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區塊鏈在知識產權領域應用前景如何
全國兩會期間,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提出:開放司法區塊鏈平台,支持網路著作權人上傳作品、保存證據,預防和懲治網路抄襲。
目前,把區塊鏈運用到知識產權領域,已經越來越受到司法的認可。最高法從2018年至今連續頒發5條相關政策,認可通過區塊鏈技術解決知識產權保存、固定和提交證據等難題。
政策的相繼出台和司法的持續認可,讓不少企業和政府單位都開始藉助第三方區塊鏈技術,來加強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保證從創作到維權都有跡可循,解決存證取證等一系列難題,降低維權成本,提供維權效率。
❷ 如何運用區塊鏈技術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
近日,浙江高院召開「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新聞發布會,發布《關於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著力破解知識產權維權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等問題,推動法院與相關職能部門合力促進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意見》明確指出:要加大對人工智慧、基因技術、區塊鏈、核心演算法等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
著力解決「舉證難」問題。充分運用舉證責任分配及轉移、舉證妨礙推定、文書提供命令等規則,合理降低權利人舉證難度。加大證據保全、依職權調查取證力度,積極推行律師調查令制度,依法制裁不予配合調查取證的違法行為。完善第三方電子存證證據等電子證據認定規則,引導當事人廣泛運用區塊鏈等技術手段獲取、固定、提存證據。
互聯網時代,區塊鏈因其具有去中心化、分布式儲存、加密可溯源等特點,天然適用於知識產權,可有效解決知識產權易復制、難固證、難追責等問題,目前已被廣泛應用於知識產權領域,並被司法所認可。在知識產權維權過程中,能夠證明提供證據的真實性,並被法院採信才是最核心、最關鍵的。易保全旗下品牌微版權,是國家網信辦境內區塊鏈信息服務備案企業,首創「區塊鏈+司法+知識產權保護」模式,提供作品確權、侵權監測、網路取證、驗證舉證等一站式服務。通過SHA-512哈希演算法、時間戳服務、PBFT共識演算法,對原數據進行加密運算,把存證主體、存證時間、存證過程和存證內容等生成唯一對應的數字指紋,加密存儲到區塊鏈上,有效保障存證數據的完整性和原始性。用戶可在線通過公證處、仲裁委、首都知產協會等官網在線進行區塊鏈溯源查驗,還可直接掃描證書上的二維碼,直接當庭向法官展示區塊鏈存證證據,就算侵權方早已刪除侵權內容,也無可抵賴。目前,微版權提供的區塊鏈存取證證據,已被全國多地法院官宣採信,並多次被列入區塊鏈典型案例,
❸ 區塊鏈技術國家標准什麼時候完成
我國已著手建立區塊鏈國家標准,以從頂層設計推動區塊鏈標准體系建設,預計最快將於2019年底完成。
對此,北京華順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創始人趙武也表示,區塊鏈雖然具備顛覆性的技術潛力,但我們必須認識到,區塊鏈仍處於初期,遠遠沒有達到可以顛覆世界的階段。
俞克群強調,自主可控的區塊鏈網路,意在技術上不能受制於人,同時也可以促進區塊鏈健康發展。安全是區塊鏈未來的生命,只有本身的安全才能使得區塊鏈技術落地。這就要求我們在區塊鏈技術發展的同時,必須並重發展其安全屬性,甚至是超前發展。
對此,李鳴也表示,標准中重要一塊是信息安全的標准,也可以看出安全對於區塊鏈技術的重要性。他同時指出,區塊鏈標準的制定不意味著會快速推進行業發展,而是給行業一定指引。此前,中國在國際知識產權和標准等方面吃過很多虧,在區塊鏈方面,中國目前已經形成了國際化區塊鏈方面的200多項專利,甚至已站在世界技術前列。因此,我們也需要牢牢把握住自己的話語權。
內容來源新華網
❹ 當區塊鏈延伸到版權保護有哪些問題值得深思
3月20日報道,近日,由格萊美大獎獲得者與音樂製作人組成的全明星團隊,正式推出了區塊鏈音樂版權項目TUNE,用以解決困擾整個音樂產業的版權保護與利潤分配問題。
目前國內區塊鏈發展應用仍處於較早期階段,區塊鏈基礎設施還不夠完善,行業應用也在探索階段。業內人士建議,應當抓住區塊鏈技術發展機會,同時理性看待區塊鏈技術的落地進度和應用場景,避免過度炒作帶來的投資風險。
❺ 什麼是區塊鏈+知識產權保護
區塊鏈+知識產權保護主要就是將知識產權創作記錄在區塊鏈上,並且持有人可以在區塊鏈上直接轉讓知識產權使用權等,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流程問題節約很多時間成本和法律成本。你可以留意一下中芯區塊鏈公共服務平台,他們做區塊鏈的,就有區塊鏈+知識產權保護,項目也已經落地了。
❻ 是否有法律明確區塊鏈存證的效力范圍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對此進行了相關規定。
依據《人民法院在線訴訟規則》
第十六條 當事人作為證據提交的電子數據系通過區塊鏈技術存儲,並經技術核驗一致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該電子數據上鏈後未經篡改,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七條 當事人對區塊鏈技術存儲的電子數據上鏈後的真實性提出異議,並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下列因素作出判斷:
(一)存證平台是否符合國家有關部門關於提供區塊鏈存證服務的相關規定;
(二)當事人與存證平台是否存在利害關系,並利用技術手段不當干預取證、存證過程;
(三)存證平台的信息系統是否符合清潔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用性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四)存證技術和過程是否符合相關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中關於系統環境、技術安全、加密方式、數據傳輸、信息驗證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八條 當事人提出電子數據上鏈存儲前已不具備真實性,並提供證據證明或者說明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審查。
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可以要求提交區塊鏈技術存儲電子數據的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據證明上鏈存儲前數據的真實性,並結合上鏈存儲前數據的具體來源、生成機制、存儲過程、公證機構公證、第三方見證、關聯印證數據等情況作出綜合判斷。當事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或者作出合理說明,該電子數據也無法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的,人民法院不予確認其真實性。
第十九條 當事人可以申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就區塊鏈技術存儲電子數據相關技術問題提出意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委託鑒定區塊鏈技術存儲電子數據的真實性,或者調取其他相關證據進行核對。
❼ 知識產權保護的區塊鏈存證技術是什麼
每個數據區塊裡面都會有時間戳、上一個區塊的區塊號、上一個的Hash值、當前的區塊數據內容等。在一個區塊中只能一個人先廣播其餘人作同步副本,且不能做更改。因此,只要你的鏈上是完整的,且沒有爭議、沒有修改,基本上就可以解決自證問題。區塊鏈技術的落地項目越來越多,越是能夠推翻哪些「區塊鏈無用論」。
❽ 區塊鏈發明專利如何提高保護效果
1、可能的侵權范圍
《專利法》規定,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准,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人民法院判定被訴侵權技術方案是否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應當審查權利人主張的權利要求所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徵
相同或者等同的技術特徵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被訴侵權技術方案的技術特徵與權利要求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徵相比,缺少權利要求記載的一個以上的技術特徵,或者有一個以上技術特徵不相同也不等同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沒有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通過以上規定可以看出,專利文件中,如果一項產品被認定為侵權,其必須涵蓋了權利要求項中記載的全部技術特徵,因此,要想獲得較大的保護范圍,權利要求項中的內容應該越少越好,也就是不要加入不必要的內容。
涉及區塊鏈的創新,通常關聯多個執行方,是一個需要各方配合才能完成的體系化方案。例如,數據發布節點、區塊鏈網路、授權節點等,如果揉在一項權利要求里,會發現當專利權人想要控告某個執行方侵權時,該方並沒有覆蓋該項權利要求的全部內容(至少不涵蓋其他執行方),這就導致雖然這一方使用了本專利的創新構思,但是並不侵權。因此,在一項權利要求里,最好圍繞一個執行主體來撰防寫范圍。
2、可能的侵權對象
《專利法》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這里要注意的是「以生產經營為目的」,也就是說,不以該目的的實施,不侵權。因此,在撰寫權利要求時,還應該考慮可能的侵權對象是誰,專利權的內容應盡量對他們起到限製作用,而不要把不必要的對象(例如終端消費者使用的設備)納入其中。
❾ 區塊鏈怎樣保護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的全流程都可以上鏈的,區塊鏈+模式挺火的,長沙高新區發起的中芯區塊鏈平台也是入圍了,是徵集企業上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