進行圈錢的詐騙行為,已經非常少了,還是以比特幣為首的,其他大部分數字貨幣在國內依舊是可以進行合法交易的。
目前國內可以自由出入金的合法數字貨幣交易平台數量還是比較少的,幾個頭部的平台都有它的實體公司建立,排名第一的幣安,交易量排名第二的OKEX,以及緊隨其後的火幣平台,所以個人建議,如果當前想要在安全的大平台交易的話,還是選擇頭部的這幾家。當然國外的一部分頭部平台也是可以去選擇的,因為數字貨幣的交易本身就沒有國界的限制,只不過出入金的轉換上面有一定的匯率波動,很麻煩。
最後還是建議當前的很多數字貨幣交易投資者一定要規避出小平台或者小交易所,因為但凡行情出現極端波動的時候,這些小平台或小交易所所是最會率先進行跑路的,這種平台跑路的事件已經發生了不止一次,而大的交易平台,它的監管力量也是比較強的。
⑤ 區塊鏈交易所合法嗎
目前,我國政府還未承認數字貨幣的合法地位,2017年9月,央行、銀監會等多個官方部門發布了文件,禁止數字貨幣(代幣、虛擬貨幣)在中國交易和流通。因此,以比特幣為代表的所謂「數字貨幣」都是非法的,一定不能去投資。區塊鏈技術只是一種科學手段,如果有人利用區塊鏈進行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那麼必定會受到法律制裁。從現狀來看,打著「區塊鏈」旗號的投資項目,幾乎都處於灰色地帶,往往涉嫌詐騙、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必須提高警惕,不要被不法公司和人員的花方巧語迷惑。
⑥ 加密貨幣交易完全合法嗎
交易合法,交易所不合法
首先要理清的一點,ICO在國內是不合法的,數字貨幣交易所也是不可以的。關於數字貨幣交易卻沒有明令禁止,但也同樣做出了相關的風險提示並申明,數字貨幣交易是不具備相關法律效益的。
但是在國外,有部分國家是支持加密貨幣交易的,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在逐漸完善。也就是說加密貨幣交易,按照世界宏觀來講,它在部分國家是合法的,但大部分國家都持觀望態度。即不合法,也不違法,同樣也不受法律保護。一旦上當被騙,國家或機構是不糊幫助你追回的。
合法不合法不好說
但是騙子,圈錢是肯定的
自從有了比特幣,現在的數字貨幣都拿比特幣說事
本人親身經歷,親戚,不知道在哪裡讓人忽悠投資,買了個什麼K代幣。
過年的時候就說要升值,說將來要漲到14萬美刀一枚。現在讓套住了。想拿也拿不出來
近期說,要去深圳開萬人大會,又要去珠港澳免費 旅遊 。
讓人忽悠住了,投了十多萬。我還弄了一萬多肯定是回不來了
現在每天就是給他們畫大餅,今天說漲多少,明天漲多少
比特幣現在都不好說怎麼樣
說不定哪天就崩盤了
咱們老百姓辛幸苦苦掙點血汗錢,還是老老實實存銀行最好
千萬不要聽人忽悠,投資這,投資哪
收益多高,都是騙人的
存銀行最保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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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貨幣交易分幾種情況,個別情況只能說不違法,僅在少數區域算是合法。
在國內,如果是在平台上交易加密貨幣,這是違法的。因為國家有規定不許交易平台提供加密貨幣買賣服務。在平台上參與買賣的人其實也是違法的。
但是,由於國家也有規定比特幣是合法的虛擬資產,所以個人持有和交換、交易、贈送是合法的。可以兩個人私下交易,但是不能搭建平台交易。提供平台服務的都是違法。
在國外,在某些缺乏監管的地區交易加密貨幣,只能說不合法,因為當地法律沒有規定。只要交易中的行為不觸犯當地法律就可以。例如印度。
而也有部分國家是承認加密貨幣交易的合法地位的,在這些國家買賣加密貨幣受當地法律保護,例如日本。
2018年絕大多數與犯罪有關的加密貨幣最終都是通過基本的在線兌換服務進行洗錢。 Chainalysis的區塊鏈研究人員計算出,去年總額超過10億美元與犯罪有關的加密貨幣中,約有64%是通過簡單地將其存入數字資產交易所並進行交易而被洗成干凈和合法的資金。
洗錢者使用其他點對點(P2P)兌換服務,進一步清理其非法處理資金的的12%。這意味著去年超過四分之三的「非法」加密貨幣在某種程度上通過了在線兌換服務進行處理。Chainalysis表示,大多數非法資金實際上通過交易所兌換或點對點交易兌換,其餘資金通過混合服務、比特幣ATM和賭博網站等其他轉換服務進行兌換。
這些數字基金中的大部分是通過黑客攻擊加密貨幣交易所直接盜取。研究人員指出,價值3600萬美元的以太坊也在2018年被盜,通常是通過網路釣魚、龐氏騙局或退出詐騙進行盜取。
報告表示,之前有關傳統貨幣的洗錢罪案調查,分析師可以通過洗錢案件被成功起訴後,回推整個過程,對已檢測到的總活動量進行假設來估算洗錢活動。但加密貨幣通常具有透明和完整的交易數據,這為跟蹤和估計提供了新的途徑。
和傳統貨幣一樣,加密貨幣的洗錢有三個不同的階段:放置、分層和整合。因此,一個成功的洗錢計劃包括將犯罪資金「投放」到金融系統中,將其四處轉移或「分層」以避免被發現,然後將這些資金「整合」到實體經濟中,通常通過企業進行,使其看起來像合法利潤。
投資還是找正規的平台哈,就算虧也虧個明白。國內證券市場和期貨市場都是合法的投資場所,其他的不要選擇。最近幾年比特幣延伸出來的很多雜七雜八的各類幣,都是以前現貨黃金白銀或者炒郵票的那批轉型的坑,騙你沒商量,遠離這類推銷。
加密貨幣交易平台是否合法,主要是看該加密貨幣交易平台是否正規,因為目前市面上有部分加密貨幣交易平台是不法分子為了圈錢還創建的,這樣的交易平台最後都是會跑路的,最為重要的是因涉及圈錢洗黑錢等不法行為,所以該加密貨幣交易平台是不合法,當然還是有很多加密貨幣交易平台是合法的。
⑦ 國控康源怎樣加入
一、免費購物
會員通過發展下線會員免費購物,獲得購物返利。這個模式和傳銷的「拉人頭」模式非常相似,就是通過邀請好友注冊成為 VIP用戶再讓其拉新,而新用戶則可以獲得購物返利。那麼為什麼要用這種模式來賺錢呢?因為只要一個賬戶發展了一名用戶成功入會就可以獲得相應的獎勵,而這些獎勵可以拿去做其他事情,比如購買商品或者是投資創業等等。會員在獲得免費購物後還可以得到返利,這個返利的比例有多少呢?據調查顯示最高時返利為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九十不等。當然了除了拿積分還可以獲得一定的現金獎勵以及邀請好友注冊會員時給予一定的返佣以及一些優惠券和實物獎勵等。
二、游戲道具
這些游戲是傳銷組織的虛擬道具,讓參與者覺得自己就是在玩游戲,其實這就是一個陷阱。這些網路傳銷組織把各種虛擬貨幣掛在平台上,讓會員進行充值。這些網路傳銷組織為了讓用戶上當受騙,他們往往會利用「拉人頭」的模式不斷發展下線,讓會員不斷的交錢、拉人。這類網路傳銷組織一般不在游戲中設置規則或者限制用戶進行游戲,只是讓會員感覺自己就像一個普通玩家一樣,從而使其不斷的升級。玩家如果想要繼續獲得獎勵就必須通過交錢、拉人來獲得獎勵。這樣不斷發展下線,最終就會有更多的人成為平台的會員。這樣平台內的會員不斷的得到獎勵,這些獎勵也會分給下線成員。
三、虛擬貨幣
虛擬貨幣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數字資產,具有無限儲存和交易等功能。 2018年6月1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了《關於防範以「區塊鏈」名義違法犯罪活動的公告》,對利用「區塊鏈」進行違法活動進行嚴厲打擊。 2018年9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網路傳銷組織通常會以數字貨幣升值、投資返利等為噱頭進行營銷宣傳。數字貨幣是一種虛擬財產,但又不同於傳統證券交易所所發行的證券或者交易憑證,而是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由全網共識機制決定其價值的網路新型「貨幣」。它可以用來購買商品、享受服務以及在電子商務中表達觀點等。目前已有很多網路傳銷組織將數字貨幣作為新的營銷方式和工具。虛擬貨幣的升值和投資返利是傳銷組織常用的一種手段。
四、區塊鏈應用
區塊鏈技術其實在國內並不是很流行,很多人對它的了解也只是停留在了炒幣層面。但其實區塊鏈是一種去中心化的分布式賬本技術,是一種點對點網路。它由中本聰發明在2009年,但他的底層技術比特幣卻早在2008年就被開發出來。所以說區塊鏈並不是炒幣,只是利用了區塊鏈最基礎最原始的特點罷了。那麼區塊鏈到底有什麼好處呢?首先,它是一個去中心化的賬本技術,可以保證數據不可篡改;其次,每個人都有個數字簽名可供查詢;第三,他可以將數據記錄公開到所有人;第四,他有個點對點網路,所有人可以參與記賬和交易處理。所以說區塊鏈對社會、經濟、文化等各方面的發展都有巨大的推動作用。但就是這樣一個非常好的技術我們卻被一些傳銷組織利用起來了。
五、消費返利
返利其實就是商家將商品賣給消費者後,消費者再以高於商品本身價值的價格購買該商品,商家從中獲得差價。返利一般是通過會員拉人頭來進行,拉人頭越多拿到的返還金額也越多。如果你是某個商家或者某家企業,為了發展更多的會員並讓會員繼續發展新人,他們會給你發一個邀請碼(就是個小程序)和一張二維碼照片。只要你在他們這注冊成為會員,他就會把你推送到微信群裡面給你發個邀請碼。只要你成功邀請好友注冊成為新會員,並在一段時間內用這個二維碼掃描商品上的小程序,就可以獲得10-20元不等的消費返利金了。消費返利主要通過拉人頭和會員等級制度兩種方式來實現。拉不到人怎麼辦?沒關系,他們還會繼續用這種方法讓你去拉人加入組織,但一般會採取以下幾種方式:消費返利一般都會採用一些比較高端的 APP進行操作。
六、微商
一般就是利用微信群和朋友圈,用一些優惠活動吸引用戶加入到該組織,然後以拉人頭的方式讓用戶成為代理或者會員。而代理可以拿到代理價,然後再用代理商價購買產品或者拿貨,從中賺取差價獲利。這裡面其實就是一個金字塔結構的形式,每個層級都會給其下線一定數額的利益。很多傳銷組織就利用這個方式達到傳銷的目的。
⑧ 玩znn交易所違法嗎
玩znn交易所是不違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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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N交易所目前支持BTC與其他資產的撮合交易,平台支持9種國際化語言:英語、繁體中文、簡體中文、日語、韓語、俄羅斯語、阿拉伯語、法語、緬甸語。支持USDT交易區,BitCNY交易區。網站使用GlobalSign的認證授權的128位SSL加密通信技術和Google Authenticator雙重驗證系統保障用戶信用安全,使用成熟的多層簽名冷熱分離架構保障用戶資產安全。
ZNN交易所擁有全球「最牛」基石團隊。包括:天佑資本、觀瀾資本、大德資本、亞洲區塊鏈資本、比格資本、九個億財經、蜂鳥傳媒、巴士資訊、叄點壹、牛眼行情、BlockCC、PieHash、SoSoList、星雲鏈、路印協議、必鏈科技、鏈望科技、星德區塊鏈科技等等。我們致力於推動區塊鏈科技全球化推廣普及,研發並運營ZNN區塊鏈資產交易平台,目標是服務全球各個國家的區塊鏈科技愛好者,在不久將來本社將在新加坡、東京、首爾、迪拜等地建立運營中心服務當地用戶
⑨ sas區塊鏈合法嗎
sas區塊鏈不合法,銀保監會等五部門發布提示稱,一些不法分子打著「金融創新」「區塊鏈」的旗號,通過發行所謂「虛擬貨幣」「虛擬資產」「數字資產」等方式吸收資金,侵害公眾合法權益。此類活動並非真正基於區塊鏈技術,而是炒作區塊鏈概念行非法集資、傳銷、詐騙之實,主要有以下特徵:
一是網路化、跨境化明顯。依託互聯網、聊天工具進行交易,利用網上支付工具收支資金,風險波及范圍廣、擴散速度快。
一些不法分子通過租用境外伺服器搭建網站,面向境內居民實施違法活動。一些個人在聊天工具群組中聲稱獲得了境外優質區塊鏈項目投資額度,可以代為投資,極可能是詐騙活動。這些不法活動騙來的資金多流向境外,監管和追蹤難度較大。
二是欺騙性、誘惑性、隱蔽性較強。利用熱點概念進行炒作,有的還利用名人「站台」宣傳,以空投「糖果」等為誘惑,宣稱「幣值只漲不跌」「投資周期短、收益高、風險低」,具有較強蠱惑性。
實際操作中,不法分子通過幕後操縱所謂虛擬貨幣價格走勢、設置獲利和提現門檻等手段非法牟取暴利。此外,一些不法分子還以花樣翻新的各種名目發行虛擬貨幣,或打著共享經濟的旗號進行虛擬貨幣炒作,具有較強的隱蔽性和迷惑性。
(9)區塊鏈數字資產違法擴展閱讀
在網信辦備案的區塊鏈服務關鍵要素:技術上是區塊鏈、形式上是網站或APP、對象上是社會公眾、內容上是信息服務。
根據實操以及備案指南的要求:
(1)以公有鏈、聯盟鏈和BasS為主的平台模式;
(2)區塊鏈礦池服務;
(3)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在線媒體及社區平台;
(4)基於區塊鏈技術的金融服務和解決方案;
(5)區塊鏈在實體領域落地的服務和應用。以上一旦涉及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將納入《規定》規制的「區塊鏈信息服務」范疇。
⑩ 國內買賣數字貨幣違法嗎
國內買賣數字貨幣違法。
根據央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出《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指出,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10)區塊鏈數字資產違法擴展閱讀:
央行表示,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
央行貨幣金銀局在其官網上發布《關於冒用人民銀行名義發行或推廣數字貨幣的風險提示》稱,近日個別企業冒用央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發行」,或是謊稱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推廣團隊,企圖欺騙公眾,借機牟取暴利。
央行表示,央行尚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和企業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所謂「數字貨幣」均非法定數字貨幣。央行還提示,某些機構和企業推出的所謂「數字貨幣」以及所謂推廣央行發行數字貨幣的行為可能涉及傳銷和詐騙。
實際上,比特幣、萊特幣等虛擬貨幣就是所謂數字貨幣的代表。而央行在2016年曾表示,正在研究中國的法定數字貨幣。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此前對媒體表示,央行發行法定數字貨幣的原型方案已完成兩輪修訂,未來有望在票據市場等相對封閉的應用場景先行先試,但推出暫無明確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