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區塊鏈是怎樣應用於法律領域的
用區塊鏈技術做電子證據的存證和出證,這是區塊鏈技術在法律領域應用的基礎。
利用區塊鏈技術可以在電子數據的生成、收集、傳輸、存儲的全生命周期中,對電子數據進行安全防護、防止篡改、並進行數據操作的留痕。
利用區塊鏈技術進行電子證據的保全,將需要存證的電子數據以交易的形式記錄下來,打上時間戳,記錄在區塊中,從而完成數據保全及存證的過程。在數據的存儲過程中,多個參與方節點共同見證,共同維護一個分布式的賬本,從而極大降低了數據丟失、被篡改、被攻擊的可能性。
區塊鏈與電子數據存證的結合,可以降低電子數據存證成本,方便電子數據的取證及證據認定,提高訴訟效率。
❷ 如何用好司法區塊鏈,消除「文抄公」
2020年起,區塊鏈技術正從概念逐漸走向落地,應用場景多點開花,商品溯源、供應鏈金融、電子證照、版權保護等都是區塊鏈應用的熱門方。2021年,涉及徵信、數字資產、數據追溯等方面相關的產業將加快利用區塊鏈技術並從中受益。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提出,開放司法區塊鏈平台,支持網路著作權人上傳作品、保存證據,預防和懲治網路抄襲。區塊鏈技術儲存的數據不可篡改,特別適用網路著作權保護。用好司法區塊鏈這一利器,讓「文抄公」原形畢露,將有效解決網路抄襲防治難,有利於營造尊重原創、崇尚創新的創作環境。
自2018年起,隨著互聯網法院的成立以及電子證據平台機構緊跟區塊鏈技術發展,隨著聯盟鏈技術的發展完善,部分創新電子證據平台企業率先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到電子證據領域
易保全區塊鏈電子證據平台利用區塊鏈技術保障電子證據在上鏈前、上鏈時到上鏈後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在技術層面,採用區塊鏈、CA、時間戳、加密演算法等技術,對平台用戶進行實名認證,對用戶簽署數據進行區塊鏈存證,從而形成記錄全過程關鍵細節的全證據鏈,生成不可篡改的HASH加密文件,從而保證數據上鏈前的真實可靠和上鏈時的完整不被篡改。
❸ 北京互聯網法院與區塊鏈存證系統「IP360」實現無縫對接
近日,IP360 平台證據已與北京互聯網法院訴訟平台完成對接,提交的證據可通過IP360 平台提供證據後提交北京互聯網法院平台。
自9月25日下午,北京市東城區法院就京東公司侵害中文在線數字出版集團作品信息網路傳播權一案做出判決。本次判決中,法院對真相科技提供的IP360取證數據證據予以採納,對採用區塊鏈技術存證的電子數據的法律效力予以確認,並明確了區塊鏈電子存證的審查判斷方法。
此次北京市東城區法院首次依據區塊鏈存證對知識產權案件進行的判決,引發了社會大眾的廣泛關注,也為和北京互聯網法院完成對接打下了好的基礎。
但在全國范圍內,這並不是唯一的一件「區塊鏈+存證」被法院認可的案件。
隨後,在9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就出台了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中明確指出,「當事人提交的電子數據,通過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鏈等證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取證存證平台認證,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互聯網法院應當確認。」
隨著杭州、北京、廣州等地互聯網法院的相繼設立,區塊鏈存證系統無疑是互聯網法院構建過程中的最大亮點。在傳統電子數據本身容易被篡改的情況下,區塊鏈作為一種「分布式存儲技術」具有不可逆、不可篡改等特性,通過區塊鏈智能合約,將業務規則抽象為數字化合約,嵌入blockchain執行,並可以被校驗,保證了每一步都嚴格按照事先設定的流程進行,進而確保了電子數據的真實性。在中文在線勝訴京東作品信息網路傳播權一案中,便是通過區塊鏈存證系統「IP360」進行的在線取證。據了解,該系統是基於真相科技旗下司法聯盟鏈legalXchain自主研發的存證確權平台。攜手公安部、司法鑒定、公證處等機構,線上即可完成對電子證據的審查與認定,極大提高訴訟效率。
相比傳統訴訟方式,「區塊鏈存證」無疑是一個巨大的進步,在區塊鏈技術的不斷升級下,以後的訴訟解決只會更加公正,高效。
❹ 最高法對區塊鏈電子證據的司法應用有哪些結論
2020年隨著在線訴訟機制的推廣以及互聯網法院對區塊鏈電子證據應用的推動,涉區塊鏈電子證據判例數大幅增長。一線互聯網公司和各行業頭部企業因為對新技術的敏感度,在日常法務工作中普遍大量使用區塊鏈電子證據服務。最高人民法院共設立14項重大課題,其中,《互聯網時代電子訴訟規則研究》課題調研組重點圍繞「電子訴訟的基本原則;線上立案、在線庭審、電子送達的條件、范圍和方式;電子化材料的效力以及裁判生效標准」等重大問題,研究形成完整系統的電子訴訟規則草案,為最高法制定司法政策、出台司法解釋等提供建議。
自2018年起,隨著互聯網法院的成立以及電子證據平台機構緊跟區塊鏈技術發展,隨著聯盟鏈技術的發展完善,部分創新電子證據平台企業率先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到電子證據領域,比如易保全等區塊鏈電子證據平台。
易保全被最高法調研組納入「區塊鏈電子證據平台典型案例」,標志著易保全的區塊鏈技術和存取證證據廣受司法認可。而在此之前,易保全就已被內蒙高院、無錫中院納入「區塊鏈知識產權典型案例」,被法律名家講堂選入「區塊鏈平台典型案例」,被中商情報網選入「2020中國區塊鏈企業投資圖譜」,資質實力備受認可。
區塊鏈電子證據絕不是簡單的「使用了區塊鏈技術就是區塊鏈電子證據」的法律邏輯和理論框架。利用區塊鏈技術保障電子證據在上鏈前、上鏈時到上鏈後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才能保證把普通的電子數據轉換為司法可信的區塊鏈電子證據。
在技術層面,採用區塊鏈、CA、時間戳、加密演算法等技術,對平台用戶進行實名認證,對用戶簽署數據進行區塊鏈存證,從而形成記錄全過程關鍵細節的全證據鏈,生成不可篡改的HASH加密文件,從而保證數據上鏈前的真實可靠和上鏈時的完整不被篡改。
上鏈後,易保全通過保全鏈開放平台,把相關數據同步存儲到公證處、仲裁委、互聯網法院、版權保護中心、司法鑒定所等機構的伺服器上;還可在公證處、仲裁委、司法鑒定所、首都知產協會等官網進行可視化區塊鏈查驗。確保全流程可溯源,全數據可核驗,全鏈路可信舉證。
❺ 有相關法律認可區塊鏈證據的真實性嗎
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於人民法院在線辦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對區塊鏈證據的效力、區塊鏈證據審核規則、上鏈前數據的真實性審查、區塊鏈證據補強認定等方面進行了詳細說明。
該規定共36條,明確指出當事人作為證據提交的電子化材料和電子數據,經當事人舉證質證後,人民法院應當按照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依法認定其內容的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
第十四條【區塊鏈證據的效力】當事人提交的證據系通過區塊鏈技術存證,並經技術核驗後一致的,推定該證據材料上鏈後未經篡改,人民法院可以確認該證據的真實性,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十五條【區塊鏈證據審核規則】當事人對區塊鏈存證證據提出異議並有合理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主要審查以下內容:
(一)存證平台是否符合國家有關部門關於提供區塊鏈存證服務的相關規定;
(二)當事人與存證平台是否存在利害關系,並利用技術手段不當干預取證、存證過程;
(三)存證平台的信息系統是否符合清潔性、安全性、可用性的國家標准或者行業標准;
(四)存證技術和過程是否符合《電子數據存證技術規范》關於系統環境、技術安全、加密方式、數據傳輸、信息驗證等方面的要求。
第十六條【上鏈前數據的真實性審查】當事人提出數據上鏈存證時已不具備真實性,並提供證據予以證明或者說明理由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審查。
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可以要求提供區塊鏈存證證據的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據證明上鏈存證數據的真實性,或者說明上鏈存證數據的具體來源、生成機制、存儲過程、第三方公證見證、關聯印證數據等情況。當事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或者作出合理說明,該區塊鏈存證證據也無法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的,人民法院對該證據的真實性不予確認。
第十七條【區塊鏈證據補強認定】當事人可以申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就區塊鏈平台存證相關技術問題提出意見。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委託鑒定區塊鏈存證證據的真實性或者調取其他相關證據進行核對。
易保全從2014年起就一直深耕區塊鏈技術的底層研發與應用創新,並通過整合司法渠道,推出了保全鏈、君子簽、微版權、仲證寶等應用場景。並憑借專業、合法、合規、安全的一站式服務,斬獲了不少國家級榮譽。數字化浪潮下,數據安全或將成為核心競爭力,而在國家大力發展區塊鏈的勢頭下,區塊鏈存證保障數據安全將成為大勢所趨。易保全區塊鏈存證保全中心將在區塊鏈存證、電子合同、互聯網司法、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幫助更多企業及機構通過區塊鏈存證有效保障數據安全,徹底顛覆傳統模式,引領數字化辦公全面升級。
❻ 北京首例比特幣「挖礦」合同案二審維持原判 法院認定「挖礦」合同無效
2019年,某公司與某區塊鏈公司簽訂系列合同,約定某公司委託某區塊鏈公司采購、管理微型存儲空間伺服器(即「礦機」)、提供比特幣「挖礦」的數據增值服務並支付增值服務收益,某公司向某區塊鏈公司支付管理費用。合同簽訂後,某公司向某區塊鏈公司支付1000萬元人民幣,某區塊鏈公司購買了「礦機」,並與第三方公司簽訂委託合同。合同簽訂後,某區塊鏈公司向某公司支付18.3463個比特幣作為數據增值收益,此後未再支付任何收益。某公司多次催要無果,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某區塊鏈公司交付比特幣,並賠償服務到期後佔用微型存儲空間伺服器的損失。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挖礦」協議因損害 社會 公共利益應屬無效,判決駁回某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訴。
北京三中院認為:比特幣及相關經濟活動新型、復雜,我國監管機構對比特幣生產、交易等方面的監管措施建立在對其客觀認識的基礎上,並不斷完善。對合同效力的認定,應建立在當下對挖礦活動的客觀認識的基礎上。
虛擬貨幣交易炒作活動擾亂經濟金融秩序,滋生賭博、非法集資、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和國家金融安全。以電力資源、碳排放量為代價的「挖礦」行為,與經濟 社會 高質量發展和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相悖,與公共利益相悖。相關部門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認定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有利於保障我國發展利益和金融安全。從「挖礦」行為的高能耗以及比特幣交易活動對國家金融秩序和 社會 秩序的影響來看,涉案合同應為無效。雙方作為 社會 主義市場經濟主體,既應遵守市場經濟規則,亦應承擔起相應的 社會 責任,推動經濟 社會 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
通訊員 史曉霞 黎鏵
編輯/朱葳
❼ 微版權網頁取證,區塊鏈加密存儲,如何助力司法可信
截止到2022年12月,中國裁判文書網上「網路侵權」案件可檢索數量已達13644篇。隨著網路侵權案件日益增多,合規有效的網路取證手段成為迫切需求。在網路取證手段中,網頁取證一直是重心,網頁證據的使用從2012年起激增,並越來越被廣泛使用。
從微版權官網進入網頁取證頁面新建取證,只需錄入URL地址,系統便會自動抓取網頁取證,並同時獲取侵權網站IP備案等信息,實現全證據鏈保全,防止抵賴。該系統還支持批量取證,可以一次抓褲橘取多個侵權網頁信息,省遲做時省力省環節。
微版權通過保全鏈開放平台,運用區塊鏈技術,將取證證據加密存儲到區塊鏈上並同步存證到公證處、司法鑒定中心、版權保護中心、互聯網法院等節點上,及時固化侵權內容,有效防篡改。
網頁證據存儲後,可在微版權網頁取證頁面的區塊鏈核驗中,通過備案號查詢存儲到保全鏈平台上的公證處、仲裁委、易保全電子數據保全中心等節點上的未經篡改的取證證據。必要時,可在法庭上出具電子數據碼純衡取證證書,掃描證書上的二維碼即可向法官再現侵權全過程,當庭舉證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