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劃重點!北京自貿區總體方案解讀:三大片區設在哪
9月21日,備受矚目的北京自貿區總體方案公布。這距離9月4日中國宣布支持北京設立以科技創新、服務業開放、數字經濟為主要特徵的自由貿易試驗區不足20天,而北京自貿區的設立意味著京津冀三地均已設立自貿試驗區。
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明確,自貿試驗區的實施范圍119.68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科技創新片區31.85平方公里,國際商務服務片區48.34平方公里(含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5.466平方公里),高端產業片區39.49平方公里。
在政策措施上,北京自貿區將支持設立重點支持文創產業發展的民營銀行,探索賦予中關村科創企業更多跨境金融選擇權;支持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設立金融科技中心,建設法定數字貨幣試驗區和數字金融體系。
方案還指出,探索構建安全便利的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制定信息技術安全、數據隱私保護、跨境數據流動等重點領域規則,探索建設國際信息產業和數字貿易港;鼓勵適度競爭,完善免稅店相關政策;鼓勵海外文物迴流,積極研究調整現行進口稅收政策,進一步給予支持;推動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和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聯動發展,建設世界級航空樞紐。
自此次服貿會以來,北京接連出台多項擴大開放重磅措施,加之北京自貿區的加持,北京將迎來哪些機遇?上述政策措施將為北京帶來哪些具體的利好?新的三大片區可能設在哪裡?21記者帶您逐條研讀這份總體方案。
實施范圍三大片區設在哪?
自貿試驗區的實施范圍119.68平方公里,涵蓋三個片區:科技創新片區31.85平方公里,國際商務服務片區48.34平方公里(含北京天竺綜合保稅區5.466平方公里),高端產業片區39.49平方公里。
自貿試驗區的開發利用須遵守土地利用、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相關法律法規,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並符合節約集約用地的有關要求。
在功能劃分上,科技創新片區重點發展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與健康、科技服務等產業,打造數字經濟試驗區、全球創業投資中心、科技體制改革先行示範區;國際商務服務片區重點發展數字貿易、文化貿易、商務會展、醫療健康、國際寄遞物流、跨境金融等產業,打造臨空經濟創新引領示範區;高端產業片區重點發展商務服務、國際金融、文化創意、生物技術和大健康等產業,建設科技成果轉換承載地、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區和國際高端功能機構集聚區。
解讀:與其他自貿區不同,北京自貿區的三大片區並未指定具體位置,但從功能定位及近期設立的北京數字貿易試驗區等內容可窺一二。
比如,北京數字貿易試驗區將立足中關村軟體園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朝陽金盞國際合作服務區、自貿區大興機場片區三大片區。
商務部研究院國際服務貿易研究所所長李俊告訴21世紀經濟報道北京選擇上述三地作為立足點是因為它們各有自身優勢。其中,中關村軟體信息服務業發達,企業聚集度高;朝陽金盞地區接近使館區,在涉外服務貿易合作上潛力巨大;自貿區大興片區接近空港,對於跨境電商等業態有交通之便。他認為,數字貿易試驗區三個片區是北京的自主探索,而自貿區的授權來自國務院,不過前者在內容上可能與後者多有重疊之處。
21預測,自貿區的科技創新片區可能側重於中關村一帶,作為首批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之一,中關村軟體園集聚了網易、網路等726家國內外高科技企業。
國際商務服務片區可能側重於首都國際機場、天竺綜合保稅區、以及金盞國際合作服務區一帶,此處接近首都機場和第四使館區,北京市朝陽區副區長朱晟近日表示,此處將以服務貿易和數字貿易為核心,打造一個特殊監管區,形成對外開放新高地,北京第四使館區的所在地金盞地區,未來將成為第二個「三里屯」,未來金盞國際合作服務區將打造退稅免稅特色消費中心,鼓勵國際知名免稅品經營商開設免稅店。還將引進高水平國際學校,建立更加完備、語種更加齊全的國際教育體系。
高端產業片區可能側重於南城的大興機場、亦庄等地,比如,近日大興機場自貿片區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未來將打造創新型全球數字貿易示範港、中國數字貿易引領基地,發展跨境電商、數字醫療、智慧物流等數字服務和數字貿易,在跨境金融服務、電子認證、在線消費者權益維護等領域,參與構建引領全球的跨境電商規則體系。
設立重點支持文創產業的民營銀行
方案指出,將擴大金融領域開放。開展本外幣一體化試點。允許區內銀行為境外機構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NRA賬戶)發放境外人民幣貸款,研究推進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渠道整合,研究推動境外投資者用一個NRA賬戶處理境內證券投資事宜。允許更多外資銀行獲得證券投資基金託管資格。支持設立重點支持文創產業發展的民營銀行。鼓勵符合條件的中資銀行開展跨境金融服務,支持有真實貿易背景的跨境金融服務需求。推動重點行業跨境人民幣業務和外匯業務便利化。探索賦予中關村科創企業更多跨境金融選擇權,在宏觀審慎框架下自主決定跨境融資方式、金額和時機等,創新企業外債管理方式,逐步實現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非金融企業外債項下完全可兌換。支持依法合規地通過市場化方式設立境內外私募平行基金。便利符合條件的私募和資產管理機構開展境外投資。支持跨國公司通過在境內設立符合條件的投資性公司,依法合規設立財務公司。開展區內企業外債一次性登記試點,不再逐筆登記。
解讀:近年來國內文化創意產業的融資持續下行,缺錢、融資難成為文創產業的常態,據CVSource投中數據顯示,2018年文化傳媒產業融資數量為616起,較2017年下降16%,2019年也延續著下行趨勢。
文創產業投資「寒冬」的背後,也有風投資金加速向業內獨角獸集中的跡象。互聯網影視、短視頻、知識付費、動漫二次元和教育體育等泛娛樂行業備受投資界關注。設立重點支持文創產業發展的民營銀行無疑是從金融領域加大文創產業發展的一項新的重要措施。
2019年,作為全國文化中心,北京全市規模以上文化產業實現收入近1.3萬億元,產業增加值佔北京地區GDP比重近10%,位居全國首位。而從整體口徑看,2016年北京全市文化創意產業實現增加值3570.5億元,佔全市GDP比重達到14.3%。近年來北京市更是累計出台各類文化經濟政策83項,構築了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制度支撐。
在近日的服貿會上,北京出台「政策18條」(《關於加快國家文化產業創新實驗區核心區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推動實體項目在國家文創實驗區落地,推進CBD文化中心、國家文創實驗區國際文化中心建設,打造文化新地標;大力支持社會力量興辦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影院、實體書店、公共閱讀空間;實施「百名文化菁英」計劃,連續五年每年引進認定100名「文化菁英」人才,在落戶創業、住房保障、醫療服務、子女教育等重點領域提供支持保障。
建設法定數字貨幣試驗區
方案指出,將促進金融科技創新。圍繞支付清算、登記託管、徵信評級、資產交易、數據管理等環節,支持金融科技重大項目落地,支持藉助科技手段提升金融基礎設施服務水平。充分發揮金融科技創新監管試點機製作用,在有利於服務實體經濟、風險可控、充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穩妥開展金融科技創新。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明確指出,支持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設立金融科技中心,建設法定數字貨幣試驗區和數字金融體系,依託人民銀行貿易金融區塊鏈平台,形成貿易金融區塊鏈標准體系,加強監管創新。建設金融科技應用場景試驗區,建立應用場景發布機制。
解讀:9月19日,中國人民銀行主管金融雜志《中國金融》第17期發表文章《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發展新機遇》稱,中國人民銀行2014年就開始了對法定數字貨幣的研究,2017年1月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正式成立。截至2020年4月,央行已為數字貨幣及其相關內容提交22件、65件、43件專利申請,涵蓋數字貨幣的發行、流通、應用的全流程,形成了完整的產業鏈,已完成技術儲備,具備了落地條件。
所謂數字貨幣就是數字化形態的現金。數字貨幣跟紙幣一樣,都有流通與支付職能,但同時具有可控匿名性、投融資功能。與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相比,數字貨幣在沒有聯網沒有信號的情況下也可以收付款。同時,在設備允許的情況下,收款方無故不能拒收數字貨幣。
近日,商務部印發《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總體方案》,方案提到:在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及中西部具備條件的試點地區開展數字人民幣試點。
而在近日的服貿會上,數字貨幣也成為一個高頻詞,比如9月6日,在2020中國國際金融年度論壇上,北京市委常委、副市長殷勇表示,要發揮北京科技創新中心和國家金融管理中心的雙重優勢,突出數字經濟、數字金融、監管科技等重點,深入開展金融科技監管沙箱試點,利用冬奧會等場景,在數字貨幣等前沿領域先行先試,力爭取得引領性的突破。
而僅在前一日,通州區區長趙磊亦曾在2020全球財富管理論壇上亦談及數字貨幣。他指出,今年4月,北京市金融服務工作領導小組以一號文件印發《關於在城市副中心打造國際財富管理中心的工作方案》,明確賦予副中心「全球財富聚集地和具有國際影響力的財富管理中心」的定位,並將在副中心試點新型金融牌照、法定數字貨幣、資管產品個稅遞延等27項財富管理前沿領域的改革任務。
業內分析稱,數字貨幣距離實際推出應該還有全面測試、試運行和正式運行三個階段。考慮到數字貨幣是下一代人民幣的全面數字化,影響程度深遠,因此央行應該會謹慎推出。針對數字貨幣的推出,央行透露的進展是:目前,數字人民幣研發工作遵循穩步、安全、可控、創新、實用原則,先行在深圳、蘇州、雄安、成都及未來的冬奧會場景進行內部封閉試點測試,以檢驗理論可靠性、系統穩定性、功能可用性、流程便捷性、場景適用性和風險可控性。針對何時正式推出,央行曾多次強調尚未有時間表。
探索建設國際信息產業和數字貿易港
方案指出,北京要增強數字貿易國際競爭力。對標國際先進水平,探索符合國情的數字貿易發展規則,加強跨境數據保護規制合作,促進數字證書和電子簽名的國際互認。探索制定信息技術安全、數據隱私保護、跨境數據流動等重點領域規則。探索創制數據確權、數據資產、數據服務等交易標准及數據交易流通的定價、結算、質量認證等服務體系,規范交易行為。探索開展數字貿易統計監測。
同時,鼓勵發展數字經濟新業態新模式。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探索構建安全便利的國際互聯網數據專用通道。應用區塊鏈等數字技術系統規范跨境貿易、法律合規、技術標準的實施,保障跨境貿易多邊合作的無紙化、動態化、標准化。依託區塊鏈技術應用,整合高精尖製造業企業信息和信用數據,打造高效便捷的通關模式。探索建立允許相關機構在可控范圍內對新產品、新業務進行測試的監管機制。
此外,探索建設國際信息產業和數字貿易港。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在軟體實名認證、數據產地標簽識別、數據產品進出口等方面先行先試。建設數字版權交易平台,帶動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融資業務發展。對軟體和互聯網服務貿易進行高效、便利的數字進出口檢驗。積極探索針對企業的數據保護能力的第三方認證機制。探索建立適應海外客戶需求的網站備案制度。
解讀:國務院近日批復的《深化北京市新一輪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工作方案》要求,立足中關村軟體園,推動數字證書、電子簽名等的國際互認,試點數據跨境流動,建設國際信息產業和數字貿易港。
這一方案還透露,北京將向外資開放國內互聯網虛擬專用網業務(外資股比不超過50%),吸引海外電信運營商通過設立合資公司,為在京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國內互聯網虛擬專用網業務。支持開展車聯網(智能網聯汽車)和自動駕駛地圖應用,建設京滬車聯網公路。探索建立適應海外客戶需求的網站備案制度。
數據跨境流動方面,北京市將針對數字服務貿易中商業存在、跨境交付、境外消費、自然人移動等形態涉及的數據跨境流動、數據保護能力認證等內容,研究推進數據跨境流動安全管理試點工作。
李俊介紹,數據的跨境流動是必然趨勢,然而關於數據跨境流動的監管在全球都尚未成型,這需要考慮國家安全、個人隱私等諸多因素,對數據做分級分類管理,北京作為數字經濟最發達的地區之一,率先探索數據跨境流動有望為世界提供一個「中國方案」。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根據新公布的《北京市促進數字經濟創新發展行動綱要(2020-2022年)》,到2022年,北京市數字經濟增加值將佔地區GDP比重達到55%,目前北京數字經濟佔全市GDP比重超過了50%。
中國服務貿易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仲澤宇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采訪時指出,北京發展以數字經濟為代表的服務貿易條件堪稱得天獨厚。首先,北京有全國最密集的科研院所和高素質人才,創新氛圍濃厚;其次,以中關村為代表的科技類企業在北京高度集聚,新業態、新經濟發展活躍;其三,北京金融、醫療、文化等服務業發達;其四,作為國際交往中心,北京有著大量的自然人流動,這為跨境服務貿易提供了便利。
完善免稅店相關政策,調整海外文物迴流關稅
方案指出,要助力國際交往中心建設。著眼於服務國家總體外交,持續提升重大國事活動服務保障能力。鼓勵國際組織集聚。探索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集團在境內外成員之間集中開展本外幣資金餘缺調劑和歸集業務,對跨境資金流動實行雙向宏觀審慎管理。探索消費、預辦登機一體化試點。鼓勵適度競爭,完善免稅店相關政策。
方案表示,將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周邊打造功能完善的組團式會展綜合體。提升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規格和能級,將其打造成為國際服務貿易主平台。推動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和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聯動發展,建設世界級航空樞紐。
此外,要滿足高品質文化消費需求。打造國際影視動漫版權貿易平台,探索開展文化知識產權保險業務,開展寶玉石交易業務,做強「一帶一路」文化展示交易館。允許符合條件的外資企業開展面向全球的文化藝術品(非文物)展示、拍賣、交易業務。鼓勵海外文物迴流,積極研究調整現行進口稅收政策,進一步給予支持。探索創新綜合保稅區內國際高端藝術展品擔保監管模式。
解讀:國務院近日批復的《深化北京市新一輪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建設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示範區工作方案》要求,支持王府井步行街在營造國際化消費環境和優質營商環境、打造國際化消費區域等方面先行先試。優化市內免稅店布局,統籌協調在機場隔離區內為市內免稅店設置離境提貨點,落實免稅店相關政策。
9月18日,在王府井集團召開的「65周年媒體溝通會」上,王府井集團董事長杜寶祥透露,公司計劃在北京環球度假區開設集免稅、奧萊、購物中心為一體的商業綜合體,杜寶祥透露,目前公司正在首都國際機場和北京大興國際機場推動機場免稅店落地,具體開店位置在磋商當中。其北京市內免稅店也在布局中。
上述工作方案還指出,將推動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和北京大興國際機場聯動發展。探索飛機維修企業航空器材包修轉包修理業務口岸便利化措施,支持企業提升國際航空器材維修市場競爭力。鼓勵中外航空公司運營國際航線,允許外國航空公司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和北京大興國際機場「兩場」運營。建設國際航空貨運體系,制定促進北京航空貨運發展政策,支持擴大貨運航權。優化完善貨運基礎設施設備,鼓勵航空公司在北京大興國際機場投放貨運機隊。完善航空口岸功能,提升高端物流能力,擴展整車、平行進口汽車等進口功能。
降低文物進口環節稅率,有利於海外文物的迴流。國家文物局去年底明確表示,將適時爭取進一步降低文物進口環節稅率,進一步推動降低100年以內文物關稅,並適時推動降低文物進口環節行郵稅與增值稅率。稅收政策的數次調整,降低了文物藝術品進口稅負,有利於鼓勵個人和企業攜帶文物進境收藏、展示和交易。
近年我國已經多次對進口環節稅率進行調整。在行郵稅方面,2018年以來兩次下調稅率,郵票、藝術品、收藏品稅率即從25%降至20%。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率也連續下調,油畫、粉畫及其他手繪畫原件,雕版畫、印製畫、石印畫原件,各種材料的雕塑原件,關稅稅率從12%降至1%,文物進口環節增值稅標准稅率從16%降為13%。
加密數字貨幣非法「挖礦」行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
作者:李俊南 ,上海華勤基信(杭州)律師事務所負責人
近年來,比特幣、萊特幣、狗狗幣等加密數字貨幣的火熱行情吸引無數一夜暴富心態的人群積極參與,幣安、火幣、OKEx之類的網站迅速擴張擁有大量交易參與方,除了通過買賣途徑,很多人也選擇通過「挖礦」獲得加密數字貨幣。在「挖礦」的過程中產生一系列行為,而其中部分行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筆者認為,如果要辨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為,必須先就加密數字貨幣和「挖礦」行為的概念進行了解。
第一部分 關於加密數字貨幣和「挖礦」的概念和性質
一、加密數字貨幣的概念
口語化普遍使用「虛擬貨幣」或者「數字貨幣」來指稱比特幣、萊特幣、USDT、狗狗幣等,其實「虛擬貨幣」或者「數字貨幣」的范圍比較廣泛,泛指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包括我們日常所知道的騰訊Q幣、盛大元寶等 游戲 幣或置換網站內部增值服務等的網路專用幣,也包括加密數字貨幣,筆者本文探討的各種行為或情節特指加密數字貨幣。加密數字貨幣是一種使用密碼學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單位創造的交易媒介或者商品,來源於開放式的演算法導致沒有固定的發行方或管理方,通過網路計算方法進行解密獲得原始數字貨幣,因為演算法解總量可控從而做到讓數字貨幣總量固定,交易過程獲得網路中各個節點的認可從而導致交易行為的固定性或安全性。
加密數字貨幣與實物貨幣或者形式貨幣的數字化不同,《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1]和《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2]明確其作為虛擬商品的性質,「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貨幣最初為不容易大量獲取的物品,而後變為金屬(尤其是金銀),這些本身即有價值的物品被挑選出來賦予交換權,按照某一時間點特定的價值比例可以循環、普適地交換其他商品或服務。政府(包括其他具有公信力的主體)成立後發行法幣,基於政府公信力和金銀儲量等基礎進行許諾,賦予法幣可以代替實物貨幣進行與商品或服務之間的交換。法幣(比如人民幣、美元、英鎊等)是在主權信用、貨幣契約理論和金銀儲備等基礎上而被賦予的代表一定可供交換價值的 社會 接受度。而 社會 之所以接受,是因為發行法幣時,主權機構將會就該等份額的法幣做出相應信用許諾,法幣具有轉化為真實實物價值的可能性。通常每個主權國家或區域只是用一種法幣,由中央銀行發行和控制,嚴格遵循「MPQV」的公式進行計算,避免發生嚴重背離市場的通貨膨脹或緊縮。
加密數字貨幣背後並沒有所謂的主權信用或價值支撐,是通過區塊鏈技術保密和流通、計算機演算法而獲得的虛擬物。區塊鏈是用分布式資料庫識別、傳播和記載信息的智能化對等網路。2009年比特幣第一個區塊被開發出來,有人稱之為「創世區塊」。用於加密數字貨幣的計算機演算法,目的是生成一種虛擬標記,這個標記被設定的程序認為完成了程序要求的解或運算結果程度,基於運算結果給這個標記一定的數字貨幣值。這個值本身沒有內在價值,是數學難題的解答,充其量可能對應的就是解法研發和所耗費的「礦機」購買價格、能耗價格等,而前者無法代表有價物,後者代表的只有消耗而沒有創造。
二、「礦機」和「挖礦」
獲得加密數字貨幣的初始方法就是運算,需要藉助計算機(「礦機」)來完成復雜運算過程。「礦機」通過中央處理器晶元或者顯卡參與數學計算,開展「挖礦」過程。如果能夠計算出結果,那麼被賦予一個或者幾分之一個數字貨幣值。以比特幣為例,「挖礦」就是找到一個隨機數(Nonce)參與哈希運算Hash(BlockHeader),使得最後得到的哈希值符合難度要求。
「挖礦」過程涉及的參與方和設備材料包括礦工、礦機、礦機銷售方、礦池管理方、區塊確認和廣播等。礦工可以簡單地理解為參與「挖礦」的每個人或機構,礦池是為了避免單個礦工「挖礦」收益的不穩定性而聚合礦工後產生的集合,根據不同礦工的運算貢獻對收益結果進行分配,區塊確認和廣播是通過區塊鏈節點互相認可某一個礦機代表的礦工工作量證明,進行記賬和通知其他節點。礦工的收益存儲於有密鑰的電子錢包中,可以查閱、使用和交易。「挖礦」的形式主要分為集中託管式和分布式,前者是礦工將礦機託管給某個礦池管理方,礦工支付電費和管理費,礦池管理方統一進行操作維護;後者是礦工自行管理礦機。
筆者認為單純的「挖礦」行為在此前並未存在任何有關於涉嫌違法的法律規定,但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根據會議精神,「堅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此後就虛擬貨幣非法「挖礦」行為應當會出台進一步的規定。
第二部分 非法「挖礦」行為涉及刑事犯罪的現狀
一、筆者以「刑事案件」、「虛擬貨幣」、「挖礦」等關鍵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進行搜索,存在132篇文書。經過對案件文書的研判,筆者發現:
1.根據審判程序來看。 一審判決書佔比81.81%;二審裁定書等佔比16.67%;審判監督駁回申訴通知書等佔比1.52%。
2.根據定罪罪名來看。 (1)一審定罪主要分布為:盜竊罪主要為盜竊公共電力資源,計算機系統相關犯罪主要為在他人計算機內植入木馬外掛程序、利用工作職務便利使用可控制的計算機系統挖礦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集資詐騙罪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除了與「挖礦」有關,還與加密數字貨幣的發行緊密相關,少量盜竊罪和其他類案件主要是與礦機買賣相關,或「挖礦」收益取得後被非法侵犯產生的其他犯罪行為。大量案件為單一罪名,少量案件數罪並罰。(2)二審定罪主要為組織、領導傳銷組織犯罪,佔50%;控制、入侵、破壞計算機系統等計算機系統相關犯罪,佔18.18%;其餘各項罪名(搶劫罪、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盜竊罪等)佔31.82%。基本所有案件均維持原判。
二、筆者另通過網路搜索發現:
2018年5月騰訊網報道[3]稱,「西安市未央區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特大網路黑客盜竊虛擬貨幣案,並批捕該案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為專業化的網路技術人員,組織『黑客聯盟』非法侵入他人計算機系統並將計算機中的虛擬貨幣轉移,涉案金額高達6億元」。
2020年11月哈爾濱新聞網報道[4]稱,黑龍江警方抓獲28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獲一起涉嫌以「哥倫布CAT虛擬貨幣」「挖礦」為噱頭的特大網路傳銷案件,總價值近人民幣3億元。
2021年5月8日法制現場報道[5]稱,武漢市洪山警方「宣布打掉一專為網路詐騙團伙開發APP的 科技 公司」,「晟昌 科技 」接受委託定製開發一款名為聯合眾鑫的虛擬幣平台,以USDT充值後,「宣稱兌換聯合眾鑫獨有幣種ZBCT後,可在平台內購買礦機挖礦產生收益」,但礦機運營圖片全部為網路圖片,同時可以使用後台修改許可權,「隨意修改ZBCT價格及具體收益比率」。「晟昌 科技 」公司「3年間開發了150餘個涉及區塊鏈、虛擬貨幣、電子錢包、網路商城等APP、小程序,幾乎全部是網路金融詐騙、傳銷團伙所定製」[6]。
公布案例和網路報道表明,近年來與加密數字貨幣「挖礦」行為相關的違法犯罪活動非常猖獗,採取網路等方式,存在金額高、行為性質復雜、多角色參與、受害者群體遍布廣等特徵。
第三部分 就非法「挖礦」行為涉及刑事犯罪的一些思考
一、我國關於非法「挖礦」行為的態度
從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至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五十一次會議要求,都在宏觀層面確認了加密數字貨幣在發行、交易過程中可能存在風險。因為加密數字貨幣去中心化不可管控的特性,被大量的犯罪活動所「青睞」。
2021年5月25日,內蒙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稿)》,發布之前已多次對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行為進行圍追堵截。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公室發布《關於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調研座談會的通知》。
二、從國際上而言
新加坡、韓國、日本等地均已出台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行業規范政策,比如在投資人門檻、交易所牌照、實名認證機制等方面均有所要求。印度則准備直接禁止民眾交易及持有加密數字貨幣。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大趨勢也逐漸朝著管控方向歸攏。
三、非法「挖礦」行為的非法性體現分析
單純的個人購買或者租用礦機進行加密數字貨幣「挖礦」,並未有法律規定禁止,這是基於個人需要而獲得虛擬商品的行為,需要被禁止的應當是帶有非法屬性的「挖礦」行為。
前文提及的案例表明,主要犯罪行為體現為:
1.技術型非法攫取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投資者購買礦機,或管理計算機,或其他便利條件,通過對計算機系統內植入木馬病毒為自己「挖礦」,涉嫌 入侵、控制或破壞計算機系統犯罪 ,或盜取他人已經獲得的加密數字貨幣 涉嫌盜竊罪 。
2.盜取電力資源
部分不法分子通過私設電纜、增設微電腦控制器等手段盜竊電能用於「挖礦」,已經成為了部分地區的多發性案件。盜電行為不僅僅直接通過秘密手段非法使用和侵犯了公共資源和他人合法權益,同時可能會因線路漏電引起火災、影響節能減排政策下的區域供電安排和平衡、影響區域性階梯用電的電價,應予以打擊。
3.引發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 或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等涉眾
(1)A宣稱可以銷售(含銷售後託管)或租賃礦機進行「挖礦」, A向 社會 公眾宣稱,礦機具有強大的算力(衡量礦機銷售價格或租賃費用多以算力或配置為主要標准之一),稱可以每月獲得一定的加密數字貨幣收益回報。如果回報是維持在一定的固定標准時,則A就有可能 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
(2)A宣稱其礦機存在一定標準的算力,但實際未達到該等運算效率,甚至礦機並不實際存在,A收受投資人支付的購買款和租賃費,就 涉嫌詐騙罪、合同詐騙罪 或 集資詐騙罪 。
(3)A通過三級以上代理渠道推廣「挖礦」業務,要求各級代理必須先購買或承租一定數量的礦機,可以介紹他人參與購買或承租礦機「挖礦」的行為,可以獲得浮動收益。也就是說,代理通過購買或承租一定數量的礦機獲得入會資格,再通過拉人頭等方式拿到另外的利潤分配,形成三級或以上組織架構,A將 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
四、再進一步思考
1.A沒有礦機或礦機根本不符合其宣稱的性能,向投資人銷售的同時約定託管,或進行租賃時以虛假信息表現存在礦機、以各種借口阻止投資人現場查看或查看虛假場所,但是A與投資人約定退出機制並按月交付投資收益,在市場上購買加密數字貨幣宣稱「挖礦所得」給予投資人、賺取利差的行為,是否涉嫌犯罪?筆者認為A的行為屬於詐騙行為,究其本質都是採用了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行為,使投資人誤以為A有符合宣傳的礦機、可以帶來符合預期的收益,才支付的購買價款或租賃費用。
2.A自己發行了一種加密數字貨幣,自行定價,宣稱租賃A的礦機可以「挖礦」獲得該加密數字貨幣,實際上並沒有礦機供投資人使用,僅僅是根據投資人的投入金額,向投資人固定地發放加密數字貨幣。A通過程序設定「挖礦」所得數量,甚至將該加密數字貨幣與主流加密數字貨幣的兌換價格無限調整,是否涉嫌犯罪?筆者認為,A的行為仍然是詐騙行為,該加密數字貨幣可能僅僅在A控制網路節點中做閉環運作,通過一系列的包裝,利用投資人的回報期待,以無價值的數字化產物置換法幣(也可能現要求投資人以法幣購買主流加密數字貨幣,再以主流加密數字貨幣進行投資,增加手段的隱蔽性),實際上還是非法佔有受害人財產。
3.A發行了加密數字貨幣,投資人租賃礦機參與「挖礦」的目的不在於看好該加密數字貨幣的升值空間,而在於該加密數字貨幣與主流加密數字貨幣的恆定兌換比例。投資人以其獲得的黑色或灰色收入購買該加密數字貨幣,在閉環系統里兌換為主流加密數字貨幣,通過買賣獲得法幣資產。涉及犯罪所得的非法收入通過「挖礦」洗白。A的行為根據其故意程度、參與上游犯罪程度,可能涉嫌上游犯罪的共犯、幫助網路信息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洗錢罪等。
綜上所述,大量人群為了高回報期待參與「挖礦」行為,在不法分子的引誘、欺騙下,或在自身利益驅動下可能發生違法犯罪的行為,涉案的罪名種類繁多,行為手段也日趨復雜化、隱蔽化、涉眾化,需要加強監管,避免加密數字貨幣的熱潮給犯罪活動提供溫床。
『叄』 海航科技收購當當的原因目的是什麼
海航科技董事長童甫表示,公司原有業務較為單一,主營航運業務,基於航運市場景氣度持續較大下滑,傳統航運業難以適應經濟形勢的發展。童甫稱,公司正向以雲計算、大數據和人工智慧為代表的科技行業轉型,收購當當有助於公司戰略轉型的進一步深化。
海航科技收購當當作價75億 俞渝李國慶退出管理層
75億元估值是否公允
回溯本次重組預案,4月11日海航科技宣布擬以換股+定增的方式,作價75億元收購北京當當科文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北京當當網信息技術有限公司100%股權。根據預案,在募集配套資金環節,由天津市國資控股的天津保稅區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將在總額40.6億元的配套融資中認購10億元。
另外,標的公司高負債問題也受到關注。標的公司2016年末資產總計34.54億元,負債合計37.88億元,凈資產為-3.34億元;2017年末資產合計40.10億元,負債合計39.82億元,凈資產為0.28億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標的公司的合並總負債為39.82億元,其中流動負債為39.48億元,資產負債率已高達約99%。而海航科技2017年年報顯示,公司資產負債率為85.44%。
海航科技財務總監田李俊表示,公司完成本次交易自身並不需要支付現金,支付給當當股東的現金對價將通過包括天津保稅區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在內的不超過10名的特定投資者募集配套資金。
打造「中國亞馬遜」
數據顯示,當當近年來收入持續增長,利潤大幅提升。2016、2017年凈利潤分別為1.32億元和3.59億元。當當表示,利潤增長主要靠毛利率提升。一方面當當通過合作出版、采購成本降低等方式,不斷提升圖書品類毛利率;另一方面,當當調整毛利率低、資金佔用大的百貨業務,流量向高毛利品類傾斜,部分品類轉到招商平台。
海航科技首席執行官柯生燦稱,收購當當後,雙方可以實現線上線下場景互補發展。雙方協同可以促進用戶的拉新、促活、轉化流程。數據顯示,當當2017年的注冊用戶已經達到2.3億,月活躍用戶438萬,海航每年服務的C端用戶超過上億人。另外,線上線下的場景可以為公司人工智慧、區塊鏈技術、雲計算、大數據的發展提供應用空間。
柯生燦表示,當當曾經被稱為「中國的亞馬遜」,如果海航科技最終成功並購當當,「中國亞馬遜」的名稱將更加名副其實。
目前當當網、當當科文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為俞渝、李國慶,截至4月11日,俞渝、李國慶及其兒子合計間接持有當當網93.26%股權,俞渝、李國慶合計直接持有當當科文100%股權。
俞渝為現任當當網董事長、當當科文執行董事,李國慶為現任當當網執行董事、當當科文監事。公告顯示,俞渝和李國慶兩夫婦在此次交易中的將獲得總對價分別為25.54億元和10.95億元的海航科技股票。交易完成後,俞渝和李國慶將合計直接持有海航科技16.49%股份。
海通證券高級副總裁陳瑨在重組說明會上表示,根據重組方案,標的公司成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俞渝、李國慶兩位創始人不再擁有標的公司控制權。「重組後俞渝、李國慶擬不再擔任公司董事及高度管理人員,會逐步退出對公司層面實際業務管理,不參與公司層面日常經營管理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