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技術是隨著比特幣經濟發展而衍生出來的新技術,區塊鏈技術可以有效地為比特幣經濟服務,他們相互關聯。比特幣為一種虛擬貨幣,僅在特定的網路經濟環境中流通,區塊鏈技術不僅可以應用於經濟,而且目前在各行各業都能有所運用,這是他們的區別。
區塊鏈技術由於區塊鏈技術目前仍是新興的產物,因此其還未有準確或是確定的定義和概念。簡單來說,區塊鏈技術一種對數據進行加密管理的模式,能夠實現很大程度上對數據的保護。區塊鏈技術具有去中心化、開放性、獨立性、安全性和匿名性的顯著特徵。它的特徵很好地適應了當今各行各業對信息保護和信息公開的要求。一方面,保障了數據的安全性,避免數據處理受到人的主觀情緒和系統故障等因素的干擾。另一方面,能夠最大程度上由數據個人決定是否在群體中隱藏自己的詳細信息以達到保護隱私的目的。
與此同時,無容置疑的是,區塊鏈技術還是屬於初步發展的狀態。社會對其認識還不夠深入,學者對其仍處於不斷探索的階段。通過正確的運用,區塊鏈技術會給社會帶來許多的積極影響。
『貳』 區塊鏈和比特幣之間是什麼關系
區塊鏈技術是比特幣的底層技術,也是比特幣的核心與基礎架構。比特幣一直在沒有任何中心化機構運營和管理的情況下運行,後來比特幣技術被抽象提取出來,稱之為區塊鏈技術,或者分布式賬本技術。
(2)卡爾本茨區塊鏈技術擴展閱讀:
區塊鏈技術應用於數字貨幣的弊端:
一是「去中心化」沒有流通管理機構。區塊鏈技術本質上是個分布式資料庫系統,邏輯結構為單向鏈表,設計模式基於P2P網 絡,這就決定了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貨幣沒有統一的中心管控系統。
二是數量供給難以有效調控。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貨幣發行量是固定的,而根據費雪方程,全社會一定時期一定價格水平下的總交易量與所需要的名義貨幣量具有一定比例關系,而恆定的貨幣量顯然不能滿足不斷增長的社會商品價格總額要求。
三是「挖礦機制」難以創造公認價值。比特幣本身沒有價值,也沒有國家信用支撐。有觀點認為,「通過不斷消耗算力與能源為虛擬貨幣注入價值」,但為尋找一個符合要求的hash值而消耗百萬億次計算,這顯然不是最有效率的選擇。
四是生產者和先期持有者易獲高額「鑄幣稅」。任何一種基於區塊鏈技術的虛擬貨幣,在其發展的初始階段都為少數人持有。以比特幣為例,最初比特幣只是少數人游戲的產物,2010年5月發生的第一次比特幣購物是1萬BTC購買了25美元的比薩餅,同年7月完成的第一筆比特幣交易是0.04美元/B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