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區塊鏈是怎樣應用於法律領域的
用區塊鏈技術做電子證據的存證和出證,這是區塊鏈技術在法律領域應用的基礎。
利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在電子數據的生成、收集、傳輸、存儲的全生命周期中,對電子數據進行安全防護、防止篡改、並進行數據操作的留痕。
利用區塊鏈技術進行電子證據的保全,將需要存證的電子數據以交易的形式記錄下來,打上時間戳,記錄在區塊中,從而完成數據保全及存證的過程。在數據的存儲過程中,多個參與方節點共同見證,共同維護一個分布式的賬本,從而極大降低了數據丟失、被篡改、被攻擊的可能性。
區塊鏈與電子數據存證的結合,可以降低電子數據存證成本,方便電子數據的取證及證據認定,提高訴訟效率。
② bsn區塊鏈是國家區塊鏈嗎
法律分析:BSN是一個正規的區塊鏈聯盟鏈,去年10月24日,區塊鏈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今年4月20日區塊鏈正式列入「新基建」,區塊鏈服務網路正式作為「新基建」中的落地實施項目。BSN由國家信息中心牽頭,多方聯合建設,作為我國自主研發的全球性區塊鏈基礎設施,在發展過程中得到了多地省市級政府的大力支持,為BSN提供產業孵化、培訓基地等資源設施。同時,各級政府也在基於BSN的技術能力,打造因地制宜的地方區塊鏈服務生態,例如:最近,福建省政府和長沙市政府,均把BSN直接寫入了新基建三年行動計劃中。可見各級政府對BSN的認可和重視。BSN是一個跨雲服務、跨門戶、跨底層框架,用於部署和運行區塊鏈應用的全球性公共基礎設施網路,本身是一個很開放的平台,聚集了眾多優秀的夥伴。自2017年開源以來,FISCO BCOS一直秉持開源開放的理念,致力於構建分布式商業的基礎設施,與合作夥伴一同構建區塊鏈開源生態,與BSN在很多理念、想法上都不謀而合。這也是最終大家走到一起,促成FISCO BCOS成為BSN首個正式完成適配的國產聯盟鏈底層框架的價值與理念基礎。
法律依據:《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規范區塊鏈信息服務活動,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區塊鏈技術及相關服務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國務院關於授權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互聯網信息內容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區塊鏈信息服務,應當遵守本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遵照其規定。本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是指基於區塊鏈技術或者系統,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本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是指向社會公眾提供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或者節點,以及為區塊鏈信息服務的主體提供技術支持的機構或者組織;本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是指使用區塊鏈信息服務的組織或者個人。
第三條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全國區塊鏈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據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區塊鏈信息服務的監督管理執法工作。
第四條 鼓勵區塊鏈行業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建立健全行業自律制度和行業准則,指導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建立健全服務規范,推動行業信用評價體系建設,督促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依法提供服務、接受社會監督,提高區塊鏈信息服務從業人員的職業素養,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③ 國家對區塊鏈版權存證承認嗎
2018年9月7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第十一條規定指出:「當事人提交的電子數據,通過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鏈等證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取證存證平台認證,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互聯網法院應當確認。」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對以區塊鏈技術進行存證的電子數據真實性作出司法解釋,由此區塊鏈存證的法律效力得到確認。目前,國內涌現出了多個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的第三方版權存證平台。原創者可以在第三方版權存證平台進行版權存證,在發生版權糾紛時,使用平台提供的電子數據作為電子證據。
④ 是否有法律明確區塊鏈存證的效力范圍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對此進行了相關規定。
依據《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
第十六條 當事人作為證據提交的電子數據系通過區塊鏈技術存儲,並經技術核驗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該電子數據上鏈後未經篡改,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七條 當事人對區塊鏈技術存儲的電子數據上鏈後的真實性提出異議,並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下列因素作出判斷:
(一)存證平台是否符合國家有關部門關於提供區塊鏈存證服務的相關規定;
(二)當事人與存證平台是否存在利害關系,並利用技術手段不當干預取證、存證過程;
(三)存證平台的信息系統是否符合清潔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四)存證技術和過程是否符合相關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中關於系統環境、技術安全、加密方式、數據傳輸、信息驗證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八條 當事人提出電子數據上鏈存儲前已不具備真實性,並提供證據證明或者說明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審查。
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可以要求提交區塊鏈技術存儲電子數據的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據證明上鏈存儲前數據的真實性,並結合上鏈存儲前數據的具體來源、生成機制、存儲過程、公證機構公證、第三方見證、關聯印證數據等情況作出綜合判斷。當事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或者作出合理說明,該電子數據也無法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的,人民法院不予確認其真實性。
第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申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就區塊鏈技術存儲電子數據相關技術問題提出意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委託鑒定區塊鏈技術存儲電子數據的真實性,或者調取其他相關證據進行核對。
⑤ 區塊鏈項目怎麼做法律合規呢
國內對於做區塊鏈項目還是比較保守的,區塊鏈項目總是涉及一個衍生行業那就是數字貨幣交易,想做項目國內又不允許,那怎麼辦呢?可以在新加坡注冊非盈利基金會,額外再加上相關法律意見書,來證明所做的項目是不違背新加坡現行法律法規的,像比原鏈、萊特幣等都是這種操作。
注冊好基金會主體之後還需要做後期的法律合規,目的主要是需要和違法犯罪劃清界限,但是自己又說了不算。因為做區塊鏈的一定少不了數字代幣,說白了,國內還是數字貨幣帶動區塊鏈普及的,可事實呢?數字貨幣只是區塊鏈技術的一個小小的應用。
由於行業的特殊性,目前還沒有正式的法律法規來約束其發展涉及的違規面比較廣:
傳銷
非法集資
洗錢
吸收公眾存款
非法經營
跨國外匯犯罪
為恐怖主義資助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所以世界上各個國家對待區塊鏈的態度也不同,中國是明令禁止的,所以大家都去海外發展項目,比如新加坡、泰國等。首先需要遵守的就是當地的法律法規,那項目是否合法誰說了算呢?兩種途徑:申請正式的數字交易牌照或靠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書。那目前後者居多,容易操作,成本少。
⑥ 加快區塊鏈等新興技術研發的政策有哪些
2021年3月1日,重慶發布《重慶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指出:探索形成貿易金融區塊鏈標准體系,推廣跨境金融區塊鏈服務平台,加快區塊鏈等新興技術研發,探索相關技術和產品創新應用,發展數字經濟新業態。
2021年3月29日,成都發布《成都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指出:要強化區塊鏈技術、工業互聯網等信息技術應用,建強區塊鏈產業創新中心等功能平台,推進區塊鏈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服務平台建設等。
⑦ 區塊鏈游戲算不算違法平台
不違法,目前違法的主要涉及如下幾類:
1. ICO,即發行書記貨幣;
2. 數字貨幣交易,可能涉及到洗錢犯罪和集資詐騙;
3. 搭建數字貨幣平台,可能涉及非法經營
區塊鏈本身不違法,但是違規使用的話就違法。 重慶大數據應用發展管理局副局長李斌說,區塊鏈作為大數據智能化領域一項具有顛覆性的創新前沿技術,重慶市政府高度重視積極布局,市政府和渝中區政府共同打造區塊鏈基地,政府去年下半年出台了《加快區塊鏈產業培育及創新應用的意見》,正式啟動了區塊鏈戰略創新之地的建設。 在積極鼓勵區塊鏈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的同時,也將按照國家相關政策的要求,堅決禁止區塊鏈技術的違規違法使用。
目前,我國區塊鏈技術及應用持續創新,逐步在供應鏈金融、徵信、產品溯源等領域開展應用,發展空間巨大。作為一項新技術,區塊鏈要想真正實現大規模實際應用,必須加強產學研用等各方面的通力合作,推動技術和應用不斷發展與成熟。 2017年以來,區塊鏈技術的發展引發了政府、企業等各界的深度關注,區塊鏈因其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的特點吸引著投資者們紛紛加碼這一全新的技術領域。對於此前區塊鏈技術的熱炒,IT及投資界的認知已日趨理性。
拓展資料
《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
第九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區塊鏈信息服務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第十三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對違反法律法規和服務協議的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視情採取警示、限制功能、關閉賬號等處置措施,及時消除違法違規信息內容,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 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信息內容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法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 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責令暫停服務,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直至轉由相關部門依法關閉服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塊鏈信息服務使用者違反本規定第九條的規定,製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禁止的信息內容的,由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置。
⑧ 區塊鏈和數字貨幣在中國合法嗎
截至2020年5月,區塊鏈和數字貨幣在中國是不合法的。
《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網信辦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商總局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中規定:
第二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第三條 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所謂的代幣融資交易平台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
(8)區塊鏈技術的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中規定:
第十一條 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犯罪嫌疑人、涉案資金和財產,由公安機關依法採取強制措施,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和轉移資金、財產。
第十二條 對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經中國人民銀行調查認定後,作出取締決定,宣布該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活動為非法,責令停止一切業務活動,並予公告。
第十三條 中國人民銀行發現金融機構為非法金融機構或者非法金融業務活動開立賬戶、辦理結算和提供貸款的,應當責令該金融機構立即停止有關業務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有關資金。
⑨ 區塊鏈等新技術給審判帶來的哪些新情況新問題
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並施行《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規定:當事人提交的電子數據,通過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鏈等證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取證存證平台認證,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互聯網法院應當確認。
1月10日,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在北京召開。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加強數據權利和個人信息保護,認真研究人工智慧、大數據、雲計算、區塊鏈等新技術給審判帶來的新情況新問題,服務產業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和數字經濟健康發展。在互聯網案件中,電子證據因為存證難、取證難、公證難成為互聯網審判中的難題。
平台利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很好地解決電子證據從產生、存證,到公證、舉證等全鏈路可信問題:上鏈時,利用區塊鏈保障存證數據的原始性和完整性;上鏈後,利用保全鏈上的各司法節點保障數據的可信性與安全性;訴訟時,證據直通互聯網法院提高維權效率。區塊鏈的核心優勢是去中心化,通過運用加密演算法、樹形結構和共識機制,在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網路中建立信任關系,實現數據分布式多節點的加密存儲,創造一種公開透明、不可篡改、可驗證溯源的技術體系,讓每個節點都能同步存證、共同監督,有效解決中心化模式下存在的可靠性差、安全性低等問題。
平台利用自身的區塊鏈技術和司法服務能力,推出了區塊鏈存證、電子簽約、知識產權保護、互聯網司法等應用場景,幫助用戶隨時隨地在線出具易證據書、公證書、公證保管函、數字版權證書,還提供區塊鏈溯源查詢和驗證保全等服務,讓用戶直接通過公證處、仲裁委等官網實時查詢區塊鏈存證的相關信息,這些都將為存證證明和維權訴訟提供強有力的司法支撐。
⑩ 最高法對區塊鏈電子證據的司法應用有哪些結論
2020年隨著在線訴訟機制的推廣以及互聯網法院對區塊鏈電子證據應用的推動,涉區塊鏈電子證據判例數大幅增長。一線互聯網公司和各行業頭部企業因為對新技術的敏感度,在日常法務工作中普遍大量使用區塊鏈電子證據服務。最高人民法院共設立14項重大課題,其中,《互聯網時代電子訴訟規則研究》課題調研組重點圍繞「電子訴訟的基本原則;線上立案、在線庭審、電子送達的條件、范圍和方式;電子化材料的效力以及裁判生效標准」等重大問題,研究形成完整系統的電子訴訟規則草案,為最高法制定司法政策、出台司法解釋等提供建議。
自2018年起,隨著互聯網法院的成立以及電子證據平台機構緊跟區塊鏈技術發展,隨著聯盟鏈技術的發展完善,部分創新電子證據平台企業率先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到電子證據領域,比如易保全等區塊鏈電子證據平台。
易保全被最高法調研組納入「區塊鏈電子證據平台典型案例」,標志著易保全的區塊鏈技術和存取證證據廣受司法認可。而在此之前,易保全就已被內蒙高院、無錫中院納入「區塊鏈知識產權典型案例」,被法律名家講堂選入「區塊鏈平台典型案例」,被中商情報網選入「2020中國區塊鏈企業投資圖譜」,資質實力備受認可。
區塊鏈電子證據絕不是簡單的「使用了區塊鏈技術就是區塊鏈電子證據」的法律邏輯和理論框架。利用區塊鏈技術保障電子證據在上鏈前、上鏈時到上鏈後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才能保證把普通的電子數據轉換為司法可信的區塊鏈電子證據。
在技術層面,採用區塊鏈、CA、時間戳、加密演算法等技術,對平台用戶進行實名認證,對用戶簽署數據進行區塊鏈存證,從而形成記錄全過程關鍵細節的全證據鏈,生成不可篡改的HASH加密文件,從而保證數據上鏈前的真實可靠和上鏈時的完整不被篡改。
上鏈後,易保全通過保全鏈開放平台,把相關數據同步存儲到公證處、仲裁委、互聯網法院、版權保護中心、司法鑒定所等機構的伺服器上;還可在公證處、仲裁委、司法鑒定所、首都知產協會等官網進行可視化區塊鏈查驗。確保全流程可溯源,全數據可核驗,全鏈路可信舉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