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哥倫布cat說的啥平台是啥
為雲計算平台。
雲計算平台為雲平台,基於硬體資源和軟體資源的服務,提供計算、網路和存儲能力。雲計算平台可以劃分為3類以數據存儲為主的存儲型雲平台,以數據處理為主的計算型雲平台以及計算和數據存儲處理兼顧的綜合雲計算平台。
Gartner預計2008年內容安全服務占據了安全服務市場20%的份額,預期到2013年將會佔到60%的份額。以雲計算方式提供的安全應用服務,在2013年將會增長3倍。因此它的安全問題是一個不可迴避的話題。
(1)區塊鏈哥倫布2020擴展閱讀:
雲計算平台的相關內容:
1、2011年07月,中國電信已經正式啟動星雲計劃,在廣州、上海、成都和南昌四個城市開展了雲計算現場實驗,具體涉及IDC升級、業務平台、能力開放平台、內部IT應用等領域。
2、2010年10月,杭州市被列為全國雲計算發展五大試點城市之一,在這一大背景下,西湖區結合自身產業特色,抓住機遇,按照「政府推動與企業主導相結合」的建設思路,注重實效,積極開展了雲計算產業的培育工作。
3、2012年4月,全市首個雲計算公共服務平台-西湖「雲計算」技術共享服務平台在西湖區落地。同時,西湖區還提出了建設杭州雲計算產業園的創新性思路,並於2012年6月獲得了原杭州市信息化辦公室的批復同意,全市首個雲計算產業園正式落戶西湖區。
❷ 哥倫布cat現在咋樣了
我去社區扒了一下哥倫布cat的資料,感覺是個挺有戰略眼光的公司。沉下心搞技術的企業都是好企業。比起幣圈那些傻X,哥倫布還真是個實實在在做區塊鏈事業的。下面給你總結了他們的項目進展以及未來規劃,希望能幫到你。
2019年06月 主網測試網上線測試
2019年08月 基於CUDA軟硬結合區塊鏈雲算能平台上線
2019年09月 NAM編程語言與NAM VM虛擬機發布
2019年10月 啟動全球化戰略 DAPP與真實世界商業深度融合
2019年12月 BAAS全球首個去中心化雲開發平台
2020年02月 主網正式版發布
我們將成為高性能多鏈的區塊鏈跨鏈開發平台
2020年06月 基於AI與LOT的全新軟硬結合
分布式多維自由經濟協同網路。
❸ 哥倫布CAT是做什麼的是真是假
真的真的真的沒錯沒錯,的確。但是後續可能還會做小小的改變
❹ GMPC混合鏈與大數據區塊鏈項目GG56達成戰略合作,共同推進區塊鏈發展!
近日,第16屆國際金融論壇(IFF)在廣州舉行。GMPC CEO Brian以及哥倫布星球創始人Park受第五十六屆聯合國大會Chairman韓升洙邀請參加本次論壇,本屆年會以「全球穩定:新變局、新發展」為主題,深入探討了數字金融在未來經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我國在世界區塊鏈經濟中扮演的重要作用。
會議結束,GMPC CEO Brian以及哥倫布星球創始人Park受邀同韓升洙共享晚宴。期間,GMPC創始人兼CEO Brian從目前全球區塊鏈行業發展現狀出發,深入探討經濟全球化趨勢下中國企業國際化的現狀,機遇和挑戰,並提出對策建議,為中國企業的全球化發展保駕護航。在韓升洙的見證下,GMPC CEO Brian與韓升洙所主持創立的大數據區塊鏈公司GG56(Global Good 5 Oceans 6 Continents)區塊鏈大數據公司達成合作意向。
作為國際金融公共平台和戰略智庫,國際金融論壇(IFF)被聯合國秘書長譽為全球金融領域的「F20(Finance20)」。國際金融論壇(IFF)秉承和遵循「全面可持續發展——新資本、新價值、新世界」的宗旨,致力於打造具有戰略遠見、國際一流的學術智庫和多邊對話平台。
01
# 聚焦新全球化未來之路 #
國際金融論壇(IFF)自2003年成立以來起,每年定期召開全球年會,歷屆年會都吸引了全球上百位各國政要和財經領袖出席。包括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潘基文、歐洲中央銀行前行長特里謝、日本前首相鳩山由紀夫、沙烏地阿拉伯王國圖爾基親王殿下、英國前首相布萊爾、美聯儲前主席保羅·沃爾克、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秘書長素帕猜、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裁拉加德、國際清算銀行總裁卡魯阿納等。
歷屆年會成果豐碩,專家們的對策建議在國際金融領域產生了重要的影響,成為制定經濟金融政策的重要參考。迄今為止,國際金融論壇(IFF)已有來自全世界的1000多位政治、經濟、金融等領域的領袖人物和知名專家、學者參與年會並演講,參會人員高達1萬餘人次,產生了廣泛的全球影響。
國際金融論壇(IFF)高質量的經濟紀要,促進國際金融合作與發展,對國際金融的良性發展有著舉足輕重的影響,多位政要都曾高度認可IFF重要地位。
時任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曾表示 :我高度贊揚國際金融論壇(IFF)對全球政策對話的寶貴貢獻。因此,F20 倡議:重塑金融本質,極其引領時勢。
歐洲中央銀行前行長、30國集團主席、三邊委員會歐洲主席特里謝高度評價IFF成立以來所發揮的作用,他指出: 國際金融論壇(IFF)一直遵循全面可持續發展—新資本、新價值、新世界的宗旨,我必須指出,國際金融論壇(IFF)的這一宗旨最為符合當前完善國際經濟、金融新格局的趨勢。
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前主席、美國總統經濟復甦顧問委員會主席保羅·沃爾克也指出: 國際金融論壇(IFF)是致力於促進國際金融合作與發展的重要平台。我希望能繼續這一重要使命。
國際金融論壇(IFF)第16屆全球年會由廣州市政府和國際金融論壇(IFF)共同主辦,由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廣州南沙開發區管委會、國際金融論壇(廣州)有限公司承辦。年會圍繞「全球穩定:新變局、新發展」為主題進行深度、綜合性討論,全方位探索金融創新和穩定發展的務實之路。
本次年會嘉賓陣容空前強大,其中包括近百名國際嘉賓,其中八位前政要,一位現政要,他們是:
比利時前首相赫爾曼·范龍佩;
第56屆聯合國大會Chairman韓升洙;
法國憲法委員會主席、第21屆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主席洛朗·法比尤斯;
菲律賓眾議院議長、菲律賓前總統阿羅約;
墨西哥前總統、耶魯大學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埃內斯托·塞迪略;
參加本次年會的還有菲律賓財政部部長卡洛斯·多明格斯;菲律賓中央銀行行長本傑明·迪奧克諾;柬埔寨財經部國務大臣羅斯·塞瓦拉等;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保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全國社保基金等領導,以及廣東省、上海市等有關領導在內的200多位領導嘉賓、財經政要和金融專家出席年會,聚焦全球化新發展趨勢。
02
# 區塊鏈金融探索驅動金融創新 #
本次論壇主要聚焦人工智慧、金融科技、風險投資、區塊鏈、智能製造等熱門話題,碰撞智慧、凝聚共識。在「國際金融科技峰會」分會場中,嘉賓們以「金融科技與數字變革」為主題,深入探討金融科技與數字變革、區塊鏈金融探索、以及支付方式創新發展的時代意義和現實意義。
03
# 抓住一切機會與中國進行合作 #
隨著經濟的發展,遍布中間商的原有金融體系已經出現了明顯的問題,全球經濟治理中的內在缺陷與系統性風險不斷擴大。在這樣的背景下,數字化時代的技術進步與金融解決方案的變革為全球經濟治理轉型提供了全新的視角。
區塊鏈作為一種具有框架性的底層技術,能夠利用加密鏈式區塊結構、點對點網路、分布式演算法和數據雲端存儲等技術,建議一個更開放、更透明、更容易被便捷獲取的金融體系,創造出新的連接方式和商業模式。
GG56的BTour Chain項目以區塊鏈技術為基礎,致力於提高旅遊業效率及效益,改善旅遊業的結構性問題,促進新興旅遊文化和捐贈文化,旨在打造一個全新的旅遊業生態。通過技術創新,完美融合「區塊鏈+大數據」,GG56將拓展出新的應用領域。
在區塊鏈行業,中國始終保持著一個絕對的領先地位。10月24日,中國國家領導人在第十八次集體學習會議上強調:要把區塊鏈作為核心技術自主創新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10月28日,中國央行率先推出數字貨幣DCEP。一系列的舉措,都在向世界宣布著中國在區塊鏈行業進軍的實力和決心,我們需要抓住一切機會與中國展開合作。
區塊鏈技術雖然能夠改進傳統金融模式中間商的問題,但是區塊鏈區塊鏈數據具有原生性,並不能直接去接收外部的數據,公鏈與公鏈之間,公鏈與聯盟鏈,聯盟鏈與聯盟鏈之間就像一個平行的世界,無法產生快速的交互行為,導致區塊鏈體系中的價值無法進行轉移,這樣的情況導致了新的問題——區塊鏈價值孤島。
價值孤島的問題抑制了區塊鏈技術的發展,怎麼才能讓區塊鏈技術最大化的發揮金融效用呢?新型混合鏈架構的出現便顯得尤為重要和迫切,在這樣的背景下,GMPC創始人Brain提出了混合鏈的概念,創建了全球首創多鏈復合混合鏈GMPC,GMPC基於首創的MixLink協議,向一個個區塊鏈里的價值孤島輸送流量、交換資產,最終實現公鏈、聯盟鏈甚至是跨鏈之間的資產互聯互通,力圖攻克區塊鏈價值孤島,達到萬物互通。
04
# GMPC攻克區塊鏈價值孤島 #
GMPC混合鏈致力於打造一個可伸縮的容器,在GMPC與外鏈進行交互的時候,外鏈不用改變原有的技術架構,盡可能的尊重萬鏈原有的架構前提下,實現互聯互通的目的。
GMPC的核心技術架構主要包含三個技術組件:第一個核心組件是共識語言,支持圖靈完備語言等等;第二個GMPC的TOKEN經濟模型,JBFT共識機制是我們在BFT共識機制基礎之上進行改善來的共識機制;
第三個是Mixlink協議,這個協議包括三層次的協議:第一層的協議是基礎應用流量分發協議,可以接入很多互聯網的APP和區塊鏈的DAPP到混合鏈的生態當中,利用基礎流量分發協議進行分發;其次還具有與外鏈的交互協議,通過這條協議可以跟外鏈達成資產和信息互通的目的;第三個就是價值流通協議,對不同的共識機制外鏈進行分類,然後歸結到同一個多命令裡面,這樣可以有效地提升效率。第三個是Mixlink協議,這個協議包括三層次的協議:第一層的協議是基礎應用流量分發協議,可以接入很多互聯網的APP和區塊鏈的DAPP到混合鏈的生態當中,利用基礎流量分發協議進行分發;其次還具有與外鏈的交互協議,通過這條協議可以跟外鏈達成資產和信息互通的目的;第三個就是價值流通協議,對不同的共識機制外鏈進行分類,然後歸結到同一個多命令裡面,這樣可以有效地提升效率。
05
# GMPC和GG56簽署戰略合作協議 #
GMPC混合鏈以促進區塊鏈行業發展為己任,推動區塊鏈生態促進新金融模式的良好發展作為自身的使命,GMPC混合鏈扎實的區塊鏈技術獲得了韓國前任總理、第五十六屆聯合國大會主席韓升洙的高度評價。
GMPC混合鏈作為一帶一路戰略部署下唯一中標的韓國項目,將同廣州市政府、國際金融論壇一道,共同建設南沙國際金融城,積極推動一帶一路戰略項目落地,維護、發展中韓經濟。
在區塊鏈發展的黃金時代,合作才能共贏。2020年1月4日,G支付全球啟動大會暨合作戰略簽約會在青島完美落幕,GMPC創始人Brian CHOI、GG56中國區總裁申在原受邀出席會議並發表演講。在現場來賓的見證下,GMPC創始人Brian CHOI與GG56中國區總裁申在原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兩家公司將在區塊鏈技術、支付模式等領域展開深度合作,共同推進區塊鏈發展。
❺ 哥倫布cat幣是什麼
哥倫布cat是新一代高性能的區塊鏈DAPP跨鏈應用開發平台。哥倫布cat幣就是通過這個平台開發的數字貨幣,哥倫布Cat幣打通數字貨幣和多公鏈的跨鏈錢包生態應用,旨在解決用戶管理多種數字貨幣的不便、兌換交易過程繁瑣、價值傳輸不暢。
加密數字貨幣非法「挖礦」行為可能涉嫌的刑事犯罪
作者:李俊南 ,上海華勤基信(杭州)律師事務所負責人
近年來,比特幣、萊特幣、狗狗幣等加密數字貨幣的火熱行情吸引無數一夜暴富心態的人群積極參與,幣安、火幣、OKEx之類的網站迅速擴張擁有大量交易參與方,除了通過買賣途徑,很多人也選擇通過「挖礦」獲得加密數字貨幣。在「挖礦」的過程中產生一系列行為,而其中部分行為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筆者認為,如果要辨析可能涉嫌刑事犯罪的行為,必須先就加密數字貨幣和「挖礦」行為的概念進行了解。
第一部分 關於加密數字貨幣和「挖礦」的概念和性質
一、加密數字貨幣的概念
口語化普遍使用「虛擬貨幣」或者「數字貨幣」來指稱比特幣、萊特幣、USDT、狗狗幣等,其實「虛擬貨幣」或者「數字貨幣」的范圍比較廣泛,泛指不受管制的、數字化的貨幣,包括我們日常所知道的騰訊Q幣、盛大元寶等 游戲 幣或置換網站內部增值服務等的網路專用幣,也包括加密數字貨幣,筆者本文探討的各種行為或情節特指加密數字貨幣。加密數字貨幣是一種使用密碼學原理來確保交易安全及控制交易單位創造的交易媒介或者商品,來源於開放式的演算法導致沒有固定的發行方或管理方,通過網路計算方法進行解密獲得原始數字貨幣,因為演算法解總量可控從而做到讓數字貨幣總量固定,交易過程獲得網路中各個節點的認可從而導致交易行為的固定性或安全性。
加密數字貨幣與實物貨幣或者形式貨幣的數字化不同,《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1]和《關於防範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公告》[2]明確其作為虛擬商品的性質,「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且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貨幣最初為不容易大量獲取的物品,而後變為金屬(尤其是金銀),這些本身即有價值的物品被挑選出來賦予交換權,按照某一時間點特定的價值比例可以循環、普適地交換其他商品或服務。政府(包括其他具有公信力的主體)成立後發行法幣,基於政府公信力和金銀儲量等基礎進行許諾,賦予法幣可以代替實物貨幣進行與商品或服務之間的交換。法幣(比如人民幣、美元、英鎊等)是在主權信用、貨幣契約理論和金銀儲備等基礎上而被賦予的代表一定可供交換價值的 社會 接受度。而 社會 之所以接受,是因為發行法幣時,主權機構將會就該等份額的法幣做出相應信用許諾,法幣具有轉化為真實實物價值的可能性。通常每個主權國家或區域只是用一種法幣,由中央銀行發行和控制,嚴格遵循「MPQV」的公式進行計算,避免發生嚴重背離市場的通貨膨脹或緊縮。
加密數字貨幣背後並沒有所謂的主權信用或價值支撐,是通過區塊鏈技術保密和流通、計算機演算法而獲得的虛擬物。區塊鏈是用分布式資料庫識別、傳播和記載信息的智能化對等網路。2009年比特幣第一個區塊被開發出來,有人稱之為「創世區塊」。用於加密數字貨幣的計算機演算法,目的是生成一種虛擬標記,這個標記被設定的程序認為完成了程序要求的解或運算結果程度,基於運算結果給這個標記一定的數字貨幣值。這個值本身沒有內在價值,是數學難題的解答,充其量可能對應的就是解法研發和所耗費的「礦機」購買價格、能耗價格等,而前者無法代表有價物,後者代表的只有消耗而沒有創造。
二、「礦機」和「挖礦」
獲得加密數字貨幣的初始方法就是運算,需要藉助計算機(「礦機」)來完成復雜運算過程。「礦機」通過中央處理器晶元或者顯卡參與數學計算,開展「挖礦」過程。如果能夠計算出結果,那麼被賦予一個或者幾分之一個數字貨幣值。以比特幣為例,「挖礦」就是找到一個隨機數(Nonce)參與哈希運算Hash(BlockHeader),使得最後得到的哈希值符合難度要求。
「挖礦」過程涉及的參與方和設備材料包括礦工、礦機、礦機銷售方、礦池管理方、區塊確認和廣播等。礦工可以簡單地理解為參與「挖礦」的每個人或機構,礦池是為了避免單個礦工「挖礦」收益的不穩定性而聚合礦工後產生的集合,根據不同礦工的運算貢獻對收益結果進行分配,區塊確認和廣播是通過區塊鏈節點互相認可某一個礦機代表的礦工工作量證明,進行記賬和通知其他節點。礦工的收益存儲於有密鑰的電子錢包中,可以查閱、使用和交易。「挖礦」的形式主要分為集中託管式和分布式,前者是礦工將礦機託管給某個礦池管理方,礦工支付電費和管理費,礦池管理方統一進行操作維護;後者是礦工自行管理礦機。
筆者認為單純的「挖礦」行為在此前並未存在任何有關於涉嫌違法的法律規定,但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五十一次會議,根據會議精神,「堅決打擊比特幣挖礦和交易行為」,此後就虛擬貨幣非法「挖礦」行為應當會出台進一步的規定。
第二部分 非法「挖礦」行為涉及刑事犯罪的現狀
一、筆者以「刑事案件」、「虛擬貨幣」、「挖礦」等關鍵詞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中進行搜索,存在132篇文書。經過對案件文書的研判,筆者發現:
1.根據審判程序來看。 一審判決書佔比81.81%;二審裁定書等佔比16.67%;審判監督駁回申訴通知書等佔比1.52%。
2.根據定罪罪名來看。 (1)一審定罪主要分布為:盜竊罪主要為盜竊公共電力資源,計算機系統相關犯罪主要為在他人計算機內植入木馬外掛程序、利用工作職務便利使用可控制的計算機系統挖礦等,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集資詐騙罪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除了與「挖礦」有關,還與加密數字貨幣的發行緊密相關,少量盜竊罪和其他類案件主要是與礦機買賣相關,或「挖礦」收益取得後被非法侵犯產生的其他犯罪行為。大量案件為單一罪名,少量案件數罪並罰。(2)二審定罪主要為組織、領導傳銷組織犯罪,佔50%;控制、入侵、破壞計算機系統等計算機系統相關犯罪,佔18.18%;其餘各項罪名(搶劫罪、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盜竊罪等)佔31.82%。基本所有案件均維持原判。
二、筆者另通過網路搜索發現:
2018年5月騰訊網報道[3]稱,「西安市未央區檢察院提前介入一起特大網路黑客盜竊虛擬貨幣案,並批捕該案三名嫌疑人。三名嫌疑人為專業化的網路技術人員,組織『黑客聯盟』非法侵入他人計算機系統並將計算機中的虛擬貨幣轉移,涉案金額高達6億元」。
2020年11月哈爾濱新聞網報道[4]稱,黑龍江警方抓獲28名犯罪嫌疑人,成功破獲一起涉嫌以「哥倫布CAT虛擬貨幣」「挖礦」為噱頭的特大網路傳銷案件,總價值近人民幣3億元。
2021年5月8日法制現場報道[5]稱,武漢市洪山警方「宣布打掉一專為網路詐騙團伙開發APP的 科技 公司」,「晟昌 科技 」接受委託定製開發一款名為聯合眾鑫的虛擬幣平台,以USDT充值後,「宣稱兌換聯合眾鑫獨有幣種ZBCT後,可在平台內購買礦機挖礦產生收益」,但礦機運營圖片全部為網路圖片,同時可以使用後台修改許可權,「隨意修改ZBCT價格及具體收益比率」。「晟昌 科技 」公司「3年間開發了150餘個涉及區塊鏈、虛擬貨幣、電子錢包、網路商城等APP、小程序,幾乎全部是網路金融詐騙、傳銷團伙所定製」[6]。
公布案例和網路報道表明,近年來與加密數字貨幣「挖礦」行為相關的違法犯罪活動非常猖獗,採取網路等方式,存在金額高、行為性質復雜、多角色參與、受害者群體遍布廣等特徵。
第三部分 就非法「挖礦」行為涉及刑事犯罪的一些思考
一、我國關於非法「挖礦」行為的態度
從2013年12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發布的《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至2021年5月21日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第五十一次會議要求,都在宏觀層面確認了加密數字貨幣在發行、交易過程中可能存在風險。因為加密數字貨幣去中心化不可管控的特性,被大量的犯罪活動所「青睞」。
2021年5月25日,內蒙古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了《關於堅決打擊懲戒虛擬貨幣「挖礦」行為八項措施(徵求意見稿)》,發布之前已多次對虛擬貨幣「挖礦」和交易行為進行圍追堵截。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公室發布《關於召開虛擬貨幣「挖礦」有關情況調研座談會的通知》。
二、從國際上而言
新加坡、韓國、日本等地均已出台了與虛擬貨幣相關的行業規范政策,比如在投資人門檻、交易所牌照、實名認證機制等方面均有所要求。印度則准備直接禁止民眾交易及持有加密數字貨幣。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大趨勢也逐漸朝著管控方向歸攏。
三、非法「挖礦」行為的非法性體現分析
單純的個人購買或者租用礦機進行加密數字貨幣「挖礦」,並未有法律規定禁止,這是基於個人需要而獲得虛擬商品的行為,需要被禁止的應當是帶有非法屬性的「挖礦」行為。
前文提及的案例表明,主要犯罪行為體現為:
1.技術型非法攫取
部分不法分子利用投資者購買礦機,或管理計算機,或其他便利條件,通過對計算機系統內植入木馬病毒為自己「挖礦」,涉嫌 入侵、控制或破壞計算機系統犯罪 ,或盜取他人已經獲得的加密數字貨幣 涉嫌盜竊罪 。
2.盜取電力資源
部分不法分子通過私設電纜、增設微電腦控制器等手段盜竊電能用於「挖礦」,已經成為了部分地區的多發性案件。盜電行為不僅僅直接通過秘密手段非法使用和侵犯了公共資源和他人合法權益,同時可能會因線路漏電引起火災、影響節能減排政策下的區域供電安排和平衡、影響區域性階梯用電的電價,應予以打擊。
3.引發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詐騙罪 或 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等涉眾
(1)A宣稱可以銷售(含銷售後託管)或租賃礦機進行「挖礦」, A向 社會 公眾宣稱,礦機具有強大的算力(衡量礦機銷售價格或租賃費用多以算力或配置為主要標准之一),稱可以每月獲得一定的加密數字貨幣收益回報。如果回報是維持在一定的固定標准時,則A就有可能 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 。
(2)A宣稱其礦機存在一定標準的算力,但實際未達到該等運算效率,甚至礦機並不實際存在,A收受投資人支付的購買款和租賃費,就 涉嫌詐騙罪、合同詐騙罪 或 集資詐騙罪 。
(3)A通過三級以上代理渠道推廣「挖礦」業務,要求各級代理必須先購買或承租一定數量的礦機,可以介紹他人參與購買或承租礦機「挖礦」的行為,可以獲得浮動收益。也就是說,代理通過購買或承租一定數量的礦機獲得入會資格,再通過拉人頭等方式拿到另外的利潤分配,形成三級或以上組織架構,A將 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 。
四、再進一步思考
1.A沒有礦機或礦機根本不符合其宣稱的性能,向投資人銷售的同時約定託管,或進行租賃時以虛假信息表現存在礦機、以各種借口阻止投資人現場查看或查看虛假場所,但是A與投資人約定退出機制並按月交付投資收益,在市場上購買加密數字貨幣宣稱「挖礦所得」給予投資人、賺取利差的行為,是否涉嫌犯罪?筆者認為A的行為屬於詐騙行為,究其本質都是採用了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行為,使投資人誤以為A有符合宣傳的礦機、可以帶來符合預期的收益,才支付的購買價款或租賃費用。
2.A自己發行了一種加密數字貨幣,自行定價,宣稱租賃A的礦機可以「挖礦」獲得該加密數字貨幣,實際上並沒有礦機供投資人使用,僅僅是根據投資人的投入金額,向投資人固定地發放加密數字貨幣。A通過程序設定「挖礦」所得數量,甚至將該加密數字貨幣與主流加密數字貨幣的兌換價格無限調整,是否涉嫌犯罪?筆者認為,A的行為仍然是詐騙行為,該加密數字貨幣可能僅僅在A控制網路節點中做閉環運作,通過一系列的包裝,利用投資人的回報期待,以無價值的數字化產物置換法幣(也可能現要求投資人以法幣購買主流加密數字貨幣,再以主流加密數字貨幣進行投資,增加手段的隱蔽性),實際上還是非法佔有受害人財產。
3.A發行了加密數字貨幣,投資人租賃礦機參與「挖礦」的目的不在於看好該加密數字貨幣的升值空間,而在於該加密數字貨幣與主流加密數字貨幣的恆定兌換比例。投資人以其獲得的黑色或灰色收入購買該加密數字貨幣,在閉環系統里兌換為主流加密數字貨幣,通過買賣獲得法幣資產。涉及犯罪所得的非法收入通過「挖礦」洗白。A的行為根據其故意程度、參與上游犯罪程度,可能涉嫌上游犯罪的共犯、幫助網路信息犯罪活動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洗錢罪等。
綜上所述,大量人群為了高回報期待參與「挖礦」行為,在不法分子的引誘、欺騙下,或在自身利益驅動下可能發生違法犯罪的行為,涉案的罪名種類繁多,行為手段也日趨復雜化、隱蔽化、涉眾化,需要加強監管,避免加密數字貨幣的熱潮給犯罪活動提供溫床。
❼ 哥倫布區塊鏈是怎麼回事
哥倫布區塊鏈指哥倫布CAT創新區塊鏈技術,是一個全球參與的社區化開源區塊鏈項目。區塊鏈是一個信息技術領域的術語,本質是一個共享資料庫,具有「不可偽造」「全程留痕」「可以追溯」「公開透明」「集體維護」等特徵。
區塊鏈起源於比特幣,比特幣於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行,依據特定演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總量2100萬個,由於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
比特幣的獲得過程叫挖礦,必須經過復雜的演算法,一般會經過這幾個步驟,分別是准備工作、找到礦池、注冊礦池賬號、礦池賬號設置、下載比特幣挖礦器(軟體)、比特幣挖礦機配置;經過以上步驟就可以挖礦了。
比特幣支持全球7*24交易,不過國內不支持比特幣的交易,主要因為比特幣的價格非常貴,而且穩定性極差,如果用戶不能准確的判斷,在投資後會出現虧損的情況。2020年12月1日,比特幣價格突破19455美元。
❽ 哥倫布cat與其他區塊鏈項目有啥區別
哥倫布cat是以區塊鏈技術發展為核心,讓技術發展帶動實體落地應用,他們的主鏈主要有一下創新點1.區塊的索引;2.使用分布式節點建立存儲系統;3.區塊鏈分布式VPN; 4.抗量子攻擊;5.結構化數據存儲;6.大數據集群分析;7.量子密鑰分發;8.基於CUDA的軟硬結合區塊鏈硬體加速器。